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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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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治理措施

法治社会治理措施范文第1篇

法治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镇通过系列依法治村的实践活动,融洽了干群关系,稳定了人心,安定了社会,从而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村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一、明确依法治村主客体,进行针对性治理

(一)明确依法治村的主体。确认依法治村的主体标准,在于他在依法治村实践中是否享受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权利和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这一标准,依法治村的主体应为:(1)村党支部委员会;(2)村民委员会;(3)村生产经营组织;(4)村民。他们是对村党支部委员会为领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主导、以各种生产经营组织和村民为基础的多层次的集合主体。

(二)明确依法治村的客体。依法治村的客体,是指依法治村所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治理什么?在农村现实生活中,社会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所以,依法治村的客体也是呈多样性的,在开展依法治村的实践中,要建立健全各种法律规范,根据社会关系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调整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

二、具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制度措施落实。

(一)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措施。结合本地实际,镇委、镇府在规划中提出了“四五”普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普法对象,以及普法活动的步骤、方法和保障措施等。为制定这个规划,镇普法办还组织人员专门到各村、各单位调研,征求他们对制定普法规划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依法治理组织机制。建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组长,抽调15个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下设普法办公室,专人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居和部门建立了112个领导小组,共有成员358名。

(三)建立责任制和监督机制。镇委、镇府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有关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作为奖惩和任用干部、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的监督职能,强化群众民主监督权利,建立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四)建立普法宣传教育队伍。镇委、镇府专门组织挑选了20名普法辅导员和80多名村居部门宣传员(联络员),深入村居、厂矿企业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崇高的法律意识。

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化开展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每年3月份围绕“两会”,都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宣传;每年六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迷恋网吧这个突出问题,每年9月在青少年当中开展“迎接网络时代,拒绝网络毒害”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每逢“12.4”普法宣传日,都要开展大规模的普法活动。今年4月份,围绕防治非典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依法防治非典暨《传染病防治法》等。

开展对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教育。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学法登记。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一次学习法律,一般干部每月学法不少于4课时。还邀请专家举办WTO知识讲座;瓯北镇中学、瓯北镇职业中学等大部分学校都明文确定了一学年的法制普及课;我们结合暂住人口管理,利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必读》一书,在外来人员集中的企业进行辅导学习。据统计,近几年受教育人达176200人次。受普法教育率达70.48%。共购发普法用书15000余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45600余份。

法治社会治理措施范文第2篇

一、主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法治示范行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自学,全年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领导干部考法制度,实行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职资格、党校培训“三必考”;严格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落实任职考察、民主生活会、年终考评“三必述”。落实依法治理挂联制度,结合干部驻村帮扶活动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二)行政权力清理行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简政放权,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均依法取消审批并向社会公开,激发市场活力。全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述法和法治档案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充分发挥“一目录、一大厅、两平台”作用,加强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大行政执法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刚性化。

(三)阳光司法评查行动。开展司法案件评查,通过评查案件的实体、程序,防止执法错案,纠正执法瑕疵,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社会法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构建城乡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暴力恐怖、组织、各类社会犯罪,大力整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强化重点问题治理,加大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及金融安全、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力度。

(五)构建良序行动。构建依法开展工作机制,畅通维权渠道,依法解决诉求,依法处理违法行为,规范秩序;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六)基层公约自治行动。大力推行“七步法”,依法规范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职工公约、行业公约制定工作,达到各行各业全覆盖,引导群众依法立约、以约自治、依约办事。

(七)法治信仰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强化深度普法教育;继续深化“五小普法”,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充分发挥农家书屋、远程教育平台阵地教育作用;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搞好广场宣传、知识问答、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讲堂说法等学法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和生活方式。

(八)法治文化精品行动。深入开展法治机关文化、法治校园文化和法治社区文化建设,重点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道、法治文化商场、法治文艺节目等法治文化品牌。开展年度“十佳”法治人物、“十佳”守法模范和“十大道德模范”“十大孝星”“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九)法治助民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维护公共利益、服务社会大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法治阳光监督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治建设最根本问题、推进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重点曝光执法、司法活动等违法行为,开播以依法治县为主题的法治阳光监督类节目。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由各牵头领导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十大行动”具体方案,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二)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精心组织、深度实施、务求实效。

(三)总结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拿出务实举措。12月,镇依法治理办和党政办将对工作落实情况逗硬考核。

三、推进措施

(一)跟踪督查。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对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镇依法治理办和党政办要跟踪督办。

法治社会治理措施范文第3篇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

1、切实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我局将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结合实际,联合制定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对今后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2、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召开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总结交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动员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的推荐呈报和宣传推介。

3、精心组织“六五”普法骨干培训。认真组织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参加市里组织的集中培训,以适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需要。同时,按照普法教材人手一册的要求,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年读本》的发行征订工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方式,组织学法对象进行学习。

4、大力营造“六五”普法社会氛围。在全局大力宣传“五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针对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学法对象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强化学法措施,增强学法实效。

1、强化领导干部考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讲座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资格。继续改革完善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制度,采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公共法、基础法和专业法相结合,统一部署和分类实施相结合的新方法,提高学法成效。将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纳入对个人绩效考核内容。11月份举行全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

2、激发经管人员学法热情。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花炮企业经管人员法制教育,激发企业经管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经管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深入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要突出抓好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省依法治省办统编教材《“六五”普法年读本》等为今年重点学法宣传内容。

1、深入开展宪法和法治理念宣传。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导向,突出加强宪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2、深入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与职能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我局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六、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贯彻“十二五”规划,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六五”普法纳入我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按一定标准和要求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法治社会治理措施范文第4篇

一、围绕中心紧扣主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积极响应市普法办号召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围绕加强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围绕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管理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围绕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围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重点开展“法律进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要加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和《法治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纲要》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努力营造推进法治建设的舆论氛围。

