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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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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概念

居家养老服务概念范文第1篇

通过调研,走访,对老小区养老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老小区主要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4点建议。目的是唤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加快老小区养老工作的改善进度;养老工作只要有政府的支持,及社区工作人员辛勤的工作,居家养老的明天会更加完善和美好。

关键词:老小区,养老,对策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挑战。早在1999年,我国即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

一、老小区的概念界定

经过调查与分析,“老小区”的概念特征应该界定为:一个是“老”;一个是“小区”。“老”主要体现在:一是坐落老城区;二是建成时间比较早(一般应是在2001年以前建造的);三是老年居民比例较高。“老小区”的概念比较模糊,为便于分析比较,即把在2001年以前建造的一个社区居委会管辖的范围认定为一个“老小区”。

目前,我市市区的老小区中,老年人占总人口的平均比例达16.83%,相当于六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有近90%的老小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二、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

目前没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老小区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展为老服务:

1、对于特别困难的老人,各社区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财政出资雇佣人员(主要为公益性岗位)或委托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派员工进行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和日常起居。

2、对那些独居、高龄但又没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重点老人对象,各社区大多通过志愿者(义工)实施帮扶服务。如通过认亲养老、邻里守望、义工结对等方式,对空巢(独居)或病残的高龄老人进行结对帮扶,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巡视、健康保健、权益维护等服务。这些助老志愿者队伍(义工)组织已经成为为老年人服务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某些社区依托社区和周边的老年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等相关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量血压、健康讲座、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一些办得较好且已形成长效服务机制的社区效果很好,定期服务日大多门庭若市,业已成为社区老年人的老年之家。媒体对此也时有报道。

4、有些社区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生活质量。

5、少数社区依托小区内外邻近的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爱心企业等资源,通过委托或认养的方式向老人们提供一些居家养老服务。

6、少数社区借用邻近社区居家B老服务中心的幅射功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送餐。

调查显示,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 我市市区的各社区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重视与关注,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落到实处。各区在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内容和方式上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也摸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与办法。

三、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查显示,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硬件紧缺。可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十分匮乏,甚至是几乎没有。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场地、老年人活动场地以及一些必要的服务设施等。有些老小区甚至连休息的座椅或能让老年人休憩的凉亭等必要设施都无法提供。

2、资金短缺。目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社区,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他们上报的项目或多或少都在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对这些没有任何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因为没有项目和平台,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反而得不到资金上的支持。

3、力量不足。老小区的建筑年份久远,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破旧、老年居民相对集中,这是往往只能依赖社区从软件服务建设上下功夫。而社区承担的工作范围宽泛具体、任务琐碎繁重、人手相对紧缺,仅靠社区工作人员直接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之中,虽然倾注热情,最终服务质量和效果都未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

四、对策建议

本着“巩固深化、全面惠及、”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理念,为加快、推进我市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市区目前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政府要逐步解决老小区基础设施差的问题

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的硬件平台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最现实的基础。确实,老小区的为老服务硬件设施差的现状是有很多因素的,短时间很难解决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硬件设施已经成为老小区开展为老服务最迫切的要求和最基础的前提。对此,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快老小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比如,将资源空置的小学、闲置的土地或厂房等改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此,建议各区政府或各街道组织力量,摸清各辖区特别是老小区范围内的公共土地或房产资源的底数及目前用途,通过挖潜改造,争取将部分原利用效率较低,甚至是空置的公建设施,通过资源优化和置换,让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有场所可服务、有设施可服务”,以逐步改善和提高老小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条件与质量。

2、市、区两级财政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予以必要的投入与倾斜

在考虑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安排时,争取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根据大多数老小区就是有钱也没场地改善硬件的现状,建议目前财政投入主要在软件建设上予以倾斜,特别是加大对老小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的培育与激励力度,不断巩固壮大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并通过志愿者(义工)队伍的服务,去弥补现阶段硬件设施没法改善所带来的服务真空与不足。

3、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

针对老小区一时难以解决场地、资金短缺的现状,各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特别重视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尤其是做好那些可以利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的协调工作,使社会资源尽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渠道。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尽可能地逐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使这些老小区的居家老人也能享受到及时、便捷、价廉、质优的规范化服务。

