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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1121-02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医药文化,是中医药理论体系的灵魂和根基。中医药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发生发展流传演变的过程中无不渗透着中医药文化的气息,也正是中医药文化所贯穿并延续了中医药的生生不息、历久弥新、与时俱进、自成一家的完备体系。
传统中医药文化起源于歧黄时代,《黄帝内经》就是第一部以文字记载问答形式的医书,近现代的中医药文化研究则缘起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在医学领域的拓展,如冯友兰的《先秦道家思想与医学的关系》。然而,受一定因素的影响,中医药文化并未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进行系统考察,也迟迟未被正式提出。
诚然,中医药学自身的发展规律作为内在因素是中医药文化发展研究的根本动力和迫切需求。而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热潮更为中医药文化的研究发展迎来了蓬勃生机,与此同时,中医药文化研究在中医药学术界渐次开花结果。中医药文化概念的正式提出和全面的研究与应用,滥觞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主要标志如下:①1993年8月,由陕西中医学院和西安医科大学牵头举办的我国首次以“中医药文化”命名的学术研讨会,并正式出版了《中医药文化研讨会论文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张文教授主编,陕西科技出版社1993年11月第1版);②1994年4月,由陕西中医学院承办的“全国第八届中医药文化医史文献暨医古文学术研讨会”上,“中医药文化”的概念得到初步确认;③1996年8月,由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献分会和医古文研究会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中医药文献、医古文、中医药文化学术研讨会”上,“中医药文化分会”作为独立的学术团体正式宣告成立。由此开端,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国中医药文化学术研讨会,每次出版一部中医药文化学术论文集。
随着中医药文化概念的提出和有关学术会议的召开、有关研究机构的成立,中医药文化的研究与应用便如雨后春笋,迅速开展起来。通过研究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以内涵研究为核心的不断深化,在体系建设、院校教育、研究机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民俗文化以及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等方面的工作不断落实和加强。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对原《医古文知识》杂志进行改造,于2006年3月开创了我国第一份,也是至今唯一的一份以“中医药文化”为专名的学术期刊《中医药文化》,每年发表大量中医药文化研究论文,打造了中医药文化学术争鸣的主阵地。
大量的中医药文化方面的学术著作、科普文献不断涌现,如《中国传统文化与医学》、《中医与文化漫谈》、《中医文化溯源》、《中国医学文化史》、《中医文化研究(三卷本)》、《中医与传统文化》、《中医文化论丛》、《中医哲学基础》、《中医药文化选粹》、《中医药文化基础》、《中医药文化传播丛书-黄帝内经养生堂》、《中医体质与饮食调理》等等。
不容忽视的是,中医药文化的研究仍远远落后于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的研究现状,有鉴于此,政府逐年加大中医药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和推出有利于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支持。简列如下:《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医药事业“十二五”规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等。
在如上所述一系列政策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职能部门,积极引导并响应中医药文化发展的需求,组织开办大量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历时三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2007――2009),是一项全国性的大型中医中药科普宣传活动,紧随其后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2010――2013)继往开来,深化主题-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走“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惠及百姓”的路线。建立“中医中药中国行”专题网站,并开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中医药文化”专栏。
