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环保局环境监察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近年来,*环境监察工作按照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环境监察工作为我的“三先”目标服务、为环保事业服务、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为保护*的蓝天碧水,保护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求真务实,严格执法,认真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我们把坚决清理取缔“十五斜企业和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企业放在环境监察工作的首位。20*年,全共清理取缔“十五斜企业19家,立案查处严重污染企业40家,查处的重点主要是针对我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小造纸、小炼焦、小炼钢、小电镀和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
在现场执法工作中,我们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严格从源头控制污染企业的产生,发现新上建设项目,及早介入,率先了解其生产工艺,对工艺中存在严重污染问题又无力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新建项目,及时予以制止,这样,既控制了新建项目带来的污染隐患,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盲目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二、认真做好环境处理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意识也随之增长。20*年,我们共处理环境问题125件,其中,我群众还在全环保系统首创自制光碟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先例。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按照工作无小事的原则,从解决污染双方的矛盾入手,坚持事无巨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环境案件处理率达到100%,连续多年被我评为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为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环境监察工作中,我们率先引入提前介入的概念,率先引入执法就是服务、零距离服务的概念,率先引入一站式执法、全程式服务的概念,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成果,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避免因为重复投资或者投资方向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从企业新建项目立项开始,我们就把执法和服务贯穿其中。首先,帮助企业理清投资方向,分析项目投资的可行性,防止重复投资和上马禁止的落后淘汰工艺;其次,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和污染治理信息,帮助企业落实“三同时”措施,使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实现以较少的投资取得最好的治理效果;第三,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指导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指导企业建立污染治理台帐,并且不收取任何成本费、服务费。这样,把执法溶入于服务之中,把环保理念溶入于服务之中,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环境宣传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了环境监察成果的最大化。
今年以来,我相继吹响了四城同建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东陇海第三大的战斗号角,在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更加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紧紧围绕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在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开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解放思想,轻装上阵,全面深化环境监察工作改革,全面溶入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以适应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下一步,环境监察工作将要在职能和观念上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
一、实现环境监察工作从管理型执法、收费型执法到服务型执法的转变
我们要在继续强化提前介入管理的概念、执法就是服务、零距离服务的概念、一站式执法、全程式服务的概念,力争把污染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基础上,从壮大我的工业经济实力入手,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保障我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提高我改善环境、治理污染的能力,切实发挥环境作为生产力的作用。
二、实现环境监察工作从点源管理到面源管理、宏观管理的转变
过去,污染企业分布广、污染特点各异,环境监察工作成本投入大,执法效果不理想,随着我工业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一些小的供热型污染将被集中供热所取代,同时,随着城集中排水管网初具规模,城污水处理场投入使用,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新上工业项目统一集中到工业园区,实现了污染的集中治理,客观形势要求我们要加强面源污染、宏观污染防治方面的研究,转变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应对污染特点变化的能力,加强宏观污染管理,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能。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整体规划和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根据府应急发[]4号文件精神,我局年月27日至月14日,从队伍建设、应急能力、预防预警、应急预案、应急宣传五个方面入手,认真组织了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应急队伍建设。成立了环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队伍为基础,建立健全了环保内部应急救援队伍,明确组织、协调、监管职责,使应急管理工作进入了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二、强化了应急能力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构建了由环境污染事件响应、信息传递反馈、应急决策指挥、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应急技术支持构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重视环境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在配备应急车辆、防护装备和监测仪器等必要设备的同时,加强了环境安全应急技术和应急物资信息的储备;建立起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狠抓了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的建设。实施源头控制,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该建设项目;建立了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制度和风险源评估制度,今年组织力量对全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1个。对存在风险源的单位,采取了限期完善环境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限期不能完善或验收不合格的,实行限产或停产治理;完善落实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在香山、石溪濠、老池等关键节点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点位并实行市县(区)两级的定期监测。
