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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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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特征

流动人口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区域效应;发展态势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1-0139-06

据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2005年流动人口为14 735万人。1990-2005年间中国流动人口增长了11 32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8%。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特定时期中国人口分布的重要特征,也是未来影响全国城市化、工业化与现代化,重塑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

流动人口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普查;登记;流动

从普查业务角度来讲,普查对象包括以下三款人:一是201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户口也在本村(居)委会的人口(即人户一致人口);二是201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户口在外村(居)委会的人口(即流入人口);三是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1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即流出人口)。后两款人口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流动人口,这部分普查对象是整个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要想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确保流动人口做到不重不漏,就必须要了解当地流动人口的特点,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和规律,从而准确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现状和特征。因此掌握本地流动人口特点,把握流动人口规律,成为准确登记调查对象,确保普查登记质量的关键所在。

1 掌握流动人口趋势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随之日益频繁,我县属于长江三角洲沿海地区,也是人口流动大县,准确把握流动人口数据,才能确保全县人口普查的工作质量。从我县流动人口总量来说,流出人口比流入人口多,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区域经济发展流出人口逐年减少而流入人口逐年增加。从普查数据来看,普查时点居住本户,户口不在本村(居)委会的人数(流入人口)为153281人;户口在本户,普查时点未住本户人数(流出人口)为265323人,流动人口占普查对象总量的34.6%。流动人口普查工作量点到全县整个人口普查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强。

2 掌握流动人口类型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在全县流动人口中,根据不同类型流动人口即普查所指的离开登记地原因,有的放矢的采取相对应的摸底登记措施。由于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县城开发建设加快等因素,导致寄挂户口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县内流动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寄挂户口而产生的,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规定,在同一乡镇街道内的人户分离也要进行双方登记,而在计算常住人口时同一乡镇街道内的人户分离人口则不重复计算,这样无形之中增加了普查工作量。而且户籍地对流动人口现有信息基本掌握不足,针对这类人群的特征,我们采取居住地和户籍地双方登记,县内人户分离对象由现居住地反馈现有信息到户籍地的方式进行确定,确保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县内流动的另一大部分是由于学习而产生的人户分离,针对学生流动较为固定的特点,县人普办与县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各教学机构成立普查机构并认真登记学生信息,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各镇(区)普查机构。

3 掌握流动人口年龄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掌握流动人口年龄结构,是保证流动人口登记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分析全县流动人口现状和趋势的重要依据。从流动人口分年龄情况来看,我县以中青年为主体,这与流动人口的类型是分不开的。从普查结果来看,户籍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全县127428人,其中15-49岁人口101442人,占比超过八成占81.9%;而全县常住人口中外来半年以上人口71962人,其中15-49岁人口51913人,占比超过七成占72.1%。流出中青年人口比流入中青年人口多出近5万人,这也是导致我县用工紧张的重要因素。

4 掌握流动人口性别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根据流动人口试点和我县实际情况看,流动人口中呈现出流出人口男性居多,流入人口女性居多的特点。从普查数据来看,全县户口在本户,居住在其他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数为127428人,其中男性为77249人,占到60.6%,主要原因是我县是建筑强县,外出建筑工人基本上是男性。在常住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人口71962人,其中男性35690人,占49.6%,女性36272人,占50.4%;其中户口登记地省外的16978人,女性9013人,占53.1%。流入人口特别是省外流入人口中女性居多的原因:一是婚嫁外来妹较多,二是与我县的经济产业结构相关,我县是纺织大县,纺织女工较多。流动人口的这一性别特点,也决定了我县户籍人口性别比正常而常住人口性别比较低的现象。

5 掌握流入人口职业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流动人口特征范文第3篇

一、人口流动呈现明显的家庭化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人口现象。1982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流动人口仅为657万人,经过1980年的较缓慢的增长,至1990年时突破2000万人,达到2135万人; 1980年至1990年的十年间,流动人口的数量开始迅速增长,至2000年已突破了1亿人;21世纪以来,流动人口规模扩张势头依旧强势,2005年,已近1.5亿,超过中国总人口的11%(见图1)。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亿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0.4亿人,市辖区外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亿人,即全国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流动。中国的人口流动已成为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正在超越生育和死亡成为主导中国人口态势的最主要的人口因素。鉴于城乡之间的二元体制结构,流动人口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人口群体还将长期存在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之中。

