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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省 绿色矿山 环境保护
自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出台以来,绿色矿山建设就成为全省各煤炭企业一项重要工程和一种社会责任。“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恢复治理,确保矿山发展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绿色矿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范围包括开采时所在城市的所有区域。它的发展建设程度,代表着其所在城市环市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以及维持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在科学、有序、合理地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绿色矿山建设对着力于矿业活动中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质地灾害、生态破坏,最大限度地予以治理或转化利用有着重要作用,也是一个城市环保、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
目前,河北省矿山开采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露天开采所造成的环境问题:①采舍白茬山、残山、危岩、绝壁在露天矿区非常普遍,不规范的开采方式再加上恢复治理不及时,使天然的地貌景观受到严重破坏,并且留下了崩塌、滑坡等灾害隐患。②废、尾矿渣不合理的处置是各个矿区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乱排乱堆的废尾矿渣使矿区由原来的青山绿地变为一片荒芜,成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的灾害区。③石材开采矿山及加工区的大批荒材废石散布在采矿厂周围,压占田地,危害环境。④砖瓦粘土矿由于不按规划要求,制砖取土不仅破坏了农田耕作层,减少了耕地,而且造成了不少人为的积水坑和垃圾场,不合理开采严重危害大气、土壤和城市的环境。二是地下采矿造成的环境问题:①由于地下大面积采空后没有及时回填治理,诱发地裂缝和地面塌陷造成的环境危害,且具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②由于采矿深度加大或违规越层越界开采,矿坑涌水、突水及坍塌灾害隐患与因矿坑排水造成的区域水位下降,给周边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所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打造环保生态城市已成为各大城市矿山治理、环保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矿山的规划治理
1.新建、改(扩)建矿山
对开拓时要剥离的山皮土、耕作土和腐殖土规划出存储地段,专门保存,以备复垦绿化使用,不可与废渣混杂。在矿业活动中,要严格按规划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随治理,防止诱发地质灾害,防止污染和破坏水土环境与大气环境。同时,不能对主要交通干线和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禁止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高速公路两侧和水源地附近及上游补给区等新建或扩建污染和破坏水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
2.闭坑矿山治理
本着“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责令采矿权人根据闭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充分利用矿区废弃资源回填采空,因矿制宜进行闭坑后的全面治理。闭坑矿山实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绿化,不能给当地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新的危害。对于露天开采的闭坑矿山治理主要对策应放在削坡排危岩,加固和保护再生矿渣边坡,清整采矿平台,因地制宜地实施生态重建;根据闭坑矿山的区位和现状,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采取相应对策;对于地下开采闭坑矿山重点是地下采矿中的采空区潜存的或已出现的各种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严禁无序堆放废矿渣,应采取固坡绿化或返回地下,充填浅部废弃坑洞,对于选矿产生的尾矿泥沙严禁乱排乱放,要严格控制二次污染,变废为利。
3.生产矿山治理
有松散覆盖层的,要重视剥离表层土的堆放、存储、复垦再利用的统筹规划,特别是表层土中富集有适于本地生长的植物种子、腐植土等,要注意独立存储,不能与废弃矿渣混堆。矿山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渣、废石、尾矿等的堆放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废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和治理以及噪音污染控制等要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要求。对于已出现的突出地质环境问题,要有合理的治理方案并切实遵照实施。对于预测的或可能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或方案。
二、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
河北省是矿产资源大省。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每年因矿山开采造成无法耕种的土地在上千亩,大量植被遭受破坏,地质灾害频发。河北省建立“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环境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并出台行政法规,对省内矿山企业征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本息再返还采矿权人。针对矿山开采破坏环境的问题,这个省大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5年来全省累计治理矿区面积3万多亩。500多个因矿山开采而饱受环境破坏之害的村庄重焕生机,50余万矿区群众从中受益。同时,还推出打造“绿色矿山”精品工程,推出了一大批绿色矿山建设的典型企业。像金牛能源股份公司的邢东矿,把矸石回填等先进科学技术引入“绿色矿山”建设中,实现了“产煤不见煤”和生产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大力开展矿井综合环境治理,被授予“全国花园式矿井”称号。今年六月,省委书记张云川专门视察邢东矿,对其绿色生态矿山建设给予高度评价。绿色矿山建设,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所在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的生态环境,推进了城市环保建设,而且达到了环境、资源和社会良性循环的效果。
关键词:矿山企业 管理 环境保护
引言
矿山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建材矿和化学矿等等,获取这些矿石的行为叫做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勘查、开采、销售矿产资源的企业就叫做矿山企业。
矿产资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非再生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它既是人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又是极其重要的社会生产资料。矿产资源的开发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甚至成为一些地区的经济支柱,但是长期以来人为活动改变矿山的生态环境出现了地下水流失、地质沉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影响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而且很难恢复到原有的水平。
