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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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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

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范文第1篇

201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少子老龄化背景下中国人口结构变化与房价变化的动态关系。研究表明:少子老龄化现象所导致的房价波动滞后于少子老龄化进程;少儿抚养比的下降、老年抚养比的上升和家庭结构微型化是推动我国房价持续上涨的重要人口结构因子;但从人口结构层面看,未来我国房价并不具备快速上涨的基础,恐面临较强持续性的下行压力。

【关键词】 房价波动 VAR模型 少子老龄化 家庭规模微型化

一、引言

目前,中国已处于“少子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少子老龄化”,即少子化与老龄化的统称。截至2013年末,中国0―14岁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9.7%。伴随着少子老龄化现象,我国平均家庭户规模日益微型化,而这三者的发展态势竟与我国房价的波动呈现高关联度。据世界官方统计经验,我国并不具备少子化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少子化与老龄化并存的社会背景下,以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房价与人口子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课题,极具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然而国内外关于人口“少子老龄化”与房价关系的研究甚少,大多仅从老龄化单一角度考察与房价关系。大体来说,国外研究综述可概括为老龄化“悲观论”和“乐观论”。“悲观论”认为老龄化可能会造成房价下跌,导致房市奔溃。代表者有Modiglianni和Bergantino。而“乐观论”认为经济体制自身的调节可以熨平老龄化对房价的冲击。代表者有BrooksWalker和Lefort。

由于我国少子老龄化等人口结构的转变现象出现较晚等原因,国内学者对其研究起步迟。费方域等基于代际交叠局部均衡模型,论证房地产投资到期收益率与人口增长率无关。邹瑾深入剖析了人口老龄化对房价的影响,但未考虑少子化对房价的影响。陈国进等分析了中国人口抚养比与房价的关联性,但其研究未基于我国人口少子老龄化的现状、所构建模型未设置控制变量,稍显欠缺。

因此,本文基于VAR动态模型,采用Grange因果检验、面板协整检验等实证方法深入探究少子化、老龄化及家庭结构微型化对房价的动态影响,从而深化少子老龄化背景下对我国房价变动趋势的认识。

二、模型构建

考虑到本文所选人口结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动态联系等不利因子。笔者特选取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令模型不含外生变量,构建非限制性向量自回归模型如下:

yt=A1yt-1+…+Awyt-w+?着t,t=1,2,…,T

式中yt是n维列向量,T是样本数,w是滞后阶数,At为n×n维待估系数矩阵,?着t是白噪声向量。综合分析全国住宅销售均价及人口结构变化规律及动态联系,令yt=(LnPt,LnCDRt,LnODRt,LnHJt,LnYt,LnCNt)。其中P为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CDR为少儿抚养比,ODR为老年抚养比,HJ为平均家庭户规模,Y为人均可支配收入,CN为非农业人口比。且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非农业人口变量为控制变量。

三、实证检验

为消除异方差,对数化各组数据,分别记为LnP,LnCDR,LnODR,LnHJ,LnCN,LnY。

1、面板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

通常经济时间序列为非平稳,须对变量时间序列做平稳性检验。LLC检验和IPS检验结果显示:一阶差分后少儿抚养比等六个序列均平稳。而本文重点关注我国少子老龄化背景下人口年龄结构分布与家庭结构微型化对房价的影响,故以下将对其着重进行分析。

因LnP,LnCDR,LnODR,LnHJ序列是同阶单整序列,故采用基于回归系数的Johansen协整检验(表1)。结果表明:LnP、LnCDR、LnODR、LnHJ序列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即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平均家庭户规模对房价具有长期稳定的影响。

2、Granger因果检验

根据信息化最小原则,计算最佳滞后阶数为1。以下采用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商品房均价与人口子结构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下表2。

由检验结果可知,少儿抚养比(LnCDR)与老年抚养比(LnODR)相互引导;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单方面引导平均家庭户规模(LnHJ),且人口结构变量对房价的具有单向影响。

3、VAR模型估计

通过对VAR模型进行稳定性检验,发现VAR模型系统稳定。然后对其残差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其服从正态分布、无异方差性、无自相关性。

4、脉冲响应分析

因格兰杰检验无法显示三变量对于房价的动态影响及相关程度。以下将引入脉冲响应方程进行动态分析。如图1。

在给少儿抚养比(LnCDR)施加一个标准差大小的正向冲击后,对房价产生了负效应,且长期来看这种效应具有较好的持续性。当给老年抚养比(LnODR)一个正的冲击后,房价呈上升趋势,虽于第3期有所下降但之后迅速反弹并达到最高点,之后长期趋于稳定;从第4期到第8期,正效应最大。说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有助于提升房价。平均家庭户规模(LnHJ)给予房价冲击后,房价迅速下降,在第2期达到最低点,且从长期来看房价呈现下降态势,说明房价与平均家庭户规模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对此,可分别从以下三点进行解释:第一,曾经的“婴儿潮”转变为“婴儿荒”。第二,“三重动机”施压。首先,老年人改善自身住房的需求随社会进步不断强化;其次,福利分房制度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强化了老年人帮助下一代购房的动机;最后,老年人群投资渠道匮乏,而房产投资热吸引了大量资本。第三,家庭规模微型化下持续增加的住房需求,推动房价上涨。

