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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崔晓磊,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研究方向:刑事侦查;刘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06-02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历史趋势。通过研究这一时期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进而探索出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对预防流动人口犯罪和准确及时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兴起,人口像城镇集中,城镇人口增加,城镇数目增多,城镇规模扩大,城镇人口在总人口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就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城市化过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流动人口的实际意义也不同: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流动人口是指游离于农业生产而在其他产业中没有稳定职业的人;从流动的功能来看,流动人口是指背井离乡奔走于各大城市之间为城市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一群人;另外,还可以从社会政治、流动的目的等多角度来看流动人口。 我国流动人口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偏远贫穷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人们为了能过获得更好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条件,而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来到更大的城市来工作和居住是流动人口形成的原因。
二、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犯罪
要探索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我们必须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和特点,下面就其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一)流动人口犯罪成因
1.个人原因。农民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力军,他们中的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除了一些农业技巧又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在户籍、劳动就业、子女上学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和歧视等等,其中一部分人会心理扭曲不能排遣以致产生逆反心理,特别是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甚至采取与法律制度和道德准绳相悖的手段,以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2.社会原因。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流动人口往往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遭受不公平待遇,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经常受到限制、歧视和排挤,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当前我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还不能适应当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中不满无处宣泄,导致流动人口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手段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发泄心中愤恨,达到报复的目的。
3.经济原因。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制使社会服务中一系列政策都倾向于城市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外来人口都受到不平等对待。在城市中流动人口大多从事脏、累、重的工作,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沉重的城市生活成本及农村家庭重担使之与城市人口产生相对剥夺感,成为刺激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诱因。
4.文化原因。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社会文明也随之有所更新和发展,新的文明必将取代旧的文明成为主流,而在文明生长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文化冲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内容就是追求现代化。因此引起了不同群体亚文化的冲突、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冲突。
(二)流动人口犯罪特点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流窜性的特点,流动人口由于本身的属性就具有流动的特点。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由于流动人口密集,临近地区的犯罪量也相应较大。这就需要犯罪的流窜性来提供支持,越来越方便的交通工具也为他们的犯罪流窜性的特点提供了支撑。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团伙性的特点,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进入陌生的城市之后,人生地不熟,不得不投靠亲戚,这使得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乡土观念和地域观念,这为团伙犯罪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从而形成了诸多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等种种的犯罪团伙。从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来看,这种劳动人口来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进了犯罪的团伙性。
流动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点,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所以一部分流动人口会为了赚钱而从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抢劫、抢夺以及故意伤害常发生于生活处于困境或报复性冲动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案件比重较大。
