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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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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

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范文第1篇

一、WTO中的气候变化问题

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相互联系和作用的集中表现。气候变化的挑战涉及敏感的政治决策、艰巨的技术变革和深远的全球影响。虽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措施与国际贸易规则以不同的方式运作,但是相互间存在着交集和融合,从而对多边贸易体制产生影响。

(一)WTO与气候变化的联系

WTO为全球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提供了一个规则框架,为贸易进一步开放提供了一个多边谈判论坛。1995年签署的《建立WTO协定》明确提及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已将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联系在一起,以确保市场开放与环境社会目标的协调发展。

尽管贸易及贸易开放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影响尚不能确定,但一个简单而重要的观点是,贸易发展与开放有助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比如,贸易开放可以促进世界范围内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进而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更高需求),改善环境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从目前看,WTO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直接贡献就是通过多哈回合开放环境货物、服务和技术市场。

迄今,气候变化问题还不是WTO多边谈判领域的内容,WTO规则中也没有专门的、具体的关于气候变化的规定。但毋庸质疑的是,WTO与气候变化是有关联的。国家层面上的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采取的政策措施有可能改变一国的竞争条件,进而对全球贸易发展和多边贸易规则产生影响。WTO规则和机构对于应对气候变化也是非常重要的。WTO原则和规则提供了一个保证可预测、透明和公正地实施气候变化措施的框架,它可以对实施的气候变化措施进行审查,以保证符合援引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条件。

WTO规则与全球气候变化制度并非独立运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明确规定,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措施不应构成对国际贸易任意的、不合理的歧视或变相的限制,在实施有关措施时应尽量减小对其他成员方贸易、社会、环保和经济的负面影响。尽管WTO框架下没有贸易与环境的专门协议,但WTO规则也留下了足够的政策空间,有不少重要条款涉及到环境保护。WTO规则允许各成员以非保护主义的方式优先考虑环境问题,允许成员在特定条件下为了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用贸易限制措施。

(二)WTO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

WTO框架下与气候变化问题相关的活动有三个层面:一是WTO宗旨明确“按照可持续发展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寻求保护和维护环境”,这在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之间建立了清晰联系;二是WTO多哈回合中有多个方面都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比如:农业谈判和渔业补贴、贸易与环境议题等,其谈判结果将对应对气候变化起到积极作用;三是在WTO日常工作中,也为从国际贸易的角度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一个平台。

1 环境货物与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

在多哈回合中,贸易与环境议题谈判的一个重要议程是开放环境货物和服务市场。WTO成员呼吁,酌情削减或取消环境货物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高全球市场准入,在更有效率、更多元化、更低成本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有助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已经建议了一系列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其中很多技术正在WTO的环境货物和服务项下进行谈判。

2 WTO与多边环境协定关系谈判

贸易与环境议题谈判的另一个议程是解决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定(MEAs)的关系问题。WTO成员正在寻找方法,以确保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定中旨在保护环境的具体贸易义务(STO)能够和谐共存。WTO成员希望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促进自由贸易与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相互协调与支持。考虑到目前国际社会对于追求多边主义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这些旨在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多边谈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 WTO农业和非农产品谈判

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会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带来一些积极影响,尽管有些是间接的。首先,发达国家农产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以及农业支持的减少会使全球资源配置和生产更加有效。其次,贸易谈判将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机会和贸易收入,收入的增加能增强贫困国家抵御气候变化的能力,比如增加灌溉方面的投资等。

气候变化的挑战促进了生物燃料产业的发展,因为许多国家认为生物燃料可以帮助他们达到《京都议定书》的温室气体减排的承诺。由于生物燃料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消费国,目前生物燃料的贸易规模还不大。生物柴油的生产和消费目前主要集中在欧盟,欧盟内部的生物柴油贸易开始兴起。而在过去几年生物乙醇的贸易呈现增长势头,巴西是新兴的主要出口国。自2000年以来,有20个WTO成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范围内通报了37个有关生物燃料的措施

4 WTO常规工作中的气候变化问题

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TBT委员会)和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委员会)的工作都与气候变化问题密切相关。

TBT委员会提供了一个重要论坛,在此可以探讨政府为减缓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技术性规定。那些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技术规定和标签要求正属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范的范畴。近年来,一些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控制温室气体减排的产品标准和标签要求都向WTO进行通报。TBT委员会对气候变化措施予以评判,以确保它们不对国际贸易构成不必要的障碍。

