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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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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范文第1篇

网络布线市场的制假、售假行为长期以来一直比较猖獗。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的泛滥,一方面侵犯了泰科电子、康普布线等网络布线配件行业主导厂商的权益,同时更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有调查数据显示,网络布线配件产品在企业的整个网络投资中仅占到10%,然而却有70%左右的网络问题是由这些布线、配件产品不过关引起的。

3月26日,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秀品牌保护委员会(简称“品保委”,QBPC)举办的“2008~200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评选活动中,由泰科电子提名的“慈溪工商联同泰科电子网络布线配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最高票获得全场大奖。这使记者注意到一种布线市场打假的新模式。

从“割韭菜”到

“区域化系统解决”

以往布线市场上的打假行动通常是一种“割韭菜式”的个案打假,即哪里发现假货,被侵权厂商就“打”向哪里。然而,由于制假窝点生产场所通常比较隐蔽,生产环节也比较分散,生产时间呈现错时化,因此打假收效往往不大,制假企业是斩不断、除不尽的。从2007年5月份起,泰科电子联同宁波慈溪政府开展了一项“区域化系统解决”的网络布线配件行业打假行动。据泰科电子亚太区知识产权保护经理蒋建介绍,浙江宁波地区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集聚,加工能力强但竞争能力弱,其中慈溪近年来屡屡发生网络配件产品侵权行为,侵权产品非但在国内销售,还出口东南亚等国际市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国内、国际范围内的负面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泰科电子向宁波市整规办、慈溪市整规办等各级政府部门呈交了关于开展“慈溪工商联同泰科电子网络布线配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报告,由地方各级政府作为专项行动的协调中枢,整合地区内执法力量,制定系统的解决方案,工商、质监等各个执法部门共同研究专项整治方案。经过一年来的排查、取缔、教育、引导,全程管理,长期监督,彻底改善了地区行业状况。

“专项整治结束后,慈溪地区的网络布线产品企业50%以上开始生产一些自有品牌或无品牌的兼容产品。”宁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宋玉池副局长告诉记者。“2008年,慈溪地区的网络布线配件行业侵权行为比2007年案发数下降了68%。”

推广“慈溪经验”

这种专项整治的新模式摒弃了以往针对单个目标打击的传统打假方式,从行业整治和地区治理的角度出发,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紧密合作,以推动当地政府和执法机关自主检查为目标,以行政打击为辅助手段,在当地社会和行业内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地区的知识产权侵权情况,具有典型而实际的创新意义。“总结慈溪经验,我认为有三点值得借鉴,即: 政府与企业合作,打击与引导结合,眼前与长远利益通盘考虑。”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副主任陈恩来表示。

经过这种系统打假,慈溪市如今从原先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件频发区”,逐渐摘掉了“黑帽子”,成为“慈溪经验”的输出方。这一成功的行动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被誉为当地政府机关与商标权利人紧密合作,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成功典范。

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壮锦;传承;知识产权;保护

壮族人民勤劳智慧勇敢,壮锦是壮族人民骄傲的杰出艺术品,传统壮锦工艺技术是壮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和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中华民族卓越的传统手工技艺的体现。

一、壮锦工艺技术传承

传承保护壮锦工艺要做好“点”和“线”的工作。

(一)首先要站在历史和民族的高度,抢救为主,做好“点”的工作

市场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壮锦独特的生产工艺决定了它不可能按照机器化大工业生产的标准来进行制作,它极高的制作成本也决定了它不可能作为耐用消费品来推向市场。政府应当担负起壮锦传承的抢救责任,市场化并不能包治百病。当下,第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让壮锦产业活下来,重新挑选技术水平高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壮锦厂,进行国有化改造,把壮锦产业以国营办厂的形式重新又管起来办起来。在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开设壮锦织造课程,进行定向培养,在高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或纺织工程专业加设壮锦织造培养方向,进行定向培养。在学位点建设上加大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建设,争取国家理解,尽快培养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进行专精教育定向培养灵活办学科学传承,为壮锦的传承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先扶植好几个“厂(点)”,确保壮锦织造工艺不在我们这一代人这里失传。广西的优质文化品牌不多,壮锦算一个,搞好壮锦产业,对于塑造广西的文化品牌和提升软文化价值恰恰是最省力的一个办法。

