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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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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

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气候变化 适应环境变化 可持续建筑 建筑工程

全球的气候变化不仅影响人类生存环境,也将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所引起的气候变暖,干湿度变化加剧,空气中温室气体以及废气浓度不断增重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2001年11月l7~18日在清华大学举行的“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科技论坛便指出引起耐久性问题不断加剧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环境的不断恶化。需要在这方面开展更多的研究工作。

一、渐变性气候变化对建筑结构的影响

影响建筑工程耐久性的渐变性气候恶化包括环境温度升高、干湿度循环加剧、风速提高、环境中温室气体及工业废气等浓度提高。下面将就渐变性气候恶化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做具体分析。

(一)强度

混凝土的强度受温度升高的影响十分明显。实验表明,在环境温度下经过120d的常温热循环其抗压强度降低约24%。而对于水灰比为0.53,坍落度为50mm的波特兰水泥混凝土,当大气温度达到32℃时,混凝土试块表面的温度可达63℃;当气温达到40℃~47℃时,混凝土表面温度则高达80℃~90℃。高温和干燥环境作用下混凝土中水分蒸发,骨料与水泥材料性质的变化及骨料与砂浆之间粘结力的变化将引起混凝土抗压强度、弹性模量、徐变变形、收缩变形等性能的变化。

(二)钢筋锈蚀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除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下(pH约为11~12),表面形成一层钝化膜,抑制钢筋锈蚀。当混凝土碳化以及氯离子渗透至钢筋表面时,钢筋发生脱钝,并在钢筋表面产生电位差,迅速锈蚀膨胀,导致混凝土的剥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及适用性。

环境温度升高,空气中CO2浓度增大时,碳化反应加快。混凝土周围介质的相对温度在50%~75%时,混凝土碳化速度最快。而气候变化引起的酸雨以及由于工业废气(SO2等)浓度增加使得结构多处于酸性环境中,也加快了Cl—的渗入。这些变化都加快了钢筋锈蚀。

(三)冻融损伤

混凝土的冻融破坏是指在冻融交替的作用下,其内部结构产生裂缝和损伤,经多次反复作用后,损伤积累到一定程度所引起的一种结构破坏。混凝土在冻融破坏过程中微孔数量逐渐增加,孔径逐渐扩大,微裂缝增加和扩展,导致混凝土密实度降低,吸水率增加、强度下降。环境变化引起的环境温度离散性加大,以及某些地区空气湿度加大,使得冻融循环更为频繁,破坏更为严重。

二、持续建筑的发展方向

建筑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表1显示了世界上主要国家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比例。工业发达国家建筑使用能耗占总能耗的30%~40%,2002年欧盟25国建筑能耗已经占其总能耗的40.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07年3月29日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显示,建造和维护现有建筑物所消耗的能源占全球能源消耗总量的30%到40%。

1987年2月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关于人类未来的报告《我们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建筑不同于一般的生产制造过程,它不是提供物质形态的产品,而是为人类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服务。因而建筑用能问题就不同于生产过程用能问题。建筑的可持续应是在保证建筑环境舒适度的前提下,经济条件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的降低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能耗。

要做到建筑可持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提高材料耐久性,延长建筑使用年限

重视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产混凝土所需的砂、石等原材料均需大量消耗国土资源并破坏植被与河床,水泥生产也是一项资源消耗大、能源损耗高、污染环境的行业,平均每生产1t水泥约需消耗1t石灰石、150kg标准煤和110kWh电,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占人类活动排放总量的1/5~1/6 。提高材料耐久性,大幅延长建筑使用年限可有效降低单位时间内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使用数量,从而降低建筑年平均能耗水平。

(二)降低建筑运营能耗,采用清洁能源

选用适宜的建筑结构形式,保持室内通风,当室内换气率(ACH)等于10时,温度对通风率的敏感度为0.5℃/ACH,即此时相当于将室内温度降低了5℃,这对于降低夏季室内高温来说,效果是非常显著地。采用适宜的围护结构保温方案,减少室内外热交换,从而降低夏季和冬季的制冷取暖耗能。同时采用光电太阳能、风能、地源热泵、生物质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可大大降低建筑能耗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

(三)建筑行业的静脉节能

静脉产业,即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而建筑行业的静脉节能即是通过开发新型建筑材料,通过对废弃材料的回收利用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如现有的采用粉煤灰作为外加剂来浇注混凝土,不仅可以改善混凝土的各项性能,延长混凝土结构的使用寿命,同时可以大幅度减小耗费能源多、污染环境严重的硅酸盐水泥用量。同时建筑材料若能回收利用也解决了令人困扰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

三、结语

全球气候变化对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要开展结构安全性耐久性方面的研究以应对日趋严重的气候变化,同时要从建筑行业本身降低结构全寿命周期内对于环境的影响。而且应及时对行业的标准与规范进行修订,以适应建筑工程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范文第2篇