4、街道要组织协调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相邻的老小区开展覆射服务

要加强对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要求在做好本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尽力将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就近就地覆盖、辐射到邻近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使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老人也能享受到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非营利机构;保障机制

一、居家养老的意义和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服务的必要性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种服务形式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能够满足老年人在家安度晚年的心愿,对于解决“空巢老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指引下逐渐成为我国将长期坚持的养老方式。

二、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分析

(一)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刚刚起步,政府和社会对其的关注也仅处于萌芽阶段,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很多难题,这导致许多民间非营利机构不愿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产业或持观望态度,从而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总结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不具有可持续性

当前,非营利机构的资金来源极为有限,政府仍然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强大投资者,老人付费、社会及个人的投资极少。首先,社会捐助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而且不是所有的民间非营利机构都可以接受社会的捐助。其次,非营利机构通过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受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的数量影响较大,当一地区老年人收入较低或不需要非营利机构提供服务,依靠有偿服务收入的非营利机构将很有可能无法运作。综上所述,非营利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和社会捐助的收入有限且波动性大,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运行中的资金难题。

2.社区资源整合不完善,服务范围较窄

现阶段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在社会资源整合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专业护理人及志愿者才确乏。一方面,在众多的非营利机构中,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多为四五十岁的下岗人员或者农村务工人员,他们文化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另一方面,一些具备专业护理知识、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的人才,由于受到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不愿从事这方面的工作,造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无法为居家养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其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很多社区并没有基本的健身器材、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

(二)对问题的深入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面临的问题存在于资金、社区资源整合、风险管理等各个环节。假如我们不考虑整体利益,仅是对这些漏洞一个接一个地去补,尽管这些措施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地解决症结,但是政策之间的不衔接、整体布局的缺失,会阻碍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产生更多的问题。然而,如果有一套完整的保障机制,各个环节前后衔接,互相兼容,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治理和保障都以其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有取舍地借鉴,这将会提高效率,提高民间非营利机构积极性,加速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步伐。

首先,我们的保障机制进行概念界定。“保障”顾名思义是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意义上的交互动态的有限支撑和支持;“机制”一词最早为物理学和机械工程研究领域中的概念,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后来引申到管理学等多门社会学科中,其内涵演变为一个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因此,在这里我们将保障机制定义为,为保障管理活动顺利进行而提供物质和精神条件的组织安排。

其次,我们针对建立保障机制的必要性进行理论探讨,这里,我们从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性、“顶层设计”有利于解决涉及多方利益的社会问题两个角度阐释。

第一,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性。非营利组织可以去填补由市场与政府遗留下来的空白地带,使整个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有效地满足,多元性的文化得到保留和发展。然而民间非营利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瓶颈,其中资金来源不充足、员工不具备养老服务专业素质、服务对象潜在风险难以转嫁等问题最为突出,制约了非营利机构的发展。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自21世纪引入我国以来出现了不少问题,各地也纷纷采取措施,但是由于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既是我国的新生事物,同时又涉及民间非营利团体、老年群体、政府基层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多方利益,如果缺少从高度出思路、从顶层俯瞰全局,形成一揽子的改革方案,居家养老服务的进展势必会有犹豫和徘徊。

参考文献:

[1]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B].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

[2]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B].中国民政部,2010-6-10.

居家养老服务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概念

第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会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它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目前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不仅解决了某个家庭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的困难。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于1999年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999年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是总人口的10%以上,更为严峻的是老龄人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的速度增长。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资料显示,200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1%,截至204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字将急速上升至4亿。2009年年末,老龄人口达1.67亿,80岁以上的老人占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成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银龄浪潮的汹涌而至,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力量呈现出比较薄弱的局势。此外,伴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人后在异地工作、结婚生子、安家落户,致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垂暮之年变成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还有一类老人,他们牵着子女的衣襟来到异地生活,成为寄居老人。对于寄居老人而言,融入陌生的环境,他们的生活状况、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都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挥重大作用,尤其需要作为其基础的并且和传统文化最具切合性的居家养老发挥重大作用,但目前,这一养老模式一直处于基本停滞状态。

