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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社区参与 影响因素
一、问题的背景及视角
“新四化”作为未来战略部署,又会促进人口流动,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在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中为建设与发展做出了贡献。然而他们一直处于“边缘化”。而促进他们社区参与却能体现以人为本,促进“市民化”和创造社区和谐局面的重要意义。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其理论中指出“场域”为一种冲突的社会空间和网络关系,里部存在着资本与权力,其中的行动者利用它们交换与竞争,并形成各种支配关系以从中获利。美国学者帕特南在其理论中强调,“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他们能够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并只有在实际参与中才能构建社会性组织、网络与信任等资本,且在其中获取资源与维护公共利益。
二、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参与的因素分析
笔者在兰州市典型的多民族聚居社区通过问卷和访谈收取了116份有效问卷,样本以回族和东乡族、男性、青壮年、已婚与文化程度较低为主要特征。
(一)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参与的因素
1.参与空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于流入地居民来说,则是一个“外来群体”。因此,要让他们进行社区参与,则需要流入地社区创造“参与空间”。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考量流入地社区,流入地社区实际为一个小场域,其最重要的资本为“权力”。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空间也是个小场域,而“权利”是这个场域中最重要资本。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区参与实质为权力与权利的统一,即如何构建参与空间则是流入地社区行使“权力”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利”的本质出发点。
为了了解社区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权利的具体因素及问题,则对社区负责流动人口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并根据访谈内容总结了如下因素及问题:一是社区是政府的行政“附属物”以及工作人员的管控观念与思维;二是社区参与相关组织系统缺位;三是组织与服务人才缺乏;四是社会组织赋能缺失;五是财力保障不足。上述这些因素与问题是不利于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社区事务与活动的。此外,“义务”也是“特殊资本”,是流入地社区需要提供空间的,而在本文不予重点论述。
2.资格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区进行社区参与,也需要一定的资格接纳。通过调查发现主要有两大方面资格要求:一是制度接纳;二是文化接纳。
在制度接纳上,主要是户籍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受户籍限制,则制约了在社区各方面的参与。为了打破二元体制,社区里已经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可虽然已经实行,但在其中仍然有很多具体问题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证申请就很困难。
在文化接纳上,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传统民族文化的适应问题。笔者了解社区居住很多信仰伊斯兰文化的居民,并且有清真寺等宗教文化活动设施,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很大部分是信仰伊斯兰的民族,且在调查中94%的人口表示能够“适应流入地的语言和习俗文化”。二是现代城市社区文化的接纳问题。为此,笔者访谈了一位社区负责文化宣传的工作人员,她说:
“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应现代城市社区的文明规范、市民精神与先进网络文化很难,原因主要是他们的文化素质不高以及观念和思想认识不到位,形成的习惯难改啊;再就是社区宣传教育不够;和缺乏必需的条件以及问题的复杂性造成的。”
(二)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参与的因素
在发展因素方面,主要考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状况,并从下列变量进行研究。
1.社区认同。“社区认同”主要是指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并觉得能够对社区事务有控制和参与感以及影响力,是一种很强的感情联系状态。[1]
在分析中则以“参与意愿”为因变量,并进行相关分析。通过萨默斯dy系数分析法得出结果:社区认同与参与意愿的相关系数为0.286,显著性水平sig为0.004,则分析是有意义的。可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认同与参与意愿是正相关,但为弱相关。从调查中显示,他们的社区认同度较高的占86.2%,并且参与意愿较高的占94.8%,可见绝大多数人是认同社区并愿意参与的。
2.社会网络。“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本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是指通过投资而建构起来的并能从中获取有价值信息或实质性利益的社会关系。[2]同样以“参与意愿”为因变量,用萨默斯dy系数分析法进行相关分析并得出结果:两者相关系数为0.178,sig为0.033,分析有意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与参与意愿也是正相关,但也为弱相关。从调查中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网络较大的占了68.1%,可知多半人社会网络是较大的。
3.参与能力和参与认知
在参与能力方面,主要结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社区的实际情况从“政治能力”、“思维能力”、“互动能力”、“关注能力”等四个维度进行了量表测量。通过统计,政治能力较强的占了调查总人数的53.4%,思维能力占了93.1%,互动能力占了60.3%,而关注能力只占了43.1%。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注能力和政治能力较弱;其次为互动能力,而这些是妨碍社区参与的具体因素。
从中得知三点:一是他们缺乏“参与时间”,这是个重要因素及问题,尤其对全天工作的人;二是文化水平的限制;三是“参与动力”,即参与价值的问题,可以说这是促使他们社区参与的重要推动力。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区参与实质为流入地社区“权力”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利”两种场域中最重要资本的优化结合问题。在接纳因素上,社区传统行政体制的束缚和现代社区建设能力的不足是致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空间不足的主要因素。在资格接纳上,化解居住证实施的具体问题和促进适应现代城市社区文化为重要方面。在发展因素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认同和社会网络等因素对参与意愿具有影响作用。但在参与能力上,他们缺乏专门的社区参与能力,并在认知上表示缺乏价值导向和合理的时间供给。
为此建议:第一、增加制度文化供给,加强社区参与的引导。第二、搭建参与平台,并合理赋予价值与参与时间。第三、健全相关组织系统,多方保障财力、人才和社会组织等能力要素。第四、创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平台。第五、建立自治组织,培育社会资本,探索与流入地居民的共同参与。
注释:研究由“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研究生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ycx13051。
参考文献:
[1]朱颖.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9.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服务 体制 机制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各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这一工作仍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各地现有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还很不成熟和完善,仍有极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根本性缺陷在于政府社会管理的缺位,即“村民”到“农民工”或“单位人”到“社会人”身份的转变以后,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政府与流动人口之间,政策供给和需求错位、不对应。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缺陷
(一)体制性缺陷——服务管理体制滞后