2005年启动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11年制定《“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截止2013年10月,已批准成立16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5个建设单位。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2010年“中医针灸”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2011年《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在历届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各省市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的基础之上,于2009年6月组织评选出30位“国医大师”,促进了中医药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2009年6月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在各地尤其是中医医院、中医药博物馆广泛建立科学研究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科研和展播工作。2011年开始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信息库,组织选聘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至今已举办四期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培训班,建构了中医药文化事业的人才支撑力量。
2012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选评推出“首届全国优秀中医药文化科普图书”15种。2012年8月则特别创设了以“中医文化学”为名的中医药文化学科(培育)。
关键词:中医药传统知识; 知识产权
一、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指基于中华民族传统的、世代相传并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或潜在价值的医药卫生知识。其客体可概括为中医药理论知识、技术知识、遗传资源和特有商业标记等1。与中药西化相区别,为促进中医药的“原生境发展”,此处仅指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的具有传统特色而可持续发展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其特征为
1理论源头的整体性
中医药传统知识以《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等古代中医经典著作为理论源头,后世在其基础上进行理论创作和具体实践。
2客观标准的分散性
与现代西方医药思维方式及规范标准截然不同,中医药传统知识强调“天时、地利、人和”,即针对病患个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决病痛。因而,很难建立一个统一客观公正的标准。
3生态环境的地域性
在“天地人合一”的中药理论思想影响之下,我国的中医药体系发展成为以地区为特点的多个中医药类别,除了众所周知的汉民族创制的医药之外,具有代表性的还有蒙药、藏药、苗药等。各个医药体系呈现出异彩纷呈、形态各异的特点。
4自身价值的财产性
尽人皆知,随着中华民族自信心以及民族自豪感的提升,中医药自身价值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外日益受到瞩目。中医药自身的经济价值得到国内外公众的一致认同。
二、中医药传统知识立法保护的思路
1现行知识产权立法分别保护模式
中医药传统知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几千年的实践经验,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最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生产和生活实践经验的凝结,其孕育着潜在巨大经济价值的信息,对于中华民族瑰宝的保护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在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之下,似可对中医药分别进行保护。中医药生产和经营信息可以适用商业秘密保护;中医药产品适用专利法保护;中医植物品种参照适用于植物新品种权和地理标志保护;知名中医药产品外观装潢等适用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商标权;对于中医药处方适用著作权保护。上述想法一方面考虑到中医药与知识产权法的契合之处,另一方面无需对于现有知识产权法等进行变动立法成本较小。但存在些许不当之处:诸如对中医药品种的保护之中,单纯参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易造成中药品种长时间被个别中药企业垄断的现象,不利于其他企业对于相关植物成分的商业利用,对于整个中医药工业的繁荣发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片面参照《专利法》对于中医药产品进行保护,貌似能够保证中医药专利权人的独占利益,但中医药专利侵权行为由于中医药自身客体是由多种成分复合而成的,其难以侵权认定已成共识,不仅如此,在申请专利时可能带来的专利公开可能带来的技术流失的隐患,成为许多中药企业进行专利申请时踌躇不前的重要原因;参照商业秘密对于中医药进行保护表面看上去得当,中医药技术和经营信息只要具备一定商业价值,无需达到专利的新颖性即可受到相关保护,问题在于我国多数中医药 已经公开并未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业界普遍赞同的是对于中医药给予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标示产品来源于某地,其特定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与该地的自然或人文因素密切相关。一些具有的地方特色的中医药药材似乎可以通过此种途径得到保护。该保护方式具有地域性明显、保护期限长的鲜明特征,但地理标志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无利于中医药药材的开发和利用。
2中医药传统知识私权立法保护模式
中医药传统知识自身的产生发展以及传承机理源于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无法用西方国家针对化学药品建立的医药体系进行标准化,因而有许多与知识产权制度相悖之处。从粗制草药的煎制、到中成药的特殊工艺,乃至针灸气功等诊治方法都知识产权法无从保护。
