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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延长,死亡率也不断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也在逐年增加。伴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现有的经济、政治、社会以及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将收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尚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为严峻的挑战,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和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已越来越不能满足我国的养老需求,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居家养老”的概念
从国内现有的研究著作来看,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强调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相对的一种养老方式, 指的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自己生活并安度晚年而不是像机构养老那样集中居住,它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方式。
(2)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这两种养老方式互补之后产生的。
(3)认为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更新与补充,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政府的基础上的一种养老方式,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社区养老信息网络为基础,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养老体系”。
(4)强调居家养老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2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2.1家庭养老的困境
在我国,由于核心家庭的逐年增加,新一代青年的生存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年轻夫妇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照顾老年父母等众多因素的相互影响,而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弱化。同时“代际倾斜”、“重幼轻老”的现状日益严重。所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
2.2机构养老的困境
(1)资源和资金不足。根据现在我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可以发现现有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严重不足。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各种矛盾错综复杂。
(2)与中国“孝道”不符。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孝”的社会伦理观念也存在相悖之处。大多数的老年人都难以承担养老院的高昂费用,同时也很难以在精神上得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慰藉。
(3)服务人员素质欠缺。现阶段,我国的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较少,从业人员少,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不高。这不仅不能解决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反而会使我国的养老现状更加严峻。
2.3居家养老的优势
由于我国的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居家养老的优势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居家养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的基础上,又可以根据老年人自己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同时也可以保证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2)服务对象具体、服务针对性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社区为依托,其服务对象相对而言较为单一。社区也可以通过对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而对老人的身体状况、收入和家庭大概情况等建立档案,从而根据档案中记录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兼具物质方面的和包括精神层面的。
3我国居家养老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从现有的实践经验来看,居家养老模式在解决我国的快速老龄化问题中的养老问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居家养老模式的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了诸多的问题:
一是我国相关养老制度及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二是居家养老运行体制和评估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主导是目前居家养老实践的普遍形式,这使得其对政府依赖性较强,覆盖范围较小,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较差;三是居家养老的相关服务队伍数量有限且成员的个人素养亟待提高;四是社会组织力量薄弱。这些问题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4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1)资金方面筹资方面。首先,应该在保证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政府应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金方面,应当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为居家养老提高良好的基础。
(2)服务质量方面。在人员配置方面,首先应当合理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同时,也可以鼓励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人员加入服务队伍,以解决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个人素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等考试。在评估机制方面,评估机制主要针对社区服务者以及参与服务的志愿者。在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评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方式。
(3)政府角色方面。作为居家养老供给主体,政府应当逐步减小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比重,提高社会的自我调节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模式。
(4)社会支持方面。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表彰尽心尽力赡养老人的子女和家庭,抨击不尽孝道的人和事,形成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老年人的教育,帮助老人树立科学的老龄观,维护老人应有的权利。
(5)法律保障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加强赡养老人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应通过法制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真正做到“老有所养”,使得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2-14.
[关键词]乌鲁木齐;居家养老;政府责任
1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乌鲁木齐市处于我国的大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随着我国普遍的老龄化趋势,乌鲁木齐市也难逃老龄化的侵占。表1为2010―2014年乌鲁木齐市老龄化水平,可以看出2010年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人口数量为242.11万人,60岁以上常住户籍老年人口为31.6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3.06%,老龄化系数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社会标准规定的10%,标志着乌鲁木齐市已经迈入了老龄化城市行列,并且老龄化程度还在不断加深,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重担也越来越沉重,乌鲁木齐市缓解当前紧张的养老压力愿望越来越迫切。
2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履行现状
