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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对互助县威远镇街道中7岁以下儿童中的流动人口作为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①自行拟定调查表,采取问卷调查及访谈,经预测调查修改后作为正式调查表。②向流动人口发放调查表,并教会如何填写,采取自填式的方法统一发放问卷、统一回收。③入户访谈,按问卷指导语进行,采用一对一填写方式,防止暗示。共发放调查表270份,回收256份,回收率达到94.81% 。
调查内容:①父母文化程度、从何地来、暂住时间;②儿童出生地、喂养情况;③对儿童保健知识掌握情况和保健需求;④其他。
结果
一般情况:经调查,流动人口中有7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共256户,7岁以下儿童共330人,3个子女的家庭有6户,占2.34%;2个子女的家庭有62户,占24.22%;1个子女的家庭有188户;占73.44%。流动人口256户中来自本省占80.08%,外省19.92%,暂住时间长者达8年,短者达几个月。
家长文化程度见表1。
从表1可见,流动人口儿童中有16位家长是文盲,初中文化程度的家长占的比例较大,接近一半,占45.70%,大专以上学历的家长比例较少,只占3.52%。
分娩形式和地点及喂养方式:足月正常产218人(85.16%),其中过期产6人。剖宫产38人(14.84%),其中过期产10人,早产2人。母亲分娩地点:在县级以上医院分娩152人(59.38%);在家中分娩46人(17.97%);在乡卫生院分娩58人(22.66%)。喂养方式:1岁以内母乳喂养214人;母乳喂养率达到83.59%;人工喂养12人(4.69%);混合喂养30人(11.72%)。
家长对儿童保健知识了解情况调查见表2。
家长对儿童保健知识需求见表3。
从表3可见,流动人口儿童家长保健需求排列前3位是:防止食物中毒、营养与保健、计划免疫基础知识。
讨论
从调查结果看,流动儿童家长的文化水平较低,小学文化程度占22.66%,初中文化程度占45.70%,高中文化程度占25.00%,还有16位家长是文盲。调查中发现夫妇双方的文化程度相等的较多,而且初中文化程度的比例较大。还发现家庭中有2~3个子女者,占26.56%。加强流动人口的儿童预防保健知识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非常重要。
计划免疫知识中,对儿童应何时接种何种疫苗的问题回答正确率低,大部分家长不知道。儿童计划免疫是我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证儿童健康的有效措施。调查表明:防保工作在为流动人口服务方面还存在问题,儿童计划免疫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为流动儿童办理计划免疫证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紧急避孕药;使用问题;提高有效率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535-02
芷江县湖南旅游胜地,因抗战胜利受降纪念坊而闻名,境内有明代建筑龙津风雨桥、内陆最大的妈祖庙、中国侗文化城等风景名胜,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近50万人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着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服务任务。流动人口由于其婚前较为普遍和活跃,紧急避孕药作为非处方药,应用十分广泛,为了解紧急避孕药在控制意外妊娠的现实情况,特对使用紧急避孕药对象使用现状和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服用过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毓婷、惠婷、安婷)的健康育龄妇女124人。
1.2 方法 从县计生服务站、医院、药店、宾馆、休闲服务娱乐场所等部门调查使用过紧急避孕药的对象,一般是提供免费避孕药具时以自愿方式填写问券调查表。
1.3 内容:使用者获取紧急避孕药的渠道、使用情况、相关知识了解程度及紧急避孕知识宣传、服务情况。
2 结果
2.1 一般特征
本研究共调查流动人口中使用过紧急避孕药对象 124 人,年龄17~40岁,平均24.5岁。23~30 岁有80人,占64.52%;未婚89例(71.77%),已婚35例(28.22%);初中及以下77例(62.10%),高中32例(25.81%),大学及大学以上15例(12.09%)。在服务娱乐场所工作占34.25%,外来流动人口(旅游等)占30%,打工者占 35.75%。
2.2 使用紧急避孕药的对象与购药渠道:①未婚女青年外出打工,与男朋友发生性关系,担心怀孕,而采取紧急避孕措施;②工作者,被动服务后,怕怀孕而服用紧急避孕药;③外出旅游者,情侣同居,以服用紧急避孕药作为预防措施;④已婚夫妇未采用“安全期”“”等自控避孕方法,用紧急避孕方法补救。购买者以年轻人为主,一般在大药房购买,也有部分人到计生服务站购药,使用的紧急避孕药以使用左炔诺孕酮(含左炔诺孕酮0.75mg/片,商品名:毓婷、金毓婷、惠婷、安婷、保仕婷等[1])最多,其次是米非司酮(国内常见的含有米非司酮的商品名:含25mg米非司酮的息隐、含珠婷等;10mg米非司酮的司米安、后定诺等[1])。购买紧急避孕药对象基本上但没有进行必要的咨询,使用者往往是在无人指导下,按个人理解使用紧急避孕药。