四、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在总结、梳理原有应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职责、联络方式等内容,确保应急事故的得到快速、高效处置。同时,依托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搭建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平台,接警立即启动应急体系,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置。
五、加大了对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应急知识的宣传。通过电台、报纸、网站、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提高了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了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了企业开展救助和自我防护的水平。
上半年,我镇紧紧围绕“人居环境提升年”持续发力,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逐步养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辖区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镇村干部履职尽责、辛勤付出的结果。现将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渭丰镇2019年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区城市治理督查办每个月暗访、检查、督查的情况,将第二季度工作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今年以来,一是通过整治工
作强有力的开展,镇村干部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通过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动,辖区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程度、积极性明显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逐步统一到改变生活习惯、改善生活方式上,逐渐形成干群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一是结合区人居办每月开展的主题活动,我镇深入开展植树增绿、秸秆禁烧等村庄清洁专题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抢抓机遇,促使我镇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力度和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各村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在村容村貌提升上狠下功夫,工作力度较大。同时,聚焦问题较多、易反弹的点位持续发力,在全镇范围内基本消除了垃圾散点、卫生死角。三是各村都能积极联系市区包抓单位,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三包制度”“监管制度”“保洁制度”不断完善,整治制度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二是结合“八清一改”工作,全镇1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问题台账,一项一项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任务进一步明晰,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三是各村保洁队伍充实壮大。全镇目前共有保洁员126人,保洁员工作制度和标准更加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以来,我们勠力同心,奋发有为,在渭丰辖区吹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的号角。在镇村干部的努力下,我们克服了资金不足、人力有限等种种困难,促使村容村貌显著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对于督办问题没有一次逾期整改。成绩来之不易,自应倍加珍惜。
虽然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短板和不足依然明显:一是村庄清洁整治工作的标准不高。个别干部仍然以过去的经验办法干工作,要求不高、工作不细致、浮于表面,没有深刻体会和把握人居环境整改工作的要求。二是个别点位被反复督办,未得到彻底治理。如元南村(元南村墓地原垃圾坑)、祁村(村西垃圾坑)、留南村(育新农庄西侧)等。三是村庄内废弃房屋拆除力度不大。废弃房屋拆除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上半年来我镇行动缓慢。截至目前,只有坳河村、祁村摸清底数,其他村还都未上报摸排情况。四是村庄清洁行动信息上报不及时。绝大部分村子不重视信息上报工作,不及时将各自开展工作的图片、文字,上传到工作群内,造成我镇信息上报的数量偏少,导致虽然干了很多工作,但在全区影响力较小,并且不按时上报市区包抓单位在村子开展工作的情况,给帮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五是长效机制还没有全面建成。监管制度、保洁制度、三包制度、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村级问题台账不能及时更新完善;责任不明确、任务不细化、村庄清理整治的成果不能长期保持,易反弹等。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尤其是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亲自抓,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镇政府讲将继续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加强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配备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季度排名后三名的村扣除村干部季度绩效工资,镇纪委对村主要干部进行约谈,对所在村驻村指导员进行提醒谈话。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一道,凝聚合力、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促短期内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大转变、大提升,勠力同心建设看得见美丽、记得住乡愁的新渭丰!