三、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人性化选择

调查显示,急需帮扶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需求范围日益扩大,大部分老年人都不愿意跟随子女异地迁徙养老,也不愿意与子女合居养老。2007年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已达49.7%,比2000年提高了7.7%。2010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于11月7日指出,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而发达国家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70%-80%,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持续增加的现实将是不可避免的。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投入了相当人力物力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这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有学者指出社会机构养老应发挥重要职能。不容乐观的是,在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幸福指数并不高。对于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老龄人口,他们有着物质和情感上的需求,而功能弱化了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来讲,这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社会需求,住房需求以及其他需求。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这些需求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致使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少,生活单调,与同伴相处困难,进而影响到老人的心情和幸福感。由于面积和周围环境的限制,大部份养老机构娱乐设施不完善,能提供的娱乐方式很有限;为数不少的养老机构房屋有限,必须几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老人的个性、认知大多已经固化,适应能力不强,在再一次“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学习、适应以及接受新环境对于老年人而言都具有相当的困难,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适应新环境,很难与周围的人处好关系。此外,对于那些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办法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之间的攀比使经济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很难保持平和心态。

其次,在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的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天伦之乐。针对老人入驻养老机构的问题,《东南快报》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老年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们要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所占比例为70%的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表示,只有家庭不和才会考虑进养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邀请的研究员伊密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她曾经指出“家的感觉是任何一个养老机构都不能给予的,很多老年人因为不能照顾自己同时又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无奈之下才做出去养老机构的决定”,“但是离开家并不代表对家没有了牵挂,他们的心仍旧留在了家里”。虽然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但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始终困扰着很多老人。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范围日益扩大、需求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在种类、形式、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朝着更加具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近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就业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热情来解决这一困扰中国的难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凸显。若能把两者有机对接,将会实现养老与就业双赢的局面。“养老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涉及到老年护理服务和设施行业,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各个领域。仅仅培育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就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这是作为日本养老研究者的鞠川阳子曾经指出的有关国外养老服务蕴含的对于就业的良好机遇,对于中国而言,他指出“中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加上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严重的问题会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权威机构测算的数据,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和护理服务,2010年潜在的市场规模是13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这一数值将超过5000亿。这足以说明老年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规模不容小觑,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四、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2007年伊始,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活动,各地服务规范细则上不尽相同,本文将最具有代表性的规定整理,如表1所示。

第二,现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对象太少,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化程度低。从养老服务业起步至今,居家养老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某社区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老年人不知道居家养老的存在,他们对居家养老的理解与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相去甚远,而知道居家养老的5%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仅包含家政服务及陪聊天。

其次,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单一,资源整合性差,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

再次,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奇缺。中国居家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致使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困难,已经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才流失严重。拿云南省来说,目前所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近80万名,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全省养老护理人员不到5万,其中持有护理人员资格证的不到2万人次,与需求相比,所缺人才达70余万。在云南省省会的昆明市常住人口中,老龄人口约80万,是总人口的14.4%,而养老护理人员仅1万人左右。

五、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第一,政策层面的建议。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政府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战略计划中,应该扮演设计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角色。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投资主体单一化的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人才培养层面的建议。先行试点的经验表明人才的稀缺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瓶颈,若能在未来的居家养老服务业中融入更多的专业化元素,居家养老服务必将所有突破。

首先,当前家居养老服务业服务员大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职业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所欠缺,因而他们认为做这份工作是“生活所迫”,加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具体工作时不懂得如何甚至不愿意与老人沟通,导致与长者关系僵硬,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对服务员产生不满情绪。针对此问题,相关培训机构对服务员的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如让服务员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有一定了解并让他们知晓怎样与老年人沟通。也就是说,培训的内容要源自于服务员在服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其次,培训的形式应简单,生动形象,便于服务员理解和应用。笔者认为可以采用简单角色扮演等培训形式,让服务员很快理解并且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

居家养老服务概念范文第4篇

一、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以家庭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通过专业化服务实体,为居住在家的退休老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文秘站:)主体看,不再是企业的退管机构,而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意义

1、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今后企业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都将与企业分离,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就是企业退休人员的聚居地、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退休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企业退休人员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举措。

2、实行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弥补和更新。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另一方面,也给退休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一双儿女要赡养四位老人,日常照料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而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熟悉的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的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和服务形式,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快乐生活。

