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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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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广告 受众特征

近年来,由互联网延伸而来,结合新一代通信技术和无线网络而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带来了互联网发展的第二次浪潮。在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同样迅猛。以手机上网为例,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年1月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远超网民整体增幅。此外,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继续提升,由69.3%上升至74.5%,其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稳固。当前,智能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移动上网应用出现创新热潮,同时,手机价格不断走低,“千元智能机”的出现大幅降低了移动智能终端的使用门槛,从而促成了普通手机用户向手机上网用户的转化。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对广告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Google移动销售及战略主管杰森・斯派洛(Iason Spero)在2012年2月27日巴塞罗那移动世界大会(MWC)中,在未来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几点预测。斯派洛认为未来“超过10亿用户将把移动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作为最主要的互联网接入工具。移动服务在推动人们走进商店购物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将得到证明。这其中,智能手机在驱动新的消费者行为方面将表现突出。广告传播方面,由于在相关性方面的优势,移动和平板电脑广告的投资回报率将获得提升。移动和社交网络的结合将催生消费者参与的全新方式。”这种趋势在我国已经具有较显著的呈现。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为549.7亿元,增长率为96.4%,受到智能终端和移动网民规模快速增长的影响,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呈现高速增长趋势。

嗅觉灵敏的广告商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媒介变革和技术进步带来的生活形态的改变,还看到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商业潜力。从目前移动互联网广告运用来看,游戏类植入广告、社交APPX动广告、LBS定位签到广告等,都具有了比较成熟的盈利模式和价值链。这些广告既区别于传统的单向广告传播,又区别于互联网海量和“超载”的广告传播,更加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定制性特征。因此,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广告受众在很多方面既具有互联网广告受众的特性,也呈现出许多自有的新特征。

所谓广告受众,有学者认为其内涵有两层,一是指通过媒介接触广告信息的群体,即广告的媒介受众;二是指广告的目标受众或广告的诉求对象,是指广告所针对的特定人群,也就是广告产品或服务的目标消费对象。本文主要研究的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导致广告受众在人群属性、使用方式等方面的变化,是研究整个移动互联网广告受众总体上的一个概念。因此,本文所称的广告受众,主要是从第一个层面,即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目标受众或广告的诉求对象。

丹尼斯・麦奎尔认为,真正的“传播革命”所要求的,不只是讯息传播方式的改变,或者受众注意力在不同媒介之间时间分布上的变迁,其最直接的驱动力,一如既往,是技术。而“传播革命”带来的受众变迁,不仅仅是技术变化带来的产物。麦奎尔认为受众本身就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这些因素包括:都市化集中程度;相对廉价且面向大众的传播技术(规模经济);有限的“软件”(媒介内容)供应;个人接收的高成本等。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广告受众使用移动终端接收广告信息,在技术使用层面区别于传统的PC广告,而这其中也包含了其他的综合因素,即移动互联网广告受众的“社会呈现”、生活方式以及其他人口统计学方面的因素等等。

一、受众自主性

与传统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的最大特色之一就是受众的主动参与。基于这种参与性,互联网广告发展出一套独特的商业模式――UGA(User Generate Advertising),即由广大网友参与制作广告,把客户的产品理念和品牌内涵与网友的原创充分融合在一起,实现了网络媒体、作者与广告主的三方共赢。UGA广告模式利用了web2.0时代互动性、参与性、双向性的特点,赋予了受众参与广告创作的自,使受众从幕后走向了台前。

如果说网络的互动性为UGA广告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那么,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则为UGA插上了双翼。移动互联网弥补了以往用户拍摄视频、上传视频的不同步,减少了视频制作的成本和资源,大大便利了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制作和传播信息。在这种移动互联网媒体上的UGA模式中,广告受众制作、传播广告的模式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发挥,使UGA模式得到了更大范围的应用。特别值得重视的是,由于手机和平板设备强大的视频性能,视频应用将成为移动互联网媒体的核心,具有巨大创意生产潜力,由此伴生的广告受众在未来的实践中将会表现出更多让人刮目相看的能力。

