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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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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动的特点

人口流动的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犯罪特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39-02

一、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犯罪

所谓流动人口,特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工、经商、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但排除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出差等情形。这里所说的“人口”指中国公民,不包括外国人,因为外国人无户口一说,更不用说常住户口所在地了。流动人口犯罪是指流动人口实施的危害社会应当依法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是相对于常住人口而言的。

二、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

(一)个人素质原因

大量流动人口是来自贫困落后地区,所以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致使其在城市找工作困难,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流动人群中许多人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法,使得他们判断是非曲直、美丑善恶,往往以在家乡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生活习惯作为标准,在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下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原因

流动人口犯罪心理极其复杂,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了解。

1.聚财心理

对于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来说,他们之所以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获取高于家乡其他劳动的收入。但对于大多数流动人口来说,想要挣到自我满意、符合自我要求的钱财是不现实。加之与城市当地人、成功人士相比,生活条件和收入反差较大,在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愿望之间巨大的差异,使他们怀疑劳动致富途径正确性和可行性,加之一些人的贪财、求富、享受心理,极易产生通过违法犯罪途径来满足自我愿望的犯罪念头。

2.从众心理

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贫困落后地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风俗习惯等方面大致相同,身在异乡以地缘、乡缘、血缘情结和互动同化心理,多交往密切,在部分人有犯罪念头或因犯罪获得“高回报”时,极易引发其他同乡的效尤,以至拉帮结派,实施同类型违法犯罪活动。

3.心理

由于流动人口背井离乡,多数人只在各地短时间工作,面对社会歧视性政策和当地人无意中流露出排外言行,极易引发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的不满逆反、报复和心理,仅因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怨恨,扩展到对整个社会的仇视,从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

目前,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一定的关心和关注,有些地区的企业和单位只顾用工,而对外来工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有些外来工就连起码的生活起居条件都不具备,与城市常住人口形成一强烈的反差。同时,用工单位录用人员具有歧视性和分工性。有些单位在录用人员时对外来工录用的要求上只招收具有本地户口的人员,并且在用工岗位分配上也有本地人与外来人口的高低之分。三是对外来人口的配套服务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外来人口在办理各种证件时的不方便也给外来工增加了工作和生活上的负担。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别待遇

我国大部分流动人口是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剩余劳动力,但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体制是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受此制度的约束,照成农村流出的人员从生存生活待遇方面极大的不平等,还造成了城乡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障和接受公共服务方面差别性待遇。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为例,虽已向覆盖全国大步迈进,但是农村人口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未成年人入学等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到的数量和质量与城市人口存在巨大的差别。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在侵财型犯罪上

从流动人口的犯罪的类型上看,财产型犯罪比重最大。其中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三种类型就占近60%,具有明显的侵财和图财倾向。因为流动人口大多是为务工、致富赚钱的目的而涌入城市的,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因身上所带的钱财少,谋生技能较差,加之经常遭受社会的经济歧视,为了生计,有的便铤而走险,实施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在犯罪过程中极易使用暴力手段

从各种案件来看,案犯的作案动机单纯、手段原始,有严重的暴力行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实施盗窃、扒窃等非暴力犯罪在被发现后极易转化为抢劫等暴力犯罪。飞车抢夺、抢劫、绑架等暴力手段犯罪也时有发生。

(三)犯罪主体以青壮年为主

从侦破的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来看,18岁至30岁的青壮年人群占外来人口犯罪的主流,这也与这一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是相吻合的,他们的思想意识处于极易受到外界生活环境影响的心理状态中,容易冲动、偏激甚至不计后果。

(四)亲属性、地域性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突出

从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多以亲属性、地域性结伙作案。他们大多来自农村贫困地区或案件高发地区,因生活环境所迫和影响,极易产生极端和扭曲的心理,认为靠劳动致富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相互认同的条件下以结伙、拉帮派的方式,连续的长时间的对不固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多以盗窃、抢劫、抢夺的案件居多)。犯罪成员多为流窜作案。以同乡关系纠合,短期聚集作案突出。往往认准同一作案目标,如有的专门盗窃居民住宅,有的专门以摩托车、电缆线、手机等为主,有的专实施飞车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制思想的教育,提高流动人员的素质

重视农村及流动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的资金、设备、人才投入,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培养出文化和道德水平高、遵纪守法的农村居民。

加强进城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使其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使其尽快地融入城市生活,正确对待并妥善处理好进入城市生活所产生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思想两方面所产生的矛盾。在流动人口聚居和流动人口犯罪高发地开展普法宣传,建立专职的普法、法律援助队伍,常态化帮助流动人口解决法律难题。并且建立专为流动人口喜爱的电台,宣传各地政策和法规,宣传流动人口中奉公守法,发财致富的典型,或者传播科技知识和职业技能,使他们在法制、道德、城市生活知识等方面都受到教育,让民工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积极完善有关流动人口的管理

针对现实的流动人口犯罪所面临的形式,政府以及社会各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强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模式,做到有效预防和治理,做好新形势下大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有三策。

1.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防范流动失衡

一方面,应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适当限制大城市人口的无限流入;另一方面,应适当分流高度集中的大城市社会资源,引导制造业集聚区产业转移,着力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吸纳力,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避免过度集中到大城市。

2.积极构建流动人口全国服务平台

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分属多个部门,分别涉及公安、劳动保障、医疗、计生、房管等,这些部门大多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调。同时,各地区之间、各省区之间、同一系统的不同层级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建立,不利于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因此,应积极建立各部门参与、全国联网的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平台,准确把握流动人口轨迹,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合理流动提供支持。

3.建立流动人口突发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地方上除了公安部门因为工作原因,关注农民工状况较多外,城市里的其他政府部门对农民工问题往往缺乏了解,尤其是对于出现农民工春节前的大规模讨薪、节前犯罪率突然增长、集中退保等问题时,无法真正帮助政府和企业解决问题。建议设立常态化的农民工日常管理与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做法,由党委统一领导,有专人负责,并有各项预备处置的机制。

针对流动人口犯罪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除了上述充分发挥社会职能外,还需要公、检、法部门以及各基层组织的相互配合,公安机关作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还应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并依法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的力度,将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充分履行公安治安管理职能。