3、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目前,我区现有各类老年公寓16个,床位1024张。相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每百人只有2张床位。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4、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让退休老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新时期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完善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娱乐和健身活动,在尽量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的同时,也尽可能地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退休人员既能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克服脱离企业的孤独感和不适应,又能在宁静、舒适的环境下安度晚年。

三、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截止20__年底,我区户籍人口25万,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4.7万,占总人口的19.8%。多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老年工作,目前,全区五个街道都成立了老龄委,47个社区均有老年协会组织。其中,32个社区已经建立了社区托老站。从20__ 年开始,民办公助的康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全区近百名70周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提供政府买单的送时服务,为全区420名独居老人安装了“安康通”,为生活不便的老人安装求助门铃等。在民政部门的牵头下,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护理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随着大批企业退休人员与原企业逐步分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目前,我区在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中70周岁以上的有1.06万人,占退休人员总数的21.4%,有服务需求的达34%。面对这一特殊群体,探索一条既坚持居家养老又保证退休老人生活质量的服务机制已刻不容缓。但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主要有:

1、经费投入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证,但由于财力和机制等问题,方方面面资金投入有限,与老人们的实际需要相比明显不足,尚未形成多元化投资的格局。

2、活动和服务场所匮乏。不少社区都有开办诸如托老所、老年食堂、老年课堂等固定式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意向,但苦于缺乏必要的场地,特别是一些建设年代较早的老社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如早期规划不到位),社区办公用房本来就十分紧张,根本无力挤出足够大的空间拓展定点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3、从事为老服务的人员素质不高。现在从事居家养

老服务的专职人员大多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务工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基本上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其业务技能往往只能应付一些较简单的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难以应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4、专门为老服务的实体较少,服务平台形同虚设。目前我区可以为广大退休老人介绍、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影响力的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只有3、4家,居家老人了解和获取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渠道十分有限,难以通过服务平台从市场中寻找中意的服务提供者。

5、人们养老的思想观念正在逐步转变,但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形成共识。一方面退休老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没有普遍形成,依赖企业、向政府“等靠要”的思想在相当一部分退休老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受传统世俗观念作祟,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低人一等,不大愿意从事为老服务业。

四、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和对策

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在新形势下的新探索,是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域的新拓展。推进此项服务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针对我区实际,现阶段宜实行“政府扶持,统一管理;平台运作,资源共享;社会参与,实体服务”的运行机制。

(一)政府扶持,统一管理。

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带有公益性的活动,政府自然应该作为主导,否则好多事情将难以进行。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循序渐进。因为,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应先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再在面上推广。二是要充分考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因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而社会福利明显超前或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但是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在现阶段政府应以扶持为主,主要做好统一协调、舆论宣传、整合资源、完善政策等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构建统一协调的服务体系。企业退休人员是社会老年人的一部分,将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纳入到全社会的为老服务工作当中去,统一规划,统盘考虑,既能有效地整合利用资源,又便于退休人员尽快地融入社区,愉快地安度晚年。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区老龄委的统一协调下,主动商请民政部门联手街道一起组建统一的为老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以社区为基本范围,设置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要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其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老年人协会、为老服务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的作用,做好向退休老人的宣传教育,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乐于接受服务,推动工作的展开。

3、制定扶持政策,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⑴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对新建小区或有条件的老居住区,按照规划要求,新建为老服务设施;对老的居住区,将原有部分利用效率较低的公建设施,通过资源优化和置换,改造成为老服务设施;同时,整合原大中型企业用于本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和服务的场地,面向社区所有老人提供服务。⑵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如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水电煤气优惠、贷款优待等,使社会服务机构在为老服务中,有一定的经济回报,激发他们参与的积极性。⑶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对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费用由政府承担,限于政府财力,现阶段可考虑每个社区设一至二个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

4、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证。一是对社区建立带有托老所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议市、区和街道三级财政按人头、按比例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其中,市、区财政应拿大头,其余所需资金由街道和社区负责筹集和募集。二是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可按社区规模或社区老人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照目前社区中社会保障和救助站经费拨付方式,每年包干,一次性拨给社区居委会支配使用。三是对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实行补贴。政府根据财力许可,按困难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居家养老补贴。服务方式和补贴发放形式既可以按照现行的做法,实行送时上门服务,补贴费由政府直接发放给提供服务的人员;也可以实行发放服务券形式,包月不定时,服务人员通过上门服务换取服务券再到政府部门兑现。