我国的流动人口在规模不断增大的同时,其结构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越来越多的人由过去分散的“单身外出”逐渐转变为“举家迁徙”,许多分离的夫妇与子女在流入地团圆,甚至是全家同时迁移,人口流动呈现出明显的家庭化趋势。1990年“四普”时,流动人口中只有7.44%生活在纯粹由外来人口构成的家庭户中,而有近60%的人迁入到常住户中,其余34%则是迁入到集体户中。这表明,我国人口流动浪潮初步掀起,多是单独的个体流动。这种早期的迁移流动主要是出于经济原因,往往是经济活动能力较强的人首先外出务工经商,他们中的多数以住集体户或借住当地居民房屋为主,举家迁移的规模不大。到“五普”时,迁入到纯外户中的流动人口的比例上升到了46.06%,几乎提高了5倍。家庭迁移已成为我国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特征,且是以核心家庭的迁移为主要形式。新世纪以来,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愈来愈明显。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其监测的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每户2.3人,16-59周岁的已婚流动人口中84.5%与配偶一同流动,随父母流动的儿童(58.2%)多于留守儿童(41.8%)。

二、流动人口家庭结构分类之探讨

社会学家们将家庭区分为不同的模式或类型,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单身家庭等等。但是,流动人口家庭是在近年来的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家庭模式,它表现在或者全部家庭成员迁出,或者与部分家庭成员长期分居。这种家庭类型和家庭关系与以往的关于家庭模式、代际关系、家庭功能等方面的研究以及相关结论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对于流入地政府决策部门而言,摸清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对于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家庭政策亦是非常之重要。

目前,已有几位学者对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进行了分类。李强对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划分中涉及了流动者、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四类角色,洪小良在其研究中加入了父母的角色。张文娟则将上述五类角色进行组合,将北京市流动人口家庭划分为独居,和配偶同住,和子女同住,和配偶、子女同住,和配偶、父母同住,和配偶、子女及父母同住,和父母同住,和子女及父母同住,和兄弟姐妹同住,同居,和配偶、兄弟姐妹同住,和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同住,和配偶、兄弟姐妹及父母同住,和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父母同住,单独和其他人居住,共15 类家庭结构类型。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流动者的婚姻状况,主要依据流动者的生命历程中结婚和生育两个生命事件对流动人口家庭模式进行分类。因为,这两个生命事件对流动者的个人生活与发展将产生显著影响。在经历了结婚和生育之后,流动者将组成自己的核心家庭,此后,他们的生活与发展将发生质的变化。此外,核心家庭成员是否在流入地同住,也将对流动者是否打算长期定居流入地产生影响,也将对流入地的公共服务提出不同的需求。

鉴于以上目的和依据,本文将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划分为14类(如图2所示)。对于未婚流动者主要考虑父、母是否与其同住,分为:1.未婚独自居住,2.未婚仅与父、母同住,3.未婚与父母以外的家庭成员同住,4.未婚与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同住。对于未婚流动者而言,父母是其核心家庭成员,如果父母没有同住,则看作是核心家庭成员缺失。需要指出的是,在流动过程中未婚流动者可能会结婚、生育,组建自己的核心家庭。

对于已婚未育的流动者主要考虑配偶是否与其同住,分为:5.已婚未育独自居住,6.已婚未育仅与配偶同住,7.已婚未育与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同住,8.已婚未育与配偶以外的家庭成员同住。对于已婚未育的流动者而言,配偶是其核心家庭成员,如果配偶没有同住,则看作是核心家庭成员缺失。

对于已婚已育的流动人口主要考虑配偶和孩子是否与其同住,分为:9.已婚已育独自居住,10.已婚已育仅与配偶同住,11.已婚已育仅与配偶和孩子同住,12.已婚已育仅与孩子同住,13.已婚已育与配偶和孩子及其他家庭成员同住,14.已婚已育与配偶和孩子以外的家庭成员同住。对于已婚已育的流动者而言,配偶和孩子是其核心家庭成员,如果配偶或者孩子没有同住,则看作是核心家庭成员缺失。

三、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家庭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同

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特征。目前,高层已指出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人口迁移流动的家庭化趋势体现了流动人口开始从流动就业向融入当地生活转变。这一过程中将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流入地的公共服务带来新挑战,提出更高的需求。

