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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分析;对策研究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626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8-4628-01
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流动规模不断扩大,并且呈现出新的特征。流动人口的变化步调同经济发展相一致,流动人口以年轻的劳动力为主,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收入比较低,生活条件比较差,[1]再加上人们性观念的开放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缺乏,使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问题愈发凸显。关注流动人口这一庞大的群体,关注他们的性与生殖健康对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现状分析
1.1 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观念淡薄 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部分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生殖健康知识缺乏。流动人口脱离了家庭的舒服,潜移默化受周围同事的影响,婚前和同居的现象普遍存在。流动人口的避孕知识欠缺,不懂得各种避孕方法的优点和缺点,对避孕机制掌握也不到位,导致的婚前引起的人工流产也随之增加。未婚流动人口避孕措施使用少,由于性病知识的缺乏导致的生殖健康状况令人堪忧。流动人口生殖健康观念的淡薄导致的使用避孕措施次数少,避孕失败,人工流产,性病感染与传播等都会严重影响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
1.2 生殖健康管理和服务机制不健全 常住人口可以比较容易获得生殖健康的相关知识,但是流动人口因为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属于各个城市的边缘人员,所辖区域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相互扯皮,使得大部门的流动人口成为“失控人群”,流动人口的暂居地成为“真空地带”。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的管理涉及部门多,而各部门又职能交叉、责任重叠等现象,使得许多流动人口对生殖健康知识有求无供。由于流动人口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没有被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对象范围,因而得不到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得不到免费的孕育药具和指导服务。[2]经费不足也是成为制约流动人口生殖健康与服务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1.3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服务知识欠缺,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为题认识不足,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主动接受卫生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的主动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信息掌握不到位,底数不清楚,情况不明了,直接影响到了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缺乏相应的技术水平,不能很好的规范流动人口的登记统,不能很好的了解流动人口的性与生殖健康情况,性病等传染性状况,不能为解决生殖健康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许多流动人口不能得到免费的避孕药具,避孕药具发放单一影响了流动人口的节育需求,不能到社区、工厂、工地等地方实行点对点式的全方位的服务方式,这些都不能满足流动人口的个性化的需求。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生育相关部门打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定义为已婚育龄人群,使流动人口中的未婚青年很难获得他们需要的服务。再加上服务人员队伍专业人员比重少,专业化程度不高,技术范围局限多等也影响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3]
2 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对策研究
2.1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 加强对流动人口尤其是未婚青年的生殖健康相关知识包括性教育、避孕知识、性病等传播疾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他们对自身健康的无意损害。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流动人口的流动特点和方向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开办学习班,举办专家专题讲座,发放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开通热线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模块。宣教人员还要分局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包括生殖健康保健的突出问题,因人而异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
2.2 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是一项全新的课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的内涵,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实现服务机制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计生服务人员要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真正的做到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该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服务。计生人员改变工作重心,由抓计划生育转变到提供服务上来,由完成工作任务转变到提供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上来。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考评机制和奖罚机制,考核方法多元化,一定要包括流动人口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知识水平和技能的评价。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人员比重和他们的知识化水平,在开展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生殖健康相关项目的服务。
