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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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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合肥市;优化融资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101

1引言

中国作为人口大国,自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现阶段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互联网+”思维正渗透于各个产业。现有的资金渠道不能完全满足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如何解决“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发展中的融资途径是养老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所要研究的“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发展中的融资问题进行论证。

2“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21背景

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养老模式:传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居家养老,以让老人感受到“家”的感觉。居家养老[1]就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养老形式。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低,在经营和管理中市场化程度低,而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又主要是民政局投入,加之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不足,所以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资金紧缺的题,即老年人服务需求增加和资金不足的矛盾。政府每年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建设、服务人员的薪酬发放与培训费用、老年服务的设施建设以及为老年人购买服务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家养老现状,但与养老服务业所需的正常工作经费仍旧存在很大的差距。

22社区居家养老所需资金的来源

目前,社区居家养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社区以及家庭。尽管目前社会上提倡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模式,[2]但就目前的现状,其资金主要源于政府的财政支持。社区自身通过收费等方式来筹集部分资金,但资金有限,而基层管理中也需要资金支持,所以社区筹资能力尚有欠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惠民工程,它的健康运行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基础。虽然政府每年用于养老金和社会保障的经费,不管是资金投入比例还是资金投入数量,都越来越多,但是伴随通货膨胀和养老需求的增加,社区居家养老中的服务人员的薪资也不断提高,[3]与养老服务业相关的员工的培训费用以及管理成本都在增加,这些因素导致了养老服务业的资金供给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社会资金的来源不固定且资金落实不到位,其资金投入具有波动性和随意性。养老资金的缺乏和不足,使得居家养老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存在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低的问题,无法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这些均是使居家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阻碍。

3“互联网+”对社区居家养老融资的影响

31政府层面

“十三五”规划明确将“互联网+”益民服务建设提上日程,其中以老为本的养老行业不容忽视,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国家对“互联网+”与益民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业模式的态度是支持的。这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在具体推行方面,国家财政为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机构提供了政策基础。

32社会力量的介入

我国现有的养老行业,从整体来看,缺乏行业的领头羊,养老服务业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也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约束,这些问题也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伴随养老产业发展的不断社会化,从社会力量来看,由于国家和政府在政策上支持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养老产业,投入养老产业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也比以前多了,从现如今老年人的选择和社会趋势来看,未来这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养老模式将成为主流。而“互联网+”使人们的社会生活更加智能化、便捷,开拓了人们的思维,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也借着互联网的发展即将开辟一片创新的思维。

33人们对养老方式选择上的思维转变

以前,人们养老的目的仅限于“养老”,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关注点已经逐渐从“养老”转向了“享老”,更加追求养老过程中的养老质量和更高层次的服务水平,“互联网+”方式在“养老”到“享老”这种思维的转变过程中充当了重要的沟通媒介。老年人使用网络的人数越来越多,越来越多60岁以上的人通过网络与亲朋好友交流、在网上阅读和查找信息,这种行为方式的转变为“互联网+”养老提供了广阔的消费市场,借助互联网平台,使居家养老更智能化,也更加符合人们的养老需求。

4合肥养老服务业的融资现状

在国家整体养老服务业融资渠道单一的背景下,合肥市养老服务业的融资现状堪忧。服务经费不足、筹资渠道单一,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预算,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推动,但“未富先老”的现状和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使得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并不宽裕;同时,社会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民办非营利机构捐款热度不高;现阶段,合肥市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薄弱,数量较少,渠道单一,能够覆盖的养老群体也比较局限,使很多老人的养老需求得不到满足。

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政府;非营利组织;应然地位

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就成为了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热点。通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在国内外已有的许多研究和实践可以看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支撑力量是政府、社区和非营利组织。其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地位是否合理、作用是否得到良好发挥是影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运转的主要因素。居家养老模式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应然地位研究,类似于马克思・韦伯的理想类型,也是一种很好的研究现实工具。

一、基本概况

1.居家养老。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也就是说,居家养老的主要地点是“家”中,政府、社区、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以老年人的“家”为中心,为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及衍生出来的相关需要(如主要照料者子女的需要)提供服务,使老年人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安度晚年。实质上,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我国老年社会福利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属于老年社会福利的一部分。