CTE委员会的工作方案涵盖了贸易与环境交叉领域的主要问题。与气候变化间接相关的问题被放入CTE讨论,例如取消能源和林业部门的贸易限制产生的环保效应、能源效应标签对市场准入的影响等。CTE委员会作为一个孵化器推动贸易与环境议程的进展,也是成员想进一步推动贸易与气候变化之间联系的途径。

二、WTO与气候政策有关的法律条款

WTO框架下没有将贸易与环境问题单独立法。但在现实中,一些旨在保护环境的措施在本质上具有限制贸易的特点,会对其他成员的权利产生影响,也可能违反WTO的非歧视原则和禁止数量限制原则。为规范这样的行为,在WTO《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1994)第20

条“一般例外”中对保护环境做了相关规定。根据WTO规则,成员方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采取与贸易有关的措施来保护环境。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与环境相关的贸易争端时也多是依据这些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

WTO框架中也没有专门的、具体的规则与气候变化问题直接相关,但气候变化与WTO规则具有潜在的关联。除监管措施外,国家、区域或多边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措施有:政府采取的以价格为基础的措施(如税收和关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其他一些措施(包括补贴)。这些措施实际上都与贸易相关,要受到WTO规则和程序的约束。在设计气候变化方案和进行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时,都应当将这些措施对贸易的潜在影响以及各成员在WTO规则下的权利与义务考虑进去。从广义上说,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如GATT第20条,加工和生产方法问题、相似产品定义)WTO规则和判例,都与气候变化措施的审查有关。WTO的一般做法是,承认只要严格满足一些条件、为达到某些政策目标、一定程度上的贸易限制是必须的。

一些WTO规则和协议同旨在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相关,这里做一简要归纳。

(一)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GATT第1条和第3条)

GATT第1条第l款规定,一国给予任何其他国家任何产品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给予所有其他缔约方的同类产品。GATT第3条第2款规定,不得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超过对本国同类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的任何种类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GATT第3条第4款规定,在有关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标价出售、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要求方面,进口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类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与非歧视原则相关的两个重要概念,即“相似产品”和“力工或生产方法(PPMs)”与气候措施相关联。

(二)一般例外条款(GATT第20条)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WTO成员可以实施贸易限制。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列举了十种特定情况,其中有两种情况与环境保护有密切联系,即第20条的(b)项和(g)项。它们也被称为环境保护例外条款。GATT第20条规定,任何WTO成员都可以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b项),采取“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措施”(g)。为防止对一般例外条款滥用,在序言中对“例外”的适用提出两个条件加以限制,一是根据第20条采取的措施不应“对情况相同的国家构成武断的或不正当的歧视”,二是有关措施不能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三)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ASCM)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采用了“专向性”补贴的概念,即补贴只针对成员政府专门给予其管辖范围的某一些企业或某一些产业的优惠或好处,此类“专向性”补贴要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如果确认存在补贴,则将被征收反补贴税。在气候政策与贸易规则的联系上,关于补贴的争议一直存在。一些人希望对碳密集产品进口实行反补贴税来抵制“碳搭便车”(carbon free riding)行为。政府对于温室气体排放不采取措施能否被视作一种公共补贴或环境倾销行为?在出口国没有对碳排放实施控制的情况下,进口国能否对其征收反补贴或反倾销税?在应对气候变化中,一些国家对本国的高排放、贸易量大的行业提供免费的碳排放权配额,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补贴?这些都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四)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

各国都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规章、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这些都十分重要,但若随意设置就可能成为贸易障碍。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做了有关规定,以寻求确保技术规章、标准以及检验和认证程序不对贸易产生不必要的障碍。《TBT协议》范围包括强制措施和自愿措施。强制措施也称“技术法规”,其定义为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而与资源使用效率和碳排放相关的技术要求典型地依赖于生产方法而不是产品特性。但WTO上诉机构对“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没有明确的解释。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正大力倡议《TBT协议》要包括生态标签计划,但发展中国家认为,诸如生态标签的措施并不适用于《TBT协议》。

(五)普遍取消数量限制(GATT第11条)

GATT第11条规定,除非满足第11条第2款的三个例外情况,成员方禁止实施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的数量限制措施。而这三个例外情况都不能适用到产品的碳足迹限制上。今后,一国有可能对没有实行严格温室气体减排国家的进口产品实现进口禁止或限制,将他们归人到“肮脏”产品。