(二)其次要注意协调发展,按发展规律办事,搞好“线”的工作

要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办的契机,把精美绝伦的壮锦推向世界,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运用移动车载媒体、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来宣传广西壮锦,让更多的人了解壮锦的美。同时,我们要更了解外部世界,了解外部世界的发展需求,以需求作为拉动产业增长的主线,以市场作为产业升级的首要导向。对传统壮锦工艺,例如织机,依托纺织科学技术的进步,进行适当的现代工艺再改造,既注重保留原汁原味的壮锦工艺技术,又要注重效率的提高,织造更多与时俱进的优秀作品。相关部门要切实扶植壮锦产业的发展,在税收、场地、技术上给予企业切实的扶助,为壮锦产业的发展扫除障碍大开绿灯。可以将旅游产业与壮锦结合起来,大做文章,培育壮锦文化,让八方来客更了解壮锦,广开销路。做好壮锦产业的一条线,学研产销互动,重造壮锦产业的“造血”机能。

二、壮锦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知识产权概念根据1967年在斯德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之规定,即公约对“知识产权”所下的定义,其中的第1条: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第3条:在人类一切领域内的发明,主要指就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及费专利发明享有的权利。第5条:与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第6条: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第7条:禁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 科学 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公约中以上选取的条款均为壮锦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就是根据该公约成立的。1980年,我国加入了该公约。在经济全球化浪潮背景下下,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重要。传统壮锦工艺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公约组织为传统壮锦工艺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规基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的指导建议,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申请商标权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商标做出的表述是:商标是用以区分不同生产厂家或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的显著性标志。商标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工业产权。相关企业团体职能部门可以产地为划分方式,为来自不同产地的壮锦,注册相关商标,也可以以著名壮锦艺人的名字来注册商标,亦可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名义注册集体商标,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如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协会申请注册的“盛泽织造”“稠都染整”已被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商标法》法律框架下,对相关企业、团体进行法务指导,鼓励企业对壮锦进行商标注册,可以有效保护传统壮锦工艺技术不受仿冒与侵害,同时,对于保护提升壮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申请专利,建立壮锦专利保护机制

依据世界惯例,专利制度是世界保护技术成果的主要方式。专利保护是壮锦保护中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专利做出的表述是:专利是对发明授予的一种专利权利;发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对某一问题提出新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产品或方法。在这里,尤适用于壮锦的图案保护,可以对各式各样的壮锦图案特别是经典的图案申请专利,设立壮锦图案数据库,对入库壮锦图案均纳入专利保护之中,未经授权禁止任何第三方织造使用,图案是壮锦的灵魂,任何的新图案和经典图案的应用对于壮锦意义重大,对壮锦图案进行保护是万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萧延高,范晓波.知识产权[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 郑成思.知识产权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范文第3篇

技术标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物品。而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相对技术标准中标准技术的成熟性、兼容性、通用性和技术标准本身的广泛适用性,知识产权是属于权利人并得到有关法律保护的一种私权。两者之间本质的区别,使得人们难以将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自然地联系起来。但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技术推广手段的日益丰富(主要是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发生了密切联系。因此,围绕标准化过程中知识产权政策的讨论在更广泛的层次上引起了关注,学术界、产业界以及标准机构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无意对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的法理问题进行描述与探讨,只是想从科学技术发展与技术制度的角度来谈一些对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的理解,笔者以为单从法学的角度不能涵盖这个问题所包括的内容,技术、贸易、社会发展均在其中。

知识生产模式使标准所起的作用位置前移

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电磁学的发展引发了第二次产业革命――电力技术革命。在第二次产业革命时期,人类开发和完善了钢铁、化工和电力生产三大技术,建立和发展了汽车、飞机和无线电技术三大产业,产业标准在这一时期发挥了巨大作用,保证了产品生产的规模化,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了巨大飞跃。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关系日益紧密,在传统的“生产一一技术――科学”发展模式仍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出现了“科学――技术――生产”的发展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的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新科技革命,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前所未有的水平。科学技术作用于社会呈现出新的特点:生产发展主要由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竞争的成败主要决定于科技竞争的优势。突出反映到信息产业的技术标准,就同以往传统产业领域的标准制定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特点,标准先于产品商用,标准中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的影响越来越大。传统的生产模式下,技术标准与专利权几乎没有关联,标准技术是通用技术、公知技术、广泛和无偿使用的技术;而专利技术是专有技术、创新技术、有偿使用技术、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的技术。而对于以知识生产、标准化生产为主的模式,当代科学技术商品如果想进入市场,必须要经过创造知识产权这样一个阶段,继而通过专利形成标准,接受市场的检验。知识生产模式使标准所起的作用位置前移。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知识化、标准化的生产模式里,形成一个新的路线图。在传统工业产品领域里大多数产品标准都是经过长期使用之后自然形成的,而对于信息等高技术产品,往往产品还没有进入市场前,标准的争夺已经展开,产品在研发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市场接受的标准。

