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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力数量减少
我国农民素质普遍偏低,农业经济生产率不高。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生产管理水平不高,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村劳动力有向城镇转移的迹象,劳动力数量逐渐减少。
2.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低
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数量有限,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均资源占有量越来越少。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耕地资源的流失以及水资源的浪费现象严重,导致农作物的生产率逐渐降低。滥砍乱伐导致森林面积减少、土地沙化严重、水土流失面积扩大,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直接威胁着农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碳排放现象表示不满,同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在环境保护方面。重金属严重超标、废弃物堆积使得我国农产品贸易受技术壁垒限制,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导致农产品损失严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受阻。
3.农业经济基础薄弱
我国科技发展不如发达国家,农业经济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产品生产率不高,科技含量低。我国科研项目大多以政府为主导,对市场变化的了解程度不够,农民的经济水平有限,农业技术推广难。能够真正发展起来的龙头企业较少、规模较小,不能成为带动其他企业发展的榜样。我国的科研和教育资源主要集中于大中型企业,投资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科技费用较低,剩余劳动力分散不均,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二、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
1.改善生态环境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农业,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节能节水,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形成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农业经济,从而实现农业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协调。国家实施立法和行政措施,可以加速我国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利用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和资源利用率,生产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可以提高农产品的比较优势,突破贸易壁垒,增加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技术投入,从整体上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技术含量,尤其要带动落后地区的技术进步。从基本的生产工具,到水利灌溉,再到信息化宣传一整套流程都需要高新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农业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研中心,政府可以给予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扶持,逐渐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环境,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力度。从根本上来说,要针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农作物品种的培育、低碳农业的发展和防污治污技术的研发,提高农作物的卫生与安全水平。把农业科研投入作为资金支持的首要任务,提高科技投入中农业科技投入的比重,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鼓励农科教院校和企业参与农业技术的推广活动。从方方面面实现科学技术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实现农作物大规模经营,增加农产品的产量,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改善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我国气候条件地区间存在差异,各地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经营主体应努力改善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向集约型农业发展,把农业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和科技进步上,在此基础上推进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通过农业集约化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过程中,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落后地区农业资源的特色,实行“特色型”项目,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先进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提高原材料工业产品和废弃原料的利用率,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尽快形成农业经济的新增长点。
关键词:中医药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一、中医药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中医药概述
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药学的统称,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是在充分汲取我国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理论和对疾病防治经验系统总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东方医药学体系。
“中医药”是”“中医”与叫药”的合称,“中医”是指中医学的各种理论和治疗方法,中医学形成于中国战国时期,以《黄帝内经》的成书为标志。它的内容涉及生理(含解剖)学、病理病因学、诊断学、治疗学、药物学(含方剂)、临床各科和养生学。中医药是我国的宝贵文化财富,也是我国较具有优势的产业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是保护传统知识的需要
中医药知识是我国传统知识的~部分。世界四大传统医药体系中,唯有我国的中医药具有系统的理论、丰富的临床实践和浩然的文献,且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中医药文化中所蕴含的智慧,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瑰宝,它是属于中国的宝贵的文化遗产,任何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己有。
2、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有利于中医药利用效率的提高
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使得秘方的持有人不得不采取一些限制获取中医药资源及其相关知识的措施。而这些措施会抑制对中医药的开发利用,因为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对中医药进行投资的交易成本。此外,秘方持有人为了防止秘方被他人无偿利用,采取家传的方式代代相传,那些具有特殊疗效的药方不可能被广泛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使得中医药文化知识能够得到健康发展。
3、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可以增强中医药业的国际市场地位
中医药不仅具有文化价值,而且蕴含着巨大的商业潜力。但是由于我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致使我国中药业的发展了受到很大影响。我国中草药的出口,大部分是原材料出口,这与中药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而外国企业又利用我国的原材料和大量的药方进行二次开发,销往全世界,占领我国的中医药市场,甚至返销我国境内,打压我国中药民族产业的发展。所以,只有有效的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才能增强我国中医药业在世界上的市场地位。
二、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些规定为中医药文献重新整理和汇编提供了著作权保护。
(二)商标权保护
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商标不仅是一种商品标记,更是一种无形资产,好的商标具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能为权利主体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都没有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只是有关医疗与药品的法律法规对医药产品尤其是中医药产品的商标权问题少有提及。
(三)专利权保护
专利保护是对药品发明保护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国对药品发明的保护也主要采用专利保护。我国1985年《专利法》刚实施时,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的需要,对药品和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给予专利保护,只保护药品的制备方法,并不禁止他人用不同的方法获得相同的产品。1993年修改的《专利法》开始给予药品发明以专利保护。