附件:1.渭丰镇2019年第二季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得分表
2.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市管理局暗访检查我镇情况汇总表
3.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市治理督查办下发我镇督办问题汇总
西安市鄠邑区渭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附件1
渭丰镇2019年第二季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得分表
村名
落实长效
机制情况
(20分)
检查情况(60分)
督查暗访情况(20分)
总分
(100分)
清扫保洁
(20分)
杂草清除
(10)
明暴垃圾
(10分)
卫生死角
(10分)
乱堆乱放(10分)
渭南村
19
18
9
9
9
8
19
91
定北村
18
18
8
9
9
8
20
90
坳河村
19
17
8
9
9
8
17
87
元 村
17
17
8
9
8
7
20
86
渭北村
17
17
8
8
9
7
19
85
真守村
17
17
7
8
8
7
20
84
定 南
17
17
8
8
7
7
19
83
保安村
18
17
7
7
7
7
19
82
祁 村
17
17
7
7
7
7
19
81
留南村
18
16
8
7
7
7
16
79
元凤村
16
17
6
6
6
7
20
78
保新村
17
18
8
7
7
7
12
76
备注:第二季度环境卫生较好的村:渭南村、定北村、坳河村;较差的村:保新村、元凤村、留南村,在检查中,保新村和元南村村内垃圾坑多次被区督查办督办通报、对指出的问题整改过后不能长期保持;留南村存在多个卫生死角不能及时清理;祁村村西垃圾多次整改不彻底,易反弹,多次被区督查办通报。
附件2
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管局暗访检查我镇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时间
主要问题
检查形式
备注
1
渭丰镇
元北村
4月01日
村西废弃物乱堆放
暗访
2
渭丰镇
渭北村
4月09日
派出所东边垃圾箱外垃圾清理不及时
暗访
3
渭丰镇
保兴村
4月16日
保兴村委会斜对面垃圾坑需整改取缔
暗访
4
渭丰镇
新安村
4月16日
村北垃圾坑需整改取缔
暗访
5
渭丰镇
新安村
4月23日
村内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6
渭丰镇
保兴村
4月23日
村内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7
渭丰镇
保兴村
4月23日
村北垃圾池需整改取缔
暗访
8
渭丰镇
定三村
4月29日
村内柴草杂物乱堆放
暗访
9
渭丰镇
渭南村
4月29日
村北环北路边有垃圾
暗访
10
渭丰镇
留西村
5月10日
村西南北五号路边有垃圾
暗访
11
渭丰镇
坳一村
5月10日
村内杂物乱堆放
暗访
12
渭丰镇
坳河村
5月10日
村南生产路乱倒垃圾
暗访
13
渭丰镇
祁 村
5月17日
村西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4
渭丰镇
元南村
5月17日
村南墓地边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5
渭丰镇
留西村
5月24日
育新农庄西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6
渭丰镇
新安线
5月24日
村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17
渭丰镇
坳二村
5月31日
南北五号路坳二村变电房旁边垃圾乱倒
暗访
18
渭丰镇
祁南村
6月10日
村东垃圾箱外清理不及时
暗访
19
渭丰镇
祁南村
6月10日
村西有垃圾散点
暗访
20
渭丰镇
新安村
6月10日
村北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21
渭丰镇
留西村
6月17日
村内住户房后边垃圾乱倒
暗访
22
渭丰镇
留东村
6月17日
村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23
渭丰镇
元南村
6月17日
村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24
渭丰镇
元南村
6月24日
村南垃圾坑整改取缔不彻底
暗访
25
渭丰镇
祁 村
6月24日
村西垃圾箱周边清理不及时
暗访
26
渭丰镇
新安村
6月24日
村北垃圾池清理不及时
暗访
27
渭丰镇
保东村
6月25日
润葆农庄路南坑有垃圾堆放
暗访
附件 3
2019年第二季度区城市治理督办下发督办问题汇总
第二季度,区城市治理督查办共反馈我镇农村环境整治问题27个,其中:
保新村:8个问题;
祁 村:4个问题;
留南村:4个问题;
元凤村:4个问题;
坳河村:3个问题;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主要污染源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保障**赛事顺利召开为目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重点区域冒黑烟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机场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无法达标排放烟尘的企业,督促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杜绝奥运期间锅炉冒黑烟现象。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锅炉冒黑烟检查,定期对主要交通干道、机场周边区域的巡查。
2、开展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
(1)检查范围:外环线以内、淀浦河沿岸及吴泾整治区域。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重点区域码头堆场扬尘整治,控制吴泾整治区域扬尘污染。协助市有关部门,控制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结合扬尘控制区创建及吴泾整治区域整治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3、严格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
(1)检查范围:主要道路两侧、较为集中的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严格审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施工,加强噪声控制,原则上停止敏感区域夜间施工审批。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加强工地施工审批管理,并会同区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控制检查。
4、开展放射源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市、区重点辐射技术利用单位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辐射技术利用监察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抓好各类辐射项目的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工作台帐制度,防止放射源污染事故。
(4)职责分工:依据奥运期间放射源监管要求,区环保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负责各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管。
(二)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的,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
1、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
(1)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引起领导及有关媒体关注的重信重访案件,尤其是企业噪声、粉尘、恶臭及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扰民问题和居住区周边餐饮业污染问题。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对违法案件,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辖区内重信重访案件的梳理和执法检查。
2、挂牌督办案件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5年以来,我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列入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加强对重点督办案件的后续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从严处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负责对督办企业进行检查。
3、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
(1)检查范围:黄浦江水源、准水源保护区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对2006年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设置及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情况;对准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稳定达标及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执法检查。
4、化工企业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年专项行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完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理,对未建立水污染事故和危险物品防控措施的企业,要停产治理。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执法检查。
