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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迪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10015)
【摘 要】近几年来,国家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越来越重视,大量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恶性的质量、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如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跨塌事故、2008年12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上海城19栋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2009年5月17日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跨塌事故。下面就从这些事故当中进行原因分析
【关键词】施工安全;分析;建议
一、事故原因
事故一、上海市“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事故: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事故二: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跨塌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下面我们根据这些事故原因分析,并结合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来剖析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现状并提出建议。
二、“人”是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
人是项目管理中最关键的因素,部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配备不齐,对项目的管控力度不够,具体到项目上面,也存在以下问题:
1、无证上岗;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3、人证不符;4、关键岗位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5、劳务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6、行政主管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建议:
1、加强培训,使从业人员的数量、水平满足建筑施工的需要。培训工作要落到实处,使参加培训的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得到提高,而不能是“办个班、收点钱、发个证”了事。
2、改善现有的人员管理机机制。一是强化劳务公司的管理;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化,只要他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就可以到任一企业的项目上岗,不受注册单位的限制。三是改进监管方式,在施工现场建立监视系统,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调阅视频资料,监督人员是否到位。
二、“机”是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
确保机械设备资源的过程使用能力,以良好的设备经济效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题和中心任务,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对象。因此,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挖掘机械设备的潜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逐步弱化:
企业内不重视设备管理工作这种现象尤其在非公有制的中、小型企业中更为普遍地存在。
(2)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变化,给做好设备管理增加了难度:
我国的建筑工人由原来企业自有的1—8级技术工人,变成了绝大部分是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的、游兵散将似的临时工、农民工。这部分人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机械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基本常识知之甚少。再加上他们的工作内容大部分属承包性质等客观条件,决定了本该由这部分人来完成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会被完整地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也只能停留在表面上。2008年12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上海城19栋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是因为12月26日升降机升节,在标准节间的连接螺丝没有安装齐全,也没有安装附着,升节工作没有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安装人员就下班了,也没进行交底,27日早晨上班时,没有进行检查,就开始使用,导致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3)企业自有设备陈旧、老化: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不甚规范,管理制度还未完全到位,一部分企业的领导为了追求利润和政绩,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必须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舍不得投入,致使设备异常陈旧、老化现象较普遍的存在,设备中存在着隐患,埋藏着诱发事故的祸根。
(4)租赁的设备使用期间,租赁双方在设备管理上脱节:
目前租赁市场中,各承租企业比较注意对大型设备的管理,租赁合同也将双方的责任义务划分得比较清楚,但对一些小型设备、专用设备,就不那么重视了,设备的管理在此出现了无人管的真空地带。
2、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建议
机械安全是从人的需要出发,在使用机械的全过程(使用、维修、保养)的各种状态下,达到使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存在状态和保障条件。针对以上几个难点问题,结合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
特种设备就是与人身、财产安全,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承压和载人设备的总成,在生产过程中,比一般性生产设备具有更大的潜在危险性。由于特种设备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发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公共设施等重大的财产损失,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和巡回检测检验,以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人员培训包括作业技能的培训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一要抓好施工项目机械操作人员的准入关,将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位;二是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给现场的每一位作业人员;三是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树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理念。
