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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养老 慈善事业 内在契合 介入路径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老年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社区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更加突显。社区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吸收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在我国转型期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社区养老的发展面临一系列的困境,社区养老的发展应该依赖社会支持网络的积极构建和完善,以及政府、非政府组织、商业部门以及家庭等不同主体优势的充分发挥。在“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结构变革的背景下,慈善事业作为社区养老支持网络中的重要资源对社区养老的发展应该起到较为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关于社区养老与慈善事业
从理论上讲,社会养老概念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强调整合和利用社区资源给社区老人提供照顾和服务。在我国,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辅助和补充方式发展起来,其在发展过程中更结合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又避免了机构养老所面临的困境。在我国未老先富的国情下,社区养老越来越成为老人照顾的有效途径之一。关于社区养老的定义,国内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从相对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角度来定义社区养老。史柏年认为所谓的社区养老,是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以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因此,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有的学者则更关注社区养老所动员的网络资源以及提供的社区服务的功能。项丽苹认为所谓社区养老是指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方面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的新模式。我们认为社区养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社区养老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对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模式;其二,社区养老以社区为主要载体,充分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来为老人提供各种社区服务;其三,社区养老模式的发展必须走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一方面需要积极构建和完善外部支持网络,另一方面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广泛参与。
慈善事业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学者关于慈善事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义、定位、在国内的发展以及面临的困境等几个方面。关于慈善事业的定义,有的学者强调其社会救助的性质。如黎昕认为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民间的群众性的互助活动,或者说它是众多社会成员之间建立在自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援助行动。有的学者则强调慈善事业的道德伦理。如陶海洋认为慈善事业是一种道德行为,主要内容是实施救助。还有的学者则关注慈善的资源再分配的性质。如黄丹等人认为慈善事业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行为。它通过合法的组织形式,根据特定的弱势群体需求,集聚并配置资源。在某种意义上,慈善事业是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的补充体系。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慈善事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事业必须基于一定的伦理道德的基础;慈善事业具有捐助和救助的性质;慈善事业以弱势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
二、慈善事业与社区养老的内在契合
从以上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具有较强的内在契合性,积极利用慈善事业有效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具有可行性。
从两者的定义和特点来看,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的契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两者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和地位有所区别,但是从整体的政策目标而言,两者都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二是从两者的服务对象而言,都是为弱势群体服务。社区养老主要是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社区服务,而慈善事业的服务对象则不仅限于老年人,慈善事业所面对的弱势群体是在人的生命周期中出现的生、老、病、死以及社会变迁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而带来的众多的需要救助的对象。显然老年慈善也是慈善事业的应有之义。三是从各自的发展需求来看,社区养老不仅需要动员社区内部各种资源,更要积极发展外部支持网络,才能克服目前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慈善事业所集聚的资源和能量正是社区养老急需并且缺少的。
此外,还可以从社会网络嵌入视角和福利效能视角来寻找和分析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的内在契合性的理论依据。
1、社会网络嵌入视角下的社区养老