2.非营利组织。国际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关注大致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与非营利组织类似的词汇还有“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第三部门”等。其所指的社会组织相当庞杂,对其下定义就显的很困难。1998年萨拉蒙指出6个鉴定非营利组织的特征,成为该领域较为权威的定义:(1)正规性。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纯粹的非正规的、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认为是非营利领域的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必须具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2)私立性。从组织结构上分离于政府,非营利组织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3)非利润分配性。非营利组织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也许在一定的期限内积累一定的利润,这些利润必须返回团体使命所规定的工作中去,不是在组织所有者之间分配。(4)自我控制性。非营利组织能控制自己的活动,具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5)志愿性。无论在实际开展活动中,还是在管理组织事务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特别是形成由志愿者组成的董事会和广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员。(6)公共利益性。非营利组织要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

二、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应然地位

1.政府应该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占据关键地位。无论任何理论都无法否认现代政府应该在社会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公正与平等的实现,都有赖于政府的参与、维持,保证“一种相对运转良好的政治民主和一种相对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社区居家养老是保持老年人相对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在社区居家养老的运作中,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目前减少政府责任也成为社会养老体制改革的一种趋势,但政府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的主体地位并没有改变。政府可以逐步减少直接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做法,主要通过执行掌舵、筹集资金和监督等责任的承担,发挥其关键作用。

2.政府应该是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发展方向的掌舵者。社区居家养老实施的过程是一个利益再分配过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府进行组织,纯粹依靠市场交易,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只有政府有能力进行掌控。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和制度设计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通过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把握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方向;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宣传和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示范等各种手段,引导民间社区居家养老力量的发展。

3.政府应该是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的主要筹措者。社区居家养老的供给需要大量的物质性资助,如果仅仅依靠民间社会福利力量,远远不能解决社区居家养老福利供给问题。只有通过政府的力量,调动和运用整个社会资源,动用政府财力,才可以很好地解决社会的社区居家养老福利供给问题。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社会,国家有广泛的税源,这就使得政府有足够的财力为民众提供社会福利。

4.政府应该是社区居家养老产品和服务的监督者。从国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来看,其提供者既有政府,也有非政府组织,还有社区。由于政府提供服务的部门受到实际可能的利益驱动,加之行政官员的行政伦理水平参差不齐,其行为可能出现不计成本、效率低下、歧视和腐败等问题,政府自身的监管成为必须。非政府组织或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受其地位的局限,对于其服务是否真正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价值,服务产品和质量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标准等,也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指导。

三、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应然地位

1.非营利组织应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直接提供者。政府是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者,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福利产品和服务的主要直接提供者。政府在确定服务时,可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家庭、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等之间选择。非营利组织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它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如组织、实施、考核、统计、评估等。

2.非营利组织是社区居家养老中的被监督者。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确保非营利组织从事的活动符合其所受到的特殊待遇;确保非营利组织能够正确地使用其资源;确保非营利组织地活动能够与政府机构保持协调一致;政府必须监督非营利组织地活动不会威胁到国家与民众的安全。非营利组织的被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财务被监督。确保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二是业务被监督。确保非营利组织在自己的宗旨范围内活动;三是内容被监督。确保社团的内部运作依据民主的程序进行。

总的来说,政府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掌舵者、主要资金筹集者和监督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则主要应该是非营利组织,当然家庭也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营利组织也可以成为福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本身也可以承担这一角色。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是规范、支持、监督和被规范、被支持、被监督的关系。这就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应然地位和应然关系。居家养老模式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应然地位研究,类似于马克思・韦伯的理想类型,也是一种研究现实的工具。如果居家养老实践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地位符合这种应然地位和关系,我们就可以判定,这种居家养老模式是社会化的、相对科学合理的。如果居家养老实践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地位与这种应然地位和关系有差别,就要运用比较的方法进行研究,观察差别的具体形态、差别存在的原因及发展趋势等,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有利于我们对居家养老模式良好运作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戴卫东,居家养老――应对“未富先老”的可行性选择,人民日报(理论版),2006-5-24。

[2]李亚平,于海,第三域的兴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3]Walter Kurpi,Social Policy and Distributional Conflict inthe Capitalist Democracies.A Prelimin are ComparativeFramework.West

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范文第4篇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概念

