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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 社会化服务 社工介入 老龄化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 is facing severe problems of aging. How to deal with the challenges of aging, making the old-age people spend their remaining years in happiness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Community Supporting Care, as a sustainable mode of development is becoming an important way under the new circumstances. In this paper, I take Shanxi Road community of Guiyang City as a case model for finding the problem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especially thinking about the long-term intervention of social work
Key words: Community Supporting care; social services;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aging
人口老龄化反映的是人口年龄结构的一种动态变迁过程,当60岁以上老人所占比例升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所占比例相应下降,这一过程便称为老龄化。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7%,即为老年型人口结构类型。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有1.67亿以上,占到全国人口的12.5%。有专家预测我国将在2050年达到老龄化的峰值,老年人口有4.2亿人,将占全国总人口的27.4%[1]。我国的老龄化现状日益突出,老年人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不得不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新的形势下,传统的养老模式逐渐显现出各种弊端和不足,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形式,以其社会化参与且可持续的特点正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居家养老是指老人居住在家中,但由社会提供相应服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我国的居家养老主要是以社区为依托,依靠将社区资源与服务嵌入家庭的方式运行的[2]。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将居家养老服务简述为: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3]。社区居家养老是当前我国居家养老的主要实践形态。居家养老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老年人既得到了来自社会的生活与精神照料,又留在了熟悉的环境之中,同时也减轻了子女沉重的负担。因此,居家养老不论是从经济成本上来考量,还是从社会资本上来考量,都是养老模式的最优化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在国外已经相当的成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比例达到80%左右[4]。
一、贵阳市陕西路社区的“政府主导式”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一)贵阳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状况
据贵阳市老龄办资料显示,目前贵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7.86万,占总人口的13.3%,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3万,占到总人口的9%。贵阳市47.86万老人中,有近三分之一的老人为空巢老人,多数空巢老人是指子女因在外读书、参军、就业等,而不在身边的老人家庭。空巢老人某种程度上属于“独生子女”政策副作用的产物,是老年人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而且根据贵阳市老龄办的数据分析,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贵阳市的老年人口还将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高龄老人的增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贵阳市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贵阳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始于2007,这一年贵阳市老龄办在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社区、南明区蟠桃宫社区、小河区黄河社区、长江社区、盘江社区等六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08年又将试点扩大到10个区、县。到2010年,全市已经有10个县区的320个社区、36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贵阳市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剖析
陕西路社区位于贵阳市延安东路,隶属贵阳市黔东街道办事处。该社区常住居民7965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252人,占社区人口数的14%,其中,空巢、独居老人25人,孤寡、低保、残疾等特殊老年人62人,是一典型的老年型社区。
该社区自开展居家养老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是贵阳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范社区,其主要的特色就是政府机构在居家养老工作中起主导作用,这种“政府主导”式的运行模式,在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初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策略,作为一项新事物的居家养老,政府的主导作用可以更广泛的调动资源,可以更有效的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陕西路社区的“政府主导式”模式为我们研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1、主要举措与服务内容
(1)成立领导机构,设立专业服务站,组建多元化的队伍
为保证居家养老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陕西路社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开展服务的领导机构,该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定规章制度,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和确认,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定期检查与监督。同时,社区居委会设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具体开展,包括入户调查、宣传动员、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档案、协调服务实体与工作队伍等。目前,陕西路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服务人员6名,其中医疗保健人员4名,都是具备临床专业的医护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2名。与此同时,该社区积极吸纳贵阳市社会青年志愿者“e气风发俱乐部”、“向日葵义工社”、“一生一世”服务队等组织在社区开展长期志愿服务。
(2)生活照料为基本,兼顾精神文化服务
陕西路社区所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以生活照料为基本,同时辅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精神慰藉、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如表所示)
在服务中,该社区开开通了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6760722,社区老人随时随地拨打电话就能轻松享受到全方位的专业服务,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帮扶。”据笔者统计,服务站平均每天接到社区老年人及家属打来的咨询电话不下10次,工作人员均及时地为老年人家庭解决了问题。在陕西路社区的积极运作下,黔东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为其合作伙伴,并对该社区的老年人做出了长期优惠承诺:70岁以上老人免收出诊费,免收挂号费,残疾老年人、孤寡老人治疗费在原价基础上提供30%的优惠。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老年人就医的成本,为老年人老有所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问题与不足
