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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法开挖取土、开山放炮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我县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本次排查治理的电力设施范围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配电台区、变电站设施。重点排查治理严重威胁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造成的安全隐患。
违章土地开发、违章取土危及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稳固;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工程施工作业(吊车、水泥泵车等大型机械的违章施工作业)可能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重点排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种植超高植物。
违规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林,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造成导线与超高树木放电跳闸可能引发山林火灾的重大隐患。重点排查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林造成和可能造成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三)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
变电站是重要的电力输送枢纽,在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极易发生带电设备放电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点排查整治变电站周围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等隐患。
三、工作安排
排查治理活动时间从2012年6月25日至12月1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25日—7月31日)
制定《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根据本方案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列出本地区重点隐患排查计划表。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2年8月1日—11月10日)
1、加大治理宣传。各乡镇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广辟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重大安全隐患案件,可采取专题报道方式,扩大宣传影响,营造和谐治理氛围。
2、重点隐患排查。各电力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尤其是对危及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详细说明隐患内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建立一案一档,于2012年7月30日前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落实隐患治理。
(1)各乡镇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按照隐患评级来安排治理时间。优先治理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的重大安全隐患。
(2)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由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信委)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岳政办秘〔2009〕265号”文件精神,制定详细治理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治理完成时限。
(3)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整治区域,应及时提请协调领导小组协调组织,统一安排治理。
(4)加大重点安全隐患现场的检查和巡视力度,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电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对不办理许可手续,仍违章施工的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暂停施工。
5、重点挂牌督办。在安全隐患治理期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设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督办组,对全县危及10千伏级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联合督办,对一些长期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将邀请市治理督办组前来指导和配合我县开展治理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1月10—11月15日)
各乡镇组织对本地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验收,全面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6日—12月10日)
县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治理宣传、组织领导以及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对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挂牌督办项目的专项治理情况;三是排查治理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将予以表彰,对排查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四是依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涉及电力安全作业项目联审联批制度的通知》(岳政办秘〔2010〕28号)精神,检查部门和供电企业涉电作业项目联审联批制度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治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是保障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形成联合治理机制,建立责任考核制度,扎扎实实地把治理工作抓好、抓实,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明确职责范围。本次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岳政办秘〔2009〕265号)文件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联合治理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关键词:农电管理;现场安全;隐患治理;安全考核
作者简介:陈芳(1978-),女,浙江海盐人,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经济师;顾跃华(1978-),男,浙江海盐人,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浙江 海盐 3143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096-02
海盐县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海盐县供电局供电范围包括8个乡镇,人口38.8万,用电户数14.02万户。多年来,海盐县供电局(以下简称“我局”)始终重视农电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坚持“严、细、实、精”的工作作风,以实施坚持现场安全管理一个中心、抓住难点管理两点联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管齐下机制、实施安全管控四级检查制度(即“一个中心、两点联动、三管齐下、四级检查”)的1234工程不断夯实和提升农电安全管理水平,满足农村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建立农村和谐安全用电的良好环境。
一、坚持现场安全管理一个中心,强化管控、注重落实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控制现场安全管理,我局全面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实施“两站两交两查”的现场施工管理,同时以“华忠工场”的标准作业法进行现场的标准化作业管控,达到了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的目的。
1.加强现场“两站两交两查”安全管理
“两站两交两查”工作是我局在施工现场有效开展“班前会与班后会”的基础上,引入准军事化和标准化管理理念,强调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刚性执行。沈荡供电营业所在执行“两站两交两查”工作中率先采用录音笔和影像记录,并利用安全活动进行分析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2月在沈荡供电营业所开展了“两站两交两查”现场推广会,目前全局三个营业所均实施了“两站两交两查”工作。同时我局推出轮值安全员制度,工作现场轮值安全员采取每三分钟拍一张照的形式,进行“违章”抓拍,回所后进行总结梳理,对于一些违章的现象进行安全活动点评。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加强现场的安全管控。
2.全面推行“华忠工场”标准化作业法
2010年年初,我局以省公司劳动模范顾华忠命名建成红船服务“华忠工场”。“华忠工场”以“品牌、劳模、智能”为核心,“孵化”劳模作业法。“华忠工场”先后出台了现场装表作业和用电检查作业法规。通过对原有工作方法及流程进行改进,提炼工作的操作要诀,以精益化为目标,实现工作方法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劳模工场共培训174人次,使员工熟练掌握“华忠工场”作业法,并运用到作业现场实践中去,从而使作业现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抓住难点管理两点联动,建立机制、再上台阶