(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TRIPs的相关规则与气候友好型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发展和传播密切有关。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知识产权由于同技术转让密切相关而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技术开发,但同时也有可能限制技术转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议,强制许可制度是改善绿色科技市场准人的重要途径,但遭到了发达国家的强烈反对。

(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TRIMs)

TRIMs只适用于影响货物贸易的有关投资措施。由于某些投资措施有可能限制或扭曲贸易,TRIMs规定不得实施违反GATT第3条(国民待遇)或第11条(数量限制)的投资措施。TRIMs在其附件中列出一份与GATT这些条款不一致的投资措施的解释清单。今后,许多国家都有可能打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旗号来实行一些与WTO规则不相符的投资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

三、多哈回合中的贸易与环境议题

环境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助于推动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快速传播,促进国际贸易发展。WTO成员希望通过推进首个多边贸易与环境谈判,加强贸易政策和环境政策的相互支持,实现环境、贸易和发展的“三赢”。

(一)贸易与环境谈判的目标

WTO《多哈部长宣言》第31段明确规定了贸易与环境议题的谈判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现行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定(MEAs)中所列具体贸易义务(STO)之间的关系,谈判只限于在所涉多边环境协定缔约方中现行WTO规则的适用性的范围,谈判不得损害任何非所涉多边环境协定缔约方的WTO成员的权利;二是多边环境协定秘书处与相关WTO委员会之间定期信息交流的程序,以及给予观察员地位的标准;三是酌情削减或

取消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贸易与环境议题谈判将在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特别会议(CTESS)主持下进行。

(二)贸易与环境谈判的现状

在多哈回合中,最重要的议题是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人谈判,环境议题并不是一个最重要的议题。由于受到农业、非农市场准人谈判进展的牵制,贸易与环境议题的谈判进展缓慢。迄今该议题谈判仍处于澄清有关概念、确定货物清单范围和讨论谈判方式阶段,各项议题均未进入实质性问题谈判。经过谈判,各方感到对第1项和第2项内容的讨论引发了较多的政治性因素,相比之下第3项内容更为务实。

WTO坎昆会议后,环境货物和服务自由化成为贸易与环境谈判的重点,但目前也仍处于要求各成员确认环境货物范围以及明确谈判方法阶段。由于环境服务的谈判内容和方式与环境货物不同,谈判主席建议先进行环境货物的讨论。CTESS同意在讨论环境货物基本概念的同时鼓励各成员提交自身的国别清单,以尽可能多地列出环境产品,同时要求各成员对确认环境产品可能的关税待遇、特殊和差别对待(S&D)、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发展相关问题提交提案。

(三)环境货物和服务谈判的情况

多哈回合为开拓环境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提供了条件,WTO成员正努力消除环境货物和服务的贸易壁垒。将OECD、APEC和世界银行的环境货物清单结合在一起,共包括211个产品(HS6位编码),Hufbauer和kim(2010)根据这一数据预测,消除环境货物关税将使世界环境货物进口额增加约560亿美元,相当于目前世界环境货物进口总额的12%左右。

1 环境货物贸易谈判

环境货物涵盖许多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消除这些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将会降低它们的价格,使它们更容易获得和使用。促进环境货物贸易将加剧该领域的竞争,从而刺激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技术创新。世界银行的最新研究发现,消除清洁能源技术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能够使18个高排放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量增长14%。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已确定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技术。其中很多技术正在WTO的环境产品和服务项下进行谈判,包括风能和水电涡轮机、太阳能热水器、生物气体生产设备、沼气收集垃圾填埋坑等。欧盟和美国在2007年12月的一份提案中建议,在WTO谈判中给予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友好型货物和服务以优先权,这些气候友好型产品占先前WTO定义的环境货物种类的1/3左右。

2 环境服务贸易谈判

在环境服务谈判中,WTO成员试图寻求《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旨在与减缓气候变化政策可能直接相关的活动做出具体承诺。在乌拉圭回合制定的服务部门清单中,被列入环境服务部门中的服务侧重于基础设施服务,例如污水处理服务、垃圾处置服务和卫生服务等。被列人“其他”服务项下的其他环境服务在当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这些服务如废气清洁服务、景观保护服务等,实际上也直接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有关。

近年来,由于环境管制标准不断提高,这些“其他”环境服务的重要性逐渐提高。这些环境服务活动是在商业的基础上提供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前景。目前,这些环境服务正就WTO中进行谈判,并且希望能为新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提供更好的前景。不过,由于环境服务的实行主要依靠环境产品来进行,目前在环境产品谈判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环境服务的谈判基本没有进展。