2.3 建立健全生殖健康管理和服务机制 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将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管理和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预防为主,全面安排,建立生殖健康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科学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机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相关的生殖健康政策,加强对计生等工作部门的监督。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要及时更新,防止政策的滞后。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机制,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经费的投入。鼓励流动人口积极与所在地的计生服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获得生殖健康服务。
参考文献
[1] 武俊清.中国流动人口的性与生殖健康现况[J].国际生殖健康,2010(6):414-417.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到2010年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61386075人,比2000年的144390748人增加81.03%。如此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群体,深刻影响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也对流入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流动人口群体,公众的普遍印象是这一群体素质低、受教育年限低,一定程度上拉低了流入地城市的社会治安水平和整体人口素质。然而,实际统计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的总体趋势一直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根据以往研究,受教育水平是人力资本的重要衡量指标,在流动人口的职业选择、就业特征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笔者特别针对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与职业选择情况做一问卷调查,希望借此分析流动人口就业状况,并为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和政府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本次对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调查主要在重庆一地展开,通过相关企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共发放问卷调查1500份,回收1322份,其中有效问卷1109份。
一、流动人口的年龄和学历构成情况比较
从表一、表二可以看出,重庆地区的流动人口群体整体非常年轻,20-29岁的青年劳动力占到一半以上,15-19岁和30-39岁年龄段人数总和占近40%。这也反映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的流动规律:青年劳动力多流往城市,而老年劳动力则倾向离开城市返乡生活。在流向城市的青年劳动力中,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人群占比很高。超过了70%,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受教育水平。同时,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截至2011年,在全国流动人口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数已经超过15万,本科生超过300万,越来越多受过本科教育的人加入了流动人口大军。
二、不同受教育水平流动人口就业差异
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劳动力职业选择和获得的重要因素,对流动人口劳动力尤其如此。在此次问卷调查中,笔者特别关注了不同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就业状况。
由表三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职业选择情况与其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流动人口大多从事建筑业、制造加工业等较低层次的劳动;而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流动人口其职业选择范围相对较大,职业自由度较高,也更多的从事相对较高层次的劳动。
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收入状况基本遵循“受教育水平越高收入越高的规律”。其中接受过大学(含大专)以上教育的人群有63.26%的月收入在1500-2500元,有31.36%月收入在2500元以上。这一数字超过了高中以下受教育程度人群。当然这也与不同人群从事的职业有关。但是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大学及以上受教育水平,其月收入的主要区间还是在1500-2500元之间。不同的受教育水平的收入差异并不十分明显。这也说明我国的教育回报率相对不高(根据相关统计.我国的教育回报率大约在2%-3%左右)。比较低的教育回报率也说明我国城乡流动人口依然在从事工资待遇非常低的劳动密集型工作。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人力资本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
三、结论和建议
1.提高教育回报率有助于刺激劳动力自觉接受教育。从重庆地区的流动人口年龄、受教育水平调查结果来看,总体上流动人口是流出地人口中的精华,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流入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非常宝贵和年轻的劳动力。但是,我国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回报率整体不高,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上升空间有限,没有办法通过不断增长的劳动报酬换取在城市中稳定生活的足额费用。因此,一旦流动人口年龄超过40岁,通过体力劳动获取报酬的能力下降,城市生活成本又逐渐提高,流动人口留在城市的意愿就逐渐下降并选择返回农村生活。同时教育回报率与劳动力自觉接受教育的意愿正相关:若教育回报率越高,就越刺激劳动力接受教育;反之教育回报率越低,则越反向刺激劳动力提早结束教育参加工作。目前我国正处于从劳动密集型经济结构向新兴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对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需求大大增加。因此,保证合理的教育回报率对经济的长期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目前的教育回报率水平要远低于欧洲中西部及俄国等国家同时期的教育回报率。这除了受制于人口因素和转型期的经济结构之外,也与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相关。在绝大多数流入地城市,户籍是收入获得的重要分水岭。一方面相对高层次的工作只提供给具有“本地户口”的劳动者;另一方面,与户籍相挂钩的住房、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福利又无法惠及到城市的流动人口。在本次问卷调查中,笔者专门针对大学以上学历人群设计了“认为自己在哪些方面与本地市民享有相同待遇”选项,结果是选择“子女教育”的占10.4%,选择“医疗服务”的占11%选择“文化生活”的占31.9%,选择“住房保障”的占9.9%。这说明,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也很难享受到与当地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这种福利保障上的差别更加拉大了流动人口的实际收入与应得收入间的差距。因此。流入地政府应该以更加开放和长远的态度对待流动人口群体,尽量减少流动人口在福利获得上的差距,在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时多向流动人口倾斜,给予流动人口相对稳定的城市生活预期,保证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长久发展。