依《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条,“各国对其遗传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可否取得遗传资源的决定权属于国家政府,并按照国家法律行使。”为防止对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当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参照知识产权法对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予以私权保护,具体内容如下:
1中医药传统知识私权保护客体
中医药知识产权理论知识保护客体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中药制剂。
同理中医药知识产权技术知识的保护客体似应为为针灸、推拿、按摩、气功等。但,在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中规定,疾病的诊治和治疗方法不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故后者并不视为专利法保护对象。在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私权保护中有必要对此予以专门性的保护。就遗产资源而言,专利法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在依遗传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中,申请人应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故,具有正当来源的遗传资源亦可受到私权保护。
2中医药传统知识私权保护主体
一般而言,中医药制药企业理应成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体。但对于中医师一直存在着一定质疑。中医师是传统知识传承人和持有人,是用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的思维方式进行诊治的人,为原生中药的真正发明者。其合法付出理应得到相应报酬,故其亦可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私权保护主体。2
3中医药传统知识私权保护内容
1)独占商业利用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中医药传统私权人享有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中医药产品,或依其生产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许可商业利用权 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权利人有权许可他人对该项权利进行商业利用,并收取使用费。权利人应与许可人签订合同,向权利人支付商业利用费。
3)转让权 中医药知识产权可以转让,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转让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4)标示权 在中医药相关产品上标明权利人主体身份等相关信息的权利。
5)禁止权 中医药传统知识权利人有权禁止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组织不经其许可生产相同或相似中医药 产品。
3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变通保护制度
1事先同意制度
依《生物多样性公约》,遗传资源取得人得提供关于该相关资源来源正当性的有效证明。印度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必须在其说明书中公开涉及的任何物质的来源和地理起源,其法律允许以“整个说明书没有公开或不正确地提及发明所用生物材料的来源或地理起源”为由,对于专利提出异议。3上述制度保证相关专利的正当来源,有效防止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使专利物质来源所有人的利益得到正当的保护。
倘若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于相关制度进行引入借鉴,以中医药来源地证明、中医药所有人事先知情证明、中医药使用许可证明为内容,对于中医药开发利用进行权利人事先同意制度的借鉴,则不仅我国相关行业的权利人经济利益得以照顾,而且我国作为中医药原材料地、以及中医药产品研发地、中医药产品生产地的地位得以体现。
2许可证贸易保护
按照TRIPS第29条规定,成员国在未损害专利正常利用,以及并不合理的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之情况下,可以规定专利权的限制。在第31条别列举强制许可所应遵循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强制许可是相对于专利权人自愿许可而言的。本文认为,在我国中医药“原生境”发展无法与现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契合之下,为遵照中医药传统独特发展规律,有必要规定专门的许可贸易制度,对于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新颖性、创造性的原生中药,采取一定程度的许可证交易保护。由专门的中医药集体管理组织,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其商业化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所得收益以一定标准统一应用于奖励中医药传承人,促进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外向型;国际中医;人才培养
一、国际中医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1.国内政策
2011年12月6日,袁贵仁在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医学教育要更加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在一定意义上说医学无国界,因此,医学教育要实现在合作中发展,在发展中超越。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印发的《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中强调,要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卫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深入参与全球卫生事务,推动多边、双边卫生合作。