第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会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它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目前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不仅解决了某个家庭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的困难。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于1999年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999年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是总人口的10%以上,更为严峻的是老龄人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的速度增长。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资料显示,200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1%,截至204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字将急速上升至4亿。2009年年末,老龄人口达1.67亿,80岁以上的老人占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成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银龄浪潮的汹涌而至,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力量呈现出比较薄弱的局势。此外,伴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人后在异地工作、结婚生子、安家落户,致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垂暮之年变成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还有一类老人,他们牵着子女的衣襟来到异地生活,成为寄居老人。对于寄居老人而言,融入陌生的环境,他们的生活状况、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都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挥重大作用,尤其需要作为其基础的并且和传统文化最具切合性的居家养老发挥重大作用,但目前,这一养老模式一直处于基本停滞状态。

三、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人性化选择

调查显示,急需帮扶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需求范围日益扩大,大部分老年人都不愿意跟随子女异地迁徙养老,也不愿意与子女合居养老。2007年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已达49.7%,比2000年提高了7.7%。2010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于11月7日指出,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而发达国家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70%-80%,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持续增加的现实将是不可避免的。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投入了相当人力物力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这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有学者指出社会机构养老应发挥重要职能。不容乐观的是,在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幸福指数并不高。对于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老龄人口,他们有着物质和情感上的需求,而功能弱化了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来讲,这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社会需求,住房需求以及其他需求。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这些需求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致使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少,生活单调,与同伴相处困难,进而影响到老人的心情和幸福感。由于面积和周围环境的限制,大部份养老机构娱乐设施不完善,能提供的娱乐方式很有限;为数不少的养老机构房屋有限,必须几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老人的个性、认知大多已经固化,适应能力不强,在再一次“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学习、适应以及接受新环境对于老年人而言都具有相当的困难,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适应新环境,很难与周围的人处好关系。此外,对于那些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办法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之间的攀比使经济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很难保持平和心态。

其次,在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的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天伦之乐。针对老人入驻养老机构的问题,《东南快报》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老年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们要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所占比例为70%的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表示,只有家庭不和才会考虑进养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邀请的研究员伊密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她曾经指出“家的感觉是任何一个养老机构都不能给予的,很多老年人因为不能照顾自己同时又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无奈之下才做出去养老机构的决定”,“但是离开家并不代表对家没有了牵挂,他们的心仍旧留在了家里”。虽然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但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始终困扰着很多老人。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范围日益扩大、需求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在种类、形式、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朝着更加具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近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就业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热情来解决这一困扰中国的难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凸显。若能把两者有机对接,将会实现养老与就业双赢的局面。“养老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涉及到老年护理服务和设施行业,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各个领域。仅仅培育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就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这是作为日本养老研究者的鞠川阳子曾经指出的有关国外养老服务蕴含的对于就业的良好机遇,对于中国而言,他指出“中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加上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严重的问题会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权威机构测算的数据,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和护理服务,2010年潜在的市场规模是13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这一数值将超过5000亿。这足以说明老年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规模不容小觑,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四、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2007年伊始,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活动,各地服务规范细则上不尽相同,本文将最具有代表性的规定整理,如表1所示。

第二,现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对象太少,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化程度低。从养老服务业起步至今,居家养老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某社区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老年人不知道居家养老的存在,他们对居家养老的理解与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相去甚远,而知道居家养老的5%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仅包含家政服务及陪聊天。

其次,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单一,资源整合性差,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

再次,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奇缺。中国居家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致使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困难,已经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才流失严重。拿云南省来说,目前所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近80万名,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全省养老护理人员不到5万,其中持有护理人员资格证的不到2万人次,与需求相比,所缺人才达70余万。在云南省省会的昆明市常住人口中,老龄人口约80万,是总人口的14.4%,而养老护理人员仅1万人左右。

五、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第一,政策层面的建议。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政府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战略计划中,应该扮演设计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角色。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投资主体单一化的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人才培养层面的建议。先行试点的经验表明人才的稀缺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瓶颈,若能在未来的居家养老服务业中融入更多的专业化元素,居家养老服务必将所有突破。

首先,当前家居养老服务业服务员大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职业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所欠缺,因而他们认为做这份工作是“生活所迫”,加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具体工作时不懂得如何甚至不愿意与老人沟通,导致与长者关系僵硬,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对服务员产生不满情绪。针对此问题,相关培训机构对服务员的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如让服务员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有一定了解并让他们知晓怎样与老年人沟通。也就是说,培训的内容要源自于服务员在服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其次,培训的形式应简单,生动形象,便于服务员理解和应用。笔者认为可以采用简单角色扮演等培训形式,让服务员很快理解并且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

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城市社区 老年人 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6文献标识码:A

China's Urban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Issues and Strategies

YUAN Jimei

(Jil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118)