技术PK制度

科技进步对当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作用,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由于世界上90%以上的科技投入、科技人员和科技活动集中在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出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的趋势;另一方面,占世界人口7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投入较少,大部分国家还处在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过渡的阶段。尽管发展中国家在资源、劳动力和个别技术上有比较优势,但由于整体的科技水平较低,要将这些优势转化为生产力的优势还存在许多困难。正是科技进步对当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作用,才使得标准中知识产权的问题在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显得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借用政治经济学领域里的经典“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作一个不是十分恰当的引证:技术(标准技术)决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反作用于技术。正是国际经济标准化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专利保护)改变了标准技术的原有属性,标准化使专利权人的权益扩大化。知识产权持有者在标准中使用其技术专利或者技术秘密,而不公开这些专利或技术秘密,限制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在标准化过程中,市场结构由完全竞争转变为垄断竞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增强了既得利益,并可能阻碍技术标准化的过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标准技术的创新。此外,除了各方不同的既得利益障碍之外,知识产权保护越强,技术标准化就越难做,最后结果很可能取决于参与各方的谈判能力而很少取决于技术的客观优点和公益性。

毋庸置疑,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对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加以必要的规制。既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发挥其鼓励创新和激励竞争的作用,又切实防范合法垄断权被不正当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应当适应现代科技的社会化特点和发展现状,鼓励知识生产和创新与社会进步成本之间寻求平衡,构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应当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现实差距为基础。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合理的垄断权利的前提是充分考虑公共利益,而当前在国际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流意识仍然是知识产权权利的扩张,趋势是偏向于保护投资者(即所有权人)的利益。这是由于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发达国家主导,他们早已在各自活动的领域里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构建了他们的权利基础,形成了一种垄断的态势。由于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进口了大量的技术,从而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的净财富转移大大增加,发展中国家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的负利益,将不得不靠贸易扩大、技术开发、投资和增长来抵消。从整体上看,既然知识产权的成本和获利不可能在不同国家实现公平分配,那么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就不应当做简单统一的制度设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现实差距是必须要考虑的制度背景。在发达国家,也存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同观点。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2002年的题为《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相结合》的报告中指出,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应当与其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不管我们对技术(标准技术)决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反作用于技术这样的理解是否贴切,但标准和知识产权的结合,已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将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基础。技术标准与商标和版权并无直接关系,技术标准同知识产权结合主要是通过专利技术(可以定义为专利壁垒,Patent Barriers to Trade,PBT),随之表现出来的便是标准化条件下的专利问题在现有WTO协定的管理规则中存在交叉。

标准与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亟待解决

目前,标准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的思想已不适应现代科技的社会化特点和发展现状,公平、合理、非歧视的许可费收取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在2005年的斯坦福论坛上(主题是“标准与法律:为国际贸易提供最佳解决方案”),“事前披露”、“核心设施”原则等解决标准化中知识产权问题的方法得到了讨论。中国政府的“标准化中知识产权问题”的提案即是要求TBT委员会和TRIPS理事会在WTO框架下协调与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化发展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这样一个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问题,而是在WTO有关协定框架下平衡各利益方(包括发达国家之间)关系的问题,是制度与技术的博弈。

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范文第4篇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详解了我国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知识产权是全球高科技产业布局的核心,也决定着我国企业能否有资格站上巨人的肩头。

“我们要认识到知识产权并不总是吃人的老虎,知识产权也可以成为保护我们自己的武器。”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廖小罕在12月1日召开的IP China 2006中国集成电路与软件知识产权峰会上表示,集成电路企业不仅要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更要在国际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制定合适的知识产权战略。

