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生活质量研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失眠症;睡眠质量;生活质量
【中图分类号】R7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156—02
失眠是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门诊非常常见的主诉之一,包括难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梦,早醒,醒后不易再睡,醒后不适感,疲乏,或白天困倦,失眠可引起患者明显的苦恼和社会功能受损。关于对失眠症患者生活质量的研究,国外有不少报道,国内尚不多见,鉴于此,我们对失眠症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了相关研究。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研究组来源于江苏省扬州市苏北人民医院心理科门诊及住院患者,病例收集时间为2011年12月~2012年6月。入组标准为:(1)以失眠为主要症状,包括难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梦,早醒,醒后不易再睡,醒后不适感,疲乏,或白天困倦等。(2)具有失眠和极度关注失眠结果的优势观念。(3)排除躯体疾病或抑郁症、焦虑症以及其他精神障碍症状导致的继发性失眠。(4)愿意接受临床调查。对照组来源于我院同期健康体检中心的人群,对睡眠质量满意,排除精神障碍类疾病。
1.2工具
1.2.1 自编调查表: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职业等。
1.2.2 失眠严重程度指数量表(ISI)[1]
1.2.3 健康状况调查问卷简表-36(SF-36),共36个项目,包括躯体健康和精神健康两方面,共8个维度:生理机能、生理职能、躯体疼痛、一般健康状况、精力、社会功能、情感职能以及精神健康[2,3],并根据美国常模计算出躯体健康总评(physical component summary,PCS)和精神健康总评((mental component summary,PCS)两个复合量表分值[4
1.3方法。对所有研究对象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和生活质量评估。对失眠患者采用失眠严重程度指数量表进行调查,评分在8-14分之间为轻度失眠,评分在15-28分之间为中重度失眠。所有原始数据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检验方法包括卡方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pearson相关分析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120例失眠患者中,55例为轻度失眠患者,65例为中重度失眠患者。其中轻度失眠组男性14例,女性41例,年龄在18-75岁之间,平均年龄43.59±12.28岁。中重度失眠组男性17例,女性48例,年龄在25-78岁之间,平均年龄45.46±15.18。正常对照组60例,男性15例,女性45例,年龄在20-76岁之间,平均年龄43.68±16.78岁。三组在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职业等一般资料上具有均衡性,无统计学差异(P均>0.05)。
2.2 研究组与对照组生活质量评分比较。轻度失眠组,中重度失眠组与健康对照组在生活质量8个维度方面评分如表1所示,中重度失眠组生活质量评分低于轻度失眠组,轻度失眠组生活质量评分低于正常对照组,三组之间评分比较具有显著差异(P
2.3 生活质量与失眠严重程度的相关性。120例失眠患者中,以失眠严重程度指数评分为自变量,分别以躯体健康总评(PCS)和精神健康总评(MCS)为因变量,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提示失眠严重程度与PCS和MCS均呈显著负相关,前者r=-0.704,P=0.00,后者r=-0.765,P=0.00。提示失眠程度越重,生活质量越差。
3 讨论
生活质量是一个与健康有关的多变量指标,涉及的内容广泛而综合,是指不同的文化和价值体系中的个体对与他们的生活目标、期望、标准以及所关心事情有关的生活状态的体验,包括个体生理、心理、社会功能及物质状态四个方面[5]。我们选用健康状况调查问卷简表-36(SF-36)作为调查量表,该表生理机能、生理职能、躯体疼痛、一般健康状况、精力、社会功能、情感职能以及精神健康等8个方面全面概括了被调查者的生活质量,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对失眠患者进行生活质量的研究[6],国外有不少研究,但国内研究甚少。国外曾有学者发现服用佐匹克隆的失眠患者与服用安慰剂的患者相比,睡眠质量及生活质量均有明显提高[7],提示失眠对患者生活质量影响很大,改善睡眠可提高生活质量。不过研究者使用的不是SF-36量表。也有研究者用SF-36量表对失眠患者进行调查,发现各个领域的功能均受到损害[8-9]。有研究表明主诉为失眠的患者其日间生活功能明显受损,并且还发现在排除了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之后,失眠是影响患者日间生活功能的一个独立危险因子10。在本实验中,我们发现与健康人群相比较,失眠症患者的生活质量严重受损,同时发现失眠程度越重,生活质量越差,二者之间具有显著相关性。这与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基本上是一致的。
我们实验的不足之处是仅对失眠与生活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而未对其他一些因素如伴发的情绪状态如抑郁、焦虑,以及疲劳状况,躯体疼痛等一些常见的伴随症状进行研究。同时考虑到失眠是一种主观感觉,患者对失眠的主诉与其对睡眠的认知有很大关系,这是否也会影响到患者的生活质量?这些在将来的实验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本研究还提示SF-36量表对失眠患者的生活质量评估具有较好的敏感性及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Morin CM:Insomnia :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New York,Guilford,1993.
[2] 方积乾,郝元涛.健康状况问卷.见:张作记主编.中国行为医学科学行为医学量表手册(第一版).中国行为医学科学杂志社,2001,10(10):19—24.
[3] 李春波,何燕玲.健康状况调查问卷SF一36的介绍.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2002,29(2):116—11.
