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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古建筑防火火灾危险性 防火对策
古建园林的防火主要是指古建筑等其他的防火。古建筑,主要是指存在于地面上的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宫殿、陵墓、衙署、街道、民居、园囿、坛庙、寺观、庵堂、塔、楼台、亭阁、城池以及桥梁、堤坝等。古建筑是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古建筑的防火工作,确保古建筑的安全,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古建园林防火的重要性
古建园林中的古建筑除了建筑物本身的价值之外,它所收藏的藏经、佛像、各类艺术品等文物对于研究人类历史、宗教、艺术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保护古建筑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古建园林越来越受到百姓的喜爱,成为大家广为游赏的地方。在游客增多的同时,也不断给给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一些当地居民为依靠旅游资源增加收入,在部分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内私搭乱建房屋,开设饭店、商铺,造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严重威胁着古建筑的安全。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有几十起的古建筑火灾,尤其是对于木结构建筑,火灾的危害对古建筑是毁灭性的。因此,搞好古建园林的防火工作是一项紧急而又艰巨的任务。
二、我国古建园林的火灾危险性
文物古建筑单位的火险因素,不但具备一般木质建筑的共同特点,而且就其使用和地位的特点而言,其火灾危险性更为突出和特殊。建筑规模之大,形式之多,用途之广,结构之特殊,文物之集中,是一般建筑无可比拟的。
(1)木材燃烧温度高排烟大,造成扑救困难
由于我国古建筑所用的建筑材料中木材最多,决定了其一旦燃烧,则火焰大,温度高,如果燃烧不完全,则会产生很大的浓烟。实验表明:1公斤木材燃烧时可生成20立方米烟雾,体积相当于木材体积的300倍。一座1000平方米的大殿,如在其中燃烧20公斤木材,五分钟内,整个大堂将会充满烟雾。而且对于文物古建筑又不宜施展破拆手段,使得消防队员很难进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扑救难度。
(2)着火容易,蔓延快。
我国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以山西为例18118处文物建筑中砖木结构的就有9000余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文物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19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就有93处。这些古建筑所用的木材,一般含油较多,年代久远,所以极为干燥。而且整个建筑大量木结构外露,非常容易着火燃烧。另外除木材用量大外,建筑内有其他悬挂可燃物,如字画、垂帏等燃烧条件都很好,都非常容易着火。
我国古建筑由于当时的建筑艺术局限性的影响,有些建筑紧密相连,既没有防火分区,又没有消防通道,基本上毗连成片,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距离。如果一处着火,一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扑救,毗连的古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燃烧的局面。因此,古建筑发生火灾后极易蔓延扩大,扑救非常困难,容易形成“火烧连营”。
(3)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水源缺乏
大多数古建筑构建在半山腰或山顶,人烟稀少,交通不便,周围没有消防水源或距离水源很远,给古建筑的灭火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各种佛教活动用火繁多,隐患大
佛教活动场所,每逢香期,烧香的信众连年增加,法会期间更是爆满。香客在烧香拜佛的同时也给这些建筑带来了火灾隐患。燃烧的香烛,拥挤的人群每时每刻都威胁着这些古建筑的安全。引起的火灾约占到古建筑火灾的10%以上。
(5)雷击造成火灾
由于古建筑的特定条件,一般都是建在较高的台基之上,建筑群屋体高大,处在平原河湖岸边的古建筑大部分单独耸立,接触点高,极易引起雷电火灾。我国许多的古建筑都没有实施有效的避雷措施,从而导致了很多古建筑火灾,这种火灾约占到古建筑火灾15%左右。如:1987年8月24日,北京故宫博物院景阳宫遭受雷击引起火灾。近几年我国也发生多起因雷击引起的古建筑火灾,如2004年5月11日凌晨4时左右,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稷山县大佛寺,由于雷击发生火灾,寺中古建筑高二层的大殿很快就被大火烧毁坍塌化为废墟,所幸殿内大佛损伤不大。
(6)电气造成火灾
文物古建筑单位使用电气极为普遍,不仅用于照明、做饭、烧锅炉,有的还用于宗教活动。电气出现问题也非常容易导致古建筑火灾,此类火灾约占古建筑火灾的20%左右。如:2003年1月19日17时,湖北十堰丹江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遇真宫发生火灾,烧毁建筑28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6万元,其火灾原因就是电线短路。
(7)其他因素引起的火灾
主要是柴草堆积时间过长引起的自燃,集会、还愿时燃放烟花爆竹,小孩玩火,报复纵火,放火,危险品引起的爆炸等原因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古建园林防火对策
抓好古建筑的防火安全管理,一定要严,强调“防”。千方百计的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1)单位内部要严格管理,消除各种隐患
古建筑单位应该建立以法人代表为领导的防火安全小组或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制定历次检查记录等。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的岗位防火责任制,按照岗位分工。领导班子划分防火区域,责任落实到个人。古建筑的每一个区域,大到殿堂,小到一盏供灯,凡是有人有火的地方,都应该有人负责。将易燃材料与火源、火种分别存放,消除不必要的易燃材料,建立一个安全的环境。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规定:凡在古建筑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宗教职业者,均须具有基本的防火与灭火知识,积极参与消防活动,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一个条件。因此,各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加强消防管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训练、演习,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学习掌握防火知识、灭火本领,并经常性地组织自防和联防活动,提高职工(僧侣)的自防自救能力,防火患于未然。
(2)加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古建筑的消防重点应该是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合理、实用地设置消防设施。特别是对一些古建筑的结构、疏散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就更需要增设消防设施来弥补。在对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作一个较为全面的评估后,结合建筑构造的特点,合理布置其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增设,既要不影响建筑的风貌,又要使古建筑在消防设计上达到安全要求。
①在古建筑内配备一定量的轻便的灭火器,这样可以及时得扑灭初期火灾。
②凡是消防车无法达到或者进入的古建筑,都应该开辟消防车道且形成环行,便于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能够及时达到及进行扑救。在设有消防车道的古建筑,要进行严格管理,保持消防车道的畅通。
③设置防火分区,有效组织排烟。结合功能合理进行防火分隔。明确古建筑使用功能,并根据增设的现代化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和古建筑火灾危险性,确定防火分区的面积;有效增设排烟设施,提高对烟气的控制能力。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采用挡烟垂壁等措施划分防烟分区,尽量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④当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消防设计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时,可以采取增设现代化消防设施的方式来达到防火要求。即在不破坏古建筑的原有结构、不影响其使用功能、满足古建筑装饰效果的前提下,增设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的防火装置。