现行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是一种以属地化为主要特征的静态管理工作体制,基点定位于“单位人”。但随着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日趋增多,原有管理户籍人口的制度设计对“社会人”逐渐失去调控力度。静态管理体制已经显示出强烈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行政控制能力弱化。主要表现在,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频率快,政府相关部门在信息采集、跟踪管理和引导监督等方面的投入十分巨大,服务管理成本不断加大,致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绩效呈下降趋势。①调查表明,虽然多数现居住地已设置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但其体制百花齐放、多样无章,基本处于摸索和试行阶段,亟待规范和完善。
(二)机制性缺陷——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虽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模式多种多样,但是由于重管理、轻服务,或者服务管理手段缺失,使服务管理机制的运转不完整。具体表现在,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在全国成为主流,许多地方落实了网格化管理的责任机制,在流动人口的信息搜集、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的区域控制等方面得到了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管理方式过于强调对流动人口的治安防范,信息难以统筹,更难以与公共服务部门协调。而且,这种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服务对象具有基本稳定的住所,对工作生活不固定或流动空间较大的流动人口,这种管理模式鞭长莫及。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到位,使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受限,造成整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的运转不闭合、不严密,有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三)信息性缺陷——信息采集和共享手段缺失
由于人口流动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各地对实有流动人口数据的掌握成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瓶颈。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项目县流动人口调查,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是各地投入人力、精力、财力最多的一项工作。这充分反映出这项工作的难度,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处于“四处找人”的被动阶段。而且,由于各地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责任不明确,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实效性较差,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难的突出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很多网上查询信息得不到及时回复,使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象不清,落不到实处。人口计生与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各部门流动人口信息重复收集且不对接。
(四)资源性缺陷——服务管理经费投入不足
目前尚未建立财政专款保障制度,一些现居住地在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子女入学、生殖健康等方面,无论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还是服务内容,都缺乏对流动人口需求的满足。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体系对农民工的制度安排丧失,或者说是极端薄弱。尽管2003年财政部、劳保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人口计生委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有些地方没有合理核定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支出成本,没有将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足额纳入地方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的地方尽管纳入但其标准不足户籍人口的5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的欠缺,将直接影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
(五)服务性缺陷——保障措施的覆盖面有限
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重要举措。尽管政府多方努力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但总体来看,向流动人口提供的保障措施的覆盖面依然有限。
近年来北京市某区流动人口调查发现,从流动人口的角度看目前他们所面临的主要困难,排在第一位的是“收入太低”,其次是“居住困难”,第三是“没有社会保障”。其他困难还包括“子女入学困难”、“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事手续复杂”等。综合起来,经济、住房和社会保障是困扰流动人口的三大难题,也是政府改进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着力点所在。
从基本公共服务角度看,在政府提供的各类服务中(详见表1),流动人口所获得服务排在第一位的是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卫生防疫服务,再次是就业信息,其他获得过诸如生殖健康服务和房屋出租信息等服务的流动人口比重均未超过20%。 值得关注的是,有27.7%的被调查流动人口表示自己从未获得过政府的任何服务,这表明在国家大力提倡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的同时,基层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死角,政府以常住人口为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
从人口计生工作角度看,虽然政府努力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但从实际情况看,流动人口中接触并享有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并不多。仍以北京市某区流动人口调查数据为例,在未婚被调查者中,没获得过该类服务的占绝大多数,为93.2%,其中44.4%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怎么获得服务”;当询问已婚者获得过何种服务时,选择“未得到任何服务”的被调查者所占比例仍最大,为32.6%,选择获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被调查者比例为14.2%,在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中居首位,其次为“政策咨询”和“免费孕检”,分别占被调查者的11.5%和10.1%(详见图1)。
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看,“体制”首先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管理体制是制度规则体系、组织机构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三个系统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体。管理体制所涉及的三个层面的内容是:一是制度(规则)层面上对管理职权划分和职能配置的规定,管理对象及领域的设定,作为管理基本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等,所规划的是管理体制的框架基础和运行空间;二是组织机构层面上管理机构系统的设立,管理组织内部结构的划分和角色定位等,其性质是管理职能的履行者和能动载体;三是机制层面上管理系统模式化运行的过程、程序和方式,管理系统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模式化的相互作用等,是在制度和组织基础上管理体制具体运行的机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它是体制之中最活跃、运动性最强的部分。②
以创新为导向,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需要从制度、组织和机制三个层面突破:
(一)制度层面的突破
一是统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切实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将人口宏观政策制定及人口服务管理作为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加以强化。
二是统筹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共同发展,强化实有人口的概念,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本地人口服务管理总体规划。一要转变将流动人口管理等同于治安管理的观念,促进防范式管理向综合转变。二要转变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当作负担的观念,把人口迁移的压力变为人口发展的优势。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融合,提升人口整体素质,为本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三是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动态管理体制,使其适应流动人口规模、构成发生巨大变化的社会现实。针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省区之间相关政策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出台全国性流动人口相关政策执行的制度规范,进行“一盘棋”制度设计。制定现居住地与户籍地流动人口管理的责任追究办法,解决“两地共管、两地都不管”等现象。