园林设计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既包括自然的因素,也包括人文的因素。在这些因素中,气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正如美国风景园林教育家约翰•西蒙兹(JohnO.Simonds)在他的著作《景观设计学》中写道“如果规划的中心目的是为人或人们创造一个满足其需要的环境,那就必须首先考虑气候[1]”。气候因素常常与地理因素混合在一起,例如气温、湿度、日照、风向和降雨,以及气候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水文、地貌方面的特征,甚至气候因素所造成的生产、生活方式的特征。气候对于园林设计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气候影响着景观(地理概念的景观)的自然与人文特征,而这些特征对于园林的风格与形式又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园林设计不断适应气候,通过改善微气候来解决气候的舒适性问题,使气候与园林设计紧密结合。从古到今,包含在地理因素之中的气候因素影响着园林设计的形式,这种影响在许多国家的园林中均有所体现。在湿润炎热的两河流域,古巴比伦人在庭院的连廊上修建屋顶花园,以遮蔽阳光和暴雨。在炎热干燥的阿拉伯地区,庭园多围以高树为人庇荫,用细小的喷泉或水渠增加空气的湿度,而凉亭四面围合的隔栅,既可以产生丰富的阴影变化,又可以在遮蔽阳光的同时保持通风。法国气候温和晴朗,才会使勒•诺特尔式园林的明丽效果在晴空之下更加突出。英国阴雨连绵,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自然风景式园林由田园牧歌风格转变为以怀旧风格为特征。在日本,京都潮湿的气候使得苔藓成为禅宗园林重要的特色和标志。在中国,气候因素对于园林设计同样有所影响。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经常将山设在西北,以减少西北风之侵害,在背山面水之处设置景点,以获得良好的阳光。气候差异在中国南北方园林中也有所体现,北方园林建筑色彩艳丽,用以弥补冬季园林色彩单一的不足;南方园林建筑则色彩素朴,掩映于红花绿叶之中。气候对园林设计的影响遍及各个国家的各个园林形式之中。由于以往气候只是缓慢地发生着变化,基本表现为一种稳定的状态,因此使得园林设计应对气候所形成的特征呈现出稳定的面貌。气候(climate)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Klima”,指的是地球相对于太阳的倾角。希腊人认识到气候主要是太阳角度(纬度)的函数,他们将地球划分为热带、温带和寒带。气候的概念一般是指一地多年天气的综合表现,包括该地区多年的天气平均状态和极端状态。因此,气候是由两种参量来表征的:一种是表示气候平均状态的“恒量”,另一种是表示气候在极端状态之间波动幅度的“变量”。对于不同地区而言,由于各地所处的纬度位置不同,所接受的太阳辐射的多少不同,受海陆影响的程度和大气环流系统的配置不同,各地的气候就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一定区域的气候,取决于若干种气候要素的变化特征以及它们的组合情况。就四季的划分来看,中国气候的大陆特征远比西欧显著,中国的四季都比欧洲前移一个半月左右。虽然气候一直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工业革命之后气候变化的过程正在加速,气候变化正在由一个过程演变成一场危机。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很可能(90%)是人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所造成,这是目前所公认的。人类活动破坏了自然界的碳循环,使得蓄积在土壤和生物中的“碳”在短短的百年内大量进入大气圈,从而导致了现在的全球变暖和气候异常。据估计,自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增加了30%。气候变化主要表现在全球变暖、降雨变化、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事件的频发。气候变化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的其他影响正在出现,例如植被的变化、物种灭绝、粮食减产等。更为严重的是,气候变化的影响是难以逆转的。因此,气候变化将会改变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气候变化将会影响植被的生物周期甚至威胁它们的生存;全球变暖将会加剧城市的缺水问题,对城市水景和绿地系统产生影响;降雨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则会导致水文和滨水区域景观的变化;气候变化还将对人的生活方式带来影响。

1.1气候变化对园林设计形式的影响

气候剧变导致的环境变化,特别是重要园林元素的变化,会使原有的园林设计形式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性。例如,过去多水的地区现在由于缺水而不得不放弃设计大面积的水体;瞬时暴雨的增加使得园林需要解决洪涝灾害所造成的影响;温带地区植物的季相变化随着气温升高而消失,以及气候变化所导致的园林所需特色植物的消失。

1.2气候变化对园林设计内涵的影响

在以往,园林设计主要是与美学、文化、艺术相关联,在气候变化条件下,生态、环境在园林设计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而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也将纳入园林设计的内涵。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新环境,园林设计需要考虑如何适应它;面对气候变化给城市和生态环境带来的灾难,园林设计需要考虑如何防止和缩减这些灾难造成的损失EDAW的詹姆士•赛普斯(JamesSipes)和安妮•罗琳斯(AnneRollings)分析了卡特琳娜飓风的灾难性后果、对人口的变化影响和重建的原则,并为重建提供了一个可持续性的分析模型。这与以往园林设计师的工作相比有了明显的差异。另外,过去园林设计对气候的作用只局限于对微气候的调节和改善,但现在园林设计将需要应对气候变化这个既是地方性又是全球性的问题。