[4] Ware JE.SF一36 Health Survey Update.Spine,2000,25(24):3130— 3l39
[5] WHO.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 quality of life assessment instrument.Geneva,WHO,1993:1.
[6] Insomnia, an international consensus conference report-Versailles,13-15 October. Worldwide Project on Sleep and Health . Geneva: Division of Mental Health and Prevention of Substance Abuse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1998.
[7] Szentkirályi, A, Madarász, C, Novák,M. Sleep Disorders: Impact on Daytime Functioning and Quality of Life, Expert Rev Pharmacoeconomics Outcomes Res,2009,9(1):49-64.
[8] Kyle, SD. Morgan, K., Espie, CA.. Insomnia and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Sleep. Medicine Reviews. 2010,14,:69–82.
在中國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长期低生育率的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关注老年人在不同生命阶段生活质量的提升。对于大多数老年人而言,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或长或短都有一段时期十分虚弱、失去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因而需要他人帮助和照料。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中国社会,老年人通常是由家庭成员提供照料,老年人在生命最后阶段的生活质量,即临终生活质量,高度依赖他们所得到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而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与照料问题,是涉及所有老年人及其家庭不可忽视的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群规模庞大。
国外有关临终生活质量的研究由来已久。有学者认为,在去世之前的几个月、几个星期是个体对医疗和照料需求增加的时段。在此期间采取适当的措施,会使逝者的生命更加有意义,生活质量更高[1]。由于多数逝者去世之前常患有各种疾病,国外的研究更多聚焦如何提高疾病患者生命最后时刻的生活质量,但这些研究的对象往往是住院患者。例如有研究发现,如果医生能尽量与患者保持沟通、让患者没有被抛弃的感觉,患者自身参加祷告以及能够得到神职人员的帮助等,能够提高住院癌症患者的临终生活质量[2]。有研究通过调查曾住院的慢性病患者及其家人、医生和其他照料人员,发现个体自认为生命最后阶段的较好生活质量包括能控制疼痛和病状,做好死的准备,认为自己一生圆满,能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治疗决定;同时他们需要被其他人看作是一个“完整的人”[3]。另一项研究通过对逝者家属的问卷调查和访谈,指出较高的临终生活质量意味着在家中去世、病症负担小、病情管理得好、与医生护士沟通得好、对所得到的照料满意[4]。类似的研究发现,家人希望提高临终者生活质量的渠道主要是与医生之间有更好的沟通、医生有更多时间解答患者的疑问、医生能够更好控制疼痛,以及临终生活尽可能舒适[5]。
去世地点是另一个研究重心。学者认为去世地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人们的临终生活质量。例如研究发现在生命最后几周内住进医院或住进重症监护室会降低逝者的生活质量,而返回家庭或住进临终关怀机构则会改善临终者的生活质量[2]。在家中去世者的临终生活质量更可能优于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的逝者,他们的家人发生心理疾病的风险也相对较小[6]。在家人看来,相比在机构去世的人,在家中去世且能获得临终关怀服务更可能体验到一种理想的离世经历[7]。不过,国外临终生活质量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已患病、患重病、患不治之症的个体,鲜有对一般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的研究。
国内有关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的研究主要发表于21世纪。顾大男考察了1998—2000年间死亡的老年人生活质量,并分析了临终生活质量的性别和城乡差距[8]。他在研究中使用的生活质量指标为1998年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自评健康、精神健康、医疗服务利用、经济状况、家庭/社会支持等。顾大男等人的另一项研究分析了老年人临终前痛苦与虚弱之间的关系,研究不仅证实了虚弱与死亡风险的正向关联,还揭示了越是虚弱的老年人越更有可能经历死亡前的痛苦,意味着较差的临终生活质量[9]。该研究应用老年人临终的失能和卧床不起以及亲属回顾反映临终痛苦。一项最近的研究分析了老年人临终状况的影响因素,发现不同社会经济特征的老年人在临终痛苦方面有显著差别,除了老年人患病情况之外,临终照料、社会支持和其他外部因素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10]。该项研究将老年人临终状态分为5个等级,影响因素包括老年人患病情况、医疗利用、照料、临终居住安排、死亡地点以及临终社会经济状况等,研究发现高质量的临终照料有可能缓解老年人的临终痛苦。
由于照料在老年人的临终生活质量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更多研究聚焦老年人临终的照料需求和照料者的情况。研究发现老年人临终前1个月需要完全照料时间平均为11天,临终前6个月需要完全照料时间平均为33天,临终前1年的平均照料时间为47天[11]。另一项研究估计80岁以上老年人临终前平均92天卧床不起[12]。左冬梅等深入分析了2001—2009年安徽某地农村的情况,指出成年子女尤其是长子及其配偶和子女是提供临终照料的主要家人,且同住或居住在同村的子女发挥了最大的作用[13]。为了满足老年人临终照料需求,中国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往往与老年人同住[14],根据对1998—2002年间死亡的中国老年人的一项调查结果,约92%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家中死亡[15]。
总的来说,国外针对临终生活质量的研究更多聚焦在患病老年人,对一般人群的关注少。其背后的逻辑可能是患病老年人需要更多临终期的人文和医疗关怀。国内近年来开始关注临终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且从一般老年人群入手进行研究。但研究的数量、覆盖内容、研究角度都较为有限。本研究将利用对死亡老年人亲属的回顾性调查数据,考察近年来一般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特别是在生命尽头时老年人的健康情况以及获得支持的状况,并进一步讨论未来变化对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的影响及政策启示。