⑤消防水池。对缺水地区或山顶等,消防车不易上去的地方,应设消防水池,储水量要满足扑灭一次火灾,不应小于持续时间3小时的量。
(3)提高构件的耐火等级,减少火灾荷载
针对文物古建筑大多采用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耐火等级低,极易燃烧的特点,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防火涂料对建筑物及内装饰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等科技手段,增强建筑物整体的耐火等级。
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有特色的,属被保护和保留的建筑结构应首先确定其耐火极限,对建筑防火分区、疏散系统等与其原有的耐火等级不匹配的,则应采用对其结构进行防火保护或处理来提高其耐火等级。如果不在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可以用耐火极限较高的现代建筑材料来替代。
(4)消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把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和季节性的检查及重大节日的防火安全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对火灾易发生的重点部位立即整改,在重要时期要坚持昼夜巡逻。
(5)加强古建筑周围其他建筑的防火管理
古建筑周边建筑,树林等发生火灾,发生蔓延,导致古建筑着火的可能性很大。因此要搞好周边其他建筑的防火,且应设置能改变火势蔓延方向的消火栓,既能应用于内部发生的火灾,也能改变外部火灾的蔓延方向。
(6)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文物古建筑单位的重点部位和旅游热点,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引火物品带入古建筑和文物单位。
宣传消防法规。组织古建筑内部人员学习法规和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对他们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向他们讲授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技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来扑救初期火灾。通过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得常用电气的安全使用,懂得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会正确地报火警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7)严防电气、雷击起火的火灾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对使用的电器设施、设备要落实专职电工定期检查和维修。电源线宜穿管布置,并设置控制开关及自动保护装置,做到人离断电。
高大的古建筑,应视地形、地物需要,安装不同的避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必须对所有古建筑的避雷装置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避雷设施,必须立即修复。
四、结语
我国虽然已经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做了很多的工作,但还是远远不够的。文物古建筑单位还在不时地发生火灾。这些民族文化遗产不应该就这样轻易地被火魔吞噬。我们只有立足于防控,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起火的因素,不让火灾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才能让古建筑远离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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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由于历史的原因,洪江古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洪江古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二、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新《消防法》和国务院十五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洪江古商城的实际情况,洪江区消防大队一方面坚持勤请示多汇报。引起区工委、管委领导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管委工作日事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以上把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以书面文字材料向区工委、管委领导作详细汇报,提请区管委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另一方面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认真研究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综合治理考评,全面加强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区管委与古商城内街道办事处、建筑产权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状》,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和期限明确细化,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认真贯彻公安部60号、106号、107号令精神,考虑到洪江古商城文物遗址保护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火灾隐患问题整改难度大。一是严格督促天一旅游公司和二街办事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其职责,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巡查措施,建立防火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天一旅游公司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同时加强对文
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防火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二是提请管委组织文化、旅游、建设等单位加强联合检查。针对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大文物建筑危房维修改造;建设部门要督促房产局公房租赁规范,待开发景点部位严禁将公房承租、转让,减少古商城城内的常住人口,督促自来水公司加强古城周围和内部市政消防设
施的维护保养;电力公司对古商城电气线路按照先景点线路后住房的顺序进行改造。三是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配合。严把审批关,努力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建设、文化部门对于存在生产、生活用火危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予以批准;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古商城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新建的违章建筑要予以;文化部门对于在文物古建筑内经营的娱乐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用途。