贵阳市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自开展以来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但据笔者深入观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可以说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我国城市现行居家养老的一个缩影,其身上所体现出的一些问题也是具有共性的,很有必要深入研究,加以重视。
首先,经费紧张,设施简陋,服务单一且流于形式化。运行经费不足是困扰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首要难题,当前该社区的服务多是以无偿服务为主,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部门有限的拨款,有限的资金面对数目庞大的服务群体简直是杯水车薪。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功能也单一,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虽然看上去社区开展的服务形式对样,但无外乎是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在服务内容上还是比较单一,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其次,运行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不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在欠发达地区,居家养老总体来说都尚处于一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一直是政府在起着主导作用,但是这种作用的具体实施部门还略显单一。不止是陕西路社区,当前在很多地方,此项工作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或老龄委在牵头做,各个部门之间并没有相应的配合和协调沟通,运行机制还很不健全。具体到社区,其自身也只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且承担着种类繁多的行政工作,在居家养老上是很难投入足够精力的。
第三,社会参与力量仍然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和稳定性不够。居家养老应该是一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化服务。而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却大多数是行政力量在占主导,社会参与在其中的作用还显得比较小[5]。虽然也有一定的企业或组织参与其中,但参与行为并没有内化为参与意识,参与行动具有强烈的间歇性与偶然性。需要指出的是,政府的主导作用只适用于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初期或发起阶段,从长远来看,政府的作用则是要淡化的。另外,现在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大多是临时性招聘的社会人员,该部分人员之前并未从事过相关活动或学习过相关理论,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所以在提供服务方面显得专业性不够强,而且由于待遇较低,流动性很大,队伍很不稳定
二、发展和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一般性对策思考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有着自身的优点,是解决新时期我国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途径。然而作为一个新生物,其自身仍有许多需要发展和完善的地方,唯有当居家养老模式日益成熟时,才能使其真正在解决老年养老问题和促进老年人福利方面发挥其效用。结合城市养老模式运行实际,笔者认为,关于居家养老应该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一)多方面筹集资金,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支持相结合
经费紧张是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运行中面临的普遍难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解决了经费问题,就意味着社区养老服务成功了一半。养老问题是一社会问题,社会是需要广泛参与的,社区应引进市场机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允许一些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吸纳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社区应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和公益机构来筹集资金,充分利用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的参与作用。市场化运作是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养老问题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的责任同样不可忽视。特别是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起步阶段,政府要起到应有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二)加强培训与管理,打造服务队伍的专业性、多样性及稳定性
发展居家养老工作,非常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日本在1987 年就颁发了《社会福利士及看护福利士法》,对看护福利士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力做了具体要求,并推出资格考试证书制度。1992 年日本又制订的《福利人才确保法》,对福利人才的培养及其应有的经济、社会地位予以法律上的保障[6]。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是保证居家养老长期维系的重要条件,我们政府应在这方面发挥推动作用。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建立一定的职称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以满足老人不同级别的需要。与此同时,尽可能的发动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此项活动之中,最终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实现建立一支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可考虑社会工作者的长效介入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工作教育如火如荼,培养了大量的社会工作人才。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大多数社会工作者却没有用武之地。在国外,社会工作者就在社区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完全可以借鉴和学习。同时,我国民政部也在近年提出了加强社工岗位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将岗位开发的重点定位在了社区。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在一起不失为一条两全齐美的办法。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需要专业服务人员的参与,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同时也有着就业的需求。关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有效介入问题,应特别注意从两方面进行入手。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在社会政策上给予支持,使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的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使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乃至解决养老问题中发挥中坚力量,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工作者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二是加强高校社会工作教育与社区服务的合作,可建立长效机制,在社区建立实习基地或活动基地,使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参与长期化和可行化。
参考文献:
[1]陈伟.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日间照顾中心服务体系的构建[J].河海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1):45.
[2]王晓梅.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5):20-21.
[3]毛满长.西北地区社区居家养老:功能、限度与完善[J].宁夏社会科学,2009(2):60.
[4]蔡.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M ]. 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3:38-81.
