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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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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工程

矿山建设工程范文第1篇

关键要: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

前言

矿山施工是非常复杂的,影响到施工质量的原因比较多,设计方面的以及施工的工艺和地理环境都会对于整个施工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要将多种因素控制好,保证整体工程的质量,就要做好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施工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管理要贯彻到整个项目的过程当中。文章就矿山施工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部分问题,但是随着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改进措施的积极落实,矿山建设工程管理项目一定会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一、矿山建设和管理的现状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一种形式,和制造业等不相同的是,矿山建设工程是以自然资源为生产对象,以资源的合理开发为目的而进行的施工。需要明确的几点是,矿山建设项目是为了企业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能源要求,而进行的开采活动。必须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才能进行一系列开采措施的落实。国家部门经过审核之后,会将具体的施工环节交于一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但是施工单位要必须要满足限定的实践、质量等约束条件进行一次性的开采。矿山建设工程是针对地下资源的开采和应用,所以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同于一般的施工问题。矿山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要贯穿整个施工的过程,所以具体的管理内容很复杂。从项目招标开始,项目管理便要对招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审核,具体项目投入施工后,还要对整个施工的质量、时间等方方面面进行管理。矿山建设施工中的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建设和施工管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飞速推进对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又因为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巨大的改变。矿山开采的危险系数高、难度系数大等种种原因,使得部分有能力的人都会对从事该项目避而远之。能够从事该项目的多是没有特殊的技能,只能靠这样的项目来进行生活维持。所以在进行具体的施工时,会因为知识技能等的相对缺乏而造成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近几年的矿山安全事故增加,使得国家和社会的有关部门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矿山在建设和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问题也被当做重要的内容对待,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然有亟待解决的问题。即使有了一定的改进措施,但是有力的建议和措施不知道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还是负责实践的环境的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对具体方法的研究依旧是相关行业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二、矿山建设和管理的问题

矿山建设和管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然有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出现的问题因为实施者的不同,环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问题的分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笔者经过对矿山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技术要求以及实际的操作进行分析和研究,得出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生态破坏

矿山建设和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施工和建设工程,就是因为矿山建设和施工的地方主要是针对低下的自然资源。所以为了自然资源更好的使用,对地面上的生态破坏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但是具体的破坏也有程度的差别,也有可以进行挽救的方式,但是施工单位许多时候都忽略了对生态的管理。进行开采时,地表植被的破坏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进行具体的开采施工时,可以边施工边进行维护处理,将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及时的种植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生态的破坏。另外,开采过后的泥土等,也要进行及时的复垦,可以保持地方生态的相对平衡,也可以减少地方塌陷等生态问题。

(二)管理素质

具体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水平,对整个工程完成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在实际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施工人员的素质很多时候都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因为就业观念等的变化,人员进行就业选择时会规避掉部分不热门的职业,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的行业,是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市场要求的。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时的具体的操作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管理的项目和内容较多,所以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操作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在进行招标时,会出现交情影响。在进行质量管理时,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进行质量处理,规避掉质量的相关要求。但是一系列的管理要求都无法达到规定后,影响的不仅是建设工程的质量,还有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很多安全事故发生时,就是因为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在危险出现时,很多时候不知道怎样挽救自己的生命,有些不必要的危险甚至是工作人员自己亲手造成的。所以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也成为提高行业质量的重要措施,从方方面面都加强技术和质量管理,才有利于整个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

三、矿山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矿山建设相关工作。矿山工程和普通的建筑工程不一样,它是资源开发的工程。并且由于煤矿资源储存的特殊性,施工的场地一般都在比较偏远的山区,材料运输不方便,施工难度比较大。在进行施工的时候,要在地下进行作业,如果煤炭资源在是海洋的深处还要进行深水下的作业。所以施工环境条件很差,煤炭资源的开采要对原有的自然环境进行破坏,所以自然资源的恢复也是矿山建设项目当中的一个方面。煤炭资源的开采是有限度的,所以工程包含了开始开采与结束时期的工作。目前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矿山的建设项目不应该保持原有的水平不变,应该随着时代的进步有着更高的施工水平。取得这样的效果就要加强对于矿产项目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新的制度,新的管理方式,来将工作做得更好。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是非常繁杂的,要保证整个项目的经济利益,并且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所以对于各项工作要科学地进行安排与管理,矿山的工程要包括土建以及机电安装还有矿建的工作。所以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并且整个工程施工的时间比较长,所耗费的资源和资金也比较多。而管理对于矿山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危险突发事故频发的施工,安全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四、矿山工程管理的方面