(二)组织层面的突破
这一层面的主要任务就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缘于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性和社会系统的复杂性,社会管理体系必然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网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民社会的不断发育,社会各类利益单元(个人、家庭、社会组织、社区、利益集团、阶层阶级等等)自主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他们越来越广泛和主动地介入到各类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事务中,既是社会管理的客体,同时又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因此,社会管理体制在组织层面上的突破需要以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准则,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元管理。
要加强流动人口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建设,使之在协调群众利益、化解基层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和自主治理社区事务方面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引导并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社区自治,以乡缘为纽带,建立企业和社区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发动流动人口参与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的良性循环,不仅可以减轻本地政府管理的人员负担,而且可以充分激发流动人口参与本地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流动人口之家”、“流动人口计生协”、“新居民联谊会”等途径,依托社区开展各种活动,吸引流动人口参加,增强流动人口的社会参与感和融入感,把对流动人口的各项服务管理融入社区的各项活动。
(三)机制层面的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区服务、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工作综合治理机制,从社会系统工程的视野构建高效、及时、便捷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目标考评和监督制约机制,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做出刚性规定,增强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督促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政府履行职责。
二是构建顺畅的利益表达与沟通机制,使流动人口及其各类组织、群体以及各方面利益及力量,都能够向党和政府合理合法而又充分地表达利益,同时,党和政府也能够及时全面地与之进行沟通、磋商和对话,通过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调解等方法,以及完善工作责任制等途径,及时有效地处理流动人口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三是优化流动人口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纳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通过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流动人口工作,凝聚和激励流动人口共同服务和管理社会,提高流动人口社会经济地位及对现居住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消除二元体制的分割状态。
总之,从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是整个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部分,不能脱离社会管理的“大盘”单打独斗,要加强顶层设计,转变发展思路,调整发展格局,逐步改善中国区域、城市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在城乡一体化的大框架下,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由中央统筹,从制度、组织和机制三个层面自上而下地统一制定可操作性规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注释:
①苏建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缺陷与对策[J].人口学刊,2009(1)。
②李程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公共管理学视角的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5(5)。
参考文献:
[1]吕红平,石海龙等. 人口文化词集[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
[2]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新宁波人[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
[3]王培安.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9(2)
[4]苏建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缺陷与对策[J].人口学刊,2009(1)
[5]俞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思考[J].人口研究,2005(6)
[6]孙玲.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制[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21(2)。
[7]尹志刚,洪小良. 北京市流动人口移民倾向和行为研究[M]. 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
[8]李程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公共管理学视角的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5(5)
【关键词】 流动人口 社会效应 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城乡出现了一个格外引人关注的人口现象,那就是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每年春运期间,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都不惜黄金版面(时间)予以报道和讨论,政府部门也纷纷出台关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尽管流动人口问题如此引人注目,但我们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效应还缺乏应有的了解。
一、流动人口的正面效应
人口流动在实现均衡的过程中不断地打破旧有的平衡,从而引发了多层面的摩擦,这一社会整合过程从长远看有利于增强社会的活力。深入到流动的过程,我们发现其在流入地的收入与消费状况、行为方式的变化、社会冲突与整合等社会经济动态特性,以及劳动力外流对流出地的资金、信息、技术回馈,乃至对流出地的社会经济都产生较大影响。
在正式的统计中,只有户口迁移才被计作迁移,其他人口移动均被当作人口流动,这类人口在字面上就包含着不稳定性,流入地没有长期接收这类流入人口的意愿和政策基础,所以那些在流入地已经居住相当长时间的人口又常被称为“暂住人口”。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户口迁移是符合国家计划调配的一种“正式迁移”,“暂住人口”则是游离于国家计划之外的带有盲目性和无序化的“自流人口”,这也是他们常被歧视性地称之为“盲流”的重要原因。
其实,在现今流动人口已不再是“挣了钱就走”的非稳定人口群体了,很多人具有常住性质。他们吃在城里、住在城里、工作在城里、生活在城里,已成为实际上的城市常住人口了。流动人口直接参与居住地的经济活动,同时充分享用居住地的交通、医疗、体育和住房等各种服务设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流动人口促进了流入地――城市经济的发展。
人口流动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合理的人口流动又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能够很大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1)人口流动加快了全国各地的交流与合作,使市场的理念深入人心,有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的经济形式,大量流动人口的存在,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重新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表现,一方面,它可以减轻过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给土地带来的沉重压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自发地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及大中小城市,为市镇建设提供了大量丰富的劳动力,使得劳动力资源配置日趋合理。