一、从我国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看城市老年服务体系发展的重要性
(一)人口自然增长比率逐渐下降
自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中国人口的过快增长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整体来说一直处于下降趋势。统计数据表明,人口死亡率基本是处于稳定状态,人口自然增长率的逐渐降低是出生率持续下降的直接后果。人口增长率的逐渐下降,特别是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人口的年龄结构将发生逆转,老龄化时代随之到来,这也意味着未来人口劳动力所承担的养老方面负担将大幅上升,可能会降低新出生人口未来生活的幸福感,同时也给我国的养老事业造成了发展压力,因为随着人口负增长,老年人口将会越来越多,进而将有更多的老年人群需要制度来保障和照顾。
(二)人口预期寿命逐年延长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人们的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延长,这也将使老年人群逐渐增多。解放前,我国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才35岁,到1957年增长到57岁,而目前,我国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提高到了73.5岁,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根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的预测,到2045—2050年将达到79.3岁。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按照从50年代沿用至今的退休年龄为60岁计算,若活到80岁,则需要度过20年的养老生活。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得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加,如果没有良好的养老服务体系,则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女性的预期寿命要高于男性,这说明在老年人群中女性所占的比重也会略高,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发展提供了重点发展的方向。
(三)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逐年增大
按照联合国传统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为老龄化社会,则我国从1950年的4千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7.5%,到2000年的1.26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的10%,进入老龄化阶段,仅用了50年时间。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准,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经达到1.78亿,占全国人口总数已经达到13.26%。,超过14%为老龄社会,也就是说,在未来一到两年,我国将正式迈入老龄社会。在“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21亿;2020年将达到2.55亿;2020年以后,我国将出现第二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21—2035年期间,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口1100多万,即在未来25年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由1.78亿增加到4.18亿,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3.3%增长到28.7%。而到2050年,每三个人中就将有一个为老年人。对于我国来说,从老龄化社会到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如此迅速,数以亿计的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了巨大压力,如何尽快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将是一个严峻挑战。老龄化的加快,也说明对老年人保障需求将会日益增多。
(四)老年人口抚养比的比重不断提升
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1990年,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为8.3%,2000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9.9%,到2010年,老年人口抚养比已经达到11.9%。养老负担逐渐加重。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年度死亡规模和死亡率基本保持稳定,但由于计划生育的国策等因素极好地控制了人口数量,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再与人口快速老龄化和人们寿命的不断延长等情况相结合,则使得整个社会总体人口中老年人口数相对于劳动年龄人口数不断增多,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这不仅使社会对老年保障的需求快速增长,产生供需矛盾,而且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与人口增长比率下降的结合,对老年保障的稳定发展和财务的可持续性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总之,人口结构的变化一方面表现在老年人比重的上升和人数的增多。由于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使他们对医疗、待遇、照料、护理、关爱及日常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大大超过其他人群。老年人比重的上升也表示着对需求的日益增长,尤其使服务需求也面临着供需不平衡的矛盾。这些都亟需通过老年保障多层次的建设来解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等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建设老年保障的重要性,只有通过适合中国国情的老年保障的建设,才能更好地缓解养老压力,减轻子女负担,保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从目前养老方式的对比中看城市居家老年服务体系发展的可行性
目前社会上的养老方式纷繁多样,不过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将归为两种,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
论文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1、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力度,发挥政府在依托社区推行养老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设施投入。为此,政府应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主体,增加老年服务设施,丰富老年服务产品。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布局、形式和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让社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二,要大力培育和鼓励社区中介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中介组织是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建设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予以扶持与帮助,同时,社区中介组织也要完善自身管理,提高社会认可度,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社区中介组织中,鼓励社区中介组织积极投资养老设施和参与为老服务,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超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等,为养老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第三,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高龄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的补贴、社区干部待遇的提高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的补助。第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不但要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同时也必须考虑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意愿和需求,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并以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第五,积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应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专职人员和志愿者。