5、规范服务制度,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准则。政府应对服务标准、服务守则、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的道德规范、职责、使用办法以及服务对象的确定和义务等等,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正完善,使居家养老服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作。同时,抓好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配以必要的奖惩措施,使之切实发挥作用。

6、建立培训机制,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人员保证。能否培训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热情为老人服务的专业服务队伍,是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成败的关键。培训中应有统一的大纲和教材,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培训课目应包括老年生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保健、老年病急救和护理、老年家政服务、老年沟通技巧等,并颁发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专职服务人员一律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实施服务。培训工作可以由劳动部门负责,培训经费政府应给予支持,并将其纳入优先考虑的非正规就业岗位培训课目范畴。

(二)平台运作,资源共享。

这里的服务平台是指在街道和社区设置的民政和劳动保障所、站,其职责是为居家养老服务供求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发挥中介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摸清社区所有老人的需求。对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纳入基本情况数据库”了解其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和需求状况,对于其他老人可采取逐个上门了解的办法,了解基本情况和需要信息,并建立详尽档案,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打下基础。

2、建立健全服务队伍。包括义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服务机构队伍。

3、组织实施,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搭建一个信息沟通渠道并促使供求实现。

4、对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和考核。建立相应的服务追踪和反馈机制。如向服务人员发放服务手册、建立服务台帐、设立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等。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

居家养老服务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甘家口社区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人口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快速老龄化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1]。一方面,跑步进入老龄社会的中国,养老需求呈几何倍数增长[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3],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总数1.79亿,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绝对数接近1.2亿。数以亿计的老年群体将产生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这对原有的养老服务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就业方式,家庭结构,养老观念的深刻变化[4]。当前,微型家庭和空巢家庭的不断增多,养老问题已经不是单个家庭能够承担的私事了,养老服务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将日益凸显,若不能重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在可预见的期限内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风险[5]。因此,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

1 社区居家养老及其理论基础

如何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就我国基本国情而言,如果光靠政府力量去开办养老院等机构进行养老,肯定力不从心,养老的社会化必须走"居家养老"之路。

目前学术界关于居家养老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从总体看来,其基本共识如下:居家养老模式基本以居住于老人自己家中为基本形式,以社区设立的养老服务网络作为联系手段,该定义用的是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6]中关于居家养老的模式总结。

居家养老,主要是指政府与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给予居于家中的老年人群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护理以及精神慰藉等各方面服务于一体的服务模式。这是对之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和更新,更是我国社区服务进一步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顾名思义就是建立"居家养老院",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为那些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服务。它主要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提供社会化服务,破解当今社会难题。

将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面地推进,可以有效破解中国日益严重的养老压力,对于提高越来越多老年人的生命与生活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能够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得到弘扬,是尊重老年人心理需求与情感追求的人性化模式;能够使家庭更加和谐、社区更加和谐、代际关系更加和谐,从而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设;同时,该模式也可以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社会的就业渠道得到扩增,使社会经济得到增长,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发展。

社会福利社会化理论[7]:该理论是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一步中国化的产物,它强调了社会福利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及服务队伍专业化四种趋势,为居家养老于中国的发展之路提供一种具体的思路与举措。

社区照顾理论[8]:它是由社区非正式网络和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在所属地所共同承担的给予有需求的老年人以照顾的服务方式。其中,非正式网络一般是由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街坊四邻等群体共同构成,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则包括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机构。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角度上分析,杨宗传[9]把老年人群的基本需求大致分成四大类:医疗保障、经济保障、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保障。本人在此次研究社区老年人养老基本状况的过程中,正是参考杨宗传这种分类方法。

