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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空地以前是个养猪场,养猪的泔水、饲料、粪便等污染物随着溪水直接排入东阳江。”同行的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潘锡林告诉记者,仅东阳江城区段,两岸共有73家养猪场,2000多头猪的排泄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排入江,附近水域臭气熏天。
今年,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将东阳江和南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列为专项工作评议内容,力促政府下决心、出狠招治理“两江”。现如今,这些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已全部关闭,附近河溪水质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不怕碰硬,不畏艰难,敢于监督
东阳江是东阳最大的河流,和南江一起担负着东阳90%以上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以及30多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是养育83万东阳儿女的母亲河。
“一江碧水、绿树掩映、鱼虾成群、嬉水畅游”是东阳江留给当地百姓的美好记忆。可近年来,由于畜禽养殖、制砂采矿等行业的无序发展,工业、农业、生活面源污染交织叠加,使“两江”流域的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河水又脏又臭,连洗个手都不行。”周围居民怨声载道,要求治水的呼声日益高涨。今年的东阳市人代会上,共收到代表关于要求治理“两江”流域的意见建议80余条。
“两江”流域治理已迫在眉睫,但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积存的难题,要治理,谈何容易。早在2012年5月,东阳市委、市政府曾联合印发了《东阳市“两江”水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可市人大常委会在年底审议时发现,“两江”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治理。
“护水治水,事关民生。人大监督要对百姓负责,就要敢于碰硬,不畏艰难。”2013年初,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毅然决定就“两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督促政府继续将护水治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4月18日,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两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专项评议动员大会。
扎实调研,找准问题,提前介入
事实上,人大对护水治水工作的监督由来已久,但效果一直不明显,究其原因,监督形式单一、监督力度不强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为了彻底改变人大监督大而化之谈问题、不痛不痒提建议等现象,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抓好调研工作,坚持让事实说话。早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就曾与水质检测站的同志一起,对城区附近各断面水质开展了17次监测。今年5月初,为了在专项评议前充分掌握一线数据,城建工委又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到东阳江流域各个排污口开展现场检查和调研,并对各个断面水质再次进行抽检。数据显示,卢三小溪、东溪、西溪是东阳江流域的污染重灾区,其中生活污染是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雨污不分流问题亟需解决。
“我们多次组织人员在不同时段,从东阳江源头走到段面交接处,沿江查看污染情况,看看到底有哪些污染源。有了第一手资料,监督才有底气。”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副主任骆向荣这样告诉记者。
5月中旬,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调研组深入田间地头、沟河渠边开展调研。结果发现,塑料袋、塑料瓶等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处可见,或于田埂上,或半埋于土壤中,或漂浮在渠沟、河道里,只要一下雨就会顺流而下,流入东阳江。
“整治垃圾是治污染,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则是治毒。残留农药废弃物丢在水边,渗透出一点,毒性比一车垃圾还强。”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吴荣斌认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失管,是造成“两江”流域水质污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仅东阳市2012年弃置的农药玻璃瓶就超过169万只、农药塑料袋约416万只、农药塑料瓶约159万只。
调研结束后,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才撰写了《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现状调查及其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引起了东阳市委、市政府的极大关注,东阳市委书记徐建华批示:王副主任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要,恰恰又是我们所忽视的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请政府抓紧组织人员论证,就文中的对策建议进行落实。
事先扎实的调研,为接下来的各项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月底,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市政府及7个职能部门、19个镇乡街道制定的“两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专项评议。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评议一改往常仅对政府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事后评议”的模式,而是对政府的治污工作方案进行评议,尝试通过这种“提前介入、同步监督”的方式,破解以往人大监督因监督“滞后性”带来的被动局面。
评议现场,面对厚厚的一叠实施方案,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逐字逐句地认真进行了审议,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一针见血、毫不留情:
“治理工作,城区是重头。城区治理关键在于完善两张图,一张是污水管网的分布图,另一张是污水管道的改造图。建设局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但重点要对这两张图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治理工作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撑,市政府的工作方案中没有完善的资金投入方案,应该进一步修订。”
“河道采砂制砂严重污染水质,应该限期整治,但整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还有待完善。”
…………
7月2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19个代表小组对治理方案进行分组审议,收集了代表意见30余条。“以前大多时候是充当事后诸葛亮,现在不仅可以及时为完善政府决策出谋划策,还能实实在在助力政府工作,这样的监督才真正有效,我们也更有动力。” “政府制定好了实施方案,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按照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逐项跟踪监督。”在审议过程中,代表们深有感触。