流动人口具有低龄化的趋势,流动人口本身就以青壮年人居多,他们当中又有许多未成年人。这批本应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适龄青少年往往离开家乡到大城市闯荡,由于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又不具备劳动技能,只能从事报酬低、工作条件差和工作时间长的劳动,这使本来就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强烈的欲望和不平衡心理的刺激下,很容易感情用事,特别是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难以辨别是非,丧失理智,不计后果,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
三、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
(一)交替式讯问法
1.交替式讯问法是指在一起案件侦查中,由两组或两组以上侦查员对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轮流讯问,最终以多组不同讯问力量的合力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一种讯问方法。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所,熟悉多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地理风貌,一旦被某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往往只供述当地案件,此时专案组可调集工作在本地而生源不同的侦查员组成区域不同的讯问小组,对号入座,依次讯问,且最好采用不同方言,营造不同环境,加深犯罪嫌疑人在不同作案地的作案印象,从而促使其供述。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点而不破、宽严相济。(1)在初查尚未获得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充分证据时,如果证据链条上出现缺口,客观上给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供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讯问困难的局面。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引而不发可在犯罪嫌疑人充分陈述事实的基础上,适时插话打乱其思路,利用其陈述中的事实矛盾,进行紧迫式讯问,步步紧逼,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让犯罪嫌疑人误认为侦查人员已全部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2)在审讯时,应采取以宽严相济的策略,所谓严,就是以进攻性的提问方法警告犯罪嫌疑人。所谓宽,就是采取启发、教育、争取、指明出路等比较缓和的审讯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地交代犯罪事实。流动人口犯罪以青年人为主,犯罪嫌疑人自我控制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大,在审讯中应采用“情感催化和敲山震虎”法。
(二)复述讯问法
1.利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团伙性、利欲性特点,各个击破。这种讯问方法必须在精心研究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并结合现场气氛,编造与案件相似的故事,即能够触动犯罪嫌疑人。流动人口犯罪利欲性特点决定他们往往具有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的个性,在团伙内常常出现分赃不均的矛盾,在讯问中,应当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互不信任的个性,达到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目的。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利用矛盾,出奇致胜。(1)在流动犯罪嫌疑人往往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抱有很强的拒供心理。首先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通过对某一细节进行追问及反复讯问法,让犯罪嫌疑人自由表演,不要急于拆穿,等矛盾充分暴露,侦查人员把我关键问题给予犯罪分子致命一击,让其自乱阵脚;其次针于流动人口共同犯罪,可以利用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利益不均、互相猜忌等固有矛盾及各自立功赎罪的心理,进行分化瓦解打破其所谓的“攻守同盟”把握时机各个击破。(2)办案人员必须准确判断嫌疑人负隅顽抗的客观条件,把握其心理状况,以便出奇制胜。应采用声东击西法指的是审问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避开犯罪情节,以聊天的讯问方式让嫌疑人放松警惕,同时在暗中埋伏陷阱,诱导其进入侦查人员设下的圈套,犯罪嫌疑人一旦上套,侦查人员在告知其真实情况,打乱犯罪嫌疑人思路,使其自相矛盾,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三)情感影响法
1.根据流动人口犯罪形成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及流动人口犯罪低龄化趋势的特点。通过唤醒犯罪嫌疑人尚未泯灭的良知和恻隐之心,引发其负罪感和悔过之心,是一种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的论说方法。通过消除犯罪嫌疑人消极的负性的情感情绪因素的不良影响,引导激发积极的正性的情感情绪因素来实现的良好的道德感和理智感能促进供述动机的强化,特别是那些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尤其是作案时的心境和讯问中的态度;对情感型嫌疑人较容易被讯问人员的言行所感动,所以可以通过行为特征来识别。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循序渐进。在审讯时,办案人员不可一开始就触及问题的核心与实质,而是先把案件有关情况讯问清楚,由浅入深,逐步缩小包围圈。然后,根据讯问进展情况,适时讯问主要罪行和关键情节,造成一种使犯罪嫌疑人无法掩盖已承认的事实,对核心问题又推脱不了的态势,迫使其在主要问题上彻底缴械。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一定要做到循序渐进、一鼓作气,发问时言词要简洁,主要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或者“没有”的问句为主,不给犯罪嫌疑人丝毫回避问题的机会。同时择时进行施压,反复出示证据,打破其心理平衡,造成“兵临城下”之势,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
(四)使用证据法