二、受众精准化

受众的精准化主要是指移动广告受众的进一步细分与新受众的创造。从社会群体的角度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和精神消费选择不断扩大,由此导致的生活方式及意识形态也呈现多样化趋向,从而使社会群体的细分愈加明显。从移动互联网终端的选择来看,以手机为例,智能手机品牌的选择在消费者中就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人群区隔。从人口统计学上的因素来看(如年龄、学历、性别、收入等),即使相同的消费阶层内部也可能由于态度观念的不同,呈现出逐步分化离散的状态。这种消费观念上的分化,导致了消费行为上的分化。就网络媒体而言,传统的PC互联网与新兴的移动互联网在受众细分上同样存在着差异。权威调研机构对互联网人群结构的调查显示,我国网民总体上不再由收入水平、教育水平、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占绝对,而是扩散到了不管收入、教育、经济水平都处于中低水平的人群和地区中,这与整个社会经济形势、消费风气、资源可接近性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传统的互联网已经成为多数家庭的必备品。但就移动互联网来说,不同的手机和移动终端对应的却是不同的消费习惯和品牌接触差异。此外,相对于普通电脑而言,手机的私人性更加突出。因此,互联网受众的大众化消费不再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受众的进一步细分也成为必然。

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技术特点也为广告受众的进一步精准化提供了可能。随着技术的发展,移动终端使得对于网络用户的行为追踪更加便利。通过网民行为追踪以分析网民消费行为,建立网民数据库,并据此采取一对一的广告投放。这样一来,广告受众便细分到了某类人群,甚至一个移动上网终端对应一个受众来受众感兴趣的信息,广告的精准投放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移动互联网广告受众细分的另一个表现是受众的“长尾化”。这主要表现在APP种类的千姿百态,涉及各种细分行业的细分领域。“长尾”本是经济学的一个术语,由《连线》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在2004年10月的《长尾》一文中最早提出。所谓长尾理论是指,只要产品的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产生与主流相匹敌的市场能量。长尾存在的两个前提是利基产品的存在和接触他们的成本的降低。对于移动互联网领域来说,小众市场需求的存在,APP开发和的便利促进了APP市场的长尾化。例如,随着上网用户日趋低龄化,儿童用户吸引众多公司纷纷进入儿童互联网行业;平板电脑的普及,使得儿童互联网企业也开始关注移动领域的应用,而一些APP开发商和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大规模进入儿童互联网领域。国内较大型的互联网企业如腾讯、360、百度、搜狐等纷纷以不同姿态进入儿童互联网市场,开发了儿童游戏、婴幼儿教育、儿童应用等不同的移动互联网产品。再如,作为消费主力的女性消费群体,随着手机支付功能的成熟,线上线下的互动大大便利了女性使用移动终端进行消费,女性消费群体同样成为了广告主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广告宠儿。聚美优品、米奇网、美丽说、蘑菇街等女性消费品应用的风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此外,其他的如小资类的旅行类APP、婴幼儿保健类APP同样具有较好的市场和受众基础。

总而言之,移动互联网APP是一个有需求就会有存在的市场,过度的受众细分化实质上是作为新的受众而出现。因此,过分细分化的移动互联网广告受众需要更加精准的用户行为分析,包括用户的网络浏览行为与模式、购买意图、以及消费心理等多个方面,进而更准确地圈定消费人群。

三、受众社交化

受众的社交化是指在社交媒体广告传播中,人们分享的东西虽是出于交友的目的,但在另一层次又帮助扩大了广告信息的传播。在移动终端的所有应用中,除通讯外,社交工具是使用频率最大,范围最广泛的。据CNNIC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由于手机天生的通讯功能,2012年许多热门移动应用都具备社交功能;另一方面,搜索、网购、媒体等互联网应用正在融合社交因素,以丰富自身的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创新服务和盈利模式。”移动互联网终端因使用方式的便利性、地点的随意性和时间的碎片性,使社交工具进一步成熟。而准确把握了社交传播规律的广告传播活动,借助社交媒体的分享和交友的诉求,进一步增强了广告信息的传播力度和受众之间的影响力。基于社交工具的广告传播,在传播广告信息的基础上,又融合了朋友交际的功能,使得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广告具有了受众即朋友的意味。广告主在创作广告时,将受众当做朋友,只有朋友愿意分享的东西,广告主才会投入其中。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范文第2篇

