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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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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认识

经济体制改革认识范文第1篇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国务院总理4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会议认为,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开局平稳。经济增速、就业、物价等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年度预期目标范围,没有越出上下限,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呈现积极变化,服务业增长势头不减,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不容低估。必须保持定力、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统筹稳增长,坚持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着力增加有效供给,不断满足新增需求,注意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各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全面、有序、协调推进改革。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破解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要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二要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三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四要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五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六要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和农村信贷损失补偿等政策,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会议要求,所有涉农金融机构都要努力往下“沉”,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会议指出,保就业是稳增长的重要目的和惠民生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四是简化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努力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经济体制改革认识范文第2篇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发展

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来统领我市的改革。务必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实现制度自我完善、机制与时俱进、提高发展效率的有效手段。务必充分认识到: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改革的保障是社会公众参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真正做到以改革创新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确立攻坚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中的几个关系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改革涉及的面越来越宽,矛盾越来越多。需要下大力气去攻坚克难: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体制保障问题;二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体制保障问题;三是社会管理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创新问题;四是社会分配体系中促进效率和保障公平的制度协调问题;五是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建设问题;六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改革的衔接配套问题。这些难点问题,触及现有体制的层次更深,改革的联动性要求更高,新体制的设计和新机制的建立难度更大。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从市的实际情况看,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发展不足、总量不大的问题,我们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与我们的发展还不相称。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把发展置于一切工作的统领地位。要做到又好又快地发展,就必须解决好发展动力、发展协调、发展统筹等问题,而改革就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手段和根本方法,只有通过改革才能不断释放生产力,激发发展活力,解决发展动力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协调好全社会各方利益,真正实现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建立科学发展机制,真正做到统筹发展、均衡发展,从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所以,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从发展入手研究改革,从改革着手解决发展,做到“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

(二)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的实质是各项制度的自我完善,这就必然导致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触及相关社会成员的利益,引发利益受损者的抵制,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如果怕触及矛盾而不敢改革,必然导致阻碍发展,最终损害全社会整体利益;如果计划不周,违规操作,贸然行事,引发不稳定,也必然影响发展环境,欲速则不达。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关键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首先要判断改革的方向是否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否有利于我市发展的需要。凡是背离改革方向,违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改革”,必然导致不稳定,要坚决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其次要认真做好改革前期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对现有体制的成因、历史、涉及利益相关者的情况,改革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新体制设计的法律、政策和理论支撑,改革的时机等关键问题一定要摸准吃透,要坚决防止凭经验、“拍脑门”决策。三是一定要按程序制定和审批改革方案。在具体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改革涉及群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必须做好改革衔接和统筹。凡是未经职工群众(职工大会、职代会、工会)通过的企事业改革方案、未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各类改革方案,不得进入审批程序。四是切实抓好各类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明确实施方案各具体环节的责任,认真做好改革涉及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相关疏导工作,坚决防止责任人缺失和“责任真空”问题出现。五是认真做好各类改革的后续和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各项改革的牵头责任单位也是该项改革后续和遗留问题处理的责任单位,若因机构调整,单位(部门)撤销或重组,其职责、职能调整时,必须将原单位(部门)承担的改革后续和遗留问题处理责任明确到新的相关单位(部门)上。

(三)正确处理好单项改革与全局的关系

随着我市改革的领域不断扩大,内容不断深化,各项改革的“震波”效应也比以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的局部与全局关系。只有正确处理好这对关系,我们的改革才可能做到事半功倍。要正确处理好改革的局部与全局关系,首先就必须加强全市改革的综合统筹规划,切实抓好各项改革的政策平衡、力度平衡,强化改革的系统性,防止改革顾此失彼;其次是要处理好单项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整体联动问题,要围绕我市当前的重点改革,切实研究制定好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重点改革平稳推进;三是要准确把握各单项改革实施的秩序和时机,要认真研究分析我市发展实情,根据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分清轻重缓急,有序实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和发展的信息收集、通报工作,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省里的改革和发展方针、政策,收集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我市改革和发展动向,真正把改革工作融入到全市各项工作中去,形成改革发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四)正确处理好旧体制破除与体制创新的关系