(2)中国的人口流动促进了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使劳动力合理、有序地流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以流动人口为主的民工潮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生产力解放的必然反映。
城市流动人口是我国社会转型的伴生物,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结果。流入城市的农业劳动力在市政建设、第三产业、环境卫生、家庭服务等行业中逐步取代城里人,是城市人力资源的重要来源,既给当地居民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便利,又为城镇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他们又是城市的消费者,刺激了城市生产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的来说,外来人口对城市的正面作用是非常显著的,中国目前许多大城市的发展已经离不开外来人口了。
2、流动人口有利于流出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人口流动、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1)能够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2)部分外出民工学到了本领,回乡创业,勤劳致富,带动了家乡的产业发展,能够促进非农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加快农业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3)大量农业劳动力通过流动从传统村落农业文明一步跨进现代城市工业文明中,无异于接受了一次现代化教育。流动人口也将资金、新生活方式、新技术、新经营方式、新文化观念和新的管理形式迅速地反馈到农村欠发达地区,“反哺”了我国内地欠发达地区,直接支援了农村的经济建设。
3、流动人口促进了城镇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了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人口大量流向城镇,特别是涌向城市,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为城市增加了财政收入,扩大了消费市场,促进了城市建设特别是市政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加快了人口城市化进程,增强了我国城乡之间的横向联系,对于缩小城乡经济差距、促进城与乡之间科技文化的交流和信息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有研究报告表明,农村青年认为进城打工最大的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一部分稍微在城市里站住脚根的农民工,为了彻底改变他们子女的命运,便携家带口力图在城市里安顿下来。许多人都有过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垃圾场边、废弃的房屋、铁道边的临时棚屋栖身的经历,他们力求以最低廉的费用千方百计在城市里立住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成为城市人口新的构成的一部分,是平衡城乡、工农差别的新兴力量,加快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变。
4、流动人口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贫困地区有“流出一人,脱贫一户”的效应。例1990年四川农民的劳务输出就提供了8-9亿元纯收入。农民外流,已成为部分贫困地区农民摆脱贫困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外出民工把部分收入回流农村,用作农业资本的积累与投入,弥补了农村发展资金缺口,扩大了农村资金规模,促进了农村的发展。1997年全国至少有3400万农民工在县以上城市打工达半年以上,57%的农民工去了我国东部城市,他们人均收入为6633元;25%的农民工去了我国中部城市,他们人均收入为4454元,18%的农民工去了我国西部城市,他们人均收入为4158元。目前农村的非农劳动力人均产值比农业劳动力高3.3倍。外来人口挣回的人民币,已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3%。
6、流动人口对我国制度变革和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
农业流动人口虽然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劳动大军,但同时又与长期形成的制度发生着多方面的碰撞。僵硬的户籍制度将他们排斥在城市之外,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制度不能以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接纳他们。他们的居住地常常被列为清查、整治的重点。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社会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并且是社会进步所追寻的目的之一。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必须与之相适应。农民进城务工加强了城乡之间全方位的交往,有利于社会成员向更高社会阶层流动,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农民进入现代城市务工的过程,实践着“观念催生行为,行为催生习惯、习惯催生文化、文化催生制度”这一先进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实现城乡文化同步发展和农民观念的变革;当代中国农民工群体的不断发展壮大,还将推动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
7、流动人口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它应该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上升机会。任何社会如果能够让其中的穷人不断地变为富人,就有无限的活力。人总有向上发展,努力进取的欲望,社会应鼓励社会成员将这种欲望付诸实践。因为合理的向上流动,可以形成新陈代谢的社会机制,实现社会成员与社会位置的最佳结合,增进和加强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和了解,从而持续不断地给社会机制带来生机和活力,确保整个社会良性运转,协调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的流动率是比较高的,说明目前我国社会是有相当活力的。
(2)人们地位的变化应该是公平合理的。这是指社会地位变化所遵循的原则,该原则决定人们的地位为什么会上升和下降。比如,“奖勤罚懒”的原则就是对的,反之“奖懒罚勤”的原则就是错的。在这方面,我国上世纪80年代曾经出现过“脑体倒挂”现象,结果引发了很大的社会问题。而90年代以后,“脑体正挂”了,符合马克思说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的原理,这就具备了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
所以鼓励社会流动,实现科学有序的社会流动,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户籍改革,是实现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
二、流动人口的负面效应
对于城市来说,外来流动人口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城市发展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诸多的问题。流入城市的外来人口一般以农村轻、壮年为主体,他们的介入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就业的矛盾。
1、扩大了城市贫民阶层
由于外来人口中的主体人口文化素质较低、职业素养较差,而且他们大多是采取无组织、无计划的流入的,大部分外来人口工作待遇差,还有一些则成为无业游民,目前,大量的外来人口正沦为城市新贫困一族。
2、加重了城市的负担
外来人口的流入增大了城市人口密度,造成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程度加大,恶化了城市的生态环境。拥有大量外来人口聚居的城中村,则成了城市恶性的“毒瘤”。
3、妨碍了社会治安
外来人口中不少人无一技之长,又没有社会关系,很难在城市找到一份工作谋生,一些“三无”盲流人员成为社会治安问题的潜伏点。近几年许多城市的流动人口犯罪数目及刑事犯罪分子中流动人口比例逐年上升,带来城市犯罪率的上升,对城市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增加了城市治安管理的难度。
此外流动人口聚集区的管理问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流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关系问题、流动人口的住房与社会服务问题、农民工对于城市社区生活的适应问题、打工妹的社会保护问题等等,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妥善解决巨大的人口流动带来的诸多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
总之,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激增是近年新出现的社会现象或人口地理现象,它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但其中的消极因素也需引起应有的重视,关键乃在于积极引导、合理调控和加强管理,使之在一定程度上能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