2.国际需求
随着人类回归自然和疾病谱的转变,中医药在国际上受到了广泛的关注。2007年2月27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了一项与中医药密切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草案——《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该草案表明了FDA对中医药理念及治疗功能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草案的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中医整体思想和辨证施治原则。
二、国际中医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学制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的学制是借鉴自英国,一般学制5年。在大学5年的时间里,学生只是了解中医的理论外壳,不可能全面的理解中医学的精髓,更不用说要把中医理论运用于实践。国内与国外中医学院合作办学主要采用4+1模式,在国内5年都不可能学到的东西,更不用说花4年时间在国外。同时,国外中医学院办学水平参差不齐,教学内容千差万别,缺乏统一的标准。
2.课程的问题
高等中医院校的中医课程体系主要是参照西医学,基础课和临床实践脱节现象和重复现象严重。在本科短短的5年中,既要学习中医课程又要学习西医课程,主次不分。中西医各自有庞大的理论体系,学好其中一种尚且很难,何况是两种,更不要说参加临床实践了,最后使学生“中不通,西不精”。
英语是中医药走向国际的桥梁,要面向国际市场必须要学好、学精公共英语和专业。现在的高等中医院校,前两年主要是学习公共英语,后面2~3年没有学习英语,也没有学习专业英语,英语学习缺乏连贯性成为中医药人才走向国际的瓶颈。
三、外向型国际中医人才培养新模式的建立
1.外向型国际中医人才培养新模式的目标
外向型中医药人才应该具备这样的素质:充分接受中医文化的熏陶;能运用所学的中医药理论应付各种疾病;了解西方文化背景,具有较强外语的交际能力,能用英语准确的表达中医药理论知识;另外,还应该具备较高的思想水平、使命感和责任感。
2.外向型国际中医人才培养新模式的实施方案
(1)国内中医国际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中医国际实验班其人才培养模式关键是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的改革主要体现在知识结构和英语课程方面(如图1),知识结构包括基础课程、主体课程、补充课程和拓展课程。图1基础课程即中医学的通识教育课程。主体课程即中医课程,读古代医学家的经典名著,培养中医思维。补充课程即西医课程,中西医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高等中医院校的课程设置必须要以中医为主体,西医为补充,才能让中医更快与世界接轨。拓展课程主要体现与国际接轨,例如,在课程中加入国际内容、开展跨区域文化研究和中西医比较研究等,通过开设这样的课程培养中医药国际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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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国内中医国际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结构图
针对中医的特点,把中医英语分成了四部分,分别是公共英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和特色课程,第一年专门强化学习公共英语,以后四年是不间断学习;到第二学年,有了一定的英语基础,根据专业知识的特点,可分别采用汉语教学和双语教学;专业英语主要开到第三学年,包括中医英语和西医英语,中医英语可以对第二学年不适合双语教学的专业课程进行补充,西医英语在第三学年起到强化的作用;从第三学年开始可以加入一部分特色课程,例如,国外中医药概论、医学英语词汇等,为以后的国外中医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2)国外中医国际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如图2)。中医国际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完成五年制本科课程,向本学校提交去国外读中医硕士或中医博士的申请,并通过相关英语水平考试和学分认证后,可直接读国外一些学校(经过国际认证)中医硕士(5+2)或中医博士学位(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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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国外中医国际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在国外学校读中医硕士或博士的学生,第一年在学校主要学习当地的民族文化、国医开业术、专业知识等,经过评测合格以后,到当地医院实习,硕士实习一年,博士实习两年。实习期结束以后,医院把实习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根据反馈结果不断调整课程设置,并判定学生是否可以毕业。
中医药起源于中国,但中医药属于世界。在世界中医药教育体系中,我国的高等中医药教育是坐标原点,是世界中医药教育发展的领航者。我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高等中医药教育已与国际脱轨,不能与时俱进。我们不能故步自封,需要不断地改变自己,不断地培养适合国际需求的外向型中医药人才,以此来使我国高等中医药教育与世界同步,适应世界的变化。
参考文献:
[1]曹博,程志,曹德品等.PBL教学模式在医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7(7):1-2.
[2]裘索.中医药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医药学刊,2005,23(3):529-531.