(一)要对进度进行把控

在实施进度管理的时候,要先有所计划,然后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要进行检查,有问题的要及时处理。按照这个过程来将整个施工的进度进行规划。在施工的时候要对于施工的情况进行检查,有不符合规划的情况,要找出原因并且进行及时的调整,确保最终的施工能够按照计划完成。但是由于进行矿山项目的影响因素比较多,难免会有进度上的问题,所以在制定进度的时候要有动态的变化,这样在实际的施工和进度的规划不符合的时候,能够有所依据的进行调整,保证最终的竣工能够按照计划完成。计划的制定是整个施工工程中的行为依据,所以在进行计划制定时一定要有整体的眼光和看法,在进行计划制定时便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具体施工时的问题处理难度,也可以使得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问题能够尽可能的少出现,提高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对进度进行管理要有一定的制度的依据,有了规范才能够将工作做得更好。对于施工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要明确,有些队伍如果工作滞后的话,要对其进行惩罚。有的队伍的工作提前完成,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奖励。对于一周、一个月、一个季度的工程量进行检查,看是否完成了相应的规划。由于矿山施工在短时间内的工程量变化比较大,所以进行检查的时候可以按照最短时间两周为单位。

(二)对于矿山施工的质量的管理

在管理工作当中,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以及改进的效果进行检查。看工序的质量是否合格,不能忽视细节,在细节中把握整个施工的质量。矿山的施工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其危险性比较高,所以对于质量的把控也就是对于安全的把控。

(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管理

在施工之前就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不是专业人员还有没有通过考核的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施工工作。不同的工种的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如果没有岗位的合格证书的话不能上岗。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问题的管理。在进行一些特殊的工作的时候,比如说是安装风水管路以及模板的作业,要有安全带的保护。绞车在通过吊盘或者是封口盘的时候要缓慢。物料上升的时候,重量不能超过标准,否则掉落下来会伤及到人。

(四)提高整个队伍人员的素质

作为施工单位,要有意识的对他们进行教育,从本身提高安全意识才是保证自身安全的最根本的办法,在进行作业的时候,要将安全带安全帽等相关的保护设施配置完好。并且相关单位应该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上的培训,使得操作更加规范。作为管理人员,应该监督整个环境的保护措施是否达到标准,保护的设施是否完善。管理人员要保证整个队伍的稳定性,监督对于工人的工资是否按时发放,这样工人才能够安心地进行工作,给工人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实施。五、结束语矿山施工牵涉的方面比较多,管理工作也比较多,所以制定完善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按照制度有条不紊地进行管理,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并且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社会对于矿山施工的关注度也比较高,但是还是有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相关的企业和单位应该从自身着手,提升管理工作的水平。矿山建设工程时许多经济发展行业的基础,对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可以影响经济发展的水平,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姚斌.浅谈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与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

[2]娄涛.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地控制进度和质量[J].山西建筑,2013.

[3]李嫄.浅议煤矿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1):169-169.

[4]华毅.煤矿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问题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6).