(三)保障流动人口就业问题

一是强化流动人员技能培训。政府应牵头引导用人单位参与并拿出部分经费加强流动人口劳动技能培训。通过收集信息准确掌握一段时期的用工趋势,有针对性的组织流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在提高流动人员参加培训积极性的同时为用人企业提供高素质工作人才。二是完善流动人员就业服务。劳动部门应积极配合用工企业,加大开发当地用工资源,加强用工信息的搜集和工作,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就业需求。用工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劳动部门应加强练习,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有针对性的流动,创立更多的劳动力市场,召开专场招聘会,引导流动人口就业。

五、结语

流动人口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在其防控方面也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以有效性为核心,以教育、打击为手段,建立起系统化的、实用性的社会群防体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构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参考文献:

[1]冯树梁.中国预防犯罪方略[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2]张远煌.犯罪学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3]俞雷.中国现阶段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4]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人口流动的特点范文第2篇

【作者简介】 段成荣,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杨舸、张斐、卢雪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生。北京:100872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是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庞大的流动人口的产生和存在,不仅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且还引发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迁,劳动力的行业和职业构成、人口的城乡分布、社会的阶层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都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此,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非常有必要对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变化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总结其变化规律。这样的梳理和总结,不仅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历史,而且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预见我国流动人口的未来。

本文旨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变动的主要趋势。我们高兴地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十分注重对人口状况及其变动相关信息的收集(这一点,本身也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它为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2年,我国就成功地组织了高水平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此后,又定期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全国人口普查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些调查所提供的宝贵人口资料,为本文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数据来源及流动人口口径的界定

本文研究使用的数据资料主要有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三普)、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简称87年1%抽样调查)、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四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五普)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简称05年1%抽样调查)的相关数据。

根据历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的项目特点,本文以调查项目“户口登记状况”为界定流动人口的标识。流动人口是指改变了经常性居住地而未改变户口登记地的人。由于历年人口普查(调查)的调查项目略有不同,依据各次普查(调查)得到的流动人口在口径上有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在三普中,流动人口指户口登记状况(调查项目六)为“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①”,以及“人住本地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两款人;在87年1%抽样调查中,流动人口指户口登记状况(调查项目六)为“户口在外地”的人;在四普中,流动人口指户口登记状况(调查项目六)“常住

本县、市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县、市”及“人住本县、市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两款人;在五普中,流动人口指户口登记状况(调查项目R6)“居住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以

及“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两款人,并剔除其中的市内人户分离人口;根据05年1%抽样调查项目,流动人口是指“调查时点居住地”(调查项目R7)在本调查小区,但“户口登记地情况”(调查项目R6)为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口,同时剔除了市内人户分离人口。在五普和05年1%抽样调查数据中所剔除的市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在同一城市的市区范围内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口,其具体界定比较复杂,详细内容可参看段成荣和孙玉晶论文(2006)“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此处不赘述。

上述各年流动人口口径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那么,依据这些数据得到的各年流动人口之间是否具有可比性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对此我们作了专门研究,结论是,可比性较强。这些可比性分析的结果,我们将另文专门讨论,限于篇幅,本文不赘述。以下就两个主要的问题做出简要说明。

首先,研究表明,市内人户分离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很多结构性指标上存在较大差异(段成荣、孙玉晶,2006)。在2000年和2005年数据中,我们将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从流动人口中剔除出来,而2000年之前的历次普查和抽样调查都无法将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从流动人口中分离出来。那么,对市内人户分离人口的这种不同处理方式,是否会影响本文的对比呢?我们认为,基本没有影响,原因在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市内人户分离人口很少。

其次,各次普查和调查对于流动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长短和距离远近的界定有所差异,主要表现在时间上是否包括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内的人和空间上是否包括县内跨乡镇流动的人。这些差异会对本文研究产生什么影响呢?利用05年1%抽样调查数据,本文分别比较了流动时间为“一年以内”与 “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县内跨乡镇与跨县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教育、婚姻构成、流动原因等结构特征指标,结果发现,本文前述有差异的流动人口口径之间仍然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变动的九大趋势

第一,流动人口的普遍化

(1)流动人口规模在短短20多年时间内增长了21倍

20世纪50年代后期~80年代初期,由于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管理,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全国流动人口为数很少。截止1980年代初,全国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流动的流动人口数量不过几百万人。根据三普数据估算,1982年我国流动人口的数量仅为657万人(注:由于历年流动人口口径不一致,根据人口普查(调查)数据资料直接计算所得到的流动人口数的可比性会受到影响。为了使各年份的流动人口规模有更强的可比性,我们对1982年、1987年和1990年的流动人口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依据是:从五普和2005年1%抽样调查数据可知,2000年和2005年的“一年以内”流动人口在当年全部流动人口当中所占比例分别是22.61%和21.40%。我们取这两个比例的平均数(22%)为时间调整系数;县内跨乡镇流动人口在当年全部流动人口当中所占比例分别是30.2%和24.3%。我们取这两个比例的平均数(27%)为空间调整系数。然后用这两个调整系数对1982、1987和1990年直接计算得到的流动人口数进行调整,其中,1987年不需要进行时间调整。调整的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流动人口数=直接计算得到的流动人口数/((1-时间调整系数)×(1-空间调整系数))调整后1982年、1987年和1990年的流动人口数分别为1154万人,2479万人和3750万人。)(见图1),只占全国总人口的0.66%。

19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的流动人口经历了一个迅速增长的过程。1984年,以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为标志,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镇的控制,并由此带来对整个人口流动控制的松动,随之,流动人口在规模上迅速增长。1987年,全国的流动人口就猛增到1810万人。

此后,流动人口的增长更是势不可挡,人口流动的目的地也逐渐突破小城镇而大量进入大中城市。根据四普数据估算,1990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达到21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9%。而仅仅五年之后,1995年全国流动人口的数量几乎翻了两番,达到707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到5.86%。

2000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超过1亿。进入新世纪以后,流动人口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2005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达到14735万人。

资料来源:根据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计算。本文以下图表,如无特别说明,数据来源同此。

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内,全国流动人口规模从仅仅660万人增加到近1.5亿人,增长了21.4倍(注:如果按照调整后的流动人口规模进行计算,则增长速度慢于此速度,但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快速增长的格局并没有发生变化。)。今天我们面临的形形的流动人口问题,都直接源于流动人口的巨大规模及其快速增长。