移动互联网快速兴起

智能终端,特别是iPhone在市场上取得的巨大成功,极大地促进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球智能终端的出货量达到了1.994亿部,同比增长56%。而苹果公司(Apple)上半年的报表显示,iPhone的出货量达到了1700万部,同比增长率超过60%,占到了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8.5%。终端的智能化给用户带来了良好的互联网体验,使得普通用户利用手机访问互联网内容成为可能。一般来说,智能手机用户使用互联网的频率要比非智能手机用户高得多,如AT&T旗下的iPhone手机用户仅占其用户总数的3%,但所消耗带宽占比却高达40%。摩根士丹利的研究报告更是指出,移动互联网是继固定互联网之后的又一次技术革命,未来全球手机的拥有量可能会超过100亿部,是当前电脑拥有量的10倍以上。因此,移动互联网将比之前的固定互联网产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移动互联网带动了基于手机等终端的互联网应用和服务的高速增长,最明显的是终端厂商主导的软件商店模式获得了蓬勃发展。根据苹果公司今年6月公布的数据,苹果软件商店(App-Store)应用个数已经超过20万,累计下载次数突破50亿次。另外,谷歌、诺基亚、三星等终端厂商,以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都纷纷仿效苹果公司的商业模式推出了自己的手机应用商店。不仅如此,移动互联网还产生了很多新的应用。如亚马逊的kindle阅读器能通过无线网络为用户提供实时的《华尔街日报》内容更新;Zipcar通过无线网络能够接受用户的预订,管理车辆以及跟踪车辆的使用情况。

网络中立争议多年未决

国外关于互联网网络中立问题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其核心思想是,如果用户购买了互联网接入服务,他应该能够使用任何互联网服务,不管是视频、音乐、电子邮件或是VoIP服务;而且网站也应该对所有用户都是无歧视的。网络中立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网络设施的定位和投资激励,网络管理的权限,以及对创新环境的影响。支持网络中立的一方(如消费者联盟和一些网站等)认为,既然用户购买了宽带接入服务,就应当能够在合同约定的速率下使用任何互联网服务;若赋予接入服务商管理网络的权利的话,那么互联网将不再自由,创新也将受到压制。而反对的一方(如AT&T和Verizon)则认为,为了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的投资激励和扩容动力,理应赋予其接入服务管理的权利;如果强制实施网络中立的话,会造成少数用户侵占无限的资源,导致网络拥塞,妨碍到其他用户的使用,恶化网络环境。

对于这些争论,国外都出现了类似的案例,政府也表现出不同的监管态度。一个典型例子是美国的宽带提供商Comcast一度对BT服务进行流量拦截,后来被美国高等法院认为是非法,但其判决的理由是Comcast未遵守当初和用户签订的服务合同,而没有就宽带服务商在遵守合同约定之外是否可拒绝服务作出判决。欧洲多数国家仅仅要求宽带接入服务提供商提供最低质量保证的服务,而对其网络管理权利持默许态度。我国部分省的固网运营商也曾经对P2P业务进行过封杀,理由是不到10%的BT用户消耗了超过60%的网络流量,这种情况一方面企业可从服务合同上进行约束;另一方面政府可从公共利益角度进行约束。

移动互联网应否网络中立?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移动互联网对于监管机构的挑战日益显现,国外关于移动互联网如何监管成为热点问题。移动互联网带来了手机用户隐私保护、互联网内容安全、手机平台垄断等问题;手机支付、移动阅读等融合类业务也对现有分业监管的监管体系带来了挑战。而其中,最为热议的话题是是否应将固定互联网的网络中立原则应用到移动互联网上。

关于固定互联网是否应该网络中立一直是具有争议的话题,而移动互联网频谱的有限性和技术的限制又加重了这一问题的复杂程度。相比而言,固定互联网的传输容量可以无限,少数用户使用BT等大流量服务导致网络阻塞甚至中断的可能性还较小。但在移动互联网上,由于移动频率的昂贵和稀缺(国外企业普遍通过拍卖竞标得到无线频谱),很可能会出现类似AT&T的iPhone用户对移动无线网络的过度使用,导致其热点地区网络瘫痪的情况。

美国监管机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认为,固定互联网的网络中立原则应该应用在所有互联网上,不管是通过固定接入的互联网,还是通过移动网络接入的互联网。如果移动运营商要对速度进行限制,就应该对用户的所有网络访问进行限速,而不能单独针对某类应用或服务。而移动运营商则认为,移动互联网与固定互联网存在本质区别。移动互联网容量有限,而且无线频谱为所有用户所共享;而固定互联网容量无限,且网络传输线路为用户独享。如果对移动互联网实施网络中立原则,则会妨害移动运营商的盈利能力,进而影响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长远发展。