1.3气候变化对园林设计理念的影响

随着人类在技术方面的不断发展,人们似乎越来越具有和自然抗衡的能力。气候变化危机使人们重新认识到大自然的力量。天人合一,设计结合自然,这些理念将得到重新评价。很多违背场地条件、忽视自然影响和气候变化、破坏环境的景观模式也将被限制和摒弃。园林设计将更加注重保护原生自然资源、减少开发对自然状况的影响和恢复场地的自然机能。

2.园林设计应对气候变化

园林设计具有积极的生态效益。这些生态效益包括降低温度、增加空气湿度和吸收二氧化碳等,能够起到改善和调节微气候的作用。面对气候变化,这些生态功能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除此之外,园林设计还需要针对气候变化的特点,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特殊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大体分为两个主要的方面:减缓和适应。减缓是指针对形成气候变化的机制采取措施,从而使气候变化得到抑制,或使其可能性缩减到最小。适应主要是针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后果,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开始呈现,而且由于气候变化的惯性,即使导致气候变化的因素立刻停止,气候在短时间内也将会持续变化并可能有加强的趋势,所以适应气候变化也是当务之急。园林设计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在这两个方面都有体现。首先,园林设计要减缓气候变化。目前减缓气候变化的首要任务是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的量,包括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还有回收和储存二氧化碳。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园林设计可以发挥间接的作用。例如园林设计要素,包括植物、屋顶花园、绿墙、地形和水体等的巧妙设计可以起到改善建筑热效能的作用,从而减少建筑保暖和制冷所需要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量。其次,在园林选材方面,选择可回收的材料和低碳消耗的材料也将会有益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回收和储存二氧化碳方面,园林设计则可以发挥直接的作用。研究表明,海洋、土壤和森林都具有良好的碳储存潜力,甚至超出大气的储存能力。土壤的碳储存量是大气的3.3倍,陆地生物库的4.5倍。另外明尼苏达大学的研究发现多种多年生草类混合种植地土壤的碳和氮储量比相同种类单一种植地的平均值要高出5-6倍。而且,暖季型草和豆类植物的加入可以使土壤的碳收集增加193%和522%。战胜气候花园(ClimateVictoryGarden)就是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将不同根系种类、根系深度和生长速度的植物搭配在一起,从而将园林绿化的固碳功效最大化的一种设计。以固碳为导向的园林设计将会对减缓气候变化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园林设计要适应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后果。针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地方水文变化,园林设计能够采取相应的适应措施。例如在荷兰,受到海平面上升和极端降雨增多的影响,许多城市面临洪涝的威胁。为了避免灾难,蓄容更多的雨水,城市中设置更多的水体或者蓄水设施,河道被拓宽或者增加辅助河道。在澳大利亚,气温升高和降雨量减少使干旱成为最大的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炎热干燥气候,为了维护城市水文环境,水敏性城市设计(WaterSensitivUrbanDesign,WSUD)理念在园林设计中开始实行,雨水经过收集、过滤、净化和储存并最终得到再利用,如园林灌溉。圣保罗根据气候变化合理地改变了雨水管理方式,从而创造一系列雨水花园。总之,由于气候的复杂性,目前对于气候变化的研究仍然无法准确预测气候变化将来的趋势和程度及其后果。但是,无法确定并不等于无从适应。防气候(Climate-proof)设计就是一种保证城市和园林设计免受一定气候影响的设计。如何应对不稳定的气候已经被融入设计过程中,从而使得设计成果具有一定的气候适应能力。

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范文第3篇

关 键 词:施工进度;气候;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建筑企业为了获得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加强对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控制,其中的施工进度控制是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关键工作。进度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工期、工作量和资源的消耗量等[1]。在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主要有很多,其中包括的政治因素、自然灾害等因素是难以预见的,而管理水平、自然条件等风险与因素[2],是可控的或在一定程度内可控的。

气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施工进度而备受关注,国内外工程项目中由于气候原因造成施工竣工延误或者施工成本增加的案例也很多,因此建设项目要保质保量且按期完成,应尽量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是一个动态的循环过程[3],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配合来达到较优的施工进度。

1气候环境因素

一般来说,气候因素包括了温度、湿度、光照、风、气压、日照、雾和降水量等因素[4]。气候条件是复杂多变的,在中国受西太平洋暖湿气流和蒙古-西伯利亚高原冷空气的影响,导致不同地区的气候有很大差异。

风险通常被表示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后果,从风险的概念可以看出,风险是与不确定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确定性正是气候变化的显著特点。气候变化至少存在以下科学不确定性:气候自然波动的不确定性,未来社会经济情景的不确定性,气候模式的不确定性和可预报性[5]。这些气候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进而影响到施工进度。

2气候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气候具有不可控制性,对工程项目有很大影响,从而导致工程的施工计划与实际施工情况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波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此采取一定的应变措施,进行安全动态生产管理,以保证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5]。对施工进度影响较大的气候因素主要有气温、雨雪、大风、雾霾等等。