二、 数据与分析方法
1.数据来源
本研究应用的数据来自2008—2014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中对2005—2014年间去世老年人亲属的调查,有效案例8624人。CLHLS是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老年调查,该调查分别于1998、2000、2002、2005、2008、2011、2014年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7次调查
CLHLS数据可在“北京大学开放研究数据平台”免费获取:http://opendata.pku.edu.cn。。1998年以后,除了对存活老年人进行跟踪调查之外,还访问了两次调查期间去世老年人的家属,通过回顾性调查收集了去世老年人临终前的信息[16-17]。死亡调查登记表收集的主要信息包括:死因、死亡地点、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住院和卧床不起情况、健康服务利用情况、主要生活照料者等,此外还包括老年人临终前的婚姻、居住方式、社会保障、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状况、去世前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等。
2.样本分布
老年人去世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90岁以上(见图1)。样本中高龄老人特别是百岁以上老人比例显著偏高,男性比例偏高。这主要是因为CLHLS在调查设计时为了保障有足够数量的高龄老人和男性老人,采取了多阶段不等比例目标随机抽样方法。图2为老年人去世年份分布。由于CLHLS调查自2008年以后主要是纯跟踪,即没有加入新样本,因而2008年以后死亡案例逐步减少,超过80%的跟踪老年人是在2010年及之前死亡的。以下分析中将会注意到样本的这些特点。
3.关键变量
老年人的临终状态是本研究的重点。但临终是一个较难定义的概念,其意指一个人即将离世,然而在时间上并没有一个公认的范围。医学界通常把临终者定义为“所患的疾病对根治性治疗无反应,且病情不断恶化者,生存期相对短的患者,也包括老衰临终者……在社区居家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对象是晚期恶性肿瘤广泛转移的患者,其临终阶段一般小于等于90天;在医疗机构的临终关怀服务对象其临终阶段原则上小于等于60天”[18],也有将去世前2—3个月看作是临终时段。在CLHLS的死亡老人调查中,对有关“临终前”的界定没有具体时间定义,是请调查员掌握为“老年人死亡前夕的事件状况”,明显要少于医学界2—3个月的定义,而是离死亡时点更为接近的一段时间。因此,本文所讨论的临终问题应是老年人去世前3个月内的状况。在围绕临终问题的研究中,也有不同的研究内容,例如临终生活质量、临终照料质量、死亡质量等。本文聚焦于临终生活质量。
曾有学者指出,临终的生活质量主要指一个人在临终时其基本生存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或其面对绝症时能够有令人相对满意的生活[19]。还有学者将反映老年人生命最后阶段的生活质量相关因素归纳为老年人的主观满足感、个人性格特征、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社会环境、社会经济因素、文化因素以及个人自主因素[20]。这些生活质量内容均包括主观和客观的评价。由于回顾性调查所收集的多为客观信息,因而本文对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的分析均采用客观指标。根据CLHLS调查收集的信息以及現有相关研究成果,我们选择了三组变量反映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
①健康状况:经医生诊断的患病数,神志不清醒的比例,卧床不起的比例和天数,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天数;
②家庭与社会支持:主要照料者类别,临终居住安排类别,享有医疗保险状况;
③去世地点。
以上三组中,第一组变量反映老年人临终健康和虚弱状况以及需要照料的情况。其中患病状况取决于经医生诊断的患病数,包括糖尿病、心脏病、中风及脑血管病、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炎、肺结核、癌症、青光眼、前列腺疾病、胃肠溃疡、帕金森氏病、褥疮、痴呆、癫痫、神经机能病、风湿或类风湿以及其他慢性病。老年人去世前若有神志不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卧床不起显示老年人的虚弱程度和需要他人照料的情况。多数老年人临终前需要依赖他人照料,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天数则反映出完全失能的持续时间。尽管调查也询问了老年人临终的日常生活能力(ADLs)情况,但已有研究发现大多数老年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能并需要他人帮助的现象[8,10],且失能状况与完全依赖他人照料是不同的问项,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重叠。因此第一组变量中没有将ADLS纳入分析。
第二组变量是围绕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得到的支持来选择的。老年人临终前的日常生活主要照料者包括家人、朋友、保姆和社会服务等。在2008—2014年的调查中,主要照料者的选项只有一个;而相对于不与家人同住者,老年人临终与家人同住意味着可更直接得到来自家庭的支持和家人照料。老年人临终前享有医疗保险,意味着在医疗费用方面有保障,以此代表老年人得到的社会支持。
第三组只有一个变量,即老年人的去世地点,问卷中的选项包括家中、医院、养老院或其他场所。去世地点可以从多个方面反映老年人的临终生活质量。去世地点的单一意味着缺乏选择。在中国目前缺少居家临终照料服务和临终关怀的情况下,在医院、养老院等机构中去世则意味着老人会享受到更为专业的临终照料,从而可能有较好的临终生活质量。
4.分析方法
本研究主要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提供与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有关的基本情况,而不是评价生活质量的高低。因此,本文的分析方法以描述性统计方法为主,分别介绍三组关键变量的分布,并根据样本分布特点、已有研究结果或应用多变量统计分析,识别重要的显著变量作为分组变量。例如,已有研究发现,老年人的虚弱程度与年龄正相关,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别。我们将注意根据重要特点相应地采取不同的分组策略对老年人状况进行分组描述。
根据图1所示样本分布可见,我们的研究对象以高龄老人为主,且百岁以上老年人和男性老年人比例明显比老年人口实际分布偏高。根据样本的年龄性别特点,我们将在所有描述性统计中都以老年人性别和死亡时的年龄分组进行描述。在年龄分组时,首先对年轻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加以区分,而考虑到高龄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又将高龄老年人再次分组。具体年龄分组为80岁以下、80—89岁、90—99岁以及100岁及以上四组。由于样本的性别年龄特征,变量的平均指标或合计指标并不等同于65岁及以上人口的参数,且老年人的状况因年龄和性别差距明显,与其用加权的方法求样本平均值,不如用年龄和性别分组更具有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本文所有图表均未列出合计的统计值。