由脉冲响应图进一步分析,可得出少儿抚养比等三变量对房价的影响伴随期数的推进而逐渐减弱。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如下:首先,国家生育政策不断调整与完善。如2013年末国务院出台“单独两孩”政策,将通过减少家庭购房需求给予房价下行压力。其次,伴随老龄化程度的深化,由于高额的医疗保健费、老年人投资问题得到解决等因素,老龄化对房价的推动将减弱。

5、方差分解

为进一步完善VAR模型分析,以下将运用方差分解方法,探讨人口结构各变量的冲击对房价变动的贡献程度。如表3。

由表3可知,人口结构变量对于房价的影响均滞后一期,而来自房价自身的影响当期就能实现,但前四期内房价自身贡献率从100%迅速降至53.54%,之后有小幅上涨;少儿抚养比对房价冲击的贡献度不断增加,长期来看,一直在8.5%以上徘徊;老年抚养比对房价的冲击较之少儿抚养比大,且于第3期达到最高值18.92%;平均家庭户规模在三者中对房价的冲击最大,在第三期达到19.58%,从长期来看稳定在17.50%左右。故可综合得出,短期内影响我国房价波动主要源自房价自身,但影响力度渐弱;其他三项人口结构变量对房价均具有长期影响,其中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微型化影响较大。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Johansen协整和Grange因果检验表明: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平均家

庭户规模是房价的格兰杰因,且对房价具有长期稳定的影响。同时,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也是家庭户规模的格兰杰因。一方面,少儿数量减少、老年人追求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是导致家庭结构微型化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家庭结构微型化通过对住房需求的改变进而直接影响房价。

第二,借助VAR模型估计和脉冲响应函数,动态地分析少儿抚养比等三个人口子结构变量对房价的动态影响。综合以上结果可得:一方面,受到福利分房制度、计划生育政策、金融发展程度及住房多样化需求等多因素的影响,少儿抚养比及平均家庭户规模的下降、老年抚养比的上升是推动房价持续的重要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少子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未来我国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可能发生逆转。

第三,少儿抚养比等三人口子结构变量与房价的方差分解表明:首先,短期内房价波动受自身变化的影响很大,但大体呈递减趋势。这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化初期的不成熟性和市场的内在弊端所致,但该现象会伴随政府调控的加强及房产市场的不断完善而逐渐消失。其次,少儿抚养比对房价的冲击程度较小,老年抚养比、平均家庭户规模对房价的冲击程度较大。最后,人口子结构三指标对于房价的影响均滞后一期,而来自房价自身的影响当期就能实现。

针对以上分析,政府在调控房价时,不能仅从房产自身因素出发,而应统筹考虑少子化与老龄化、家庭规模微型化等人口子结构因子。同时,为弱化房产政策的滞后效应,应主动构建应对少子老龄化现象造成房价波动的决策机制和前瞻性预警机制。提高把握房产市场脉搏的敏锐性,不断调整政策思路,避免房产市场的萧条对国民经济的可能冲击。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耦合发展研究”(编号:13CJY008);湖南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城市房价高企的因素分析”(编号:SCX1402)。)

【参考文献】

[1] BERGANTINO,S.M:Life Cycle Investment Behavior,Demographics and Asset Prices[D].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98.

[2] Brooks R:Asset-market effects of the baby boom and social-security reform[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2(2).

[3] Walker E:Lefort F. Pension reform and capital markets Are there any(hard)links[J].Abante,2002(2).

[4] 费方域、史青青、朱微亮:人口红利与房地产收益率的无关性[J].经济学(季刊),2010(1).

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范文第2篇

人口结构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年度内的人口构成状况,一般可以按照年龄、性别、种族、收入阶层等方面进行划分。人口结构的变化对一国或地区劳动力市场、消费、储蓄、经济规模等都会产生较大影响。由于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数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同,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年龄变化趋势会对经济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尤为明显。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变化主要表现为老龄化。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的社会就是老龄化社会,这一比重达到14%的社会就是深度老龄化社会,这一比重达到20%的社会就是超级老龄化社会。2001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0.9062亿,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1%,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此后,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加速发展。到2012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1.94亿,占我国总人口比重达到14.3%,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预测,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达到2.0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8%。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0》数据显示,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将不断加深,到2050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30.8%左右。届时我国老龄化程度会逐年超过美国、英国,并接近法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与老龄化相伴随,使老龄化不断加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少子化,这也是我国人口结构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少子化是指由于出生率下降而造成的0-14岁低年龄人口比例不断减少的现象。计划生育政策持续实施是少子化最主要因素,当然,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增大也客观上对少子化产生了一定影响。数据显示,自1982年开始,我国0-14岁年龄段的人口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世界人口展望2010》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5.21%,到2010年该比重下降为19.19%。与其他一些发到国家相比,我国少子化的进程发展较快。2000年我国0-14岁人口比重在美、英、德等七国最高,到2050年我国0-14岁人口比重下降至12.51%,该比重仅高于七国中的日本。一般而言,少子化会推动人口结构发生两种变化:人口减少和人口老龄化。因此,少子化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长远影响。