从社会网络嵌入视角来分析社区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主要的网络支持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初级网络的家庭;二是作为主导网络的政府部门;三是作为外部辅助支持网络的第三部门。从社区三级支持网络来分析目前我国社区养老面临的各种问题。主要表现有:第一,初级网络功能弱化。作为初级网络的家庭从结构上趋于小型化,从功能上人趋于单一化,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弱化,需要实现养老功能的转移和承接。第二,作为主导支持网络的各级政府部门,包括街道一级,对于社区干预的行政色彩过浓,行政体制对于社区养老功能的束缚也趋加明显。再加上完全政府包揽的社区养老也会在机制和资金逐渐显现出各种问题制约了社区养老功能的拓展和强化。第三,作为外部辅助支持网络的第三部门发育不够充分,在独立性和参与度等方面都明显表现不足。第三部门的良好发育以及充分参与将会有效地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慈善组织是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慈善组织也是慈善事业的重要构成元素。如果通过慈善事业的运作让慈善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既能有效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同时也能为慈善组织的培育提供良好的契机。所以慈善事业与社区养老的结合是两者共同发展的需求。目前社区养老面临着资金短缺、服务项目单一、专业工作人员缺乏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慈善组织的组织化和专业化元素的介入。
2、福利视角下的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社会福利的重要范畴,社会福利有不同的供给模式,不同的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又有不同的供给主体。从社会福利效能视角来看社区养老,多元福利主体的有效配合才能提高社区养老的效能。在我国社会福利的供给主体是政府,“国家或政府是社会福利供给中最为重要的主体,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都不能轻视或忽视在社会福利实施中的主导和主体作用。”商业部门是重要的辅助主体,在社会福利供给体系中市场的因素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各种商业化的养老机构也能满足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虽然养老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也是提供养老服务的重要选择。在社会福利供给体系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中,家庭起到较为基础性的作用,虽然家庭养老供给的能力越来越弱,但是从目前国内现实的角度来看,家庭养老依然是大部分老年的养老选择。作为非政府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在社会福利体系中是主体的重要补充。同样在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中,慈善组织也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慈善组织以其组织和管理方面的灵活性和优势,有效地补充了政府福利和家庭养老的不足,又以其公益性的性质填补了机构养老留下的养老需求。
三、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的路径
从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的特点来看,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既具有可行性,同时也是社区养老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一,政府通过购买与慈善组织的合作,实现慈善事业与社区养老的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依托社会组织,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特点的新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和方式,是一种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方式,同时也是社会治理方式转变的重要创新。从慈善组织的角度来看,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与政府之间的购买服务实现组织自身的发展和能力提升。因此,政府购买服务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利契机。社区养老方面也有大量的社会服务不能由政府亲力亲为,必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参与其中。从国内的实践经验来看,最早的政府购买服务也是发生在养老服务领域。2000年上海率先推行了政府购买,开始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的试点。因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是实现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的重要而有效的路径。
第二,慈善捐赠是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资金来源。慈善事业是建立在自愿捐赠的基础上,慈善捐赠是慈善事业运行的重要资金来源,而慈善捐赠所获得的资金也必须用于慈善目的,用于救助弱势群体。所以慈善资金注入社区养老是符合慈善资金使用目的的。同样,目前社区养老都面临着资金短缺,很多养老服务和项目无法开展的困境,街道特别是社区一级资金的不足是制约社区老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慈善捐赠是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较为直接的路径和方式,既弥补了社区养老资金短缺的问题,又符合慈善资金的使用规范。为了鼓励慈善捐赠,2003年6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捐赠也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企业捐赠。为了鼓励企业捐赠,《企业所得税法》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可以按相关比例免税。政策氛围较好的推动了慈善捐赠的增长。迎合现实社区养老的需要,慈善捐赠可以在社区的平台上寻找到更多的项目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史柏年:老人社区照顾的发展与策略[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7(1).
[2] 黎昕: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其干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0).
[3] 陶海洋:慈善、慈善事业及其“现代困境”[J].浙江学刊,2008(4).
[4] 黄丹、姚俭健: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战略路径探讨[J].社会科学,2003(8).
[5] 马凯、刘凤至:社会网络嵌入视角下的社区养老模式[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6] 周沛:福利国家和国家福利――兼论社会福利体系中的政府责任主体[J].社会科学战线,2008(2).