三、“料”是质量安全管理的保证
施工材料分为周转材料和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的质量关系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建筑材料的质量则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目前的施工材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重视不够,材料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素质和水平不高,不能适应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特别有些企业对项目采用经济承包的模式,材料部门是项目的核尽部门,项目的经济责任人安排自己的亲戚进行材料的采购和管理,而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应有的业务素质。
2、架管、扣件等周转材料质量低劣。目前施工项目对于架管、扣件大多采用租赁的方式,架管和扣件的租金分别按长度和个数进行计算,租赁企业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所购置的架管壁厚、扣件重量都远低于规范要求,给脚手架、支模架的施工安全带来了严惩的隐患。
3、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去采购材料时,卖家往往会问是购买国标、达标还是非标的,各种标准的产品价格相差很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往往会选择达标或非标的,影响施工的安全甚至建筑物的村构安全。
4、商品混凝土质量较差。目前在城市里普遍采用了商品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因市场竞争激烈,商品砼厂家为了追逐经济效益,大量添加粉煤灰等掺合料,导致砼开裂、不凝结、强度不合格等问题时有发生。
加强材料管理的建议
1、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作为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材料不仅要调查研究,尽量寻找质和价的最佳结合点,还要根据实际编制好需求计划。在施工中做好旬、月计划,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合理运转和现场场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所需材料的进退场,特别要注意材料的保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把好材料的进场检验关。建筑材料验收入库时必须向供应商索要“防伪备案证明”。材料检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检验工作。重点工程、重要工程的主要建材应委托各级质监部门认可或授权的检测单位进行材质检验。
3、做好材料的储存保管工作。
建筑材料应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专门材料库房,否则会降低使用寿命。如钢材、水泥等材料,应避免潮湿、雨淋。钢材(及制作成品)堆放在潮湿的地方会很快被氧化锈蚀,影响使用寿命;水泥回潮或被雨水冲淋后不能使用。
4、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管理盲区。
四、“法”是质量安全管理的保障
严格认真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施工方法,能有效预防管理失误和操作失误,是做好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法”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规范、标准繁多且存在“打架”的现象。按2007年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特级企业在近10年必须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因引施工企业编制标准的热情空前高涨,导致近几年来标准的数量大幅上升,但有些标准间存在内容交叉且不一致的地方,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0、J84-2010)中关于支模架的条文与《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要求不一致;《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中关于塔吊基础的条文与《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的要求不一致;《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6)……规范、标准的内容交叉、重复,从规范的编制角度来说是一种浪费,各规范的内容不一致,也不便于规范的执行。
2、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资料多而且重复,流于形式。比如讲,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的资料有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模板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要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也需要报专项安全方案。这里面有很多内容都是重复的,都是应该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
3、项目部对施工方案的重视程度不够。受传统的管理模式的影响,项目部往往对现场及经济方面的管理比较注重,而轻视技术管理,把施工方案等仅仅当成了一份资料,而不是作为指导现场施工的技术文件,因此在方案的编制方面技术人员并没有进行通盘考虑,更有甚者,施工方案由资料员东拼西凑,完全没有针对性和适用性,起不到指导施工的作用。施工方案的不完善、不合理,也是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如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跨塌事故、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跨塌事故,主要还是施工方案不合理所引起的。
五、“环”是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狭义的“ 环 ” 指的是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生产条件,是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我这里要把“环”的概念引申扩展一下,主要讲一下建筑行业的大环境。
挂靠和借用资质。虽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挂靠和借用资质等行为,但这种现象一直存在,而且比较普遍,甚至有些开发商借用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资质,集开发、监理、施工于一体。施工企业很无奈,同意挂靠吧,风险难以控制;不搞挂靠吧,接不到项目,企业没办法发展,甚至生存都困难。行政主管部门也很无奈,对于是否属于挂靠行为的判定缺乏依据,只能看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否到位,如果都到位了,且是公司员工的话,就不算是挂靠了。但是,因为项目的经济权在于挂靠老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算关键岗位的人员都到位了,也难以有所作为。
