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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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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摘要: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障社会经济系统的协调性具有重要意义,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中要重点解决观念、规划、科技创新、发展与保护、机制和投入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保障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有序、健康、有效地推进。

关键词 :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

一、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能源匮乏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可以说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梦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同时,党的十精神也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我国的土地超过90%分布于县域,县域人口又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自然资源也大都分布于县域,这就决定了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因此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又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域生态文明观念淡薄

我国县域民众的生态意识和相关知识水平还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教育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们的生态观念、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观念总体上不强,生态文化、生态教育发展较为落后,不符合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落后于城市,工业化、现代化的进展步伐相对于城市较慢,又由于人口和生产力的分布较分散,致使人们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压力等问题感受不是那么强烈,还存在较为依赖政府的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满足眼前利益,短期效应还在左右着许多人的决策,随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仍旧屡禁不止,对于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县域生态文明及道德观念还很淡薄。

2.整体统筹不足,长远规划欠缺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目标,任重而道远。而我国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现状是:迫于政绩考核和经济发展的压力,一些基层政府为完成招商指标而招商,降低门槛,引进技术含量低,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没有形成产业链;又出于税收的考虑,对这些企业不进行严格监管,于是县域内空气、土壤、河流污染日益严重;为追求GDP 增长,缺乏科学规划的盲目过度开发,耕地、湿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锐减;农民为追求短平快的经济收益而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地膜,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农产品污染日趋严重,生态系统失衡,难以恢复。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说明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保障机制中整体统筹,科学规划制定与执行的欠缺。

3.县域生态文明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

县域产业大多规模小、散乱分布结构不合理,与许多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存在一定矛盾;滩涂养殖、风电等项目的规划和发展,港口建设及临港产业布局与海洋功能区划存在一定的冲突;各种休闲度假村、山庄、农家院的乱建乱设严重影响了青山绿水自然生态;经济要发展,要不断加大投入和产出,但县域诸多项目却存在产业层次低、环境风险高的特性,发展与保护长期处于此种状态之中,如何协调好两者之间的矛盾,确保县域生态文明的良好发展将成为首要问题。

4.县域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不足

我国大多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低下,国家投资不足,地方匹配资金和群众自筹能力有限,导致治理标准低,综合配套差,进度慢,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不理想。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上,搞“面子”工程,造成劳民伤财,给生态环境建设带來了许多负面影响。生态环境的不断遭到破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继而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

三、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与对策

1.培育生态文化理念

生态文化是一种价值理念,不是自然产生的,需要长期的培育。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媒体的宣传作用以及学校的教育作用,通过相关政策的完善、课堂上列为重要的教学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惠民活动等等,力争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的加大宣传力度,逐渐转变县域民众的生态文明理念,弘扬生态文化,让人们意识到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自身身体健康,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重视节约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只要让生态文化理念逐步渗透到每个单位、家庭和个人,在县域民众心里生根发芽,彻底转变观念,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与环保双赢,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2.科技创新谋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实现最重要的途径是依靠科技创新,只有以科技为指导,才能科学的分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条件、路径和模式、重点和难点、前景和风险,比如如何节约不可再生资源、开发新能源、如何提高县域有限的人均资源利用率,如何开发生态农业等等。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一个好的生态环境能有效提高人的生存质量,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的科技创新;反过来,只有科技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才能真正地推动自然环境的改善,实现对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依存。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应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全力推动现代技术与传统技术不断结合。

3.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循环生态产业

优化产业结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核心问题。优化县域经济产业结构,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科学确定县域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间的循环生态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

绿色产业既包括环保产业的内容,也包括传统产业的绿色化,以及区域经济社会的绿色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资源是人与环境的中心环节,资源保护与节约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目的。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载体,也是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

4.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体制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十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一条。生态文明的建设机制不完善是制约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完善生态文明的建设机制应从县域的实际情况出发,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产业化机制、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政绩考核机制等等,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加大投入、科技引领以保障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有序、健康、有效地推进。课题编号:

L13BZZ007。

参考文献:

[1]王青云.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钟明春.生态文明研究述评[J].前沿,2008(8).