【参考文献】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2.00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同时也给城市人口再生产带来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因此,研究概括转型期城市人口风险的主要表现,对探讨、梳理、防范和化解城市人口风险的对策与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风险与主要特征
(一)城市人口风险的基本涵义
城市人口风险是与农村人口风险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涵义是指城市人口在再生产过程中面临或遭遇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确定性。具体而言就是城市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分布、人口迁移或人口健康等面临或遭遇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确定性。这里的城市是指大城市、中小城市,不包括县城和小城镇。城市人口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
(二)城市人口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是损害性。不管是无子化风险、失独化风险、先衰化风险,还是贫困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城市病风险,都可能使其遭遇一定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具有损害性。
二是不确定性。按照当前条件分析,10年或者20年后城市人口发展的好或坏、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获利或损失等情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变数太大,难以确定或者保证,具有不确定性。
三是可变性。城市人口发展的好或坏、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获利或损失等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具有可变性。
四是社会性。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人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有千丝万缕关系,反之,社会发展也需要人,离不开人。个人的、家庭的风险必然累及社会其他人员,因而具有社会性。
(三)城市人口风险的划分与分类
根据城乡二元结构理论,人口风险包括城市人口风险与农村人口风险两大类。进一步而言,城市人口风险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直接风险与间接风险。直接风险就是基于城市人口再生产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例如少子化风险、无子化风险、出生型残疾化风险、贫困化风险、老龄化风险等,就属于直接风险。间接风险就是内部风险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或者外部风险对城市人口再生产的影响。例如,外力型残疾化风险、污染致病化风险、人口被城镇化风险等,就属于间接风险。
二是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就是适龄劳动力减少或严重不足对城市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和损失。例如贫困化风险、经济衰退风险、创新活力不足风险等,就属于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就是城市人口比例失衡而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例如单极化风险、老龄化风险、社会失稳风险等,就属于社会风险。
三是结构风险与规模风险。结构风险就是城市老中轻比例失调或男女比例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例如老中轻比例失调、男女比例失调、区域人口不协调等,就可能出现结构风险。规模风险就是城市某一地区或某一阶段人口数量过多过密或过少过稀而产生的风险。例如某一个大城市承载人口极限为3000万人,超过3000万人,就可能出现规模风险。
二、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风险与主要表现
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城市人口再生产主要面临或遭遇7大风险。
(一)少子化风险
少子化风险就是城市家庭人口越来越少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原则上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经过30多年的发展,城市人口增长减缓趋势明显,三口之家成为城市家庭主流。另一种情况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规律使得一个家庭一般只要一个孩子。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城镇化加速和生活节奏过快,一部分家庭无力或不愿意,导致具备生育条件的家庭也不愿意多生育孩子。再一种情况是单身独身者增多。大城市单身独身比中小城市严重,北上广单身独身最为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中国0~14岁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6.60%,比2000年下降了6.29个百分点,总和生育率约为1.18%,由此步入超低生育率和严重少子化国家行列。[1]
(二)无子化风险
无子化风险就是一个家庭只有夫妻二人没有子女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丁克家庭。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活成本的进一步提高,为数不少的夫妇都选择了不要孩子的无子模式家庭,被称为丁克家庭。另一种情况是不孕不育家庭。或者是错过生育年龄而不能生育,或者是一方患有不孕不育症,使得家庭无子女。部分大都市晚婚成明显趋势,生育率下降,形成无子化不良态势。再一种情况是失子化家庭。由于疾病、车祸、自然灾害等导致子女死亡,导致部分失去子女的家庭成为无子化家庭。
(三)劳动力短缺化风险
劳动力短缺化风险就是年轻的、新生的劳动力减少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红利消失风险。政策性少子化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年轻人越来越少而老年人越来越多,年轻人与老年人占比倒挂,持续30年的人口红利逐渐褪色乃至消失。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创新活力减弱。年轻劳动力逐渐减少而中老年劳动力逐渐增多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由此必然降低企业创新发展的生机或活力。再一种情况是企业用工荒严重。近年来新生劳动力逐渐减少导致沿海发达地区,包括部分中部地区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引起用工荒的短缺状态。
根据专家统计,201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人口红利接近临界点,2012年一年,15~59岁的人口减少了345万。[2]
(四)单极化风险
单极化风险就是为数不少的流动迁徙人员偏好北上广等大城市而不爱中小城市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流动偏好于北上广,人口膨胀,导致大城市病。不管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外出务工经商,人们大都喜欢到北京、上海、广州去就业、去打工、去经商。另一种情况是人口流动偏好于省会城市,不喜欢中小城市,导致城市病。我国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超过一半是80后,新生代流动人口20岁前已经外出流动的占75%,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3]
据有关部门统计分析,全国范围内人口减少趋势明显,但同时人口向北上广集中的现象也在持续。大都市企业多、人口集中固然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一旦遭受灾难,其风险也会十分严重。
(五)人口承载极限风险
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就是超过某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所能够容纳的人口最大值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城市内循环式人口快速膨胀所致。城市人口再生产发展太快、失去控制或任其发展,导致人口快速膨胀,形成内因式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城市内外循环使外来流动人口快速膨胀所致。城市自身人口再生产与外来流动人口共同作用,导致人口快速膨胀,形成外因式人口承载极限风险。
据有关部门测算,上海市人口承载极限值为3000万人口。也就是说,在2040年至2050年期间,上海市常住人口应控制在2800万至3000万之内,与目前人口水平相比,约增加400万至600万,超过3000万极限值就会出现风险。[4]
(六)城市贫困化风险
城市贫困化风险就是部分城市居民源于无子化、失能化、收入偏低或失业致贫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四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少子化、无子化、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引起贫困。另一种情况是低收入阶层因上学贵、看病贵、生活贵引起贫困。城市低收入阶层因为收入增长困难、上学贵、看病贵、生活贵引起贫困。再一种情况是就业难和失业引起贫困。一部分城市居民因为文化水平低、没有教育学历,就业难,或者有机会就业了但很快又失业了,由此引起间断性贫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失地农民被城镇化。虽然被转为城镇户口,但没有工作,也不会从事企业的技术工作,虽然补偿了一大笔征地费,但不会使用,更不会投资,乃至不经意中被花光用尽,沦为贫困之人。