2.1气温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中国的北方地区冬季温度极低,因此在冬季施工时要考虑到低温对施工的影响,例如:混凝土施工大多在露天进行,其强度形成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周围温度、湿度和风、雨、雪等大气环境的影响[6]。冬季的低温不仅会使混凝土强度的增长速度缓慢,而且还会影响到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从而影响到施工进度。同样的,在夏季高温的条件下,施工人员的施工速度会受到高温的影响降低。因此,在施工时要充分考虑温度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2.2 雨雪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雨季时间以及时长,因此,在不同地区建筑项目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地区是否位于雨季或者施工工期内是否包括雨季,如果有雨季,则应该提前采取措施,特别是在中国南方地区施工,有些地区的雨季长达几十天,在此期间是不能正常施工的,肯定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施工的进度。同样在我国的北方地区,冬季是多雪的季节,特别是在东北地区室外温度在零下几十度,施工人员根本没法在室外施工,混凝土等其他材料的性能也不能完全实现。因此在绘制施工进度计划图时应考虑到因雨雪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尽可能避免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产生偏差。

2.3 风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风也是施工中应该考虑到的一个气候因素,它对正在兴建的建筑物有着突发性的破坏。风可能直接破坏建筑结构,造成直接影响。直接影响主要是指由风引起的建筑物的风致振动,而在高层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中尤为突出[7]。现在许多房地产商都选择了高层或超高层建筑,这些建筑由于高度的原因更易受到风的影响,微弱的风在高层时都会表现的比较明显,那么在风比较大的天气施工起来会更加困难,有的情况下为了施工人员的安全甚至要停工,这样就直接影响了施工进度。

2.4 雾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北方地区秋冬季节容易出现大雾天气,在大雾天气由于雾滴对可见光的强散射作用,会降低可见度。由于大雾天气的可见度低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容易看不清周围的施工环境,影响到施工效率,施工进度会明显低于正常施工环境的进度,因此大雾天气对施工进度也有着很大程度的影响。

3 气候对施工进度影响的控制措施

施工环境存在着不稳定性,对施工工期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针对气候因素引起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我们应该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为了减小气候因素引起的施工进度风险,施工时应该尽量避免不利季节施工,同时根据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

在施工前期对施工工期的策划与安排要有一定的预防性。施工方在编制进度计划之前要收集施工地区近几年来的气象预报资料,并请专业人士根据该资料评估气候风险,完整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应该包含自适应及有计划适应的响应,在减缓和适应措施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是必要的[8],尽可能预测到工程所在地的雨季和暴风雪时间以及时长来作为进度计划编制的考虑因素,同时要编制异常气候条件下合理的施工方案。

由于施工环境的不稳定性,在工程实施中,要多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合理调整施工计划安排,当遇到气候变化时,改变原计划的一些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或者降低气候因素对施工进度的不利影响。

4结语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会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而气候因素又具有不可控制性,从而对项目的施工进度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在分析了气候对施工进度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几项控制措施来减小气候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武佩牛.建筑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毛明光.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D].西南财经大学,2011.

[3]袁 飞,衡夏君,孙 林.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建筑科技与管理,2010,(4):43-47.

[4]牛艺霖,胡望社,黄振权,寇 佳.气候对建筑的影响及其启示[J].后勤工程学院学报,2010.

[5]Collins M. Ensembles and probabilities: a new era in the prediction of climate change[J].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a—Mathematical Physical and Engineering Sciences,2007,365( 1857) : 1957—1970.

[6]宋祥勇.关于施工环境对工程进度影响的分析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09.

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范文第4篇

摘要:适宜、稳定的气候是人类在地球上得以生息繁衍的必要条件。近200多年来,人类的某些活动导致了地球气候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非自然的变化,气候变化已成为一个引起全球高度关注的公共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在国际上需要各国携手应对,在国内则需要强化区域的合作。本文从立法,组织建设、机制建设等角度入手,分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的现状和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气候变化;区域合作;法律;机构;机制

一、概述

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是一个世界各国人民密切关注、共同面临的具有紧迫性的生态难题。气候变化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以及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产生了显著的有害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条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其中“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由此可见,气候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自然原因,二是人类的某些活动。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温室气体的排放。《京都议定书》附件A规定了六种减排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就对全球升温的贡献百分比来说,二氧化碳所占的比例最大,约为55%。[1]因此,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和减少也就成了世界各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首要目标。

地球的生态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环境、能源问题具有外部性和公共性,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跨域界、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任何地方都不能以行政区域的划分为理由而“独善其身”,“以邻为壑”,尤其在气候减排问题上更不能“单兵作战”、“各自为政”,因为一方的节能减排的努力很大程度上会被另一方的“不作为”或“少作为”抵消掉,由此陷入此消彼长的局面。一方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行为也会对生态系统整体产影响,从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其它地区的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国内区域一体化的趋势十分明显,目前已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区域,如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东北三省地区、西部、中部等较为成熟和稳定的区域。在各大经济区内的各区域间地理位置相邻,在自然条件、文化政治、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许多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便于以区域为单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加强区域合作以及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机制。