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 措施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其应对措施也应采取综合手段,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推动农村多项改革事业的发展。

一、生态文明及农村生态文明的涵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言的,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概括的说,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的总和;是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农村生态文明则是以生态农业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

二、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不强

农村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视经济利益,忽视农民的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薄弱,生活方式、消费方式落后。主要表现:一是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思想观念。“以粮为纲”的传统格局,靠天吃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在农村仍然存在。二是故土难离的思想根深蒂固。现在的农村人多地少,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造成了农村土地对农民实际承载量严重不足。

2、农村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制度缺失。虽然我国已颁布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很不完善,有不少条文和规定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情况。在农村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还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基层政府把工作重点都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关注较少。

3、农村环境污染非常严重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村以破坏环境、消耗资源来换取粮食产量的做法仍然存在,农民对资源的依赖性, 导致很多生态系统功能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超载放牧极其严重。二是农民大量的使用化肥、农药及农用薄膜,导致很多有害的化学成分残留在土地中而破坏土质,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市场竞争力差,影响农民增收,破坏生态环境。三是农村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加上城市的垃圾也源源不断地送往设在城镇郊区的垃圾处理场,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严重恶化。四是污染大、能耗大的企业向广大农村地区聚集,使农村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保障事业薄弱

近年来,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但农村的基础设施和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长期成为影响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农村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里了。

三、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扎实有效地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关键在于农民自己是否形成科学的发展理念。由于历史和现实多重因素的制约,大多数农民的生态文明观念比较落后。首先,基层政府要进行科技文化知识的宣传、教育,办农业知识补习班,让农技所的工作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为农民生产进行科技和技术指导。其次,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倡导绿色消费。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生活质量和水平,遏制封建迷信沉渣、黄、赌、毒现象和农村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畸形消费。提倡合理消费、绿色消费。最后,搞好环保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乡村干部、群众、中小学生进行环保知识宣传,形成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环境。

2、加大农村环境治理投入

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和力量是不够的,应充分利用外部的资源和力量,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政府部门除了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外,还应通过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进行环境污染治理。要鼓励农民积极探索环境污染治理的新方法,努力达到投资少、效果佳的目的;引导乡镇企业和农民节约资源,收集利用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对农村物业管理站或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等进行政府财政补贴等,用经济手段激励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业生态化。

3、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加快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整治。应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由于新农村建设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内容为切入点,对改善农村基层文化设施状况,丰富乡村基层文化活动,加强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需要都起到一定作用,有利于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必然对农村生态文明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经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现状 对策

在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我国还面临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巨大压力。“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以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摆在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体一位整体布局的战略高度上,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积极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从整体水平上看,我国跟过去几十年相比,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因各种因素,生态文明建设的依然面临着很多问题,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含义

所谓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指人们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以此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从而摆脱生态危机,创造与追求生态文明成果的建设过程。生态文明建设是为了使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实现协调发展,是使人们在对自然的认识与改造过程中,不断将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负面效应予以克服,进而建设有序合理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表明了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反思了征服自然,超越了敬畏自然),最终使人类走向与自然协调统一、和谐相处以及共融共处的理性价值取向,它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发挥其引导与约束的作用[1]。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具备较高的生态文明意识,这也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前提;第二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第三是构建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这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所在。

二、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人类不断增强了改造自然的能力。人类在利用科学技术不断开发自然资源将之转化为经济的同时,对自然造成的破坏也越来越大,使得生态环境加剧恶化,最终造成整个生态系统完全失去平衡,而人类本身也因为破坏生态环境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生态文明建设强调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今天,要发展经济就必须严格遵守大自然的规律,协调好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种新的发展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经济发展跟环境保护矛盾的产物。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遵循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并重原则,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自然环境和资源能源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更是要兼顾生态价值,最终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得以实现[2]。