在处理改革破旧立新这对矛盾时,我们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新旧制度无缝对接,防止制度缺失原则。我市特殊的发展历程形成了特殊的市情,在我市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体制基础,计划经济的惯性都比大多数城市大得多,这就是我市改革的个性所在。因此,需要我们破除的旧思想和旧体制的任务也十分艰巨,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制度的破与立的问题上,既要尊重历史,也要面对现实,只要条件具备,能一步到位的改革,就尽力一步到位,以降低改革的成本。但条件不具备一步到位的改革,则采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改革方法。总之,在破旧立新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制度缺失问题的出现。二是要坚持从发展实际出发,求实创新的原则。从我市改革的总体进程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体系已建立,已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改革重点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做到制度创新。

(五)正确处理好促进效率与保障公平的关系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以更好更快的发展去满足全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要充分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效率和保障公平的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要避免把改革促进效率与保障公平对立起来,只重视其一的错误思想和做法。一方面,要依据政策法规,在建立提高效率体制的同时,充分保障企事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快和深化投融资体制,公共财政体制,政府管理体制,就业、分配、社会保障体制,农村综合体制,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促进我市社会公平、公共服务均等,共同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努力形成全市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改革

明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格局是“一个重点,三项试点”,即:以钢城企业总公司移交地方改革为重点,启动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和盐边县扩权强县试点。除了以上主要改革任务外,还有很多单项改革,每项改革的任务都十分繁重而艰巨。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还要专题研究改革工作,在此,我就不再对各项具体改革任务一一提要求,重点讲讲改革统筹协调的问题。

(一)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

总体指导、统筹协调,是发展改革部门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承担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基本手段。各级发改部门要充分利用把握发展全局,熟悉宏观调控手段,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了解比较全面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改革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发展和改革是密不可分的,发改部门的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要牢固树立这一思想,在工作中形成发展改革一盘棋的格局。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及时通达改革情况,履行好改革职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

根据今年3月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联系会议上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大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这个《意见》进一步落实了发改部门在我市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明确了发改部门对我市重要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政策协调论证和风险评估的统筹平衡职能,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类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性,完善改革决策机制,增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具有重要意义。市发改委要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和相关经济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理论素质,确保履行好改革职责。

经济体制改革认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 体制改革

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

从时间流程上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到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是建立工业部门的现代企业制度,与之相适应,金融部门的改革旨在建立独立于财政的市场取向的金融体系,目的在于创造与企业改革相适应的外部环境。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资金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建立,我国金融体系改变了之前有机构无市场的窘境。尽管金融体制改革初见成效,顺利完成了第一项基本任务,建立了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但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金融机构在当时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面对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威胁,为了建立更完善的中国金融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场微观主体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宏观层次相配合,我国开始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力图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由此,金融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进入金融结构市场化取向的企业化改造,目的在于除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需要外,更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几点认识

1.适时推进利率市场化

利率历来是经济学家探索和研究的重点,又是各国政府力图控制和掌握的政策工具。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结构的选择是金融体系建立的目标,是长期的基本的问题,而利率市场化则是短期要考虑的东西。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微观消化过程,许多矛盾和扭曲在影响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质量和下一步的抉择。金融体制的既有框架容纳了现行的利率体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机制,也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以及所能达到的最终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则最终决定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改革同样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渐进式改革,这既是国际的经验也与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的现实有关。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创造利率市场化条件的过程。总体来说,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于整体金融发展形势,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瓶颈。然而,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还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利率一定要市场化,但是在人民币升值情况下又变得有一定难度。中国的利率水平与美国的利率水平有一个利差,如果人民币升值不超过这个利差,国外的投机行为就会很少。目前金融监管的措施之一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所以要使中国的利率保持比美国低两个百分点,此时利率政策的效果很明显。

2.深刻认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特殊性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决定了金融体制改革需要完成两个基本任务,即宏观层面上建立独立于财政体系的金融体系,微观层面上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然而,金融体制改革还有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除了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外,还是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在经济过热时期,国家会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然而,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难以遏制贷款的冲动,会尽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更多地放款,此时在国家政策制定的目标效用函数和企业化的金融机构目标函数不一致情况下就会出现利益冲突,这种冲突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带来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其次表现在计划经济时代以财政为主导的情况下,银行的功能是核算、结算等,企业融资的需要催生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在转轨时期这恰恰与资本市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作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的金融业,在改革进程中必须考虑具体的国情。建立健全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实际上就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两个步骤,如果这两步并为一步走,就是激进式改革;分成两步走,就是渐进式改革。经济的落后性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采取激进式改革。在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中,当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工业化进程得到快速发展,过去对金融体制的约束条件发生变化,金融体制改革就开始推进。