2.3紧急避孕药的错误使用情况。①按药品说明书,一个月内只能使用一次紧急避孕药,但有些人往往在一个月内使用两次,甚至更多次的紧急避孕药,占38.2%;②服用紧急避孕药物后再次有无保护性生活;或前一月经周期内刚刚服用过紧急避孕药(毓婷等),紧接的这个月经周期又有未防护的同房,又再次服用紧急避孕药(毓婷等),占56.7%;③服用一、二次紧急避孕药(毓婷等)后觉得没有什么副反应,月经也能如期来潮,加之性生活也不频繁,即认为既然有紧急避孕措施,平时不采取避孕措施也没关系,反正一旦失败,口服紧急避孕药也就万事大吉了,于是将其作为常规避孕药经常使用。④首次服药时间太晚,超过72小时,或两次服药间隔大于12小时,占28.6%;⑤有的采用安全期避孕的夫妇,他们在自认为不安全的日子发生了未防护的,才使用紧急避孕药紧急避孕药;⑥用药前已怀孕。
2.4 紧急避孕知识知晓、宣传、服务情况。据问券调查统计,知道紧急避孕药的有62%,但了解正确服用方法的仅25%;答对紧急避孕药一个月和一年最多可以服用的次数的只有有17.07% 11.67%;获得紧急避孕知识的途径排名依次为报刊杂志、朋友介绍、计生宣传、广播电视。在县、乡计生避孕知识宣传、培训中,仅简单介绍“紧急避孕”,但大部分对紧急避孕具体的常识茫无所知;学校开展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时,没有讲授紧急避孕知识;社会计生宣传中,紧急避孕知识宣传内容少,没有开展紧急避孕专题咨询服务。
3 讨论
本调查显示,随着紧急避孕药的非处方化,获取渠道较以往更为方便快捷,有些女性为了避免意外妊娠,“事后”把紧急避孕药当成补救的法宝,出现了紧急避孕药的滥用现象[2]。特别是流动人口年龄较小,流动性较大,性生活活跃,而避孕相关知识掌握较少,所以不安全性生活发生风险较高,由此产生的意外妊娠较为严重[3]。有关研究资料报道,紧急避孕药对降低人工流产方面具有正面影响[4]。为充分发挥紧急避孕药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作用,着重要加强二方面的工作:
3.1 正确使用紧急避孕药:①无保护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1片,12小时再服1片。服药越早,防止非意愿妊娠的效果越好。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尽快补服一次;采取紧急避孕后,宜尽快落实常规避孕措施。②紧急避孕药只能对前一次性生活有事后避孕作用,对发生在用药后的同房无防护作用,服药后到下次月经前应避免同房或使用,不能再有无防护措施的。③紧急避孕只能用于偶尔发生的无保护性生活后防止意外妊娠,是一种临时补救措施,绝不能代替常规的避孕方法。如服药后再有性生活时,必须采用常规的避孕方法,因为紧急避孕药对服药后再发生的无避孕作用[5]。④一年内不能反复多次使用紧急避孕药,反复的吃紧急避孕药,会干扰女性卵巢功能,将会在影响药效的同时,人为地造成对正常月经周期的干扰,导致妇女月经周期的紊乱。⑤已经妊娠的妇女禁用紧急避孕药,因为紧急避孕药对已经确立的妊娠是没有流产作用的。
3.2 要加大紧急避孕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本调查显示,未婚者使用紧急避孕药占71.77%,初中以下占62.10%。计生部门要针对人工流产的所有高危人群如育龄高峰期人群、初高中毕业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人群及职业相对活跃、自由度较高人群发放专门宣传紧急避孕知识的小册子,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随时解答紧急避孕问题;要加强对未婚女青年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使之充分认识到婚前、妊娠和人工流产对个人生活、健康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为其提供包括紧急避孕在内的常规避孕方法;针对错误使用紧急避孕药的情况,应建立紧急避孕的服务网络及随访制度,开展服用紧急避孕药后随访,药店应向紧急避孕药物购买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方法,及时提供指导服务,以提高紧急避孕药的有效率[6]。
参考文献:
[1] 刘欣燕,主编,计划生育诊疗常规[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9~21
[2] 赵 瑞 武俊青 王瑞平上海市闵行区流动人口紧急避孕药使用情况及相关知识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2,20(2):99~104
[3] 武俊青,凌建春,程建萍. 上海市闵行区流动人口生育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0,18(3):146 ~150.