(四)商业秘密保护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但在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国家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实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任何人不得对该未披露的实验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利用”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劳动法》和《合同法》对商业秘密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三、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著作权方面
现行著作权制度虽然在保护我国中医药类作品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要求具有原创性,而大多中医药创作却缺乏原创性因其大都源于生活、医疗实践,是世世代代相传的既有文化的表现,是否具有原创性常常受到置疑。而且大多数中医药创作尤其是早期创作由集体智慧发展而来,著作权人的认定很困难。
2、著作权制度保护的客体不能超过一定的期限,但中医药知识大都世代相传,大都超过了著作权所设定的保护期,不符合其保护的要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那么,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则几乎所有的中医药古籍都大大超过了保护的期限
(二)商标权方面
我国商标制度在中医药领域虽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生产厂商意识淡薄。到l995年,我国共有2000万家企业,但仅有50万件商标注册,平均40家企业才有1家注册。
2、药品名与商标名混用。我国企业对药品名和商标名的关系处理不当,导致药品商标纠纷案较多。
(三)专利权方面
由于专利制度并不是我国传统中固有的制度,因而与传统的中医药并无较强的契合性,导致了中国中医药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传统中医药难以满足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特性中的新颖性,因为大量的传统中医药知识已经处于对公众公开的状态,不具备新颖性。
2、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不适宜专利法保护的主题:(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此条规定就使得传统中医药特有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方法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3、“中医药传统知识讲究辨证施治、因人而异,而现行专利制度要求专利技术必须能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从这个方面来看,传统中医药也不符合专利制度的要求。
我县的19个镇级医疗机构中,有中医药人员276名,按计划应培训276人,实际培训276人,培训率为100%,全年参加培训学习4147人天,平均每人15.03天/年;我县各村卫生站共有中医药人员195名,全年参加培训学习2925人天,平均每人15天/年,经过一年努力,达到了计划要求。
二、具体做法和体会。
(一)建立我县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XX年,我县成立了以卫生局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副局长任朝霞为组长的郫县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成立了院长领导下的中医管理科,具体负责培训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镇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局通过各种会议反复向各医院院长、分管人员强调镇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提高我县基层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振兴中医、发展中医,切实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中“中西医并重”的战略方针和我县卫生系统的“科教兴卫”政策,及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是为了保障最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我县XX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以后卫生工作的重点,这样引起了各级医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重视,从而在思想和认识上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学习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我县中医药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县中医院对基层指导。XX年卫生局联系县中医院基层指导科,组织了技术骨干244人次,下基层,对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专家查房,深入到医院、到病床旁指导基层中医药人员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全年指导各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460余人次。
2.举办培训班和学术讲座。本年度我县举办了一次中医药人员集中培训班和三次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业务讲座,和一次学术交流年会,全县中医药人员共有500余人次参加了集中培训和业务讲座。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了现代中医理论及技术的发展,掌握了用西医诊疗手段配合中医辩证施治进行诊疗活动,使我县中医药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3.以镇为单位开展培训。各医院每月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对全院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的培训,全年共培训各医院中医药人员4147人次,平均每人15.03天/年。另外要求各镇卫生院利用每月的乡村医生例会,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医生2925人次,平均每人15天/年。
4.继续开展学历培训。XX年全县共有99名中医药人员继续参加郫县卫校与成都卫校联办的“乡村医士社区医学函授班(中专)”和郫县卫校与成都市中医药大学联办的“中西医结合分段脱产大专班”的学习,使广大中医药人员在获得学历教育的同时,提高中医药知识理论水平。
(四)落实各种措施,保障中医药培训工作得到落实。
1.卫生局将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任务,并在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时,对各医院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医疗单位对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视和落实。各镇卫生院也加强了对村卫生站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督促各卫生站中医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把培训学习纳入对村卫生站的目标管理中来。
2.为促进我县卫生技术人员自觉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结合“抗非”工作,对卫技人员进行了分期的培训和考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的良好氛围。同时,县卫生局编写了中医药专业知识资料汇编、中医药人员职责、制度、中医药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把卫技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与上岗资格挂钩,进一步促进了相关人员将压力变为动力,拾书补遗,取得了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都有所提高的实效。
与此同时,各镇卫生院也以考代训,组织了乡村医生考试。
3.XX年卫生局加强了对中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中未取得中专学历认证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按照县卫生局的安排布署,继续参加县以上的中专学历培训,并取得中专学历。中专学历作为各镇卫生院人员聘用或职称评定,以及个体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的重要依据。已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中专学历认证,卫生局依法取缔其执业资格。
三、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县XX年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作时间与学习培训时间冲突的矛盾。通过一年的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我们发现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工学矛盾,常出现因单位排班上的问题没有参加学习培训。
【关键词】 中医药;国际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Abstract:Chinese medicine industrial internationalization has core impetus from human beings;to speed up Chinese medicine industrial talents training is the prerequisite of better and more quickly promoting national TCM industrial internationalization.The main training base of TCM talents is higher TCM colleges.The article analyses the status and main existent problems in national TCM higher education,pointedly puts forwards strategy of TCM higher educational reform needed in internationalization.