根据要求,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整治方案,并限期将修改后的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市人大这么认真,我们有压力,也有动力。方案通过上下几易其稿,越来越科学,操作性也越来越强,得到了省环保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东阳市副市长蒋银生说。
切中要害,揪住不放,要见成效
人大监督工作,不能“说了也就算了”,虎头蛇尾甚至有头无尾。可如果没有“揪住不放”的毅力,人大监督往往难见成效。
“为督查整改落实,我们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绍龙说,满意票不过半的,还要追究责任,必要时启动撤职程序。
“不仅要提前介入,要有‘过程监督’,及时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进度,还要‘回头看’,跟踪监督水污染治理情况。”东阳市农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人大还组织了一个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当地媒体组成的暗访组,联合对各镇、街道垃圾清运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并由东阳电视台设立的《阳光行动》栏目,定期对垃圾处置不力情况进行曝光。
在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市政府积极行动,吹响了“两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集结号,打响了一场百万群众百日攻坚战。
截至目前,全市105家洗砂制砂企业,机器设备全部拆除的49家,除6家因市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确保污水达标处理的情况下暂时保留生产外,其余相关企业全部停产。
“我们特意去杭州邀请专家,运用了超声波技术摸清了市区地下管网情况,今年计划对58个污水管网节点进行改造。”市建设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完成老城区4.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重点完成兴平西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雅溪截污工程和东溪后段截污工程。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的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中转、市处理”意见建议,如今也已转化为政府的实际行动,第二垃圾填埋场已于7月初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生活垃圾5.3万吨、建筑垃圾5.4万吨。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方案,不日将付诸实施。
关键词:农村 环境 污染
中图分类号:X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8-136-02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实际情况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而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污染更为明显,已经严重阻碍农村的社会发展。农村污染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故对农村环境不容忽视,必须下大力予以解决。
1 我国农村污染的现状
1.1农业生产污染影响面广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地膜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平均每平方公里用量达40t,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km2的安全上限。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不仅污染耕地且直接威胁人群健康:大棚农业的普及,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农膜极难降解,且降解过程中还会渗出有毒物质,对土壤及农作物危害也很大。另外农作物秸秆的季节性焚烧或随意丢弃造成的污染也日益严重。
1.2畜禽养殖业污染日益严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菜篮子”工程的实施,我国近几年养殖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养殖户对畜禽养殖业的兴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大部分建在水源保护区内,随之而来的养殖业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畜禽生产过程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污染源。可以说一头(只)畜禽就是一个污染源,一个畜禽饲养场就是一个污染排放场。据测定,一个万只养鸡场年生产粪便360吨,一个百头养牛场年产粪便680吨,一个千头养猪场年产粪便达2000吨以上。此外,污染还来自畜禽养殖户的一些废弃物,如洗刷用具、病死畜禽、孵化残余物、霉变饲料等。造成畜禽养殖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小规模养殖散户养殖在农村随处可见,粪便随意排放,对土壤大气水体污染严重,畜禽粪便中所含的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二是养殖场地与人员居住地没有合理分开,对人健康影响大;三是对畜禽污染的处理缺少政策扶持;四是由于农村小型养殖业多大规模小、条件差,技术落后,对畜禽卫生防疫及消毒不严密,一旦发生畜禽疫情,甚至可能出现人畜(禽)交叉感染,给农村的环境卫生及农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1.3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随处可见
由于农村很少有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再加上农民环保意识的缺乏,生活垃圾随手乱扔,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据统计,在广大农村,每年产生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致使一些河道、沟渠、池塘都成了垃圾场。这些垃圾有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餐盒,一次性的卫生巾、尿不湿,有废旧的塑料玩具、废旧电池,有破旧淘汰的衣服家具用具,等等。这些废弃物在环境中很难自然分解。另外,每年产生约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极易滋生蚊蝇、诱发疾病。
1.4农村的企业污染重视不够
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没有完全协调统一起来,一些企业(不光是乡镇企业)在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了破坏。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的“私心”在农村像小造纸厂、小水泥厂、小砖厂、小塑料厂、小涂料厂、小电镀厂、小煤矿、小矿山这样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小乡镇企业依然随处可见。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城市的资源(如土地,水)越来越紧张,环保“门槛”越来越高,很多大企业的生产基地或分厂正在逐步转向广阔的农村。再加上地方政府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小工厂小作坊似的私人企业也越来越多。这些正成为农村新的污染源。