(2)流动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大幅度提高

1982年,流动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只有0.66%,那个时候,人们基本上感觉不到流动人口的存在。1990年,流动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提高到1.89%,当时,部分城市中流动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也提高到10%以上,人们对于流动人口的存在已有了很明显的感觉,整个社会对于流动人口的关注也逐渐显露出来。进入新世纪以后,流动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已达到10%以上(2000年为7.9%,2005年为11.27%),而在部分城市,这个比例已高达20%,甚至30%以上。

近年来,流动人口问题的突显,显然也是与其在总人口中比例的大幅度上升密切相关的。(3)流动人口随处可见

流动人口流向四面八方。依据05年1%抽样调查资料,14735万流动人口分布在全国所有的省(市、区),几乎找不到没有流动人口的地方。在各个省(市、区)中,河南省是流入人口占当地总人口中比例最低的地区,尽管如此,流动人口在河南省常住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也达到2.52%。

在部分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集中了大部分流动人口。上海、广东、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市)接收的流动人口占当地常住总人口比例分别高达34%、26%、23%、20%和19%。在这些省(市),平均每五个人甚至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流动人口。

(4)流动人口来自五湖四海

流动人口来自全国的每一个角落。以跨省流动人口为例,虽然四川、广东、安徽、河南、湖北、江苏、广西、湖南、江西等地输出了全国多数的跨省流动人口,但全国的每一个省,都有在外流动的流动人口。

可以说,在今天的中国,已找不到一个没有受到流动人口影响的城市街道或农村村庄。第二,流动原因的经济化

依据流动原因,可以将流动人口划分为经济型流动人口和社会型流动人口两类。经济型流动人口包括因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学习培训等原因而流动的人;社会型流动人口包括因婚姻迁入、随迁家属、投亲靠友和退休退职等原因而流动的人。

最初的流动人口以社会型流动人口为主体。1987(注:1982年三普资料中不含流动原因信息。)年,社会型流动人口在全部流动人口中占56.3%,而务工经商等经济型流动人口则居于从属地位。1987年1%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全部流动人口当中,因婚姻迁入而流动的人所占比例高达21.04%,同样,因投亲靠友、随迁家属等原因流动的人分别占18.7%和15.1%。因务工经商而流动的人却只占26.58%,因学习培训、工作调动等经济型原因而流动的比例更低。

但是,追求经济目标毕竟是人们迁移流动的根本原因。经济型流动人口很快成为流动人口的主要部分。四普数据表明:到1990年,务工经商者占全部流动人口的比例迅速提高到50.16%,各类经济型原因合计所占比例更是提高到60.2%。相反,社会型流动人口所占份额则降到1/3 左右。无论是婚迁、随迁还是投靠型流动人口的份额都明显下降。

进入21世纪之后,流动人口中务工经商者的比例维持在50%~55%的较高水平上。

第三,流动时间的长期化

表2展示了1987年、2000年和2005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的时间长短构成信息(注:其他年份无此信息。)。从表2数据中我们看到的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不足一年者所占比例从1987年的18.35%提高到2005年的21.4%,而长期居住者(5年以上)所占比例则由40.08%下降到31.34%。这似乎表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居住时间在缩短,而不是延长。其实不然,原因是,1987年以后特别是1990年以后,我国流动人口进入了高速增长阶段,年均增长率超过10%。在如此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每年都有大量“新增”流动人口加入到流动人口队伍中来,从而导致短时间(如1年以内)流动人口的比例提高,而长时间(如5年以上)流动人口的比例下降。

注:其中1987年和2000年是指“在本地居住时间”,2005年是指“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当我们考察长时间(在流入地居住5年以上)流动人口的规模时,我们发现在流入地居住5年以上流动人口的数量从1987年的700万增长到2000年的3400万人,2005年进一步增长到4600万人(图2)。

另据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资料,2006年,北京市流动人口中“来京时间”5~9年者占25.3%,10~14年者占9.4%,15年以上者占4.1%(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2007)。

综合这些信息,我们认为,流动人口有在流入地居住时间长期化的明显趋势。

第四,流入地分布的沿海集中化

30年来,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最突出的特点表现为:流动人口越来越集中地流入到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1)在流动人口大规模出现的初期,传统人口流动活跃的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一些资源丰富的地区吸引了相对较多的流动人口。

20世纪80年代,传统人口流动活跃的地区吸引了相对较多的流动人口。三普数据显示:当时黑龙江省吸收的流动人口最多,全国流动人口的8.60%集中在该省;其次是河南、山东、江苏和安徽,这四个省吸引的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的百分比分别是6.31%、5.39%、5.06%和4.85%。同期,辽宁、吉林也吸收了较多的流动人口,分别占全国流动人口的4.37%和3.83%。

上述7个传统人口流动活跃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合计吸收了全国流动人口的38.4%,东北三省合计吸收了全国16.8%的流动人口。

新疆、内蒙、山西是资源省份,它们在1980年代也吸引了较多流动人口。1987年,这三省的流动人口在全国流动人口中的比例仅次于广东,总和达到18.46%。

(2)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沿海发达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大幅度上升,而东北老工业基地及传统人口流动活跃地区、资源省份的优势大幅度下降。

1990年以后,不论是老工业基地,还是资源省份,其吸收的流动人口在全国流动人口中所占比重都在下降。从1982年到2000年,东北三省的流动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从16.8%下降到了7.6%;而新疆、内蒙和山西三省合计的相应比重从12.0%下降到了5.03%。

与此同时,沿海地区则快速地集中了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在沿海地区中,珠三角和长三角在集中吸引流动人口方面尤为突出。从1982年到2005年,广东省流动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从5.23%上升到了22.37%,而长三角地区的上海、江苏、浙江的流动人口比例总和从11.27%上升到了20.58%。

流动人口流入地分布的这种变动趋势,从根本上讲,是由经济发展以及由此形成的就业机会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先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这些地区越来越集中地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是理所当然的。

第五,年龄构成的成年化

(1)年龄结构金字塔的成年化

图3展示了1982年以来我国流动人口性别年龄结构金字塔。观察这些金字塔,不难发现,一方面,各年龄流动人口的年龄构成都符合相当标准的迁移流动人口的年龄构成特点,成年人突出地多,青少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则明显偏少;另一方面,1990年以后,我国流动人口的年龄分布更突出地表现出向成年人口集中的趋势,成年化现象很明显。