由于种种原因流动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它为城市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并且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但是另外一个方面它也给城市的治安方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解决的紧迫性和困难性也日益映入人们眼帘,想要快速治理流动人口犯罪的问题,对于流动人口犯罪特点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哪些特点呢?流动人口具有流窜性的特点,流动人口由于本身的属性就具有流动的特点。一部分的流动人口怀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寻找犯罪的目标和时机。同时,流动人口大多数的居住位置大多是在城市的边缘,这是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带,这个特殊的地理环境为他们提供了犯罪的客观条件,这就更加增大了他们犯罪的欲望,从而引发了犯罪行为。沈阳市流动人口的流窜性体现的尤为明显,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犯罪从统计数字上看,南站、太原街、北市和西塔4个地区的流动人口案犯就高达601人,所占比例为流动人口案犯总人数的45.2%从城乡结合部来看,和平区长白地区的流动人口案犯达11人,所占比例为流动人口案犯总人数的8.5%。因为在城乡结合部,有大量的中、小型私营、集体企业,为外地来和平区人员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因此形成了以城乡结合部为中心的若干个流动人口聚居地。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团伙性的特点,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往往靠亲戚朋友介绍流入城市,从而形成了诸多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等种种的犯罪团伙。从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来看,在1327名案犯中,共涉及23个省、自治区,其中案犯人数在20人以上的有9个省和自治区,人数共计599人,占案犯总人数的45.1%,在和平区犯罪的辽宁省内,主要涉及的抚顺、铁岭、锦州、阜新、朝阳、本溪一、丹东、鞍山,人数共计528人,占案犯总人数的39。7%。这种劳动人口来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进了犯罪的团伙性。流动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点,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所以一部分流动人口会为了赚钱而从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其中,钱、财、物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袭击目标,流动人口多以小偷小摸、顺手牵羊式的盗窃以及冲动性抢劫、抢夺和斗殴伤害为主要形式。如沈阳市于2012年春节前后所发生的工厂原材料被盗一案所表明的一样,该案件发生在沈阳市李相、深井子派出所的管辖区域内,报案人表明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了多起工厂原料被盗案件。经过缜密侦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江苏籍来沈阳打工的梁某等人身上,经调查梁某是因为要回家过年,苦于一年的收入颇少,于是于年末的时候盗窃原料加工场,获取钱财而后再回家。流动人口具有低龄化的趋势,流动人口本身就以青壮年人居多,他们当中又有许多未成年人。这批本应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适龄青少年往往成为童工,从事报酬低、工作条件差和工作时间长的劳动,这些青少年在强烈的物欲或其它欲望的刺激下,加之本身自我控制能力差,易感情用事,特别是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丧失理智,不计后果,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形成原因
(一)个人原因流动人口的素质与文化水平相比于城市原著居民是偏低的,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也比较差,除此之外流动人口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对法律的了解很少,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还不知道。在遇到正常的权益受损害后往往不知道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经济上的弱势状态是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青年农民作为农村中的年轻群体,抱着追求自身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梦想流向了城市,看到别人的生活品和自己的经济状况的巨大落差使其内心失衡,极易产生一些攻击性、报复性和其他心理,最终借助非法手段谋取个人经济利益成为选择,经济弱势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精神上遭受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进城人员由于个人的文化水平、受教育情况与城里人相比使处于弱势的,并且在城市中从事一些重体力活动容易让城市中的一些人瞧不起。高强度的工作、微薄的收入、不平等的待遇这一切都促使了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原因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差距的不断加大,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国现阶段所处的特殊的历史阶段,决定了我国当前农村与城市之间,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所以流动人口中几乎全部是那些由于经济压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农民②,城乡巨大的经济反差,会使他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并且会诱发犯罪。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趁机侵入,造成许多人价值观念出现混乱,甚至对我国现行的社会关系及规范产生否定倾向。流动人口再进城之后有很多的想法都是刚刚接触,他们处于多元的文化包围之中。文化冲突导致他们的行为失去了原有规范的束缚,评价善恶的标准也失去了统一的尺度,当他们的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发生冲突时,违法犯罪便不可避免。③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
(一)积极调整社会政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秩序,令社会始终处于一个良好的可控的环境下,能够让社会现代化达到预期的目标,所采取的最重要的方法。结合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现象的实际情况,要做到有效预防和治理,就必须积极调整与流动人口的利益息息相关的诸如户籍管理政策、社会管理政策等,使之拉近城乡距离、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距离,减小差别。就如沈阳市于11年出台的政策:“沈阳市公安局将设立农民工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用工单位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属地派出所3日内登门集中办理,对农民工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手续、信息采录完备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向农民工公开派出所长和社区民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对涉及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处理。