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的现状和问题

“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一个人对他的伙伴成员负有责任,他不仅要使共同体的利益优先于他的自我利益,而且要竭尽所能做一切有助于增进共同利益的事。……”[2]与人类无尽的需求是有限的,资源总是十分有限的,资源的集中和优化无疑是一种策略。在气候变化的问题上加强区域合作,联合应对既是一种策略,也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但不可否认,国内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转型还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更是有一些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影响着区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主要有下:

(一)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处于没有法律调整和指引的状态

我国在能源领域上的法律法规众多,颁布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在方向上有利于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直接或间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也有关于国际合作和部门协作的规定,但鲜有关于国内区域合作、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定。既缺少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宏观和原则性的法律规定,也缺乏在具体领域上进行区域合作的细化性的规定。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法律调整方面存在滞后和空缺。虽然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第五章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制度,但该法没有把二氧化碳等一些对气候影响较大的气体列入调控的范围,无疑大大制约了该法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社会控制的最终有效工具”,[3]是社会管理的主要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的合作在完善法律调整机制方面显得较为迫切。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较为系统、全面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政策,其中最近颁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第六章强调要完善区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把地区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体现了国家有意识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但政策无疑具有其局限性,在稳定性、规范性、长期性以及调控的力度上明显存在不足,政策的制定、推行和实施也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所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宜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上才能保持其长期良好的发展。

(二)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缺乏专门的区域协调机构

2007年我国成立了以国务院总理为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并于2008年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10年,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框架内设立协调联络办公室。另外还设立了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作为决策咨询机构。然而这些中央机构均立足于国家的层面,主要负责研究和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全国性的战略、方针和政策,主导气候变化的对外合作和谈判等工作,由这些机构对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进行领导和统筹明显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欧盟的经验告诉我们,各项区域和产业政策得以有效实施,专门的区域协调机构是必不可少的。如欧盟成立了区域政策事务部,区域政策委员会,欧盟理事会等区域协调机构。[4]目前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协调体系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缺乏统一的有效的区域常设性协调机构来对区域合作减排进行专职领导和管理。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区域合作往往易受当地行政首长的意志和偏好的影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执行方面也因缺乏监督而得不到有力的保障。这样往往难以形成合力,从区域的层面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所以有效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就必须在中央层面建立起一个专门的常设性的区域合作领导、协调和推动实施机构,对区域相关合作事务进行专职化管理,促进区域减排政策法律的协调,增强区域减排合作的执行力和作用力。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同机制

各地在政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处于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同时在执法上既没有统一协调的标准,执法查处的力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别,甚至两个相邻的地区在执法程度的问题上大相径庭,这样必然会导致减排的效果大打折扣。“以京津冀三地为例,据报道,河北整体各个工业行业的排放标准与北京、天津存在着较大标准,有些气体排放标准甚至相差4倍之多,企业超标排放行为的查处执行力度的不一致也最终导致三地的执行效果相差甚远。[5]

各地政策法律相互冲突、不协调,执法标准和执法力度混乱不一,一方面由于没有开展区域合作和协调的意识,仍然没有突破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的“单独行政”的观念,没有形成统一的减排合作目标,另一方面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地方官员过度地追求政绩等原因。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区域协同机制来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

三、推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对策

在区域应对气候减排问题的合作方面,要注重完善法律规定、组织机构、协同机制等,才能充分发挥其协同效应:

(一)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法律规定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增加协作性条款。目前国内要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相衔接、相协调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法律体系。对于是否需要在本国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性法律,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各国也做法不一。考虑到目前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许多做法和制度都处于摸索阶段,尚未成熟,而且仓促制定一部强制性条款、法律责任条款较多的法律,会加大全国多数企业的经营压力和成本,有可能造成企业不堪重负。因此,建议参照《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以指导性规范、自愿性规范为主的、强制性规范相对较少的促进性立法《应对气候变化减排促进法》,而且单辟一章规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的问题,如规定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原则、主体、程序、权限、方式、监督等问题,为区域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制定框架,体现国家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的宏观导向。同时由于应对气候变化涉及的领域繁多,如低碳产业、绿色建筑、低碳交通、碳排放权交易、新能源开发利用、碳金融衍生产品和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等等,目前已有一些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特定领域的立法,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但应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进程,以形成覆盖面广、多层次的国家减排法律体系,并制定相关法的实施细则,细化规定地方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具体领域开展合作的各类事项和问题。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组织机构体系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为了,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务,宜由中央进行管理,对于区域事务,原则上应当属于中央事务,应当遵循中央的统一领导和决策。[6]因此,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应当由中央的机构来统一领导,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可进一步精细化和明确化,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组织机构体系。