[4] 程利南. 紧急避孕药物的有效性及现实意义[J]. 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0,2(5) :13 ~15.
各村:
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重点解决目前我镇存在的流出人口底数不清的问题,决定于2014年4月至6月在全镇集中开展流出人口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摸清流出人口底数,全面掌握流出人口动态,防止漏统漏管。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的个案信息项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质量,提升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和服务率,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
本镇户籍(18-49周岁)育龄对象。
三、调查方法
(1)从镇级信息平台中分村(居)、分组导出18-49周岁育龄人员名单,导出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居住地地址)后参照附件一样式添加新增栏目,下发到村(居)。
(2)各村(居)根据名单逐户核实流动务工动态,弄清流出人员流向信息,包括流向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经电话核实,在导出的名单表后新增加的栏目按要求详细填写。全户流出的对象,通过知情人核实。对已登记的流出对象,目前已返回户籍地、流向地址发生变更的重新登记上报《流出人口变更表》。
(3)镇计生办核实信息平台通报协查的流出对象,对接收的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报告单》的人员重新进行比对核实,及时完善、修正相关信息。
四、调查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镇计生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调查摸底方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调查摸底队伍,明确责任,召开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组织调查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排查、登记,对于已经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确认,对信息变动、新增流出对象逐人进行采集,如实登记并填写《流出人员信息采集卡》。
(3)核对录入阶段(5月1日-5月31日)
镇计生办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在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录入和变更,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达或邮寄相关对象。
(4)督查总结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镇计生办6月上旬逐村进行检查核对,并将(附件3<市(镇)级户籍育龄人员动态调查摸底汇总表>)报送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10日-30日市人口计生委每镇抽查一个村,下发抽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以村(居)计生专干为主体,组织得力人员成立调查摸底队伍,认真开展工作。
为扎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社区开展2011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网清查工作。特制定流动人口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从审验流入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手,对流入、流出人口全面进行登记,将育龄妇女信息登入台帐,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二是开展对流入已婚育妇避孕节育情况检查,落实各项节育措施,对政策外生育的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是督促用工单位、出租(借)房主、娱乐场所、企业、建设工地与所在村(居)委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责任书并履行责任;四是对流入人口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符合先居住地办证条件的应及时给予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婚育情况不明的要督促其回户籍地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五是户籍地检查流出人口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流动登记,是否与已重点育妇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六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和反馈工作,切实加强“两地”信息交流。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
组织领导
这加强这次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清查工作的落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街道工委主任为常务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各村(居)书记、主任及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网大清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网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清理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15日---8月17日)为宣传发动前期准备阶段。召开清查工作会议,传达清查工作精神,认真做好清查前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8月18日---8月23日)为调查摸底。补签用工单位、出租(借)房漏签的计划生育管理合同阶段。摸清用工单位、出租(借)房的数量、方位及用工情况、承租人情况,及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第三阶段(8月24日---9月9日)为清查落实阶段。摸清跨县区以上流入半年或流入虽未满半年,但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掌握育龄妇女情况,落实已婚育妇双查、四术及补救措施。
第四阶段(9月10日---9月14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做好补缺补漏,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做好清查工作。
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企业要层层召开专题研究会和组织动员会,充分运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居(村)要求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查方案,确保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查验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3、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居(村)要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在原有流入人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户核对,对于流入人口,要组织人员逐人登记造册,特别要借这次公安部门大清理流动人口为契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清理,逐个审检验证,输入微机信息管理,流入人口出生上平台,育龄妇女信息管理。