1.人口流动家庭化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和社会融合状况将发生变化

以往的研究大多发现,第一代流动人口(农民工)大多是倾向于年轻时在外打工挣钱,年纪大了回老家养老。但是,在当前人口流动呈现明显家庭化趋势的情势下,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和对未来的打算亦随之发生了变化。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时间长,呈现“流动人口不流动”之势。《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显示,其监测的流动人口流入地连续居住生活时间平均接近5年,79.5%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超过1年,53.2%居住超过3年,36.7%居住超过5年,14.4%居住超过10年。可见,“盲流不流”,流动人口有逐渐沉淀之势。这对流动者自身、对其家庭、对流入地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甚至对城市化进程都将产生影响。

流动者在流入地的居住安排、家庭成员(尤其是核心家庭成员)随迁与否将作用于其心理感受、社会参与情况、与老家的互动频率与方式等,对其能否很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产生影响,也将影响其是否有长期定居的意愿。更为重要的是,流动人口的长期定居倾向将影响流入地公共服务体系的设计,已长期居留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的福利体制、制度安排构成硬需求;有长期定居倾向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的福利体制、制度安排将构成潜在的硬需求,且二者均将成为长期性的需求。如果忽视这种需求,在流动人口长期居留不断累积的情况下、在流动人口客观上和城市互动不断扩展的背景下,会给城市体系的持续发展埋下隐忧。

2.流动人口是“家庭中的人”而不仅仅是“单个的人”

以往的学术研究亦或是相关政策等多是以流动人口个体为对象。然而,在当前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明显的情势下,社会各界应该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是“家庭中的人”而不仅仅“单个的人”,应该更多地从家庭的视角去探讨流动人口的生活状态等方面,以家庭为单位考虑其对公共服务的需要。

一方面,外来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是渐进的,而且其在城市居留的不同时期,对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经济管理的需求也是相应变化的。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家庭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对于未婚的流动人口而言,就业与发展方面的公共服务,诸如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可能是他们急需的。对于有孩子在流入地就学的家庭而言,随迁子女的教育将可能成为他们最迫切关心、最急需获得的公共服务。对于有长期定居意愿的家庭而言,政府能否提供低价位的租房服务、或者是低价位的购房服务可能是他们急需的,同时,就业者和随迁家属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也可能是亟待解决的,等等。

3.流动人口“第二代”的身份认同迷失,日常照料、家庭社会教育缺失等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

目前来说,流动儿童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非常广泛的关注。可以预判的是,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减少,家庭收入的增加,流入地(如上海)政府对于流动儿童教育的投入加大等因素,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

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子女随父母迁移,长期在流入地居留,甚至有一部分人在流入地出生并一直居住,从未在老家生活过。事实上,他们已经是“回不去的一代”。但是,由于体制等种种原因,使得他们在身份认同上常常陷于“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尴尬境地。此外,流动人口到流入地之后,大多处于就业状态,且工作时间相对较长、工作强度相对较大,故其随迁子女(尤其是低龄子女)的家庭教育和日常照料缺失比较严重。而且,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往往是依靠原有的社会网络、以地缘、血缘、亲缘关系共同居住,常常会形成流动人口聚集地。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不利于其随迁子女与当地的孩子交往,亦不利于孩子很好地认识流入地;同时,流动人口聚集地尚没有社区的概念,故其随迁子女的社会教育亦严重缺失。这些都不利于随迁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也将不利于城市未来的和谐稳定。流动人口“第二代”的身份认同、归属感与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四、应对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古今中外,家庭都是个人重要的福利资源。稳定和谐的家庭,不仅满足了个人的物质与情感需求,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珍贵资源。相对于城市家庭而言,流动人口家庭是弱势家庭,尤其是在城市陌生的环境下,家庭对于流动个体的意义更是非比寻常。在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明显的情势下,我们应该关注流动人口家庭,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能力建设。

1.全面分析流动人口家庭结构的现状与特征,加强对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的分析和调查研究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结构、居住安排,不仅仅对其生活状态、定居倾向、社会融合程度产生影响,其不同的家庭结构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因此,充分了解、准确判断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流动人口家庭结构的现状与特征这将能够更好地为宏观决策、改革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提供基础信息和科学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是分析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流动人口家庭模式的最为全面、权威的数据,应该加强对普查数据的开发与挖掘,全面分析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特征,并从群体的数量上来量化流动人口家庭的公共服务需求。

此外,针对流动人口家庭化这一趋势,还应加强抽样调查和田野调查,分析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合程度、与老家的互动情况、长期定居意愿、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程度、公共服务的需求状况等等。

2.加强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区等多方面的合作,制定渐进融合的社会政策,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能力建设