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流动人口中占主要部分的是农村人口,因此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是防控流动人口犯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要从两个方面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经济。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做好这两方面的发展,对于流动人口问题来说是很好的防控。沈阳市于十二五期间依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精神所制定的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结构优化工程。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工厂化、精品农业,结合中低产田改造,继续发展设施和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等重要任务,是沈阳市在农村经济方面为流动人口问题解决所做出努力的重要体现。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在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应建立城市中各个有关部门都参与进来的管理机构。同时,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一个完整的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制。按照“点面结合”的管理原则,强化用工单位对于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责任,签订治安责任书,并按责任书上所规定的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承担义务;只有形成纵横交错完整的治安责任制体系,才能使外来流动人口真正有人抓,有人管,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的目的。三是要突出管理重点,提高动态管理水平,排查统计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着重管好那些无正当职业,无固定住所、行踪不定、交往人员复杂、经济来源不明及有前科劣迹流动人口,列入重点管理视线,加强布控。就如沈阳市的各个有关部门从本地的治安形势入手,深入研究调查研究,将中小型的旅店、出租房和文化娱乐场所作为工作的重点,不间断的组织清查,对可疑人员逐人通报协查,仅2011年一年就破案3000多起,查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100多人,并抓获一批逃犯。(本文来自于《法制博览》杂志。《法制博览》杂志简介详见)
(四)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要想有效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是关键。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用工单位要采取各种易于被接受的形式,根据不同对象,有重点、分层次、分步骤地加强教育,真正把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④一是要提高流动人口的思想素质。首先应对流动人口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使得他们认识到什么是党提倡的,什么是党反对的;还要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水平,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二是要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的文化水平。针对农村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不高的特点,政府有关部门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成人高校、夜校等方式来提高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
四、结语
关键词:身份认同;北京市;青年流动人口;年长流动人口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3-0043-10
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一直是很多流动人口向往和最终驻足之所。据统计,2011年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达到742.2万人,他们构成了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那么,北京市不同代际、不同户籍的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结果具有什么特点、面临哪些困境、受制于哪些要素、与其他地区不同代际和不同户籍的流动人口之间是否存在差别,地域、户籍、年龄、态度、行为等结构性、制度性要素以及人力资本等主客观要素在流动人口的认同方面起到什么作用。这些都是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本文利用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基于比较的视角,考察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情况。通过比较青年与年长流动人口,了解年龄和时代的影响;通过比较城-城流动人口与乡-城流动人口,了解户籍类型的影响;通过比较北京与外地的流动人口,了解地区(及结构性)因素的影响;通过比较流动人口和本地市民的态度,了解主观因素的影响。
一、文献梳理与理论假设
身份认同是指流动者与本地人及家乡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归属感及对自己是谁、从何处来、将去往何处的思考及认知。不少学者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对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探讨。大量的研究表明,长年在外生活使得流动人口深感身份迷惘。流出地社会把他们看成是“客人”,流人地社会又把他们当成是“外地人”,于是他们就成为哪里都没有归属的“边缘人”。换言之,城乡社会空间和群体记忆的互动使流动人口对自己身份的认知和评价呈现出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内心自我矛盾性。他们既难以认同流人地社会,又不愿认同流出地社会;既无法融入流入地主流社会,又难以回归流出地社会。流动人口不断陷入“我是谁,从何而来,到何处去”的追问,从而导致认同困境与身份焦虑的出现;而且,他们在归属感上表现出一种矛盾、不和谐的态势,即对流人地在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心理上的弱归属、意愿上的融入与实际身份的游离。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这种不确定性、困扰与彷徨是包括代际差别、朋辈效应、制度固化、区域分割、态度排斥、社会交往等在内的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代际比较可提供时期特点和年龄队列对不同世代流动人口的影响。