2 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环保专项治理资金的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污染源治理的环保专项治理资金。乡镇和村一级行政组织普遍财源不够,难以建设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这就造成了农村聚居点污染日趋严重的现象。
3 改善农村环境恶化的建议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要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我国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善农村环境,防止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
3.1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意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生态文明,营造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逐步引导农民改变生活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对村民、企业经营者和青少年学生的环境教育,提高农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树立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课题,将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中央、省、市的专项资金投入,重点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问题。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采用多种措施确保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引导村民建设居民小区,逐步实现农民向社区集中,以便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整治农村河沟池塘污染,保护村庄现有水源,发挥河沟池塘的自然环境净化能力。
3.3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
在生活垃圾的处理上,坚持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处理,从源头杜绝污染问题。对乡镇生活垃圾采取“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处理模式,提高垃圾收集覆盖率和集中处理率,对不具备条件的偏远乡镇生活垃圾采取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3.4采用先进农业生产和养殖技术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集中建设集畜禽饲养、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有机肥综合利用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养殖场,提高畜禽养殖规模,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农村经济增长和废物综合利用双赢的目标。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推广病虫综合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努力实现农业生产合理化、生态化、无害化。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用肥的效率。对规模小的养殖场,可采用沼气转化的方式处理污水和畜禽粪便,对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可走干湿分离的路子,把畜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尿液沼化治理后还田,把污染源变成肥料,同时继续推行多施有机肥少施化肥的方法,切实改善土壤环境。划定禁养区和非禁养区,扶持规模养殖场,控制小型养殖场,走农业加工业、种植加养殖的循环经济之路。
关键词:农田地膜;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S1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023
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对促进地区农业生产持续高产、稳产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显著作用,残膜污染的危害问题成为地区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残膜综合治理水平,地区紧紧围绕自治区“三个千万亩”区域布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阿克苏市等6个县市实施了国家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几年的污染治理,地区农田地膜回收利用和治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减少了土壤白色污染,推动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1 农田地膜使用与残膜治理现状
1.1 农田地膜使用量大
地区是典型的绿洲生态农业,从20世纪80年代末,地膜覆盖技术逐渐的被广泛应用到各种农作物种植和农业生产,从蔬菜、棉花发展到玉米、果树等种植领域,覆盖面积不断增大,其显著的保温、保墒、保土、压碱等优良特性给农业增产增收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地区1992年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7096t,2011年地膜覆盖面积39.48万hm2,地膜使用量为21330t,到2015年地膜覆盖栽培面积59.99万hm2,地膜年使用量达32825t。
1.2 农田地膜残留污染较重
随着地膜用量逐年增加,农田残膜降低土壤含水量,削弱抗旱能力,引起次生盐渍化,造成土壤板结且肥力下降,阻碍土壤对农作物水分、养分供应,种子受残膜包裹发芽率难以保证,最终影响作物产量。地区2000年制定《阿克苏地区农田残留地膜清理实施意见》,每年分别在春播和冬灌前对地区农田地膜污染情况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棉花地残留量最高,主要在种植棉花面积较大的阿瓦提县和沙雅县。
1.3 实施了中央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自2012―2015年连续4a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阿克苏市等8个县市开展了中央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复播玉米、棉花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引导示范区农户推广使用0.01mm厚度以上r用地膜;企业进行厂房基础设施、生产加工设备购置以及残膜回收站点等建设,提高了地区废旧地膜回收和再利用能力,使项目区的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 存在的问题
2.1 地膜厚度不够,易老化难清理
1992年国家对农田地膜厚度规定的技术标准是0.008±0.003mm。据调查,农民为节约成本,购买一些生产企业销售的0.006mm厚度地膜,使每亩地使用量从0.008mm地膜3.5~4kg降低到3.2~3.5kg。按照国家标准,农膜厚度应达到0.008 mm以上,2014年新疆地膜新标准会召开后,推广使用0.01mm地膜,但农民为降低生产成本,仍有部分使用0.008 mm及以下的超薄膜,由于超薄膜强度低,易老化破碎,种植季节过后,多成碎片状,难以从农田中清理出来,致使农田残膜量越来越多。
2.2 回收措施疲软,优惠政策乏力
没有强制性的措施约束企业或个人交售残膜,现有的回收利用优惠政策施惠面小,没有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农田中大量的废旧农膜得不到捡拾,加工企业缺原材料,大部分企业因原料紧缺,处于半饱和状态,生产季节性普遍,效益不高。
2.3 回收机械与农业生产不相适应,回收率低