此外,在近10年的时间跨度中,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以及为老服务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不同年代去世老人的状况可能由于这些变化导致差异,因此在涉及时间变化影响时对有些变量采取了用死亡年份分组的方式,如享有医疗保障情况。
虽然在选择分组变量时应用了多变量统计分析(例如对老年人去世地点的分析),但为突出重点和表述简洁起见,本文只列出了作为结果的分组情况和说明,没有列出反映选择过程的多变量分析详情。
三、 主要发现
1.去世老年人的临终健康状况
总计61.0%的老年人临终时患有至少一种疾病。患一种疾病的老年人为38.4%,患两种疾病的为14.3%。表1分性别和死亡时年龄列出老年人临终患病的平均数。年龄较大的老年人至少患一种疾病的比例相对较高,不过较年轻的老年人患多种疾病的可能性较高。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临终患病不一定是导致去世的主要原因,而且因为患病为家属报告(且报告的家属不一定是临终照料老年人的家属),很可能有家属不清楚老年人的患病情况。因此表1中的患病指标应属低估。
根据家属报告,有33.2%的老年人临终前神志不清,其中一半以上有20天或更长时期神志不清。神志不清的分布没有明显的年龄模式,80—89岁组神志不清比例最高,女性老年人神志不清的比例在各年龄段上均高于男性(见表2)。
卧床不起反映了老年人身体的极度虚弱。有71.6%的老年人临终前卧床不起。在卧床不起的老年人中,老年女性比同年龄男性卧床不起时间更长。表3中的资料从比例角度说明,临终前卧床不起的状况并未因年龄而有较大的差异。无论去世前处于哪个年龄段,都有超过2/3的男女老年人经历了卧床不起,但男女间比例有一定的差异。高龄女性老年人卧床不起的比例要略高于同龄男性老年人。表3还列出了分年龄和性别的卧床不起天数的四分位数分布(因家属报告的卧床天数从一天到数百天,较为分散,且有明显的整数堆积,不宜用均值表达)。其中一半的老年人卧床不起至少30天,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25%卧床不起在10天以内,80岁及以上的男性老年人有25%在临终前至少卧床不起90天,而女性老年人有25%临终前卧床不起至少100天,显然女性老年人去世时年龄越大,卧床不起的时间有可能越长。
多数老年人临终前需要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只有16.6%没有这种情况。需要照料天数从5天以下(占需要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18.0%)至一年以上(占10.0%)分布零散。表4为分年龄和性别需要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天数的四分位数分布,显示了与卧床不起情况的一致性。对90—99岁女性而言,有25%的老年人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天数为10天以下,50%的老年人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天数最多为30天(或者说,50%的老年人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天数至少为30天),另有25%的老年人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天数为90天或更长。表4显示女性老年人需要照料天数相比男性较长,80歲及以上各年龄组都有25%的老年女性临终前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天数在90天以上。
2.去世老年人的家庭与社会支持情况
老年人临终时提供照料的人主要是老年人的子女和孙子女(分别为32.5%和48.5%),有3.5%是配偶照料,6.0%由其他家人照料,另有3.0%由保姆或其他人照料。90多岁的老年人多由孙子女照料,80岁以下的老年人中有16.2%临终照料者为配偶。其他照料资源十分有限,不过绝大多数老年人临终都得到照料,仅有2%报告说老年人临终无人照料。
多数老年人临终前已经丧偶,特别是90多岁的女性,如表5所示。这种特殊差异存在于老年的任何年龄段。当年轻男性老年人(65—79岁)去世时,他们中的65%有配偶同在;女性则仅有33%,是同龄去世男性老年人比例的一半。这种性别差距在高龄组更为突出。80—89岁的男女在婚比例差距为23个百分点;90—99岁的为18个百分点;百岁女性老年人去世之前的在婚比例則仅为男性的15.3%。整体上来看,大部分老年人都与已婚的子女或孙子女同住,只有1.5%的老年人临终时住在养老机构,13.0%独自居住,8.0%还能与配偶同住。在去世的老年妇女当中,尽管91.7%临终时已经丧偶,但是她们大多数都与家人同住,且与两代及以上家人同住的比例高于男性老年人,百岁老年女性临终前与两代及以上家人同住的比例高达九成。
老年人是否享有医疗保障是通过老年人医药费用主要来源判断的。如果医药费用主要来源是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则认为去世老年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以此为标准,总计有17.9%的老年人享有医保。然而如表6所示,较年轻去世的老年人享有医保比例更高。老年人医药费用的其他来源主要由子女或孙子女承担(73.1%),这在去世高龄女性老年人中更为明显。近82%的80—89岁女性老年人去世时其医药费用主要由家庭承担,更高年龄段的女性老人则更多依靠家人,百岁以上女性老人中90%在去世之前的医药费用要依靠家人支付。不过随着年代的推移,有医保的老年人比例逐渐升高(见图3),说明随着医保广覆盖的推进,老年人群获得以社会医疗保障为指标的社会支持比例逐步增加。
3.老年人的去世地点
2014年,86.6%的老年人在家中度过生命最后阶段(其余为9.8%在医院,2.9%在养老院,0.7%为其他),与十多年前相比这一现象未发生根本改变。表7列出了不同特征老年人的去世地点。从表中可见,去世地点的城乡差距明显,农村老年人超过九成在家中离世。
对去世地点的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去世年龄、完全依赖他人照料情况、居住地以及主要医药费用来源与去世地点显著相关,但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结果从略)。年事越高、完全依赖他人照料时间越长、临终前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在家中去世。进一步分析发现,无论是否有较长时间完全依赖他人照料,享有医疗保障的城市老年人在家中去世比例最低。不过,仍有44.8%享有医疗保障的城市老年人在家中去世。
四、 结论与讨论
从健康状况看老年人的临终生活质量,尽管并不是所有老年人在临终时都患有重大疾病,但1/3老年人在临终前神志不清醒;至少七成老年人在临终前卧床不起,超过八成的老年人在临终前完全失能。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了老年人临终时较为普遍的身体虚弱和认知能力的丧失,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老年人临终前对高强度照料的需求。