三、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的生态意识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群众的生意意识还比较淡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对环境保护现状的认知跟自身生态意识的提高存在强烈反差,换句话说就是群众通常比较关注跟自身相关的环境问题,但是针对那些具有重大意义的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却不高;二是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态度偏差严重,即重视直接问题而轻视间接问题,重治理但是轻预防;三是生态权利意识淡薄,缺乏参与生态保护的主动性;四是就普遍水平来看,我国群众的生态科学素养偏低,缺乏对生态环境相关知识的深入了解,无法形成理性且稳定的环境保护意识[3]。例如:在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系对抽取了沈阳、太原、成都、兰州、韶关、武汉、杭州七个城市群众环保意识水平超过60分所占比例,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群众的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首先就应该切实解决好群众生态意识薄弱的问题。

(二)生态经济刚刚起步,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当前,从整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污染的现状还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污染特别是复合性环境污染的现象仍在加剧。跟西方很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基本上没有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考虑到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再加上长期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导致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依然不容乐观。水体污染严重(如表1)、空气质量降低、突然不断被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等,这些环境问题势必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度产生阻碍作用。虽然我国已经提出了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但是迄今为止依然没有真正建立其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体系,这些都决定了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未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缺乏健全的环境经济政策作支撑

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作保障,同时也离不开大量的环境经济政策(如生态补偿、环境税费、排污权交易)等作保障,通过经济手段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跟传统的行政手段相比,环境经济政策本身属于一类“内在约束”机制,其主要发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以及降低环境治理跟象征监控所需成本支出等优点。当前,西方国家普遍运用环境经济政策来对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因此积极建立并运用环境经济政策,不仅能够缩减和内化环境资源保护的成本,还能够发挥鼓励企业节能降耗,以此构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但是我国当前对环境经济政策的运用较少,常见的主要有垃圾处理收费、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以及排污收费等,这些均是以防治污染为主,然后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环境经济政策(如:生态补偿、生态税以及绿色信贷)等不够健全,另外关于排污权收费、强制责任保险等有待探索,上述种种都阻碍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四、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群众的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生态文明建设跟物质文明建设一样,也需要精神文明建设,因此要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势必要让广大群众树立起高度的生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途径,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保护宣教活动来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从而广大群众自觉树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全社会中形成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其次,要充分运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阵地,来让群众深刻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培养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生态观和发展观,从而规避经济建设中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最后加强广大群众的生态伦理教育,增强其生态伦理意识,提高其生态文明素质。

(二)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绿色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其技术与新能源能够逐步解决发展与生态的困境。它的技术同新能源的研发应用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政府和企业在能源的调整和技术的创新中扮演着密不可分的角色。生态文明建设是由节能环保产业与绿色循环经济两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组成。虽然自然自身的修复功能可以化解人类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对自然的损害。但是自然的修复能力随着高碳的不断消耗而不断下降,从而难以修复,形成温室效应。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在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与绿色循环经济,使其成为实现“美丽中国”发展的重要途径。首先,推动绿色循环经济的战略规划是长期全面的。其次,推动绿色循环经济需要充分利用政府与企业对其产品的采购能力。在政府对绿色产品设定的严格标准下,虽然不达标的企业无法从采购市场获得丰厚的利益,但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与环保节能的压力会使他们加大绿色技术的研发,为生产出质量更高的绿色产品投入更多资金,也为企业的绿色发展树立了形象,提高了彼此的竞争力。另外,绿色产品在市场上的多样化,也利于加强普通民众在选择和购买绿色产品的力度。从政府到企业,再到民众,就这样形成了一条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线路,更进一步推动了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4]。

(三)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关于环境经济政策,笔者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大排污收费的力度,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仅仅探索出生态补偿、生态税、绿色信贷、排污权交易以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在过去的“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保部门已经通过提高排污费标准、发行环保债券、征收“两高”产品消费税等方面来创新了环境经济政策,从而为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使用指明了方向。环境经济政策作为国际社会解决跟环境污染问题相关最有效的办法,在环境政策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很长时间以来,我国都是将环境政策当作政府对环境进行管制的一种辅助手段存在的,存在着应用不充分的问题,如此不仅降低了环境资源的成本,还阻碍了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因此我认为可以在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创新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经济政策推广和运用力度,从而将环境政策体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其本身是一项集系统性、长期性、战略性以及创新性为一体的工程,该工程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在面临着当前我国群众的生态意识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缺乏健全的环境经济政策作支撑等问题,需要深入把握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从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入手,根据该问题实施针对性措施,从而保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有序、有效推进。

参考文献

[1]谷树忠,胡咏君,周洪.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路径[J].资源科学,2013,01:2-13.