现行的废旧农膜回收以人工捡拾为主,废旧农膜机械化回收率不到30%。对废旧农膜的清理回收,人工拣拾残膜回收成本高于收益,再生利用过程中能耗大,残膜处理加工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多,且由于杂质原因只能作为添加料,价格上没有竞争优势,生产企业无法靠市场效益支撑发展,只能依赖政府资金扶持。地区残膜回收机械主要有播前回收机械(弹齿式)和拔秆起膜机,播前回收机械适合在春耕春播期间使用,效果也不理想;而拔秆起膜机的使用又受到农业生产条件的制约,回收的地膜、秸秆等杂物无法分离,现有残膜回收机械在技术上不完全成熟,具有局限性,导致残膜回收率无法进一步提高。
3 农田地膜治理对策
3.1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从2016年5月1日起,新疆正式实施农田地膜管理条例,拒绝超薄地膜生产销售使用,规定废旧地膜要做到100%回收。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自治区地膜新标准为契机,继续通过广播电视专栏、远程电教平台、门户网站、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讲解农业清洁生产知识,使广大农牧民能够自觉使用0.01mm以上地膜,积极回收残留地膜,切实提高各级部门和农民治理农田地膜的认识和自觉性。
3.2 加强监管,严把农用地膜生产、销售和使用关
要组织农业、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地膜生产企业、地膜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明令禁止企业生产0.01mm以下农用地膜,坚决查处销售不合格地膜,对仍在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地膜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于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地膜一律要求退回生产厂家,并对经营者实施经济处罚,在地膜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农户使用不合格地膜不予播种。
3.3 积极探索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长效机制
地区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我们要把农田地膜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好,在管长远、管根本上多投入,在科技攻关上下功夫,要推广使用0.01mm以上加厚地膜,对交回废旧地膜的农民,在购买新标准地膜时进行补贴或给予价格优惠,通过贴息、技改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扶持建立一批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建立企业回收、农户参与、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体系。
3.4 不断改进耕作技术
进一步完善土地倒茬轮作制度,积极推广有利于回收的覆膜方式和适期揭膜技术,提高地膜回收率。
3.5 示范推广新一代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可降解地膜是农业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各级部门应在试验成功的区域,要有计划的推广使用可降解膜,据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王林试验示范发现,在棉花之外的作物种植上,可降解地膜效果比较理想,比如土豆种植,与聚乙烯地膜相比实现了5%~6%的增产;在棉花种植上,却减产10%左右,因此,地区推广 使用可降解地膜,既要加大开发力度,也要加快改进残膜回收技术 ,在花生、玉米等多根系作物种植中,应鼓励使用可降解膜。由于不同环境下降解速度不同,不同作物对可降解的时间要求也不一样,一区一种一配方是最终的目标。
3.6 制定治理残膜污染实施办法、任务和奖惩制度
把残膜的治理工作纳入地州、县市、乡镇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认真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不拾不春播、不清不秋耕”的措施。采用“揭、搂、拾、扫”的综合治理办法,加大残膜回收力度,落实奖励措施, 做到一手抓地膜覆盖技术推广,一手抓废旧残膜污染治理,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
参考文献
[1]严昌荣,梅旭荣,何文清,等.农用地膜残留污染的现状与防治[J].农业工程学报,2006,22(11):269-272.
[2]地膜残留,难题咋解 [N].人民日报,2016-5(15).
一次性发泡餐盒(俗称塑料泡沫餐盒)的命运,有可能发生新的戏剧性变化。
8月24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下称中塑协)会长廖正品在新闻会上透露:国家发改委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原先被列入“应淘汰的落后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已经不再出现于名单中。“这份征求意见稿如果通过,意味着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将可以正大光明地重返市场。”
6号令杀死一个产业?
曾是中塑协一次性食品发泡委员会理事长的谢文雄,可以说是中国发泡餐具业的元老:1993年,谢文雄等台商最早把装方便面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生产引入大陆。
但好景不长。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在全国范围内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谢文雄的公司就此关门大吉。谢文雄认为,6号令引发了国内餐盒市场长达十年的混乱。“它杀死了一个产业。”
1991年,谢文雄在北京成立了长泉包装公司,专为方便面做配套一次性发泡餐盒――大陆最早的发泡餐盒企业,几乎都是方便面的配套企业。
发泡餐具是一种塑料产品,技术源自日本,原料为聚苯乙烯,聚苯乙烯颗粒添加发泡剂,体积膨胀制成发泡板,即做成一次性发泡餐盒。
发泡餐具保温性好,轻便便宜,带动了快餐业的发展。1993年至1996年,华北地区的数家发泡餐盒企业全为外资。全国年产发泡餐具100亿个。长泉公司仅做餐盒一年就获利260多万美元。
但随之而来的白色污染问题也显现出来。特别在铁路客运系统,一次性发泡餐具大面积使用,铁路沿线堆积的白色垃圾一度触目惊心。
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负责人董金狮,当时在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工作,他开玩笑说:“美国航天局可以拍到中国的两个长城,其中一个就是铁路上的白色长城,全是废弃的餐盒。”
1991年,铁道部开始了铁路沿线白色污染治理对策的研究,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措施率先在铁路站车推行。
1998年的长江大水,真正改变了一次性发泡餐盒的命运。正在视察汛情的国务院领导得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情况:长江江面白色漂浮物最高处厚达1.5米,甚至封堵住了葛洲坝发电机组。
“不要让白色污染跨世纪。”很快,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颁布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环境污染严重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此后,北京、天津、哈尔滨、合肥、广州、大连等城市都相继颁布禁令,要求限期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推广使用环保类型的产品。
但对6号令的争议一直延续至今。
72岁的李沛生,曾先后任中国包装总公司企业局局长、原国务院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他说,6号令出台,并没有征求发泡生产企业意见,也没有征求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包装改进办公室、轻工联合会及中国塑料协会意见,就了。
禁令一下,发泡餐盒企业只能停产。谢文雄记得,当年年审,企业所持营业执照,不允许再有发泡餐具四个字。更糟的是,他后来去银行贷款都不行了。