农电安全工作的难点问题是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运行管理。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局在剩余电流保护器管理上创建“政企联动”的安全工作新模式,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管控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1.依靠政府创联动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完成,农村低压线路与设备已基本全部移交供电部门。虽然随着我局每年对农网建设的投入,农村配电设备及线路结构日趋完善。但是农村地区安全用电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用户端未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或绕越保护器用电及保护器失效等造成。为了切实解决该项难点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探讨分析,积极探索难点管理模式,建立“政企两点联动”的农村安全用电新模式。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保护器运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安全用电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1]122文),明确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查考核工作标准以及产权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积极探索建机制
针对农电安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首先,我局与政府部门建立了末级剩余电流保护器联合管控机制,对用户定期试跳、故障更换等进行管控。当用户剩余电流末级保护器影响电网正常供电时,签发《客户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用户立即委托专职电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用户拒不整改,擅自接电,危及上级电网安全运行时,可以依法采取中止供电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用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其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运行管理,结合实际制订并以盐电营[2011]201号文件下发了《海盐县供电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建立三级考核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考核,规定了我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验收制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定期试跳、考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在保护器运行过程中加大考核力度,改变检查方法,采取在配电箱中随机放置安全督查牌的方式确保人员检查试跳到位。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管理,确保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降低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减少因漏电引起电气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3.依托科技上台阶
2011年农电安全工作中,我局结合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探索县级供电企业在“后新农村电气化时代”的新思路;积极尝试智能电网建设与确保农电安全相结合,推动智能台区建设:借助原有的居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通讯网络,通过新型的智能型电子剩余电流保护器的485接口,将漏电检测、电流电压检测、电能检测、声光报警等功能进行上传和远程监控,使供电部门及时掌握终端用户的用电情况,提升服务水平,降低维修成本。2012年我局积极争取项目,对全局所有的公变总保进行智能化的改造,对所有的总保的投运以及完好状态通过科技手段加以监控,不断加强农电安全管理。
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管齐下机制,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为保障农村配网设备的健康水平,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用电质量,确保农民生活及生产的安全可靠用电,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局农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2011年我局从“宣传、改造、检查”三方面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安全用电宣传
积极开展“安全用电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一是各供电营业所在暑假前,走进学生课堂,通过发放安全口袋书、安全画报以及采取问答、互动、事例讲解等形式,把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触电急救等方面的知识传授给师生,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理念,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电习惯,提高安全用电防范意识。二是根据电力供应供需矛盾突出、用户自发电设备增加较快的特点,邀请自发电用户到供电营业所听一节自发电安全运行管理讲座。三是利用光明驿站,结合农事特点,向村民耐心讲解在电力线路下不能燃烧稻草、不使用破损及绝缘损坏的插座、家用电器的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如何保护电力设施,怎样通过“95598”免费电话热线及时向供电部门举报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等。通过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安全用电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由于用户安全用电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不强而存在的安全隐患。
2.主动承担改造责任
农业排灌线路大部分由村集体投资建设,建设标准低,加上年久失修、线路老化,稍有疏忽安全事故就会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定点排灌机埠的排灌低压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彻底解决“二改一同价”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政府支持下,农村定点排灌机埠的排灌低压线路在村委会自愿的基础上,经过经贸局鉴证,在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后无偿移交供电部门管理。我局积极主动承担这部分线路的改造责任,落实资金,完成对运行状况差的线路的升级改造工作。同时,随着近年来机械化收割广泛推行,原有的田间脱粒线路、设备状况极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田间脱粒线路及设备停止供电。对确需保留的脱粒点给予最大的政策支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新装,确保隐患得以消除,又规避可能带来的优质服务风险。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控机制
首先,针对夏季雷雨天气及用电高峰负荷的特点,开展对有序用电重要用户、养殖户的告知工作,帮助进行用电安全隐患检查,确保用户安全用电。其次,以消除配电设备安全隐患为目标,结合日常运行维护开展农网配电设施“两清理”(清理线路设备标识、清理线路安全距离)工作,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农网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消除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明确时限和标准,全程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再次,领导干部与管理人员深入班组和现场,抓执行、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农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形成农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常态机制。2011年通过安全隐患常态管控共排查治理隐患37条次。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2012年我局通过开展台区标准化管理,借助“摸家底、理台账”活动,对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摸,深化台区效益评估,防范潜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控。进一步夯实营销管理基础,深化台区效益评估,规范营销行为,实现台区标准化管理。开展供电营业所台区精细化纵深行活动。完善以绩效为目标的台区经营承包考核机制,以抓台区线损管理作为工作突破口,通过抓基础信息建设、抓台区计量改造、抓台区现场管理、抓考核兑现落实,提高执行力,深化台区精细化管理,促进台区营销指标明显优化,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巩固台区精细化管理的成果,打造“台区精细化管理”品牌。
四、实施安全管控四级检查制度,完善网络,强化考核
(一)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水、旱田排灌等临时性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二)加强农村专变用电安全检查和管理,完善专变用电的审批制度。
(三)深入排查整改企业用电设施及在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上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各企业安全用电。
(四)检查整治农村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农村用电安全。
二、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要把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成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组,由乡镇分管农电工作负责同志为组长,供电所所长、安监站站长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委会主任及农电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组织、协调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明确安全用电工作任务,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组、农户及各用电企业,切实抓好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杜绝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三、工作职责