一、我国矿山的环境现状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贫矿多、富矿少,共生、伴生矿床,单一矿床较少,因此选矿难度大,选矿药剂种类多、用量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大。
我国矿山环境问题较多,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即采矿活动破坏了大量耕地和建设用地;采矿诱发地质灾害;采矿使矿区水平衡遭到破坏、产生各种水环境问题;矿山开采中废气、粉尘、废渣排放、产生大气污染和酸雨;采矿破坏自然地貌景观,影响整个地区环境的完整性。
由于历史原因,不少矿山未预留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地方政府也未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职责,造成许多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存在无人“埋单”现象。近年来,我国不少矿山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由此可见,我国矿山企业的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二、矿山环境管理的原则
1、与矿产资源开发共同发展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够给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利益但同时也破坏了当地的环境。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矿产开发引起的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也开始逐渐被人们意识并越来越重视,所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须保护环境。矿山企业在制定开采计划的同时应该制定矿山的生态保护、恢复和整治的规划。该规划应该是一个与矿产资源开发同步进行的过程,而不是等矿产资源开采结束之后才开始。企业在计算生产成本的时候也应该将恢复生态、整治环境等问题考虑到生产成本中。当地政府也可以对环境保护工作执行较好的矿山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
2、循序渐进、分期实行
与一般工业企业相比较,由于矿山品质的变化,选矿的流程需要动态调整,从而给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也包括环保投入上增加了不确定性,因此矿山企业的环境管理必须与生产同步进行,根据环境现状和生产情况制定近期和远期的环境目标并正对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重点分步骤的逐步解决问题。盲目的追求环境管理的一蹴而就既不可能也不可行。
3、环保技术措施切实可行
矿山环境管理需要一些切实可行的环保改进技术措施,而不是理论上可以但是实际操作困难或者资金投入过大的项目。比如说选矿废水的处理,可以将选矿废水进行适度处理后再用于选矿工艺中,相比较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这个方法即降低了处理的难度、成本也节约了水资源。再比如对破碎工艺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回收处理既降低粉尘排放量改善周边环境也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这些都是易实施并且对矿山环境治理有良好的效果环保措施。
4、加强有效沟通促进和谐发展
矿山的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比较大,对周边环境影响也比较大,企业可以通过公布环境信息、发公开信等方式使周边的居民了解企业的环境现状,加强与周边的企业、居民的沟通来减少矛盾和谐发展。
三、环境管理的手段
1、法律手段:法律是指一种社会行为的规范。它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企业的各种行为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指公司以命令、规范等形式直接作用于管理对象的一种手段。主要通过企业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管理对象进行约束。
3、经济手段:奖罚分明提高企业的执行力。(1)实行企业环境保护负责制;(2)把企业的环境管理全面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之中,并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和各个管理部门;(3)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把环境保护指标同生产指标一起考核、计奖,在提升、表彰等诸多方面予以考虑。
4、技术手段: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是依赖先进的环境工程修复手段。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矿业废水、废气、废渣、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地表沉降等环境问题为了降低污染程度需要利用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对其进行治理以降低其危害程度。而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提高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都是降低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5、管理手段:无论是清洁生产审核还是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都是很好的企业环境管理的工具。利用这些先进的管理技术可以使企业在资源配置、职责分工、原辅材料、工艺方法上做最优化的选择。一个好的管理方法,关键还在执行,许多问题的出现并不在制定而在制度的执行上,因此抓好执行力度是关键。
6、宣传手段: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以提高企业员工环境意识为出发点,以改善、提高企业及周边环境质量为目的,广泛动员企业所有员工结合本岗位的实际工作来推动企业的环保工作。环保宣传工作要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比如开展“节能、减排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工作、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等。
四、结语
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加强,国家对环保工作也越来越重视,矿山行业作为一个污染较大的行业,需要借鉴国内外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和环境管理方法,根据各个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源开采利用,制定适宜的环保措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指导,以改善石材行业的污染现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以“堵疏结合、扶优汰劣、整合提升、综合治理”为原则,促进全区石材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对象