2.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流动人口劳动力资本水平。作为义务教育的有效补充,职业技术培训对流动人口的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其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教授工作技能和新的知识使流动人口胜任从农业生产转为非农就业后的相关工作。通常接受过相关行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劳动力比未接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劳动力在寻找工作和工资薪酬方面更具优势。研究表明,职业技术培训对工资的贡献率达到30%,职业技术培训的回报率远大于教育回报率。(马岩等:“我国城乡人口教育回报率研究”,《人口学刊》,2012年第2期)因此,无论是劳动力流出地政府还是劳动力流入地政府都可以通过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来提高人力资本水平。
【关键词】 流动人口孕妇;健康调查;护理应对措施
DOI:10.14163/ki.11-5547/r.2016.02.217
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 流动人口孕妇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生活条件及文化水平均影响着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流动人口孕妇在怀孕及分娩期间的并发症、合并症作为流动人口孕妇死因的独立危险因素;对此, 需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水平, 加强保健服务, 了解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孕期保健知识来源途径、孕期保健知识需求、孕期保健服务需求及孕期保健行为[1]。本研究通过对本院2012年4月~2014年4月接诊的100例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健康问卷调查, 了解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 为采取护理应对措施提供依据。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2年4月~2014年4月接诊的100例流动人口孕妇作为健康问卷调查对象, 年龄23.6~35.8岁, 平均年龄(28.5±4.6)岁;婚姻状态:未婚36例, 已婚52例, 离异10例, 丧偶2例;文化程度:初中及初中以下44例, 高中46例, 大专及大专以上10例;职业状态:工人59例, 普遍职员38例, 干部3例;月薪:6000元4例。
1. 2 研究方法 采取整体随机抽样方法, 对100例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健康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由项目组人员自行设计, 由专人审核后, 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后, 所有流动人口孕妇均签署知情同意书;问卷调查表包括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孕期保健知识来源途径、孕期保健知识需求、孕期保健服务需求及孕期保健行为。
2 结果
2. 1 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 100例流动人口孕妇中, 孕周≤12周23例;孕周13~27周35例;孕周≥28周42例;胎次:第1胎80例;第2胎20例;妊娠合并症8例, 以合并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及贫血为主。
2. 2 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状况 孕期保健知识来源途径依次为亲戚朋友、医护人员、电视及报纸、网络及其他、孕妇培训课室;孕期保健知识需求依次为产前保健、母乳喂养、分娩方式知识、哺乳期保健、生殖道健康及哺乳期避免;孕期保健服务需求依次为新生儿护理指导、产后恢复、科学育儿指导、妇儿用药指导、月子服务、预防接种知识指导、避孕知识指导、计划生育指导;孕期保健行为依次为判断自身状况, 及时就医、遵守医嘱补充营养素、医嘱产前检查、自我体重监测。
3 讨论
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原则为提高孕妇及胎儿的健康水平、预防疾病、改善预后及避免并发症发生[2]。孕妇的妊娠质量、分娩结局、产后机能恢复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均与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对流动人口孕妇进行自评健康状况调查, 作为衡量流动人口孕妇健康状况的标准, 可全面、充分及真实地反映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 为进一步健康调查及采取护理应对措施提供依据[3]。在健康状况调查中, 以孕周、胎次、妊娠合并症及自评健康状况得分作为重点调查项目, 可反映流动人口孕妇的预后[4]。
本研究中, 对100例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孕期保健知识来源途径调查发现, 保健知识来源途径依次为亲戚朋友、医护人员、电视及报纸、网络及其他、孕妇培训课室;提示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知识掌握程度较低、孕期保健来源途径不合理, 需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知识来源途径, 以孕妇培训课室及医护人员作为掌握孕期保健知识的主要来源途径。孕期保健知识需求依次为产前保健、母乳喂养、分娩方式知识、哺乳期保健、生殖道健康及哺乳期避免;提示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知识需求具有多样化, 主要以维护产妇自身及新生儿的健康为主, 提高妊娠分娩的安全性。为进一步改善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 应根据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服务需求及孕期保健行为, 仍需加强孕期保健, 采取新生儿护理指导、产后恢复、科学育儿指导、妇儿用药指导、月子服务、预防接种知识指导、避孕知识指导、计划生育指导;同时, 判断自身状况, 及时就医、遵守医嘱补充营养素、医嘱产前检查、自我体重监测[5]。
综上所述, 流动人口孕妇的孕期保健知识掌握程度较低、孕期保健来源途径不合理, 孕期保健知识需求、服务需求及行为需求大, 仍需加强孕期保健, 改善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状况。
参考文献
[1] 方红, 孙苏君.流动人口孕妇的健康调查及护理应对措施.护理研究, 2006, 20(21):1886-1887.
[2] 曾倩, 林雪霞, 霍魏魏, 等.孕期孕妇健康信息需求调查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2004, 19(2):26-28.
[3] 吴云开, 刘书钥.孕期孕妇健康教育需求调查分析.赣南医学院学报, 2006, 26(1):107-108.
[4] 付建英.门诊孕妇健康教育需求调查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2008, 23(4):468-469.