2 调查过程的说明-以北京市甘家口社区为样本

甘家口社区地处首都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上,是传统意义上的城乡结合部,位于老城区旁,于2007年完成了"村改居"建设,本人根据研究需要,选取了该社区进行实地研究和调查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无结构访谈两种方式进行。至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65441人,其中超过60周岁的老人为15817人,占总人口的24.2%,60~69岁老人8971人,占老年人口数的56.7%,70~79岁人口4823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0.5%,80~89岁老人1657人,占老年人口数的10.5%,90~99岁老人364人,占老年人口数的2.3%,超过100周岁的老人为2人;占老年人口数的0.01%。在这之中,处于空巢独居状态和孤寡状态的老人总数为1431人,其中,超过80周岁的高龄老人为2023人。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老年人口正在呈现出一种基数不断增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命不断延长、空巢家庭持续增多的趋势,这一增长速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评定标准。一般情况下,老年人都不希望在年老之时离开自己所熟悉的家园,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中国更是根深蒂固,因此,在家门口养老必然是中国老人在晚年的愿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服务模式故而应运而生。

本次调查内容不但涉及到老年人的性别、年龄与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还包括其经济状况、收支情况、居住状态以及婚姻情况等家庭与社会支持变量;而子女探望数量与质量、老年人主要的休闲娱乐习惯与方式、其最需要解决的服务类型以及其对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了解程度与对政府在老年人工作支撑上的满意度等行为变量也有必要探究;而老 年人的健康情况变量我们采用生活自理能力等进行表示。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收回有效问卷310份,问卷有效比率为86.1%。样本的性别与年龄分布与北京市老年人的基本分布基本一致,调查数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见图1、图2。

3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调查研究的结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10-12],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3.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 甘家口社区是一个建于90年代的老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社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老年活动室,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含有16张病床,以供老年人午间的休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③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一。

3.2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在看来,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社区专职、志愿者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②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③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3.3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甘家口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展开了针对老年人具体需求的一系列服务措施,然而,由于管理资金的来源收到局限,而社区也无适当的经济来源给予居家养老服务站持续注入所需资金,这使部分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某些后续服务被制约。政府部门每月给予特困、高龄或低保这部分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促进了部分老年人困难的解决,然而,要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全面有效,这些资金却是远不能达到要求的。

3.4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概念还不甚了解,对于这种十分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与需要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了解还有待更进一步地深入。部分部门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开展与加强的重要性、迫切性存在认识不足、观念落后的问题,也没有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之中。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对老人而言,他们住在自己社区里,置身熟悉环境,看到相识邻里,可感受到一种温暖的友情。所以,老人们大多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对社会而言,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将政府、社区和市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是破解老龄化社会问题,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最好选择。因此,设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对于中国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是相当重要的。

4 完善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的建议

4.1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一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4.2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本社区现有2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全部从小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社区仍需加强对专职服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且敬业的养老服务队伍,以满足老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各阶层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事业之中来,并不断对志愿者的意愿、服务特长和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进行完善,以便于对志愿者进行汇总分类,以拓展邻里互助式的志愿者服务形式,从而使志愿者能够尽其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专业与特长,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专业人员与志愿者服务人员互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能够从不同的侧重点上提供给老年人各种类型的服务,并使其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4.3拓宽资金来源路径,增强购买服务的群众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提高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度,激发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个人给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捐资、捐物或者提供无偿。政府应加强投入社区养老所需的资金,便于更多的老人享受到政府购买与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主张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人自费购买层次比较高的服务,以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现,并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4改变居家养老观念,促进养老事业的市场化运作。加强宣传新型居家养老这一模式,使得社区居民,尤其是老人能够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理念。企业亦可以加强对"夕阳红"这个日益健壮的经济产业的关注,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刘晓静,汪连新. 社区养老文化建设:意义、现状及路径探析[J].理论界,2013,(4):75-77.

[2]柳博会.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举措[J].城市开发,2014,(7):76-78.

[3]王翻,武国荣. 我国社区养老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3,(13):38-39.

[4]李学斌. 西方社区养老服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城市观察,2013,(4):62-71.

[5]田逸娇. 英、美、日三国社区养老服务的经验及启示[J].劳动保障世界,2013,(1):51-53.

[6]王莉莉,杨晓奇,董彭滔.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J].老龄科学研究,2014,(3):29-36.

[7]雷玉明,曹博,李静.公共服务型政府视野中城市社区养老合作共治模式-以南京市玄武区为例[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113-118.

[8]王盛,白雨辰.关于发展社区养老模式的研究[J].科学发展,2014(3):101-112.

[9]张晴心.国内社区养老研究综述及其展望 [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2):163-164,174.

[10]李靓.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探索与思考[J].企业技术开发,2011,(2):12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