(三)加大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建议古商城旅游开发改造过程中,管委和开发建设单位要投入资金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分离,消防供水管网改为环状,供水管经达100mm以上,水压应考虑消防用水的要求,增设市政消火栓,同时对锈蚀的市政消火栓和壁栓进行全面保养。添置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每具消火栓配置5盘13型65mm水带和一支消防水枪;天一旅游公司应将每处景点重要部位配备4具4kg干粉灭火器,所有太平缸要进行维修,同时每个太平缸旁添加2个水桶,公共消防设施交付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管理使用。通过消防部门的努力,由区管委出资为二街办事处一次性配置了3支水枪、3把扳手、8盘水带和70具干粉灭火器,并对锈蚀的消火栓进行了更新;天一旅游公司也增添了4000余元的灭火器材。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古商城内部要建立1支10人以上专职消防队,由青壮年男子和具有消防经验人员组成,通过消防培训演练,专职队人员要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会疏散人员,每天负责古商城内部的打更、巡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关键词: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特殊性
1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惟一一个拥有5000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人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防方面均没有较完整的规划。以山西省为例,共有木制结构古建筑18118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19处。这么多的古建筑,除平遥古城的消防规划正在编制中外,其余的还没有一个做出消防规划。
当前,尽快科学、合理地对古建筑做出消防安全保护规划,将古建筑的消防专业规划纳入总体保护规划,已显得刻不容缓。
2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消防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内容。笔者通过对古建筑消防工程项目的审核,认为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不应套用一般消防规划中的常规做法,而应根据古建筑群特有的消防安全现状,把握好其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2.1建设小型适用型消防站
2.1.1消防站建设的迫切性
《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在山西,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在内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均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1998年以来,山西省发生古建筑火灾21起,大多由于距离消防队较远,没有得到及时扑救,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53万元。珍贵文物的损失无法用数字估量。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文庙发生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有鉴于此,加快古建筑群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非常重要和迫切。
2.1.2消防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小型适用
古建筑群大多为毗连建造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
针对古建筑火灾的蔓延特点和当前消防警力紧张的实际,笔者以为,古建筑的消防站规划和建设要考虑:(1)不应套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后5min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和保护面积为4—7km2的要求。应在不破坏古建筑群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将到达的时间减到最小。如在应县木塔修缮工程方案中,将消防站站址选在距木塔约1500m处,设计为消防队接到警报后5min到达木塔,责任区最大面积为4km2。笔者认为,这样的方案就不合理。国家之所以在当前警力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拟批准应县建公安消防站,主要是出于保护应县木塔的需要。所以,该消防站应以保护应县木塔为主,可以兼顾县城的火灾扑救需要。(2)可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人员数量也要切合实际。(3)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也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可因地制宜,不要建大而全的消防站,宜小型、适用。(4)消防站的建筑形式可不拘一格,不一定非是红色的大门和现代式样的建筑,可以设计为仿古建筑,与周围的古建筑群格调相协调。
2.2消防器材装备要立足古建筑火灾扑救的实际
2.2.1消防车辆配置应与消防通道相适应
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例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m。在消防车辆的配置上,除配置普通的消防车外,还要配置适合其街道通行的小型消防车。做规划时不能按照常规的思维,一定要让消防通道来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反而应该让消防车辆尽量适应古建筑群消防通道的需要。如,平遥古城和五台山风景区都购置了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以适应当地实际。
对建于高山深谷之中,依山而建,道路崎岖坎坷,或建于城区,但设有门槛、台阶等而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古建筑群,其专、兼职消防队可以不配置消防车辆,应配置手抬机动泵、推车式灭火器等适用型的器材装备。
2.2.2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立足于减少火灾扑救时的水渍损失
古建筑群的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特别贵重的历史珍品。因此,扑救此类古建筑火灾时必须减少水渍损失,要研发和配置适合扑救古建筑火灾所需的水渍损失小、节水型的灭火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如高压脉冲水枪等,以达到既节约用水又减少损失的目的。
2.3消防供水要因地制宜
2.3.1建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古建筑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山西省119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目前也只有39处建有消防水源,仍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部分有水源的古建筑群,如平遥古城,也存在消防管网覆盖区域小,供水管径小,供水压力、流量达不到灭火要求等问题。
制定消防规划时,在缺乏水源的地区,要结合古建筑群的地形特点,设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在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应修建供消防车取水用的设施。灵石县王家大院、忻州的唐代建筑佛光寺结合古建筑依山而建的地形条件,在山坡的较高处修建了高位消防水池,建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了灭火需要。
2.3.2消防给水管网的布置要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
在一时还不可能建大量消防站的情况下,大部分古建筑距离消防队较远,或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到达。因此,在室外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上也不应按照120m的间距和150m的保护半径布置。古建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其间距应能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古建筑内为宜。如:三多堂在每个院落安装3个室外消火栓,代替室内消火栓。无法设置消火栓系统的,采用手抬机动泵串联远距离供水灭火。应县木塔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称之为室内消火栓外置,并设有明显标志。五台山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
2.4古建筑的开发利用和消防安全布局应合理
古建筑之间以及部分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坐落在城区的古建筑尤为突出。如,太原的崇善寺,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有的已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规划时要将古建筑群内的危险源逐步搬迁,影响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周边建筑,应下决心列入拆迁计划。如平遥古城内的工厂、学校等已列入规划予以分期迁出。大同市将与善化寺距离太近的民房拆除,使隐患得以消除。