【关键词】 人口;,,妊娠;,,卫生保健,,,
摘要: 目的:探讨深圳龙岗地区流动人口与常住妊娠妇女合并症、并发症的差异。方法: 已收集流动人口孕产妇病例资料336例,按病例对照研究的要求,以1:2的比例随机抽取同期672例常住人口的同类病例行病例对照研究。结果: 与本地常住人口相比较,本地区流动人口妊娠妇女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经济收入较差,文化素质较低,卫生保健意识淡薄,她们的孕期保健措施不到位,其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如贫血、胎膜早破、妊娠期高血压、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均高于常住人口;而围产儿健康状况较差。结论: 流动人口的孕期保健工作需要加强。
关键词: 人口; 妊娠; 卫生保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不断涌入经济发达的城市,加入城市建设的行列。深圳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因此也成了外地流动人口选择的打工谋生的首选地之一。深圳大部分居民都是流动人口。据不完全统计,龙岗区的常住人口约22万,而暂住和流动人口已达上百万之多,其中女性占了一半以上。本研究的目的是对龙岗地区流动人口妇女的孕产期保健状况进行分析,旨在进一步做好本地区流动人口的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流动人口母婴的生命安全。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03年起至今我院妇产科分娩的孕产妇。按是否有本地户口为标准,将孕产妇划分为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
12 方法
查阅我院的工作报表及病例资料,共获取流动人口孕产妇资料336例,依据病例对照研究的要求,以1:2的比例随机抽取同期672例常住人口的同类病例行病例对照研究。通过查阅病例资料,电话或上门随访等方式,获取本地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妊娠妇女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经济收入水平,文化素质,卫生保健意识,孕期保健措施,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如贫血、胎膜早破、妊娠期高血压、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情况)以及围产儿健康状况等指标,然后对以上指标进行比较研究。
13 统计学分析
使用SPSS 11.0软件, χ2检验分别比较两组病例的组间各项指标率的差异显著性。
2 结果
21 龙岗区妇女的保健状况
资料统计表明,龙岗区流动人口人群中大多数家庭文化素质不高,专业技能不强,多以临时工为职业,工作不稳定,工薪不高。多数家庭的年收入不足3万元,经济能力仅仅能勉强应付日常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家庭大多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负担,如供养夫妇双方的父母亲,为兄弟、姐妹的学业提供经济资助等。
表1 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孕产妇及围产儿情况对比(略)
表1的数据表明,本地区流动人口的妊娠妇女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欠佳,经济收入水平较低,文化素质不高,卫生保健意识不强,孕期保健措施不到位甚至完全缺失;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如贫血、胎膜早破、妊娠期高血压、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情况)等状况与常住人口相比较,存在显著的差异。
22 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围产儿健康状况
表1的数据表明:本地区流动人口的妊娠妇女的围产儿健康状况较差,与常住人口相比较存在显著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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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31 龙岗区妇女的孕期保健状况及成因
在龙岗区,常住人口约22万,而暂住和流动人口已达上百万之多,其中的绝大多数为前来打工谋生的青壮年,而且女性占了一半以上。因此,本地区处于生育期妇女中,流动人口所占的比例显著大于常住人口。
本研究结果表明,在本院分娩的龙岗区常住人口孕产妇的文化素质较高,工作条件、经济状况、居住条件以及生活环境相对较好,保健意识较强,孕期保健措施基本能够落到实处。常住人口孕产妇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如贫血、胎膜早破、妊娠期高血压、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情况)较少,新生儿的健康状况也较佳。与此相对应的是,流动人口多数来自于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地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卫生常识缺乏,妊娠后对孕期保健的服务内容、如何进行保健都不了解,同时自我保健的意识也较差,孕妇对孕期保健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影响了妇女主动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行为。
本研究中约90%的流动人口妇女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缺乏较强的专业技能,难以找到高薪的工作。往往由于无技术特长,进城后仅能在个体企业、餐饮业或其他服务性行业打工,有的妇女随夫进城无工作,家庭生活来源只是依靠丈夫的打工收入。部分孕妇虽然打工,但其工作环境大多欠佳,卫生保健意识不强。少数孕妇虽然有孕期保健意识,但医疗机构提供孕期保健服务的时间与流动人口孕妇上班的时间重叠,孕妇到医院产检往往需要排队等候,而几乎没有一家企业会为临时工孕妇额外安排假期方便其接受孕期保健措施。受限于自身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此类孕妇往往无法请假。部分流动人口孕妇即使请假获批准但由于工薪被克扣的幅度无法接受,因此她们迫于无奈往往选择了继续工作而不是请假上医院接受产检。
目前,住院分娩顺产的费用约2000余元,如果是难产、剖宫产,所需费用就可高达甚至超过普通临时工全年的经济收入水平。可见,经济收入低也是阻碍流动人口孕妇主动接受孕期保健服务的关键因素之一。
分娩时,不少流动人口孕妇为减少经济支出,往往选择下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娩。另一方面,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域,外地无证接生员也乘机开展上门家庭接生服务。而这常常导致产妇及新生儿的各种本来可以避免的合并症、并发症急剧增加。此外,部分流动人口妇女是非法的多次生育,夫妇双方刻意躲避产检及住院分娩。因此,不难理解流动人口孕产妇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状况与常住人口相比较,存在显著的差异。
分娩之后的国家法定的产假期内,绝大多数常住人口产妇能在家休养,不必劳动。与此对应的是,绝大多数流动人口产妇在国家法定的产假期间需要自己承担许多家务工作,甚至返工谋生,其休息很难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受其经济能力的制约,这一人群的产妇及新生儿的营养支持也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流动人口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与常住人口相比较,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据统计[1],深圳市1992~1996年的流动人口的5年年均孕产妇死亡率为84.3/10万,明显高于常住人口(12.2/10万,P
32 关于加强本地区流动人口孕期保健工作的建议