到年6月30日前,全区石材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企业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厂区内粉尘和噪声符合要求;废料、废渣实现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石材矿区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生态环境逐步恢复;石材行业结构合理调整,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加快,基本实现规范、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本《实施意见》所指石材加工企业是特指建筑饰面石材(石板材)和花岗岩石雕(公园用品、陵园用品、宗教用品和工艺品)加工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发改、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办、水务、公安、供电、工商、卫生、安监、城市执法、税务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石材矿山开采综合整治、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和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规划建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挂靠在区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经贸局。牵头单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组织成员单位,各负其职,通力协作,积极有为地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整治石材矿山开采
实施单位:石材矿山开采综合整治组
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安监局、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务局、规划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主要任务:
1.禁止在东风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要道一重山、土海流域、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范围内采矿。在年12月底前将《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送省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2.年6月30日前,全区暂停审批新建、扩建饰面石材采矿许可证;严格审批新建、扩建非建筑饰面石材矿山。
3.禁采区范围内现有矿山、禁采区外所有无证(指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山(矿点),应在年1月31日前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4.完善石材矿山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在禁采区外的石材矿山企业要在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制度;要严格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5.矿山开采企业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采矿点,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矿山业主限期整治、恢复生态;对找不到原业主的废弃采矿点,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点必须责令关闭,并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二)全面整治石材加工企业
实施单位: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组
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环保局、经贸局、规划办事处、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城市执法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挂靠在区环保局。
主要任务:
1.凡位于东风水库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石材加工企业,以及二级保护区内未实现废水“零排放”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在年月31日前责令关闭、停止供电、拆除设备。
2.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应按规划要求在年6月30日前搬迁进入集中区,并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否则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3.鼓励花岗岩石雕加工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没有进入的,应在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否则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4.石材加工企业于年6月30日前,将堆放在厂区外的石料、石产品全部搬入厂区内,将废弃在厂区周边的石渣全部清理,逾期未完成的,按照违规占地的相关规定处理。
5.停止审批在集中区外新建、扩建石材加工项目。新建石材加工企业必须进入政府规划的集中区内落户,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国土资源、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在集中区外的石材加工项目用地、环评手续,工商、税务部门不得办理证照登记手续。
6.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河道堵塞的石材加工企业,必须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立即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7.开展废弃石料、石渣堆放场综合治理,现有废弃石料、石渣堆放场应于年6月3O日前完成覆土和植被绿化。不属于集中区配套建设的石材堆渣场,于201O年12月31日前封场并完成覆土绿化。
8.加强对石材废渣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企业不得使用、租用或雇用未采取防止跑、冒、滴、漏等防尘和防泄漏措施的车辆。
(三)规划建设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区
实施单位:集中区规划建设组
组长由区经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经贸局、财政局、市规划局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环保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挂靠在区经贸局。
主要任务:
1.要按照整合、优化、提升的原则,于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区的规划选址、详规审批等前期工作,集中区的规划面积应在35公顷以上;年8月底前完成首期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年9月底前完成一个占地面积3公顷以上、首期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供小型石材加工企业租用;年12月31日前,有60%以上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年6月30目前,所有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和60%以上的规模以上花岗岩石雕加工企业进入集中区。