有学者提出以区域为单元,由中央政府设置跨区域的独立的区际行政管理机构来统筹区域性事务,[7]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目前不具可行性。可考虑在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下增设区域合作处,并对应不同的区域下设相应区域的专属协调机构,明确其相应的职责。如专门针对泛珠三角经济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可在气候变化司区域合作处下设泛珠三角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协调联络办公室,由该机构专门统筹和主导泛珠三角地区范围内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工作,针对泛珠三角区域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订推动该区域合作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统一指导和长期推动该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监督该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项目与合作协议的落实,协调解决由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争议,等等。这样由共同上级设立与区域相对应的常设专职机构进行管理和协调,一方面既有权威性,有利于降低行政内耗,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的阻力,另一方面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推动区域合作更为高效有力,有利于统摄区域发展的重大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集中把握和回应区域内各地方的各种发展诉求,便于推动区域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协同做好减排工作。

(三)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的协同机制的建设

1. 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前置程序,推动区域合作各方立法的协调。在2001年美国政府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之后,美国出现了由州长推动的区域性减排计划。纽约州、特拉华州、新泽西州等东部九个州制定了东部九州温室气体减排计划,计划到202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在目前的基础上削减10%。九个州达成一致后,在各个州内立法并予以实施。[8]美国的经验启示我们,在进行立法前可通过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如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协议等方式对区域的减排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将达成的共识转化为地方性的立法,也可以参照东北三省法制协调方式的做法,就应对气候变化的事项建立立法协调的框架,成立联合工作组,对需要立法协调的问题或者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尽可能先协商探讨,如控制气体排放的目标、排放温室气体的强度标准、过量排放的处罚标准以及新能源合作开发等,达成共识后再转化为各自的地方立法。

2. 注重市场的力量推动区域合作各方法律政策的协同

201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明确提出“完善碳排放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跨省区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目前碳排放权已在一些城市展开了试点的工作,在将来时机成熟时,可通过形成碳排放权交易次级区域大市场的方式予以发展完善。尽快探索建立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客观上促成各地有意识地加强制度和规则上的协调,最终促成各地政策和法律的趋近或趋同。者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最终都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为相应的经济基础服务。因此,区域一体化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形成,将会对区域不同地方政策法律的协同产生深远的影响。区域碳排放权的运行和实现有赖于各方加强政策立法协调,构建统一的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共同量化和公平分配碳排放指标,从而营造良好的无差异的法制环境。否则,混乱、不协调甚相互冲突至的规则会阻碍人才、资金、资源、技术、信息等在碳排放区域交易市场的合理有序流动,阻碍区域利益的最大化,而对利益的追求将会推动区域加强法制协调,强化区域各方的联系与合作。

3. 加强区域执法合作的机制建设

加强区域执法合作的机制建设,涉及多方面:首先,要加快研究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已经制定国家标准的(如煤矿瓦斯)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执行,暂未制定国家标准的,要依据区域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制定尽可能一致的标准。当然,一致并不意味着必须完全等同,可以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弹性区间,以便为形成一体化的执法体系打造规则前提。其次,须充分巩固和继续完善现有的执法合作机制,如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联络员制、案件移送制度等等,尽快建立起区域温室气体排放联合监测和联防联治机制,加强区域联动执法。最后针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结合本区域的实际,对执法合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执法信息的交流、执法合作的监督和救济等事项不断完善相应的操作标准,细化相应的程序性规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查处合作和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共同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执法工作。(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项目基金:本文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课题编号:14GWCXXM-31),本文属该项目下成果。

参考文献:

[1] 杨解君等. 面向低碳未来的中国能源法制研究[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3.

[2] [英]米尔恩. 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化D人权哲学[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52.

[3] [美]庞德.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89.

[4] 陈瑞莲. 欧盟经验对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启示[J]. 学术研究,2009.

[5] 蒋梦惟. 起跑线不同制约区域减排效果 京津冀减排内部差距大[N]. 北京商报,2014-05-06.

[6] 叶必丰等. 行政协议―区域政府间合作机制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46.

气候变化对建筑的影响范文第5篇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剧变,必定对园林的内涵和形式、园林植物的设计理念甚至园林行业产生影响。气候变暖、干旱缺水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使设计者在作园林规划设计时不得不考虑放弃大面积的水体,选择抗逆的植物种类,在生态景观方面合理搭配乔、灌、草。此外,园林规划设计还要考虑植物的季相变化、海平面的上升、降雨过多导致的洪涝灾害等诸多影响因素。以往,园林尤其是中国园林,非常注重美学、艺术及文化的相互联系。可是,在全球气候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特别是在面临着气候变化给城市和生态环境带来灾难的情况下,园林规划设计的内涵正发生着变化,目前生态环境在园林规划设计的考虑因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许多设计者在进行园林规划设计时不再只是考虑园林对小气候环境的调节和改善作用,而是更多地强调园林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的局地作用和全球。例如,在许多城市规划建设或因气候变化引起的灾后重建中,都会采用生态分析(ecologicalanalysis)的方法来协调园林与气候之间的关系。此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所导致的危机的出现,很多违背自然规律、忽视气候变化、破坏原生态环境的设计理念正在逐步被取代和摒弃。例如,为了避免因开发所引起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以及对原有场地的自然恢复机能的破坏等,在进行园林植物设计时,更加偏重于对原有植物资源的保护,而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发。