矿山建设工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矿山建设;地位;作用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保证。矿产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随着人类不断地开采利用,有些矿产可能会短缺甚至枯竭。因此,矿产资源在探明后,需要科学地进行开发建设。当前,一个矿山建设项目,从投资上看少则5-6亿元,多则几十亿元;从建设周期上看,少则3-4年,多则5-6年;从参与矿山建设的主体上看,少则5-6家,多则10-20家。这些数据直接或间接地说明了矿山建设中工程造价管理的复杂性和必要性,确立了其在项目投资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 矿山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1.1 矿产资源储量及赋存条件直接决定了矿山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设计人根据矿山资源储量进行科学设计,合理估算建设投资。矿山项目在基本探明资源及初步摸清建设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地质资料、矿山采矿研究、选冶试验研究和其它研究成果,结合自身的发展思路、资金实力、社会政策等,科学合理地提出矿山建设规模、建设进程、生产服务年限、采矿开拓基本方案等,以此初步估算出建设投资与投资效果。对一个投资人来说,矿山项目的投资构成包括项目前期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费用,项目实施阶段的建设费用,项目投产试生产费用。项目实施阶段的建设费用是投资人最为难以管理和控制的,只有明确工程造价管理在矿山建设管理中的地位,才能真正地发挥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

1.2 资源赋存条件的勘察精度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矿山项目建设受地质条件、勘察精度等影响,不可预见因素多。目前的探矿技术水平只能是“盲人摸象”,巨大的矿体是如何深埋在地下的,目前还不能像CT一样进行精确扫描和定位。而且地下的水文、岩石也只能是靠概率来进行分析。对于不可预见因素,工程造价管理者应采用科学的手段去控制风险;对于资金投入和使用,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按照费用分类规则对项目内部组织架构进行明确的预算分配,避免部门之间的分工重复和遗漏;对于供应商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者可以通过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来降低和规避风险的发生。

1.3 矿山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者的主要工作有:1)审查项目资源储量、建设规模、建设方案是否经多方案比较优选;2)审查可行性报告审批情况,工艺技术、设备选型是否先进,经济上是否合理;3)审查环境保护的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4)运用经济评价、效益分析考核指标对投资估算和预计效益进行复核、分析、测评,看是否进行动态、静态分析、财务分析、效益分析及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2矿山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2.1 工程造价管理在设计阶段的参与程度将直接决定项目投资总额。根据资料显示,矿山建设项目投资的 80%~90%决定于设计阶段。项目确定后,决定投资大小完全取决于工程设计。投资控制者应对设计进行主动控制,在矿山项目设计阶段首先应重点审查设计的资源开采回收利用率是否达到先进水平;其次是对设计概算的审查,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设计概算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和调整;如需修改或调整时,须经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概算文件需经编制单位自审,建设单位复审后报送审批。

2.2 矿山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者的主要工作有:(1)对每个设计阶段进行经济核算,推行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完成。(2)审查设计概算。看它是否在批准的投资估算内,如发现超估算,应找出原因,修改设计,调整概算,力争科学经济合理。(3)积极运用价值工程原理,争取较高的工程价值系数,提高投资效益。

3矿山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3.1 矿山项目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标方案核准手续,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3.2矿山项目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者的主要工作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投标概算审批控制制度,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资上原则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审查招标控制价的主要内容是是否具有编制能力;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签字、印章是否齐全有效;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规定。

4 矿山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4.1 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主要包括井筒掘砌、井筒装备、井底车场及各中段运输大巷、水泵房、变电所、水仓等井巷工程,以及铺轨架线、溜破设备安装等安装工程,地表配套工程等。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工程造价潜力以实现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4.2 矿山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者的主要工作有: 1)设计变更管理,由于没有认真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都会造成设计变化,设计变更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结算。但是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2)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对合同约定或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应由承建单位自行承担的,承建单位责任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程变更不予办理;3)索赔事件的原因分析,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甲供材料引起的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等。4)索赔控制及预防,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对签证事项进行审核时,应严格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内容、原因、范围、价格,明确费用发生的承担方,规范现场签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索赔程序。如井巷工程因地质条件岩石破碎,为安全施工,必须增加的临时支护,就应在合同中明确类似事件发生后费用的承担方。井巷工程中临时排水的水仓、调车硐室等工程,如若合同中没有明确,在施工中实际发生后,很难去控制费用。