(2)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少年儿童及老年人口比重下降,平均年龄不断上升

更精确的统计指标上看,流动人口年龄构成成年化趋势也很清晰。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在流动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82年的不到60%提高到2005年的84%以上。与此同时,我国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0~14岁)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不断下降。

综合起来看,全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和年龄中位数不断上升,年龄中位数由1982年的23岁上升到2005年的29岁,平均年龄由1982年的28.22岁上升到2005年的30.36岁(见表4)。

(3)新增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不断提高

我们选择了来本地时间不到一年的流动人口作为新增流动人口,分别计算了1987年、2000年和2005年的新增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结果表明(表4),1987年新增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25岁,到2000年提高到26岁,提高了一岁,2005年则进一步提高到26.7岁。流动人口成年化趋势再次得到印证。

第六,性别构成的均衡化

很多人认为,流动人口往往是青壮年劳动力,而且以男性为主,而妇女则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然而,从历年的流动人口性别比变化趋势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的性别构成经历了一个明显的均衡化过程。

(1)我国流动人口性别构成的均衡化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流动人口以婚迁、随迁、投亲靠友等社会型流动人口为主,而此类流动人口更多是女性。因此,在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的性别比明显较低,1982年仅为84,到1987年,流动人口性别比虽有所上升,但仍低于100(图4)。在1980年代的我国流动人口中,女性在数量上占据了多数。

这种流动人口女性占主导地位的现象在1990年流动人口规模开始急剧膨胀时,发生了根本变化。1990年,全国流动人口性别比达到历史高点,为125。当时,流动人口更多地集中在年轻力壮的男性上。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流动人口的性别比开始逐步下降,2000年下降到107.25;2005年更是降到了101.17,流动人口中男女两性在数量上基本达到了平衡。进入新世纪之后,女性流动人口迅速增长,一方面是源于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到流动劳动力大军之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更多的流动人口为了实现家庭团聚而以举家流动的方式出现。

(2)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比重不断升高,城市计生服务和管理任务日益加重

在流动人口性别构成不断均衡化的同时,我们注意到,育龄妇女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重在逐年提高。1982年,育龄妇女在流动人口中的比重仅为28.47%,1990年的这一比重上升到32.47%,到2005年,这一比重进一步上升到了38.39%。一方面,流动人口规模在迅速扩大;另一方面,育龄妇女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在不断提高,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直接对象――流动育龄妇女的规模大幅度增加。流动育龄妇女数量的增多(见图5)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城市计划生育服务提出了更多需求。

第七,女性人口流动的自主化

20世纪80年代,女性人口流动的原因主要体现为从属性流动。从表6可知,1982年,女性人口流动主要表现为社会型流动,因婚姻迁入、投亲靠友、随迁家属而流动者在全部女性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36.97%、19.7%和17.34%。这三种流动加在一起,占了全部女性流动人口的72.13%。这一比例,比男性流动人口的对应比例高35.97个百分点。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时女性人口因经济原因而流动的比例仅仅为20.69%,尤其是“务工经商”的比例只有14.5%,比男性流动人口的对应比例低26个百分点。女性人口作为一种“附属”而流动的特点十分鲜明。

女性作为“附属”而流动的状况到1990年仍在持续,但已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1990年,女性流动人口中的务工经商者上升到33.5%,婚姻迁入、投亲靠友、随迁家属的比重总和下降到了52%。

注:历年普查(调查)的流动原因项目略有变化,五普的流动原因中以“拆迁搬家”取代了四普的“退休退职”, 05年1%抽样调查项目中的流动原因又增加了“寄挂户口”、“出差”两项。

对于流动原因的调查始于87年1%人口抽样调查。由于1987年、1990年和2000年普查(调查)的流动原因是指普查前五年内发生过迁移行为的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为了便于比较,2005年数据中的流动原因只选取那些在普查前五年内发生过迁移行为的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

进入新世纪之后,女性人口的流动原因构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2000年,社会型流动人口在全部女性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降到37.08%,而经济型流动人口的比例则首次超过一半,达到58.08%。尤为突出的是,2000年,48.92%的女性因为“务工经商”而流动,该比例只比男性流动人口的对应比例低1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因为学习培训而流动的女性也明显地有所增加。至此,女性作为独立的主体而参与人口流动的地位得以确立。

第八,流动方式的家庭化

近年来,人们普遍注意到了流动人口家庭化的趋势。尽管如何科学地测量家庭化仍有待进一步探讨,但我们认为,以下现象直接反映了这种趋势。

(1)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比例和规模均逐年升高

在1980年代初期,流动人口中女性的比例比较高,其原因上文已经详细说明。我们从流动人口真正大规模出现的1990年开始观察,发现从1990年到2005年,流动人口中女性的比例由44.45%上升到了49.71%。女性流动人口的规模也从1982年的357万增长到了2005年的7000万。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比例和规模均逐年升高正是流动人口家庭化的一个佐证。

(2)流动人口的已婚比例不断提高

在1990年之前,流动人口还没有大规模出现,流动人口的已婚比例比较高。1982年,已婚人口比例达到63.45%;1987年,该比例达到最高点,占到68.37%。

1990年,当“民工潮”开始涌现的时候,流动人口中的已婚人口比例下降到59.73%,到2000年,已婚人口比例又开始爬升,上升到64.84%,2005年则达到68.41%。与此相反,流动人口中未婚者的比例由1990年的36.1%下降到了29.1%(见表8)。

(3)流动人口举家迁移的比例不断提高

四普数据表明, 1990年, 流动人口中只有7.44%是生活在纯粹由外来人口构成的家庭户(简称纯外户)中,而有近60%的人是迁入到常住户中,其余34%的流动人口则是迁入到集体户中。这表明,在19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尽管当时人口流动的强度与规模比改革开放之初有了明显的加强,但流动人口仍然以个体流动为主,他们中的多数以住集体户或借助当地居民房屋为主,举家迁移的规模并不是很大。

但在2000年, 迁入到纯外户中的流动人口的比例徒然上升到了46.06%,几乎提高了5倍(见表9),举家迁移成为流动人口的首要选择(周皓,2003)。

人口迁移的历史经验表明,人口迁移流动的先锋者往往是年龄较轻、身体较强、经济活动能力较高的人,他们离开自己的家庭,单枪匹马闯世界。但是随着时间变化、物质生活资料的积累以及人们对家庭生活的需要,便会开始大量出现投亲靠友的迁移流动。许多分离的夫妇与子女再度在迁入地团圆,因而出现合家同时迁移现象。我国人口流动的家庭化现象,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注:“纯外户”是指户主与配偶均为流动人口的家庭户;“常住户”是指户主或配偶为当地人的家庭户。