Key words:TCM;internationalization;higher education;talents training
中药产业国际化已成为大趋势,而加快中药产业人才培养,是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国中药产业国际化进程的前提,甚至可以说是实现中药产业国际化的核心问题。本文拟分析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应国际化需要的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策略。
1 中医药高等教育与中药产业国际化的发展要求不同步
近年来,我国中医药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教育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各中医药院校为社会输出了大量中医药人才。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中医药教育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离中药产业国际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1.1 中医药教育管理体制有待深化改革
我国高度集中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尚无实质性转变,造成以下问题难以解决:一是部分学校和专业重复设置,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不合理,不利于按照中药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不利于调动高校培养中医药人才与研究开发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二是行业内部的产、教、研尚未形成合力,地方高等中医药院校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中药产业国际化,需要教育与科研和生产相结合,而我国高等教育与科研、生产脱节,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提高中医药院校的办学效益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高等院校并未在中药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中发挥带头作用,不利于现有中药科技人才在科研中发挥作用。这些都阻碍了国际化所急需的各类人才的培养。
1.2 中药产业国际化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特别缺乏
中药产业国际化的发展,迫切需要从事药学基础研究与创新药物研制的综合人才,他们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及获取知识的能力。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产业发展急需多学科结合的学术带头人、跨领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熟悉和掌握中医药专业知识的外语人才以及精通国内外专利及药品注册法规的各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而目前我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主要以中医、中药专业人才的培养为主,对于国际化急需的各种复合型人才,如懂中医药知识的英语、法律、管理、营销人才的培养力度还不够大,导致目前中医药院校毕业生过于专业化,中药产业国际化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特别缺乏。
1.3 课程设置不合理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欠缺
我国中药专业的现行课程体系基本上是以中药化学、中药鉴定、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和中药炮制学等五大专业课为核心,加上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构成。这种体系尽管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许多弊端。首先,课程结构过于专门化,导致毕业生的知识面太窄,需要较长时间的再学习才能适应药学工作的要求。其次,课程设置没有体现学科的发展与创新要求。过于强调对传统中医药理论的继承,课程体系没有突破老的框架,课程内容过于陈旧,现代生物医学和现代药学课程过于单薄,毕业生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创新要求。
1.4 传统中医药高等教育忽视能力培养
在传统应试教育模式下,中医药人才培养目标过分强调书本知识而忽视能力培养,过分强调教师作用而忽视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的培养。大多数毕业生临床急症处置能力较弱,外语、计算机、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较为贫乏,利用现代科技方法参与科研和实验操作及对外交流等能力明显不足。可见,常规的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学科为基础的教学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进行调整。
1.5 在国外兴办中药教育刚刚起步
中药产业国际化还需要在国外兴办教育和培养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本土化人才由于不存在语言、文化等障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中药产业向国外扩展,有效增强中药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在国外兴办中药教育才刚刚起步,国外培养的中药本土化人才极其缺乏。
2 适应中医药国际化需要的中医药高等教育策略
中药产业要走向国际化,必须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水平,为中药产业的发展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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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彻底转变教育观念
中医药高等教育要适应中药产业国际化的要求,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吸收现代教育观念中科学、合理、先进的成分,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首先,应从中医药国际化的角度思考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必须面对中医药国际化的挑战和竞争,加快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要与以高度综合为主的整体化趋势相一致,用多学科融合的方法解决中医药学术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其次,中医药教育要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中医药教育要适应国内外医药市场、医疗体制的变化,加快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发展。再次,应根据国际大环境的变化,改革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高校要关注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包括经济全球化、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国际高等教育改革等,并落实在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发展中。