5 矿山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及后评价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5.1 矿山工程的竣工结算不同于一般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矿山项目作业面限制等的特点,会根据井筒的位置将矿山工程划分成为几个标段,标段之间也会存在交叉施工,比如主副井的井底贯通、井筒提升的共用等,不能完整进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按照当前国内多数矿山的管理模式,以月度验收报表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结合施工单位绘制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竣工图纸作为作为竣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依据。这里需要纠正的是,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工程造价人员来完成,而不能是由现场施工人员或施工监理完成。原因有二,一是工程量的确认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计量是工程造价人员的职责所在;二是现场施工人员按合同约定主要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依据现场发生计量时可能会造成与合同约定相违背的错误,但是由于施工人员熟知现场情况应积极配合工程造价人员进行计量。

5.2 矿山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者的主要工作有: 1)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于矿山工程的施工工期长、地下施工组织难度大等因素,实际施工中存在多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一个单项工程,甚至共同施工一个单位工程的现象,如何编制好矿山工程的竣工结算,不再仅仅是施工单位一方的事情,作为建设单位来讲,矿山项目的工程实体是一个个系统的形成,如提升、运输、照明、排水、通风等。要求工程造价人员能够熟悉矿山工程开采的工艺并结合设计图纸进行定位,对号入座,避免出现重复或遗漏计量现象。2)工程竣工决算,按照现行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造价管理的理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是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成员。竣工决算包括了从筹划到竣工投产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费用和其他费用等。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竣工图进行系统性统一管理,在工程合同签订和验收阶段应明确单项工程的竣工图编制单位,而不能是各参建单位各自整理;竣工图要能够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3)工程造价对比分析,批准的概算是工程造价比较分析的依据,一般可先对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再对比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别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基建费用逐一进行对比,找出节约或超支的具体环节。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需要从招投标阶段做起,标段的划分是否合理,合同的执行是否严格,签证变更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原因都可能会导致对比分析的失真。这也同时反映了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

6 小结

无论是矿山建设项目,还是房地产建设项目,一个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不能够只顾及某个方面,而必须全面考虑问题和管理。项目全团体成员都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要从立项一开始就进行管理,而不是只做项目实施周期的造价管理。管理者特别是决策层的领导,在项目建设投资发生决策前就应该让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介入,为决策层提供数据的支撑,而不是完全依赖市场的高回报,市场的下一步走势谁也不能预知的。抛弃管理违背建设规律的教训是惨痛的。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ISBN978- 7-80242-477-7

矿山建设工程范文第3篇

关键词:智慧矿山;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建议

1智慧化矿山开采技术现状

我国大型能源集团,其信息化发展历程与全行业一样,也是随着国家科技的进步而进步的。(1)综合自动化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瓦斯监测系统、束管系统、矿压监测系统、井下人员管理及定位系统、井下工业环网、组态软件等先进技术逐步在煤矿得到推广,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保驾护航作用。(2)随着煤矿对信息化的进一步需求,煤矿信息化从单纯的制图逐步转向为煤矿矿图、数据的管理、更新等提供信息的共享和服务,同时也对煤矿通风安全专业应用和防治水管理等方面展开研究。(3)《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50年,“全面建成安全绿色、高效智能矿山技术体系,实现煤炭安全绿色、高效、智能生产。”综上所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矿的信息化建设,通过30多年的发展,煤炭工业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离智能矿山以及实现煤矿的完全信息化管理决策还有较远的距离。