资料来源:周皓,2006。

第九,学业构成的“知识化”

(1)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构成不断升级

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迅速提高,呈现出明显的不断知识化的特点。具体表现在,1982年,流动人口主要以小学学历为主(比例达到39.30%),初中学历的比例只有22.69%。而文盲的比例却高达28.56%。接受过高中或高等教育者极少,分别只占8.41%和1.04%。

到1987年,流动人口的学历构成以小学为主的特点仍未改变。但一个突出的变化是,文盲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初中和高中的比例都有明显上升。

从1990年开始,流动人口的学历构成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1990年~2005年,流动人口中初中毕业生的比例上升到第一位,而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同时,文盲的比例进一步下降,2005年,流动人口中文盲人口的比例已降到5%以下。

(2)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全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5.58年增加到2005年的8.89年,即从1982年的平均不足小学毕业水平上升到2005年的接近初中毕业水平。23年内,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了3.31年。

(3)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且提高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表10可知,历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都高于全国人口的平均水平,这也侧面反映了流动人口并非人们经常想当然地认为的“低素质”的群体。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我国人口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且提高速度快于全国水平,从1982年到2005年,全国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每年提高0.12年,流动人口则平均每年提高0.14年。

(4)较高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

全国流动人口大专及以上的比率在不断上升。在1982年,大专及以上比率仅为1.04%,到了2005年,大专及以上的比率已大幅上升到7.24%。2000年和2005年普查(调查)可以提供更细致的分类数据,2000年的流动人口中有1.20%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甚至还有0.07%拥有研究生学历。五年之后,这两个指标都升高了,2005年的流动人口中有2.21%拥有大学本科学历, 0.12%拥有研究生学历。这些高学历的流动人口说明流动人口知识水平越来越高,而且也越来越多元化。

3 结论和讨论

3.1 研究结论

流动人口的大规模出现,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社会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流动人口急剧增长。大量流动人口的产生和存在,对30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而也引起了政府、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然而,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流动人口才只有短暂的30年历史,人们对于这一群体的认识虽然在不断深化,但仍然严重不足。目前,我们对流动人口的认识总体来讲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于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及其规律性,更是很少有研究涉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领域,基本还是空白。

我们感到,不深入研究过去30年的流动人口变动趋势,就不能很好地认识和把握当前的流动人口,更无法科学地预见流动人口的未来变化,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解决与流动人口有关的各种问题。这正是引发本文研究的根本原因。

本文通过深入挖掘1982年以来历次全国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资料,回顾和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变动的历史趋势。研究发现,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突出地表现在流动人口的普遍化、流动原因的经济化、流动时间的长期化、流入地分布的沿海集中化、年龄结构的成年化、性别构成的均衡化、女性人口流动的自主化、流动方式的家庭化、学业构成的“知识化”等九个方面。

本文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所发现的各种趋势,仍有待更深入的研究来发展和完善。但我们相信,所发现的上述趋势,对于更好地认识我国流动人口是有所助益的,我们更希望,本文能引发针对我国流动人口变动规律的更多、更深入的研究。

3.2 讨论

探讨既往趋势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认识现在和未来。

通过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总结和梳理,我们认为,以下问题是我们在今后重新认识我国人口城市化问题和流动人口问题时需要加以注意的。

3.2.1 重新认识我国的人口城市化道路问题,把流动人口问题纳入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战略高度加以认识

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成功的现代化过程与人口城市化过程是有机统一的。没有现代化的城市化是不可能的,没有城市化的现代化也是做不到的。

欧洲国家在城市化初期,采用了一条“羊吃人”的道路,通过剥夺农民土地使农民彻底丧失在农村生存的根本从而大举进入城市。这是欧洲国家城市化的“经典”道路。在我国,我们没有也不可能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但应该选择什么样的道路问题,却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寻找这条道路。我国已上下求索50多年。曾经长期实行的严格控制城市发展的道路显然是行不通的。20世纪80年代初,先生在深入调查研究之后提出“离土离乡”的小城镇道路,曾经迸发过巨大的活力,但当小城镇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这条道路也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甚至难以逾越的屏障。

我们高兴地看到,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不具备高深的理论知识,但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却用他们的双脚十分质朴地趟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城市化之路,即以流动的形式来阶段性地实现他们的城市化,同时也实现整个国家的城市化。用人口流动的方式来实现城市化,这是不同于西方“经典”城市化道路的中国独特的城市化之路。显然它并不彻底,但在现实条件下却很有成效。对于这样一条城市化道路,迄今我们还缺乏深入的、系统的研究。我们需要这样的研究。

认识到这条独特的道路,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求我们,再也不能简单地把流动人口问题作为单纯的流动人口问题来看待,而要把它作为现代化、城市化战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如此,在流动人口问题上任何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的诉求(很多时候,局部利益、短期利益非常强大,甚至可以否定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利益)都应该为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利益让位!

3.2.2 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我们要以改革的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改革我们对于流动人口的认识,这是真正有效解决我国流动人口问题的基本前提

应该说,30年来,我们对流动人口的认识是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逐步走向成熟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对流动人口的称谓。在流动人口出现的初期,方方面面都称流动人口为“盲流”。他们真的是盲流吗?显然不是。本文总结的流动人口九大变化趋势,都完全符合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是人口迁移规律的体现,而不是盲流!近些年来,极少有人再用盲流来称呼流动人口,这本身就是观念变革的成果,是很大的进步。

然而,对流动人口和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认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革。比如,流动人口是积极因素还是消极因素?应不应该像对待城市市民一样平等地对待流动人口?要不要保障流动人口的权利?保护流动人口的哪些权利?中国的流动人口是不是独一无二的?国外解决移民问题的经验和办法可不可以借鉴和推广到我国来?等等问题迄今,都没有明确、合理、统一的认识。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思路来更好地认识这些问题,更好地推动我国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这也是我们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应有之意。