照料需求的满足主要来自家庭。从家庭和社会支持的角度考察临终生活质量的结果说明,绝大多数老年人都能得到家庭支持。老年人的临终照料主要依靠家人,子女、孙子女既是重要的照料者,也多是与老年人共同的居住者。尽管大多数高龄老年人临终前已经丧偶,不过绝大多数都住在家中。这一方面说明家庭依然是老年人临终支持和照料的主要来源,且以下一代或第二代家庭成员为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照料机构和社会服务的稀缺。个体长寿导致的照料人手从子代向孙辈推移的现状提示我们,未来老年人的长期以及临终照料问题可能不仅仅是增加家庭子女数所能解决的。家中子女再多,若两代人均进入老年、高龄,照料的负担必将落在孙子女身上,或者必须由社会养老形式予以补充。
临终生活质量的研究结果也显示出一些性别差异。其中老年女性去世之前神志不清的比例、临终前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天数、与家人同住(无论是否是自己意愿)的比例以及医药费用更多依靠家人承担的比例均高于男性老人。在享有医疗保障方面,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女性老年人享有比例较低。不过随着年代的推移该比例会逐渐增长。未来应该有更广泛的医保覆盖,医疗保障方面的社会支持显现的性别差异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甚至消除。
从去世地点来看,大多数老年人在家中去世,其他去世地点主要为医院;享有医疗保障的城市老年人在家中去世的比例最低。对这种状况的解释要更为复杂,与老年人的临终健康状况、临终照料条件和资源以及文化习俗等因素都存在关联。顾大男等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去世地点的三个阶段假设:第一阶段,由于照料资源有限和医疗技术欠发达,大部分老年人在家中去世;第二阶段,由于医疗技术改善和更为可及的照料资源,医院在人生最后阶段承担了主要的社会和照料角色;第三阶段,生命最后阶段的照料质量日益受到重视,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意愿也更被尊重,以社区或家庭为主的临终照料成为可能,而且相对成本更低,会有更多人选择在家中度过最后阶段[15]。目前中国显然处在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的情况。虽然发达国家的研究发现家中去世者可能具有较高的生活质量,但无疑家中需要具备相应的临终照料条件。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享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生命最后一年更有可能住进养老机构[21]。因此,我们认为农村老年人超过九成在家中去世,不一定都是出于家庭的选择,而可能有一部分是由于经济条件限制;相比较而言,城市中有更多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进医院和养老机构也相对容易,去世地点更为多样,反映出他们有更多的选择。针对中国发展现阶段的特点,当老年人本人及其家属有更多去世地点选项时,特别是有在医院辞世的选项时,老年人临终可能得到更多和更有效的医疗救助,人们会较少留有照顾和医疗方面的遗憾。
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变化,当前正在经历更为深入的新一轮改革,未来变化将对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产生多方面的影响。社会保障改革、“健康中国2030”和应对老龄化战略的实施将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健康服务,将会有更多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障的全覆盖和保障水平提高将使更多老年人有自己的经济收入;而与老年人照料有关的产业发展将改善和健全老年照料机构、包括临终关怀机构。这些发展将有利于改善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为老年人临终照料提供更多选择。而与此同时,另一些变化将为提升老年人的临终生活质量带来更大挑战,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未来老年人的子女将急剧减少,城镇化的推进和年轻人的离家与流动将对老年人与子孙辈同住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延迟退休年龄也可能会影响家庭照料资源,这些变化将导致家庭照料能力明显下降,因而需要更多的社会支持以满足老年人临终照料需求。
【关键词】 生活质量;因素分析,统计学;精神卫生;学生
【中图分类号】R 179R 3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98 17(2007)06-0513-02
Influential Factors on Quality of Life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 tudents/MENG Heng, WU Han-rong, HUANG Yan. Department of Adolescent He alth and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Tongji MedicalCollege,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430030), 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on q uality of life(QOL) of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t heir mental health.Methods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QOL Sca le, MHT, Conner’sScale and PRS were conducted to survey a cluster sampling of 657 primary and se condary school students.ResultsLearning anxiety, lonelinesstrait, susceptibil ity trait, self reproach trait, somatic symptom, impulse trait, father’s educat ion level and the parents’ difficulty in understanding their children were sele cted for the logistic equations. With the variables about the mental problems of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excluded, learning problem, physical health of father, the parents’ difficulty in understanding their children and the total score ofPRS were selected.Conclusio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 ents' QOL are influenced by psychological trait,conduct and environment.