专职人员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作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群,更需要一支富有爱心、耐心并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知识的队伍为之服务。所以,今后要加强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这就要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经费,逐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的公益岗位人员,包括所有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不是管理人员,而是直接为社区群众服务的服务人员,不愿从事社区为老服务的公益岗位人员要及时辞退,另行聘用,以保证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六,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化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无论从历史还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化居家养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然是养老的主要方式。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尊老敬老养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法规及制度建设,使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从而使广大老年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舒适生活,愉快地安享晚年。
2、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第一,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开通社区服务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要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捷,离不开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的支持。因此,要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打造整体联动的服务平台。第二,建立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网络系统。要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的多种服务。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等,好的社区居家服务系统要形成就近、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出小区就可以享受到生活所需的服务。要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应包括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服务形式可采取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援助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第三。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社区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社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普查,建立老年人的信息档案,依靠这些档案信息,社区服务组织对社区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片区医生定期巡诊或上门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确保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另外,作为社区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3、要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利用丰富的社区资源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会工作;农村居民养老
随着我国农村家庭的日益小型化、农村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数的不断增长,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弱化,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而居家养老是农村居民养老的理想方式。关于居家养老的定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早期有学者把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后来一些学者认为居家养老是一种将在家养老和在社区养老结合起来的养老方式;当前较为盛行的观点是把居家养老等同于在家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三者结合起来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之内涵在不同时期的变化,体现了人们对居家养老认识的不断深化。综合已有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我们可以把居家养老界定为在政府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区组织协助下,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的多层次、辅助的统称。这一界定强调了政府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将社区的作用限定为协助、监督和评估,同时也凸显了居家养老服务中老年人的中心地位。[1]本文拟在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以期对更好地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问题有所裨益。
一、农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城、乡社会的断裂使得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养老方式的差异加大,相比之下,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更为严重,而老龄化步伐的加速使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如何让农村老年人与城市老年人一样,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我们认为:居家养老是目前农村居民养老的理想选择,因而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很有必要,而且适逢其时。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居家养老是农村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目前,我国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得家庭养老的主体和客体发生了分离,再加上农村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农村养老资源有限致使供给远远小于需求,而居家养老恰好克服了这方面的不足,是目前农村居民养老的理想选择。提倡居家养老,并不意味着否定家庭养老,而是将居家养老看作是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2.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农村传统的孝道观
“养儿防老”是我国农村根深蒂固的观念,农村老人多不愿离家去养老机构养老,认为那是非常丢脸的事情,子女们也认为会让自己背上不孝之名。在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的大背景下,居家养老符合农村传统的孝道观,老年人不用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只是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发生了变化,除了家人外,还有政府和民间组织。同时,居家养老也减轻了家人的养老负担。当然,政府和民间组织虽然成为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要取代农村老年人的独立自养和子女的赡养义务,其在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中只是起到辅的作用。
3.居家养老能有效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资源
相比于城市,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在这样的传统社会里,人们之间的熟悉度和信任度都较高,邻里之间愿意互帮互助,且人们之间的交往充满情感因素。居民养老是需要大量资源的,但农村的养老资源相对稀缺,充分利用农村人邻里之间的互助,无疑是农村居民养老的一条有效途径。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很好地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它可以在农村老年人之间或中年人与老年人之间充分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时间储蓄银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做法是,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可以为健康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养老服务,但是要计算服务时间,等到这些提供免费服务的中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好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同样时间的免费养老服务。