古建筑群进行开发和利用也应有科学规划,应该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在相应历史、文化背景下进行。庙宇或者类似历史建筑,利用时应该参照它在古代时的使用功能,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成的利用方式。不能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就会带来安全隐患。“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被出租并用做一家能容纳700人的武术学校。2003年1月19日,遇真宫主殿因照明线路敷设不规范并疏于管理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m2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2.5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应列入规划,但不应破坏其原貌
2.5.1维持原貌、确保重点
大部分古建筑既有极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又有相当大的火灾危险性。如何使它们免受火灾危害,也是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措施必须列入消防规划,这是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与一般的消防规划所不同的重要特点。应将古建筑按重要性分为不同类型的保护等级,有重点地分别采取不同的消防技术措施予以保护。
《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原则应是在不破坏古建筑原貌的基础上,确保消防安全。
2.5.2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国家级保护单位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以山西应县木塔为例,该建筑始建于辽代清宁二年(公元1056年),距今948年,高约67.3m,是现存塔身最高、年代最古老的木结构佛塔。其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工艺精湛的全木结构的建筑,如按建规的要求设置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就会破坏其原有的价值,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和初衷。在不宜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古建筑群,宜增加推车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2.5.3古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避雷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保护古建筑的有效措施,但消防技术规范恰恰没有规定古建筑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尧庙广运殿发生特大火灾,火灾发生半小时后,值班室的人员还未发现,致使砖木结构的广运殿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9尊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被及时发现,损失将会减到最小。
避雷设施也是预防古建筑火灾事故的有效手段,大多文物古建筑防雷设备不够完善,雷击事故时有发生。2004年4月26日,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遭雷击发生火灾;2002年9月7日,应县木塔遭雷击,所幸未引发火灾事故。
2.5.4加强用火用电的规划
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禁止设置电气线路。其它古建筑内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做出改造规划。
加强古建筑周围居民的用火管理。确定为宗教活动的建筑,对点灯、烧纸、焚香的场所和方式均应做出规划,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6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措施要更加完善
目前,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安全保卫人员短缺,业务素质低,自防自救能力差,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手段单一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出规划,予以完善,也是其不同于一般消防规划的重要特征。
2.6.1完善法规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文物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不仅如此,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古建筑消防管理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监督部门等各自的责任。
2.6.2古建筑的保护要立足自防自救
古建筑火灾蔓延迅速,其保护必须立足自防自救。要规划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特别是义务消防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且要切实加强演练。
古建筑大多被城镇或乡村所包围,应和周边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联防机制。
2.6.3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消防投入
《文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人增长而增加。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对古建筑消防保护的经费要列出规划,安全投资渠道要多元化。对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不一定非要当地政府投资,象山西这样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国家应予以资金上的倾斜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古建筑消防保护,或从旅游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等多渠道筹资,以保护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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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将消防规划纳入古建筑群总体规划。古建筑的防火技术保护、开发利用、消防安全管理等也应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
(2)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编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月日起到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月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提请党政统筹主导。市消专委注重靠前协调,赢得党委政府和安委会重视支持。在政府层面成立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市委书记蒋斌、市长犹王莹(合拼)多次批示指示消防工作,常务副市长徐鸿亲自调度,主持召开会议对三年行动、“畅通生命通道”、深化“九小”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强调,并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市政府出台《新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新余市无物业管理小区物业全覆盖过渡工作方案》等文件,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出台《新余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今明两年新增公共停车场13个,公共停车位3000个,改造临时停车场650个,新划道路停车位500个,开放行政事业停车位4500个,有效解决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老大难”问题,高位推动三年行动落实。