3.2.3 流动人口将长期扎根在城市,流动人口问题将是一个长期性问题。这是认识人口流动现象、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多年来,很多人一直寄希望于流动人口会像他们的名称一样,只是暂时地在城市工作、生活,他们会很快地回到农村去。迄今,我们的许多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政策设计,也是基于这一假设的。但事实绝非如此!本文研究的结果表明,一方面,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已经表现出明显的长期化趋势。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样的趋势会继续下去;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趋势、男女两性的均衡化趋势、女性流动人口的自主化趋势、年龄构成的成年化趋势、流动原因的经济化趋势等,都预示着流动人口将有更加强烈的长期化趋势,他们将长期扎根城市。各国人口迁移经验表明,在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的选择方面,妇女和儿童更强烈地倾向于选择留在流入地。那么,家庭化趋势、性别构成均衡化趋势、女性流动人口的自主化趋势共同作用,无疑将促使业已存在的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更多地选择留在城市,而不是回到农村。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的结果也强烈地反映了这一点,在北京市的流动人口中,选择长期留在北京的人在数量上是选择回流老家的人的3倍多(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2007)。

充分认识流动时间的长期化趋势,就要求我们在对流动人口的认识上,在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政策思路上,彻底革除那些有悖于长期化趋势的认识和措施。

3.2.4 要认识到我国流动人口仍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

对于已经达到1.5亿庞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的数量变动趋势,目前存在截然不同的判断。有人认为它已经增长到顶点了,以后不会再有大的增长;也有人认为流动人口还将有比较大幅度的增长。不同的判断,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认识问题,它将直接影响我们对于流动人口问题的决策。

从过去30年的变动趋势来看,我国流动人口自大规模出现以来,一直处于单方向快速增长的进程之中。我们认为,它将继续保持增长的趋势,有进一步大幅度增长的可能。原因是:30年来促使流动人口产生的条件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巨大的城乡和地区收入差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有些条件如城乡和地区收入差异甚至比改革开放前有所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30年来人口从农村到城市大规模流动的趋势无疑将得以延续。

3.2.5 要及早重视来自城镇的流动人口和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不仅仅是来自农村的人口。事实上,30年来,城镇人口在流动人口中一直占着比较大的一个比例(大致稳定在25%~30%)。如果地区收入差异得不到缩小,可以预料,会有越来越多的城镇人口加入到流动人口中来,从而推动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大。

从前面分析中我们看到,在流动人口中,一场静悄悄的变革已经发生。改革开放初期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很低。但进入新世纪之后,在流动人口中,已经活跃着一大批接受过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如果以绝对规模看,目前,全国流动人口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已经超过15万人,拥有本科学历的人更是高达300多万人。如何应对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如何应对越来越多的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端”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一个需要重视的重要问题。

3.2.6 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投入

前述分析表明,流动育龄妇女规模在不断增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任务日趋繁重。而目前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经费的投入等都远远不能适应庞大的管理服务对象人群的需求。非常有必要及早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3.2.7 要为更多儿童和老年人口作为流动人口的到来做好必要的准备

流动人口的发展大致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流动人口利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以短距离流动为主,大多数流动人口单身外出,农忙季节依然回家,没有脱离家庭生活;第二阶段,随着流动范围扩大,跨省跨区域流动成为主体,流动人口基本脱离农业生产,不少家庭中夫妻双方均外出务工经商,子女留给家里的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顾;第三阶段,流动人口在外地站稳脚跟后,并且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安排子女随迁,在流入地生活、就学;第四阶段,核心家庭在流入地稳定下来之后,青壮年流动人口进一步将父母列入随迁的考虑范围。

我们认为,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正处于第二阶段末期、并向第三阶段转变的阶段。在这样一个时期,不仅流动人口总规模会继续增大,更重要的是,青少年流动人口以及老年流动人口将开始加速增加。作为流入地的城市,需要及早为这些孩子和老人的到来做好必要的准备。

3.2.8 要加强对于流动人口调查研究方法的研究

人口流动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已经引发了高度的关注和大量的研究。但是,我们看到,有关流动人口的调查研究方法的探讨却相对不足。建议加强对于这一领域调查研究方法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段成荣,孙玉晶.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人口研究,2006;4

2 国家统计局.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中国人口统计出版社,1985

3 国家统计局.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中国人口统计出版社,1987

4 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 中国人口统计出版社,1993

5 国家统计局.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 中国人口统计出版社,2002

6 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中国人口统计出版社,2007

7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2005中国人口.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8 翟振武,段成荣.农民工问题现状和发展趋势.载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9 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最新状况和分析.人口研究,2007;2

10 郭志刚.北京市家庭户的变化及外来人口影响.北京社会科学,2004;3

11 周皓.中国人口迁移的家庭化趋势及影响因素分析.人口研究,2004;6

12 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人口研究,2007;1

13 段成荣.省际人口迁移迁入地选择的影响分析.人口研究,2001;1

14 段成荣.影响我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个人特征分析――兼论“时间”因素在人口迁移研究中的重要性.人口研究,2000;4

人口流动的特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际劳动力流动区域差距产业转移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产业转移对中国各区域的要素流动影响巨大。以东部地区为例,20年来,劳动力和资本大量输入、技术与创新广泛传播,带动了经济高速增长。在这里面区际劳动力的流动有何规律可循?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文首先从一般的角度分析区际劳动力流动对区际行为关系的潜在影响,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现阶段区际劳动力流动进行实证分析。

一、区际劳动力流动的一般理论

新古典区域经济学家认为,区际贸易与要素流动具有相同的效应,即商品与要素价格均等化,因而区际贸易与区际要素流动之间存在替代关系。例如西伯特曾指出,作为均衡机制,要素流动性越高,则商品贸易范围越小;要素流动性越低,则对贸易的依赖越大。迄今为止,对区际要素流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区际要素流动是如何实现区域要素收益均等化的;二是区际要素流动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国外学者对区际劳动力流动对区际差距影响问题的研究上争论较多。缪尔达尔和赫尔西曼就非常怀疑劳动力的流动必然会导致趋同。barro对跨国数据的经验研究结果显示,劳动力流动并不对经济增长产生收敛性的结果。尽管后来barro通过技术手段在他的模型中排除了劳动力流动的内生性,但他仍然没有发现劳动力流动对地区收敛的有效作用。但是,williamson(1965)发现区域经济差距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区域间劳动力的选择性流动[6]。taylor和williamson(1994)发现大规模的移民对这些国家的人均gdp的贡献达到50%,这说明了劳动力流动对地区收敛有决定性的作用。是什么因素在促进劳动力从一区流至另一区?希克斯曾提出一假说:“净经济利益的差异,尤其是工资差异,是迁移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区际迁移的原因远非如此简单。首先,区际劳动力流动是由区域劳动力供求水平状况引起的并将影响区域劳动市场供求。其次,区际劳动力流动会造成多种外部性。由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可知,区际劳动力流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会对区际关系带来不同的影响。