据专家统计,目前中国城市低保对象约 2300万,加上流动人口,贫困人口超过3000万,每年新增城市贫困人口不少于80万。[5]
(七)人口老龄化风险
人口老龄化风险就是老龄化提前到来或老年人过多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的风险。截至200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15 989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6]另一种情况是未富先衰、未富先老的风险。中国的人均GDP不高,尚处于不发达国家行列,然而,老龄化却急速而来,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再一种情况是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空巢化的风险。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近2亿老年人口中约半数子女不在身边,精神慰藉的缺乏威胁着空巢老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了1.94亿,占全国总人口14.3%。到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有可能突破2个亿,2025年将突破3个亿。[7]
三、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生育国策与风险应对
(一)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提高城市人口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的城市人口安全观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树立与时俱进的生育政策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是基本原则,但计划生育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人口过多、过快时,可以实现计划性、限制性生育政策,当人口偏少、偏慢时,则可以实现鼓励性、非计划性生育政策。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适时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局部性、结构性微调。
二是要正确认识城市人口风险,切实提高城市人口风险意识。一方面,城市人口风险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损害性、不确定性、可变性与社会性等特征。要正视城市人口风险的不确定性,绝不能轻视城市人口风险的严重危害性。在一定条件下,城市人口风险可控可防,并非深不可测或者无能为力。另一方面,现阶段中国城乡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大大减缓了城市人口压力与风险,但城市人口系统整体上并不稳定,增长势头还较为强劲,潜在的、不确定性城市人口风险依然存在。
(二)创新生育政策观念,引领生育潮流,有效增加城市人口总量
一是适时调整一胎生育政策,有计划地放开二胎政策,化解少子化风险。要大胆放开一胎与二胎间隔时间限制,加快人口生育速度;要有计划地放开二胎政策,缓解处于生育率警戒线的低生育率困境;对人口密度过稀的城市,可以试点一对夫妇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要转变一胎化的习惯思维,倡导至少生育二胎化新观念;要鼓励适龄夫妇及时结婚生子,不鼓励不提倡过度的晚婚晚育。
二是倡导生育光荣,强化生育责任感,化解丁克家庭化和单身化风险。大力宣传生育光荣,强调养儿防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培养生育的积极性;强化繁衍子孙人人有责的基本理念,增强养儿育女的责任感;不鼓励不提倡丁克家庭化,积极引导丁克夫妇生育或收养子女;不鼓励不提倡单身化,积极引导单身再婚组建新家庭,生育或收养子女。
三是放宽收养、领养政策门槛,鼓励无子化家庭收养、领养子女,化解无子化风险。对于三口之家的少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再收养、领养一个子女;对不育性无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收养、领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对失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收养、领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对收养、领养子女的家庭,国家实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制度。
(三)加大城乡人口调控政策力度,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化解城市人口规模化风险
一是加大城乡人口调控政策力度,严格控制大都市人口规模,化解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对北上广等大都市人口规模进行严格的刚性宏观调控,制定限制性人口规模,化解城市人口规模风险;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文化水平、工资收入、生活成本、专业技术、招工就业等因素,对人口规模进行必选条件式调控。对省会级大城市人口规模进行宽松的柔性宏观调控,制定阶段性人口规模,化解城市人口规模风险;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文化水平、工资收入、生活成本、专业技术、招工就业等因素,对人口规模进行选择条件式调控。
二是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流动的态势,化解城市人口单极化风险。北上广等大都市要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高精尖技术产业与金融中心,有条件地招引国内外的一流知识技术精英,实行有计划的人口流动管理模式。省会级大城市要重点发展中低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与总部基地,广泛招引省内外的各类知识技术精英,形成人口有序流动的良好态势。中小城市要放开进城门槛,拓宽人口流动渠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城市落户就业,允许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落户城区,有效吸纳各类流动人口,逐步增大中小城市人口规模。
(四)加大扶贫力度与覆盖面,多渠道增加贫困居民收入,化解城市贫困化风险
一是加大扶贫力度与覆盖面,减缓或降低贫困化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对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的扶危济困力度。扶贫政策既要覆盖到少子化、无子化、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也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失地被城镇化农民家庭。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力度,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分享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成果。
二是多渠道增加贫困居民收入,减缓或降低贫困化风险。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要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要因地制宜,不断拓宽贫困居民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多元化增收渠道。对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人员,尽可能地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要尽可能地增加适合低收入阶层的就业岗位,增加其工资收入。对失地被城镇化农民,征地单位要尽可能地因人而宜安排其就业,也可以留出一定的土地让农民从事商业开发,增加工资性、经营性收入。要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化解城市老龄化风险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化解机构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龄化风险。要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与居委会四级养老服务机构,主导引领养老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公办、民办并存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要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有序运转。积极试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保,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
二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化解产业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龄化风险。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琳.中国步入“少子化”时代 专家称应正视人口风险[J].《望》新闻周刊,2012(2012-07-25).
[2]杨琼.专家呼吁通过户籍制度等改革维持中国人口红利[EB/OL].国际在线,2013-09-25.http:///42071/2013/09/25/6071s4265630.htm.