随着经济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已经是我国企业耳熟能详的话题。但观察近年来发生的国外公司对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攻击事件,不难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发生在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中,且诉讼对象大都指向我国在这一领域内的明星企业。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知识产权淡薄现象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两方面,都是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必须要重视的。知识产权的革命尚在路上,我国的集成电路企业,也应该付出努力了。

专利先行是上策

自主创新是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但是自主创新主要指获得产业技术上的控制权,而技术和产业的健康发展仅仅有自主创新是远远不够的。从珠海炬力和美国SigmaTel公司持续数年的诉讼,到DVD专利权之争,我们可以看出,企业要取得产业制高点,持有专利权才是关键所在。

未雨绸缪,专利先行,这是廖小罕提出的集成电路发展的上策。

对于这个问题,Thomson Scientific中国区总经理刘煜显然有着很深的感悟。他的工作就是尽量收集全球的专利,进行深加工后提供给用户。“很多公司希望做出核心的专利。所谓的核心专利就是构成行业标准的某种技术。标准是不收费的,但标准后的专利是收费的。我知道的一个新加坡公司,有一个研究所主要是做基础研究,每年转让的专利费用超过600万元。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他们寻找专利比较少的技术,然后自己投入研究,把这些专利技术申请之后再卖给大的企业。那么,我在想,我们能不能找出专利覆盖的领域,发现一些没有重点投入的领域,想办法在这个领域中进行研究呢?”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经理李东亚也感慨地说:“我在中星公司工作了5年,前几年的工作做得非常艰难。原因就是整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都不高,这样,即使老总的积极性再大,也出不了成效。”

炬力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经理袁永斌总结了企业专利战略发展的几大要点。首先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包括人员的准备和资金的准备,人员指的不仅是企业的领导,还包括技术人员、法律人员、销售和市场人员等。第二步就是要做市场分析,确立一个目标。如果企业事先不做一个专利分析,清楚在这个领域中哪些产品已经被其他公司专利所覆盖,那么等到产品生产出来,纠纷发生时,就已经晚了。第三步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来拟定具体的方案,在拟定方案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反复的评价、评估、修改过程。在最后组织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市场变化的因素随时进行调整。

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郭禾教授补充说,企业在立项开发阶段从知识产权角度就应该有一个监控,每取得一个成果都应该有一定的人员进行评估,在申请专利和采取保护措施的时间方面都有相应的制度。而这些正是我国企业相对薄弱的地方。

当心EDA的敏感雷区

知识产权领域是个需要步步小心的“雷区”,企业稍不注意就会面临爆炸的危险。保护集成电路产业的知识产权,固然要各个行业共同进行,但是了解产业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区域,在敏感地带注意细心排雷,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来说无疑是条捷径。

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谢学军指出:“我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首先是制造行业。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发生在制造领域的纠纷比较明显。而EDA行业将是今后比较敏感的区域。另外,IP核问题也是重点领域之一。”

国家对EDA行业投入了很多资金,但是现在我国相关企业与国外的大企业相比规模还是逊色不少。目前EDA行业内的专利布局对我国企业来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国外的专利权占了大部分,如果我国企业计划自己开发专利,想把原有的专利部分绕过去是很困难的。现在我国企业规模较小,这个问题尚不十分明显,但是随着企业的成长,这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这个行业也将成为企业谈虎色变的重点雷区。目前我国企业花费比较低廉,一旦这些企业发展壮大就要面临收费问题。这一行业内的企业要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避免知识产权诉讼,就必须从现在开始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建设。

IP核的问题讨论也越来越热,成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关注的主流方向,国内能够全部由自己设计IP的公司还比较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方面的问题就会逐渐浮出水面。

行业联盟是坚强后盾

当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作为一个后来者,它要面临众多的挑战。现在集成电路设计复杂度越来越高,使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另外,新的知识产权形式的出现,以及集成电路设计的主体变得更多、更小,都加大了保护的难度。由于成本压力、时间压力以及技术领域的马太效应,企业如果采用不太成熟的技术,芯片流片一旦失败,高额的设计费用将给企业财务带来严重压力,而且时间上也拖不起。因此,大部分企业更希望采用已有的成熟技术。但这就使得原有的技术领先者发展得更快,形成了强者恒强、大者恒大的局面,无形中更加提高了专利和技术授权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副主任邱善勤表示,作为专职促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机构,CSIP已经开展了积极工作。目前,CSIP和相关单位正在对全球集成电路与软件全行业的专利进行检索和分析,通过研究其他国家的专利情况,把握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为我国自主创新搭建更高的技术平台。