3 环境货物谈判的焦点

一是货物清单问题。截止到目前,共有11个国家和地区(加拿大、欧盟、日本、韩国、新西兰、挪威、瑞士、中国台北、美国、沙特阿拉伯和菲律宾)提交了环境货物清单。环境议题谈判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对环境货物的涵盖范围没有一个国际公认的定义。为弥补这一空白,OECD、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世界银行等组织或机构都在研究并拟定各自的清单。其中OECD和APEC的清单受到各方重视,也是WTO框架下讨论并生成环境产品清单最主要的借鉴。

二是谈判方式问题。自贸易与环境议题谈判开始以来,对以何种方式削减环境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WTO成员提出了四种建议方法,即清单方式(Listapproach)、项目方式(Project ap-proach)、综合方式(Integrated ap-proach)和出价要价方式(Requestand offer methodology)。至于采用哪种谈判方式,目前还没有明确。从目前情况看,也许这几种谈判方式混合正在一起可以成为一种折中的解决办法。比如说“清单+项目”的方式,对于公认的纯粹环境产品(如风力发电设备)可以用清单方式对如何降低关税进行谈判,但是对于具有多重功能的环境产品,可以通过项目方式更好地解决。在谈判的最后阶段,也不排除用要价出价方式作为一个补充。

中国在环境货物问题上提出了“共同清单”和“发展清单”的概念主张,为在环境货物的谈判中充分体现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提出了明确主张。目前,中国尚未提交具体的符合自身利益的环保产品清单。中国的谈判立场有以下几个要点:第一,中国认为环境产品的主要目的必须用于解决环境问题。第二,同意为真正的环境产品制定一个清单,但是反对“搭便车”。第三,环境产品谈判的结果应该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己生产环境产品的能力。因为要提高发展中成员提高保护环境的能力,才能真正促进世界环保事业的发展。

(四)贸易与环境谈判的未来走向

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工程;影响;应对措施

在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当中,气候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近几年来,全球的气候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这个问题在一定的程度上已经不仅仅是环境的问题了,同时也成为了政治以及经济的问题。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情况之下,我们必须要尽可能的掌握气候变化的规律,对气象因子在很大的程度上起到重视,同时针对我国对生态保护的工作来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有效的将气候变化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从而使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

一、气候变化的部分特征

研究气候变化的工作当中,我们对某地区进行了简单的调查,其中主要的表现特征为以下所述:

1.年降水量

我们调查的这个地区中,平均的降水量为396.3mm,其中过去的多年中最大的降水量为592.4mm,最少的降水量为198.9mm,其中最大的降水量为最少降水量的2.97倍。在这个地区,在其60年代的时候降水量比较多,平均每年为443.5mm,在70年代开始逐渐的减少,一直到80年代的时候,降水量已经达到了最少,平均降水量为349mm,从90代又开始逐渐的增加,几乎有达到了60年代的降水量,平均每年为425.6mm。虽然如此,但是在90年代后期的几年,平均降水量又出现了逐渐减少的趋势。

2.年平均气温

据调查,这个地区的年平均气温的变化如下所述,从50年代的后期开始,一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60到80年代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而到了90年代,开始呈现出迅速加快的趋势,在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其中每10年可以达到+0.72℃,高出了全国的平均值。

3.风沙天数

通常情况下,将沙城暴现象和扬沙的现象统一成为风沙现象。在调查当中,我们将这两种现象的天数相加就成为风沙天数。

据调查显示,这个地区每年平均的风沙天数为31.2天,大多数是出现在春天,之后是冬天,在秋天是最少的时候。当中沙尘暴的天数平均每年为6.5天,四分之三都在春天出现。

二、气候变化给生态保护工程带来的影响

在生态保护工程的工作当中,它的实行与气候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气候变化对生态保护工程的影响有利有弊。例如在一些地区进行防护建林的工程,出现了气候湿化的效应,气候湿化指的就是气温升高、降水增多的现象,那么在部分的地区当中,就会使当地的气候敏感度降低,但是同时,也会使部分地区的草原、森林发生火险的几率增大,所以在生态保护的工程当中要对气候变化给予一定的重视。