此后,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中,一次性发泡餐具继续被列入淘汰类产品,并规定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剑波告诉《财经》记者,治理白色污染,主要渠道就是回收。从环境学角度来说,只要正常回收,发泡餐盒就是绿色产品,不产生其他污染。但由于发泡餐盒材质成本低,回收价值不高,影响了回收者的积极性,“以此毁掉一个产业,非常可惜。”
发泡餐具禁而不止
实际上,因为市场有很大的需求,6号令并没有完全禁止住发泡餐盒的生产。谢文雄等发泡餐具外资企业全面撤退之时,内资企业迅速填补了市场真空。
董金狮说,1999年6号令颁布,发泡餐具市场处于“混战”状态。而2001年至2006年,非发泡餐盒开始和发泡餐盒“大打出手”。
非发泡替代产品主要是纸浆模塑、纸板、PP聚丙烯等各类标榜可降解的“环保餐盒”,但是工艺并不成熟。据张剑波介绍,有些标榜可降解餐盒,实际就是在塑料材料中加淀粉,这只能使一部分淀粉降解,真正的塑料并不容易降解。“时间长了碎了,就认为降解了。实际只不过变成碎片看不见,分子没改变,对土壤破坏更大。”
还有一些“可降解餐盒”,大量使用滑石粉。“滑石粉跟一点塑料组合,能降解,但是没有回收价值。不耐压不耐热,还有害健康。”只因可降解符合产业政策,消费者误以为是“环保产品”。
张剑波介绍,“实际上,一次性发泡产品是一个安全实用的好技术。”一次性发泡餐盒本身无毒无害,比纸餐盒干净和环保,因为制造纸浆也费电,且污染严重。
有反对解禁者认为,发泡剂使用了氟利昂,而氟利昂破坏臭氧层。谢文雄解释说,刚开始时,中国的发泡餐盒生产的确使用过氟利昂。但是到了1993年,已经改用丁烷、戊烷做发泡剂。
反对者担心,一次性发泡餐盒在65℃以上使用,会释放出单体致毒。还有人担心这些释放出的有机物会致癌。
对此,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唐赛珍认为,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因为聚苯乙烯的分子结构比较稳定,要将其解聚成单体,温度必须在250℃以上。
造价便宜,是发泡餐盒长期屹立不倒的关键因素。纸浆模塑餐盒一个2角8分到3角,纸板涂膜餐盒一个4角到4角2分,PP聚丙烯2角多。而一个5克的发泡餐盒,造价仅仅4分8厘。
因为存在种种弊端,纸餐盒和秸秆餐盒在2005年前后基本退出市场。李沛生做过四次全国调查。2008年调查显示,当年快餐盒总产量120亿个,一次性发泡餐盒产量86亿个,占70%。禁令发出十年多,发泡餐盒产量略减,但仍占据市场主导。
中塑协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呼吁为发泡餐盒正名。而反对解禁发泡餐盒的代表董金狮认为,国家制定政策不能轻易改变。
2009年7月,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委托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塑协,讨论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提出的、建议修改6号令的提案。李沛生说,“讨论会一致认为应该修改6号令,同时加强泡沫餐盒的回收管理。”
但9月2日,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12家环保NGO,联合发表声明:反对解禁一次性发泡餐盒。“我们认为,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有一个多方互动的过程,惟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群体、研究机构、公益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才能找到真正符合公共利益的解决之道。政府在制定涉及民生问题的政策前,应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不能被少部分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所左右。”
上海的“三分钱工程”
8月24日的会上,中塑协会长廖正品称:中国对一次性餐盒应该实施循环理念,回收利用。6号令的出台主要是因为白色污染。现在人们环保意识提高了,铁路提速封闭,沿线的白色污染问题已经大为减少。
发泡餐盒在日本和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都是回收利用。
事实上,1998年和1999年,北京和天津的发泡餐盒企业一度做过示范回收,当时北京设置了十几个回收点,每天发动1000多人采集,每个采集人每月都有千余元收入。一年收到几千吨餐盒,回收率达到百分之六七十。谢文雄说,那两年,北京的市容市貌的确有了改观;但6号令颁布后,这些努力也戛然而止。
至今仍在坚持的回收项目是上海的“三分钱工程”。在6号令出台后,上海颁布了一个84号令――《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出: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
实际上,发泡餐盒在上海至今仍有生产。也有反对解禁者称,上海和6号禁令对着干。84号令采取了谁生产谁负责的办法。企业每生产一个发泡餐盒,要向上海市缴纳3分钱。
3分钱的具体分配是:1分5厘给捡拾餐盒者。5厘钱补贴运输费用,5厘钱返回成立的四个回收中心,5厘钱给处置工厂做补贴。
昆山一家塑料资源再生处理公司的总经理黄隆滨,参与了这个政策的论证。他介绍,上海在外滩、陆家嘴、机场、码头车站等划出了,具体到巷子,都有明确的禁止销售使用地带。上海的一次性发泡餐盒,都要贴一个绿色环保标签才能销售使用。没有贴,就是非法。
回收由上海废弃物管理处统筹,再送到厂里处理。此外,除昆山有一家处理公司以外,上海普陀区环卫局下有一家处理工厂,两家形成竞争。
“‘三分钱工程’从2001年开始,到2007年效果很好。”黄隆滨说,2008年到2009年是一个特殊时期,由于外地发泡餐盒冲击上海市场,而且大量逃避“三分钱”处置费,上海部分本地企业被迫停工,跑到外地生产。2010年,这种情况有所改善,浙江和江苏的发泡企业也有望被纳入回收体系。
【关键词】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审计; 内部审计。
2013 年 1 月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浓雾重锁,空陆交通严重受阻,陷入“十面霾伏”的境地。1 月 12 日在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全国污染指数最高的前十名城市排名中,京津冀地区部分城市“名列前茅”,达到重度污染;1月 13 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检测结果显示,在 74 个重点监测城市中,有 33 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在 2013 年 3 月我国举行的“两会”上,国家环保部门负责人指出,自从我国近两年设置雾霾监测以来,京津冀、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累计雾霾天气都超过了 100 天。驱之不散的雾霾遮蔽了视线,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环境治理的紧迫性。
企业伦理学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采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无污染的环境友好产品,追求企业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共同达到最优。
追本溯源,治理环境必须从经济活动中寻找突破口。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自然资源的主要消耗者,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要改变我国环境恶化的趋势,使企业的行为符合企业伦理,就必须改变企业传统的成本控制模式,加强对环境成本的控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环境成本进行审计并进行信息鉴证也就成为控制企业环境成本的重要举措。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成本审计的内涵。
(一)环境审计。
环境审计最初是在企业内部审计领域发挥作用,它在健全企业环境管理系统并提高其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1991 年英国的当地政府管理委员会(LGMB)了详细的环境审计指南,这也鼓励了环境审计框架在欧盟“环境管理与审计计划(EMAS)”中的应用,进而促使北美、欧洲的许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都把环境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内容列入审计计划。