2.1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乌鲁木齐市已建立起区、街道、社区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市,各区(县)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合理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建设、培育、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等。各片区管委会、街道、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依托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或社区居委会,对辖区老年人的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等进行摸底调查,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对享受各种、各类服务的对象进行分类登记造册,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项目,确保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落到实处,让老年人满意。
2.2制定养老规划
为了应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全国老龄办在2008年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2008〕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认真贯彻《意见》,先后出台了对居家养老的资助办法。如:乌鲁木齐市在2009年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市、区(县)两级财政设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专项经费等。2014年,乌鲁木齐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提高了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荣获地级或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老人以及低收入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政府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划都为居家养老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3实施扶持政策
居家养老服务的大力推行必须依靠政策支持,政府制定了若干扶持居家养老建设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表2。
2.4给予资金保障
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给予老年人资金补贴,针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荣获地级或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00元,而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月则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50元。其次是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补贴:对运营满6个月以上,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居家养老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人数,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对社会力量兴办、符合标准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根据核定的床位数,由市、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措施,政府也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调整的自然增长机制。这些政府财政投资为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业发展提供了便利,促进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3政府履行居家养老责任存在的问题
3.1部门分工不清
政府虽已建成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居家养老还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体系中的各部门仍然缺乏沟通和配合,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一盘散沙,无法真正发挥其价值。各部门在责任分工上不仅划分模糊,在工作中还相互推诿,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无法真正为老人提供切实的养老服务。
3.2政策落实不到位
为了解决日渐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从中央到自治区以及乌鲁木齐市都出台了一系列养老相关的政策文件,但是通过调研发现,政策文件通过层级政府下达到基层社区时,许多政策措施都无法正常施行,养老服务的开展遇到重重阻力。各种养老政策性文件对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各项要求,也制订了许多优惠政策,但是政策文件里的条款并不像法规制度一样具有强制性,而乌鲁木齐市却没有制定养老相关的法规制度,缺乏制度保障使养老政策的推行举步维艰。
3.3资金投入较少
养老资金投入较少,而且来源渠道单一。居家养老是我国的基础公共事业,涉及国计民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运营,单纯依靠国家补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的大力资助,近年来一些国际知名的慈善组织对乌鲁木齐市的居家养老业有过一些资助,但是随着养老压力的增加,这些资助都是杯水车薪。现阶段阻碍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发展的就是资金投入的渠道单一,我们需要多元的福利投资,才能缓解当前的养老压力。
4完善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责任的措施
4.1各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居家养老建设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缺乏统一的运行管理办法,组织体系较分散,各部门没能形成合力。首先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的各部门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部门主管居家养老的领导负责。注重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分工,如卫生部门应该与民政部门密切合作,不论是养老机构办理卫生许可证,还是推行“医养结合”方面,都需要两部门共同推动。
4.2完善居家养老法规建设,保障政策落实
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性和保障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在法规制度的保障下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以法规的形式保障政策的顺利施行。各级政府间要做到相互合作,上命下达,各个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家养老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并且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注重政策的衔接,履行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宏观调控规划,制定完善的日常工作体系,此外,政府还应该出台一些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从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4.3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投入
由于当前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因此,政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扩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以此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成长。乌鲁木齐市政府可以借鉴内地一些地方的做法,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贷款免息、低息等,提高社会组织资助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力度,以此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的来源,并且制定相应法规制度保障优惠政策的执行。
5结论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对于乌鲁木齐市的稳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部门要充分了解自身责任,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投入,全面促进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宇.我国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责定位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一、研究背景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城镇为4631万人,乡村为993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城镇为3102万人,乡村为666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1.69%,乡村为14.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为7.8%,乡村为10.0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35%,乡村为1.8%。这说明与城镇相比,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更高,高龄化程度更严重。