二是科学建章立制。紧扣工作方案,制定出台2020年政府相关部门重点项目清单,细化明确11项30条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进度时限,压实工作责任。专门印发推进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督导督办、宣传曝光和考核奖惩“五个方面”措施机制,明确市各相关部门联络员和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总体方案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整治行动方案等方式,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推动行业部门履责。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原则,扎实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房管、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对全市危化品危险源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教育、消防等部门开展秋季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将消防安全整治纳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内容。
(二)坚持全面排查、铁腕执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一是精准治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行动方案,并通过新余政务、新余等政府官微“通告”,浏览点击量万余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门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城管局召开全体物业服务企业会议进行部署约谈,建立微信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改,目前已有71个高层住宅小区、146个多层住宅小区、239个社会单位完成消防车通道施划线、障碍物清理以及室内消火栓出水测试工作。另外,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共享车主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与相关公司签订代履行委托协议,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停放保管处理。截止目前,共联合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10余次,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80余辆。相关经验做法被《新法制报》整版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二是紧盯“九小”场所整治。克服“九小”场所点多面广,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全面发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两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100余个联合检查组,组织300余名网格人员深入 “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列出隐患清单,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当地政府,现已向各地政府书面报送8份,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九小”场所3522家,发现火灾隐患498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21处。另外,支队在全市推广各类物防技防措施,解决“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痛点难点。截止目前,全市共督促推广安装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5352个,安装简易喷淋装置94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303个,配备灭火器4418具。三是狠抓危化品专项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集全市8家危化品企业法人代表召开会议进行约谈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与应急部门建立联合复查工作机制,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担任联合组长,抽调两个部门专业技术骨干以及聘请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家进行督导,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目前,8家危化品企业检查发现的16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力促标准化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将全市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和评选,推动全市社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商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选择新余市恒太城作为试点单位,制定大型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全力打造标杆示范单位。民政、财政、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
(三)坚持加大投入、统筹建设,着力夯实消防基础。一是加强消防站建设。支队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提请市政府将渝水区纬四路、仙来消防站、高新区九鼎消防站以及袁河经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统筹推进,并将其作为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要内容。目前,九鼎消防站总平面布置已基本确定,外观设计正在调整,竖向设计已完成,现场测量与土方计算正在进行;纬四路消防站已完成测量定位,正在征地;袁河小型站、姚圩镇专职消防队已完成选址设计。任务完成后,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2个消防队站,队站布点密度为6.66平方公里,达到国家规定的5至7平方公里布点密度要求。二是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全市采用“政府+市场”模式,落实智赣“119”规模化应用专项经费,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物联网一级监测平台纳入2020年新余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当中。目前市级平台正在商洽方案,数司已对接。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和仙女湖管委会分别投入450万、600余万、200余万元建成县级综合性消防物联网平台,将各县区运营商、维保单位物联网平台接入统一监控管理。同时,继续在老旧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推广安装NB-LOT感烟报警器,今年已安装2万余个。三是扎实开展消防宣教培训。在持续抓实重点人群、部门实操实训的基础上,结合“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群实操实训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95批次,培训合格人数9321人,超额完成上级指标。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街串巷活动,依托各地消防科普馆,组织社会群众、单位员工、在校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夯实了消防宣传基础。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成了人员招聘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各大队宣教工作站组织机构完成了设立。举办了全市消防宣传骨干培训和宣传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进一步锤炼基层应急宣传能力。着力在提升消防队伍形象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全市共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39条,中央级27条,中央电视台14次报道我市消防工作和灭火救援行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3次使用支队抗洪抢险画面。始终强化消防新媒体运营。支队新媒体平台累计粉丝量突破20万,累计内容2221条,阅读量达1.3亿,点赞数超43.6万,影响力持续走在全国消防新媒体前列。