2.集中区必须在年1O月底前实现“四个一”即:各建成一个石材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场(6公顷以上),一个符合规范要求的石粉碎石储运、分选中心(1公顷以上),一套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等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建成一家石材废料(渣)综合利用企业。以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循环利用,促进石材产业走集约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3.所有进入集中区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并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鼓励企业综合利用石材废料(渣),对达到资源综合利用要求的企业,经贸、建设等部门要及时组织认定,并按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在税收、贷款和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按照《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关于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价商[]29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所有建筑饰面石材矿山企业和位于集中区外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从名单公布之日起至年6月30日,生产用电电价在正常电价基础上加0.2O元/千瓦时,年7月1日起,生产用电电价在正常电价基础上加0.45元/千瓦时。所收取的资金专项用于石材行业废水污染整治和废渣综合利用。凡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价高峰时段按相关规定上浮,低谷时段不下浮。
(三)国土资源分局、财政等部门要制订出台鼓励集中区建设的用地、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以及鼓励石材加工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的扶持政策。集中区建设和搬迁进入集中区的企业可享受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与之相关的优惠政策,市财政从市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拨出400万元,用于补助集中区建设,补助资金在集中区建成验收合格时拨付。
(四)实施集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清运、处置、利用的产业化运作,参照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给予补助,并参照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给予税费优惠。
(五)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石材加工集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清运、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运行费用,政府可组织运营单位与石材加工企业按市场化运作原则测算确定。加工企业应定期向运营单位缴纳废水、废渣处理费。
(六)区财政应设立石材行业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石材行业的整治工作。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收取的资金作为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区中石材加工企业税收地方所得的30%作为同级政府的专项资金。
(七)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集中区、矿山开采企业、石材加工企业的监督巡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溢流污染物或者偷排的企业,发现一次的,依法严肃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发现两次的,责令停产整顿;发现三次的,依法予以关闭。
(八)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向金融机构通报,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向已责令关闭的石材企业供电的供电企业,由供电局依照相关规定处罚,并立即停止供电。
六、明确责任
(一)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是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区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1.区发改局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石材加工项目不予立项。
2.区经贸局牵头负责集中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对石材行业结构调整、集中区规划建设、石材废渣综合利用的指导监督,制订实施鼓励集中区建设、废渣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3.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负责石材矿山开采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石材矿山开采及生态环境恢复的监督、指导,依法查处无证开采和违法用地行为;编制全区石材开采规划,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
4.区环保局牵头负责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水质监测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先进适用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环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5.区物价局组织落实石材加工企业差别电价政策。
6.工商部门在接到有权机关对相关石材企业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以及责令相关石材企业关闭决定的书面通知后,要依法变更登记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7.区安监局负责加强石材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8.区建设局要督促石材生产加工所在地政府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的通知》(政办[]44号文),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包括以石板材粉渣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组织实施石材废料(渣)综合加工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制订实施集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清运、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运作政策。
9.区水务局牵头组织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石材物料,严禁向河道倾倒石材废料(渣);严禁侵占河道及堤防、护岸,督促河道保护范围内石材加工企业的挡土墙建设。
10.供电局根据区、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关指令,落实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石材矿山开采、石材加工企业,采取停电、断电措施。