小结:要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观,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要严把资质准入关,对于达不到资质要求的开发、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严禁其进入,对于已获得资质的企业,要加强检查监督,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清退出场。其次要改变现有的招投标办法,项目招标时,确定一个公司合理的造价,只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在所有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人,真正做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对于违章、违规者,从重处罚,且要做到一视同仁。
【关键词】粮食安全 城市化 土地流转 流动人口
一、引言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而耕地作为农业生产的最重要生产要素,关系到农业的发展潜力和我国的粮食安全。河南省作为我国粮食产量大省,其粮食产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全国的粮食总量。但由于近些年经济的快速增长,出现农用耕地被占用的严重问题,耕地的减少必然会影响粮食的产量。因此,河南省的粮食安全问题是目前需要关注的问题,如何保证河南省的粮食产量安全问题,是当前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现状分析
(一)河南省城市化率、粮食自给率和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对比分析
据统计,2013年河南省的二、三产业占GDP比重为87.26%,在全国范围内处第21位,相对应的城镇化率42.4%处于全国27位,表明河南省的工业化水平与城镇化率水平存在不同步现象。全国各地区中一半省市粮食能自给自足,在这些粮食大省中具有粮食输出能力的省份有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和安徽五省。河南省排在第四位,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之后;在此五省中,河南省城镇化率最低为42.4%,与城镇化率最高地区内蒙古相差15.4个百分点。
(二)土地流转中耕地“非粮化”现象
据统计,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21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3%,涉及农户487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4.4%。2011~2013年流转的农村土地中,用于粮食生产的分别为1243.4万亩、1684.3万亩、2093.3万亩,分别占当年流转总面积的64.8%、64.4%和65%,存在一定程度的“非粮化”现象。
(三)大量农业劳动人口外流
据统计,河南省每年流动人口在1200万左右,大部分是跨省流向东部沿海地区;而河南省近一亿人口中,15岁到44岁人口大约4174.93万,流动人口占其比重为29%。
三、河南省粮食安全问题
(一)被动城市化,占用耕地
纵观历史,一个城市的发展是由于工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口不断在此集聚,以一种主动的形式增加城市化率水平。目前,河南省工业化与城市化存在不同步现象,促使河南省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目的通过城市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农用耕地,非法强制征用耕地、占用耕地现象屡见不鲜。这种不规范的城市化进程必然会导致河南省在全国粮食大省的地位,也会严重影响河南省的粮食安全问题,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
(二)土地流转中的“非粮化”
由于种粮经济效益低,因此土地流入方基于经济利益诱惑,驱使他们在流转到手的耕地上从事“非粮”活动,有的甚至改变耕地的用途,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完全背离了国家鼓励土地流转政策的宗旨。从调查结果看,农户流转土地的“非粮”比例已经高达40%,而土地经营大户的“非粮”比例更是从2010年的43.7%快速上升至目前的60%,更有个别地方耕地流转给大户后几乎没有一个是用来种粮的,这种情况在一些地区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如果任由这种现象继续发展下去,那么未来河南粮食产量必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到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引导。
(三)粮食价格低廉,大量跨省流出人口
粮食价格低廉,种植农业需要的化肥、农药、灌溉和种子等成本逐年增加,使农民种植农业入不敷出,迫使农民放弃农业耕地,外出打工。在废弃的农用耕地中,部分被承包给他人,还有一部分被闲置。由于劳动力的外流,这部分闲置耕地也无人耕种,这对河南省粮食安全问题事必有所影响。
四、政策建议
(一)合理处理城市化用地与耕地的关系
城市化进程与粮食安全并不冲突,通过土地整理,对被占用的耕地加以补充,使得耕地数量不低于保护指标。耕地数量得到保证,实现了粮食安全的必要条件。通过土地整理,改变原来土地小块经营的方式,规模经营土地,使粮食生产获得关于耕地面积的规模效应。获得规模效应的粮食生产在一定耕地面积范围内,单位耕地在同等条件下产出更多,那么必然有一部分耕地会转移到非农建设上,使得土地自由使用空间更大。这种农耕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恰恰是推动城市化的因素,也是城市化节约土地的一个表现。
(二)正确土地流转,减少“非粮”化现象
为防止土地流转“非粮”、“非农”化倾向无序蔓延,建议各地按照“划定永久粮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粮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粮田,严格保护,不得占用。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还必须做好监督核查工作,对耕地流入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如有违规,政府必须进行干预或对其进行制裁,从而严格控制耕地的流向,切实确保粮地粮用。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保证农民收入
一是政府要加大对现代农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专门政策扶持,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灾害风险补偿基金,完善市场准入、税费减免、人才引进等政策。二是增加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支持和补贴力度。三是加大现代农业经营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突出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技术内容,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人才到农村创业。四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和解决土地细碎化的资金补助政策;建立城市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资质准入、风险防控等制度,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华.论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J].资源产业,2000(1).
[2]封志明.中国未来人口发展的粮食安全与耕地保障[J].人口研究,2007(2).
