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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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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的特征

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分层;健身需求特征;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8-1019-03

A Study of the Fitness Require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Influence Facto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Differentiation

LUO Xu

(Dept. of P.E.,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Abstract:From a perspective of dynamic diverse social differentiation in transformation of China, the paper takes Beijing as a typical object to investigate the diverse trend of mass fitness requirement and influence factors by a large number of samples of fitness requirement of different social classes. The result shows that: 1) the average grades of fitness requirement of managers and professionals rank in Top 2, while owners of private enterprises rank secondly to them, and peasants and non-employees and half non-employees last. 2) quality evaluation stages of fitness service, incomes, and fitness value evaluation have positive relations in some extent and remarkable differences exists in different stages. Education background has positive relation to fitness requirement while self-evaluation of physical health has negative relation to fitness requirement.

Key words: social differentiation;fitness requirement characteristics;influence factors

北京市在全民健身服务需求研究中所能体现出的代表性、典型性和深刻性,考虑到研究的时间、资金等方面因素,以转型期中国社会所呈现的动态的多元化社会阶层结构为视角,选取北京市作为典型调查对象,试图对我国大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多样化态势进行典型层面剖析,探究体育健身需求趋势的阶层化差异及多维影响因素,主旨在于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在我国群众体育领域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保障全体国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供可咨参考的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与样本量的确定 以北京市16~70周岁市民为调查总体,按照北京市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以职业分类为参考,以社会阶层比例为抽样分类依据,采用PPS抽样,样本组成见表1。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数据库、INTERNET检索,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查阅、收集,整理有关全民健身服务研究资料。文献来源主要有体育各类学术核心期刊、其他学科学术期刊(社会学、哲学等)、有关学术专著;对社会体育或群众体育的相关条例、规章、会议纪要,以及尚未发表的各类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和就地翻阅。

1.2.2 问卷调查法 在搜集、整理有关体育健身服务的理论、方法、问卷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设计一组考察被调查对象体育健身需求的问题,分别采用小样本再测法与克朗巴哈系数法,客观检验法与主观评定法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确定此问卷符合本研究的需要。问卷要求被调查者对其所涉及的

所有问题进行评价,即从“非常重要(赋值为5)、比较重要(赋值为4)、一般(赋值为3)、不太重要(赋值为2)、非常不重要(赋值为1)”5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将被调查者7个问题回答的总分相加,并计算平均分。根据数据描述性统计初步结果,从高需求至低需求分为3个等级,以平均得分划分,分别为:高:≥3.15分(赋值为3);中:2.16-3.16分(赋值为2);差:≤2.15分(赋值为1)。在考察影响不同社会阶层体育健身需求因素的研究,将体育健身需求程度设为因变量,为三元变量,分别对应3个等级。自变量为:性别、年龄、收入、文化程度、体育健身价值认同度、体质健康自评满意度、体育健身满意度(体育健身满意度以对体育健身服务满意度评价的平均分为基础,分为三级:分别为“高:≥3.6分(赋值为3);中:2.8~36(赋值为2);差:≤2.8(赋值为1)”。问卷调查均采用当场填写、当场回收的自填式问卷方式。实际发放问卷5 500份,回收有效问卷5 049份,有效回收率91.8%。

1.2.3 数理统计法 数据资料采用SPSS 11.5软件进行处理,各自变量赋值见表2。

2 结果与分析

2.1 不同社会阶层体育健身需求的特征与差异 为考察挖掘不同社会阶层健身需求的特征与差异,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进行统计推断。

不同社会阶层健身需求描述性统计表明,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健身需求平均分居前2位,农业劳动者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评分最低,不同阶层差异明显(表3)。可能的原因是体育健身作为一种强身健体的精神产品,对其的需求与生活水平和质量密切相关,有较高收入或较高社会地位的阶层的需求要高于低收入或在社会结构中处于较下层的阶层。但经理人员阶层内部同质性差,标准差大,可见该阶层在此问题上有较大分歧。