二、农村居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社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强调“助人自助”,有独特的理论、价值、理念和方法。社会工作者虽被称为“社会的剂”“拿薪水的雷锋”,但对农村居民而言,社会工作者依然是陌生的面孔。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切入点,应是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因此,正确合理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显得尤为必要。农村居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主要表现在经济供养、日常照料、精神慰藉及医疗康复四个方面。
1.部分农村老年人经济困难
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打工成为部分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此情况下,农村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状况虽有所改善,但是在农村尤其是在偏远落后的地区,贫困老年人依然存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老年人年事已高或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次是子女不孝,不赡养老人;再次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额度低,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经济需求。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农村贫困老年人要成为首要的关注对象。对于养老而言,经济供养是首要的内容,如果连经济供养需求都不能满足,就更淡不上日常照料、精神慰藉和医疗康复了。因此,缓解或解决农村老年人的经济困难,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既是子女的责任,也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农村“空巢”老人日常照料匮乏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空心化现象严重,在一些农村,青壮年都外出务工,村里只剩下留守的妇女、儿童和老人;也有一些青壮年夫妻同时外出打工,只剩下留守老人和儿童;也有一些是子女大学毕业后留在外地工作,或居住在城镇,但老人仍居留在农村。这样,农村“空巢”老人的日常照料就成了问题。居家养老主要针对生活能够自理和半自理的老年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还是以机构养老为主。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老年饭桌、日间照料中心的设立,虽然能够缓解这部分农村老年人的白天生活及照料问题,但是夜间的照料依然是一个问题。
3.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缺乏
农村老年人生活单调,身体稍好的老人还要在家照顾孙辈、做家务、干农活等,他们缺乏娱乐的意识,也没有娱乐的时间。有些老人虽不用照看孙辈,但是孤独感较强,感觉生活无聊,一些年纪较大的老人尤其如此。由于子女在外务工或工作,与老人的联系不多,只是隔一段时间打一个电话,满足不了老人的情感需求。这就导致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缺乏,他们需要倾诉、需要宣泄,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子女的“远游”,使得农村老年人需要倾诉的情绪只能自己慢慢消化。此外,农村也缺乏文化娱乐设施。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叠加最终导致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缺乏。
4.一些农村老年人急需医疗康复服务
根据年龄可以把农村老年人分为三个群体:低龄老人(60~69岁)、中龄老人(70~79岁)和高龄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健康状况欠佳,处于低龄或中龄期老人的健康状况虽总体上会比高龄老人好些,但也有一些健康状况不好的,他们亟需相应的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然而,农村的医疗条件较差,几个村落才有一个诊所,缺乏医疗设备和专业医疗人员,不能做相应的检查,只能满足农村居民感冒、发烧等常见疾病的治疗。这样的医疗状况难以满足农村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医疗需求。
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
如何以居家养老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工作服务,是众多学者都在关注的问题。笔者有幸参与了2014年河南省“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服务的项目是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地点是河南省罗山县楠杆镇。依据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该项目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个案工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情感支持
个案工作能够根据案主的个别化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老年个案工作的介入模式包括理性情绪行为治疗模式、行为修正模式、心理社会模式、过程行动模式、危机调适模式和任务中心模式。老年社会工作、老年个案工作须遵循一些必要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个别化原则、有目的的情感表达原则、有控制的感情投入原则、接纳原则、非批判的态度原则、案主自决原则和保密原则。[2]42-45 这些原则的确立和应用,为老年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提供了指导。如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楠杆镇项目中开展个案工作的有5人,分别解决案主不同的需求和问题,如健康服务、信息服务、情绪疏导、经济困难等。针对案主的不同处境和问题,项目组社会工作者进行了多次回访,采用了不同的介入模式,并整合资源,为他们提供帮助,最终解决了案主的不同问题,满足了其个性化的需求。
2.开展小组工作,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村老年人对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
老年小组工作的基本模式包括社会目标模式、交互模式和治疗模式。在这三类模式中,前两类模式可用于社区或机构中的老年人小组,而治疗模式一般在机构中运用。[2]204-206因此,在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小组活动中,应主要选择社会目标模式和交互模式。社会目标模式的目的是增强老年人的社会意识、社会责任和社会认同感。这些小组活动效果较佳,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了欢乐与情趣,也开阔了他们的眼界。正如河南省罗山县楠杆镇田堰村幸福院的院长项守枝在接受信阳电视台《特别关注》栏目采访时所说的那样:“以前农村中老年人只是忙着干农活、照顾孩子,很少有文化娱乐活动,自从郑州的两个社工来了之后,他们组织村中老年人做手工花朵、跳广场舞。村里玩牌打麻将的人少了,村民培养了新的兴趣,邻里关系更和睦了,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了!”交互模式的目的是通过小组活动中老年人之间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一个互助的小组,增强他们抵御生活压力和风险的能力,最终达到提高其生活质量的目的。小组工作的开展,使得组员形成一个互帮互助的群体,在强调“助人自助”的同时达到了互助的目的,为解决居家养老中老年人的日常照料问题提供了帮助。比如,楠杆镇缺乏文化娱乐设施,村民们娱乐意识淡薄,参与活动较少,导致老年人精神慰藉缺乏,有些老年人孤独感较强。面对这种情况,楠杆镇项目组社会工作者开展了前期的动员工作,并为当地的老年人开展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小组活动,组建太极拳兴趣小组、“妙手生花、快乐到我家”小组、“崇尚健康、分享快乐”广场舞小组、“跳出健康”老年健身操小组、“开心戏院”兴趣小组等。小组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体现在帮助老人解决心理困扰、精神慰藉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问题。
3.开展社区工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医疗康复服务