2智慧矿山建设目标

以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智能矿山建设为例。按照公司矿山智能化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计划,结合矿井自身的发展现状,通过与国外内领先厂商合作,采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一系列先进技术,从设备、网络、平台以及上层应用多角度进行智能化的提升和改造,建立统一的网络传输系统,搭建智能化的数字平台,改造现有业务系统,并逐步建设更多的智能化新系统,在此基础上实现矿山智能感知、信息融合、系统联动、数据挖掘和决策支持,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与管理水平,改善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实现监控、生产、维护、安全等多环节少人化或无人化,最终达成矿山智能化的建设目标。智能矿山的总体建设内容如下。感知层:感知层的建设主要包括传感器和相对应的应用系统两部分,用于获取井下设备及环境的运行参数,数据,状态等信息,同时也负责对相关设备仪器进行反向的开停,运行状态调整等控制。本次小纪汗矿感知层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掘、支护、通风、安全、提升、运输、辅助生产、供配电等系统的传感器及其信息化系统及附属设备如PLC、自动化设备、摄像头等。网络层:针对于小纪汗矿井下不同场景,将eLTE、5G以及WiFi6等无线网络技术相结合,实现井下移动通讯网络的全面覆盖,用于高清语音通话,视频通话,井下高清视频监控,传感器数据回传,工业远程控制等任务。eLTE和5G网络在井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井下防爆基站,工业环网和相关供电设备,井上部分主要包括核心网和MEC,WiFi6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井下防爆无线AP。计算资源层:计算资源层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包含云平台服务器、存储、网络设施等相关核心硬件,以及IT机柜及相关配套如电气设施、空调、防雷接地、环境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主要用于实现感知层各系统数据的采集、接入、整合、存储、交换、计算、输出,向上直接服务于数字平台层,向下通过传输层设备共同完成数据的上传下达工作。平台层:基于混合云方案,建设包括集成平台、AI平台、大数据平台、视频云平台、融合通信平台、智能办公平台、二三维GIS平台、以及IoT物联网平台等,做好智能矿山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小纪汗矿系统交互、数据融合,给上层应用提供AI、大数据、GIS、IoT等核心功能组件,使能矿山的智能化转型与升级。应用层:依据小纪汗矿目前需求与规划,前期计划建设小纪汗煤流智能监控等智能化系统,解决矿井综合信息集中展示、皮带智能化控制、人员作业规范化监控、IOC大屏BI展示等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问题,提高小纪汗矿安全管理效率,进一步实现井下少人、无人化。

3现有采矿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目前,甘肃省内开设采矿工程或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的学校有:陇东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三所学校。各校该专业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中对毕业生的要求基本是:通过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采矿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能够用于分析、解决采矿工程中的工程问题;能够利用先进技术方法进行矿业工艺系统与过程设计;能够通过设计实验、分析数据对采矿工程中的工程问题进行研究,进而得到相关结论。从采矿工程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进程表可以看出,该专业开设的核心课程有:煤矿开采学、井巷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矿山机械等。可以看出,各校该专业现有人才培养方案(2018年制定,适用2021、2022届毕业生)中对毕业生的要求、核心课程的设置基本是站在传统采矿技术基础上的,对智慧矿山建设很少涉及。

4对现有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建议

矿山建设工程范文第4篇

科技成果转化不同阶段的特点,以服务为基本,以共享为柱心,从管理、运行、保障三个方面提出平台建设框架思路,希

望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响应了“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精神要求,是“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作为政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着力点,力求发挥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校与科研院所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作用,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功能和特点,整合集成科技成果转化资源,疏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渠道的上传下达,实现成果管理现代化,探索、完善新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提高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建成基于全国性科技成果管理、转化、服务信息化体系的省级平台。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1个协调办公室,建立1个门户信息系统,整合10个公共服务子平台,采用3个体系。它的建成将使科技成果项目资源的开放度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形成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陕西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加快把陕西省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度发展的新型工业基地的步伐。到2010年平台建成运转时,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率稳定在30%以上。

1 平台建设管理模式

平台管理力求打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格局,形成协调一致,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在陕西省科技厅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全省生产力中心已形成的构架,设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办公室(部)”。由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或省级技术交易机构负责平台建设的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接受省科技厅的监管和为平台建设提供的决策与咨询建议,协助省科技厅对项目实施进程开展论证和评价,及时上报进展、活动等数据。

协调办公室内部设立1个管理组和4个小组(成果组、信息组、培训组、联络组),专人专职负责日常工作。管理组负责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实施、顶层策划、协调管理等工作,4个小组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完成,后期逐步完善发展成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中心。