7、要积极推进“法治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法治社会治理措施范文第5篇

一、构建“民意法治”的基本要求

“民意法治”的“民意”是社会大多数成员或群体对与其相关的法治事务、事件或现象所持有和表达的意愿、意向、意见及期待诉求。民意是法治的基础、起点和动力。“民意法治”的“法治”,是以问题为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是对民意的回应、问题的正视和社会治理的实践。扬州市提出并实践的“民意法治”,是以民意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手段,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其目的是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人民属性,大力提高法治建设的质量效益。

“民意法治”要求在法治建设中一切以群众意见为准,以群众呼声为号,以服务群众为本,解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原则问题,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实现共建共享的法治建设格局。

“民意法治”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现实问题,不凌空蹈虚。比如,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医患纠纷、劳动关系、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矛盾非常突出,这就要通过“民意法治”的办法加以解决。

“民意法治”要求法治建设成效的最终评判权要交给人民群众,群众参与、感受和评判法治建设。

“民意法治”构建的重要标志有三个方面:

民意表达畅通。“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构建畅通有序的利益表达渠道,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构建“民意法治”的重要标志之一。

民意监督有力。法治的核心是对公权力的制衡监督。建立起民意对公权力的监督运行机制,树立起公权对“民意”的敬畏,是构建“民意法治”的重要标志之二。

民意感受真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能在受到侵害后依法得到救济,这是民意法治的本义,亦是重要标志之三。

二、构建“民意法治”的扬州实践

加强民意监督――群众评议法治。2013年6月,扬州市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企业代表、律师、社区居民以及纪委、组织部等人员组成的市法治评议团。突出“五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五大评议”:一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业务工作、政法部门执法司法工作进行、重要法治活动、法治办实事工作和重要法治事件,分别进行专项评议、年度评议、实时评议、效能评议和主题评议。法治评议团通过组织座谈、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现场观摩、提问质询、评议反馈等形式,抓住关键,真评实议,注重结果运用,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2014年,扬州市进一步丰富评议内容,优化评议方式,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实现群众法治评议的全覆盖。

强化民意反馈――“民意法治提示报告”。2014年,扬州市设立“民意法治提示报告”新载体,通过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媒体网络舆情、基层调研走访座谈等八个途径搜集法治民意,及时组织研判,选择重点议题,提出办理建议,形成“民意法治提示报告”,向有关部门、地区和领导报送,并由有关部门或地区负责办理和反馈,取得了初步成效。

注重民意体验――系列广场法治活动。为了推进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大众化、阵地化、常态化,2013年,扬州市组织开展了以“崇尚法治,建设名城”为主题的系列广场活动,利用已建的法治文化阵地资源,每周五举行法律咨询服务或法治文艺演出,各县(区、市)则策应按月轮流举办各具特色的法治广场活动,并以旗帜传递方式进行。城乡联动、此起彼伏的法治广场活动不断被推向。

关切民意感受――司法春风行动。为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扬州市持续开展了司法春风行动。宝应县公安局视群众身边小事为大事,结合实际推出了“超级微警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仪征市组织开展“政法系列公开”活动,邀请群众、媒体走进政法机关和工作场所,观摩现场执法。江都区人民法院小纪法庭立足乡村司法实际,让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明官司”,实现了20年“无发改”、“无”、“无投诉”、“无违纪”纪录。

突出民意办理――实施法治实事项目。扬州市始终坚持以群众命题、群众监督、群众受益为原则,用法治手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事办理中得益受惠。法治实事的办理有力地提高了法治建设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如针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扬州市把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法治实事项目,统一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硬件设施和服务标准,公开申办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13年,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十佳法律援助中心”称号。

接受民意评判――“三公开三报告”。2014年,扬州市把全部承担民生幸福工程的部门纳入“三公开三报告”(公开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向组织报告、向服务对象报告)范围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工作事项、开展过程和落实结果,接受市民的现场质询和评判,有力促进了实事办理和依法行政。

三、“民意法治”实践的价值意义

“民意法治”是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的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其价值意义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民意法治”推动作风转变。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使法治建设拥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民意法治”坚持在法治建设中“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法治建设中的生动体现,是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兑现和落实。从“民意法治提示报告”到“系列广场活动”,民生法治实事办理,从工作部署“五可”、“三有”标准到年终考核不看台账、力戒形式主义,体现了作风的务实,工作的求真,为民的真诚。

“民意法治”推动反腐倡廉。同志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须从制度的视角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围绕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用制度推动问题的解决。

法治是管束权力的利器,通过严密制度设计,明确权力行使边界,规范权力行使形式,监督权力行使质量,维护对权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确保滥用权力被追究责任成为必然。扬州市从“三公开三报告”、“政法公开系列活动”到“群众法治评议团”体现了以法治手段抓公权规范运行的思维,体现了公权阳光运行,司法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是一次基层的制度设计创新,也是加强制度完善的基层实践。

“民意法治”推动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本质上是要实现“善治”,其根本途径是要正确科学地认识民意、分析民意,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做到民有所想、治有所谋,民有所呼、治有所应,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的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以民为归,是社会治理实现“善治”的必然选择。社会治理的内容、手段和目标反映民意、符合民意时,才可能上升为“善治”。实践表明,民意的缺位是很多社会治理措施失效的根本原因。在当今社会,由于社会成员所处的地位不同,他们的利益诉求也就不同,而要协调、平衡和满足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就必须首先要听取民意,广开言路,倾听民意,虚心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只有建立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才能够集中民智,赢得民心,实现“善治”。“民意法治”牢牢植根于“民意”所盼,紧紧扣住“民意”所想、立足“民意”所求,运用法治思维手段推进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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