[3]李莹.国家卫计委:七成新生代流动人口希望落户大城市[EB/OL].新华网,2013-09-10.http:///politics/2013-09/10/c_117312622.htm.
[4]徐瑞哲.专家称上海最多承载3000万人口[N].日报,2013-09-22.
[5]王东.应警惕城市人口膨胀和贫困化所致风险[N]. 学习时报,2012-03-12.
关键词:郑州;外部环境;社区体育;对策
郑州是河南省的中心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社区群众体育事业方面发展更为迅速,已经取得较好成果。所以,本研究将结合郑州市的具体情况,认识外部环境与社区体育的关系,认识社区体育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寻求“以人为本”、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区体育服务模式,无论对于推动群众体育,还是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建设文明和谐社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部环境概况与社区体育关系
(一)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是指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城市的数目的不断增加,城市的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生活变得更加丰富而复杂,给人们的体育生活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时间。郑州是地处中原腹地,全市面积7446.2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01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96.6万公顷,建成区面积328.6平方公里。截至2008年年末总人口74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3.5万人。城市化水平为62.3%。研究发现,郑州城市化进程中,经济比较发达,物质条件优越,休育场馆、设施、器材、经费相对(农村)充足,为城市居民参与社区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研究表明:郑州城市化水平较高,为当地居民参与社区体育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有利条件。
(二)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是社会事物发展的根本物质基础和决定性因素,经济的持续增长是维持人类生存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要求我国的体育事业与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经济对体育的作用日益明显。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发展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和体育发展的大背景。新世纪我国城市社区体育以开展大众体育活动为主导、全面提高居民身体素质为目标,其建设与发展更离不开经济的支持,与社区经济密切相连,受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郑州市2008年完成生产总值30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人均生产总值40617元,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4.7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1659.5亿元,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1249.8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2∶52.9∶43.9调整为3.2∶55.2∶41.6。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1802亿元,增长1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0%。充足的资金是城市社区体育得以可持续开展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城市社区体育一直是福利性公益事业,主要经费由政府提供,造成单一依靠的局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社区体育体现出新特点,由政府办逐步过渡到政府管的宏观控制上,社区体育的三大经济支柱:政府投资、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及社区体育产业收入利用,将向社会化、产业化转化,经费主要依靠市场经济规律调节实现。从郑州市经济生产总值一系列资料表明,已经能为社区体育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物质保障。
(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个人收入水平是影响城市居民参与社区体育和健身的重要因素之一。郑州市区城市居民家庭收支情况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1~9月份,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9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市区城市居民的收入和支出继续稳步增长,消费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1~9月份财产性收入人均11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8%,其中利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31.3%,而股息与红利和出租房屋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0.6%和40.8%,也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原因之一。同时,伴随经营环境的改善和政府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使人们就业意识不断在改变,1~9月份人均经营性收入435元,比去年同比增长7.7%。另外,由于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老龄化的发展,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达28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另外经调查显示,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人群经常参加和参加体育健身锻炼;偶尔参加体育健身锻炼比例最高的是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人群;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参加”和“从不参加”比例最高的是月收入在2001~3000元人群。这说明居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时,体育锻炼曲线便会出现下降趋势,追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为第一需要,健身的重要性下降。只有经济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人们方能自觉不自觉地体会到健身重要性。只有具备健康的身体,财富才能源源不断地被创造出来,生活质量才能真正提高。由此可见,个人收入水平,会影响社区体育建设。只有提高群众健身意识,引导群众追求健康,把健康放在第一位,那才是社区体育建设关键所在。
(四)社区体育社会化
社区体育社会化的含义包括这样几层含义:从社区体育事业的兴办主体来看,它强调政府、社团、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各种力量共同参与,而不是政府包办;从社区体育设施的服务对象来看。它强调面向各类社区成员;从财力、物力的投入来看,它强调多渠道筹集社区体育资金,多方面开发社区体育资源等。
目前,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仍以行政手段为主要特征,对基层政府的依赖性很大,体育社会化程度较低。在体育活动经费的来源途径上,主要渠道是政府投入、税收和社会集资,而在依靠政策支持、权益出让和乡镇企业方面,响应率并不高。
发展社区体育所需人力、智力、财力、物力、场地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发展社区体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包含着多方面的工作任务,需要较多的人力、智力、财力、物力投入和适当的活动场地。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单靠基层政府、居民委员会,或者单靠某一社区内单位,都很难圆满地解决这些困难。如果各类社区成员(包括基层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群众等等)广泛参与,共同努力,亦即通过社会化途径或共驻共建,则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社区体育面临困难。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体育社会办,社区体育社会化是社区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基于中国国情的一种相对合理的现实选择。