3.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从历史上来看,混业和分业的选择就是风险能否控制的问题,如果风险不能控制而且能够传递,只能借助外部的力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银行业的风险意识在加强。按照现代金融的理解,金融不再仅仅是资金的供给方,更是风险配置机构。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风险配置技术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因此,混业经营问题事实上是金融机构能否控制住风险和有无防范风险能力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已经开始走向规范化,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在逐渐加强,因此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4.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

经济体制改革认识范文第4篇

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 董 倩

接下来我又要班门弄斧了,我一直在想,什么叫做国家治理?刚才燕继荣教授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我很赞同。什么叫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就是摆正官民之间的关系。请问在座的当官的人有没有被称作父母官的时候?请问我们作为一个公民有没有被称作升斗小民的时候?这些词在我们的历史上、生活中大量存在,请问这个关系对吗?我们用钱“养”了官员,他们怎么成了我们的父母?所以我们觉得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一定要摆正这个关系,让纳税人成为父母,让官成为子女,这才是我们的目标。

我是一个记者,同时也是一个公民,我是站在公民的角度讲这句话。我觉得当有一天领导心里面充分想着我们小民的时候,这个国家治理就上路了。有一句话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谁是皮?人民是皮。谁是毛?官员才是毛。没有人民,官员、政府不存在。什么是治理?我觉得说到底治理就是服务,有了服务意识才有服务目标,人民群众才是服务对象。把这个关系解决好,把这个目标认定好,把这个定位给摆好,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因此,关键是治理的方式,治理的手段,治理的政策,都要想到为谁服务。

好,接下来我们就有请几位嘉宾,他们是: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 卫兴华

国防大学原副政委、教授 李殿仁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宋洪远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院社会学系终身教授 张杰

人民日报社理论部主任 张首映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多年来所讲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显然强化和扩大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条件已成熟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可以说,由“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是回归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和要求,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过去我们一直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现在改提“决定性”作用,有个条件成熟因素。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多年来,一直只提“基础性”作用。现在改提“决定性”作用,表示已具备提出的成熟条件。其一是认识上的条件;其二是实践所提供的条件。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而且从历史事实来看,资本主义国家都一直实行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国家曾一直践行计划经济。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经历了市场取向改革的不同阶段。大体上有: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市场经济)为辅;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更大范围发挥市场作用);计划和市场是覆盖全社会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市场经济)相结合;最后统一了认识,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逐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也是逐步推进思想解放的过程。在新的条件下,党和政府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和驾驭市场的能力不断提高。因此,从理论认识和实践过程两方面看,提高和扩大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主客观条件都已成熟。主观条件是理论认识条件;客观条件是现实实践条件。据此,可以和有必要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

强调提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规则不统一,存在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利用市场经济谋取不正当利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市场运行不规范、市场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某些厂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另一种是一些政府人员为谋取某种利益,不当干预微观经济,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被扭曲。同志指出: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规律,是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并指出这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适用于一切市场经济体制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澄清认识上的三个问题:其一,认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事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应如此;其二,误以为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靠市场的决定作用了,感到迷惘;其三,用新自由主义的观点解读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泛化市场作用,否定政府调控功能。

首先,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作为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无疑贯穿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全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也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回答是肯定的。其实,讲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与经济学讲价值规律调节商品生产和流通,是一样的道理。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起调节作用,就是通过价格在价值基础上随着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动而涨落,自发地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源)分配于不同的部门。因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也就是决定作用。这里,价值规律的决定作用与市场的决定作用是一回事。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涉及三个方面的“决定”事项:一是价格不由政府决定,而是在价值基础上由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决定;二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其生产规模与结构的安排,不再由政府指令性计划决定,而是由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信号决定;三是消费需求的选择,不再是“短缺经济”和“卖方市场”下的凭票供应,购买者没有选择权和决定权的状况,而是消费者有权决定自己的需求选择,也就是三中全会《决定》中所说的“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弄清这些方面的理论与实际情况,弄清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本意,就不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理论与实践产生质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既包括决定现存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活动,也包括新建企业的投资方向和战略安排。

其次,为了准确解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需要全面把握其内涵。第一,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不是全部的决定作用。例如,建设和发展国防军事工业,无论投资新工程,还是已有企业的生产规模与结构,都不是由市场来决定,而主要是由党和政府决定。再如,国家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创和发展航天工程事业,以及搞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工业基地等,也不是都交给市场去决定,而主要是由政府决定。