2、人口结构变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一)劳动力供给水平降低,经济增长面临趋缓压力如前所述,我国人口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老龄化和少子化的结构当中,而劳动年龄人口正处于不断下降的过程当中。我国人口结构在短期内的不可调整性,使得我国老年抚养比到2050年将超过50%,而少年抚养比的下降也会带来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到2050年不到全社会人口的60%。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劳动年龄人口老化,按照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把劳动年龄人口中45岁及以上的劳动力视为老年劳动力人口。2011到2050年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随着老龄化的加深呈现不断老化的趋势。其中,15-2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呈现出了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2011年15-2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的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约为33.4%,到2050年该比例下降为24.1%。30-4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在2017年到2028年有个较小幅度的提升外,也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11年30-4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的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约为33.6%,2017年下降为30.7%,而后略有增长,到2028年该比例约为32.8%,之后一直呈下降趋势,到2050年该比例约下降为28.4%。45-64岁的劳动力老年人口则一直处于上升趋势,2011年4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的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约为32.9%,2050年上升为47.5%。可以看出,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劳动力也呈现出了老化的特征,而且老化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随着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加深,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数也在不断下降。2011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数约为9.77亿,如果人口政策等未发生变化,到2050年预计这一总数约为7.90亿。根据Y=F(N,K),总产出是劳动力的函数,在劳动力过剩阶段,因为有足够劳动力剩余存在,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不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太大冲击。当前,我国劳动力供给正在迎来刘易斯拐点(蔡,2013)。刘易斯拐点之后,劳动年龄人口的进一步减少将对经济发展产生明显的制约作用。劳动力老化对社会劳动力产出率有抑制作用,进而会抑制经济增长。劳动产出率都会随着劳动力老化而有所下降。而劳动产出率的下降,势必会带来社会产出的下降。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老龄化的加速将会降低我国劳动产出率,进而减少我国社会产出总量。

(二)消费水平下降,内需拉动力量有减弱趋势劳动人口的减少和老年人口的增加,会对全社会消费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生命周期假说,消费者是理性的,并且会以合理的方式使用自己的收入进行消费,以达到效用最大化。因此,老龄化和少子化会对个人的消费和储蓄产生影响。一般而言,年轻人消费水平较高,而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会随年龄的增加而有所减少。人口老龄化与消费率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因此老龄人口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消费整体水平下降。加之我国老年人有储蓄养老等传统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现行拉动内需的政策效果。由表2可以看出,消费率和少儿抚养比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少儿抚养比越高,则消费率越高。随着少儿抚养比的下降,居民的消费水平会降低。消费率和老年抚养比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老年抚养比越高,消费率也越低。人口老龄化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即无论是从少子化角度,还是从老龄化角度来看,我国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都会导致社会消费水平的下降。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老年人预期寿命普遍提高。根据生命周期假说(LifeCycleHypothesis,简称LCH),消费率与预期寿命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寿命越长,就要将有限收入放在更长时间里来消费,这样每一个时期消费量就呈下降趋势。图4也完全支持上述观点,从图4中可以看出,35岁之后,人们或者是为了子女教育、或者为了自己养老方面考虑,在消费上的支出总体较低。特别是70岁以上的年龄段老人的消费水平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因此,当一个社会中7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时,会严重制约全社会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因此会受到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会进一步增大。

(三)养老问题更加凸显,养老金支出压力增大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主要会从赡养比方面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赡养比主要是指缴纳社保基金人口与领取社保基金人口之比,这一比率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会产生重要影响。当该比率较低时,说明该制度下缴费者多于领取者,从而形成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当该比率较高时,表明领取者多于缴费者,会逐步形成收入少于支出的情况。根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的《世界人口展望:2010年》的有关数据,2011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9.7%,而205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当时总人口的比例约为30.8%。2011年我国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71.5%,而2050年该比例约为56.7%。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未来40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赡养比会不断下降,且有可能下降为2:1以下,即两个在职职工就要供养一个领取养老金者。老龄化加深带来的赡养比下降意味着依靠在职职工不到20%的工资收入所积累的养老基金收入会远不足以支付约占领取养老金者工资收入60%的养老基金支出。近年来,很多国内外学者和研究机构对我国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进行了各种测算。世界银行和财政部合作的测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债务的课题的数据显示,以1997年为基准,从2001年到2075年,我国养老金的隐性负债规模约为13万亿元。国务院《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课题研究显示,以1997年为评估时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债务最低约为1.8万亿元,最高约为11.9万亿元。考虑到我国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将会迅速扩大。老龄化带来的农村养老压力也不容忽视。自2009年开始,我国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底参保人数已达到3.26亿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此外,我国还有对80岁以上老人给予高龄津贴的政策,根据郑功成主编的《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对农村社会保障政府财政责任按照两种方案进行预测,第一种方案预测农村高龄津贴自2010年至2030年平均为18.3亿元,第二种方案预测农村高龄津贴自2010年到2030年平均为32.3亿元。我国老龄化到了2030年之后会迅速加深,因此这一财政津贴的数额会继续增加。由此,可以看出,人口老龄化也会增加我国政府在农村养老支出方面的责任。