二、中国现阶段劳动力流动特点

一般而言,劳动力的全国流动有利于技术和信息向落后地区的扩散。尤其是在缩小地区差距方面。国内在劳动力流动对地区收敛影响的研究上结论基本一致:认为劳动力流动确实对地区收敛产生影响作用。如姚枝仲等(2003)认为劳动力流动对于消除地区之间要素禀赋差异的作用明显,因而可以有效地消除地区间的经济差距从而实现“条件收敛”。王德文等人(2003)认为人口迁移在1990年前后使十几个省区的gdp值平均增加了1.5%,并使这些省市的基尼系数分别降低1.6%~7.5%,他们还验证了省际间人口迁移对地区差距的形成确实起到延缓作用。刘强(2001)的研究结果也显示,大规模的劳动力区际迁移是中国地区间经济增长收敛的重要诱发因素。按照樊刚(1995)的研究结果,劳动力流动是通过“分母”来影响地区经济的,并因此对地区收敛产生影响。王小鲁等人(2004)也认为:在市场条件下,劳动力在地区间的流动将有助于缩小地区间的劳动报酬差距和人均gdp差距。

据估计,1980年全国发生迁移人口数量达到450万,1984-1985年间迁移人口695.8万人,1985-1990年期间年度迁移人口达673.8万人[13]。1978-1999年期间仅农业劳动力转移就达1.18亿,年均562万人,其间转移劳动力的总量由0.22亿人增加到1.4亿人,年均增长9.3%。1984年以后,全国劳动力转移数量大幅度增加,仅1984-1988年间,累计转移劳动力5566万人,平均每年转移1113万人。

以1999年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状况为例,根据抽样调查数据,1999年中国农村跨省流动就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为4.511%,比1998年的3.997%上升了0.65个百分点。结合《中国统计摘要2000》中1999年中国乡村劳动力为46897万,推断1999年的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为2115万,比1998年增加了259万。而1999年中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增加量560万,新增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有46%是通过跨省流动的方式实现就业的。从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状况看,按照区域划分,1999年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进入东部地区就业的占81.5%;进入中部地区就业的占9.2%;进入西部地区就业的占9.3%。1999年跨省流动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中,来自东部地区的占10.3%;来自中部地区的占54.9%;来自西部地区的占34.8%。1999年的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仍大多数来自中西部地区,占全部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的90%,比1999年增加2个百分点。而跨省流动农村劳动力的主要就业地区是东部地区,占全部跨省流动就业的81.5%。而仅广东一省就吸纳了跨省流动农村劳动力的近一半。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仍是以中西部的农村劳动力进入东部地区就业为主要特征。

三、中国现阶段劳动力流动的影响

人口流动的特点范文第4篇

摘要:我国的流动人口已经接近2.2亿。这么庞大的人口流动也给社会的管理和服务问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必须创新管理,为流动人口能更好的生活在城市里而尽最大的努力。本文提出了要实现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困境,最后在得出了解决这些困境的政策建议。使得我国流动人口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实困境;政策建议

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环境的迅速变化,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虽然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束缚了人口流动,成为人口流动的双重壁垒,但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改善生活环境的强烈愿望与对城市生活的美好向往已成为人口流动强大的力量源泉。即使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问题,人们仍然千方百计努力克服流动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制度成本,涌入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人口流动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平均年龄约为27.3岁,多集中在低薪或高危行业。从数量上看,流动人口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边缘人,而是成为市民、农民之外的主流人群。但是,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由于自身的流动特性,实现其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难度非常之大。

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流动人口的快速增长、成分复杂、居住分散、流动快的特点,使其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的约束,实现起来有诸多的现实困境。所以,要紧紧抓住资源整合、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政策优惠等环节,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流动人口拥有市民化均等化待遇。

一、我国流动人口现状

(一)当前中国的流动人口数量大,分布面较广,但流向比较稳定。流向的稳定性也表现为流出地与流入地具有相对集中性,且大多数是从农村流向大中城市,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从中国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流向来看,中国农业劳动力既有一小部分直接流入城市现代部门,但相当大的部分是流向城市传统产业部门。在农村内部,有一小部分流入县城和县辖镇,绝大部分是就地转移。根据有关部门对19万多农业劳动力的调查,转移劳动力70216 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7%.在转移劳动力中,迁往乡外农村的13181 人占总转移人数的18.8% ;乡内转移的43223 万人,占61.6% ;迁往城市的8965人,占12.8% ;迁往县城和其它建制镇和集镇的4673人,占6.7%;出国劳力输出174 人,占0.2%.[4]可见,绝大部分转移劳动力是转向农村传统的非农产业部门。转向城市正式部门的是少数,转向农村较为现代的非农产业也是极少数。

(二)流动人口的时空分布及其规律。中国流动人口在时间上的分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人口流动的高峰期有一定的周期性。中国的传统节日,如春节期间,数以千万计的民工、数百万放了寒假的学子、远在异地各条战线的人员都纷纷返乡。春节过后,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又返回去。这样的周期性的“流动人口潮”一年高过一年。此外,在“五一”、“十一”、暑假等重要节假日,社会型、文化型流动人口也大量增加,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二是流动人口在外滞留时间日趋延长,大有扎根趋势。北京市的暂住人口中,滞留时间在3 个月以内的占24% ,3 至6 个月的占21% ,半年至1 年的占31% ,1 年至3 年的占16% ,3 年以上的占7%,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说是没有北京市户口的“老北京”了,在一些流动人口的聚集点,甚至已形成了他们的自成系统的多功能小区。[5] 据部分城市调查,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平均在外滞留195 天,其中从事家庭服务业(保姆)为307 天,从事建筑施工的为297天,其它雇工的为236 天,从事小商小贩的为225 天,从事各项修理业的为207 天,这五类人相加,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一半。这些人是常年流动在外,只在节假日才回家休整和团聚。[6]中国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如前所述面比较广,但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的空间分布有着自己较为明显的特点。(三)流动人口的构成。首先,从性别构成来看,一般说流动人口以男性居多。在从事经济活动的流动人口中,对流动人口的性别构成并未形成多大影响。据成都市1989年9月的抽样调查,这类人口只占流动人口总数的26.7% ,分性别看,男性占52.57%,女性占47.43%,两者相差无几。其次,从年龄结构来看。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一般呈“两头小,中间大”的状态。