谷歌曾经一直是网络中立原则的坚定支持者,但最近谷歌与Verizon公司签订了关于网络中立的实施协议,同意网络中立原则不必应用于移动互联网,原因在于移动互联网在技术和运营上都与固定互联网存在很大的不同。但同一阵营内的Facebook却支持在有线和无线网络领域都应遵循网络中立原则,认为“无论规模大小和财富多寡,维持一个对所有创新者开放的互联网将推动一个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TD-LTE 移动互联网 高带宽 频谱利用率

中图分类号:TP393.4;TN9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7-0279-01

当前,3G业务的逐步应用使移动互联网开始渗透和融合到社会、生活和产业的各个环节中,其用户和业务规模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截止2011年1月底,我国3G用户达到了5100万,其中TD-SCDMA用户达到了2263.3万,3G正在由起步发展迈入到快速增长期。

在考虑3G的同时,不得不提到LTE这一新技术。未来若干年,LTE和3G/2G将长期互补、共存发展。今后五年,3G增强型技术的告诉增长将带动移动互联网增长;LTE由试验阶段进入到商用阶段,在应用中逐步成熟、完善并走向规模应用。

1、TD-LTE简介

LTE是英文Long Term Evolution的缩写。LTE也被通俗的称为3.9G,它以 OFDM/MIMO 技术为核心,在20MHz频谱宽带下能够提供下行326Mbit/s与上行86Mbit/s的峰值速率,被视作从3G向4G演进的主流技术。

LTE 包括 FDD 和 TDD 两种模式,TD-LTE是TDD版的LTE技术。TDD和FDD的区别就在于TDD采用的是不对称频率,是用时间来进行双工的,而FDD则采用一对频率进行双工。作为中国TD-SCDMA 网络的主要运营商,中国移动始终致力于推动TD-SCDMA 后续演进技术――TD-LTE的发展,并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建设了全球第一个TD-LTE业务演示网络,充分展示了TD-LTE的良好性能。同时英国的Vodafone,日本的NTT DoCoMo,美国的At&t和Verizon都决定将LTE作为其下一代网络制式,可以看出LTE技术在未来市场的前景有多么的乐观。

2、移动互联网

根据2009年摩根士丹利发表的互联网报告,在经过了大型机,微机,个人电脑,桌面互联网四个重大技术周期后,人们正处于半个世纪以来的第五个重大技术周期中,这个周期的焦点就是――移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强调的是可以在移动中随时随地的接入互联网,并且使用其业务。它与无线互联网不同,它强调使用蜂窝移动通信网接入互联网,经常特指手机终端用移动通信网接入并使用互联网业务。

伴随着2007年苹果公司iPhone的上市和Google公司开源终端平台Android的推出,标志着全球移动互联网进入了一个用户发展迅猛,业务创新空前活跃的新的时代。从业务特征看,现阶段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业务应用偏好与固定互联网非常相似,他们正在由传统的WAP方式向完全体验的Web方式转变。,其中尤其以Web2.0业务为发展热点。另一方面,为适应和把握Web2.0时代互联网应用开发门槛越来越低的大趋势,参与移动互联网发展竞争的各个巨头均开始API开放接口和SDK软件开发工具,并创造了应用软件在线商店模式,吸引和集聚广大的开发者利用其平台开发应用软件并通过在线商店进行,主导服务商与开发者按一定比例进行对软件下载所产生的收入进行分成。目前,苹果、Google、中国移动、诺基亚、Vodafone、法国电信、微软、Palm等均已建立或计划建立类似的在线应用软件商店。

我国移动互联网近年来保持高速发展势头,截止2009年6月,手机网民已达到1.55亿,半年增长近4000万,其规模接近2007年6月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总体水平。我国移动互联网也初步形成了开放发展的态势,形成了一批蓬勃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

将移动通信的网络能力与互联网的网络与应用能力进行整合是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从而创新出例如web2.0业务等适合移动终端的互联网业务。这也是它区别去固定互联网的发展方向。

3、TD-LTE技术在移动互联网中的应用:

伴随着人们对于移动数据业务的需求越来越高,无线上网,移动视频业务,家庭和企业客户类的业务将会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业务,这些业务的无线网络带宽需要达到1Mbps以上,而企业级别的高清视频会议等业务,更是需要8Mbps以上的带宽才能满足。从而可以看出对于移动带宽的需求有多么的紧迫。TD-LTE技术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从表1可以看出,TD-LTE技术的峰值速率是所有现存通信技术中最高的。

其次,由于TD-LTE技术采用TDD制式,所以它具有在不对称频谱上工作的能力,而且移动互联网业务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上、下行数据量不对称,因此相对于FDD制式,TD-LTE更适合移动互联网业务。同时从表1可以看出,TD-LTE可以灵活配置5M、10M、20M等多种带宽,因而充分的利用零碎的闲置频谱,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频谱利用率,降低无线数据的传输成本。

TD-LTE技术在具有高速数据传输能力的同时,还具有低时延的特点,这使各类实时业务成为可能。例如实时的联网游戏,也可以将移动状态的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医疗,应急指挥等场景,从而使信息和服务瞬间可以到达任何一个角落。

并且我们可以利用TD-LTE的位置特性,来实现更为快速、精确的定位和导航。将该特性与高速数据传输能力相结合,将会产生更多的新型应用。例如运营商通过位置信息和用户数据的整合,可以提供定位服务,还可以实时查看街道是否堵车,精确的搜索到里用户最近的餐厅,商场,加油站等。

4、结束语

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吸引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而且高性能的移动通信网络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条件。伴随着TD-LTE的出现,将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再促进现有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将催生出新的各类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例如游戏娱乐、电子商务、办公应用等各类服务,满足个人,企业,政府等不同客户的需求,对整个社会的生活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章海峰.引领LTE业务新航标[J].无线通信,2009(4).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范文第4篇

到今天为止,IT产业已经经历了四个十年。

第一个十年(1980年~1990年)的关键词是硬件,这个阶段的王者是IBM。第二个十年是从1990年到2000年,关键词是软件,全球王者是微软。中国在这个十年里找到了机会,因为软件带动了PC的发展。中国的第一家IT企业就在这个时候诞生了,就是我之前服务过的联想公司,联想抓住了PC的十年。

 

第三个十年是从2000年到2010年,关键词是互联网, Google超越微软成为了新一代的霸主。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Google和微软招聘的多数都是工程师,但这两家公司是完全不同的两代公司——一家是软件公司,一家是互联网公司。中国抓住这“十年机会”的是“三座大山”——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从市值上看,这三家公司位居全球前十大互联网公司之列。 

 

第四个十年就是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目前才刚进入第3个年头,行业整体还存在着变数,而UC也是在其中奋斗的一员。

移动互联网和PC互联网有一个很重要的差异点,就是核心市场的不同。在PC互联网,全球的中心是在美国。我记得2000年时,中国的互联网军团都要去美国学习,因为美国是潮流的创造者和领导者。那个时候,一直有句话叫“Copy to China”(复制到中国)。但我在美国跟行业交流的时候一直在修正这个观点,我说不是“Copy to China”,而是“Copy to Global”(复制到全球)。

 

不只是中国没有诞生全球性的领导企业,全球化发展的互联网企业还有除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的企业吗?没有欧洲的企业,没有日本的企业,没有澳大利亚的企业,他们都是区域的,都是在本地。如果有一天美国出现了一个新业务,比如团购,第二天日本、德国、澳大利亚都会出现他们自己的团购网站——中国和他们的区别可能只是第二天会出现1000个团购网站,所以这不是“Copy to China”,而是“Copy to Global”。

 

虽然过去所有的非美国互联网企业的全球化都不成功,但这个现象不会在移动互联网重复,很关键的一点是跟生活方式息息相关。移动互联网发展速度最快的地方是在亚洲,而非美国——美国的移动互联网是从2007年苹果iPhone开始的,日本的移动互联网从2001年就开始了,中国的移动互联网则是从2004年开始的。

 

为什么移动互联网不再由美国带动?原因很简单,美国是生活在车轮上的国家,他们每天上下班是开私家车,双手被绑在方向盘上,而整个亚洲不管是日本、韩国、中国,还是印度、印尼,都是出行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的国家。这些国家的用户每天大概有两到三个小时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没有其他事情能干,主要就是拿着手机在玩。生活方式的不同,导致整个亚洲在手机上的业务比美国的业务要快得多。

 