另外,在生态保护工程当中的草原生态恢复当中,气候的暖湿化效应也表现的非常明显。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我国西北的一些草原气候就处于暖湿化的状态,而在部分的北方草原的气候就是处于暖干化的状态中。在我国进行生态保护工程的过程当中,从2001年开始,部分的北方草原当中的生态环境恶劣情况出现了一定的回转,内蒙地区的草原之前产草量下降的状况也有效的得到了回转,现在草原的退化几乎处于小面积的退化状态,改变了之前大片退化的情况,虽然这样,当时在草原生态系统当中生物的多样性还仍没有得到恢复,所以说气候的变化给生态保护工程带来的是有利有弊的影响。

三、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

1.解决环境污染

在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当中,首先解决掉环境污染的问题是这项工作良好开展的基本要求。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最主要的是要减少二氧化硫、氧化氮等等相P的有害物质,最大程度的限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其次对各个城市的环保工作加大力度,制定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从而有效的控制其对环境的污染。最后要对生活以及工农业的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构建新型的农村能源结构,禁止其以秸秆为主要燃料,采用风能等一系列的新能源,从而有效的控制气候的变化。

2.提倡循环经济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中,要提倡循环经济的发展,从而使我国资源以及能源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提高,最大限度的使废物的排放量降低,改变传统的生产发展方式。

3.加强气候变化相关的各方面的研究

关注气候的变化,保护生态环境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对气候变化的原因进行深入的研究,建立适合我国生态保护工程的保护方案,加强对温室气体的减排方案的研究;加强生态保护工程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深入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深入研究等等,有效的控制气候的变化。

四、结语

对气候变化进行一定的重视,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了我们人类共同的责任。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之下,我国也成为了受到其影响最严重的一个国家。气候的变化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都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在这个过程当中,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合理的把握气候变化规律,对我国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治理,从而有效的建设生态文明国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我们应该不断的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从而给人类建造一个健康、安全、环保的生存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泽椿,郭安红,延昊等.气候变化对生态保护工程的影响[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5,11(3):179-184.

[2]洪彦彬.关注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8,14(4):103-104.

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气候变化;水文;水资源;影响

中图分类号:P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0-0220-01

气候变化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之一,了解和研究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对于了解相关的水文水资源系统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等具有重大意义。必须要对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进行分析,了解具体的研究方法,对其影响有大致了解,对其中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积极的改正,采取措施进行弥补。

一、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影响的研究方法

1、气候变化情景的生成技术

各个地区之间的气候变化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不能通过气候的预测很准确的表述各个区域的气候变化,即便是测量到的值也不是一个精确的,只是大致的估计范围,是一种可能出现的结果,这就被称为情景。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气候变化情景的生成技术进行研究。比如说通过任意的情景设置,对可能出现的情景进行模拟,或者是通过对以往一系列气候环境的研究资料进行分析,进而得出自己想要的结果,亦或者是通过大气环流的模式,对气候变暖的可能情况进行分析。所有这些,都是气候变化情景的生成技术。

2、水文模拟技术

这是指通过模型来模拟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为保证水文模拟结构的准确性,因而保证模型的通用性和便于利用性;现有资料的准确性;模型内在精度的精确性等等。所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保证这些问题的准确,才能较为正确的反应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1]。

3、水文遥测系统的运用

所谓的水文遥测系统就是指一些自动化的技术和设备,这些技术和设备主要是为了采集远距离的水文信息。水文遥测系统主要有三个部分构成,这三个部门合理组合更加便于水文资料的搜集、储存、整编、分配和检索。通过水文遥测技术可以搜集到大量的信息,更方便对水文资料进行整理和研究分析。进而更好地研究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

二、气候变化对我国水文水资源系统的影响

1、气候变化对我国河川径流的影响

河川径流一般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比较敏感,气候的变化一有变动就可以在河川径流上反映出来。比如说我国从北到南,由干旱到湿润,山川河流对气候的变化反应迅速。在气候变化较为严重的今天,全球变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种状况下,气候变暖对我国山川河流的影响主要可能表现为三种结果,一种是北方径流量增加,南方减少;一种是南方增加,北方减少;还有一种是南方北方的径流量都减少。

2、未来全球变暖将导致我国西北高寒山区冰川萎缩

在全球变暖的气候影响下,对冰川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极地地区冰川面积的大幅度减少,这可能会造成冰川退减,一些流域干涸等情况的出现,使一些干旱的地区变得更加干旱,对我国影响最严重的是北方地区,尤其是黄土高原地区[2]。