【Key words】 Quality of life;Factor analysis,statistical;Menta l health;Students
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QOL)的概念是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认识逐步深入而被引入医疗卫生工作中,成为全面评定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由于儿童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功能和社 会化发展的关键期,从生活质量的角度关注其健康,可以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儿童生活质量研究列为“特殊人群生活质量研究工作”的第5位[1]。本研究对中小学生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便为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促 进工作提供实证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在武汉市区抽取小学、初中各2所学 校,再从每所小学抽出二、四、六年级各1个班(共6个班),每班50~60人,共计340人; 每所初中各年级均抽取1个班(共6个班),每班50~60人,共计317人。合计中小学生657名 ,其中男生334名(50.84%),女生323名(49.16%)。
1.2 方法 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按统一的指导语及实施步骤,以班级为单 位,对学生进行儿童少年生活质量量表[2]、心理健康量表(MHT)的调查,并在家 长会上,让家长填写 Conner's儿童行为问卷及自编的学生一般情况问卷;由各班的班主任 对班上的每一位学生进行学习障碍筛查表(PRS)的评定。
1.3 资料处理与分析 对所有问卷进行统一编号。在Visual FoxPro 6.0下 建立数据库,由2名录入者分别进行录入,然后进行录入准确性的比较,并修改录入错误的 数据。以累积百分率10%以下为生活质量低,10%~20%为生活质量较低,20%~90%为生活质 量一般,90%以上为生活质量高,将研究对象的生活质量分为4个等级,作为因变量;以心理 健康问题(m1~m8)、行为问题(c1~c6)、学生的一般情况( x1~x15)以及PRS总分x16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
2结果
2.1 内在因素 表1显示,中小学生的学习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 敏倾向、身体症状及冲动倾向等心理健康问题与父亲的文化水平及家长很难理解孩子等变量 入选,其中除自责倾向、父亲的文化水平外,其他各因素都产生负面影响,即心理问题越严 重、家长越难理解孩子,孩子的生活质量越差;自责倾向越严重、父亲的文化水平越高,生 活质量越高。预测值与观察值的符合率为81.8%。
2.2 外在因素 见表2。
排除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有关的变量,以其他变量再次进行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 ,入选的变量有学习问题、父亲健康状况、家长难理解孩子及PRS总分。学习问题越严重、 父亲的健康状况越差、家长越难以理解孩子,中小学生的生活质量越低;而教师所评的学习 障碍筛查表的总得分越高,中小学生的生活质量越高。预测值与观察值的符合率正确率为62 .8%。
3讨论
本研究用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中小学生生活质量的因素,共有学习焦虑、孤独倾向、自责 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冲动倾向、父亲的文化水平和父母难理解孩子8个变量被选入 方程。在排除与中小学生自身的心理健康问题有关的变量后,再次做Logistic回归分析,有 学习问题、父亲的健康状况及家长难以理解孩子4个变量入选。笔者认为,可以将以上影响 因素分为3个层次。第1层是中小学生内在的心理特征,它对中小学生的生活质量有直接的影 响。许多研究[3-4]表明,个体对生活质量的评定受个体的个性、需求、价值观及 应对方式等心理特质的影响。本研究结果同样说明,心理问题是影响中小学生生活质量的主 要因素,其预测结果与观察结果的一致性高于其他因素,外部因素必须通过内因发挥作用。 第2层为中小学生的外在行为表现。家长评定孩子有学习问题和教师评定中小学生的言语及 非言语能力,均是以中小学生的行为表现为基础,而中小学生的行为一方面是他们心理特征 的表现;另一方面会影响家长、教师和同伴对他们的态度,他人的态度又对中小学生的自我 评定有着重要的影响。第3层是环境因素,父亲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及良好的健康状况、家长 能理解孩子的想法,能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给予孩子充分的理解和有效的关怀,作 为社会支持因素对中小学生的生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研究结果显示,包含内外因素的模型 预测一致率为81.8%,不包括内在因素的模型预测一致率为62.8%,可以认为不能忽视任 何一层因素对中小学生的生活质量产生影响。
本研究发现,自责倾向对生活质量的影响与预计不同,自责倾向越严重,生活质量反而越高 。周步成[5]认为,自责倾向的孩子在失败或做错事时常会认为是自己不好,对自 己所做的事失去信心,经常担心,从而阻碍了自己的行动。这种心理倾向应该会对孩子的生 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可能因为自责倾向的中小学生多为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对自 己的严格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更努力地学习,在学习生活顺利的时候,他们有良好的 自我评价。但应注意到,过分自责的孩子在遇到巨大挫折时,常缺乏灵活的心理调试能力, 不能客观地评定自己,容易发生心理问题,应开展进一步研究。
4参考文献
[1]WHO.Measurement of Quality of Life in Children. Report of a WHO/IACAPAP W orking Party.London,UK,1993:3-4.