[关键词]师承制;中药炮制;优势
师承,又称师徒相授,是一名或几名学有专长的老中医,以带学生或徒弟的方式,通过面对面地讲授和手把手地传授来培养中医人才。在过去的两千多年历史中,师承制是中医培养的主要方式,它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中医人才,为中医学的延续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中药炮制是制备中药饮片的一门传统制药技术,它是根据中医药观念,依照辨证用药需要和药物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的不同要求所采取的一项制药技术。在炮制过程中,师承制对中药炮制的继承和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师承教育作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有方式,在中医药界已形成共识。回顾和总结我国现行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师承教育并没有相应的地位,其理论上的价值并没有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近代和当代的众多名老中医中,大多数是经过师承教育成长起来的,或是经过院校教育再经过师承教育。
一、师承制在中药炮制教学中的优势:
师承制是古代延续下来的一种学习形式,它的出现,为中华文化的延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各行各业都依靠着师承制走到了今天,师承制有着自己独特的优点和特色。
1、注重实践、实战性强。
中药炮制是中国医药遗产的组成部分,数千年来,对中国人民防病治病中起了重要作用,保证了中医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中药炮制教学是中药炮制学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麻黄生用辛散解表作用较强,蜜炙后辛散解表作用缓和,而止咳平喘作用增强;蒲黄生用活血破瘀,炒炭用对实验动物能缩短其出血时间和凝血时间,炒炭达到增强止血,稳中有降的临床目的;地黄生用性寒凉血,制后则温而补血。当然,这些都是理论知识,不同的人可能会炮制出药效差别很大的药材,而中药炮制能力的继承与提升,跟师学习将是一条很好的捷径。这也体现出了师承制最大的优点,通过跟师学习,学生的实践能力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2、师承制基本属于个体化教育,可以实现因人施教。
师承制个体化教学的特点决定师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辅导徒弟,因此相对容易出成果,特别是能培养出一些尖子。事实上,以前的博士和硕士的学习在某种意义上也类似于师承制。属精英教育,特别适合培养高级人才。师徒相授的教育内容也大部分是前人呕心沥血所积累起来的直接经验或心得,故具有与一般教育方式明显不同的特点,因为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会尽快地入门。当然,师承制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师承制的传授对象仅为少数人,不利于科学文化的广泛传播和交流。跟随的师傅很有限,一般就是几个,因此相对于多元化的现代教育而言,比较难于做到博采众家之长。所以,我们应当立足于中医药学科特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医学模式转变及国家卫生政策变化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对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大胆改革与创新,将现代式的学院教育配合师承制,将二者的优缺点得以相互弥补。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医药师承教育已经有了二千多年的历史记载,中药材的炮制加工是保证临床医疗根本,只有炮制到位才能使中药的“四气”“、五味”等得以在临床上很好的发挥。在古代师承制是中医中药得以延续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要模式。自1949年以来,我国开创了以现代院校教育为主的培养中医药人才新格局,使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以及教育管理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中医院校教育真正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但是它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上还存在不足,因此应加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医药传统经验的传承和中医药人才的高素质发展。在师承制中也要明确相应的责任。
首先,要传授技能,从基本知识、技能抓起;(理论学习)
中药炮制学科起源发展的历史悠久,它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用药经验的总结和理论升华。例如:有毒之药须经一定炮制后,才能确保用药安全,在药方的配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又如:有些药材炮制时还需要加适宜的辅料,同时还应注意实际操作技术,掌握火候,《本草蒙筌》谓之“凡药制造,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可见炮制是否得当,保证药材在临床运用得当,具有重要的意义。清代《修事指南》又载:“炮制不明,药性不确,则汤方无准,而病症不验也。”说明若违背了炮制原则及方法,会影响整个治疗过程和治疗效果。作为新一代的炮制人才,首先要有足够的理论知识作为基础,掌握中药炮制理论,工艺,规格,质量标准,历史沿革及其发展方向。
其次,还要帮思想、带作风,注重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传授;
师傅要注重抓好学生的思想作风,要严格要求学生,使他们用心地读书,做好药,用心地总结,用心地做人。间接的可靠的经验有时候比直接经验更可靠,博览群书和跟师学习就是间接的学习中药炮制方法。这些读书、炮制药材、做人的经验之谈是学生在课堂以及书本上很难学到的。
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中医药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中医药人才培养成功与否的关键。现代中医教育应该融合学校教育与师承制两者之优势,克服各自的不足,才能促进中医药传统经验的传承和中医药人才的高素质发展。
参考文献:
[1]卢传坚,黄亮,黄秀云.中医药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结合模式刍议.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7,8.