老年社区工作的基本模式包括社区发展模式、社区组织模式和社区教育模式。扩大老年人的社区社会支持网络是老年社区工作的关键,老年人的社区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个人网络、志愿者联系网络、互助网络、邻舍协助网络和社区授权网络。[2]255从形式上看,社区社会支持网络包括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前者的主体包括政府、群体和组织,而后者的主体包括家人、亲戚、朋友、同事、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与城市社区不同,农村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缺乏,老年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例如,在楠杆镇项目中,项目组成员根据农村社区特性,通过对当地社区的需求进行评估,以一些节日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社区活动,如“情满中秋节,爱在夕阳红”、“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健康带给您”养生知识宣传、“青春暖夕阳”长者生日会、“爱在夕阳,情暖冬至”、“健康零距离,关爱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等,建立并扩大了老年人的社区社会支持网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深受当地老年人的欢迎,为老人的生活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社区工作的开展,不仅娱乐了老人、提升了社工,还培育和指导了当地居家养老相关人员如何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当然,在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如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康复需求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农村设立社区医疗康复中心,与村诊所一起共同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康复需求。
四、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展望与思考
1.调动农村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是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开展的关键
一般来说,由于自身原因,老年人在参与活动时比较被动,因此,在活动开展前,需要做一些热身或者破冰活动,对那些身体健康状况不好的老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不断地鼓励他们、及时地表扬他们点滴的进步;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地向老年人反馈信息。因此,调动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应贯穿活动的始终,这也是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开展的关键。为了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在活动开展前,要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看其是否适合参与该项活动,同时要询问其对此项活动是否有兴趣。在活动准备的过程中,要注意选择适合老年人活动的环境,避免活动中伤害到老年人。
2.专业性是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
专业性是社会工作的生命力,无论是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还是在社区工作过程中,都要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否则,社会工作专业就失去了灵魂,这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区别于其他文科专业的一大特点。正是由于这一点,社会工作在解决一些问题上才具有自身的优势。因此,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尤其要关注社会工作介入的专业性,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3.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不搞形式主义
在农村,居家养老是老年人理想的养老方式,尽管还没有全面铺开,但是也有一些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建有幸福院、活动广场和活动中心等,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政府及民间组织投资兴建的这些居家养老设施,居家养老的优势将会真正体现出来。但是,在有些试点地区,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有人来参观、采访的时候,紧急行动,搞些表面活动;参观或采访的人走后,大门紧锁,冷冷清清。这种既浪费国家资源、老百姓又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养老服务的表面文章,应当为我国的社会工作者所摒弃。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老龄化 居家养老 养老机构 公共服务
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范围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1999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比率超过7%,标志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全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迅速蔓延,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报告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科学认识和把握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数量庞大的养老问题,不仅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构建和谐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背景
1、老龄化趋势加速,社会压力日益加大
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化社会”。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亿,占8.87%。截至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经真正进入老龄化社会。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1个百分点。我国老年人口在规模上继续呈现增长态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保持增势。据预测,未来20年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速,解决好数目庞大的养老问题,给政府和社会提出了严峻挑战。
2、家庭结构小型化,养老功能不断弱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这说明,我国的家庭规模、结构在不断缩小。“养儿防老”是我国沿袭多年的养老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子少老龄化”已经成为现实,家庭结构“421”模式已经形成,2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任务,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
此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人口流动加速,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子女婚后愿意追求独立的生活空间,倾向于搬出父母家,组建新家庭,两代人居住距离不断扩大,使得空巢老人的数量逐渐增多。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弱化,人们的养老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家庭养老。
3、养老机构供给不足,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如今,面对养老问题,老人常常把“老了指望不上子女,接进养老院”放在嘴边,充分体现了其对于社会养老的需求与依赖,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从数量上看,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475个,拥有床位493.7万张,比上年增长18.9%,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4张,即使增长13.9%,也根本不能满足全国老年人的需求。
从质量上看,公办和民办养老院的水平参差不齐,公办养老院设施服务较好,但容纳程度有限。民办养老院设施比较完善的,收费较高,许多老人无能力承受;收费便宜的设施简陋,服务水平低,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养老机构数量、质量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非常悬殊。综上所述,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功能下降、机构养老数量不足,推动家庭养老从传统型向现代型演变,大力推动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是养老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1、参与主体单、资源整合不够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还是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主要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思路,短期内效果明显。但长远来看可能会有一些新问题:一是政府过度介入,企业利润空间狭小,不利于居家养老市场的培育;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家庭、社会多元参与、多方责任共担的一种新机制,政府介入过多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把家庭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可以承担的责任推向政府,长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负,而且由于政府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可能会出现政策不完善、规划滞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2、资金投入不足、缺乏制度安排