方差分析结果显示(表4),不同社会阶层对体育需求程度存在差异(F值=126.339,p

方差两两均值比较(采用Student Newman Keula法,简称S-N-K法)结果显示,经理人员对体育需求的程度最高,且与其他阶层存在差异(p

2.2 476个体工商户7492.2 918办事人员8352.7 127产业工人1 1062.7 263商业服务业员工1 0032.7 462国家与社会管理者1832.7 853私营企业主1052.9 375专业技术人员6153.2 209经理人员1813.3 591P值1.0 0000.4 8900.6 6701.0 0001.0 0001.0 0002.2 体育健身需求的影响因素 选取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收入、体育健身价值认同度、体育健身服务满意度、体质健康自评满意度做为自变量,分析影响体育健身需求的因素采用多项有序Logistic回归(Ordinal Logistic)统计方法分析。样本基本统计量表明,多数需求集中在中间等级(51.7%),高需求度比例为21.9%,低需求度比例为26.4%(表6,表7)。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表7),男性比女性对体育健身的需求高,差异显著(p

3 结 论

1) 处于工业化、市场化双重转轨和社会现代化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全民健身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阶层因素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各阶层对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满意度不高,对健身环境、健身设施的需求较高。2) 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评价等级、收入水平、体育健身价值评价高低与体育健身需求呈现一定的正向关系,且在各等级间存在显著性差异。3) 文化程度与体育健身需求成正相关,而自身体质健康自评高低与体育健身需求成负相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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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日本社会教育;概念;研究

中图分类号:G5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5)03-0046-11

DOI: 10.14156/ki.rbwtyj.2015.03.006

日本的社会教育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而且日本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仍在实行社会教育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之一[1]33。在日本,社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且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尤其在社会教育理论研究方面,日本进行了较全面而又系统的研究。在此主要对日本社会教育的概念进行探讨。

一、日本“社会教育”一词的由来

在日本,社会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奈良、平安时代。尤其在中世纪室町时代,社会教育极为盛行,如当时上杉宪实设立的足利学校[2]。这些早期的社会教育活动通常被称为社会教化或通俗教育,一定意义上说是松散的、无计划的、无严密组织的。到明治以后,由于资本原始积累带来了各种社会问题和劳动问题,为了启迪民众、改良社会,明治初日本开始设置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由此作为学校教育之并列概念的“社会教育”真正应运而生[3]。

“社会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德国学者狄斯特威格的《德国教师陶冶的引路者》(1835年)一书中[4]。明治时期是日本文化大输入时代,当时出现的许多教育用语几乎都是舶来品。据此,有研究者认为日本的社会教育也是舶来品,且源自德国。但德国并没有把有关社会教育的活动统称为“社会教育”,而是称为“民众教育”“公众教育”“大众教育”等。因此,日本学界多数学者认为“社会教育”一词是日本土生土长的“自造词”或“国产货”。如春山作树认为“我国教育方面的用语几乎都是源自外文翻译,唯独‘社会教育’并非如此。当然,在欧美各国也拥有各种各样可包含在社会教育中的事业,但并没有像社会教育这样能综合概括这些事业的用语” [5]10;吉田熊次认为“日本以‘社会教育’为名,着手组织化的运动确实早于欧美” [6]。据此笔者认为社会教育是日本所特有的,但不可否认日本的社会教育也受到欧美尤其德国社会教育的影响。

在日本,“社会教育”一词产生于明治初期。如福泽谕吉在《文明论概略》(1875年)等文章中力主要在开办学校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通过演说、讨论、出版等形式开展对成人、青年的教育,并称这种活动为“人间社会教育”[7]。他所提倡的贫民教化论是日本社会教育的理论先驱。可以说,福泽谕吉是“日本近代社会教育史上最受瞩目的人物”,是日本提及社会教育的第一人。之后,国生寿指出社会教育曾在1882年12月15日发行的《七一短讯》中作为演讲题目而出现;高桥义雄的《教育论》(1883年)、金井延的《当今的社会问题》(1891年)等文章中都曾使用过“社会教育”一词;樱井贡在《处世乃能忍二字》(1891年)一书中也曾把“社会教育”作为其副标题[5]10-12。通常,日本教育学界以山名次郎的《社会教育论》(1892年)和佐藤善治郎的《最近社会教育法》(1899年)两书为标志,把明治20年代后半期至30年代前半期看作是日本“社会教育”用语及其观念产生的时期[8]。其中,山名次郎的《社会教育论》是日本教育史上第一本有关社会教育的单行本。关于“社会教育”一词的使用,或许今后还会有更早的发现,但可以确认“社会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明治初期,在明治中期以后开始广泛使用。