2.2 适应国际化的要求,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首先,积极调整现有专业结构。中药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大批高科技专业人才,更需要一大批既懂市场又懂科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从促进中药产业国际化的角度出发,高等中医药院校在专业设置上一定要瞄准中药产业发展需要的有发展前景的专业,适当调整现有专业结构。其次,中医药高等教育应由应试教育转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高校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使他们在国际化的大潮中学会生存。因此,必须优化课程设置,提高中药院校教师队伍的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再次,必须通过改革,使中药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使高等中医药院校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提高中药院校的办学效益。
2.3 大力培养中药产业国际化所需要的各类人才
中药产业国际化的过程,首先需要一批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他们不仅要有扎实的中医药专业知识,还应当能与有关学科相互交叉渗透,掌握现代高新技术,富于创新精神。因此,大力培养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掌握现代生物、化学、信息等现代技术的学术带头人,对我国中药产业国际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高水平的中药科技人才为数不多,且老龄化现象较严重,急需一批年轻有为的高水平中药人才来接班。因此,在中医药高等学校中,除了要培养更多合格的本科生之外,还要增加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比重,建立起完善的中药新药研究开发科技人才培养系统。同时,可以通过设立中药研究青年研究专项基金,加快培养中药科技领域的专家。其次,中药产业的国际化,还需要一大批懂得中医药知识的营销、管理、法律、计算机、外语等各类复合型人才。所以,要大力培养中药外贸外语人才,既懂中药外贸知识又懂GAP、GLP、GMP、GSP、GCP等国际质量认证规范的人才,既懂研究开发又具备生产经营才能和国际市场营销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既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药审制度、药品管理法规又掌握国际中医药研究开发动态的专门人才。
2.4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
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将教育从学校延伸到社会,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并不断扩大教育范围。首先,积极开展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通过继续教育的形式对中医药在职人员“充电”,使其不断接受、掌握和应用新知识。职业教育应把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医药研发、生产、管理、营销、贸易第一线的技术人员作为宗旨,体现知识与能力的职业性特点,促使中药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专业技术人员有合理的配置。其次,积极发展中医药视听教育并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程度。
目前,各大中医药院校应该积极支持并兴办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医药教育开辟更广阔的途径。
2.5 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教育并扩大对外教育规模
我国中药产业要走向国际化,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是国外普遍不认同中药。因此,除了要大力发展中药产业、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外,还必须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对外教育与交流活动,扩大中医药在国外的影响。中药产业要走向国际化,中医药教育必须实行“双管齐下”的方针:除了要大力培养国内中药人才外,还要培养国外的中医药本土化人才和“亲中医药派”,从而促进中药产业国际化的发展。因此,必须逐步扩大对外教育规模,建立比较完整的中医药涉外教育体系,完善中医药涉外教育培训制度。
2.6 积极推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的有效结合
政府应进一步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制定有利于推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有效结合的政策措施。如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挂钩,长期稳定地在人才培训、科研开发、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办研究开发机构、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开展项目合作;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以股份制的形式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等,促进人才的横向交流。国家还应结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改革,组建一批以高校为主、吸收科研院所参加、有企业参与、多方联合办学的中药高层次人才的专业培养基地。用以上新机制快速聚集人才、技术、仪器设备等科研力量,加强学科互补、产学研结合,加快培养中药产业国际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中医药特色 中医教育 医院管理模式 传承与发展 困境
1 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导致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根基不固
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教育是基础。据统计,迄今为止,全国30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和50多所中等中医药学校,为国家培养约30万中医人才,为传承与发展中医药发挥了先导和基地作用[1]。但是,近些年来中医院校教育受西医教育思想、模式的影响,基础教育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培育,教育失去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据了解,目前中医药院校的办学思想、教学总体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越来越趋同于西医院校。削减传统文化课程的比重、弱化中医经典内容学习、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等已成为一种趋势。