虽然我国在养老事业和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与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投入方面,还不能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一些空巢老人、半失能老人吃饭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主要应该依靠制度性安排,包括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房养老制度等。目前,我国前两项制度已经建立,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以房养老制度仍然是空白,老年人的护理支出无从匹配,亟待建立居家养老的相关配套制度。因此,资金短缺是居家养老发展的瓶颈。
3、服务网络滞后,覆盖比例较小
为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各省市区需要建立区、街、居委会多级养老组织,并按各自职责实施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定、督导检查、运营调控等;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运营网络,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权限;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申报和办理程序。通过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和监督服务体系,保障居家养老工作高效运行。但服务网络还处在建设初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有待于逐步扩大,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不断提高,运行机制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4、人员队伍缺乏,专业化程度低
我国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带薪的专业服务人员;另一类是不带薪的志愿者。目前,从业人员队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偏低,人员缺乏。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员没有明确的职业特征,被大多数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务员,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都比较低。因此,导致专业的护理人员不愿跨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本地人一般也不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而外来务工人员由于语言、生活习惯、交通往返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服务的质量和工作的持续性。二是年龄偏大、专业化程度低。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雇用的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缺乏创新意识和服务的激情。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不具备资格、临时性人员占一定比重。三是作用偏小、志愿服务不规范。在专业养老服务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志愿者队伍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健全完善各个类别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
三、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合理界定政府责任
居家养老作为一项社会工作,体现了政府的意志和倡导的社会价值观,因此在工作开展初期,政府的推动、引导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贯穿于启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把居家养老的所有事情包办下来,因此,应该明确政府责任,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建立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及配套制度;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积极倡导居家养老服务理念;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民间资本在居家养老服务业中的发展空间。
2、多渠道筹集资金
居家养老作为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适当提高床位运营补助等建设补助标准,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居家养老专项资金”项目,保证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的捐赠、支持养老服务事业,或是通过发行老年福利彩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募集社会资金;要逐步建立社会力量的准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整合社会力量,吸引更多的民办非营利性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使得更多的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照顾、服务。
3、优化整合社区资源
由于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之间互联、互补、互动不够,各种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市场的资源共享衔接亟待完善。因此,应该加强社区或共同居住区域的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与整合,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实现各类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市场的资源共享。一是鼓励各省市区县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示范性的老人之家,并改造升级现有的托老、养老机构,探索区域化、小型化、多样化的新型社区养老模式;二是盘活现有资源,把一些闲置的学校、厂房、单位内部设施等,通过赎买、租赁、合作等方式,改造成合适的服务设施,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物质依托;三是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在政府、社区、家庭、市场中搭建沟通协调的平台,整合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服务资源,提高社区服务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率。
4、建立专兼职服务队伍
一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与地方职业院校合作,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二是创新志愿者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区单位、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居家养老人提供多种样式的志愿服务,通过创建爱心服务基地等形式建立长期联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高层次的服务。三是完善“以老助老”服务模式。建立老年协会或老年人互助服务中心,老年人既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又是社区服务的参加者、组织者,充分发挥医务、教育、文艺、家电维修等退休人员的专长,使其服务于社区,形成“服务现在、享受未来”的老年义工服务模式。
5、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
要不断地开发、完善不同形式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模式,通过丰富多样的服务内容、便捷灵活的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不同的个性需求。要科学设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标准,通过合法程序,明确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督评价机制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标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慧峰: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的职责定位研究[J].兰州学刊,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