AbstractIn the city, community home care as a pension in line with the wishes of the elderly, to meet the needs of old-age pension, and gradually be recognized and expanded, but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cess of gradually exposing a number of issues need to be resolv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at at present, China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there is some common problems, and issues related to these recommendations, I hope it can play a helpful role to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Key wordsurban community; old-age; home care

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据官方统计,2005 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人有1.44 亿,占人口总数的11%,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其中80 岁以上高龄老人1300 多万,年均增长速度更是高达5.4%。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60 岁以上的老人。①老年人口的增多,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城市,随着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变得更加严峻。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它是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养老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支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存在与发展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拓展,城市老年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对于在城市生活的人来说已经有所脱节,子女由于求学工作结婚等原因,无疑使家庭养老功能被架空,而现存的一些机构养老,无论是在服务还是机构设施上还存在诸多漏洞,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使许多老年人对其有排斥心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保留了传统家庭养老在家养老的形式,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朝着社区居家养老方向发展,而就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况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一种必然选择。

2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政府政策的不断引导,社区自身多方面的探索,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社区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部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这些社区经过多年的协调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而他们在探索发展中形成的一些模式策略也正在不断地得到推广与壮大。

许多城市社区相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济南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服务代币券”形式,由政府免费为一些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代币券,老人可以利用代币券购买服务。宁波海曙区建立“义工银行”,以自己今天的服务,换取明天他人的服务等。总体来说,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截至2002年,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已达到231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1 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 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 余家。根据2005 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711 9%的老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②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但是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仍处于初始阶段,整体发展水平低,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区发展很不均衡。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以试点的形式,逐步向外扩散。在有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形成一定规模与特色,发展形势也比较乐观,而另外一些城市,由于经济等多重原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在极少数社区开展,有的甚至仍停留在书面文件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均衡发展,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自主性。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由社区具体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开展措施及对象的确定都是由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长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是更需要社区自身的探索与自主。如果过度的依靠政府力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则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而是又变成了政府的一种福利性救济。纵观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缺乏自主性,过度依赖政府,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来说都是一种限制与约束。

三是所提供的服务比较片面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有些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在文件中有所体现,未付诸实践,具有很大片面性。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精神慰藉服务,在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中都有体现,但是在真正的实践中,有的社区根本没有条件实行,而即使有些社区提供了这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些模式化的东西,没有具体考虑到老年人具体不同的需求。

4 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针对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应对策略与方法。

(1)正确认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需要政府的倡导与支持,更需要社区内相关人员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仅仅把它当做上级布置的任务,或是仅做一些面子工程,要放远目光,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功能与效益。

(2)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自身的主动积极性,提高社区自主性。城市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要注重充分开发利用社区内部资源,提高自主自觉性,不要过分依赖政府。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社区服务人员的选择,可以立足于本社区内一些下岗闲散的人员,这样就能解决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问题,而社区的一些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社区相关负责人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具体开展和实施。在寻求支持方面,要把目光放长远,充分挖掘本社区内已有或潜在的资源,动员社区力量,发挥社区成员的主动积极性。

(3)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需求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必须以他们的需求为导向。有学者认为社区养老主要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和关怀,同时, 很多调查报告表明,医疗服务、文化生活与精神慰藉、日常生活料理是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社区服务, 因此社区应把服务的重点放在这些方面,同时加大相关设施的投入和建设。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今后的开展过程中,应该朝细致化全面化方向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把他们看作老年群体,更要了解他们具体的个体需求,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访谈,具体了解老人的需求,然后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情况做成老年人个人卡片存档,在以后开展服务的时候便可以此为依据。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多种不同需求。这就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不断深化、健全、完整。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相继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就我国国情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方面缓解了由于政策文化观念变迁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同时为我国今后的养老事业提供了方向,虽然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缺乏自主性,及服务的单一性等问题,但是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调查都提出了宝贵可取的对策,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各个学者也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提出的许多建议有的正在被采纳与实施中,相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地探索发展中,必能形成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全面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崔张丽.关于我国社区养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管理世界,2009(7).

②庄琦.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4).

③陈元刚, 谢金桃,王牧.我国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综述[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9).

参考文献

[1]张文范.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战略意义[J].城市管理,2004(6).

[2]陈德君.论社区服务与养老保障[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1(1).

[3]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2002.

[4]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J].人口学刊,2008(1).

[5]赵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市场角色定位分析[J].社会工作社会视野,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