[2]俞海,夏光,杨小明,等.生态文明建设:认识特征和实践基础及政策路径[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01:5-11.

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广西;林业经济;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S7-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3207

新时期为满足社会的生产与加工需求,应重视林业经济的全面发展。为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应立足于长远角度,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对林业资源进行合理化配置,制定科学的生态文明规划方案,应将生态理念融入到林业经济建设中,这是未来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1 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与作用分析

1.1 生态文明建设的概述

生态文明就是保持原生态、自然化,人类应充分遵循社会的发展规律,了解自然系统的相关规律,实现生产生活的生态化,实现人、自然与经济的协调性发展,以打造更为科学、人性化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模式。林业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旨在打造人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的良好相处[1],进而构建和谐型社会。对于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问题,广西省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政府提出了相关的文件,2013年,广西省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合作打造绿色生态安全体系和现代林业示范区备忘录》,从中可深度了解到广西省对林业经济生态发展的决心。

1.2 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与作用

林业经济属于一项公共性事业,是国家的基础性产业,加强林业经济建设,能对生态环境予以改善,能达到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可及时满足林业经济供给,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发展林业生态经济,应强调社会、经济、生态三大经济效益的全面协调发展,提升生态经济的自然价值、生态价值与社会价值[2]。发展生态林业经济,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通过调查与分析可知,优质的森林资源能达到降低风速的效果,能将风速降低70%左右,还可增强空气的湿度,加湿程度能达到18%左右,且森林资源相较于的大地而言,在吸附粉尘上效果要大70多倍,每年可吸收SO2的量为720kg/hm2,被誉为大地的“吸尘器”。

林业资源主要是借助地力、太阳能来创造更为丰富的绿色财富,属于规模较大的绿色经济体。森林能提供足够量的木材,还可提供一定的纤维、花卉与化工原料等,能为社会中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资源支撑,林业资源属于绿色、可降解、无污染资源,可实现林业资源的高效利用。林业经济的发展,可为社会提供足够的木材资源,能积累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林业经济,能产出极高的生态价值与社会价值,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宝库[3]。

2 广西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成效

坚持领导高位推动目前,从广西区内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现状来看,当地政府已经给予了高速的重视,结合当地的林业发展实况,政府部门针对林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文件,2010年,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林业经济的发展目标;2012年,当地政府出台了《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和《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旨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后,广西当地以“美丽广西”为主题,决定从2013开始,直至2020年开展“美丽广西”的乡村建设活动,其中发展生态林业经济成为一个重要方面。

针对生态林业经济建设,当地也提出一系列的生态举措,旨在促进生态林业全面、实效的开展。在广西自治区内,生态建设在逐步展开,将“生态立区、绿色发展”视为当地生态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则,还建设了珠防林、海防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生态修复类工程,能为林业经济的生态建设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撑;积极开展林业产业化建设,如林产化工、木材精深加工、林浆纸、油茶、花卉等林业产业经济,实现了当地林业经济产业的逐步提升;林权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设置森林保险试点工程,加强对林权流转与变更的重视,设置林权流转、变更与登记试点工程,及时对一系列行政类服务进行优化,及时挖掘出林业所存在的生产潜力与社会价值。直到2013年底,广西的森林保险覆盖面积达到173.1万km2,在林权抵押贷款方面的余额达到60亿元,林业相关的合作社量达到900多个[4]。

3 广西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3.1 森林质量整体不高,生态功能有待提升

广西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但资源总量较大与质量效益不高并存是广西林业最鲜明的特征。广西属于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90%以上的森林为集体或个人所有,林权分散。集约化规模经营程度低,管理粗放,特别是作为森林经营重要措施的中幼林抚育间伐普遍没有开展,导致林分整体质量不高。至2013年,广西乔木林平均单位面积蓄积为59.6m3/hm2,仅为全国平均水平89.79m3的66.4%;年平均生长量3.47m3/hm2,真正达到速生丰产林标准的林分不多;平均郁闭度只有0.58。广西森林生态功能等级好的面积仅占2%,中等及以下的面积占98%。生态建设的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在重要生态区域依然存在种植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广西现有低产、低效林约146.5万hm2,占有林地面积14.2%;林下经济欠发达,综合生产力低,林业产业结构不优,深加工率低,产业链短,主要以卖原料和初级产品为主;多数地区的森林都存在起源、林种、树种、龄组、混交等比例不合理的结构性缺陷,与广西林业发展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极不相称,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5]。