[2]王小云,许英,秦莉花.师承教育――现代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中医药导报,2010,4.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问题,世界范围内兴起了“回归自然”的浪潮。中医药社会需求不断扩大,发展势头良好,医学院校图书馆应抓住这一契机,为中国医药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4)08-0095-02
中国传统的中医药再次受到重视,传统诊疗方法如“扶正气,调平衡”,秉承“上工治未病”等健康理念,可有效应对亚健康带来的困扰。中医药提倡天人合一,指导人们追求天、人统一的思想,在防病治病和养生保健中有着独特作用,中医药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策略和机制提高到政策层面,中医药的发展势头良好,在我国医药行业中的比重稳中有升,必将迎来大发展。医学院校图书馆应为中国医药科技创新提供信息服务。
1高校图书馆是提供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
运用现代技术收集、分类、传递中医药相关信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指出 “中医药信息是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基础信息,大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图书馆中医药的信息化是指将传统中药的特色优势与最新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密切结合,这样中医药信息学与图书馆学就出现了交叉。近年来,在系统生物学与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网络药理学 (network pharmacology),“通过网络分析,揭示多分子药物协同作用于人体的奥秘”。其中 “疾病是由多个彼此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和动态变化的基因、蛋白引起的基本生理和病理现象 ”,与中医药的综合整体观及其复方的多成分、多途径、多靶点协同作用的原则一致,可指导新药研发,对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及国际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信息时代的图书馆,不再只是存放书本的场所,而是所有新旧媒体共存、互利的场所。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就要对中医药资源进行加工整理。
2对残缺不全的中医药古籍校对、注释、装订,影印成书
2.1古籍影印与校注
如今的古籍医书通常指清代乾隆以前的书籍,目前存世量有限,并由于人为或自然损坏的原因,将会日渐减少。医学院校图书馆的中医药经典著作如《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等,既是古代的文明成果,又是现今人们仍需学习利用的科学知识。开展此项整理工作,可有效地抢救和保护中医药文化遗产。
2.2类书、丛书汇编
类书与丛书是我国古代两种重要的图书编纂形式,在古代文化的传播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其编撰体例也被长期沿用,对现代图书的编纂体例产生过深远的影响。类书是我国古代特有的工具书,是采掘群书,辑录各门类或某一门类的资料,随类相从而加以编排,以利寻检、引用的一种古典文献工具书,奠定了中国现代百科全书的基础。由于类书中保存了许多佚文的内容,可以依据类书辑录已经失传的书籍或校勘古籍(参见后“古籍辑佚”)。
丛书是根据一定目的和使用对象,选择若干种书编为一套,在一个总名称下刊印,有综合性的,也有专科性或专题性的。丛书所保存的往往是古籍中的善本、珍本、孤本,较之类书,更有生命力、更为后人重视,对现代图书编纂的影响很大。
整理以前零散的类书和丛书时,先按时间纵线梳通,再以中图分类法按各级类目来横切整理。这将为文献保存、知识传播和学术研究做出贡献。
2.3编制索引
其方法是首先一部一部地进行,然后再分门别类地综合起来编制。编制索引将为阅读古书带来极大便利。信息资源的数量激增,使得数字资源对印刷型文献的冲击越来越大。编辑整理这些中医药经典名著和历代的中医药各家学说、医案,编制文献索引、综述、简报等二、三次文献,可实现中医药信息的完整系统性,科学实用性和充分发展性。
2.4古籍辑佚
辑佚就是从现存文献中辑录已经散佚的文献,以求完全或部分恢复散佚文献原貌的古籍整理工作,是古籍整理和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整理古籍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原书尚存,但有短缺,通过搜集、考校,从其他记载中辑录补充;二是原书已佚,而在他书中尚有全书或片段保存,可补充恢复,使已佚古书全部或部分复原。辑佚是古籍整理工作中十分艰辛而又颇具学术意义的事情,开展辑佚工作需要根据目录著作了解古书的存佚残缺,通过版本和校勘来审订所辑字句。因此,辑佚工作需要运用目录学、辨伪学、版本学和校勘学多方面的知识,用以辑佚的资源很多,主要有类书、总集、方志等古代文献。
3提供专题服务
3.1帮助临床制定决策