【关键词】 老龄化 城市社区 居家养老
一、我国居家养老的社会背景
我国在1999年已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老龄人口的急剧膨胀引发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两种: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但这两种养老方式在“未老先富”的社会里显得相当乏力。
在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照料下的居家养老。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这一模式受到来自人口条件、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冲击。在城市,特别是在大城市,老年家庭出现空巢化,家庭照顾能力已经受到严重削弱:从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来看,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减少,而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从家庭照顾者的状况来看,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上作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女性已大规模地加入了劳动力市场,这使女性为老人提供的照顾越来越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缺损已是不争的事实,若不寻找家庭之外的其他照顾资源,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问题显得积重难返。
另一种常见的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所谓机构养老是指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依靠国家资助、社会资助、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备的形式获得经济来源,由养老机构统一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养老方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机构养老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也只是杯水车薪。一是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观念相背离,很多老人不能接受;二是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老龄人口的需要;三是机构养老需要缴纳相当的费用,很多老人或家庭负担不起;四是养老机构主要发挥的是“寄养、维持生存”功能,受服务水平和质量所限,离“老有所乐”的目标相差较远。
因此,在如此严峻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面对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机构养老存在的种种弊端,居家养老这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养老模式便应运而生。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模式。这种新型的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既扬弃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弊端,又集中了两者的优点:老人虽然住在家中,但是享受的不是传统意义上自己照顾自己的居家养老,而是由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廉价、优质的全方位服务。这样,既可减轻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满足了老年人“恋家”情结,又可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节省了国家养老的福利资金投入、有效节约了社会资源,是具有中国特色、适应我国当前“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新模式。
二、居家养老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居家养老有诸多的优点,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周期非常短,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居家养老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政府权责不清
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鼓励扶持居家养老大力发展的政策法规,管理监督也缺少国家标准和规范,使得这项工作还停留在各地零散、自发组织实施的层面。还有许多地方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列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运行中缺少标准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制约了它的广泛深入开展。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也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制约。首先,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对自己的定位不足,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其次,有关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沟通,在有些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造成居家养老服务效率低下,很容易出现遇到问题各个职能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这些都影响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2、财源不足,制约居家养老发展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门。政府“买单”往往投入比较有限,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开展犹如杯水车薪。民政部门用于居家养老的经费,其筹集的渠道主要来自于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会福利彩票的收入又存在不确定性。这种具有很大随意性和波动性的投入方式,在养护人员工资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尚能勉强维持,但随着养老规模的逐步扩大、供养对象的增加、养护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的问题会愈加凸显,必定会使居家养老服务难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制约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
3、居家养老的服务资源缺少整合
目前一些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部分条块管理,利益关系存在矛盾,缺少有效协调整合。关于老年人群的管理和照护,目前我国负责城市老人工作的有老龄委、老干部局、退管会及民政、人事、组织和街道社区居委等,相应的社区老人主要有单位退休职工,离退休老干部,没有单位的老人以及三无老人及需要救助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方面,这几家单位并没有结合起来。街道社区来承担居家养老的主要职责,面临经费运转困难,相应的退管会和老干部局却存在经费盈余而服务缺乏的矛盾。
4、相关服务不健全,人力资源短缺
一方面,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中缺少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找到恰当的途径和方法来解决。在服务对象上,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主要针对高龄困难老人和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老人,缺乏对高收入家庭居家养老需求的关注,而对一般老人而言,由于经费、人力等原因,较少能享受到这些服务。另一方面,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大部分人员都是一些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有关老龄人口服务知识培训的专业人员很少。这不仅影响了养老助老服务的质量,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5、居家养老的宣传不到位
居家养老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一个重大福利项目,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民众对之十分陌生,甚至不少老年人也不了解居家养老,不知道设立在社区的居家养老中心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即使有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是其消费意愿不强,消费预期不容乐观。老年人的支持率和参与率低导致居家养老的一些服务项目丧失了规模效应,而这又反过来影响了相关服务项目的开展,造成恶性循环,居家养老服务点的工作逐渐萎缩,甚至就剩下一具空壳。
三、对发展居家养老的建议