3.2 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环境问题有待改善

生态系统总体稳定与局部地区生态相对脆弱并存,是广西生态环境最突出的特征。广西自然条件优越,生态类型多样,森林、草地、石山、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均有分布,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但广西也是黔桂滇石漠化综合防治核心区域,广西共有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76个,石漠化敏感区面积4.89万km2,占广西总面积的20.6%;广西水土流失面积达2.81万hm2,占国土面积12%。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森林减少、河湖干枯、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减弱。广西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未根本改变,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特别是一些地区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部分江河、湖旌途植亢S蛩环境质量下降,重金属污染频发,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PM2.5快速上升,全区空气质量下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3 生态文明制度还不健全,林业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广西林业正处在改革创新的攻坚期,林业生产力亟待释放与体制机制制约并存。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国家和广西的林业制度逐步建立,林业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但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的要求相比,林业治理体系还不适应,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林业生产力还没有得到充分释放。部分林业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林业普法、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主体改革虽然已经完成,但有些地方还存在“夹生饭”现象,林改发证不彻底;一些农民拿到林权证后,办理抵押贷款难,山林资产未能变成资本、资本未能变成财富;林业自然保护区集体人工林的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等。

3.4 生态意识依然淡薄,生态文化宣传有待加强

广西人口密度大,常住人口达221人/km2,环境保护压力大。当前广西林业又正处在生态建设的繁重期,生态建设步伐加快与破坏生态问题突出并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造林绿化,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但一些地方和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依然薄弱。个别地区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思想,为追求经济增长,随意侵占林地、湿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屡禁不止;先破坏后治理、边保护边破坏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滥捕滥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频发。生态文化宣传载体少、产品数量少、质量低,传播手段和传播渠道相对缺乏,社会和群众还没有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3.5 林业科技创新不快,科技支撑有待提高

随着林业的不断发展,林业科技支撑作用不强,与现代林业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科技力量依然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缺乏高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科技储备不足,支撑广西林业发展的重大科研成果少,尤其在困难立地造林、重大生态灾害防控、生态系统恢复重建、碳储量研究、主要造林树种选优等关键技术;科技与生产结合不紧密,科技的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林I科技试验示范力度不够;科技研发和推广队伍建设与林业不协调,林业技术推广体系还不尽完善,林业技术推广率不足50%。

4 广西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

4.1 政策保障

4.1.1 制定完善林地保护政策与法规

在推进广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制定完善林地保护的政策与法规,完善林地的管理制度。如制定林地的占用税、出让金、林地占用审批制度、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度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缴政策,控制一些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占地面积,强化林地的占补平衡。对林地进行严格的保护和监管,推进林地的生态文明建设。

4.1.2 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

在推进广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广西政府还需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如建立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基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此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补偿制度。建立生态补偿金逐年增长机制,对一些林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的差别化补偿。扩大湿地保护补助的范围,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提高生态文明的补助标准,加大对造林、林木良种、林业机具购置以及森林抚育等的补贴力度和支持。加大对林业灾害监测和防治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以此来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4.1.3 完善基础设施投入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广西政府在加大财政收入力度后,还需要完善各种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基层林业基地的基本投入,给一些重点的林区提供道路、水、电、暖、广播、以及通信等基础设施。对一些国有的林区、国有林场棚户区以及危旧房进行基础设施的投入,来对其进行改造。加大对一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科技馆、以及生态文化博物馆等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如可以建设林区医疗卫生和教育这样保障性的基础设施,来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4.1.4 完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完善金融和税收的扶持政策,解决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如创新担保机制,制定出符合各种林业特点的信贷融资业务,以此来扶持针对林农、林业的一些小额贷款企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一些企业参加志愿造林减排的活动,从社会上筹集林业建设的建设资金。以建设生态彩票的形式,号召全民参加到生态修复工程的活动中,获取多元化的林地建设资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建议制定对林业生态产品、林农、林业企业、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单位及捐资主体,以及劳动密集型和高附加值林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