户籍制度立刻完全放开是不现实的,嵌套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实性的对策是根据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时间的长短、就业稳定状况、居住安排、家庭需求等方面的考量,提供渐进性的户籍准入和社会融合对策,分层次、递进地使其逐步整合进入到城市体系中。

在充分把握流动人口家庭模式的现状与特征、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政府应加强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合作,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能力建设,满足流动人口家庭在经济支持、居住环境、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增加他们的福利。

流动人口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绵阳市;流动人口;现状;特征;对策

一、绵阳市流动人口的现状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最新,2011年,全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省内流动人口占65.99%,达到995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占34.01%,达到4779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作为四川省第二大市,绵阳市由于人口密度大,自然资源相对缺乏,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在比较利益的推拉作用下,近年来的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

论文主要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以及2012年绵阳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分析当前绵阳市流动人口现状及特征。

(一)绵阳市流动人口的总体规模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绵阳市共登记流入人口(即外来半年以上人口)70.3375万人。其中,省内流入64.6977万人,省外流入5.6398万人。流出人口(即外出半年以上人口)141.7303万人。其中,省内流动62.7359万人,占比为44.26%,向省外流出78.9944万人,占比为55.74%(见图1)。总的来说,绵阳市流入人口来源以省内为主,占比为91.98%,,而省外流入人口仅占总流入人口的8.02%。

(二)绵阳市流入人口的来源和流向

1.流入人口的地区来源

2010年,绵阳市共登记流入人口70.3375万人,其中四川省内流动的有64.6977万人,这部分中户口登记地在绵阳市内的流动人口有6.2602万人,户口登记地在川内其他市(州)的有58.4375万人,省外流入绵阳的有5.6398万人。具体来看,户口登记地在本市的比重为8.9%,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市(州)的人口比重为83%,户口登记地在外省的人口比重为8.1%。由此可见流入人口中在四川省内其他市(州)的人口比重远远大于省外比重。另外,外省流入人口最多的省(市、自治区)是重庆市,总共有1.1019万人。最少的省(市、自治区)是天津市,总共有198人。

2.流入人口的地区流向

一般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往往是人口迁入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地区则是人口迁出区。迁移流量的大小,也迁入区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和迁出区相对多余人口量,以及两个地区之间收入水平与生活水平的差距的大小。2010年,绵阳市流入人口分布看,流入人口最多的为培城区,为33.433万人,占绵阳市流入人口总数的47.53%,其次为江油市,为8.5418万人,占12.14%。流入盐亭县、梓潼县、北川县、平武县等地区的人口较少(见表1)。前者两个区市,经济发展水平较好,流入人口更多;后几个市县经济发展水平较差,流入人口较少。这和全国性的人口流动趋势一致,更偏向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

(三)绵阳市流入人口的年龄性别构成

从数据可以看出,绵阳市流入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省内的男女两性比例为1.02∶1,男性略多于女性。而其中户口登记地在市区内的男女比例为0.969∶1,女性略多于男性。还可以看出,在流入人口中,年龄结构上呈现出两端小,中间大的情况,即青壮年人口最多,随着年龄的增大和减小,对应人口逐渐减少。15-19岁组的人口数量是最多的,达到12.4871万人。其次是20-24岁组的,达到9.9068万人。这样符合青壮年群体的流动性更强,儿童和老年人群体的流动性更弱的普遍情况。

(四)绵阳市流动人口受教育情况及行业结构

根据2012年绵阳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流动人口的学历构成为小学7.8%、初中45.7%、高中(中专)34%、大专9%、本科及以上3.5%。行业情况为:机关1.7%、事业单位3.9%、企业18.3%、个体户37.6%、务农8.4%、无业11.3%、退休2.2%、其他16.6%。数据分析提示目前绵阳市流动人口的学历程度普遍不高,但就业情况较好。

参考文献:

[1]绵阳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

[2]绵阳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3]四川省流动人口报告

[4]刘铮,李竞能.人口理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绵阳市2012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流动人口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西宁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

在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之中,人口的流动现象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在各种术语充斥学术界的过程中,从不同的角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了表述,如:外来人口、流迁人口、农民工等。由此可见,流动人口的概念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它是以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从其构成要素来看,流动人口的界定是以户籍所在地的住所为标志的,其空间上的流动是以一定的行政区域划分为范围的,同时,流动人口的概念具有离而复归、双向往返的流动特点。从宏观意义而言,流动人口是跨越了一定的地域界限,但是没有改变常住户口的人群;从微观层面来看,是指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流入和流出两大类,其存在前提是以不改变人口常住地为目的流动行为,其流动的目的是以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为目标的人群。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是一种较难测量的概念,它要考虑各种实际的情况,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习俗的实际状态,进行长期居住或者不长期居住的意愿,它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长期永久性居住意愿、非永久性居住意愿、没有居留打算的意愿。当然,这种居留意愿的前提也是在不改变常住地的前提下,对未来迁居的自我愿望和想法。