[2]吴汉荣,刘普林,蒙衡.儿少生活质量量表信度效度分析及全国常模的制定.中国学校 卫生,2006,27(1):18-21.
[3]The WHOQOL GROUP.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Quality of Life assessment (WHOQOL):Development and general psychometric properties.Soc Science Med,1998,46 (12):1 569-1 585.
[4]马弘,汪向东,新福尚隆,等.少年生活质量问卷的初步测试.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 ,13(1):18-19.[5]周步成.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1991.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4月到12月住院,并符合美国糖尿病学会诊断标准的患者876例,其中男530例女346例,平均年龄在(48―56)岁,治疗过程中153例患者曾经出现过糖尿病年龄在21到83岁,发生低血糖237次,平均年龄在45到60岁。发生过糖尿病的患者经过及时的救护可以恢复正常,并保持血糖平稳。
1.2 方法
在患者初入院时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及记录,比如年龄性别,经济情况,血糖,体质,生活习惯,饮食状况等。第二天进行第一次的评估,通过糖尿病患者的普适性生活质量表(SF-36),l放问卷调查表,由患者自主填写,对患者的各项体能进行统计,不便者通过家属协助进行填写,最后将调查表回收。由专职医师评估,如有低血糖情况应等第二天恢复正常后再调查。在健康的基础上对低血糖患者进行护理干预,一个月后再使用SF-36进行第三次的评估。护理干预的方法:成立糖尿病护理小组,制定护理干预路径,小组成员每周进行2-3次评价,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对个体的指导,出院后每周回访一次,一个月进行生活质量检查。全面评估153例患者的心理和身体状况,每周进行一次糖尿病基础知识的教育,以及低血糖的原因和防护机制的思想教育,帮助患者释放心理压力,引导糖尿病患者正确的认识低血糖,避免对其恐惧的心理,另外用合适的方法教他们提高自身的自救能力。另外调整饮食习惯。让营养师对每个人制定不同的饮食计划。结合他们个体的饮食时间和偏好防治餐前和夜间发生低血糖。学会如何正确的选择饮食,纠正糖尿病患者的饮食误区和不良饮食习惯达到治疗的目的。最后时刻监控血糖变化。患者应动态的监测自己的血糖变化,以调整药物的使用量,在出院前对153例患者全面评估,出院后电话每周回访一次对他们进行相关的指导,一个月后再次采用SF-36量表让患者回院复诊。
1.3 统计学方法
运用SPSS14.0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P
2.结果
2.1结果
在糖尿病患者入院时发生低血糖的153例患者的生活质量评价为(55.42士7.88)分,低血糖之后为(51.16士6.9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099,P
以下是护理干预后糖尿病患者生活质量以及各维度的评分情况,护理干预后糖尿病患者的生活质量总分为(57.88士5.56),低血糖后(51.11士6.99),相比较于初入院时的生活质量结果,除去精力和社会功能维度外的各项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已经成为威胁人们生活质量的重大问题。在治疗中不仅仅要注重对血糖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预防并糖尿病发症提高生活质量,但我国的治疗往往把重点放在控制血糖上。所以出现的特点为病程长,并发症多,收入低,自我控制能力不足,糖尿病方面的教育无法实施。SF-36是美国医学研究开发的普适量表,有很好的信度,可用于我国2型糖尿病患者生活质量的评价,目前护理干预已经在国内的部分地区开展起来。大多数糖尿病患者存在糖尿病并发症,比如视网膜病变会影响视力,造成生活的不便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糖尿病神经病变会导致四肢麻木肢体疼痛,严重的导致不能自己行走甚至截止等问题。由于低血糖造成的脑组织缺糖导致神经系统的严重损害,如果低血糖的持续时间大于六小时,神经元细胞就可能死亡,造成精力及躯体功能的下降。所以对低血糖的时刻关注是从根本上控制糖尿病的方法,主要还是通过护理干预可对糖尿病患者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通过认知干预纠正患者的不良行为和错误的认识糖尿病带来的身体疼痛,精力不足,社会功能下降心理健康等问题在护理干预下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并且患者可以积极的配合治疗。纠正饮食误区和不良习惯根据自身目标科学的改善,本次研究结果发现,通过系统护理干预患者,除精力,躯体功能,社会功能外,各个方面都有显著提高,各维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未婚;精神分裂症;父母;生活质量
【中图分类号】R3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6-0303-01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精神疾病,且有反复发作的特点,复发次数越多,其功能损害和人格改变愈严重,最终导致精神衰退和人格瓦解,对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1]。它的发病对每个家庭都是一种强烈的刺激,这无疑会影响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甚至导致其产生疾病。作为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父母,同患者一起生活,他们的生活必然有其特殊性。本研究通过对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的生活质量进行调查,希望在以后的临床护理工作中,对患者父母进行相应的心理指导,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为患者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1.1.1 研究组均为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父母,一对父母为一个单位。精神分裂症患者系我院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住院患者,入组标准:(1)患者符合CCMD-3关于精神分裂症之诊断标准;(2)入院前患者同父母生活在一起。按标准收集60对患者父母中,年龄25~50岁,低收入15对,中等收入33对,收入较高12对。
1.1.2 对照组32对子女未婚的父母为当地选取的与研究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相匹配且无重大急慢性疾病及子女无精神疾病的健康受试者。