3、我国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建议老龄化社会趋势不可改变,要做的是设法使其进程放缓

(一)持续调整人口政策,保证我国劳动人口维持一定规模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大国特点之一是人口多。在一定意义上来讲,保持一定人口规模是保持大国地位的必要条件。人口太多,超出自然资源承受能力范围,肯定是负担,但人口太少,也会有诸多方面的负面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劳动力短缺。劳动力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没有适当规模的劳动力投入,就不会有大的社会总产出,也会危及经济大国地位。特别是在全球人口增长不很乐观的情况下,未来各国之间的人才竞争可能不再仅仅限于今天所谓的高层次人才的竞争,有可能演变为对年轻人的竞争。据日本《每日新闻》消息,为缓解劳动力不足,日本文部科学省拟对以亚洲为中心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实施毕业“包分配”制度。目前这一计划已经进入细节探讨阶段,将被写入文部科学省2014年的预算中。日本的这一行动或许就是全球年轻劳动力争夺的序幕。再加上人口的调整涉及因素很多,调整人口结构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现在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即使人们还愿意生育,要“长成”劳动年龄人口也需要15年或者更久。因此,目前就需要认真研究在坚持基本国策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和调整人口政策。2014年之后,我国将陆续放开“单独二胎”政策,这势必会延缓我国老龄化的发展速度。但是我们还应该根据各地区发展水平与人口结构的不同,持续调整人口政策,以达到优化劳动人口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改善我国劳动就业政策,着力提高就业率提高就业率(就业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金支出负担。据国家统计局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3727亿,占总人口的69.2%,比2010年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是该比例30年来首次出现下降。根据《世界人口展望2010》的数据预测,我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在我国少子老龄化的人口结构的影响下,将在2018年达到峰值9.93亿之后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50年该年龄段人口将下降至约7.90亿。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将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劳动力的减少将会通过就业率(就业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增加我国养老金支出负担。因此,我国应该从长远角度、通过长期规划来促使就业率提高。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劳动力人口减少问题极其重要的途径。老年人口在体力上无疑会处在日趋不利的阶段,但其智力、经验和社会资本等却并不一定会同步衰减。鼓励身体健康、有意愿的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鼓励和扶持年轻人创业、通过设立专门就业服务机构来缩短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等待时间、增加就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我国就业率,以最大限度缓解我国养老金支出压力。

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日剧 战后 日本女性 婚姻观

[中图分类号]C9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8-0080-02

战后至今,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系统介绍了战后至今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并且对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后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进行合理预测。通过本研究,希望对我国研究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原因及影响的理论有一定作用,并希望对处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

(一)经济复兴时期

在战前和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日本传统的婚姻观仍占据主导地位。日本传统的婚姻几乎都是由父母决定的,女性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日本女性一旦结婚,便辞职回家,专门料理家务。《平成夫妇茶碗》中,片中有一段剧情讲述了女主人公一节的父母一手包办了一节的婚姻,并带着一节去相亲。这一剧情体现了日本传统的婚姻观。

(二)高速成长期

上世纪60年代后半期,日本传统的“相亲结婚”观念向“恋爱结婚”转变,女性摆脱了父母的限制,可以自己决定结婚对象。《东京爱情故事》中女主公赤名莉香不顾众人舆论,勇敢追求自己的所爱――永尾完治,体现了日本女性“自由恋爱”的婚姻观。

70年代前半期,日本很多“家庭主妇”变为“职业主妇”。《媳妇的烦恼》中,结婚13年一直是家庭主妇的女主人公藤木七海,利用公婆同住顺便可以帮忙带小孩这一条件,自己重返社会工作,由“家庭主妇”变为“职业主妇”。调查显示,1970年,日本就业女性占了总雇佣人数的1/3,其多半数为已婚妇女。

(三)安定成长期到泡沫经济破灭时期

80年代后半期,日本的泡沫经济达到鼎盛,这一时期,日本女性在选择婚姻对象时出现了“三高”一词――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充分体现了日本女性的择偶观和婚姻观。

90年代后,日本的泡沫经济破灭,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也随之变化,继续坚持原来的“三高”标准已经失去现实意义,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开始转为“三低”――低姿势、低依赖、低风险。

(四)21世纪至今

21世纪以来,日本的婚姻率逐年下降,日本女性婚姻观向未婚化、晚婚化、不婚化发展。《不结婚》中,女主人公田中千春,一位即将年满35岁的单身女性,因为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最终成为不婚一族;剧中另一人物,桐岛春子,一位在事业上大有作为的女强人,将工作视为人生伴侣,认为自己不需结婚,是典型的“不婚族”。

二、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原因

(一)经济复兴时期

战前,日本“男尊女卑”观念深入人心,日本女性在政治、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的地位低下。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军的强制之下,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新宪法和新民法的实施,废除了传统的家族制度,肯定了夫妻双方在财产、继承、离婚等方面的平等地位。战后民主化改革,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但传统的家族观念仍然存在,日本妇女的婚姻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婚姻观在这一时期仍占据主导地位。

(二)高速成长期

1.日本女性思想不断解放,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受西方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日本女性的思想不断解放。另外,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教育投入加大,日本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自我意识逐渐觉醒。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高中教育已经普及。