关键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影响因素
一、研究背景
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化的加速带来了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在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下,就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流动人口阶层,构成了转型期社会第三元。与城市和农村常住人口相比,一方面流入城市的农民往往在观念、行为方式上受城市的巨大冲击,加之流动本身伴随的生活不稳定和职业频繁变更,其生育观念和行为方式上有别于其家乡人;但另一方面,农村文化在他们身上仍烙下印迹,制度限制又使得他们很难真正地融入城市社会,从而造成他们对城乡两种文化的双重不适应,成为一个既游离于农村、城市之外又与两者有紧密联系的边缘群体。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必将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二、农村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
(一)期望子女数
期望子女数是人们在一定经济、社会和文化因素影响下对生育子女数的期望。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对于孩子数量的选择倾向取决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调查显示,期望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高达52.60%,1个的为40.86%,3个及以上的为4.70%,不要孩子的比例只有1.84%。可见,大多数流动人口的期望子女数是1至2个,想要3个及以上的人数较少。流动人口的期望子女数在年龄上呈现出一定规律,即年龄越大,期望子女数越多;从性别来看,男性意愿子女数要多于女性。这种差异是由于女性是生育的直接承担者,而且女性在养育子女上花费的时间远多于男性;不同婚姻状况的流动人口,意愿子女数也有较大差异。
(二)性别偏好
性别偏好是指人们期望生男孩还是生女孩,是人们对孩子性别的一种愿望和需求,即意愿生育性别。流动人口对孩子的性别预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据资料显示,“儿女双全”是农村流动人口最主要的理想子女性别结构,其次是男孩偏好,最后是无性别偏好和女孩偏好。城市中有别于农村的社会关系以及自我保障能力,弱化了男孩偏好存在的环境和经济基础,但是在流动人口中,男性偏好的程度还是相当高的,女性在短期内还是较难取代男性的继嗣功能和经济效用。但性别选择已经开始呈现出理性的一面,女孩偏好或者没有性别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多。
(三)生育动机
生育动机即生育目的,指人们是出于何种目的而考虑生育。生育动机反映了人们对子女价值的判断和看法,它一般包括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和消除社会压力等等。据资料显示,农村育龄妇女中有接近三分之一认为养儿防老是她们生育子女的主要动机,将近四分之一的育龄妇女认为传宗接代是其最主要的生育动机。相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流动人口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这些传统思想的影响相对要弱些,但由于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方面存在缺失现象,导致了生育动机方面,养儿防老、传宗接代仍然占据主要位置。
三、农村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国家政策干预外,还有其他复杂多样的影响因素在起作用。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个体层面的因素、家庭层面的因素和城市的社会融入因素。
(一)个体层面的因素
流动人口个体层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购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流动人口个体因素会直接影响其生育观念。年龄较大的流动人口受传统生育文化影响较大,更希望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教育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也不言而喻,受教育水平高的流动人口更倾向于“注重自我发展”的现代型生育观念;此外,有社会保险者晚年对子女的依赖度会有所降低,也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二)家庭层面的因素
家庭层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家里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等。家庭因素对个人生育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大家庭一般是多代同堂,长辈容易将传统的生育观念渗透到晚辈中,同时又会以已有的多子女行为作为示范效应加以强化。所以一般来说,来自大家庭的人往往倾向于多生育,对男孩的偏好也较强。家庭收入高低对人们决定是否要孩子可能有不同影响,收入高可能未来通过孩子来养老的需求小,降低生育意愿,但同时,收入高者抚养孩子能力也更强,可能会倾向于多要孩子。
(三)城市的社会融入因素
社会融入因素主要考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住情况、工作类型、流动时间等。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过程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相对稳定的职业、像样的经济收入及社会地位,这些条件使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常住居民交往和参与流入地的社会生活成为可能,并促进他们接受与当地人相似的价值观,包括生育意愿方面的观点和看法。社会融入因素中的工作类型和居住类型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是显著的,在公有制企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口意愿生育的子女数较其他工作类型的人要少;通过租房或自购房这种散居的方式在城市定居的流动人口较混居在宿舍工棚的人更倾向于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具有双重性的特征:一方面,由于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他们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远离了农村社区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村社区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受到根深蒂固的农村生育文化的牵制。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生育意愿内部的变化是不同步的。期望子女数的变迁相对较快,性别偏好与生育动机变迁相对迟缓。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流动人口要想彻底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仍然具有很多困难。因此,政府政策未来改革的取向,需要通过户籍制度和相关配套体制改革,在就学环境、居住条件、社会保障和工资待遇等方面逐渐为流动人口实现长久迁移创造条件,通过系统性的制度促进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和,从而实现健康的人口城市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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