第二,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诸领域的改革要起“牵引作用”。同志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中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依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涉及经济体制改革,但必然要影响到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如经营性文化领域的演艺、影视等行业要受市场制约。字画、古董、名人信札等,其价格高低完全由市场决定。但公益性文化,如图书馆、博物馆乃至义务教育和一切公办教育事业等,不能由市场决定其建设与发展。当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也会影响到其他领域。注意,是“影响”而不是“决定”。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就要转变政府职能,不去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各个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要有利于推进而不是妨碍经济体制的改革,要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提供有利条件和起推进作用,“要使各方面的体制改革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应该明确,三中全会《决定》与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六个领域的改革相联系,提出六个“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有各自“紧紧围绕”的内容,与市场的决定作用没有直接关联。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党的建设,要驾驭市场规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但其自身建设不能引进市场规律,更不能由市场决定。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强化和扩大了市场的作用。但不是以此弱化和消除政府的作用。不是完全放开“看不见的手”,而捆死“看得见的手”。否定的是政府的不当干预、过多干预,而不否定正当干预、必要干预。应是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的结合,而不是强化市场、弱化政府的结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又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求“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不能靠市场的决定作用来实现,而是需要党和政府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引导与推进。

《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总目标,离开党和政府的领导与推进,不可能实现。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市场监管。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越大,范围越广,政府监管市场的职责也越大,越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着力解决“政府干预过多”的问题,又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解决后两方面的问题,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和宏观调控的任务。“过多的干预”是不当干预,不是政府职责所在,也不是宏观调控任务。政府监管职责主要是针对不正当的市场行为,诸如制假售假、生产和销售有毒食品、非法集资和传销、黄赌毒市场、欺行霸市、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环境污染、损害生态平衡,等等。这种干预是必要的。政府还要监管企业生产与经营安全和职工权益保障。

政府还有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职责。要统一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消除市场封锁与割据,打破市场垄断,建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还要运用经济手段,影响和调节市场,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并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念与相关政策引导企业缩小收入分配过大差距,走共同富裕道路。

经济体制改革认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失业 界定 特征 成因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失业现象已经成为当前困扰我们的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今后我们还将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面临着失业所形成的压力,为此,探讨和研究我国的失业现状和成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我国失业现状的分析和认识

关于失业的理论界定和统计标准

对失业及其范围作规范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由此而统计出的失业数量和失业率以及所反映出的就业状况是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失业衡量体系和统计方法有利于我们进行国际间的横向比较和研究,从而也有利于借鉴和学习世界发达国家在解决失业问题方面的经验和方法。

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大多从失业者的角度对失业状态进行界定。失业者在统计时被确定为“有劳动能力,愿意工作而没有工作,并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在这里,“有劳动能力”和“正在寻找工作”是一个弹性的概念,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具体的情况不同,对这两个问题的界定也各有差异,从而导致被认定的失业范围和失业率也就不同。以美国为例,规定16-65岁为劳动年龄,凡在这个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在下列情况下被认定为失业:新加入劳动队伍第一次寻找工作,或者重新加入劳动队伍正在寻找工作达4周以上的人。为了寻找工作而离职,在找工作期间作为失业者登记注册的人。被暂时辞退并等待重返工作岗位而连续7天未得到工资的人。被企业解雇而且无法回到原工作岗位的人,即非自愿失业者。国际劳工组织将失业人员定义为:在一定年龄以上,在调查统计的一定时间范围内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规定,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非农业户口),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前失去工作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人员。

分析和对照上述关于失业的定义,从中不难看出,中国对失业的界定与国际通行的方法以及国际劳动组织的定义有明显的差异,表现在中国对失业人口的统计口径偏小,没有将下面两类人员列入失业范畴:一类是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因为中国对失业人员的统计仅限定在持有城镇户口的人口中,从而将目前存在而且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排除在失业队伍之外;另一类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中国所特有的下岗人员。虽然这两部分人员是否属于失业,是否应该统计在失业人口之中,在理论上还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和争论,但这些人口绝大部分没有就业、没有工作的事实却是不容置疑的。

由于统计的标准和方法上的问题,对失业人口统计的结果也与人们一般的理解和感受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也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失业的实际情况。所以,我认为中国应该借鉴和采纳世界通行的失业统计方法,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我们的失业状况,才能够有利于我们的正确决策。否则,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统计数字是毫无意义的。