西宁市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人口迁移活动,形成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迁移,这些城市的流动人口何去何从?是一个当前需要思考的课题,对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特点,分析流动人口的居留影响因素,根据他们的居留意愿需求,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以现有的二元户籍制度为依据,对这些影响因素进入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西宁市流动人口现状

青海省流动人口流动迁移主要集中在西宁市、海东地区,西宁市是多民族文化的结合部,是一个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城市。根据2014年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西宁市流动人口中拿到暂住证的人口数量是45.44万人,2014年迁入人口25762人,迁出22141人,占有相当大份额的流动人口迁移数量。通过对西宁市随机抽查的900名流动人口进行调查,可以得出如下专项调查结果:

(一)流动人口中的男性比女性的数量要高

在随机抽查的900名流动人口中,男性占据了57.6%,女性为总数的42.4%。在打工成为普遍现象的社会发展状态下,男性流动人口大多从事建筑装修业、洗车行业、送货行业等,同时,女性进入西宁市的流动人口数量明显增加,同时,由于西宁市第三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拓展,企业对于女性的用工需求也呈现旺盛的趋势,如:家政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等。从流动人口的年龄段来看,18-22岁的流动人口占28.7%,23-27岁的流动人口占27.9%,28-32岁的流动人口占21.8%,显现出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二)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仍然较低

在西宁市的流动人口之中,主要是高中程度的教育水平,然而,随着西宁市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西宁市的流动人口受教育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其中,初中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占44.7%;高中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占29.6%;大专及其以上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占13.3%,具有较低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较少,仅有12.4%。

(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户籍所在地为主

在西宁市的流动人口之中,已婚人口占56.1%,在子女入学的问题方面,有59.7%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学,而在父母打工所在地就学的占38.2%,另外还有2.1%的流动人口子女辍学。这反映了流动人口在工作所在地的城市的子女入学问题上还存在许多阻滞。

(四)流动人口居住状况较差

在西宁市的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具有明显的边缘性特征,他们主要是根据从事职业的认同感或者职业的部分需要而居住在一个区域之内,形成了“城中村”的居住格局。另外,还有一些流动人口,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务工人员,由于工作的性质和需要,则分散在工作的临时宿舍之中。

二、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特点分析

总体而言,城市的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中,有84.4%的流动人口希望居留在城市,而仅有15.6%的流动人口打算回归故里。从流动人口的居留时间的打算来看,有36.5%的流动人口希望永久居留于城市;12.7%的流动人口选择工作到退休再回归户籍所在地;打算在城市居留10年以后再回归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占13.7%,另外,还有一部分没有确定打算的流动人口,他们尚处于不确定的边缘状态。

(一)就年龄构成而言

流动人口中有永久居留意愿的以50岁以上的人口为主,其次是30-39岁的流动人口,其他年龄段的流动人口的永久居留意愿相对较低。而在打算非永久居留的流动人口之中,40-49岁的流动人口相对比例要大,然后依次为30-39岁、20-29岁年龄段的流动人口,可见,随着年龄的增大,有永久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有增加的趋势。

(二)就受教育程度而言

大专学历的流动人口的永久居留意愿最高,而文盲和小学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意愿最低。可见,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于流动人口的永久居留意愿影响也较大。

(三)就性别而言

女性流动人口的永久居留的意愿比男性流动人口要高。

(四)就户口性质而言

永久居留意愿最高的是非农业户口,而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的非永久居留意愿较高。

(五)就经济收入而言

在城市工作收入有4000元及以上的流动人口的永久居留意愿最高,较低收入的流动人口的非永久居留意愿较高。随着流动人口城市工作收入的增加,永久居留的意愿则会相应增加。

(六)就居留时间而言

永久居留意愿最高的是打算居留10年以及10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最少的是1年以下的流动人口。