(四)坚持立足实战、瞄准打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是执勤备战严阵以待。市消防救援支队常态化开展“三随三实”实战拉动演练,考核基层队站23次、拉动指战员1000余人次。紧紧围绕“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投入52.1万元采购996件套水域救援装备。联合蓝天救援队,开展水域救援技术培训2次。组建40人抗洪抢险专业队,先后开展3次抗洪抢险拉动演练。我市入汛以来,支队共参与抗洪抢险5起,营救被困群众35人,疏散转移群众107人。全力增援鄱阳抗洪抢险,共出动1032人次,134车次,舟艇151次,营救被困人员279人,疏散群众463人,运送物资860余件,清理垃圾淤泥约239立方米、防疫消杀面积1800余平方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二是全员练兵斗志高昂。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坚持督训善导、体能主导、实战引导、安全向导的科学组训理念,制定《全员岗位大练兵量化考评规定》,形成党委成员带头练,机关、大队早晚两练的练兵氛围,坚持每周全员普考一次,考核成绩与个人量化考评及绩效奖励直接挂钩,促使每一名指战员从“要我练”向“我要练”转变。支队在全省冬训交叉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支队机关、大队平均分位列全省支队级单位第一。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建树。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新一代智能化119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测试阶段接警调度时间已成功节约30秒。此外,支队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891万元,包括指挥中心改造、接处警与“三台合一”切割、各级应急通信分队装备配备、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建设任务,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小差距。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投入经费编制消防规划,但普遍“重文本、轻实施”,很多规划停留在纸面,离真正执行尚有很大距离。据测算,全市城市普通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欠账率普遍较高,如城区规划消防站14个,实际只建成7个;市政消防栓应建3527个,实际仅有1216个。大部分农村乡镇仍处于消防力量保护盲区。
二是灭火救援装备难以适应任务需要。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火灾,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转变,救援任务呈指数增加。各地灭火救援攻坚力量比较薄弱,消防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全市现有装备大部分于2012年通过融资租赁采购,老化陈旧,且50%的车辆将达到强制退役或报废的要求。
三是消防智能化水平落后于时展。部分行业部门对建设本系统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主动性不强,推动难度较大。另外,目前政府只能投入经费进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但在后续物联设备的维护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是部分重点场所隐患治理难以托底。全市共有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分设备老化严重,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安全隐患突出;共有合用场所3000余个,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住宿布置随意性大,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共有养老福利场所70余家,部分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装修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现象十分普遍,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问题管理困难;农村缺少消防基础设施,生活人群以老、小居多,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电商的发展和网购消费方式的转变,带动大型仓储、物流仓库兴起,一些淘汰下来的空闲厂房改建成大型仓库,不少“微商”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网店、储存货物,带来不少新隐患新问题。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一直以来,虽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与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物业、保安、巡防队伍以及大型商场、市场和高层、地下建筑的物业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不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完善基层火灾防控责任。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消防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楼院实施消防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消防管理规定;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建筑规划用途的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消防规划督查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应将消防规划实施纳入整体规划督查督办内容,并探索建立消防规划专项督查机制,确保消防设施真正同步建设。
(二)全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一是改善城乡居住消防条件。针对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推动各地政府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以及电气线路改造等作为整体改造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广运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器材。二是确保消防用水充足有效。推动各地重点加快城区消防水源薄弱地区改造建设步伐,填补乡镇空白点,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加快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建设。
(三)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合用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消防车通道等重点场所区域,推进“高大化下”等高危场所,“老幼古标”等敏感场所排查,电气火灾、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开展城市社区和人口密集乡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专项治理。二是持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一般火灾隐患公示,确保按期整改。三是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建设“智慧消防”抓好火灾防控。一是推动各地政府加大“智慧消防”建设的投入力度,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等积极推广应用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及消防物联网监控技术,全面提升智能管火水平。二是针对电气火灾事故高发的问题,应在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推广安装火灾感烟报警器系统,推动各地政府匹配相应经费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