电力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供电企业、电力使用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的通知》(政办〔〕42号)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一)各乡镇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组要结合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及农村季节用电的特点,构建农村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二)供电部门要建立安全用电传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用电特点,开展安全用电集中传普及活动;加大农村安全用电常识的传,提高农民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村触电事故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供电部门要消除供用电设施警示标识不全、不规范现象,消除配电设施、“三线”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等不安全因素,消除可能造成农村触电事故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大力整治线下违章种植物、违章建房、违章施工、“三线搭挂”、违章用电、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
(五)乡镇政府、安监办和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供电部门做好家用电气设备、临时用电设备(潜水泵)等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传指导工作,使农村家用保护器及末级保护器得到普遍安装、使用;对发现没有安装保护装置、严重危及电力设施运行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应立即阻止,停止供电,督促其整改。
(六)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加大农村配网建设力度,特别是农村低电压现象、低压线路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设施要进行逐步改造;积极利用农网升级工程将农业生产排灌线路设施建设纳入改造的范围。
(七)加强涉农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的源头监管,重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的家用保护器、潜水泵等低压电器产品行为,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农村。
(八)加强农田排灌等临时用电设施管理工作,彻底清除不安全用电现象,确保安全用电。定期有计划地检查农民的生产、生活等用电设施,保证在使用材料和安装标准上达到安全用电标准,清理老、旧、破用电设施上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九)加强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报修服务工作,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制定设备异常运行处理办法,防止发生人身伤害的意外事故。
(十)加强对企业安全用电、高低压动力用户、临时用户用电设施的管理。对双电源用户要签订双电源协议,有发电机等自备电源的用户与电网应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五、工作要求
20__年来,区工信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按照区安办《关于报送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__年工总思路的通知》(市安办[20__]4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信局工作职责,依法对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现将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并简要提出20__年工作思路:
一、 20__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运用多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等活动,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了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6次,300余人参与。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1、强化非法生产企业的排查整治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评价不达标。工信局加大了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未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2、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工信局着重开展了对灾后农房重建侵占电力、燃气管道设施和通道及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检查。加大了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了民爆器材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
3、强化在特殊时期的安全执法检查
在冬春两季、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按照“企业全面自查、专家专业检查、部门综合督查”的要求,对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保证了重要时段的生产安全。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信局着重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硬件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业企业100户余次,排查治理隐患100余项,整改率100%;检查其它企业50余户次,排查治理隐患100余项,整改率100%。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工信局按照区安办做好“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和阶段性工作总结。随时保证手机畅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立案调查和案件处理。
二、 20__年工作思路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瑞政办[20*]86号)的部署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于20*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各领域事故隐患,治理一批危害大、整改难的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对象与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五)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六)对存在较大风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八)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授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十)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十一)租住出租房、娱乐场所电线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管站牵头组织实施。
(五)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规划所牵头组织实施。
(六)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城建监察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供电所牵头组织实施。
(八)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农机站牵头组织实施。
(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区牵头组织实施。
(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经贸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步骤与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从20*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1日前)。由各牵头单位抓紧制订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指导意见。各单位应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请于4月29日前报镇安监中队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全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要坚持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执法联审等制度,以严格执法和铁的手腕,强力督促隐患整改。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予以曝光。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深入实施。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姜宗羽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董晓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鲁舟勇、夏存哲、毛小华、高晓斌、金松平、吴金奎、唐伟丹、林济銮、连永贵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中队。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要以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领域为重点,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要认真落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的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