2.经济发展是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在此期间,日本经济迅速发展,造成男性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日本传统家庭逐渐解体,形成了夫妇和独生子女的“核家庭”,日本女性的家务量随子女数量减少而减少;加之日本工业快速发展,各种家用电器的出现,使得日本女性逐渐从家务中解放出来。这些条件为女性就业提供了就业机会。根据日本总理府的《劳动力调查》,1960年到1978年,女性雇佣者增加了1.6倍。

(三)安定成长期到泡沫经济破灭时期

“三高”一词,出现于日本泡沫经济的鼎盛期。当时,日本社会出现了自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期以来从未有过的繁荣景象,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女性把婚姻看作做幸福的归宿,希望通过婚姻改变生活状况或步入上流社会。所以,女性对于择偶的标准如“三高”所述――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

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也随之变化。“三高”的择偶标准越来越不现实,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伴侣时,由原来的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发展,希望找到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价值观相符的人,并希望婚后能够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务,同样拥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因此,所谓的“三低”,成为日本女性新的择偶观。

(四)21世纪至今

1.难以找到理想对象。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版厚生劳动白书》指出,18岁至30岁的未婚青年中,有结婚愿望者高达9成以上,但是这一龄阶段,有5成的女性既无交往对象也无异性朋友。一些女性对男性要求过高,过于挑剔,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选择不结婚。

2.对丈夫的依赖和对婚姻的态度发生变化。随着日本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拥有自己的工作,实现了经济的独立,可以不用依赖丈夫;认为“结婚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社会舆论压力越来越小,日本女性把结婚当做结婚只是人生的一个选择,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很多女性认为没有结婚的必要。

3.在工作中实现了自我价值。随着日本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职场,她们十分珍惜工作机会,并在职业中获得了自我价值的体现,这使她们不想因结婚而放弃现有的工作。

三、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影响

首先,女性地位上升,逐渐实现经济和精神上的自立。随着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日本女性逐渐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活跃起来,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并开始工作,逐渐实现经济上和精神上的独立。

其次,日本女性在经济腾飞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高速成长期的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使得大量的日本家庭主妇重返职场,弥补了因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劳动力不足情况,支撑了日本高速成长时期经济的发展。另外,日本女性必须承担全部家务,因此,男性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身于工作。日本著名的社会评论家武村健一,把日本女性在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比做战时的航空母舰。

再次,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导致晚婚、晚育。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版厚生劳动白书》显示:2012年日本妇女平均结婚年龄是29.2岁,日本女性平均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平均年龄是30.3岁,并呈现上升的趋势。

最后,现代日本女性的晚婚化和不婚化导致日本少子化、老龄化加剧,阻碍了日本经济的发展。日本总务省2006年6月30日发表的《2005年国情调查报告》指出:日本已经成为世界上老龄少子化问题最为严重的国家。日本老龄人口所占比例高达全国总人口的20%,而未满15岁的人口,仅为全国总人口的13.6%。日本的少子化、老龄化问题给日本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带来巨大的影响:少子高龄化导致日本劳动力供给减少,动摇了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对日本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冲击,加重了国民负担。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造成日本居民消费减少,储蓄率下降,从而产生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资金供应减少等问题。另外,人口老龄化造成人才短缺,进而导致创新能力下降。

四、对 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后日本女性婚姻观的预测

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AXA生命保险公司对10000名20岁到59岁的日本居民进行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东日本大地震”以后,日本女性对结婚对象的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的“三高”在震后被“健康”“值得依赖”所替代。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人口动态统计》显示,2013年日本婚姻件数为663000件,2011年661895件,增加了1105件;2013年离婚件数为231000,2011年离婚件数为235719,减少了4719件。“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结婚率有所上升,离婚率也有所下降。

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的发生,虽然对日本女性婚姻观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日本女性的婚姻观。

五、结语

战后至今,日本女性婚姻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传统的婚姻观到“恋爱结婚”,从“家庭主妇”到“职业主妇”,从“三高”到“三低”,21世纪以来,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向晚婚化、不婚化发展。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后,日本女性的婚姻观有所转变,日本一度出现了“结婚潮”。但是,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其中由此引发的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对日本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10年,中国政府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毋庸置疑,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社科院权威,2011年以后的30年里,中国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到2050年,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日本未婚化、晚婚化和不婚化带来的少子化、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对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了避免中国也陷入这种现状,中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参考文献】

[1]李卓.日本近现代社会史[M].世界知识出版社,2012.

[2]刘国华.人口老龄化对日本经济影响的分析[D].吉林大学,2006.

[3]张冬冬.当今日本社会离婚现象透视[J].日本问题研究,2010(4).

[4]邹洁.论日本当代女性文学[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

(2).

[5]胡澎.日本“少子化”问题难解[J].人民日报,2014,2

(7):21.