关键词: 耕地压力指数;时空分布;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133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部分耕地资源不可避免地面临即将转化为工业用地和城市用地的现状。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而且也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全面分析安徽省的耕地压力指数时空分布特征,这一研究对于促进安徽省耕地资源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1-2]。
1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安徽省地处长江、淮河的中下游地区,气候温暖湿润。截止到2010年末的统计数据显示,安徽省户籍人口为6827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5950.5万人,省内GDP生产总值约12359亿元,农业生产总值占安徽省总产值的12.5%,约1544.4亿元,城市化水平高达43.2%。
文中涉及安徽省耕地面积、及人口数据主要来源于安徽省2000~2010年统计年鉴。
2 内容与方法
2.1 耕地压力指数
耕地压力指数是最小人均耕地面积与实际人均耕地面积之比[3-4],计算公式:
(1)
当K1时,耕地已经面临着明显的压力信号,耕地资源极度紧张。
2.2 耕地压力指数时间变化
安徽省2000~2010年间耕地面积总体趋势是持续减少状态。根据统计年鉴数据资料知,10a间全省耕地面积减少高达4.83万hm2,平均每年减少接近4391 hm2,人均耕地面积将呈现不断降低的变化态势。计算安徽省最小人均耕地面积Smin和耕地压力指数K,并对Smin值和K值的变化加以分析。最小人均耕地面积和耕地压力指数的变化状况如表1所示。
2.3 耕地压力指数空间分布
由图1可以看出,地级市K值呈现很明显的时空分布差异,耕地压力指数较大值出现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我省皖南丘陵区,大别山区以及安徽省中部地区。2000年 K值高出1地级市有9个占全省总体的53%,主要集中位于安徽省的皖南、皖东地区。2005年K值大于1的地级市减少到6个,主要在皖南。2010年K值大于1的地级市减少到4个,依然分布于皖南。10a间安徽省的耕地压力指数总体是呈现下降的趋势,其中淮北、淮南、六安和安庆耕地压力下降最明显。
3 结论与建议
为了促使安徽省当前耕地压力面临的现状得到有效缓解,缓解耕地与人口压力,现提出建议:严格控制全省人口增长,同时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实施耕地保护制度,抑制耕地过度非农化发展的速度,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同时广泛开展农田资源整理、土地有效复垦、增加耕地资源的数量,减轻全省耕地资源流失的现状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农业生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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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红波,张安录.中国耕地压力指数时空规律分析[J].资源科学,2007,29(3):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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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资源;整合治理;措施;作用;新农村建设;耕地资源;科学规划
一、土地资源整合治理的作用
1、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的新阶段。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是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农地整理主要是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治与新农村的建设密切相关。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改造旧村,归并农村居民点,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2、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第一资源,解决我国粮食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基本自给。随着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需求将继续增加,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压力将日益加重。要切实做到有效控制耕地减少过多的状况,确保粮食安全,必须稳定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这事土地开发整治工作首要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农田的土地整治将是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的主要手段。
二、土地资源整合治理现状分析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以2013年我国土地资源整合治理现状进行分析,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646.56万公顷,其中耕地13515.85万公顷(20.27亿亩),林地25339.69万公顷,牧草地21956.53万公顷;建设用地3690.70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19.92万公顷。
2013年中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报告。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83万公顷。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土地整治资金442.64亿元,共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05万个,总规模240.1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83万公顷。共批准建设用地53.43万公顷,其中,农用地转建设用地37.24万公顷,占用耕地21.96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13.1%、13.2%、15.3%。批准单独选址和城镇村建设用地同比分别下降20.5%和8.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73.05万公顷,同比增2.7%,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面积分别为21.00万公顷、6.51万公顷、13.81万公顷和31.73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1.4%、增长27.9%、增长20.5%和下降6.3%。
三、土地资源整合治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严肃问责。各司局、各单位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要夯实工作基础,针对本单位基础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与当前维护稳定形势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要严格责任追究,把维护内部稳定安全的责任细化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岗位,落实到人头,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细节的安全,确保整体的安全。
2、科学规划,注重可行。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我们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红安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区域规划。对荒地开发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衡量田、水、路、林,确保合理布局;对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整理,以实现“三个集中”为重点,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村办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村界限权属,科学修订镇村规划;对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通过移土回填、剥离回填等方式,改善耕作层,使“瘦田”变“肥田”,“低产田”变“高产田”;集中整理“荒、废、闲”项目,重点是挖掘土地的整治潜力。
3、创新模式,阳光操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纪委、招投标办、国土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招标专班。为减少项目招标中的情感因素和人为因素,我们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告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摇号产生的具有招投标资质的机构全程,实行明标明投,并且请纪委、监察局、财政局采购办以及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开标后确立的中标单位在网上公告,确保每个项目招投标阳光操作。
4、落实资金,加强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我们严格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建立专帐;坚持按照规定范围开支,绝不突破相应概定总额;坚持法人“一支笔”审批,严把资金管理关;坚持科目资金决算,严格资金审计。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即工程预算到位、施工合同到位、签字核实到位、正规发票到位、验收报账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还请审计部门到现场“查、对、核、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集体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有力地保护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全县没有出现因资金问题停工事件及违纪违规的案件。
5、强化管理,保障质量。对每个建设项目,我们采取“一到、二查、三督”的方式,加强质量监管。“一到”即监理人员、技术人员、协管人员在每一个单元单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必须有专人到现场监督;“二查”即查施工前图、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进场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三督”即管理人员、聘请人员、当地群众交叉监督,对不符合规划的施工坚决停工,对各标段建设工程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对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是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为推进我国土地资源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发挥土地资源学科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必须重视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和管理,这也是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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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国申,加快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实施,促进辽宁土地整治工作健康发展[J],国土资源,2011(1):31―32.