1、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将居家养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它融入到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体系中。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居家养老事业的开展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当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规范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明确其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避免其定位偏差,提高居家养老的工作效率。
2、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开辟多渠道投入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经费应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形成逐年增长的机制,以确保居家养老经费来源的确定性和稳定性。鉴于社区居家养老属于社会保障体系,而不仅仅是一项慈善事业,财政有义务承担必要的投入。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实行产业化经营,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福利资源中的主导作用,使福利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保持相对平衡。另外,还需要建立一种全社会支援老年人的保险制度,为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或支付保险金。更需要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民营、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投资养老服务,政府应在税收、地价、水、电等收费上给予优惠政策。
3、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供不同需求层次的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应当根据年龄段、性别、配偶是否健在、残障程度等直接影响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因素,从老年人需求满足的角度出发,提供相应的居家服务。一方面,通过服务人员的善爱之心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一般的照料,从人性化的角度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力求做到使老年人有较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老年人制定相应的服务选项,可以让老人自己(包括家属)选择或者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服务种类,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机构养老的弊端,真正实现养老服务的人性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培养专业人员,整合各类人力资源
加强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可以将培训过程标准化,如使用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考试机制等,合格以后颁发经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实行劳动准入制度,具有这个资格证书的人才能够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以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另外,积极发展社区内外有条件的人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充实服务队伍。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义工”制度,社区为中青年志愿者和学生活动提供平台,进行制度性安排,这方面政府要发挥倡导作用:为每个志愿者建立档案,作为他们以后升学、奖励等方面的依据。总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共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5、加大对居家养老的舆论宣传
国家应加大对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使人们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养老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尊老爱幼的社会风范。居家养老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居民甚至老年人自身也不清楚这样一种养老途径,原本是为了老人养老而探索的项目变成了老人在一边旁观的行政任务。这种没有老人参与的居家养老导致项目的针对性不强,参与度不高,运作效率低下。而良好的宣传不仅可以赢得老人的支持,听取老人的有益意见,而且可以非常有效地团结各种社会力量加入到居家养老项目中来,从而在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方面开拓新的渠道。建立起遍布全国城市社区的标准化居家养老中心,从而使其可以成为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和慈善者参与进来的一面最好的标志和宣传旗。
【参考文献】
[1] 项丽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2] 孙艺兵:沦浪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范式研究――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的创新实践及政策建议[J].领导理论与实践,2008(1).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是导致我国养老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人口老龄化主要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照国际通行的人口老龄化标准计算,如果一个地区60岁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者是65岁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7%都可看做是已经到达了人口老龄化的水平。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趋势,我国同样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这不仅仅是因为我国的医疗卫生条件相较于之前有了很大改善延长了人的寿命,还有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都给社会以及家庭的养老问题增加了难度。
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地方机构养老快速发展起来,并且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
探究地方机构养老模式的意义
理论意义。地方机构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补充,在我国存在的时间还较短,因此探究其养老模式能够从理论上对其形成一定的指导,这对于我国机构养老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着重大意义。目前我国对于养老机构的理论研究还较少,大多是关于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的研究,因此填补机构养老的研究空白也是本研究的目的之一。
现实意义。对于地方机构养老的研究不仅仅可以从理论上丰富对养老模式的研究,更可以从各种养老现状的分析上对当前的机构养老形成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这对于结合地方特色的机构养老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探索地方机构养老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体系。因为子女外出打工。现在许多家庭出现了空巢老人,这对于一些患有突发性疾病的老人来说居家养老成为难题。由于我国的社区养老各方面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在短时期内建成设区养老体系还不现实,所以地方机构养老作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补充,对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体系的不足之处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地方机构养老能够充分发挥因地制宜的养老效果,促进地方养老模式的科学化发展。因为地方机构养老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建立,创办者是根据当地的人文地理环境而创设的养老机构,对于地方老人的生活习惯更加地了解,因此地方养老机构也更加适合当地老年人生活。
对于地方养老机构的调查研究能够对我国的地方机构养老的现状进行一定的了解,从而为其相关的工作者提供可行性的建h与方法。
地方机构养老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地方机构养老的问题
随着我国地方机构养老的快速发展,其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