1.2 方法:
1.2.1 调查问卷 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及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2]进行调查,问卷由李凌江等编制,包括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物质生活四个维度,16个因子共64个条目。每个因子包括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两类。客观指标是受试者对自身客观状态的评价,主观指标是对相应客观状态的满意程度。每个因子的主观指标以累计得分法计分,因子最高分为20分。评分越高,生活质量越好。一般资料调查表为自行设计,包括受试者的一般社会人口统计资料及影响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
1.2.2 资料收集和统计学处理方法 填表前采用统一指导用语,专人负责,独立完成问卷。问卷采取不记名、自愿的方式,被调查人填完后立即收回。应用SPSS11.5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生活质量评定结果比较(表1)
患者父母的总体生活质量较对照组差,涉及到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及物质生活四个维度,其中以心理健康及躯体健康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最大。单因子中,以饮食与、精神紧张度及睡眠与精力等方面较突出。
2.2 影响未婚患者父母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表2)
患者父母自认为影响其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前五位依次为担心疾病不能治疗、担心病情恶化与复发、担心疾病遗传、担心被人歧视、担心子女无法结婚。
3 讨 论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精神疾病之一,该病特有的病程特征,不仅对患者的劳动能力有破坏性影响,而且使照料者得负担极为沉重。由于家属对该病的认识不足,加之长期的照料及监护,将会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家庭成员,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导致某些疾病。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患者父母的生活质量无论是在总分方面,还是四个维度分方面均明显低于正常对照者,突出表现在自尊、精神紧张度、睡眠、婚姻家庭、躯体不适、正负情感、娱乐及经济等方面,此结果与李凌江等结果基本一致[3]。
生活的客观状态是人们生活满意与否的基础。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认为,经济收入等物质生活条件已不是生活质量研究的重点,而应注重人们的精神感受[4]。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人们的生活需求仍是主导需求,改善物质条件仍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目标。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是未婚患者父母,还是正常对照组,其物质生活维度的评分均偏低,其中以经济收入和生活环境影响较大,提示我们经济收入和生活环境是未婚患者父母重要的生活质量需求,也是影响总体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对其父母的影响涉及到心身健康的多个方面。其原因可能是患者的精神症状给父母带来许多方面的压力,再者抗精神病药的不良反应的出现,一方面影响患者本人的形象,另一方面也影响患者父母的主观感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预后与家庭支持有密切的关系,患者出院后,与父母一起生活,其家庭环境,如父母的关心和照顾对患者的康复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除了对患者进行心理干预外,对患者父母的心理干预也极其重要。对患者父母进行相应的指导,使其了解有关精神分裂症的知识,对患者实行正确的家庭护理,学会观察病情变化,复发的早期症状和应对方法等,让患者出院后也父母和谐相处,降低患者的复发机会,改善其功能,减轻家庭负担及提高家庭功能。从而减轻父母的心理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患者父母生活质量的提高又将直接影响到患者的预后与康复。
另外,在对患者父母生活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的调查中发现患者的病态表现、服药后的各种不良反应以及社会的偏见,使患者父母有“病耻感”,这些负面因素势必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社会上对精神病人及父母的看法,但作为护理人员理应尊重患者的父母,对一些患者父母担心的问题予耐心解释,并给予正确的心理疏导,以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
未婚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父母确实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心理问题,需要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相信随着精神卫生技术的进一步深入,心理社会干预技术的发展,康复水平的提高,将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疗效和生活质量,从而减轻照料者得负担,提高患者父母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 李凌江主编.精神科护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31-132
[2] 李凌江,郝 伟,杨德森,等.社区人群生活质量研究-Ⅲ.生活质量问卷的编制.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5,9(5):227-231
[3] 李凌江,张亚林,杨德森,等. 社区人群生活质量研究-Ⅱ.方法学及社区人群的总体生活质量.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5,9(4):186-190
[4] 李凌江,王蕾,杨德森,等.社区精神分裂症病人照料者得生活质量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6,4(2):68-70
作者单位:362000 福建泉州市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