环境审计又称为绿色审计,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14010《环境审计指南———一般原则》指出,环境审计就是审计主体运用一定的程序方法,通过检查核对被审单位的相关环境资料和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单位的环境行为、环境事件、环境条件以及环境管理系统遵守环境准则的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向环境事件的委托人披露。环境审计的内涵也比较丰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指出,环境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污染评估、项目投资的环境影响评估、环境负债审计、环境成本审计、企业环境绩效报告审计、对企业主体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审计。
目前环境审计作为控制企业环境成本的手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中应用。例如,壳牌(Shell)石油公司为了保证公司的经济行为达到环境许可的要求并遵守环境法规,每五年就开展一次针对公司所有环境事项的内部环境审计,对于企业特殊项目的审计和场地审计则每年开展两次内部环境审计。此外公司还执行外部环境审计。企业外部的会计师、环境管理人员和财务分析师检查企业的运营场地以及主要的环境影响,并发表外部环境审计的鉴证报告,促使企业改进其经济行为。针对环境审计意见,企业财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提出改进措施,环保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环境成本审计。
环境成本审计是环境审计的组成部分,指由外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出具对企业环境成本确认、分类、计量、会计处理与环境成本报告等是否合法、公允与一致性的审计意见,即对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环境损害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其反映的环境成本是否恰当发表意见。
二、环境成本审计的依据。
审计依据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基础及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审计执业规范。
(一)环境法律法规。
我国政府为了贯彻和执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国内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如《刑法》(2011 年修订)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污染事故等行为进行了量刑与罚款规范。其他如 2004 年修订的《宪法》、2012 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颁布)、《森林法》(1998 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颁布)、《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除了完善我国国内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还积极参加各种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协定和议定书,主要包括:《防止船舶污染公约》(1973 年)、《濒临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5 年)、《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巴塞尔公约》(1992 年)、《京都议定书》(1997年)、《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2 年)、《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4 年)等,履行中国的环保责任。
这些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防范和制止环境污染,而且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环境成本审计的法律依据。
(二)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作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标准从范围上分类,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从内容上分类,可分为环境管理标准和环境技术标准。
环境管理标准较多采用的是 ISO14000 同等转化标准,即 GB/T 标准。环境技术标准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在实施环境成本审计时,审计人员多依据环境技术标准。
三、环境成本审计的内容。
1997 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2 年 4 月IAPC 被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 IAASB 取代)了第 65 号披露草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应关注环境事项》,这份草案的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正确处理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环境事件。Adamson 和 Shaile(r2001)指出审计人员和企业的审计计划应重点关注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公允有较大影响的四个环境问题,即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对环境损害的价值评估、或有环境事件和没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事件。例如石油和水源的污染事件、危险材料和废弃物的管理事件等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更应该引起审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警觉,因为重大环境事件的发生往往使企业经营面临巨大的风险,甚至使小企业破产倒闭。
环境成本审计是环境审计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合规性审计。
1.环境成本合规性审计。
审计主体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的情况进行的审计。
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如果合法,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环境成本支出才能合规。审计主体要按照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企业合法经济活动的清单,对照清单要求检查企业的实际经济活动是否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标准。审计主体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被审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合法并在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排放等等,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对此发表审计意见。
2.环境成本内部控制审计。