5、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2006年以来列为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的企业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超过限期治理期限尚未完成治理任务,要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或不达标企业,提请区政府责令关闭;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已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6、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的后督查
(1)检查范围:对辖区内*年以来审批项目、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及投诉严重的污染企业。
(2)检查时间:8—10月
(3)具体要求:对违法建设、开工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及环保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厂中厂”,依法予以查处。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违法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三)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本区已建污水处理厂
(2)检查时间:8—9月
(3)具体要求:检查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环境管理档案建设等情况;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
2、关停并转企业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对*年以来辖区内关停并转企业
(2)检查时间:8月
(3)具体要求:检查摸清关停并转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削减、生产线关停情况及相关企业残留污染物处置情况;确保各企业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杜绝残留污染物二次污染,推进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严格审批要求,控制新引进项目。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会同区经委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
为加强*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
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制定工作方案,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工商分局和*供电公司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形成联动和案件移交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实施挂牌督办,加强案件管理
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激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实行挂牌督办的案件,强化后督查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追究
要总结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力度。区环保局、区监察委要定期分析环保违法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区发改委、区经委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环保局抄告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区安监局加强化学危险品及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区城管监察大队协同加强对堆场码头、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整治;电力公司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实行公众监督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典型的违法案件坚决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同时畅通区环保“110”投诉热线和区“民生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形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根据*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成立*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8—10月)
8—10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1、8月20日前,完成*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2、9月20日前,完成挂牌督办、饮用水源后督查;
3、9月2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关停并转企业监管,摸清减排情况;
4、10月20前,完成重信重访、化工行业、停产整治及限期治理后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
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提交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市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局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经济委员会
*区监察委员会
*区司法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一、加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研判,持续开展“攻坚破难”化解行动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研判,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涉稳突出矛盾“攻坚破难”化解行动,注重与法院、国资、司法、人社、工商部门的衔接联动,确保“攻坚破难”化解行动取得实效。(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二、全面推进矛盾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建设
各责任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研究制定矛盾纠纷专业调解组织体系、联动机制和源头防范工作措施,认真做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专业调解与防范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发展趋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各责任单位的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三、夯实“大调解”常态基础,提高精细化管理效率
(一)加强调解组织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因地制宜、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联系,整合资源,组建相对稳定的专业调解组织,制定“大调解”体系及其专业调解工作措施。建立专业调解组织管理档案(档案信息内容包括:专业调解组织的数量、类型和专业调解人员等)不断规范专业调解组织的管理。(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二)规范排查调解台帐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省矛盾纠纷信息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分级分类,逐一梳理研判,理清纠纷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评估稳定风险、制定调处方案,逐一登记,建立准确、完整的排查台帐。做到不漏排、不漏录(记)、不漏调。(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三)强化宣传教育
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各类培训,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化解纠纷,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牵头部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专人及时向市环保局法制科上报信息。对不按时上报或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市环保局将上报省环保厅通报批评。
1、各责任单位每季度第三周末报送本季度矛盾纠纷动态分析、排查、研判情况。
2、各县(区)环保局10月1日前报送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3、各责任单位10月20日前报送区域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联动机制建设等制度、办法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