鉴于以上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状况,我们建议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进一步改善本地的孕产妇保健工作,提高其母婴健康水平。
① 加强孕期保健的宣教力度。流动人口一般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居住较分散,而城乡结合部地域较广,保健人员相对不足,使孕产期保健服务在宣传和实施上存在着困难。应进一步发挥乡镇及社区妇女干部和保健医师的作用,同时动员流动人口就业单位的企业管理人员参与孕产期保健宣传工作,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开展集中授课、咨询等活动,或发放通俗易懂的孕产期保健及服务程序等宣传资料,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主动接受保健服务的意识,宣传住院分娩。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妇女的孕情,动员、督促进行孕产期保健。
② 政府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强制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2]。而目前,许多企业并没有制定支持孕妇接受孕产期保健的措施,严重妨碍了临时工孕妇获得孕产期保健服务。
③ 政府设立困难孕产妇优惠政策和援助基金,这样可以解除低收入家庭主动接受保健服务的经济顾虑。
参考文献
1 姜海萍,刘植鸿.深圳市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5年观察. 中国公共卫生,1997,13(9):550
2 沈珏流动人口妇女孕产期保健状况分析与对策中国妇幼保健,2004,19(5):55~56
3 何锐志,陈爱娟,廖捷东莞市1996~2002年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中国基层医药,2004,11(1):103~104
关键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地区比较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4-0012-09
一、问题的提出
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或迁移意愿在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可作为相关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那么,它会受到哪些方面因素的影响呢?近些年来,学者们大多运用某一地区的抽样调查数据对此加以分析和研究。然而,对现有的分析和研究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流动人口居留或迁移意愿的影响因素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别。比如,一项2006年北京市流动人口迁移意愿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对流动人口的迁移意愿没有明显影响;而一项2007年苏州市和上海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研究的结果却显示,受教育程度与居留意愿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选择非永久居留、居留意愿不确定的可能性减小。
我们需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流动人口居留或迁移意愿的影响因素存在地区差异吗?如果存在,那么哪些方面的因素是由于地区差异所造成的?如果不存在,那么目前的分析和研究所显示的地区差别,是不是由于彼此之间可能存在着流动人口样本选取和影响因素测量口径的不尽一致等所导致?出于这些考虑,本文运用一项在全国5个城市使用同一调查问卷和抽样方法开展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进行分地区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旨在能够明晰不同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以及这些因素对不同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又是如何产生影响的。进一步归结出哪些因素对所有地区均产生影响,哪些因素对某些地区产生影响,而哪些因素却仅对个别地区产生影响。
二、分析对象、框架及变量
本文所指的流动人口为在流人地居住一个月以上、16~59周岁的跨县(市、区)人群。居留意愿为是否打算在流入地长期居住。如果打算长期居住,则认为有居留意愿;如果不打算长期居住或没想过该问题,则视作无居留意愿。对于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我们认为,来自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四个层面的因素将会对其产生影响。
在来到流入地的初期,大部分流动人口只身一人在流入地打拼创业。此时期,他们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等个体特征因素会对在停留城市寻找工作机会、挣钱多少、学习技术等产生影响。其间,流动人口会不断地将流人地和流出地进行比较(比如流动过程的成本与收益),以决定是否能够停留。如果经过权衡最终选择停留,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成员将会逐步来到流入城市,从而出现举家聚居流人地的情况。此时期,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家庭收入、居住条件、孩子教育等家庭生存与发展因素将对其居留意愿产生较大影响。也就是说,流动人口需要从家庭的角度权衡利弊,以做出是否继续停留的抉择。在上述居留意愿的权衡及抉择过程中,社区及社会因素将发挥促进或制约作用。比如,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健全的户籍制度等社会因素将对个体和家庭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这必然能够增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而广泛的人际网络关系和融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等社区因素将会增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反之,这些社会和社区因素将会削弱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
基于以上分析与认识,我们提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见图1)。即在分地区剖析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差异的前提下,按照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四个层面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进行不同地区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
对于不同层面影响因素的变量选择,个体层面我们考虑了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户口性质等体现个体特征的变量。以及流动范围、停留时间等反映流动过程的变量。家庭层面我们考虑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同住家庭成员人数、家庭住房条件(包括在流入城市的现居住房性质及近期住房解决计划)等体现家庭生存现状的变量,以及就业行业类别、家庭年度储蓄与投资、流动人口停留是否为了孩子教育等体现家庭发展状况的变量。社区层面我们纳入了流动人口日常交往对象这一反映人际网络的变量,以及是否关注社区集体活动、是否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以及对待本地生活方式的态度等体现社会融入和参与的变量。社会层面包括流动人口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有无需要解决本地户口等体现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的变量。