被审计单位在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应遵守企业内部制定的有关环境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审计主体对此进行审计并对被审计单位环境成本控制体系(如被审计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环境成本会计政策、被审计单位的环境成本数据是否真实公允、被审计单位的较大环保事项涉及的金额是否专项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环保投资项目是否可行等)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审计。
1.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国际标准。
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中运用较早,特别是一些国际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推动,使得环境成本在披露形式、披露内容等方面都趋于规范。国际会计准则第 36 号《资产减值》(IAS36,2000 年修订)、第 37 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37,1998 年)和第 38 号《无形资产》(IAS38,1998 年)都对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内容作出规定。其中 IAS36 号《资产减值》要求企业披露因为环境因素引起的资产减值;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要求企业披露因为环境因素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里披露或有环境负债,以便向利益相关者揭示企业的风险;企业应在报表附注披露企业经营面临的所有环境问题,以便维持企业良好的形象;企业应在损益表中单列环境成本账户披露环境成本。IAS38《无形资产》要求企业披露因为环境偶发事件造成的企业价值减值,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欧盟委员会(EC)于2001 年 5 月了一份《推荐书》,内容涉及在年报中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的环境事项。《推荐书》的内容主要为:第一,当期环境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如果某项环境支出是为了防止未来的环境被破坏并能带来经济效益,应该将其资本化,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产,否则将其确认为费用;第二,环境负债的确认,企业有法定或契约规定的义务去防止、减少或补救对环境的破坏,一旦这部分成本能够可靠的估计,应确认为环境负债,如果这部分成本不能可靠的估计,应确认为或有环境负债;第三,企业应披露的环境事项:环境保护政策、详细披露重大的环境负债和或有环境负债、在会计年度披露环境支出资本化的金额、环保的成效等是企业应该披露的主要内容。1998 年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就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作出相关规定,组织因为交易和事项引发的环境成本和负债,并且这些环境成本和负债能对组织的经济和财务效益产生影响,组织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对其披露。美国的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以下相关内容:特定的环境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公司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陈述;公司的污染控制设备和作业流程;公司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情况;公司在过去和现在的决策方案中为控制或减弱环境污染所发生的资本支出;公司在过去和现在为控制或减弱环境污染所发生的成本。
2.国际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方式。
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是因为被审计单位外部会计环境和内部管理的需要而必然产生的结果。根据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实践经验,目前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报表附注中披露;以环境会计报表形式披露;以环境成本报告形式披露。
Manuela Sarmento(2005)调查了葡萄牙的 520个污染型企业(大型企业占 22%,中型企业占 31%,小型企业占 47%;这些企业分别属于石油、印刷和油漆、塑料、造纸、制革、水泥和畜牧行业)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有 52%的企业按照 IAS36、IAS37和 IAS38 标准在会计报表和管理层报告中披露所有环境事项。通过环境信息的披露,企业向利益相关者表明了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3.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审计的内容。
首先是环境成本数据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环境成本数据是否客观真实,环境成本计量方法是否真实合法等。其次是重大环保事件信息披露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对重大环保事件进行了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环保罚款、排污费以及环境负债(或有环境负债)是否真实合法;政府针对企业环保措施所给予的鼓励政策;被审计单位因为经营行为影响本地环境和公众健康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能源和废弃物审计。
能源和废弃物审计主要集中在追踪。和记录能源流动和识别鉴定废弃物等方面,审计主体要揭示能源在流动过程中创造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识别废弃物的种类并鉴定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Geoffrey R.Frost 和 Trevor D.Wilmshurs(t2000)调查了 42 个环境意识比较强的企业执行环境审计的情况,其中 38 个企业执行了合规性审计,14 个企业执行了废弃物审计,20 个企业执行了能源审计。环境审计的推行为企业在事后控制环境成本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环境成本信息鉴证。
环境成本审计结束,由国家审计机关或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意见,对企业的环境成本信息进行鉴证。
(一)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注重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在环保投资、排污费、污染治理费等环境审计工作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国家审计署曾对我国 20 个城市排污费的征缴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国家审计的推行为保证环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防控环境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社会审计。