3、随着全球变暖的影响,可能使降水量发生变化,蒸发量变大

全球气候变暖,不可避免的会对各个地区的降雨量产生变化,进而使全球的平均降雨量发生变化,可能会使平均降雨量增加,降水变率也会相应的增加或者减少,但不容置疑的是蒸发量一定会增加,这样就会使河流变的越来越干枯,干旱也会越来越严重。

三、减少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不利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1、实行人工降雨

在全球变暖的气候变化下,降雨量逐步变得越来越少,各地的水资源会越来越贫乏,尤其对于西北黄土高原等干旱地区,由于降水的缺乏,草木生长面临更大的困境,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也会更加的突出。这就需要通过人工降雨的措施,人为的制造降雨,满足一些严重干旱地区的水量需求,最大限度的为干旱地区提供降水[2]。

2、植树造林,涵养水源

在气候变化如此干旱,水资源如此缺乏的情况下,除了采取人工降雨的外在方法,必须通过增加植被的覆盖率来涵养水土,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壤的需水量,并且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洪水的强度。在降雨的过程中,能相对的涵养住水源,增加地表水的含量,并且丰富地下水资源,进而能通过不懈的努力最大可能的改善气候条件。

3、加强有关科研工作

从事与气候或者与水文水资源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要致力于人工降雨工作的研究,更加的投入到相关的科研建设中去。国家必须要加大对于这些工作部门的资金投入,除了资金,还要及时的更新设备和工具,并且要加大投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一个科研机构只有具备这些充分的条件,才能发挥好科研机构本身能开发的潜能。更好地致力于人工降雨工作的研究,以及跨流域调水工作的研究,以便能更好地解决水资源分布不均匀的问题[4]。

4、加强气象服务和农田水利建设

为面对气候变暖环境下气候变得越来越干旱、水资源越来越缺乏的现状,必须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以便更好地利用水资源,节能保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气象预报的服务,即时汇报天气情况,并且增强天气预报的精确度,以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加强对气候变化的抵抗能力。

结束语

气候变化的研究涉及到许多领域和许多学科,它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近年来,全球变暖越来越明显,这就对水文水资源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需要研究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研究方法,进而探讨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以及不断采取措施进行改善其中不利的方面,以更好地促进生态环境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利平,秦琳琳,胡志芳,曾思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文循环过程对气候变化的响应[J]. 水利学报.2010,10(11):13-14

[2] 吴志勇,郭红丽,金君良,闫桂霞.气候变化情景下黑河流域极端水文事件的响应[J].水电能源科学.2010,11(02):32-33

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范文第4篇

    该《公约》由序言、26条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为当代和后代保护气候系统,防止和控制人类活动引起气候变化。

    《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气候系统的保护目标、为实现目标而采取行动所遵循的原则、缔约国承诺采取的行动和措施、气候变化的研究和系统观测、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教育和培训及公众意识的提高、缔约方会议的设立及其职责、附属机构和附属科技咨询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能、资金机制的建立及其运行方式、有关信息的交流、争端的解决等。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公约》的各项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而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该《公约》把国家主权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考虑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缔约方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的原则、预防原则、促进持续发展原则等规定为各缔约方应遵循的原则。

气候变化的解决措施范文第5篇

气候变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愿意与世界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暖共同努力。

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瞩目。虽然国际社会对气候变暖的程序、成因、主要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但是主流观点已经逐渐趋于一致,至少有四点共识:

一是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二是气候变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已经产生了严重后果;三是气候变化的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影响以外,与人为的活动,特别是与使用化石燃料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密切相关;四是气候无国界,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必须依靠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

中国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将努力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已经作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概括起来说,就是“一个结合”和“两面推进”,这是贯穿《国家方案》的一条主线。

“一个结合”,就是要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紧密结合起来。“两面推进”就是要一手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一手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减缓主要就是控制增量,尽可能少排放一些。适应就是对已经引起的气候变化要提高适应能力,防灾减灾,把其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在减缓排放或者是控制增量方面,主要是三个途径:一是少排放;二是多吸收;三是再利用。二氧化碳主要是由化石燃料的燃烧引起的,要“少排放”,就必须节能,节能是最大的减排。中国政府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20%左右,同时还要调整能源结构,尽可能少用化石燃料,多生产一些可再生能源。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还不到7%,到2010年将提高到10%,到2020年将提高到16%。通过这些措施可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多吸收”,最主要的是植树造林,因为森林可以在光合作用下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要提高到20%。

“再利用”就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沼气等回收利用,变废为宝。这也是一条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