袁永斌根据炬力公司自身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实践提出:“企业制定专利战略,一定要和国内同行进行交流,对于一些没有专利的企业,也要让他们了解制定专利的重要性。我国的企业过去更多地是在互相进行竞争,但是面对现在的知识产权形势,面对国外企业的挑战,我们一定要多多合作,以产品为基础,建立一个细化的行业联盟,来协调企业间进行互助和分享。”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指出,所谓机遇,是指能站在巨人肩膀上来发展自己;所谓挑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巨人的肩膀让不让我们站的问题。在全球高科技产业布局中,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一个核心问题。差距是存在的,知识产权革命路途尚长,但是吸取国外经验教训,发展自身,将是我国集成电路企业努力的方向。

金思维携手亚太泵阀共绘信息化蓝图

近日,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亚太泵阀有限公司与金思维公司正式签约,启用金思维ERP。

江苏亚太泵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特种水泵、阀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及相关设备的远程中央控制系统,是中国环保产业百强骨干企业。亚太水工产品先后在上海宝钢、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出口到澳大利亚、伊朗、泰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范文第5篇

我国信息产业目前正处于由大到强的关键时期,认真研究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有关问题,不仅是响应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行动,更是中国信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推进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融合、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的责任和使命。在此背景下,由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以及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联合主办的IP“China 2007第三届中国集成电路与软件知识产权峰会暨第四届中国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高峰论坛”于2007年11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共有来自政府、行业、国内外知识产权供应商、知名律师、专家和代表近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峰会。

此次盛会着眼于信息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与标准问题,阐释企业专利化生存之道,构建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促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意识,提供知识产权法律、管理实务培训,分享知识产权工作先进理念,全面推动相关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健康发展和繁荣。

提升信息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共识,在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来信息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十一五”期间知识产权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参与引导、服务为方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知识产权运行体系,大力提升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我们重点推动几项工作:一、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研究提出知识产权相关的保障措施,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二、要整合资源推动业内相关机构、行业协会搭建知识产权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工作服务体系,促进信息产业知识产权服务的聚合度的快速提升。三、加强服务,鼓励相关机构建立信息技术专利信息管理及专利动态监测系统,加快专利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加强重点产品与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跟踪与分析。四、大力推动信息产业标准制订与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积极支持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申请国内外专利,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以标准促进产业的发展,使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和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使我们的技术能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很好的使用机会。五、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协调机制,实施信息产业重大产业专项,建立符合WTO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管理体系,与国内外有关的机构建立有效的联系,促进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国内知识产权在国际知识产权中的交付能力。

开放、合作、创新与标准化

诺基亚高级知识产权经理龚天德介绍了关于开放创新的思想。首先,合作在创新过程中是一个非常核心的理念。因为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任何一个企业独自完成一个复杂的系统,得到广泛应用,这一可能性越来越低。只有在合作的前提下,吸取他人的更有效的先进技术,同时自己创造更具有先进性的创新性技术,才能达到整个行业的共赢发展。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开放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在开放、合作、创新的过程中,标准化起一个促进性的作用。学术界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过度的标准化工作不利于创新与技术方案的选择。标准化是以互联互通为目的的标准化活动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技术方案的选择,限制了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因此,过度的标准化恰恰使众多的企业和众多的行业参与者失去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提供新的解决方案、新的创新机会。

龚天德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创新应该尽可能地把它集成于全球标准之中。如果没有机会把一个真正的创新放到全球性的标准里面,它的应用价值就会受到很大限制。这样,我们通过交换、许可知识产权的应用获得回报的机会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如果企业和行业将过多精力集中于受限制的行业标准的话,我们可能会失去对高新技术发展的正确方向的跟踪,不能达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创新。这样就影响到企业竞争能力的发展,影响企业在更广泛的市场上,通过参与更广泛的市场竞争,达到一个共赢的目的。

企业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中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