企业外部的注册会计师和环境管理人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介入并监督企业环保受托责任的履行,可以客观公正地从事环境成本审计,鉴证企业环境成本信息。为了保护环境,政府制定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其中某些严格的条款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或有环境负债,这也是企业经营面临的重要风险。因此,企业外部的注册会计师和环境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环境成本控制情况进行鉴证不仅意义重大,而且能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环境成本鉴证中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对环境成本鉴证的主要依据除了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年修订)第 163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对影响财务报表的环境事项、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审计程序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出具审计报告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等内容分别作出了详细的阐述。同时该审计准则指出:“对环境事项的恰当确认、计量和列报 (包括披露)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中国证监会 2006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
中明确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发行人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的,应披露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近三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在 2003 年 9 月颁布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中明确了企业必须公开的环境信息包括企业环境保护方针、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守法、环境管理等,企业自愿公开的环境信息包括企业资源消耗、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企业环境的关注程度、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目标、当年致力于社区环境改善的主要活动、获得的环境保护荣誉等环境信息。
注册会计师对环境成本鉴证的内容主要针对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公允发表意见。我国可以考虑制定环境会计准则,为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和审计提供统一的标准。
五、案例分析:河南华润电力环境成本内部审计。
由于国内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环境成本必须经过国家和社会审计,因此笔者只能以某个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审计为例来说明问题。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华润电力)是香港上市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力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等的附属经营及综合利用。公司新建 2×300MW(兆瓦)燃煤发电机组,同时安装烟气脱硫装置。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财会部门提供的本烟气脱硫工程的投资额以及设备年运行成本和设备维护成本进行经济性分析,指出项目投资单位造价低于限额设计指标,本工程投资合理可行,符合国家对火力发电厂一些特殊的环保要求。
(一)烟气脱硫工程的投资额。
公司采取 EPC 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的静态投资见表 1。
(二)脱硫设备年运行成本分析。
脱硫设备年运行成本见表 2。
(三)企业内部审计意见。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脱硫工程和装置审计后,其审计意见指出:
第一,本项目 2×300MW(兆瓦)机组脱硫装置静态投资为 18 273 万元,单位造价 305 元 /KW;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421 万元,工程动态投资为 18 694 (18 273+421)万元,单位造价312元 /KW。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中,2×300MW 机组烟气脱硫的指标为 343 元 /KW,本项目投资单位造价低于限额设计指标,本工程的投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合理可行。
第二,安装脱硫装置后,大大降低了 SO2排放量,对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有利的,并且减少每年缴纳的排污费用(本评价未考虑每年减少缴纳的排污费金额),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且电价加价 0.015 元 /kWh(含税),则每 kWh 的售电可产生 0.0032 元的脱硫电价效益。
第三,本脱硫装置的投资少、效率高、设计精准优化,且在后续设计中可进一步优化,进一步降低设备的运行维护成本。
第四,本期安装脱硫装置后,为后期新建发电机组提供更大的排放空间提供了保障。
(四)国家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要求。
1.原则同意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
该项目建设 2×300 兆瓦亚临界抽凝式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烟气脱硫设施,该项目为热电联产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节省土地、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具有循环经济的特点。企业落实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地方总量控制要求。
2.以后的工作重点。
第一,燃用设计煤种。采取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安装气气热交换器(GGH),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锅炉烟气污染物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 3 时段标准要求;采取工程措施防止煤场扬尘,认真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等环节及煤场等地的扬尘控制措施。
第二,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 标准。
第三,采取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统。做好灰场防渗,其建设和使用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一步做好灰、渣以及石膏的综合利用。
第四,进一步优化全厂给排水方案,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应回用。
第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安装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五)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检查与控制。
该企业设立了总经理负责的环保领导小组,在技术支持部设置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针对国家环境保护部对该项目的批复要求,企业相关人员现场逐条进行了检查,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把各项改进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治理效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保证了下一经营周期企业的环境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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