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人口红利;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

由于少儿人口减少、老年人口增多和人口流出的多重影响,湖北省人口红利日渐减少并最终消失,劳动力工资上涨、社会养老压力增大等问题将凸显。人口红利的变化会对湖北省的经济、社会、人口等领域带来不同程度挑战,正确认识这些挑战是制定应对之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第一步。

一、人口领域的挑战

1、劳动力市场将从“无限供给”转向“供不应求”

人口红利消失意味着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原先无限供给的劳动力市场将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逐步过渡到供不应求的状态,这也昭示了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从湖北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趋势看,2010年之后的劳动力市场开始出现了局部性的劳动力供给紧张,说明湖北劳动力市场开始迈上转型之路。其中的原因在于湖北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基本完成,劳动力市场供给逐年减少。根据预测,湖北省的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在2011年达到峰值4408.22万人,以后会逐年减少;到2020年减少到4194.47万人,到2040年再减少至3870.91万人。

2、人口政策面临着“由紧转松”的社会诉求和压力

上个世纪80年代,湖北省人口出生率一直维持在20‰左右;进入90年代,人口出生率开始较快下降,从1990年的21.6‰下降至1999年的11.57‰,整个90年代湖北省人口出生率仍高于10‰;进入2000年之后,人口出生率开始个位数增长,平均维持在9‰左右。从妇女总和生育率指标看,建国初湖北省妇女总和生育率为6.23,70年代初下降到3.24,到1980年又降至2.12,基本达到国际低生育水平标准,2010年达到1.35,已然是超低生育水平标准。

湖北省人口出生率短期内的急剧下降,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我国所实施的以“独生子女”为特色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是30后的今天我们面临着与30年前完全不同的人口形势,少子化和老龄化成为两大人口特征,并衍生出诸如人口红利快速流失、劳动力短缺、未富先老、独生子女病等很多社会问题。当前,有必要对既有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反思,从政策角度提出应对人口红利流失和人口老龄化的对策,促使湖北省人口健康持续发展,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经济领域的挑战

1、人口老龄化会导致湖北消费市场低迷、内需不振

对于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之间的关系,主流观点认为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会对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产生影响,王金营等(2006)人的研究表明,人口抚养系数的提高特别是老龄化程度提高的影响,使得人均收入提高所带来的的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将会减小,老龄化将会降低未来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比率。劳动年龄人口是人口红利的主要创造者,随着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逐步减少和劳动年龄人口占比的降低,往往容易带来消费市场低迷。

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既有较强烈的消费意愿,更有足够的消费能力支撑;而老年人口靠退休金生活,本身用于医疗和看护的开支占很大比重,能用于市场消费的资金非常有限,学者们一般认为老年人的消费水平相当于老龄年龄人口的70%-80%(李建民,2001)。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势必会造成社会上整体消费意愿、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下降。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对未来养老问题的担忧会影响人们的消费-储蓄倾向,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四二一”家庭①数量的增多,更引发了人们普遍的养老焦虑,增加储蓄“以防后患”成为人们理性选择,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储蓄意愿。储蓄增多势必会压缩人们日常的消费开支,导致消费市场逐步走向低迷。未来湖北省人口红利会渐渐消失,这意味着整个湖北省的消费市场会不断低迷,这对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中部崛起是个巨大挑战。

2、劳动力成本上升不利于湖北承接外部产业转移

湖北省地处我国最中央地带,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也低于东部沿海地区,有条件成为国内外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湖北省也为承接产业转移做了大量工作,吸引外部资金取得了不俗成绩。仅从引进外国资本来看,2012年外商直接投资达到56.66亿美元,是2008年的1.75倍。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走向老龄化,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这带来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对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是个不利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国内东部沿海的劳动密集性产业,尤其是服装、玩具、制鞋等行业已经开始从当地转移,但是这些行业并没有转移到湖北省,有些是跳过湖北直接进入西部地区,有的甚至直接转战东南亚。湖北省人口红利流失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会让湖北在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中失分,而现代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又面临着竞争力不足的困境,这会让湖北陷入“传统的未引进来,现代的未长起来”的尴尬境地,对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相当不利。

3、人口红利趋减会制约湖北经济可持续增长能力

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已经被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事实所证实,最为人所知的是日本、韩国、中国及亚洲四小龙所创造的“东亚奇迹”。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的经济发展也较多的得益于逐步释放出来的人口红利。湖北省于1992年进入人口红利期,在1992年之前,GDP年均增速低于10%;但是1992年之后,GDP增速超过了10%,其中1990年代年均增速达到10.55%,进入新世纪第一个10年,湖北省GDP年均增速达到12.92%。可见,人口红利期的GDP年均增速要远远的高于人口负债期的GDP年均增速,并且随着人口红利的不断扩大,GDP增速也逐步加快,这充分证明了人口红利与GDP增速两者间的正相关关系。

既然人口红利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推动力量,那么“人口红利的消失必然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的结论就成了不证自明的真理。2015年,湖北省人口红利会达到峰值,之后人口红利会慢慢消失,到2037年转变成人口负债。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这段时间,也是湖北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其经济发展速度会适当回落,这也是经济发展规律使然,但是人口红利消失与经济转型发展相叠加,有可能让经济发展速度大幅下滑,从而引发更多经济社会问题。如何减少人口红利消失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保持合适的经济增速,是湖北省面对未来30年经济发展必须解答的问题。