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前中国农村老龄化压力下养老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尤其是在一些偏远落后的乡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品质问题更加不容乐观。乡镇部门对于养老方式的选择,在为本地区老年人生活考虑的同时,也是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方向的综合考量。良好的养老惠及政策,既可以有效的保证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趋于平稳,又能够为当地的社会事业建设奠定安稳的后方。在此种情况下,我们习惯性的把目光投向老龄化压力下的老年人物质生活改善方面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容易被忽视。
文章正是基于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脱节现象严重。虽然现在外界对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度逐渐升高,但政府及各有关组织的实际措施依旧贫乏。因此,我们试图通过对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深入了解,总结得到老年人晚年精神生活需求聚焦所在,对其进行探究并提出对策方案,期望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参考资料。
二、关键概念说明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一般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的,服务对象只限于较小的范围:“三无”老人等,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对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精神文化生活
认为:“真正的人=思维着的精神”,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人的根本需求。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指提出,一个健康的、幸福的和成功的老龄化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积极的老年文化的发展和支持。精神空虚为部分老年人的真实写照,尤其在农村地区,处于老年人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文盲率偏高,进入老龄后,基本无事可做。尤其以农村空巢现象突出,精神生活更为匮乏,宗教迷信因之盛行开来。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亟需正确的引导,并帮助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性。老年人自身也应清醒认识到自身能力和不足,扬长避短,热情拥抱社会,化老龄压力为社会再发展的新动力。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访谈的20位老人年龄均在65岁以上,他们基本上在健康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高位病症的隐患,而且基本上都是以独居为主,十分缺乏子女的关怀和照顾。但即便这样,他们不愿意住进养老院中享受专业的照护。我们可以看到被访老人基本处于独立生活状态,在经济上也较为宽松,可以过上一个舒适的晚年,而且即便是有较多子女的家庭老人也已自己生活为主。而且老人本身健康状况都存在令人担忧的方面,需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人数较多。
(二)老年人自我生活评价
老人普遍表示虽然缺少了子女的陪伴,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他们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是可以达到衣食无忧的。所以,除了对于子女因工作忙碌而无法抽空回家看望老人略有微词外,老人对自己现今能过上的安稳生活,总体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
相比于另外长时间单独生活的老人所表现出的自我封闭和不愿交流,与子女同住的老人的健康状况也更为良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良好乐观的生活态度对于老人的晚年生活品质,尤其是精神心理状况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些独居老人基本上都属于单身、失独或子女长时间未回过家甚至在较远地区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中。再加上子女工作忙碌的原因,老人甚至会长达数月与子女间断联系。这种长期的寂寞环境与不被关心的失落感都造成了这些老人逐渐形成的自我消沉意识,缺乏融入周身环境的积极性。
(三)老年人内心向往和真实愿望
对于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文化生活项目措施以及对自我发展实现的要求方面进行问谈的时候,我们发现其实在镇政府的主引下,各村庄都相继建立起了与城镇相契合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各类配套的健身设施。硬件的发展实际达到了一个高度齐全的水平。各个老年活动中心作为村庄文化娱乐活动承载体,近年来也有计划举办了系列教育宣传娱乐活动。对外文化引进有力度又有效度。教育宣传类活动更是让老人们觉得自己没有被社会淘汰,有能力融入年轻人的生活。这带给了他们极大地鼓励,帮助提高了他们对于社会文化的汲取,保持了一个健康先进的思想观念。
四、存在问题
农村老年人往往局限于封建迷信思想,他们注重为儿女考虑,习惯于为家庭延续状况感到忧心。在他们的思想中,自我需求始终不是最重要的一端。近年来,虽然社会各界对老龄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养老保障举措的施行力度日渐增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更为优质的保障,但是对于精神赡养这一方面,政府政策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社会组织为之付出的努力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改善还存在着巨大的弥补空间。
在生活中能够实现的程度往往止步于物质生活的改善,而精神文化的严重脱轨似乎已经成为了难以改变的现状。人力物力的贫乏,农村居民养老观念的一时难以转变,乡镇政府的实践经验累积不足等因素都使得一系列养老服务建设的滞后。在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力量很难自然的融入到养老体制建设中,甚至很多社会组织无处安放。这些都成为一整个体系共同作用影响着农村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只有综合考量各方面利弊轻重,整合有效力量,共同推进农村老年人精神养老,才能真正活跃老龄社会力量,转变社会发展中的老龄化压力成为社会进步的再生能量。
五、对策与建议
前文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还存在许多方面的缺陷,亟待调整与改善。老年人精神生活中的情感依赖显而易见,而造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方面则是老年人自我意识不够强烈,他们在晚年几乎更加轻怠慢自我的生活质量,一心为子女的想法长期影响他们的生活。这一因素不仅使政府工作开展缓慢,更使得各方面措施施行受阻,力量介入困难。而且,农村老年人尤其重视安居故乡,搬离农村与子女生活在城镇中并不是其诉求所在。因此,文章不想重提已经被论述过多次的政府举措、社会力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本文希望可以将本次调查后所得体悟,并参照日本养老方式,给出参考建议。
在日本,他们鼓励老年人以自我管理的方式加入养老管理行列。积极投身完善法律政策,推动养老方式的渐进式改革,日本政府通过此种方式,逐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
文章借此提出如下建议:在着力推进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改善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同时,各有关组织部门亦可以适度的考虑启用老年人群众的行政组织能力者进入到养老管理体系的管理中。这不仅能够在实际中帮助老年人寻回社会价值和归属感,更好的保持与社会的并行发展状态,另一方面,社会的需要感也可以减轻其对子女的观念,在精神上找到依靠,促进老年生活的积极乐观向上。目前农村中的组织管理群体基本以中青年管理为主,老年人的组织参与少,活动的开展与举办,老年人也经常是盲目的被推着走,不能够从老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致使老人实际参与热度不高,自然其目的达成度也低。
同时志愿活动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组织活动都应该更好的统筹协调老年人生活实际,有针对性的发展服务计划目标。通过衡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情感关系,健康状况,能力水平等要素,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小而精的开展有关活动,更好的照顾到每一位老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不过分量求的实现,逐渐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蔡茜,向华丽.我国农村老龄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1).