中医院校教育普遍重视外语、计算机、植物化学、解剖等课程的教学;基础课程设置中,理化知识与西医理论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中文(古汉语)、中医传统理论(中医经典著作)等越来越少,要求越来越低,并且将中医、中药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中医院校这种不重视传统文化的改革实践,违背了中医药教育的自身规律,难以培养出热爱中医事业、具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底蕴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中医人才,其结果只能造成中医药院校毕业的学生不能用中医的思维方式诊治疾病,看不懂《黄帝内经》等中医经典著作,望、闻、问、切等中医临床硬功夫更无从谈起。因此,许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中医药衰退的根本原因是中医院校教育严重西化”。
2 研究思路和方法背离了中医药特色
中医学是我国原创性医学,历经数千年众多医家临床实践的积累。中医药历来重视探索理论发展的未知领域,解决临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临床疗效,完善和发展理论体系。近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医药理论反而受到质疑、创新性成果越来越少。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中医药科研思路违背了自身发展规律。
近代科学在确立其主导和统治地位过程中,方法论起着关键性作用。中医学与西医学最根本的区别,是各自文化背景所导致的思维方式不同,从而形成了各自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医强调整体观、辨证论治,西医则重视病因、病理、病位;中药强调性味归经,西药则重视杀毒灭菌。中医药科研应按中医学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思维方式,确定正确的研究方向、发展目标和研究方法;必须从临床实践中总结归纳辨证论治的方法、思路,应以研究药性,以及药性与中医理论的关系为切入点。然而,目前中医药科研淡化了中医理论整体思维方式,确立了以线性、分析还原论为指导思想,按现代医学的生理、生化、病理等实验室量化指标来研究中医药“实质”、“本质”和“有效成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施“微观探索”、“指标检测”、“客观实证”,试图从实验室里发展中医理论、开发中药新药,甚至把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作为中医药研究的突破口,这种完全按照西医科研路子开展的中医科研违背了中医药发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据统计,2001-200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中医、中药项目中,纯中医药类研究课题很少,其中有些项目属于中西医结合研究课题。因此,加强和正确引领中医药科研,是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只有把握中医药发展的根本,确立正确的思想和方法,才能不断创造和完善符合整体医学的科研成果和理论体系,才能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不竭的活水源头。
3 医疗管理模式削弱了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中医诊断治疗的模式和标准,以整体论的思维为主导,根据患者的症状,用辨证论治的方法来诊疗疾病。一个处方可以治疗不同的疾病,一种疾病也可以用不同的处方来治疗,都能达到防病治病的效果是中医治病的重要特征。如蒲辅周曾用中医的方法治疗乙脑,在治愈的167人中,用了98组中药处方[2]。可见,中医的诊断和疗效标准以及医疗模式不同于西医,两个医学体系应有不同的诊疗模式和标准,在实践中应“求异存同”,而不应“”,这样才能突出各自的优势与特色。
中医和西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必须认同和建立不同模式和标准。中医的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等,用西医理论是无法解释的。然而,我国现行的中医医疗模式、标准以西医相应的诊断标准和疗效标准为主导;中医医院的管理模式也按西医医院的管理方式来实施。西医院是分科管理,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分科越来越细。如北京某大医院共分了37个科室,各科室只负责自己的那一部分,没有一个科室对患者全面负责,通常情况一个患者看一次病要跑几个科室。而中医历来只分内外妇儿,大夫大多是全科医生,每个大夫都对患者全面负责。但目前我国的中医院也同样按照西医院的分科方法,科室越分越细,全科医生越来越少,医药分离、针灸与中医分开等。这种按西医医疗模式和管理方法从事的中医临床实践和管理,丧失了中医药的整体优势与特色,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导致真正能用中医思路看病的中医越来越少,中医药必然会日渐萎缩。
4 现行法律法规制约了中医药的发展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中医药发展的基本依据和保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着眼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然而,我国现行的一些政策法规没有充分考虑中医药发展的实际,有些甚至不符合中医药的发展规律。实质上,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中医医生历来重视使用自治的丸散膏丹为患者治病,且医药不分家,但这些传统做法和经验,如按现行的《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规定,则是不合法的。另外,中医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治疗传染病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然而,按我国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只能在传染病医院治疗,但传染病医院基本没有中医。2003年有关部门确定SARS是I类传染病后,北京的中医就无法介入SARS治疗。后经多方面努力,中医才在防治SARS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间中医是振兴中医药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纵观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民间中医药发展史,历史上闻名于世的医学家,如华佗、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等无一不是来自于民间、发展于民间、成名于民间。当代的中医名家吕炳奎、董建华、方药中、焦树德等也无一不是来自民间[3]。有许多民间中医具有一技之长、掌握特技疗法,他们的治疗方法不但具有中医特色,而且效果好、费用低,民间中医的研究成果只要加以重视和整理提高,有很多可成为中医的特色疗法。但按现行的《医师法》规定,许多民间中医无法取得合法的行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