三、社会领域的挑战

1、人口红利趋减增大了湖北社会养老难度

湖北省人口红利消失的过程,也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过程。2010-2036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从8.9%上升至20.18%,提高了11.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45个百分点;其中到2020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标志着湖北省开始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过程有两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是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城乡之间差异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快于、重于城镇。根据湖北省老龄办联合武汉大学所做的研究报告《湖北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与对策》显示,2010―2035年之间,农村老龄化比重始终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将于2016年超过20%,2028年超过30%,达到中、重度老龄化状态,而城镇则分别延迟到2022年和2032年,延迟4―6年②。二是高龄老人数量急剧增加。2010年,湖北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76.49万人,占65岁以上老人的15.04%;到2020年,高龄老人数量将达到142.01万人,占65岁以上老人的16.87%;2020年之后,随着预期寿命的增长和老年人群体的扩大,高龄老人的数量和占比还将继续提高。老年人的高龄化,将对社会养老、特别是护理问题带来更大的挑战和考验。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提高,整个社会面临的养老压力日益加大。一方面,政府的养老开支会大幅增加,政府养老金账户可持续性存在较大风险。另一方面,家庭的养老开支会大幅增加。计划生育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少子化”现象,湖北省的0-14岁少儿人口占比从1982年(三普)时的32.17%下降至2010年的13.19%,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少子化导致了大量“四二一”家庭,未来的大部分家庭将不得不独自赡养四个老人,家庭的养老开支将大幅上升,这必然会抑制家庭用于其它方面的消费,不利于扩大消费市场,这也是老龄社会削弱社会活力的逻辑所在。

2、人口红利趋减致使湖北出现大量农村空心化③现象

湖北省是人口净流出省份,2012年,净流出人口581.11万人④,且净流出规模逐年增加。湖北省流出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农村人口,“农民工”是流出人口的主力军。农村人口大量外流,不可避免的带来了部分农村的空心化,农村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农田荒芜,农宅空置,农村凋蔽,部分农村因此而走向消亡(陈池波等,2013)。从统计数据看,1990年,湖北省共有村民委员会32765个,到2000年减少至32400个,2010年再减少至26018个,20年的时间累积减少6747个村民委员会,平均每年减少300多个村民委员会。这其中有村合并的因素,但主因还是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导致农村空心化,并最终让这些村落消亡。

2012年,湖北省城镇化率达到53.5%,未来城镇化率提升的空间还很大,假设城镇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则意味着还要有超过500万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中来,这必然会进一步加剧农村空心化和农村消亡。农村地区人口红利流失地,因人口红利流失而呈现的农村空心化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巨大的挑战,加快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人口集中化居住将成为必然的发展方向。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人口红利概念界定及其测算方法”(基金编号:研人文2013041)。

参考文献:

[1]王金营、付秀彬: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中国消费函数计量分析――兼论中国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的影响[J],人口研究,2006年第1期。

[2]李建民:老年人消费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及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增长预测[J],人口与经济,2001年第5期。

[3]冯飞等:中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发展阶段与基本特征,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10月17日。

注解:

①“四二一”家庭指的是夫妻两人,上面有四个老人,下面有一个孩子的家庭,2个人供养5个人的家庭。

②《湖北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与对策》中人口老龄化采用的60岁以上人口占比。

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影响范文第5篇

一、日本养老金制度的沿革

日本的养老金(年金)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治八年(1876年)的“恩给制度”,即由中央政府出钱,对退役军人及政府官员支付老年生活费作为国家对忠诚于国家利益的军人及官吏的一种恩赏。进而在1939年建立船员保险和1941年制定《劳动者年金保险法》,是最早以民间劳动者为对象实施的养老保险,保证在他们年老或受到伤害及死亡时,本人或其家属可以领到养老金。1944年又制定了《厚生年金保险法》,保险范围扩大到职员和女性劳动者。二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复兴,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急剧涌入城市;再加上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空前低落,人口平均寿命逐步延长,进而急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并完善国民养老保险制度。这样,1961年日本制定并开始实行《国民年金法》,规定20岁至6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国民年金,实现了“全民皆年金”。

然而此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金制度。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的发展,1985年,日本制定了新的《年金修改法》,设立基础年金,对分立的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实现了给付和负担的公平化,对重复给付也进行了修正,同时还确立了女性的年金权。也正是这次改革确立了目前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框架:大体上可以分为公共年金和补充年金。公共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和雇员年金,其中雇员年金又分为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这样日本以国民年金为基础层的保障,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为第二层的保障,而以自愿建立的年金等补充年金为第三层次的保障,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日本少子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经济一蹶不振,养老金制度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1994年引入月工资浮动制,决定免除受雇者育儿假期的养老金保费;1997年开始实施“基础年金账号”制度;1999年决定将“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给付水平减少5%,引入在职老龄年金等。在此基础上,2004年日本在养老金制度方面又做了比较大的改革,力图实现养老金的给付与负担的合理、公正,解决养老金财源问题,保持养老金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次改革针对一些紧迫的问题采取了具体的解决方法,例如,针对泡沫经济破裂、经济长期萧条而带来的养老金缺口所采取了增加政府对年金的补助;调整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比率;取消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一些限制;规定大学生保险费补缴制度等措施。为了解决部分人拒交保险费的问题,日本政府决定利用行政手段,采取查封银行存款、冻结个人资产等非常手段,强迫被保险人交纳养老保险费。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沉重负担,采取了在提高保险费的同时,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的保险金;分阶段提高退休领取年金的年龄等措施。