二、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园林及园林专业教育的作用

园林植物作为园林的四大要素之一,其所形成的空间场地是城市环境中最有生命力的构件之一。AlanBarber博士在《绿色基础设施在气候变化中的作用》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园林绿地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理念。园林在城市中的作用包括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尤其是在降低空气和路面温度、增加空气湿度以及减少噪音等改善和调节气候变化的方面,园林的生态效益更加显著。同时,园林的生态效益已延伸到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发挥着特殊作用的诸多方面。例如,水文保护、碳的储藏和固定、污染的控制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都与植物及绿色空间密切相关。而且园林的四大要素植物、水体、土壤等都具有良好的碳储存潜力,甚至于超出大气的储存能力,所以园林在回收和储存CO2方面发挥着直接的作用。碳汇既包括自然碳汇也包括人工碳汇。人工碳汇方法,在碳的捕获和固化过程中常常需要消耗大量能源,甚至还会排放部分碳。而在自然碳汇方法中,尤其是城市的自然碳汇方法中,园林植物及其生长的园林空间是很重要的一种类型,是一种不会消耗外界能源的碳汇方法。研究表明,合理的植物搭配可以显著提高种植地土壤的碳和氮储量[3]。由此产生的所谓“战胜气候花园”(ClimateVictoryGarden),就是将不同根系种类、不同生长深度和不同生长速度的植物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园林植物的固碳功能和固碳效果达到最大化的一种典型的碳汇式园林设计。这种将固碳作为导向的园林设计在减缓气候环境变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园林规划设计师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在对城市环境进行创造的过程中,应该更多地关注场地的现状,更加注重对原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对原有场地的自然恢复机能的保护,从而减少过度开发对原生环境状况的破坏或影响;同时,还应通过立体绿化、空中花园等规划设计,增加城市的园林绿量和绿地面积,降低城市的“热岛效应”,从而有效发挥园林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过程中所起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2个主要作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园林规划设计既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也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因此,对承担着培养园林专业人才重任的高等农林院校来说,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对园林专业人才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园林规划设计必须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因素及经济发展变化,改变传统的设计思路。这就要求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不仅要注重园林的基本要素和技能,而且要增加一些有关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汇碳固碳以及低碳经济、低碳社会低碳园林的新知识,从而培养出能够适应低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复合应用型园林专业人才,进而使园林专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过程中通过人才培养发挥其在生态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节约型园林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升

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4]。因此,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必须牢牢把握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把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和任务。但是,目前许多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农林院校仍把园林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园艺师、美化师等层面上。而且,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仍在沿用20世纪的传统模式,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安排也大多是围绕绿化、美化建设开展的,专业教学仍偏重于单一地探讨建筑、植物、水体等园林的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仍未摆脱就园林论园林的局限。这导致所培养的园林专业本科生知识面较窄、设计理念落后和动手能力较差,从而难以适应目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很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园林科学一直是依托于高等农林院校发展的,所以大多数高等院校确定的园林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都是“培养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复合应用型园林专业人才,规定所培养的人才要具备园林规划设计能力、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能力、园林植物种植与养护管理技能以及景观生态学等方面的知识,要能够从事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招投标与预决算、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花卉生产与管理以及林业等相关工作。但是,目前园林的功能已从原来的以绿化、美化为主转变为以节能减排、固碳储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为主,园林行业的发展方向已由造园转变为建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而且,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园林被赋予了更多的新的内涵,并与许多领域(包括花卉、林业、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相关联,而这些领域与全球气候变化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因此,现代园林学已发展成为一门交叉性极强的边缘学科,且涵盖面极其广泛。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园林专业的发展要顺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大环境的要求,尤其是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即拓展园林专业的内涵,进一步提升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在社会环境对园林的需求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应对建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这一园林行业的发展方向有所体现。因此,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在原有基础上有所衍生和提升,规定所培养的人才不但要掌握园林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更应该掌握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紧密相关的低碳、节约、生态、碳汇等方面的新理论与新技能。

(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下,社会对园林专业人才的要求有所提高。因此,高等农林院校应紧紧围绕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目的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进行调整,尤其是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在注重园林基本理论和造园技能的前提下,增加和强调与全球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及节约型园林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