4.1.5 加大林业能力建设支持力度

加大林业科研投入和科技储备,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强化成果转化推广,充分发挥科技在林业生产经营中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林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生态林业体制机制。加强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信息化、基层林业公共服务等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引入机制,增加对林业教育和培训的资金投入,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生态建设方面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制度建设,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2 保障措施

4.2.1 健全政府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广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逐级分解成各地市的具体目标。继续抓好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完成本地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4.2.2 建立生态监测评估体系

保护和建设重点生态领域和生态功能区,开展资源与生态专项监测,加强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监测,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石漠化、滨海湿地生态研究定位监测站,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为核心的综合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立保护林地动态调整体系。

4.2.3 建立林业推进生态文明评价机制

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广西林业还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以此来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以及生态政绩观。建立专门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机构,并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实施相应的问责机制,保障生态文明的建设;建立相适应的新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计算生态系统的生产总值。还要根据林区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考核方法,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考核,推进广西林业生态文明的建设。

4.2.4 建立制度创新机制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还应该建立制度的创新机制,加大广西林业的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快建设生态补偿的立法,明确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一些重大的生态修复工程给予法律上的补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采用碳排放权、水权交易的方式,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效果反馈机制,对生态文明的建设进行调整和优化。建立产业发展的政策创新机制,对一些重大的项目实行听证制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经济发展评价体系,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4.2.5 建立保护激励机制

在建立保护激励机制过程中,应该加快制定林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通过建设义务植树、古树名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非法占用林地、绿地、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并且实行倒查问责机制,专门治理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尤其是一些违法审批和越权审批的行为。建立健全的林业行政谭ㄌ逑担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可以发挥实效。

4.2.6 形成全民参与机制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还可以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学生组织的力量,形成全民参与机制,让人们都可以参与到保护生态和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事业中来。还要创新全民参与的方式和渠道,发挥全民参与的积极作用,推进林业生态文明的建设。

5 推进广西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

通过对广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地林业经济态势与生态的结合力度不足,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旧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未来若想全面推进广西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必须强调经济与生态的紧密协调,旨在打造人、自然与经济和谐相处的平台,制定科学的生态文明体系,在保护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基础上重视发展林业经济,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这也是未来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向与目标。

为了提高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还应进一步努力,强化林业的生态性建设,在原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政府应更加关注林业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对生态修复技术、绿化技术等进行不断研发,成立林业生态建设中心,专门针对广西省的林业生态问题进行研究,以求得到实质性的进步。尽管目前广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但是通过不断努力,林业生态体系定会更为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效果会更佳,进而打造出生态文明的林业环境,大大促进广西省经济的全面发展。在林业经济中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理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注重环保与能源的高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现象,遵循人性化、生态性的原则,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来讲是一项重大的突破。

6 结束语

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与规划的重要目标,制定科学的生态建设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打造更为完善的生态系统,充分践行节能、环保与绿色的理念,是未来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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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莫剑锋,陆志星,黄永辉,尹国平,许奇聪,杨建华.广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成效及经验剖析[J].福建林业科技,2014(2):206-210.

[3]黎德丘,蒋迎红,王波.浅析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文明建设[J].广西林业科学,2014(2):240-243.

[4]郇庆治.绿色发展视阈下的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估[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4-21,53.