[2] 李成龙.从精神文明建设看老年人精神文化诉求现状及解决[J].青春岁月,2012(10).
[3] 李建平,周绍斌.浙江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与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8(21).
关键词: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方面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在倡导社会新风、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同时,将志愿服务与老龄问题很好的结合,将对缓解我国老龄问题起到积极地作用。
一、 居家养老的内涵及现状。
所谓居家养老,就是老年人居住在家中,由家庭和社会提供养老照料等服务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服务则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但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现阶段,居家养老投资主体主要还是政府投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分类补贴、政府安排服务人员上门等,服务对象也主要以贫困、空巢、高龄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内容基本上以生活照顾、保健护理和精神慰籍为主,但也有兼顾法律服务、文化娱乐等项目,但整体来看,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限。
二、 大学生志愿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大部分老人都希望选择居家养老,和他们的子女居住在一起,但居家养老需要的附加服务,目前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购买为主,市场上几乎没有得到开发,这些服务,现有从业者由于水平有限,还无法胜任。当代大学生,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等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优势,所以,作为高校,我们一定要通过教育引导,引导大学生树立志愿服务意识,结合居家养老的服务特点,使之很好的结合,将会缓解居家养老所面临的难题。
1、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丰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内容,壮大社区志愿者的队伍,为社区志愿者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2、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改变了以前分散化、非专业化的服务人员格局,加强人才培训和资源整合,以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推动养老服务水平的进步。
3、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不断地更新观念,包括居家养老被服务对象的思想观念和职业社会工作者的思想观念,使大家明确居家养老不是简单的在生活上的照顾,而是包括其他多个方面的照顾,如心理健康等。
4、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对就业有着不可低估的贡献,更主要的是,让大学生认识到居家养老行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在自愿参与的同时,培养大学生在这一行业中创业的意识。
三、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教育的途径。
我国越来越重视居家养老事宜,面对大学生群体,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大学生关注居家养老的意识,那就需要社会、高校、大学生自身及家庭的共同努力,营造全社会服务居家养老的氛围,大学生也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居家养老意识,自觉实践,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人才的主阵地,在加强大学生居家养老教育方面要建立起教育机制,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1、居家养老的教育理念渗透于校园文化活动中。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历来体现在校园文化活动中,高校完全可以结合自身校园文化活动的特点,进行居家养老思想的教育和传播,可以通过广播、报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专题报告、班级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来强化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意识。
2、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意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依靠学生管理部门、辅导员、学校党团组织等各个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的意识教育,在日常教育宣传的同时,引导大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关注居家养老问题,一是要采取针对性原则,根据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个性特点,结合目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现状,循序渐进地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灌输、活动渗透和实践深化,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要采取时代性原则,要注意与时俱进,既要宣扬我国传统思想的精华,更要突出对当前居家养老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既认识到居家养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也要客观地解释可能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从而明确努力的方向,担负的社会职责,以此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实践中强化居家养老教育。
关于居家养老的教育活动,关键在于引导大学生进行广泛的社会实践,作为高校,应当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思想的教育,并逐渐成为学生自愿自觉的行动,此外,高校每年还应安排假期社会实践,让大学生进行居家养老社会实践,让大学生真正做到自主自愿,身体力行,这样,让学生可以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能够让更多的大学生自觉地参与居家养老的社会实践,从而达到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大学生的居家养老服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就能圆满达成的,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高校,要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适时引导大学生,参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志愿服务,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参考文献:
[1]王颖.服务学习初探[J],社会工作学术版,2006.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对策
一、社区居家养老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及优点。社区居家养老是立足于国内养老服务需求,结合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现代机构养老形成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发展做到了与时俱进。社区居家养老是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在社区建立一系列养老服务体系的,以社区老年人为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分无偿、低偿、有偿服务三个层次的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的包含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主要内容的新型老年服务模式。
社区养老的特点:社区内的老人在经济上以家庭供养和自养为主;社区发展处于起步极端,资金严重缺乏;社区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从物质、精神上的不同服务;社区要逐步做到信息化养老。
(二)社区养老同其他养老的对比。社区养老同家庭养老的对比:从传统观念上讲,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儿防老”更是中国人主要的生育观和家庭观。从法律角度讲,《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家庭养老是养老的前提乃至基调。家庭养老就是在家中养老,由子女承担大部分赡养费用的一种方式。我国目前的家庭结构转变为“421”,子女的尽孝必然会力不从心;因人口流动无限制,就业形势严峻、城市化导致年轻人集中到大城市拼搏,每年回家的次数和天数十分有限,家庭养老就没办法实现。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或其家庭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享受住养、生活护理等多种服务的机构。提供的床位、服务根据交纳费用的高低又分为不同的层次。机构养老可以使老年人得到专业的、科学地、及时的护理,但会增加政府和社会的负担,最重要的是与我国的尊老爱老的传统观念及现状是不相符的。而社区居家养老虽然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高效化的服务网络,可它使老年人在不必离开自己熟悉环境的同时就可获得专业化的及时的服务。
二、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现状
(一)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目前太原市的养老现状是:2010年12月份开展对无证擅自执业的养老院进行清理整顿,此后保证每年都要在10月10日至11月底期间对辖区进行一次清理,动态掌握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确保养老机构的合法、合理、有效。2011年又对有资格的养老机构实行新增床位补贴每张床位500元,但每个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不得低于30张。
2010年10月11日太原市开始实施社区虚拟养老服务。即“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服务,虚拟养老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专业化服务,提高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将老人分类给与不同的政策安排。同时在2010年12月开始针对社区内7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开展志愿亲情服务。
(二)太原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首先,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缺乏系统性,政府、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有效、快捷的处理是一个大问题。其次,大量缺乏专业化的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第三,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没有同意管理,资金来源也各不相同。太原市社区活动资金大部分依靠街道没有拨付的2000元和自助筹资只占一少部分。资金的缺乏、管理使得社区养老很难具体的落实。第五,社区地位低权力小但职责多,社区没有全面理解到社区居家养老的重要性,缺乏有效的宣传和管理、实施经验,且同时需要处理太多的行政事务。第六,缺乏有效的监督。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在2010年开始实施,总结经验后没有的到很好的推广和落实。
三、建立符合太原实情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通过分析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为:首先,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做好主导和监督。太原市政府应大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使广大群众对新型事物有一个直观、全面的了解;政策扶持要做到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本市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将其列为一个重大项目;在摸清老龄人数量、居住区域、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后建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本身的福利性质就决定政府应给与财政支持,要作出与五年规划相匹配的财政预算;政府购买使用券、拨付资金建设社区养老设施、对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商家的服务、社区的落实程度等都应该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
第二,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运作。政府应该放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面,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成专业化、社会化。只有在政府主导、监管下,由市场进行运作才能保证高效率、人性化服务。
第三,做好城市社区服务的运作与管理。一是,提高社区服务人员关于养老方面的素质,并进行专业化培训。二是,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把老年人的需求同信息服务平台紧紧联系起来,并且建立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信息的电子档案。
第四,完善专业人才与志愿服务工作队伍的建设。政府主导开班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护理。心理学等相关服务的培训基地;政府引进社区养老相关方面的人才;与医院、理发店、餐厅灯服务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充满爱心大学生,完善社区养老的服务。
最后,多渠道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在太原市形成表扬养老、抨击不孝的社会风气;增强老年人对社区养老的认同感;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补助,保障老年人在养老上的经济独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