(七)就居留空间而言

永久居留意愿最高的是自购房的流动人口,其次是独租房主、合租房主,而永久居留意愿最低的是单位的临时宿舍流动人口。

三、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庞大的流动人口聚集在城市之中,他们的居留意愿如何,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个庞大的群体该如何去留呢?又有些什么影响因素在左右他们的想法呢?我们以西宁市为例,经过调查研究,将这些影响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的因素划归为两大类,即:来自于个人的内部因素和来自于社会的外部因素。主要表现为:个人特征因素、家庭因素、工作因素、心理因素、时间因素等等。

(一)个人因素

由于流动人口中个人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等状况的不同,而导致人口流动的差异性和居留意愿的不一致性。就年龄状况而言,年轻的流动人口更容易产生流动。就性别而言,男性较女性的流动人口更容易流动。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学历较高的人口更趋向于流动。就婚姻状况而言,未婚的女性较易流动。还有个人的专业技术培训影响因素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取情况,都会造成对流动人口流动的影响。

(二)工作因素

职业种类是影响流动人口流动的因素之一,流动最多的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其次是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还有少量的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就从业状况来看,雇员的流动性较大,占总体的48.2%。另外,对于工作的满意度也是影响人口流动的因素之一。

(三)自我评价因素

城市流动人口的幸福水平指数正在呈上升的趋势,对于社会公平的认知也表现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和努力程度是相对称的,即感觉自己的努力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

(四)社会因素

城市流动人口对于社会的信任度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大部分的流动人口认为社会是可以信任的。对于城市的安全感的体验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基本感受居留愉快的流动人口占总体的78.7%。还有在工作当地的朋友数量也是获得社会认同的一个因素,有44.72%的流动人口认为自己在遇到困难时可以有1-5个朋友提供帮助。

(五)心理因素

对于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心理方面的研究较少,主要是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对自己的身份感觉模糊,觉得自己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不被城市所认同和接受,这种心理认知对于这些流动人口的影响较大。

(六)经济因素

它对于城市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影响最为突出,期望工资是导致人口迁移和流动的重要因素,对于工资预期的不满足是影响人口流动的关键因素,同时,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时代下,人们寻求的是更高层次的发展,这便出现了发展型迁移,如:开阔眼界、掌握更多、更高层次的技能等,在这个因素影响之下,起初是缘于经济因素的工资预期所导致的人口流动,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因素也掺杂其中,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因素日益增加。

(七)户籍制度因素

在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之下,流动人口的户籍是影响他们居留的重要因素,尽管他们流动在城市,然而他们的户籍却并没有迁移到工作城市,这便影响到这些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但是,户籍制度并不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一些流动人口即使没有户籍制度的阻滞,他们也没有将工作居住地视为最终目的地,可见户籍制度改革对于流动人口的居留有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但是也是有限和有条件的,它需要用时间效应来加以考察:短时期来看,户籍因素对于流动人口的吸引力不大,但是由长远来看,流动人口的户籍因素却是很重要的,随着他们滞留城市的时间延长,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便显现出来了。

(八)与社会融合度的因素

在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考虑之中,与社会融合度的因素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在流动人口的城市工作场所中,与社会的融合和适应并不是简单的同化涵义,而是流动人口的一个重新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些流动人口融入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要具有三个方面的前提,即:其一,在城市有稳定的职业;其二,职业经济收益要使其能够以此为纽带,作为与工作场所的社会人群进行交往的方式;其三,在基于经济层面的认可之下,流动人口要形成与当地社会相融合的生活观念和价值观念。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相融合的过程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它需要从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逐步实现与城市的融合,从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心理上和文化上的适应,从而影响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

四、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对策建议

(一)遵循公平、平等、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西宁市流动人口的管理过程中,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公平、平等地对待西宁市的庞大流动人口群体,要赋予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的政治地位和待遇,在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拥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体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不能单纯依靠清理、整顿,而不重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这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社会发展格局。为了促进城市的稳定发展,要坚持依法行政、综合管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体系,由封闭式管理转为开放式、服务性的综合管理方式,提升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区的意愿和能力。

(二)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重构统一、权威的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

在西宁市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要全面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实施常住人口的居住地人口登记制度,完善“身份证管理”的人口登记制度,引导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有序流动和合理的分布,增强流动人口在西宁市的融合意愿和能力。同时,还要重构权威、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促使流动人口享受与流入城市同等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劳动保障等待遇,构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流动人口预警信息机制,以增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的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之中,我们要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从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各个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主要涉及流动人口的个人因素、心理因素、经济因素、社会融合因素、制度因素等,这些相关的影响因素对于流动人口的居留有直接的关联性,在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进程中显现出不可忽视的影响和作用,为此,我们需要做好对流动人口的调查、分析和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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