从明治时期到大正中期,“社会教育”一词断断续续地为人们使用着,也曾一度被搁置。到大正13年(1924年),普通学务局第四课升格为“社会教育课”,标志着“社会教育”一词重新作为正式用语恢复使用。至此社会教育便一直延用至今。

二、日本社会教育的多元界定

明治维新至今,随着日本二战前后国家性质的巨变、教育政策的转变、教育改革的推进,社会教育理念、政策法规以及实践的不断完善,日本研究者对社会教育进行了纷繁复杂的概念界定。根据日本社会教育产生以来的不同发展阶段,初步从教化型、民主型以及终身型等三方面来探讨不同时期日本社会教育概念的多元界定。

(一)教化型社会教育

二战前,日本的社会教育受到国家主义、军国主义教育政策的支配,为天皇专制统治国民思想、开展国民教化活动充当了特别的角色,形成了“官府主导的、上意下达的”[9]的教化型社会教育。因此,研究者多从“工具论”角度突出社会教育协助政府教化民众的目的功能性涵义。社会教育是“教育人使其具有很强烈的社会性,加深个体的社会意识,养成为社会服务的思想、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和社会亲和的感情等”[10]8-9;社会教育是“国家公共团体或私人以民众资质的提高为直接目的而实施的教育”[11];社会教育是“以各种机关施设,供社会的多数人利用其余暇,来扩充其物质文化需求的教育”[12]。这些观点实际上是从社会教育的目的、功能及意义等方面来进行界定的,即把社会教育理解为是国家、公共团体或私人为了改良社会、提高民众的文化水平和智能,而设置各种各样的教育训练机构,提供给国民自由利用学习的教育,突出了战前社会教育的教化主体主义的特点。

此外,有从广义、狭义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的广泛教育说。广义的社会教育“是指个体获得适应成为社会成员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的教化工作”[13]1-5;社会教育指“不论它是什么,只要其结果上是有利于社会的改善和发展,对社会成员产生教育效果的活动,都可以包括在其中”[14]。但此种界定有把社会教育泛化为教育之嫌。还有从法律层面对社会教育概念进行的规定。1929年,日本帝国教育会召集全国教育大会的社会教育学部,议决社会教育概念为: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外一般教育作用的总称,以备有多样的教养训练的设施与机关,使一般民众自由选择利用为本旨。这是二战前较早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的法律法规。

(二)民主型社会教育

二战后,日本经过教育改革的洗礼,否定了战前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教育,清除了“忠孝”“天皇”的思想,提倡民主主义的教育理念,基于《日本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的宗旨,陆续制定颁布了《社会教育法》(1949年)、《图书馆法》(1950年)、《博物馆法》(1951年)、《青年学级振兴法》(1953年)、《体育运动振兴法》(1961年)等社会教育相关法律,社会教育确立了法制化体系,并呈现出新的理念和动向,广大国民成为社会教育的主体,从战前官制、教化、动员为主的团体主义社会教育转变为设施中心的民主型社会教育。因此,战后社会教育的概念界定中,批判摒弃了战前社会教育的功能性社会教化涵义,把社会教育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多突出社会教育的设施性、教养性内涵,并在法律层面对社会教育进行了界定;同时也有承继战前的广泛教育说,以及从历史视角进行界定的历史范畴说。