一、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中央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加强了对“三农”的支持,特别是2004年以来,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支出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大大增加,增长幅度屡创新高,更重要的是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特点:一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由于体制和财力状况,1998年以前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规模比较小,自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高速增长。二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主要用于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1998年以后,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力,国家加大了对主要江河堤防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加大了对长江中上游和黄河上游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水利和林业的支出比重大幅度上升。2000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逐步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比重迅速提高。三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变了过去政府与农民之间“取多、予少”的传统利益分配格局。四是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过去对“三农”的支持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五是财政支农支出方式发生重要转变,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比重大幅度提高。长期以来,财政支农方式主要是以间接为主,或者是项目投资、项目补助,或者是对流通领域的间接补贴,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支农支出的方式开始发生转变。六是财政支农指导思想从以农业生产为本向以人(农民)为本转变。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实现了从支持农业生产,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再到支持农民增收的转变,在“多予”、“少取”、“放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包括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清理欠发农民工工资等。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不断加大支持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
二、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以2004年作为重要分水岭,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以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这种新的政策框架体系尽管延续了过去一些政策的内容,但其包涵的理念、主要政策内容和政策作用方式,与以前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使得财政支出潜在压力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供需关系曾经历几次大的波动,经历了粮食大幅度增产、库存过大、财政负担过重,到粮食连续减产、库存持续下降的过程,短时间内出现如此大幅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政策在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的不断变化,没有形成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二是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对“三农”的支持,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杠杆,引导、鼓励社会其他方面进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从目前看,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社会其他方面对农业农村的投资比重下降。事实上,如果仅仅依靠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将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而且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符合。三是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不对称,农村公共品供给投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多,市(地)、县、乡(镇)级财政投入少;对水利投资偏重大江大河治理、城市防洪和调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来源渠道少,投入不足。四是农村税费改革成本越来越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越来越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为弥补县乡财政出现的短收,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巨额转移支付。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中增加最多、增幅最大的项目。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和免征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本越来越大,还可能产生一些新的“改革成本”,如:农林场的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业税;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等成本。
总之,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直接补贴规模的增加,国家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由过去“索取”机制向“给予”机制转换,这种转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基本一致,面临的问题也是随着政策转型而生,需要客观地对待,积极地寻求不断解决的措施和途径。
三、完善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一是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这客观上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财政支持“三农”支出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幅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保持财政投入的较高增长幅度,不仅必要,而且完全有可能。关键是要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建立多元化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是要根据“三农”发展态势和公共财政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有效配置。随着国债规模的缩小和大江大河治理任务的逐步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将会逐步减少,这就有可能调整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方面,重点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的投入可能是今后几年增长较快的一项,但在完成农业税减免后将会保持稳定;林业生态支出继续增加;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一定时期内农产品政策补贴的总量有可能增加,但比重会有所下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事业支出将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将把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农村扶贫和救济等方面的支出也应有较大增长。
三是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促进建立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总的原则是“财政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市场为主发展多种经营”。在品种上,财政主要支持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水旱灾害救济、粮食安全储备等。在区域上,中央财政主要支持粮食商品率高、外调粮食多的13个粮食主产区,其中重点是黑、吉、辽、湘、鄂、皖、赣等7省。在环节上,重点促进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主要做到:坚持粮食直补政策;相应增加主要粮食品种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和储备的科技含量;实行最低收购价要限制品种、政策量化和坚持走粮食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规模化道路。
四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机制。要在压缩国债项目规模和巩固大江大河治理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调整一部分水利投资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灌区、中小型水利设施、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治理等。还要及时总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的经验,改进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工程到期后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防止出现过度依赖财政投入,逐步形成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是要区分东、中、西部地区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向和分类指导、支持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制度,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从中央财政来讲,要把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点放在中西部,增加对“六小工程”的财政投资;对“非典”和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实行城乡统一防疫免费治疗,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给予平等待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着力解决2900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扶持。
六是要着力建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有效引导机制。(1)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
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2)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做大地方经济、财政“蛋糕”并举,在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同时增强地方政府支持“三农”的财力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