三、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2010年12月,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根据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经济带发展水平以及大中小城市等因素,选取了北京、郑州、成都、苏州和中山5个城市进行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调查按照三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抽样方法在5城市随机选取调查对象。调查样本分配情况为北京市、郑州市、成都市各2000人,苏州市、中山市各1000人。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就业状况、住房条件、社区关注和参与、公共服务需求等。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976份,其中,北京市2000份,成都市1999份,郑州市1977份,苏州市和中山市各1000份。
本研究使用SPSS16.0版软件进行单因素的交叉表卡方检验和多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在进行交叉表卡方检验分析时,选取显著性为0.05的水平,筛选出那些与居留意愿有一定相关性的因素。进而将这些与居留意愿有一定相关性的因素作为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的自变量,对于通过显著性检验(显著性水平为0.05)的因素或变量,解释分析它们对居留意愿的作用。
四、四个层面的因素对不同地区居留意愿的影响分析
结果显示,43.1%的调查对象回答打算在流入地长期居留,选择“不打算”和“没想过”者的比例分别为23.0%和33.9%。按照本文对居留意愿的界定,43.1%的流动人口有居留意愿,无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占56.9%。
分地区来看,郑州市流动人口有居留意愿的比例最高,达到一半。成都市和北京市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者的比例也较高,分别为46.6%和45.6%。相比较而言,苏州市和中山市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者的比例略低,分别为31.3%和29.1%。(见表1)
在分地区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时,因变量为有居留意愿,且将有居留意愿设为1,无居留意愿设为0。自变量为在描述性分析中各地区有统计学差异的因素或变量。表2给出了分地区Logistic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和预测效果。在各地区的Logistic回归模型中,R2大于0,模型系数检验为有显著差异(P0.05),百分率校正在70%以上。可见分地区的Logistic回归模型拟合度较好,表明各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因变量能够给予较好的解释。
不同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存在一定差别,那么来自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四个层面的因素中哪些将对不同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影响?下面,我们从上述四个层面对不同地区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予以解析。
1.个体层面
交叉表卡方检验结果表明,除性别外,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停留时间和流动范围等个体层面因素与绝大多数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其中,年龄、婚姻状况和停留时间与5城市均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受教育程度与除中山市外的其他4城市,户口性质与除郑州市外的其他4城市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流动范围与成都市、郑州市和中山市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而北京市几乎所有的流动人口均为跨省流动,在此不适合进行流动范围的分析。
从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来看,如表3所示,来自个体层面的因素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较为分散。年龄、教育程度、停留时间和流动范围因素对某些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影响。北京市、成都市、郑州市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到某些个体层面因素的影响,而中山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不受任何个体层面因素的影响。此外,性别、婚姻状况和户口性质因素对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则不产生影响。
年龄对北京市和郑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在5城市中,北京市流动人口平均年龄处于中间水平,而郑州市与苏州市相接近,流动人口平均年龄较小。与15~20岁组相比较,北京市20~30岁组流动人口具有较强的居留意愿,而郑州市40岁及以上组流动人口具有较强的居留意愿。也就是说,北京市流动人口中年纪较轻者的居留意愿更为强烈,而郑州市流动人口中年纪较大者的居留意愿更为强烈。以往的研究结果与北京市的情况较为相似。
受教育程度对北京市和成都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在5城市中,北京市流动人口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最高,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为最低。尽管成都市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构成与郑州市和苏州市的相似,但其受教育程度对其居留意愿的影响与北京市接近,即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者较初中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已有的研究也指出,较高受教育水平形成的人力资本是促进城市农民工选择持久性迁移的重要因素。
停留时间对北京市、成都市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在5城市中,北京市流动人口的平均停留时间最长,达6年之久;苏州市次之,为4.3年;而成都市最短,仅3.5年。与停留时间不满1年者相比,北京、成都和苏州3城市停留时间8年及以上者具有较强的居留意愿;此外,北京市和苏州市停留时间1~3年者、北京市和成都市停留时间5~8年者均具有较强的居留意愿。总的来看,停留时间越长,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越强烈。。
流动范围对成都市和郑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在5城市中,只有成都市和郑州市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以省内跨市县为主,且所占比例基本持平,达85%。与远距离跨省流动者相比较,中短距离的跨县市流动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这是由于省内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更为接近,各种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作用也会更强,更有利于他们在中短距离流入城市进行工作、生活和发展。