第一、组织机构说。战后日本大力兴建公民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社会教育的设施中心主义凸显,许多研究者从组织机构出发来界定社会教育。从组织团体来说,社会教育就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开展的公共教育的一环或官办教育活动”[15];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以外的领域,是独立于国家与政府之外的由团体、协会等开展的教育活动” [5]13。从实施机构或场所来说,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以外的有意图、有组织的教育”[16];社会教育是“在纳入正轨国民教育体系的学校之外的场所中所进行的有组织、有意图的教育的总称”[17]。这种界定从社会教育的主体和外在手段、方法入手,把关注点放在社会教育的组织团体、实施主体,如政府或民间团体等方面,或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教育的实施场所、机构等方面,既把社会教育作为一种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独立的教育活动,又把社会教育作为一种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教育形式,使社会教育的轮廓鲜活起来,有利于战后社会教育活动的实际开展。但组织机构说一味从社会教育的进行界定,实际上只是对社会教育外延的限定,缺少对社会教育本质内涵的实质性把握。

第二、法规界定说。战后日本逐步确立了新的社会教育体制,即社会教育法体制,因此,从法规层面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对于深入理解日本社会教育的概念是不可缺少的。《教育基本法》第7条从实施场所出发把社会教育规定为:“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鼓励家庭教育以及工作场所和其他社会场合中所进行的教育;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须通过设立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等设施,利用学校设施及其他适当的方法努力实现教育目的”。对此,小川利夫认为“日本的社会教育战后才作为‘受教育的权利’的重要一环取得了其法定性格”[18]261-262。其意义在于把社会教育作为与学校教育相并列的一种教育,赋予社会教育一定的社会地位。1949年,《社会教育法》第2条从内容、范围及对象等方面出发把社会教育定义为:“所谓的社会教育不包括以学校教育法为基础作为学校教育课程所进行的教育活动,主要是对青少年和成人进行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包括体育和文娱活动)。”该法采用定义排除法,把社会教育作为行政对象进行了界定。虽明确了社会教育的范围,但对社会教育内涵的理解仍有不明之处,且不免有繁冗说明之嫌。《文部省设置法》第2条第7项从社会教育的对象、内容及场所等方面出发把社会教育定义为:“社会教育是指公民教育、青少年教育、妇女教育、职工教育等面向社会一般成员的教育,为提高生活而进行的职业教育、科学教育、运动竞赛、文化娱乐,以及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等设施所开展的活动。”该界定以规定行政机关内部组织与掌管的活动为立场,虽把社会教育具体化、简单化,但逐一列举各种活动可能会使概念片面化,概括性不够。此外,《地方教育行政法》中对社会教育的规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这些法律法规从社会教育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及场所等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了不同的界定,在一定意义上表明社会教育的本质是“国民的自我教育”,国家对“国民的自我教育活动应予以奖励”,明确了社会教育行政机构的范围与权限,取得了很大的行政效果。进入新世纪,《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等均进行了多次修改,由此社会教育在法律层面界定的关注点有所改变。社会教育概念中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使得把育儿、教育等危机的复合性构造性特征精简化为家庭问题[19]。有研究者针对《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的修改,认为有必要创造有别于法律规定的社会教育概念[20]。以法律形式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虽然可以促使社会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但同时也存在对社会教育内涵理解不足的问题。

第三、历史范畴说。宫原诚一于1950年在《社会教育的本质和问题》一文中认为,近代社会教育的基本前提是义务教育制度和学校教育经验的普及化,他从历史角度通过区分社会教育与近代学校制度的关系,把社会教育界定为:作为学校教育补充的社会教育(如有组织的校外青少年指导活动)、作为学校教育扩张的社会教育(如学校开放、大学开放)以及作为学校教育以外教育要求的社会教育(如职业教育、文化活动、妇女运动以及自我教育等),并把社会教育的“补充”“扩张”“以外”三个职能看作是“历史的发展形态”……[21]。这种观点把社会教育作为历史性范畴来把握,在日本颇具影响力。也有研究者冲破学校教育为中心的理念,提出社会教育具有三种职能,即对学校教育的补充职能、扩张职能以及超越职能(后改为“调整教育之不适应性的职能”),并应特别扩大超越职能[22]。简言之,这种观点把社会教育理解为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扩张和学校教育以外的教育要求。

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3篇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06]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8]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08]14号)和2007年3月20日省政府第30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省2006、2007年招聘工作实际,2008年我省采取县级招聘,县、市、省逐级审核、公示的作法,共为我省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5市15个贫困县招聘特设岗位教师814名(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596人、专科216人,具体统计数据及招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现就下发《陕西省2008年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合同书》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须经省“特设岗位”办公室审批,合同方能生效。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研究决定,对本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签订的《合同书》一律加盖省教育厅(省“特设岗位”办公室)公章,合同视为生效。

