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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1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网络建设。在市局网站上建设了“应急管理”窗口,公布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根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努力加强涵盖应急管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专门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准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抢救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五)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控制;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治理、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重大节日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全面开展和加强了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重点工作。总体来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七)积极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米易县普威镇发生家庭聚餐引发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及前期处置进行了解,并协助指导米易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设立了应急管理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多部门衔接、协同配合,需要政府牵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演练,保障预案演练经费。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应急办主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应急能力。
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此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要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平安*的高度出发,要讲政治、顾大局,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卫生部门所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周密安排,责任落实,行动有力,确保国庆节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科室要针对国庆节日和旅游黄金周的特点,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在日常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卫生安全隐患。
(一)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供应奶制品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排查各餐饮单位使用的乳及乳制品原料或提供的乳制品饮料,严禁出售、使用不合格乳及乳制品,对违法销售问题乳制品的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强对食用油、食用盐、调味品、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的监督检查,提高对不合格原料的溯源和追踪能力。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制作食品。
(三)加大对旅游景点的餐饮单位、学校和工地食堂等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预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食品卫生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各科室要指导餐饮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货原料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要对各餐饮单位建立卫生监督档案,督促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和台帐制度,自觉执行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卫生监督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餐饮卫生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卫生信用体系和责任机制的建立,使各餐饮单位能够自律、规范地生产经营。
(六)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按照《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同时,要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杜绝漏报、迟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景区:
认真落实了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已制订应急预案和值班安排,召开了宾馆、农家乐节前安保工作会议。在交通方面,**景交公司现有15台转运车辆,已准备再调集5台大巴用于转运。整治乱摆乱设商贩方面,定于9月30日联合森林公园管委会、工商局、旅游局、**派出所、**食品药品监管所等单位对景区内流动摊贩进行集中清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景区内游线少数几处台阶、护栏有松动。
2、索道下站炒板栗仍在使用煤气罐,存在火灾隐患。
3、景区门楼至索道下站道路防护栏设置不到位,凸面镜设置过少,视线有死角。
4、猴谷下站至出口道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安装凸面镜。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联合检查组已提出整改意见。
二、**观光电梯公司:
已进行电梯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安全生产制度已上墙,电梯有专门工作人员操作,电梯内设有应急电话,呼叫有反应。
存在的问题有:
1、建材运输用货索多处跨越游步道,检查时货索仍在运送水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电梯下站出口处堆积建材未清理。
3、无排队用护栏,出口通道未启用,存在安全隐患
4、电梯下站售票处外护栏晃动,未安装安全警示牌。
5、厕所蹲位过少。
6、无应急演习活动的资料。
针对以上问题,联合检查组已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索道公司:
索道工作人员均为持证上岗,已通过索道相关检测,但未制定出十一假日应急预案,未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应急演习。联合检查组已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宾馆饭店:
主要检查了**景区帅富山庄和印象天堂酒店。
**景区内千金街入口处帅富山庄消防、电梯、餐饮均未向相关部门报备,未获得许可,联合检查组已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
**景区内千金街入口处印象天堂酒店消防手续不健全。消防大队已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消防大队登记。
五、**景区:
认真落实了县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已制订应急预案和值班安排。已准备调集**县温馨旅游客运公司12台大巴用于转运。景区内锡锅顶、卧龙岗两条索道工作人员均为持证上岗,均已通过索道相关检测,并已完成应急演练和落实晨检制度。
存在的问题:
1、监控室内岗位责任制未上墙,弱电线路整理不规范,且没有挡鼠板。
2、电梯内应急呼叫现场测试,没人回应。
3、消防设施是2013年的,未及时更新维护。
4、锡锅顶索道为2004年建设,要加强日常维护。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食品,从生产、流通、储藏到消防等环节,要建立和健全完善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乡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调理》、《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律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IV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指挥部:
乡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成员单位按职能组成警戒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乡市政所,由分管武装部长沈彦名主管,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乡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乡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1、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警戒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和控制。
(2)救护组:卫生院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
(3)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保障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运输到位工作和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负责,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5)善后组:由党办、民政办、财政所、政府办、卫生院负责,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2、应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协调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问题。
(4)向乡政府、乡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乡、村二级建立食品管理网络,企事业单位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构建乡域内信息沟通网络单位。实现与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预警体系。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按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乡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都由权利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3、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部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处理程序
(一)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平台,由镇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2、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镇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需要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3、物质保障:镇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主要目标
在加强农产品农药检测的前提下,县城、乡镇、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不能超过去年,且稳中有降;县城、乡镇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县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县城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有一个以上乡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县城学校及中心镇的中学全面量化分级管理在去年70%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提高全县的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县城(含县城所在镇)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分别达80%和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六个专项整治
1.开展“白板猪”专项整治。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县开展一场以打击“白板猪”为主要内容的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入手,对全县的生猪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对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猪肉”的窝点予以彻底取缔,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场肉产品的经营和餐饮单位、个人,要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打击“白板猪”,切实保障我县人民食肉安全。
2.开展酒类市场整治。加大对无证照酒坊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甲醇、合成乙醇和工业酒精等非粮食作为原材料酿造、勾兑散装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制售白酒的窝点。
3.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打击私盐交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小包装食盐、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行为。检查食盐生产环节,加强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
以上3项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畜牧水产、食品药监局等部门实施。
4.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县卫生部门制定全县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及学校、厂矿、机关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和监督,对学校周边地区饮食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摊点,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会同教育局等部门实施。
5.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
6.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重点对城区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严格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敦促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豆制品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以上2项工作由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推行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以上2项工作由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三)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全县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
2.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以上3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工商、畜牧水产等部门实施。
(四)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要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发现有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按照县质监局的部署,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府办《*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东府办〔*〕24号)的要求,认真总结本辖区*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要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要覆盖25种以上。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以上2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实施。
(五)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深入推进我县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要在*-*年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做好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要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市场、绿色消费),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
以上4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卫生、质监、农业、经贸等部门实施。
(六)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要在*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各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联合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
5.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以上5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工商等部门实施。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配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开展乳制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主动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源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以上3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行动计划,并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市政府将组织对我县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综合评价。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各方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社区、村委会;经贸、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要与各自监管范围的食品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在条件适宜的地区、行业开展试点,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销地与产地全链条监管、中心城市与生产基地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新路子。
(三)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消费
制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正确引导消费。建立食品专项整治新闻制度,及时食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