二、评析日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日本养老金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逐步成熟并成为得以信赖的退休人员生活来源的支柱。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日本养老金制度的不断改革是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变化的需要。战后,经济增长迅猛的日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巩固经济的发展,所以扩大了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实现了全民皆有年金。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又针对人口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财务危机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多层次立体化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基金的金融运作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等。进入2l世纪,由于经济发展的停顿和少子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日本的养老金制度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但仍然面临着以下问题:

(一)养老金财政困难有增无减

目前日本是老龄化最严重的发达国家,截至2006年9月,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2640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占总人口的20.7%。另一方面,日本的新生儿数量已经连续减少25年。少子化和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使养老金财政日益困难。日本政府曾试图通过提高退休年龄等办法抑制养老金给付,并阶段性地提高养老金保险费,但这些措施仍没能改变日本养老金财政赤字的状况。在最近这次改革中规定:国民年金(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比率由以前的l/3逐渐提高,到2009年达到1/2。这样做是想通过提高国库负担比率、增加投入来弥补年金财政的不足,尽量抑制年金保险费的上涨,使低下的保险费缴纳率不会进一步恶化。而作为安定的财源,政府可考虑的只有提高消费税率、增加税收来充当这部分费用。但是,把税收只为某种目的而使用是否妥当,以及南于增税而引起的民众不满并带来消费下滑,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发展就得不偿失了。

(二)养老金空洞化,企业负担加重

代际间付出与回报的不公,社会保险厅的违规操作,政治家和官僚们滞纳养老金保险费,2007年5月又发生了日本社会保险厅遗漏了5000万份养老金保险记录的大事,使日本国民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日本公共养老金产生了信任危机,日本国民养老金的空洞化就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拒绝缴纳保险费,会使将来拿不到养老金或无法拿到足额养老金的人数不断增加,这样,新一代人会更加不信任日本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最终会使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养老金制度难以维系。另外,这次改革规定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厚生年金,要从目前的13.58%最终提高到18.3%,这样做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企业将用尽各种手段图谋逃避缴费,例如,增加非正规用工,变更工资的支付方式,从而减少企业厚生年金的负担,但是这会使年轻人的雇用受到影响,并减少整个社会的保险收入,使本已脆弱的日本年金体系受到更加负面的影响。

(三)如何实现多种公共养老金制度的一元化管理

日本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不断进行年金制度的合并,最终形成现在由政府掌管的国民年金和雇员年金两大块。但从目前来看这两块的给付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别,复数公共养老金制度的并存造成了一定的不公。比如,截至2005年3月以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月给付额为22.4万日元,以地方公务员为对象的“地方共济年金”为23.2万日元,而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厚生年金”仅为16.9万日元。对于这种差别,人们希望将雇员年金并于国民年金之中,对公共养老金制度实行“一元化”管理。2007年4月13日日本内阁专门召开会议,通过了《被雇佣者年金一元化法案》,决定在2010年废止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将其统合到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厚生年金”制度当中,从而消除在公共养老金上的官民差距。尽管该法案还要在国会审议,离具体实施还有段距离,但应该说是向养老金的一元化管理迈出了一步。

三、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分析了解,结合当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所进行的改革,我们认为日本养老年金制度中的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

(一)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不同层次的制度覆盖着不同的社会群体,提供了不同水平的养老保障。有基础的,有补充的,这一点对中国的特殊国情尤为重要。中国是个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十分明显的发展中国家,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人数多。随着家庭结构由传统的大家族制向核心小家庭的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将无法维持,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在建立健全城镇养老体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体制,以形成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养老保障体制,才有助于为中国完成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变提供制度基础。

(二)养老体制的改革和设计要解决代际不公问题

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建立在现收现付制上的养老体制并没有问题,但是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经济衰退等问题的恶化,养老金账户的不平等问题就凸现出来。我国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我国的养老金缴费率一直保持在职工工资的25%-28%,与此同时养老金收入的欠费率每年也在20%左右。而且许多企业不堪重负采取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方式。所以对于我国而言,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是需要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和国有企业改革来化解转轨成本,以及做实个人账户问题。从长远来看,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只有选择完全的个人积累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筹资困难、养老金财务危机和财政危机等问题。

(三)从缴费、给付、基金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实现养老金动态平衡

日本的经验表明,如果一味地提高了养老金缴费,这相当于对个人征税和公司征税,不利于激励个人缴费,并削弱了企业竞争力。因此,在提高缴费率方面要非常慎重。在养老金收益给付方面,如果给付水平太高,那么,将来进行削减将会遇到非常大的阻力。除了在缴费和给付方面进行改革外,利用养老金基金投资来筹集资金也是一条重要渠道。日本由于较强的政府干预,养老金投资的收益并不高。中国养老金投资收益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应该尝试利用资本市场获得较高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在养老基金面临偿还危机,宏观经济繁荣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就必须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逐步扩大基金入市的比例。加大政府对公共养老金投资力度,是减轻养老金账户不平衡压力和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