二、按照《合同书》第十五条的规定,本合同一式四份,省、市、县“特设岗位”办公室(教育行政部门)和应聘人员各执一份。盖章后省教育厅存留一份,其余三份由各市按要求逐级下发。

三、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新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特设岗位教师工资,统筹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补贴,维护特岗教师的切身利益,稳定教师队伍。

四、各地要特别重视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特岗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要加强考核评估,注意发现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各地在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中如有好的做法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报告。

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传统社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研究

中图分类号:J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0-0177-01

一、引言

瑶族是我国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民族文化。作为瑶族节庆、祭祀、民俗等传统活动主要表现形式的瑶族舞蹈是乡土文化的一部分,它的产生、发展和不断走向辉煌,不仅体现了瑶族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鲜明独特的性格特征,还展现了它所依赖的社会环境对舞蹈的深刻影响。

近年来,传承与发展赋有美学意蕴和昂扬向上民族精神的民族舞蹈这一重大研究课题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如何依托传统社会教育,发展作为瑶族文化根基的瑶族舞蹈,分析和研究传统文化对传统社会教育的冲击和推动,唤起人们对瑶族传统舞蹈的兴趣,形成保护与传承、和谐与共生的社会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瑶族舞蹈内涵及其与传统社会教育现状分析

瑶族舞蹈种类繁多,多与瑶族人民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如“耍歌堂”是广东瑶族节期最长、活动规模最大、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也是集瑶族传统文化之大成的民族盛典,盘王舞即是为祭祀共同的祖先盘王而欢聚一堂、载歌载舞,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传统舞蹈,它为节日增添了热闹、祥和的气氛。

瑶族传统舞蹈在民间广为流传,它造型优美、独具内涵,它详尽地记录着历史的发展进程,为传统社会教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在人文、科教领域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对于促进我国文化创新和带动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广东连南的“耍歌堂”和“长鼓舞”分别于2006和2008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代社会发展更加离不开传统社会教育,加强瑶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迫在眉睫。

三、传统社会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共生关系对策

理清民族文化传承思路。国务院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保护与传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瑶族历史悠久,民俗活动丰富多彩,舞蹈种类繁多,但在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其保护与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社会教育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应从筹措资金、民间文艺队伍建设到开辟文化馆等重要场所等入手,让更多的瑶族同胞加入到保护和传承瑶族传统舞蹈行动中。

营造传统社会教育氛围。近年来,年轻人对瑶话、瑶歌、瑶舞等本民族风俗、礼仪、宗教仪式等逐渐淡薄,后继无人现象突出。面对困境,必须加紧营造传统社会教育氛围,抢救和保护瑶族传统舞蹈。如通过多方渠道,争取社会成功人士、企业家对民族文化馆的资金支持;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瑶族舞蹈大赛;文化馆免费向中老年人开放,开展瑶舞教学等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氛围的营造,既可传承民族文化,瑶族传统舞蹈的社会价值也得到了提升。

加大瑶族传统舞蹈宣传力度。群众是民族文化的传播者、推动者和领导者,他们艺术造诣高,魅力独具,应利用媒体和舆论宣传工具,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可通过政府补贴、活动奖励等给予他们特殊的优惠待遇,授予"长鼓舞王"、"瑶歌大师"、"民间艺术大师"等荣誉称号,提升知名度。还可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瑶族传统舞蹈的资源共享,逼真地展示瑶族舞蹈高难度舞姿的技巧。多媒体可让更多的人领略瑶族优秀传统舞蹈的源远流长,获得美感,启迪心灵,扩大传统文化影响力。如“长鼓舞”通过一系列的舞蹈动作,表现瑶族人民建造美好家园时找地基、丈量、砍木、削木、搭建等过程,生动形象地再现瑶族先民的生活场景。