2 平台建设运行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切人点定位于服务,将其内容确定为成果转化链三个主要环节的支撑服务体系上,推进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针对成果转化的不同特点和阶段,突出不同的运行模式。通过1个门户信息系统的建立和10个公共服务平台的紧密合作、运行管理,采用3个体系――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体系、联盟会员体系、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运行支撑,确保平台的资源共享、高效运行。

2.1 1个门户信息系统――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

建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将整个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10个子平台有机地联接起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绩效等网络上报、统一管理的模式。纵向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有的运行、管理体系,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发展到市、县、乡、村四级,最终形成向下无限级拓展的建站模式;横向与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校与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进行网络联接,逐步将全省乃至全国的优势资源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信息采集与服务推广网络体系。使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成为政府的得力助手,企业的技术源泉,院所的对外窗口,中介与投资机构的坚强后盾。

2.2 10个公共服务子平台

2.2.1 政策咨询、成果评价服务平台

发挥政府的导向功能、规范功能、法律功能,围绕科技战略制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宏观间接调控、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外部环境等方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所需政策、管理、金融、人力资源、场地等咨询服务,建立一系列符合市场运作需求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价格评估体系。

2.2.2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撑于台

强化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倡导产、学、研和金融相结合,针对企业自主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2.2.3 中介服务平台

在维持原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同时,整合一套具备优秀称职的专家服务队伍,拥有高科技的市场运作手段、良好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资源信息共享、便于协调和沟通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咨询、论证、交易、推广、等多方面的服务。

2.2.4 交流推广服务平台

围绕成果推广、技术交易、难题招标、成果展示、先进技术装备展示、风险投资、投资供求等内容,举办或承办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展览会、技术洽谈会、网上科技成果项目推介会,搭建一个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券商、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等各类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集技术、人才、金融、信息、交易为一体的科技成果供需与交流推广服务平台。

2.2.5 资本与市场对接平台

通过建立贷款资金支持系统、风险投资体系和创业发展基金,健全信用担保、政府优惠贷款等措施,促进投资机构与科技成果项目的资金对接,采用金融服务、管理服务、市场营销服务于一体的独特运作方式,营造一个适合陕西省风险投资运作的政策、法律环境和高技术应用的市场环境,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系统,解决转化资金不足问题。

2.2.6 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技术产权交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产权交易所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产权交易规范,为科技成果交易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让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有序流动。

2.2.7 中、小试服务平台

先期依托科技开发实力较强的科研院所、高等

院校、企业共建几处陕西省重点中小试服务基地,实行技工贸一体化经营,为我省乃至国内有关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改变现有中试基地分散、弱小的局面。之后,针对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一批重点中试服务基地,使其具有较好的研究试验环境和成果转化条件,能独立承担科研成果的中间试验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工作,为社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和高附加值新产品,成为向社会源源不断辐射成熟技术的基地。最后,采取政府配套、企业自筹、吸纳私人资金,组建一定数量的、高效运作的重点行业领域、中试服务基地,迅速解决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2.2.8 孵化服务平台

依托现有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校与科研院所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等服务机构,整合建立一批高标准、高效率、高起点、功能齐全、企业化运作的科技成果孵化服务中心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形成了以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快速加工成型、软件等主导产品为支柱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为新兴的科技企业提供综合服务,使之成为培养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的摇篮,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2.2.9 技术经纪人培训服务平台

建立规模型的技术经纪机构,对分散的技术经纪人队伍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树立行业的自律形象,为企业提供常年稳定的技术经纪服务。设立专门的技术经纪人培训机构,拥有完备的培训大纲,招生条件、考核标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常年进行短中期培训,造就知识广博、善社交、懂管理、能力全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材。

2.2.10 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

发挥和利用陕西省国防科技优势,加速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构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使“民”成为陕西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2.3 3个体系

2.3.1 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横向联合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及专家,纵向联合市、县、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适当建立科技评估,科技法律咨询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中介机构,组建一个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