中国目前的失业状况

国家统计局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0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8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如果仅从上述数字来看,目前中国的失业问题并不算严重。600多万的失业人员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近9亿劳动年龄人口的大国来说并不算多,3.6%的失业率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是相当低的。但考虑到我们上面所讲的统计标准和方法上的偏差,实际存在的失业问题比数字所显示出来的情况要严重的多。

鉴于中国目前的特别情况,在政府公开的失业统计之外,分析、研究失业状况还必须注意到如下的因素:

中国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 随着中国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中科技投入量的增加,可耕地面积的减少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国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而且还在不断增加。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平均每个劳动力拥有的耕地面积为4.2亩,但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可耕种土地约有8亩,这就意味着中国农村中约有1.5亿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这一数字和由国家计委主持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中指出的1.5亿农业剩余劳动力相吻合,而且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十五”期间我国农村中估计每年还要新增500-600万人的剩余劳动力。

下岗职工 下岗职工,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特有的现象,特指那些在企业无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但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从原企业领取低于工资的生活费、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且未在社会上有其职业的人员。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问卷调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科学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推测,目前下岗职工中,约有75%需要就业,这部分下岗职工实际上处于失业状态。依此计算,中国目前的1300多万下岗职工中,约有1000万左右属于失业人员。

没有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失业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而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由于中国人的市场经济意识普遍淡乏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去工作的人员,并没有进行失业登记,这就造成实际的失业人数和登记的失业人数之间有一定的差额。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显示,1996年、1997年调查的失业人数与登记的失业人数之差分别为262.2万人和410万人,由此造成的可能的登记遗漏占登记失业率的比重分别为47.4%和71.9%。依此,1996年、1997年中国城镇公开登记的失业率则分别由3%和3.1%扩大到4.40%和5.33%。由此看来,由于中国国情,没有登记的失业人员数量相当可观。

隐蔽性失业 隐蔽性失业是指表面上虽然有工作,但实际上对生产并没有作出贡献的劳动者,即有“职”无“工”的人,当经济中减少就业人员而产量并没有下降时,就可以认为经济中存在着隐蔽性失业。隐蔽性失业更多地存在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中,通常与较低的经济效率联系在一起。据测算,我国社会存在的隐蔽性失业超过2000万人。

综合上述因素,中国社会目前实际的失业状况比官方公布的数字要严重的多,应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经济理论界应该加强对中国失业问题的全面研究,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政策时,应将降低失业率放在重要位置。

中国当前的失业特征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还将进一步加快,就业中的深层次矛盾日渐突现。

中国目前的失业问题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相比较,既有共同的特征和原因,又有由于中国国情所形成的一些特殊性因素,分析中国失业的特征有利于我们对当前失业问题的正确判断和理性把握。

我认为当前中国的失业问题具有以下特点:

城镇中的隐蔽性失业进一步公开化

在我国,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广泛就业”的指导思想,在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形成了大量的隐蔽性失业人员。一方面,这部分失业人员的存在是由于中国不合理的体制性因素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庞大的隐蔽性失业队伍的存在,给中国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劳动效率低下,组织中纪律涣散、人浮于事,大量的人力资源严重浪费,社会成员间不良情绪互相感染,产生了诸多不良的消极影响。

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的作用,这部分隐蔽性的失业将不断公开化,沉积在内部的大量冗员进一步释放出来。

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而且还将会继续增加,急需转移

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内,中国社会经济仍然是以农业为主体,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将会是漫长的。目前农业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85%左右,随着农业现代化,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这些人急需转移,但目前社会上适应这部分劳动力的工作却非常有限,形成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游荡于社会之中,这些人迫于生计多从事一些季节性、临时性或者那些较高素质的人所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具有相当的不稳定性,对社会经济的秩序形成了巨大的潜在性威胁。加之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城乡差别的客观存在,这部分失业人员不公平的社会地位增加了他们的不满情绪,据一项民意调查发现,农村中20岁以下的人对这种现实的接受程度要远小于他们的兄长和父辈。

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形成了大量的下岗人员,生活困难、再就业难度大

据统计,1993年,全国下岗职工人数仅300万,1996年上升到891万,1992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分流及下岗职工总计1274万人,占当年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7%。1996年底,全国下岗人员的再就业比例下降到仅为26%,领取社会保障救济金的仅1.8%,职工人均年生活费为925元。平均每月领取生活费77元,其中国有企业90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47元。全国共有22个地区人均生活费低于100元。