(五)社区人口老龄化
国际上,通常把老龄人口(65岁以上)占7%作为一个国家人口老龄化的标准。按照此标准,我国已经在2002年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社区体育作为国家公益性体育事业的一部分,有责任也有义务利用自身的优势,来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社会造成的压力。新形势下的社区体育建设问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的指导思想”,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实践中努力探索,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年底郑州市总人口为743.6万,比上年增加8.1万人,增长1.1%,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6.2万,占总人口的8.9%,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针对存在问题,根据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制订科学的战略对策,解决好社区老龄人的体育活动问题。首先,建立、健全保证老龄人参与社会生活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政策法规,合理布局社区体育服务机构并完善其设备条件和服务;其次,树立老龄人体育健身意识,各级政府与宣传机构要关注老龄人的体育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再次,有计划地培养社区体育组织管理、科研和指导的专门人才,不断充实到老龄人社区体育服务的事业中,同时要充分调动社区体育志愿者的积极性,以此弥补社区体育指导员的不足;最后,鼓励和加强对社区老龄人体育的科学研究,加强经验总结、交流与推广,定期举办全国性或省、市、区直至街道里弄的社区老龄体育的学术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
(六)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在对城市经济繁荣和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如,治安、城市负荷、交通、能源、环卫、住房、计划生育和子女就学等,都给城市社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郑州处于我国交通大十字架的中心位置。陇海、京广铁路在这里交汇,107、310国道,京珠、连霍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被命名为全国文明机场的新郑国际机场与国内外30多个城市通航。流动人口密集,2008年初步调查显示,郑州市流动人口约为120万。
首先,工作和生存的艰辛与压力,使他们无暇顾及体育活动。由于绝大多数民工都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低下,缺乏体育运动的基础,更难谈体育意识,很难自觉地投身到体育运动中去。在各个城市中,民工超需求的盲目流动和不断的因跳槽、解聘而带来的大量流动人口,由于流动的无序性,基本上是游离于单位体育活动、生活小区(居委会)体育活动和街道社区体育活动之外的。
其次,流动人口居住分散,各居住地又尚未将此部分外来客纳入组织化的体育活动对象的范畴之内。还有相当数量的民工在城郊结合部搭建了许多简陋的棚屋,形成了无人管理和难以组织体育活动的“特殊小区”。有些三资企业特别是外资独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劳动时间长,不注重外来工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在个体小食店、小杂货档口、小饭店乃至小商店中打工。像这些人群是较难通过政府行为去组织他们的体育活动的。
另外,民工在城市还有一个很大的困扰,就是文化冲击。这种文化冲击,一方面表现为迁移者难以融人城市生活的圈子,另一方面表现为物质的改善和精神的缺失形成强烈对比,构成了一种矛盾。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他们融人城市社区体育的难度。合理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将对社区体育发展产生很大影响。
二、社区体育的发展方向
(一)社区体育服务组织系统化
要加强领导对社区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社区体育意识,真正把社区体育的组织管理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这需要各级领导思想革新。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领导要在新时期转变观念,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把社区体育工作列入各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之中。通过转换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基层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这是实现属地化的社区体育工作管理的必然趋势。街道工作的重点将向社区管理和服务上转移,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多建立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针对社区体育工作责任重,与现有的组织设置之间不配套的矛盾,积极建立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创建、发展和加强社会体育的横向组织系统,与从上而下的政府系统以及归属于政府系统的所有群体、组织、个体,相互交叉织成一个全面而稳定的体育组织管理网络结构。
(二)社区体育服务人员专门化
建议委托社会、体育院校以及和发达国家联合培训的方式来培养体育服务人才;还可通过引进人才,将那些懂经营管理、热爱体育事业的各种人才招聘到体育产业部门,为体育产业化的发展献计献策。另外,要培养熟练掌握外语、具有良好的国际沟通交往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以提高我国承办国际重大赛事的竞争能力,使我市体育服务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有更大的作为。
(三)社区体育服务形式多样化
公益性体育服务形式是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基本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战略在社区实施的基础工作,但是单纯依赖公益性体育服务形式,反而可能因领域的狭窄和档次的局限使全民健身战略失去长久的支撑和丰富多彩的形式,建议现阶段社区体育发展中应以福利性为主、以经营性为辅分步分重点地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来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首先,对那些普通居民的体育服务则可通过“政府买单”的方式来保证他们能享受到应有的体育服务;其次,对于一些已经有良好市场需求有发展潜力的运动项目重点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使其逐步实现产业化逐步返还扶持资金并对其他体育服务项目有所帮助;最后,对于那些制度公益利性的体育服务项目则可以通过“基金”方式维持其正常运转.这样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突出发展优先通过市场机制为不同的社区体育服务项目创造一个统一公平竞争的发展氛围加快社区体育发展的步伐使社区体育发展进入良性发展状态二是维护社会公平通过市场调整和政策引导切实保障普通社区居民基本体育需求。
(四)社区居民体育参与普遍化
建设适应不同人群、具有小区自然特色的亲民、便民、利民的生态化体育活动设施网络系统,并且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人群,提高参与率,满足不同需求。体育相关部门在体育服务的选择上,一定要考虑运动方式的多样性和社区稳定特色的合理形成,如中青年男子和妇女运动形式的稳定特色,老年体育的稳定特色,儿童少年体育的稳定特色,婴幼儿体育的启蒙和开发,残障人的活动特点,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项目,季节和节日传统项目的形成等,不仅克服“马鞍型”体育人口分布现象,而且形成了各类人群都能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和而不同”的和谐局面。
(五)社区体育资源利用合理化
近年来,随着体育彩票的发展,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市社区体育建设的经费短缺问题,但由于我国社区经济基础薄弱,社区众多,有限的收入难以支撑城市社区体育发展需求。从长远发展看,城市社区体育要持续发展须社区自身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状况是: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下岗职工增多等现实问题存在,成为影响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突出不利因素,就城市社区体育而言,走产业化道路是其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由社区体育的专门部门及非社区体育专门部门负责开展的体育产业经营,在为社区体育创造外部环境的同时,为社区体育更好的发展积累投入。
总之,外部环境的发展,已经对社区体育建设产生深刻影响。由此,构建科学合理的社区体育成为当前迫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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