地方机构养老的费用较高。超高的养老费用不仅是困扰家庭养老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地方机构养老的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因为地方机构养老大部分是私营机构,如果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撑,机构养老的正常运行就会受到威胁。由于各种养老设施的修建,以及专业医护人员的雇佣,都成为机构养老的很大一部分支出,因此没有足够资金支撑,机构养老很难成功运行。不仅是养老机构需要高额费用来维持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接受机构养老的家庭也要具备较强的经济能力才能维持老人在养老机构的一切花费。基于地方养老机构的高额费用,一些机构只接受有“五保”的老年人前来养老,无法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这一定程度上就是机构养老高额费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地方机构养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由于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出现的时间还很短,各方面的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然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地方机构养老的短板已经开始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各种硬件设施以及软件服务上。首先是硬件设施上的不够完善,这主要体现在,地方养老机构的规模小,各种老年的健身设施短缺,缺少配套的适合老年人的体质监测设备。养老机构作为一个老年人的修养场所应该具备基本的体质监测设备,为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监测做准备,以及时预防老年人的各种慢性疾病的发生。
其次就是软件设施的不够完备。作为养老机构,软件设施不仅包括机构的服务行为还包括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的数量与质量。高素质的医护人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护服务,为老年人营造一个更为完善的健康修养场所。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地方机构养老的模式来看,并不是所有机构都具备高素质的专业医护人员,因为老年人的各方面的生理机能有所退化,看护工作艰辛程度较大,这让很大一部分医护人望而却步,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不能满足当下养老机构巨大需求市场。
地方机构养老不能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细分化的消费市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当然养老市场也存在细分化的可能,因为老年人的患病几率增加,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所具备的特征也有所不同,这就导致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但是就目前来说,地方机构养老大多采取的是老年公寓的养老模式,单一化的养老服务显然并不能满足不断多样化的养老市场的需求。地方机构养老作为一种盈利性组织,有必要针对不同特征的老年人的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地方机构养老问题的原因
针对地方机构养老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原因上的分析。
老龄化速度过快,“未富先老”成为主要养老障碍。造成养老问题凸显的首要因素就是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加快,许多人都是“未富先老”。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让地方机构养老的供不应求,这也是机构养老的费用“水涨船高”的主要因素。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最能直接反映出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老年人的经济能力较低,自然就成为低收入人群,然而作为老年人不仅需要维持基本的生存,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付维持身体健康所需要的各种医疗费用。据有关学者的调查显示,有很大一部分老年人的收入与支出基本持平,有些甚至是入不敷出。在这其中,高额的医疗费用就花去了老人的大半积蓄,因此“未富先老”就已经成为困扰养老的首要经济因素。
除去老年人本身的“入不敷出”外,地方机构养老不能够做到因地制宜也是其养老费用较高的原因之一。由于机构养老引进于发达国家,再由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发展,而同样的养老机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收费却不降低,就会给这些地区的家庭造成局的经济负担,更加凸显了其高额费用的特点。
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老年人健康设备的引进以及专业医护人员的招募等这些作为养老机构正常运行的基础条件,都需要高额的费用来支撑,因此,高成本的投入也就决定了机构养老的费用居高不下。
家庭养老遭到削弱。因为现代社会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改变,许多子女在结婚以后并没有与父母同住,而是分开居住,这事实上已经增加了日后家庭养老的难度。现代的社会的独生子女较多,“4--2--1”式的家庭结构较为普遍,上有老下有小的现实状况加重了独生子女的经济负担,而且已为人父母的人也并没有很多时间分给自己的父母,因此许多人会选择将父母送至养老机构中。机构养老得以生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多样化的养老市场,家庭养老功能得到了削弱。
国家缺少对于养老市场的有效规范。机构养老就意味着养老服务不仅仅是一项事业,更是我国服务行业中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的养老市场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阶段,因此需要政府不断地进行引导,规范其发展。虽然我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针对养老这一新兴的市场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但是关于如何规范其市场化的发展路径的文件与政策却较为少见,这也是我国机构养老收费过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重要原因所在。不仅仅对于收费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标准,关于养老机构中的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其是否达标。严格的养老标准的缺失是造成多样化的养老市场不能被满足的原因,也是养老机构容易与老年人家庭产生纠纷的隐患所在。
社会养老观念的传统与保守阻碍了机构养老的发展。在我国传统的“孝”的理念与养老观念中,居家养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而且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家庭的依赖程度也越加明显,因此大部分中国老年人所秉承的还是在家接受子女瞻养的观念。
地方机构养老的优化建议
地方机构应该根据当地的人文地理环境建设养老院,建设一个契合当地老年人生活惯的养老机构,尽量做到因地制宜。此外,还要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
关键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对策
一、我国城镇社区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1.老龄化问题严峻。自2000年,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有很大程度的增加。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从1982年的4.91%上升至1990年的5.58%。在2000年普查时,60岁以上人口总数达到1亿2998万人,占总人口的10.36%。由于老龄化发展速度非常快,但目前我国总体经济实力还比较有限,规模巨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对未富先老的中国来讲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2.传统养老方式面临危机。随着社会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体现在家庭人口数量逐渐减少,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年轻一代承担着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和生活压力,养老已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家庭日益小型化、核心化,使子女不再像以前一样与父母一同生活,难以给他们足够的关心和照料,这种家庭结构使传统的家庭养老难以继续维持。之前由家庭承担的养老功能就转移到了社会上,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我国城镇社区养老发展现状