二、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困境

(一) 现行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制无法承担现实需求

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对社会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现在的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体制,无法承担新的形势下对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的需求。

(二)人口居住证使用率和含金量过低

由于流动人口的数量庞大,在流动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由性、自主性。所以流动人口在城市选择居住房时,缺少相对低廉、便捷的公寓房供给,难以享受到市民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待遇。流动人口的收入普遍较低,为了减少居住成本,大多数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较差,租房负担较重。据统计,2010年下半年流动人口家庭住房支出比上半年增加58.2%,住房状况有待改善。由于暂住的性质,流动人口与城市户籍人口相比,在住房的可获得性、住房条件及居住的社区环境等问题上都相对较差。住房是人口的基本消费,它是一个家庭经济状况的反映,也是一个家庭社会地位的写照,对于流动人口而言,居住状况关系着他们未来的发展,也关系到这个群体向上层社会流动,从而不断地、稳定有序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三)子女的教育问题

相较于正规的公立学校,在基础教育方面,流动人口子女比较普遍地就读于弱势学校,即那些保障设施不完善,占有资源相对较少,私营或公益赞助的学校。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学校大体可以分为五类:(1)在城市公立中小学借读;(2)就读于流出地政府在流入地所办的学校;(3)进入民助公立(或公助私立)学校学习;(4)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5)在留守地乡镇村学就读。从以上五类入学情况不难看出,这些学校普遍都存在资金不稳定、社会福利、师资设备不完善等特征,所以其受教育情况也可想而知。这种教育服务的不均衡,就会造成不同等教育条件下的不同等教育、不平等的发展。

(四) 职业培训方面

国家人口计生委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显示: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劳动技能整体偏低,84.5%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无任何职业技术职称,也未接受过职业培训。在目前就业(不含雇主)或失业的流动人口中,接受过政府组织的与就业相关培训的比例仅为17.8%。这说明政府和相关就业单位缺少必要的职业培训服务。大多数流动人口都是由农村流入城市的务工农民,由于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结构约束,他们在农村就缺少均等化的教育资源,到了城市务工,又无法获得必要的职业培训服务,导致大多数流动人口只能选择“脏、累、苦、险”且工资待遇低的工作。缺少职业培训服务,是限制大多数流动人口发展的原因之一。

(五)社会保障

流动人口的大部分没有被工伤保险所覆盖,出了工伤事故,仅能得到一点点补偿,这些年煤矿事故频发,流动人口的工伤事故赔偿问题又获得倍加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大多数人也没有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所覆盖,当其遇到相关风险时只有返回农村,从而导致其进一步贫困化。贫困又会导致流动人口家庭抗风险能力的减弱,滋生其他社会问题。

三、政策建议

(一) 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均等化

总体的思路是逐渐淡化人为因素在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资金各级财政比例分担的权重,加重对影响财政支出的客观因素的权重。近期内可以考虑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中央政府尽快制订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框架内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最低标准。这是中央财政有效实施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并形成合理的财政分担机制的前提。具体标准的设定可以根据经济和财政指标将全国划分为几个片区,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对于财政负担能力低的省份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平衡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差距。

二是完善省以下政府财政的分担机制。参照中央与省级政府的财政分担办法,省级政府在中央划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下,根据市县具体经济总量、财政收支以及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规模等指标,合理确定本省范围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形成合理的省以下财政分担机制。

三是建立政府间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问责制。应尽快将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责任财政分级负担的落实情况纳入衡量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考核的指标范围,加强上级对下级审计和监察力度。

(二) 正确认识户籍改革进程,认准路径

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跳而就,但当前全国各城市改革实践的指向很明确,即户口证从二元改为一元,福利待遇更应从二元变为一元。改革的核心是消除户籍的含金量,通过配套改革剥离户口的福利含义,消除迁移过程中的非常规动机,将其还原于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但这一过程将是长期的,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来看,现阶段流动仍属于初级向中级过渡阶段。

在认识路径的前提下,我们就要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变迁所对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标准在技术层面予以确定,这将是全国性、各区域的统一。从以往的实践可以看出,一个城市、一个区域内的有限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的福利政策的高地,最终会形成“人口流动的盆地”,压垮城市及地方政府本身的公共服务平台。这方面,全国必须要有统一界定和统一进程表。

(三) 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

从解决我国当前流动人口管理的难点和城市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出发,必须完善、充实“居住证”在信息通用系统上的不足,建立以“前瞻、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采取类似“电子一卡通”为手段的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系统,尽快形成流动人口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尹继佐.加强流动人口公共服务[J].上海人大代表原地,2011(5).

[2]章也微.户籍地政府介入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供给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7).

[3]陈双元.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探索[J].中国人口报,2011(5).

人口流动的特点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外地流入的男18─55岁,女18─49岁育龄人口,以及样本点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为了解流入人口的特点,此次典型调查是在流入人口集中的城镇进行的。10个样本点累计调查外地流入育龄人口357名,其中:男137人,女220人。

1、流入来源:357名流入人口,264人为外省流入,占74%;市外省内流入9人,占3%;市内流动84人,占24%。

2、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共182人,其中:结扎54人,上环104人,药具3人,无措施21人。

3、年龄结构:流入育龄人口中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54岁,一般集中分布在20至35岁之间。调查数据表明,所有人都是在38岁之前开始他们的第一次外出流动,也就是说,在被调查的全部育龄人口中,没有人在38岁以后才外出流动的。

4、文化层次:流入人口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其中:不识字或很少识字占5%,小学占20%,初中占60%,高中及以上只有15%。

5、流动特征:家庭型流动较多,与丈夫、子女一同外出的占60%;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了常住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

6、职业分布:湖北的主要是布料、服装、电器等个体老板;河南的主要是城郊或公路沿线的汽车配件个体经营老板;四川的主要是房地产企业老板和建筑工人,以及街边修补鞋的修理匠;汉中的主要是经营熟食的个体户。市内流动的主要是服务业和进入服务业的打工者。被调查育龄流动人口的职业基本上能够代表当地的特色经济行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