失业人群中普遍素质较低

失业人群大多缺乏专业技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业观念落后,“等、靠、要”的隋性思想严重,再就业难度大。

结构性失业特征明显

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的结构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变动所引起的失业。我国当前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经济结构的快速变化,使劳动力市场在短期内一时难以改变其技术结构、地区结构和性别结构,从而出现“失业”与“空位”并存,即一方面存在着有工作而无人作的“空位”,另一方面又存在着有人无工作的“失业”,这种现象在短期内难以克服。

我国失业的成因分析

经济学理论对失业的成因有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我认为,中国目前的失业问题既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性因素的失业,也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历史性因素的失业,还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过渡性因素的失业。既有历史原因所形成的失业,又有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形成的失业,但总来说,体制性因素是中国目前失业的主要原因。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历史性遗留原因所形成的失业

错误的人口政策形成了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 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中国实施了鼓励生肓的人口政策,使中国人口在短期内急剧增加。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8879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0%。养活大量的新增人口消耗了大量的国民收入,限制了中国经济的增长。虽然后来纠正了错误的人口政策,但就业压力在短期内难以缓解。

“全面就业”的就业政策造成了企事业单位的大量冗员 我国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和使用实行统一招收、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制度,大部分的劳动力通过行政干预和统配的方式实现就业。计划型的就业政策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高的就业率,形成了“一个人的活三个人干”、“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现象。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的取向,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必然会使大量的业已存在的冗员释放出来,形成新的失业。

“重工业优先”的产业政策限制了就业数量 我国在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产业政策上重视重工业、重视生产资料的生产,忽视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走的是“先生产后生活”的产生结构重型化的道路。

重工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生,资本有机构成高,吸纳劳动力能力差,等量资本投资于重工业所能吸纳的劳动力数量要远小于投资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所能吸纳的劳动力数量。

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堵塞了劳动力的就业门路 在所有制结构上片面追求单一的公有制经济,限制、排斥甚至是禁止其它经济成份的发展,从而使劳动力就业渠道极为单一,造成“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同时人为地制造不同所有制之间的高低贵贱之分,更加剧了就业渠道的单一和阻塞。

单纯的中央集权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和我们在经济发展中指导思想上的错误,由此带来的虚假就业及经济中的深层次问题都必然在改革的过程中反映出来。历史的失误造成我们今天发展的代价和改革的成本。

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形成的失业

体制性冗员在改革中释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打破传统旧体制和新体制的形成过程中,旧体制下形成的冗员必须在新体制的建立过程中释放出来。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推进,客观上要求企业和政府在内的市场主体行为符合并适应市场化原则。广大企业,特别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将会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独立决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推广,一方面使许多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破产或濒临于破产,这些企业的裁员以及按照劳动合同正常的解聘的职工加入了失业者的行列;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用工自的落实,使企业中长期以来通过行政手段安置的大量的富裕人员受到排挤和向社会的释放。特别是对国有企业“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改革政策的推广,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培育资本市场,鼓励资本运作,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一些不适宜的生产要素将不断地从原有的统包统配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之间的矛盾更趋尖锐。冗员、债务和企业承担大量的社会性职能成为企业深化改革的最主要的体制性因素,减员增效成为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必然选择。

上述分析说明我国当前的失业和下岗职工之所以不断增加,从根本上来说是长期以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突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当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企业内部隐性失业显性化、公开化和社会化的必然结果。

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政治体制的相应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府管理职能的调整。“精减、高效”是纳税人对政府职能管理体制的要求,“小政府、大社会”是政府职能管理改革的方向。在这个转变和调整过程中,也将会产生相当一部分的富裕人员,需要分流。

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了大量的结构性失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市场环境的变化,经济结构必然会不断调整和优化,特别是我国在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变型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还会加快,我国当前有相当部分的失业人员,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直接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开始由短缺经济进入买方市场,大部分的产业领域生产能力过剩,产业缩减和产业的优化升级成为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一些传统的落后产业不断萎缩,甚至被淘汰,新兴的产业不断涌现,结构性失业人数还将不断增加。

中国的失业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对中国现阶段的失业问题在理论上进行系统研究,把握其特征,找到产生的成因,才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解决的办法。

参考资料:

1.斯蒂格利茨著,《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萨缪尔森著,《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