所谓社区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满足社区内居家老人日常生活、精神生活、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文体娱乐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需求由社区提供的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在我国是从1980 年起步,并在2000 年逐步开始发展起来的,从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到完善的整个过程来看,发展情况较好,已初步取得巨大进步,满足了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尤其对于城镇老年人来说,他们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内容更为丰富,社区养老恰好可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弥补机构养老与家庭养老的缺陷,深受子女们以及老年人的欢迎。
国家颁布《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认真抓好2011 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社区建设方面投资,推动社区发展,
让老年人的社区养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2010 年,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中心17.5 万个,城市便民、利民网点69.3 万个,总体上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已初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同时逐步加大对社区财政的投入,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全面开展做好资金保证,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养老问题。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还是不够高的,发展不均衡,与我们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我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法规。目前我国关于城市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法规仍停留在建设层面上,而对于具体运作过程和扶持非营利组织、吸收民间资本投入的相关政策法规依据仍然缺失,阻碍了社区养老的发展。
2.社区养老资金缺乏。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以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拨款为主,社会资助和收费服务为辅。然而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很难支撑社区养老建设发展;社区养老是一个长期的发展项目,庞大的资金数目也是社会公益组织不能长期支付的。资金上的短缺使社区养老的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制约了社区养老的发展。
3.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区提供的老年服务需要相当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但是由于这一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尤其是专业人员。人员不足是社区老年服务领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专业的医护人员很少在社区从事老年医疗服务,他们大多集中于医院这样的专业机构中。社区中从事老年照顾的大多是缺乏专业知识的已婚妇女,极度缺乏专业人士,社区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
四、完善我国城镇社区养老发展对策分析
1.发挥政府作用,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社区养老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政府要立法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同时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管和管理力度,制定合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监管,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需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保护法,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社区养老服务有法可依。
2.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构建社区养老模式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资金,资金是社区养老保障制度运行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首先,以财政补贴为基础。一是继续发挥政府在建设社区养老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能够为社区养老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其次,以资金募集为辅助。应设立专门的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积极争取来自国内外的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的捐赠,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参与到社区养老的建设和发展中来。
3.建立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养机制。做好社区养老工作需要有一支能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而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恰好缺乏这样的专业队伍。所以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养老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的培养机制。首先应该加大专业队伍人员的招募,目前中国养老服务人员缺口高达1000万,人员招聘数量可根据老人的数量按一定比例配置。其次,应该在各大高校开设相应的专业,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高级服务与管理人才,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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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韩俊江,刘迟.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体系建构. 社会保障研究[J].2012 年第06 期 .
[3]毛满长,李胜平.社区居家养老:中国城镇养老模式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o):119―123.
关键词:居家养老 发展趋势 住宅设计 现状 问题 解决方法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population aging process, the acceleration and the lack of social public pens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perfect family endowment has become a consensus.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family endowment residential design and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PeiJian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for improving.
Keywords: family endowmen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trend, residential design, problem solving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地位
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美国《时代》周刊发表题为《我们可以从中国学到的5件事情》的文章,家庭养老便是其中之一。文中称其为文化的传承和社会的融合建立了纽带。家庭养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而且在当前中国城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社会养老机构及其匮乏的条件下,家庭养老也是近期中国老年人口的主要养老模式。在新的形势下,家庭养老的内涵也更丰富;传统的家庭养老指老年人依靠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赡养,不光包括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现代的家庭养老主要是指居家养老,子女及家庭成员在养老中的作用逐渐淡化,家庭养老的许多要素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