11.区监察局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保执法的问题。对于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阶段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月5日一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当地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1月31日前报送区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阶段(年月31日-年6月1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石材行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年月31日前报送集中区建设进度情况,确保在8月25日前建成使用;年12月25目前报送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阶段性报告,区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关键词:环境污染; 治理; 平顶山市
中图分类号:TD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4)06-168-001
1.前言
矿产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生存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日渐薄弱,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经济发展受到制约[1]。矿山生态环境的危害表现在煤炭开采导致土地资源破坏及生态环境恶化,破坏地下水资源,加剧缺水地区的供水紧张。煤炭开采导致废气排放,危害大气环境等。矿区环境保护存在着环保意识差,公众参与程度低,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等[2]。解决矿区环境污染问题,政府要树立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观念,完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大力应用清洁开采和炼煤技术,推行多元综合治理的发展模式。
2.平顶山市矿山主要环境问题
平顶山市是我国新兴的煤炭工业城市,过去一段时期内,矿产资源开发出现“重开采、轻环保”的偏差,矿区环境污染问题一度成为政府工作中的一大难题。近几年,政府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矿区环境治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矿山环境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对生态环境直接破坏,危及子孙后代[3]。通过政策优惠,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环保产品。在政府的干预下,使矿产企业在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对矿山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可以实现对环境的有效保护。通过实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达标生产等途径,使煤炭生产走上规范化开采的轨道[4]。
生态环境问题有开采活动对土地的直接破坏,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尾矿,矸石等)大面积的堆置,矿石、废渣等固体废物中含有的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通过地表径流或大气飘尘,污染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环境。地下水位降低,废水排放,导致水均衡遭破坏,水质污染。
煤炭开采过程中免不了要征用土地,直接破坏植被和农作物,导致绿地面积缩减。采煤排出的煤矸石、废渣、尾煤也占用大量土地。采矿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煤尘及其他粉尘,对矿区的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矿井中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未作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大气层中,对大气环境也造成了一定影响[5]。
3.平顶山市矿山环境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中出现的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宏观层面上的制度性制约和因管理目标偏向导致的政府职能工作的缺位、越位和错位[6]。
在宏观层面上,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政府开展矿山环保工作的具体指导效果很有限。缺少完整的矿山环境法规。对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分散于各个部门的法律法规中。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缺乏有效的防治矿山污染与生态保护制度。缺少强制性,难有实效,有些法规太原则化而又难以操作,没有有效的制裁手段。政府的主要措施是通过制定各项政策法规,对污染企业采取关、停、并、转,内部整改等措施来治理与控制污染。一些污染企业在被勒令关停后,过些时候又改名换姓,以其他名义重新开业。矿山环境污染在政府追求的效益目标下,变得可有可无,进而导致了政府职能错位,致使环境保护问题得不到政府的全力监管。
4.平顶山市治理矿山环境的必要措施
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矿山环境治理高效运行。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对许多污染现象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此外,执法力度不够,使一些污染事故和责任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今后,要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尽快建立起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在矿山开发中,必须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不动摇,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得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防止矿产资源开发加剧生态环境恶化。
在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把保护资源和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对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限期提出整改和治理的实施方案,坚持实行不定期巡查和监察员督察制度,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施矿山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矿产资源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责任。
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等新的执政理念的指导下,必须进一步淡化传统的GDP增长主导型的政府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一级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因此,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矿山环境的职能,找准政府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角色定位,把握政府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路径选择,已成为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应红,文志岳等.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研究[J]资源经济,2003,6
[2]郑红等.矿山环保现状与防治对策的思考[J]矿业快报,2001,4