1.增设有关生态园林、低碳园林、节约型园林的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

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危机对每一个行业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对具有减缓气候变化功能的园林行业来说更是如此。为此,园林的相关理论知识一直在不断更新和拓展。因此,园林专业所培养的人才除了要掌握传统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之外,还应主动学习和了解有关全球气候变化的知识,熟知该领域的知识前沿和信息动态,尤其是要了解气候变化对园林的影响。只有这样,园林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才能在未来尽快地适应就业环境和岗位要求,并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因此,甘肃农业大学紧密结合时展的需求,在2013年对园林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了调整,按照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建设对园林专业人才提出的新要求,适当增加了与生态园林建设尤其是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建设有关的专业基础选修课,设置了“生态园林”“节水园林植物资源利用”等课程,使专业基础课在园林专业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例由原来的62.13%提高到68.2%。对与全球气候变化息息相关的高等农林院校园林专业来说,从充分发挥高等农林院校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出发不断更新和丰富相关的专业知识内容,不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知识层次,使他们能够在园林专业人才济济的就业市场上脱颖而出,而且符合园林行业和园林专业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2.拓宽知识领域,更新授课内容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最明显的后果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在这一背景下,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低碳”概念应运而生。“低碳”的核心内容是减少碳排放和降低由此带来的后果。这就涉及到“碳源”和“碳汇”的概念。所谓“碳源”,就是向大气释放CO2。所谓“碳汇”,就是从大气中捕获并储存CO2。而建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的理念正是在提倡“低碳”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因为低碳园林、生态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的建设正是从减少碳源和增加碳汇2个方面入手的。因此,高等农林院校园林专业的教学内容要对园林最初的“天人合一,设计结合自然”的设计理念重新进行评价,在专业课程内容中增加与低碳、节约、碳汇、生态和气候变化等相关的内容,并开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方面的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以拓宽园林学科的知识领域。以甘肃农业大学的园林专业为例,目前主要从“园林植物”和“园林规划设计”2个方向设置专业选修课。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和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对园林需求的不断提升,园林的主导功能已经有所改变。因此,园林专业如果仍从“园林植物”和“园林规划设计”这2个方向进行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编排,就很难满足园林行业的发展要求。例如,“园林植物”方向的课程设置如果仍把重点放在植物识别和栽培上,课程教学内容仍以植物的形态特征和栽培管理为主,那么与当前外部环境对园林植物的主体功能进行转变的要求是脱节的。再如,“园林规划设计”方向的课程设置如果仍把重点放在园林的功能分区和对园林原场地的改造上,课程教学传授的设计观念仍沿用传统的理念,那么就会导致设计出的作品过于“理想化”“风格化”和“表面化”,与实际要求严重脱节,以及无法考虑气候变化的因素和体现当前所提倡的建设低碳社会的理念。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无论是课程还是教学内容的设置,园林专业都应摒弃陈旧、过时的知识内容,增加生态园林、低碳园林、节约型园林和绿地碳汇等方面的新理论和新概念,从而使学生掌握园林的碳汇功能、碳汇树种选择、碳汇树种配置、低碳材料选择、生态环境改造等方面的知识。例如,在“园林绿地规划”课程教学中,在讲授园林绿地功能时,要强调园林绿地的碳汇功能;在“园林植物”课程教学中,要讲授固碳能力强的园林植物种类的选用,在讲授植物配置时,要介绍能够提高园林绿地固碳能力的落叶乔木与常绿灌木的搭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的搭配、常绿植物与色叶植物的搭配等知识;在“园林建筑”课程教学中,要提倡能够减少园林绿地碳排放的减源模式,要介绍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低碳材料的选用、废弃材料的再利用、雨水的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在“园林植物养护管理”课程教学中,要增加降低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的碳排放、延长园林绿地的“使用寿命”等新内容;在“城市生态学”课程教学中,要增加有关低碳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如何降低园林自身的碳排放、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建筑能耗等内容。

3.在课程和教学内容设置等方面体现不同属性园林专业的特点

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发展很快,许多高等院校都开办了园林专业。但是,在不同科类和不同性质的高等院校,园林专业的属性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工科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以建筑、城市规划为主,农林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以园林、观赏园艺为主,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以环境艺术为主,而综合性大学的园林专业以城市规划为主。由于各类高等院校的发展定位以及办学条件和特色不同,所以对园林专业的理解各异,进而导致各类高校所确定的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也各不相同,有的甚至差异很大[4]。因此,笔者建议,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在保证与全球气候变化这一大背景高度契合的前提下,也要与各类高等院校传统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紧密结合,在增设有关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的知识内容时,兼顾到不同属性园林专业特色的体现。例如,高等农林院校的园林专业在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时,可以侧重于与植物相关的碳汇和低碳内容;工科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在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时,可以考虑从建筑和城市规划等方向增加有关低碳和节约的内容;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在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时,可以考虑增加与环境有关的内容。总之,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趋同化,只有保留不同属性园林专业的特点,才能培养出更加符合当今低碳社会和低碳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元化专门人才。

(三)实践教学的调整

1.在实践教学中增加有关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建设技能的培训内容

园林专业培养的人才除了要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具有过硬的综合技能,特别是要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5]。为此,甘肃农业大学园林专业在近几年的教学计划修订中,增加了实践教学的比例,使实践教学所占比例提高了6%左右;同时,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根据课程间的关联性合并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实验,并增设了具有创新性的综合实验,特别是增加了能够体现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理念的实践技能培训内容。例如,开展以节约型公园设计、低碳居住区设计、低碳建筑材料选择、园林植物碳汇功能比较、园林绿地土壤碳储量调查与分析等为内容的实践技能培训。只有通过这些技能培训,园林专业学生才能在景观规划设计理念、植物配置和材料选择等方面紧跟时展的步伐,从而满足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2.在课程实习中强调培养学生的低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