拓展传统社会教育途径。瑶族传统舞蹈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也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丰厚的历史积淀所代表的瑶族人民的思想情感、艺术魅力通过传统社会教育予以完美呈现。应将舞蹈教学纳入中小学教学,提高青年学生的舞蹈鉴赏力,造就瑶族传统舞蹈生力军;开展瑶族传统舞蹈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瑶族传统舞蹈管理和研究人才;开办传统文化培训机构,将以瑶族传统舞蹈为代表的民族文化融入传统社会教育。

四、结论

传统社会教育与民族文化的传承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社会课题。只有对民族文化内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结合传统社会教育,才能焕发民族文化强大的生命力,丰富人类精神生活,达到传统社会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的共融。

参考文献:

社会教育的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日本;社区教育;特点。

在日本,学者把社区教育看成是社会教育的同义词。说起日本的社区教育,我们不得不感叹它的发展速度。日本社区教育起步比欧美国家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社会教育模式,并不断完善整合了一套完整的社区教育体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教育手段的不断进步、教育理论的不断更新尤其是终身教育的广泛流传,日本社区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同时社区教育也对国家的振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不可估量的作用。

日本社区教育主要是通过社会教育、通俗教育和文化活动而逐步形成的。它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育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日本社区教育十分重视立法化。

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是日本社区教育最显著的特征。《日本国宪法》、《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等都有社区教育的相关表述。《教育基本法》中有这样的表述:“在家庭、劳动场所以及其他社会上所进行的教育,理应受到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的鼓励。”此外,《社会教育法》把社会教育定义为面向社会上全体成员所实施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并十分重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为了使社区教育得到良好有序的发展,相关法律的制定在提高社区成员自觉性的同时,也是国民懂得,发展社区教育史每个社会成员和各种社会力量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由此,日本社区教育的开展获得了最根本的保证。

二、日本社区教育具有完善的社区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是开展社区教育重要的物质基础。为了使社区教育成为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能利用的方式,日本十分注重改善社区教育条件,在相邻的社区中建立服务网络和各种设施,如公民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综合社会教育设施、市民会馆、文化会馆、青年之家、少年自然之家、妇女会馆等等。其中,日本独有的最具代表性的社区教育综合设施就是公民馆。它属于群众自治、自由经营管理的机构;是社区教育的中心机关。公民馆定期开设市民讲座,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实施公民教育,培养为国家服务的公民,加强国防。

在日本,社会教育设施遍布全国各地,其中有公办的(国立、公立)、民办的(私立)和公民合办的。据统计,日本全国的公民馆设置比例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日本大量高水平的社会教育设施,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本社区教育事业发展水平。

三、日本社区教育面向社会全体成员。

日本《社会教育法》规定,社区教育的对象是除《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教育以外,面向社会上全体成员所实施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实际上它是以终身教育为宗旨,按成人前期、成人期和老年期这三个时期通过社会教育产生多种教育机能的渗透影响作用。例如,有针对年轻夫妇家庭教育和育儿教育;还有为充实社区内青少年的业余生活而进行的青少年教育;更有为社区范围内所有成年人提供的适合其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成人教育;为社区内所有家庭主妇提供家政学习与参加社会活动的妇女教育;以及为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所提供的各种社交活动与继续学习机会的老人教育等。

日本社区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整体上来看,日本社会教育的形式与方式方法有:(1)讲座、讲演、座谈、展示等;(2)函授及利用视听教育;(3)学校开放;(4)利用社会教育设施等。人们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和兴趣,通过不同形式,达到文化修养、职业培训、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知识更新、技术创新等目的。

由于日本社会(社区)教育的全员化、全程化及全方位化,使全体国民的教育和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

人们不仅自觉接受社会教育,而且逐渐兴起了志愿者活动,利用各自的特长,主动、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人们把参与社会教育的志愿者活动视为教学相通(通过教育他人,同时提高自己)、个性展现、自我完善、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途径,它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的发展和进步。强化社区教育,促进经济发展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教育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现代化建设。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又时刻反作用于教育,不断产生新的、强烈的教育要求。正是这种教育需求促使日本社区教育进入了体系化、综合化的新时期,获得了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瑞荪。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朱永新。日本教育概览[M].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