2.3.2 联盟会员体系

平台建设采用联盟会员制,设立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眼务机构,个人会员为行业内专家、学者、科技服务人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参加联盟者均为会员,联盟内部共同商讨产生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2.3.3 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充分整合集成各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以共享为核心,平台内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公开化,资源公平化,会员均可以进行有效的综合运用,逐步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体系。

3 平台建设保障模式

3.1 制度体系保障

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科技厅的领导下,总结已有法律、法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行为;统一技术规范与数据标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功能发挥的制度保障环境。

3.2 管理运行体系保障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办公室(部)”负责平台建设的管理运行体系保障,协调、实施和管理平台日常工作,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建立并完善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相关的资金投人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共享机制等配套措施;接受政府为平台建设提供的决策与咨询建议,及时向政府上报进展活动等数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期间项目的论证和评价;协调其他会员单位具体实施、管理其子平台工作,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3.3 经费保障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公共财政投入的主要方向,在保障现有“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运行经费的基础上,整合、统一规划、加大财政对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的投入。陕西省科技厅负责平台建设各类经费的统一管理,专项列人科技经费管理,主要经费涉及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奖励经费,10个公共服务子平台单独立项经费,日常办公管理费等。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使用方向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中必需的网络、信息生产设备;流动资金投资主要使用方向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规划、子平台协调整合等经费。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2] 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2004

[3] 盂燕.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分析[J].航天技术与民品,

矿山建设工程范文第5篇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设计、建设、生产、闭坑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及矿山安全监督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矿山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体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矿山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并督促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第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监督,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各级工会组织应对矿山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矿山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矿山安全监察员。矿山安全监察员必须熟悉矿山安全技术知识,具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能胜任矿山安全检查工作,并经省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发给矿山安全监察员证。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下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担任矿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必须依法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会同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矿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九条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应经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具备必要的矿山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条  出具矿山安全检测公正数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理。

第十一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并依照下列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一)发现矿山企业违反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时,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认真处理;

(二)矿山企业研究安全生产时,有权派员参加;

(三)发现矿山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出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时,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及时处理;

(四)发现矿山企业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立即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五)参与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督促企业行政方面依法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报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矿山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中,爆破工由公安机关考核发给操作资格证书;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矿内机动车司机、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国家规定考核并发给操作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后发给操作资格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进行生产,并安排资金用于下列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一)预防矿山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预防职业危害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

(三)职工的安全培训;

(四)其他措施。

前款所需资金,由矿山企业按不低于矿山维简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没有单列矿山维简费的矿山企业,按不低于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并将执行情况于年终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矿山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和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经省政府批准收取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费用,必须全部用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审计部门应当对前款费用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  矿山建设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总体设计时,应对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第十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按国家规定编制安全专篇。

矿山建设单位在向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矿山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就安全事项审查同意,矿山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经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改时,必须征得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十八条  矿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60日内向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包括下列内容的综合报告:

(一)矿山安全设施完成情况;

(二)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和试生产期间对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数据;

(三)矿山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发现的地质变化资料;

(四)对安全设施质量和可靠性的综合评价。

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综合报告30日内组织验收。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参加对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情况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检查,或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矿山安全规程、行业技术规范的,矿山企业主管部门不得验收,矿山企业不得使用或投入生产。

劳动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可根据情况指定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检验机构对有关矿山安全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  从事矿山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从事矿山建设井下工程施工的单位还应取得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矿井建设安全资格证书,但井下改建、扩建工程由矿山企业自行施工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矿山开采应执行行业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采掘(剥)作业必须编制和实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第二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

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以及矿山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和井下风量、风质、风速、温度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

矿山企业对前款规定事项应定期检查、检测,将检查、检测情况记录存档,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矿山企业应采取措施整改。

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指定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检验机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进行抽检。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矿山企业应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矿山企业应对下列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

(八)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下面开采;

(九)在水体下面开采;

(十)在地温异常或者有热水、热气涌出的地区开采;

(十一)其他危害。

第二十五条  矿山伤亡事故的报告、抢险、调查和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依法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担任矿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矿长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对工人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和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造成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矿井建设安全资格证书的单位从事矿山井下工程施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