2.家庭层面
交叉表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几乎所有的家庭层面的因素均与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具体来看,同住家庭成员人数、就业行业类别、现居住房性质、近期住房解决计划和考虑孩子教育等因素在5城市均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特别是就业行业类别、现居住房性质和近期住房解决计划等因素在5城市存在着显著的统计学差异并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而家庭储蓄和投资与除成都市外的其他4城市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
从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来看,如表4所示,来自家庭层面的因素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趋于集中。就业行业类别、现居住房性质和近期住房解决计划因素对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均产生影响,同住家庭成员人数和考虑孩子教育两方面因素对部分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影响,家庭储蓄与投资因素对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影响。由此可见,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到较多家庭层面因素的影响。
对于流动人口的就业行业类别,北京市以从事其他行业和批发零售业为主,郑州市和成都市以从事批发零售业和社会服务业为主,而苏州市和中山市以从事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为主。与从事制造业者相比,5城市从事批发零售业者具有较强的居留意愿;此外,在北京市、郑州市和苏州市从事其他行业者、在郑州市从事社会服务业者、在苏州市从事住宿餐饮业者的居留意愿也较强。
在住房状况方面,条件的改善对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较强的影响。从现居住房性质来看,与低租金或免费住房者相比较,5城市流动人口已购住房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此外,成都市租住私房者具有较强的居留意愿,而中山市租住私房者却具有较弱的居留意愿。从近期住房解决计划来看,与500元以内租房者相比较,5城市流动人口购买或自建住房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而无打算者则具有较弱的居留意愿。需要注意的是,在成都市近期打算花费500元以上租房者的居留意愿较500元以下租房者更为强烈。住房状况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已购房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这与以往的同类研究结果相一致。
同住家庭成员人数对北京市、苏州市和中山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在5城市中,上述3城市同住家庭成员人数为2人及以上者所占比例均较高。在北京市,随着同住家庭成员人数的增加,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表现得越发强烈,具体而言,与同住家庭成员为1人者相比,同住家庭成员为2人、3人和4人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而在苏州市和中山市,仅同住家庭成员为3人或3人以上者的居留意愿显得更加强烈。近年来,流动人口举家迁移趋势明显,家庭式迁移更为稳定,且迁移流动的成本增大,这使得他们再迁移的可能性较小。
考虑孩子接受教育仅对成都市和郑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上述2城市流动人口中考虑孩子接受教育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我们分析,这与2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绝大多数为省内跨市县流动有一定关联,或许这种中短距离的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也考虑了孩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此外,对于苏州市流动人口,年度家庭储蓄与投资水平较高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这与苏州市流动人口以跨省流动的年轻夫妇居多有关,收入水平也许是他们考虑居留与否的重要前提。
3.社区和社会层面
交叉表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大多数社区和社会层面因素均与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具体而言,这些因素包括对待本地生活方式态度、是否关注社区集体活动、是否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和有无需要解决本地户口。日常交往对象与北京市、郑州市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与成都市、郑州市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存在统计学差异并具有一定相关性。
从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来看,如表5所示,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均受到某些社区和社会层面因素的影响。这提示我们,社区和社会层面的因素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不可或缺。有无需要解决本地户口对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均产生影响,对待本地生活方式的态度、是否关注社区集体活动和是否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对绝大多数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影响,日常交往对象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分别对北京市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意产生影响。
在有无需要解决本地户口方面,5城市流动人口中有需要解决户口者的居留意愿较无需要者更为强烈。尽管有的研究认为,即使没有户籍制度这一障碍,流动人口中的大部分人也没有把在流入地定居作为其最终目标。但更多的研究则指出,户籍制度对流动人口的迁移或居留意愿会产生影响。
在对待本地生活方式的态度上,随着接受程度的增高,除苏州市外的其他4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趋于更加强烈。具体而言,完全接受本地生活方式者较不接受甚至排斥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相关研究也表明,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越高,则迁移意愿,特别是持久性迁移意愿也就越强。是否关注社区集体活动对除北京市外的其他4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关注社区集体活动者较不关注者具有更强的居留意愿。有研究也表明,经常参与社区活动对流动人口户籍迁移有显著影响。是否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对除成都市外的其他4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愿意融入本地人中的流动人口其居留意愿较不愿意者更为强烈。成都市流动人口绝大多数为跨市县流动,其平均年龄最大,但平均停留时间最短,平均同住家庭成员人数也最少,这或许是他们的居留意愿未受是否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影响的原因。