对比较特殊的临床问题,应及时通过网络获取国内外中医药卫生领域最新学术动态和科研成果,重要的是隐性知识需求与提供之间的准确匹配,科学整理、评价和分析,进而提供最佳依据,为专家做好信息支撑。
3.2提高信息服务的时效性
现代图书馆将实体空间的特质和虚拟空间的结构结合起来,形成互利关系,彼此成为镜像,而不是分离。根据科研人员的需求, 捕捉尖端的信息,帮助他们发现和提供更多的专业资源和导航信息,为他们的研究和工作提供针对性、高层次的学科参考咨询服务。
3.3辅助中药新药研发
图书馆信息技术服务部门提供中医药信息检索、信息标准构建等情报,利用中医药信息理论,基于网络监测的快速反应,推动信息研究支撑中医药临床决策,建立新药研发信息工作组。
3.4提供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信息
张鹏:中医药创新中的信息服务*张鹏:中医药创新中的信息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mergency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失误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及时准确的信息提供可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非典型性肺炎( SARS)之后,国务院立即提出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信息服务导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决策与救治中。中医药信息机构通过定期简报、专题数据库等平台,利用长期积累的文献资料,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临床医护人员快速查找相关资料,及时开展临床救治,推动新药研发。
4参考咨询服务是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工作的发展方向
4.1起源
1876 年美国公共图书馆馆长塞缪尔・ 格林最早倡议图书馆开展参考咨询服务,时称“帮助读者”。1883 年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在世界上最先设置了专职参考咨询馆员、 参考阅览室, 这是“参考咨询服务”的开始,与读者面对面的咨询交流就一直是图书馆的主导工作模式。
4.2发展
1984 年,美国马里兰大学图书馆首先利用 E-mail 开展参考咨询服,参考咨询服务的空间和时间都有所拓展。 20世纪 90 年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联机检索应运而生,信息传递可以在任何有连接网络的计算机上进行。美国图书馆教授威廉・卡茨在《参考工作导论》一书中简明地阐释了参考的基本含义“回答各种问题”。
4.2.1帮助用户查找信息, 提供中医药信息,推介学科资源,解答一般性的中医药知识。提供中医预防保健 “治未病”的信息,方便用户自我保健,完善基层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长期以来,有许多老中医和医药研究人员文献检索基础较差,又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到图书馆查阅资料。为方便他们查阅资料,图书馆员要充分搜集或代查有关信息,分析加工后提供新的诊断方法、新的治疗技术等具体、最优的方案,提出预测结果。
4.2.2教育用户利用图书馆,加强信息素养培训。编撰中医药信息教材,培训中医药信息技术人员,帮助用户学会查找和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技能,使其具有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减轻图书馆员的压力。培养“图情教授”、“学科馆员”,图情教授熟悉研究工作的现状及发展方向,将本学科对图书馆的各种信息需求实时反馈给图书馆, 协助举办相关学科的培训和讲座。对研究范围内的资源进行主动推荐和定点、跟踪服务,及时提供图书馆最新服务、最新资源,双向互通。
4.2.3指导并帮用户选择和利用网上资源。以学科为单位提供更多更强的专业性数字资源。如:学科简介、发展动态、精品课程等特色服务信息。直接把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制作成课件,于图书馆的网页上,实现人机结合的数据共享。
电子资源已成为图书馆资源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保证现有中文资源的基础上,加大电子资源的购置力度。针对目前采购电子资源费用高的特点,应仿照 CALLS “集团采购”的模式与经验,开展电子资源联合采购。由若干图书馆组成集团,共同与电子资源供应商达成协议,由供应商与各成员馆分别签订互惠互利的购买合同,图书馆可获取最优价电子资源,开展更加个性化、多样化、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及时将最准确、最有价值的高质量信息资源提供给用户,有效提升图书馆服务的方式、方法,为图书馆带来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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