而在整个亚洲,很多地方是跨越式发展的——PC互联网还没有发达起来,移动通信就得以迅速发展,导致整个移动互联网对它而言就是互联网。比如印度,手机网民很早就超过了PC网民;到了中东的沙特、阿联酋,你同样会看到他们的互联网其实就是移动互联网。

 

而中国的移动互联网市场,诞生没多久就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移动互联网市场,因为人口太庞大了。

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我相信十年之后形成的格局一定是“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共同主宰全球市场”,其中,中国是市场中心,美国是创新中心。那时,可能有很多非美国企业走向全球,领导产业的发展。

 

因此,如果现在再来谈互联网创业,就需要审视一下整个移动互联网目前在全球的格局。理论上,在美国或亚洲创业都有它的道理。它不像PC互联网,如果现在还是十年前,我肯定建议大家在美国创业。但移动互联网不一样,我强烈建议有创业想法的人跟我一起回到亚洲去创业。Go East(到东方去),因为那里也会成为整个移动互联网的领导市场。

 

接下来是“第五个十年”,我认为这段时间的关健词是“人工智能”。本质上说,前面的“四个十年”都是在为人工智能做准备,比如硬件、软件等都属于基础设施,而互联网解决了数据化的问题——原来不是数据的,现在全部放到了网上,可以进行数据的集中分析。而移动互联网最重要的则是解决了时空的障碍。

 

现在很流行的无人驾驶汽车,其实都是人工智能。你要做出无人驾驶汽车这种产品,就必须让硬件、软件、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技术达到一个高度,现在一些很热的概念比如大数据、机器学习,其实都是为了人工智能。未来,无人汽车可能会首先应用到物流行业。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区别范文第5篇

移动互联网营销价值初探

在本次论坛中,来自百分通联CEO张福连、爱帮网董事长刘建国以及美团网创始人王兴及各方精英对移动互联网的本质和营销价值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百分通联CEO张福连指出,当前中国移动互联网生态链由运营商、终端厂商、传统互联网势力、移动创新机构、转型的传统媒体在内的“五大阵营”组成,百分通联则是这个利益链条中更为关注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媒体性特征及其营销价值的企业,十余年深耕行业的经验以及为广告主度身定制的数以万计移动营销方案的成功实践,让百分通联对于中国手机用户的消费行为和习惯有了更为权威和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但张福连表示,要赢得中国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五大阵营的聚力合作视为关键。

在美团网创始人兼CEO王兴的眼里,移动互联网的本质在于科技潮流带来的信息传播方式的转变,它加快了信息流转的速度,让信息流转更快捷、更高效。王兴表示,移动互联网与各个行业的融合,将有效改善传统的经营和营销模式,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具有非常大的营销空间和想象力。爱帮网CEO兼总裁刘建国先生则强调自己更为看好移动互联网的Local、Search和Mobile的价值,他表示:“Local Search Mobile,是移动互联网区别于传统互联网的魅力所在,用户走到哪里,商户的打折优惠、本地资讯就送到哪里。”他表示,移动营销与传统电子商务融合、移动营销方式上的不断创新,将让传统企业的营销焕发独特生机,融合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传统行业,如何搭上移动营销的快轨

“当前并非所有的广告传播活动都适宜借力移动营销,比如品牌广告的推广。”对于刘建国的观点,百分通联CEO张福连表示认同,他指出,由于受到手机屏幕、功能,以及当前的流量、资费的限制,移动互联网上的品牌广告往往难抵广告主希望的效果。但根据宝洁、霸王等日化巨头在移动平台推广的经验来看,广告主不妨将线上移动广告传播和线下的促销、体验及其他传播活动结合,借助移动互联网的互动优势、社会化传播优势和精准定位优势,双线合作,共同提升移动营销的价值。同时不容忽略,一些较为传统的移动营销手段,如彩信通、会员通等,对提升品牌广告主的客户忠诚度和客户体验始终具有良好的效果。当谈到移动营销与电子商务的结合,王兴和刘建国表示出极大兴趣,结合自身的业务范畴,他们表示,移动营销更适合“需出门消费的电子商务”的观点,移动互联网和移动营销,对于团购业务和传统服务行业将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LBS SNS团购折扣信息精准推送的模式,是团购借力移动营销的最佳模式。”一方面,可提升用户体验,实时掌握用户的消费反馈;另一方面,广告即有效信息,基于位置精准推送的优惠折扣,实际上也能提升用户对于传统广告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