北京市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停留时间最长。其中,停留8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达29%。较长的停留时间将会增加他们认识和结交朋友的范围和数量。结果显示,随着北京市流动人口日常交往对象从以流出地亲缘和地缘关系为主的人际网络向以流入地工作和生活关系为主的人际网络扩展,他们的居留意愿变得更加强烈。而有的研究也显示,农民工来往的朋友数量越多,其越倾向于永久性迁移。
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到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因素的影响。在5城市中,尽管苏州市流动人口参加至少一种社会保险的比例处于中等水平。但其平均参与社会保险的种类数是最多的。特别需要提及的是,苏州市流动人口参加5~6种社会保险的比例在5城市中最高,达26.5%,远高于其他4个城市的不足9%。我们分析,这种较高的社保参与水平使得其他流动人口意识到在城市居留需要考虑社会保障因素。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以上剖析可以看出,5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大都受到就业行业类别、住房状况、有无需要解决本地户口、对待本地生活方式态度、关注社区集体活动、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等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来自家庭、社区和社会三个层面的某些因素,对不同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均产生共同的影响。这提示我们,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在此三个层面上的某些影响因素存在较小的地区差异。
然而,我们同时也看到,几乎所有的个体层面因素均不会对5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共同的影响。这表明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在个体层面的影响因素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此外,家庭层面的某些因素,像同住家庭成员人数、考虑孩子接受教育、家庭储蓄与投资等;以及社区和社会层面的个别因素,如日常和谁来往和参加社会保险等,也仅对某些或某一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影响。这显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在此三个层面上的某些影响因素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
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某些影响因素存在的地区差异是如何造成的?这是由于5城市及其流动人口之间具有某些不尽相同的特点,致使其居留意愿受到的影响亦有所差别。根据5城市的区位功能性质和社会发展水平、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构成和个体家庭特征等方面,可将5城市大致梳理和归结为苏州和中山、成都和郑州、北京3种情况。
苏州市和中山市在本省内均属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中等城市;较其他3城市而言,2城市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者的比例较低且相差不大;2城市流动人口的某些个体和家庭特征较为接近,如受访流动人口以跨省流动为主,平均停留时间为4年以上,就业行业类别以制造业为主等;2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较为相似,即来自个体层面的影响因素较少,但来自家庭、社区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影响因素较多。
成都市和郑州市在本省内同属于省会级大城市;与其他3城市相比较,2城市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者的比例最高:2城市流动人口的某些个体和家庭特征也较为接近,如绝大多数受访流动人口为跨市县流动者,平均停留时间最短,就业行业类别以批发零售业和社会服务业居多;2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也甚是相似,即受到个体层面某些因素的影响,且受到家庭、社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因素的影响较为一致。
北京市是直辖市级的特大城市:较其他4城市而言,北京市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者的比例较高;北京市流动人口的个体和家庭特征为,几乎所有的受访流动人口均为跨省流动,停留时间最长,受教育程度最高,同住家庭成员为2人及以上者所占比例较高,就业行业类别以其他行业和批发零售业为主,特别是其他行业所占比例远高于其他4城市;较其他4城市而言,北京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到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四个层面诸多因素的影响。
综合而言,2010年全国5城市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使用,避免了流动人口样本选取和影响因素测量口径不尽一致的问题。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在个体层面上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而这与不同地区及其流动人口的个性特征密切相关;而在家庭、社区和社会三个层面上,某些影响因素未见地区差异,某些影响因素却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相比较而言,那些未见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更具有实质性的决定作用,比如住房条件的改善、接受本地生活方式、解决本地户口等。
需要提及的是,某些因素作为自变量会对居留意愿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同住家庭成员人数和住房状况这两个因素,家庭成员聚居、住房条件改善能够增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但反过来也须考虑到,居留意愿作为自变量也可能将对这些因素产生一定影响。即较强的居留意愿也可以增大流动人口家庭成员聚居规模和改善住房条件的可能性。本文的数据亦显示,有居留意愿者中,同住家庭成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和已购住房的比例均高于无居留意愿者。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在居留意愿对住房状况的影响方面,仅有的少数研究未将居留意愿作为影响因素进行考虑,而与之相关的文章指出不同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其住房状况存在一定差别。对于家庭式迁移的影响因素,尽管近年来学者们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我们看到,这些研究也尚未将居留意愿作为影响因素纳入其考量范围。
由于我们使用的截面数据中某些因素缺乏时间设问,对于诸如流动人口举家聚居迁移、住房状况改善等因素,在其发生、迁延与演进过程中,其与居留意愿之间的关系是双向彼此影响,还是单向互为因果,本研究无法对此做进一步的深入探究。我们建议,在今后的相关研究中,应该运用能够判别出目标因素孰为先发生、孰为后发生的跟踪数据或截面数据,就此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并详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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