[3]张梁.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2,15
[4]王志宏,肖兴田.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破坏和污染现状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1,6
关键词:露天煤矿 机械设备 发展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D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a)-0144-01
随着国家能源结构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煤炭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在快速化的背景下也产生了一些全新的变化,即机械设备已经由以前的单机制造转变为如今的成套设备的竞争状态,整个煤炭行业的机械设备也向着大型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去发展。在以后的煤炭开采中,无论是井工矿还是露天矿,其煤炭机械设备的发展方向都将朝着大型化,现代化,智能化的高效发展,从而促进煤炭机械设备的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因此,对露天煤矿机械设备的发展及安全管理方法进行探讨对于煤矿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露天煤矿机械设备的发展
1.1 机械设备的自动化发展
就实际的煤炭开采过程来说,所有的机械设备都担负着各自的开采职责,其中露天矿矿山表层的土层去除是需要轮斗系统需要完成的工作,而电铲则是完成煤层的剥离工作,运输工作则需要矿用卡车来完成,再加上其他的煤炭开采机械设备的辅助,从而高效的完成煤炭开采的任务。因为所有的矿山机械设备的体积巨大,整个系统的运行过程十分复杂,操作也比较困难,因此,在未来矿山机械开采设备的主要发展应当向着自动化的方向去发展,进而实现煤炭开采的简单控制。而上述的轮斗,电铲以及矿用汽车都是可以完成自动化转换的机械设备,而对于另外的一些如矿山的测量,钻机位置精度的确立都需要全球定位系统的帮助才能完成,这种做法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够确保煤炭开采位置的准确性。
1.2 大型机械设备的快速发展
随着社会发展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数量的进一步增长,在煤炭开采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也需要进行不断地革新,当前的大型企业中,一些小型的机械设备正在被大型的机械设备所取代,比如所使用的穿孔设备已经被大型的露天穿孔设备所取代,相比于传统的喷火钻,冲击钻的钻孔效率提升了很多,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对于生产企业成本的控制也是一种很好的措施。运输设备也已经逐渐摆脱了百吨以下的车辆设备,转变为如今的两百吨甚至是三百吨的重量级运输卡车,卡车的驱动设备也已经由以前的油液发动机推动转换为如今的电驱动,电驱动的用电也有所变化,即由直流电转变为交流电,现如今,有效载荷最大的矿用汽车达到了惊人的345吨。
1.3 机械设备向着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企业的发展必须考虑到环境发展的因素,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当前的露天煤炭开采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也应当向着绿色环保的方向去发展,进而实现了安全环保的基本生产方式。因为露天的煤炭开采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是极大地,因此,我们通常采用以下措施来减轻煤炭开采对环境带来的伤害,即煤炭开采的机械设备的设计应当遵循使用寿命长,排放污染物少的原则进行,提升设备的安全性,减少维修,降低能源的损耗,进而减少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实现生产的高效化,完成环保的基本任务。在机械设备的制造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地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量,以防止设备在报废之后对环境造成污染,尽量的采用可再生的材料制造机械设备,提升设备的再生率。
2 露天煤矿机械设备的发展与安全管理方法
2.1 完善安全制度
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是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安全制度的制定应当尽可能的与先进国家的露天采矿设备的使用要求相一致,从而确保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都能够囊括在所制定的安全准则之内,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也必须严格遵循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准则。
2.2 革新矿山机械设备的安全设计准则
危险识别,风险评估以及安全设计是矿山机械安全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安全设计过程中,应当能够及时的发现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及时加以解决,进而保证机械设备生产的基本安全。对于机械设备自身以及外界的环境因素所带来的风险我们称之为危险识别;而建立在危险识别的基础之上的安全评价我们称之为风险评估;安全设计的作用可以划分为两部分,即一部分作为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另一部分作为安全防护的重要参考依据。
2.3 完善机械安全管理体制
就当前来说,我国的安全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因此应当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善露天采矿机械安全管理的体制,成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于实际的生产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总结,为后期的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依据和参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所有的煤炭开采人员也是一种约束,让他们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能够秉承安全生产的基本理念开展煤炭的采集工作。
2.4 加强机械故障的诊断
对于机械故障的诊断应当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可以在机械设备中引入一些较为先进的故障检测系统来完成基本的故障检测任务。我们可以采用计算机的远程操控技术对整个矿山的机械系统实现全方位的实时监测,对于所产生的故障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复,从而提升矿山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第二,引入全新的故障检测方法,比如探伤技术,超声波技术等,而加上当前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的系统的引入,都能够不断的促进矿山机械故障诊断系统的不断完善。
3 结语
综上所述,就露天煤炭的开采来说,由于开采过程中对于安全性和回采率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注重开采过程的安全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从而促进煤炭开采业的有效发展。露天煤矿的先进性受到了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质量的直接影响。中国的露天煤炭生产业和服务企业以及机械制造企业必须以环保为发展宗旨,进行绿色管理,节约资源,注重人才的培养,促进技术的不断革新。采取有效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方法,促进露天煤矿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