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政府;责任;职能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0-0051-02

党的十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建设发展体系,成为中国梦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既事关发展方式,又事关人民福祉。“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之前“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具有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及缺失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既是其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其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服务的体现。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责任缺失也不容回避,政府理应对造成环境问题的各种深层原因进行反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政府主导和推动作用

生态环境作为公共性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由政府主导调控,可以说,生态职能和生态责任是国家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倡导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政治、法律和经济手段,制定长期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利用各种政策和制度工具弥补市场的不足。对生态文明建设应投入足够的财力,通过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生产和人们的消费行为,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能源的行为予以惩罚。在现实中,政府的主导与推动效应没有得以有效发挥。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宣传不到位,公众的生态文化意识淡薄,过度消费、高碳出行甚至破坏环境等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在政策引导和支持方面,政府也缺乏科学、有效的环境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发展活力不足,企业技术革新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二)政府的制度提供职能

政府要实现生态职能、承担生态责任,就必须为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制度。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地规范各社会主体的行为、规避不良现象。作为重要的制度保障,政府应在经济增长指标体系中加入对生态文明的考核,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和监督机制。制定国家的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将生态文明纳入国家战略发展体系。当前我国政府的制度提供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低效率。生态环境投入和补偿制度不完善,环境产权界定不清,利益主体不明,支持资金严重不足、补偿标准低且缺乏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指标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比重仍然过大,以至于一些地方政府以GDP为主导的发展观未从根本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监管不力,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政府采取多种手段治理与公共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承担生态治理的职能和责任。政府运用制度手段和政策手段,可以调节约束企业和公民的行为,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许可制度、财税体制和奖惩机制。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可以在不适合行政权力干预的领域通过经济方式调整企业生产和公民的消费行为,引导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符合生态文明要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可以完善立法执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在多种手段治理与公共参与方面我国仍然欠缺,目前政府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唯一主体,治理方式单一,缺乏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其缺位导致了生态环境中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话语权缺失。政府与广大民间组织、企业的合作总量仍然较少,程度仍然较低,无法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得作为市场资源的社会资本难以有效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亦无法进行生态环境投资与治理。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向政府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的全面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和树立绿色政绩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生态建设,文化先行。在全社会建立起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价值基础。政府应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从而“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政府更应率先垂范,节约日常办公资源能源使用,低碳化办公,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建设绿色节约型机关,树立起负责任的政府形象。

建设生态文明更要求政府必须从唯GDP思想中跳出来,重树绿色政绩观,推进建立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激励制度,细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指标,推行切实有效的绿色GDP考评体系,将每一次考评结果纳入政府档案,作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缺位”或“越位”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务必做到依法问责。要全面建立起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在对领导干部离任升迁考察审计时,不仅考察经济增长情况,还要考察同时产生的资源减少、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破坏程度等要素,督促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其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二)健全环境制度建设和加强环境监管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建设。我国政府环境制度建设体现在纵横两个方向。在纵向上主要体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责划分。应推进实行职责异构,划清责任边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管能力相应的环境事务,并建立协作机制;在地方政府内部不同层级间也要进行环境责任划分,克制环境治理边界的模糊性。在横向上主要体现在政府的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配置划分。针对我国的环境体制中普遍存在部门分散、管理权限不清,从而频繁出现“有利的事情有关部门争着管,无利的事情则没人管”的尴尬局面,应科学设定政府环境责任横向配置,加强完善现有的环境管理体制,如,集中环境管理权,把分散的环境管理权集中并趋向于单一中心,明确部门的环境责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设,还要建立强而有力的生态监管机制。在环境监管的过程中建立健全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的各个重要环节,尤其注重事中和事后监管,避免环境管制政策“前紧后松”,确保环境评价和节能措施贯彻项目实施的始终。要对政府的职能重新定位,使政府的环境保护权利、义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形成一个以生态环保部门为主体、媒体、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统一监管机制。

(三)推动市场化机制运行和扩大社会参与

过去我国政府对生态的管理过度依靠行政手段,带有明显的政府主观色彩,非常不符合市场化机制运行要求。在未来的生态治理中,应持续减少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干预,避免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推动政府生态职能向依靠法律、经济和行政相结合的综合方式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形式有效降低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成本,化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例如,当企业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可通过建立资源占用权、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允许企业购买一定的资源占用权和污染排放权,使整个社会的资源占用和污染排放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

理顺政府生态职能的转变还应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应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平台,从而有效发挥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公众力量协调保护生态环境的能量。同时要注重通过建立生态信息共享机制、公众参与会议制度、环境污染案例听证会等形式,保证公民对生态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效发挥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