虽然家庭养老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养老模式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许多空巢老人缺乏照料,独居老人身故多日才被发现的新闻经常见著报端。如何改善居家老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养老质量是当前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家庭养老我国目前已颁布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相关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家庭养老模式的居住环境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家庭养老模式中老年人的几种居住形式
在目前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多代家庭居住和独代家庭居住是两种最主要的形式。多代家庭居住是指老人世代与年轻人世代共同居住的家庭模式,所谓“老少居”[1]“两代居”(图1)[2]“三代居”的模式;独代家庭居住是指老人世代单独居住的模式,如:夫妻两人的空巢家庭、单身老人的独居家庭、非婚姻关系的老人合居家庭。这两种形式中多代家庭居住是传统形式,在数量上虽逐渐少,但仍占主体地位;独代家庭居住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才流动的加速出现的居住形式,目前这种形式的数量仍在不断增加。
图1 两代居套型平面图
3 老年人居住环境的设计原则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均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生理上:活动能力下降,关节活动范围缩小,运动的灵敏性、准确性下降,感官功能退化等;心理上,社会角色的转变、家庭结构的变化极易使老年人产生空虚感、失落感和孤独感;生理上的不适愈发加剧这些心理感受。在老年人居住环境的设计中应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全方位、多层次地体现出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1991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老人原则》,原则包括五项内容:独立、参与、照护、自我实现与尊严,这也是老年人居住环境设计的重要依据。
4 针对家庭养老模式的几种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4.1对应多代家庭居住形态的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对于多代家庭居住形态适合的建筑类型主要有住宅,主要有住宅,如老少居、两代居、三代居等,其特点是除居住成员有独立的居室外,对于老年人有专用的卫浴、厨房空间;居住成员公用起居空间,这样即考虑到了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的特殊性、又使老年人能较方便地得到后代的照料,做到分而不离。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以及国家对商品房的调控政策,小户型住宅成为商品房市场的主导户型;与此同时,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和代际间生活习惯、文化思想方面的差异,许多老年人更倾向于相对独立的空间,这使多代居的数量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老年人与子女近距离独立居住。伴随着老年化进程的深入,老年人将会从独立的住宅转入配备有专业护理服务的老年居住设施,但是就目前的社会养老设施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在现有住宅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立起基于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切实可行地解决该问题。
4.2对应独代家庭居住形态的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对于独代家庭居住形态适合的建筑类型除了住宅还有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因独代家庭人口少,对居住面积要求不大,但要求能提供一定的专业服务,如配套设施成熟的社区、老人公寓等,随着人口流动速度不断加快、范围不断扩大,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同时老年人更加独立的居住意愿;独代老年人家庭不断增加,这种形式必将成为今后家庭养老居住形态的主流。
5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由于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需求。以湖北省为例,截至2010年11月1日省内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94.4万,占总人口13.9%,而养老床位数仅为老年人口的1.39%。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其中就提出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因此发展和完善家庭养老模式是目前老龄事业的工作重点。目前家庭养老模式在建筑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 改善住宅设计的前瞻性、灵活性
由于目前的商品房住宅基本是以普通住宅为标准设计的,自理老人居住尚可,但对于借助老人和介护老人[5]的居住则存在一定困难。我国目前尚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初期,而到2030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的身体健康状况会因老年人口高龄化而逐年恶化,生活不能自理者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至2050年,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中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0%,[3]而一般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因此目前的住宅设计应顺应家庭结构的变化、满足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尤其是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居住需求,设计中可采取以下措施见表1。
5.2 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我国目前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不光总体数量不足,而且整个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缺乏层次与针对性,目前大多数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针对社会养老的老年人,针对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设施较少,尤其是对于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缺乏相应的服务设施。鉴于此,在建筑设计中应明确各类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服务对象主体,是自理老人、介助老人还是介护老人[5];另外应明确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提供的服务设施的项目、类型;如养老院应提供哪些服务设施,护理院又应提供哪些设施,这些设施有无差别等等。美国作为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发达国家就非常注重发展建立多种老年居住建筑类型以满足不同身体状况和居住需求的老年人的需要。美国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包括:老年门诊、成人日间看护、护理院、援助式居住生活机构、痴呆症护理机构、独立式或集合式住宅、连续护理型退休社区等[6]。我国也可以借鉴他们的建设经验,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的公共养老服务体系。
在规划布置上,应明确公共养老服务设施的分级配建的数量,选择交通便利,景观、朝向良好的地段布置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它们不仅可在社区内居住建筑外单独设置,也可以在居住建筑的内部设置,如设置在高层居住建筑的底部裙房,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6 结语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和人口发展状况,基于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将逐渐取代依靠家庭成员的居家养老模式,现代家庭养老的内涵将不断更新。现代社区住宅和公建的规划和设计不仅应满足当前老年人的需求,还要能适应建筑使用年限内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对建筑提出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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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友华,徐愫. 中国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福利需求与前景[J].人口学刊,2011,186(2):36.
[4]周燕珉 林菊英 “空间回路”在中小户型住宅中的应用[J].建筑学报,2007,(11):5-7[5]哈尔滨建筑大学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