不少研究探讨了代际之间身份认同的差异,得出了具有共性的结论:青年流动人口对流入地有更强的认同感和融入意愿。不同代际流动人口成长的宏观环境、家庭结构、教育背景均不相同,故社会化经历、过程和结果都会有别。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务农时间较短,在城市生活多年,有的甚至出生在流人地,对家乡的认同远不及对流人地的认同。同时,他们的性格和行为更为丰富、更加多变、更富个性,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特点突出。他们希望摆脱土地的束缚,摒弃农民身份;希望在城里安家落户,并最终融入城市。相反,年长流动人口在家乡生活时间较长,土地和亲情成为与家乡联系的“脐带”。虽然他们来到流入地工作,但他们更多可能只是将工作视为增加家庭收入的手段,而非改变身份的途径,故而对流人地难以产生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然,现有研究在共性之中也有差异。比如,2009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五城市开展的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试点调查数据显示,与年长流动人口相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人地有强烈的向往,但就普遍公认的对流入地社会的认同感而言,青年乡-城流动人口却低于同龄城-城流动人口及年长乡-城流动人口。这种差异说明,认同意愿与认同结果之间是有差异的。换言之,身份认同至少涵盖两个方面:一是认同意愿,二是认同结果,二者不可等同。青年流动人口也许比年长流动人口有着更强的融入或认同意愿,但从意愿到实际认同之间存在较长的时滞期,诸多中间要素推动或制约着意愿的实现。认同意愿是达到认同结果的前提条件。现存研究中,所谓的身份认同多是指认同意愿,而非认同结果。本文也仅关注认同意愿。
在考察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时,同辈比较可考察同龄人中的户籍差别。与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相比,青年城-城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观念和行为方式等都比较熟悉,故总体而言会对流入地产生更为亲切的感觉。综上所述,在此我们提出假设1:与年长流动人口相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人地有更强的认同意愿;青年城-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青年乡-城流动人口。
所谓制度固化,最主要的是户籍制度的固化。身份认同似是一个虚空的概念,但有着实在、固有的制度性根源。户籍制度包括户籍类型、户籍地点两个维度,而户籍类型对身份认同的意义更大。这主要是因为,尽管城-城流动人口也是外来人身份,在流入地可能也会受到各种不利于他们的身份认同的结构性制约,但他们毕竟与本地市民拥有同样的户籍类型,有着与生俱来的先天优势和自致资质,与流入地市民有着更多的相似性,故而在流入地有更强的认同意愿。相反,“农民”原本只是一种职业,是户籍类型将“农民”身份化。中国的乡-城流动人口始终被看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原本只是中性称谓的“农民工”被制度和观念建构成一个社会类别;实际上否定了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居民的现实身份,夸大了其流动性而抹杀了其定居性;而且,由于使用了“农民”身份标志,使得歧视性的身份制度在城市空间中得以延伸、再生,并进一步强化、固化了“农民工”身份,使得他们不得不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进而导致他们的职业身份与角色身份出现错位。于是,乡一城流动人口既不完全等同于农民,又不等同于市民,是离开了土地的农民却未融入城市的市民。他们不乡不城,亦乡亦城,不农不工,亦农亦工,身份极为尴尬。这无疑也会影响到他们的认同意愿。因此,我们提出假设2:乡-城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意愿低于城-城流动人口。
区域分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各地区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差异,二是指流动所跨越的行政区划带来的身份认同差别。这里只论前者。制度性要素往往具有全国普遍性的特点,但各地不同的经济结构可能调节制度因素的效果,使流动人口的经济社会生活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其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是否与其他地区存在显著差别?是否具有一般特大城市的共性?同时,作为首都,它是不是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特大城市的个性、对外来人口更为包容和接纳呢?在此,我们提出假设3:与其他绝大多数地区的流动人口相比,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可能不同于其他地区,甚至可能超过上海、江浙、广东等地。同时,认同意愿存在地区、户籍和年龄互动。
与制度固化密切相关的是流人地居民对流动人口的心态与行为。一方面,身份认同不是简单地通过流动人口自身努力就可以达到的;与经济等客观融入维度相比,该主观维度更涉及流人地居民的接纳或排斥态度。特权意识与身份优越感在他们的躯体和意识中积淀成为一种社会惯习,故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基于利益差别的心理结构。社会心理构建使得流动人口从一开始就处于边缘化状态,且这种状态被逐渐内化,形成内卷式的身份认同。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相互接触、互相交往也是影响其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随着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交往频度的增加、交往深度的延伸,他们逐渐由陌生人群变为相互认可的邻居、同事、朋友,行为的交往带来心理的感情和身份的认同。我们在此提出假设4:本地人的排斥态度降低流动人口(尤其是乡-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的认同意愿,与本地人的交往能够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
二、数据与方法
本文采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以下简称“监测调查”)数据来检验这些假设,分析北京市青年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现状、特点、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关于数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的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这里不再叙述。数据的总样本量为128000个,其中北京市的样本量为4000个。
1.变量的定义
调查询问流动人口是否同意以下说法:“我喜欢现居城市”、“我关注现居城市的变化”、“我愿意融入流人地”。本文基于这三个问题构建因变量。显然,这些问题反映的并非认同结果,而是认同意愿。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在这三项上都表现得非常积极:分别约有90%以上的流动人口都选择了肯定的答案。这充分表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具有强烈的融入意愿,这与定性访谈的结果较为一致。北京市流动人口中,分别有96.7%、95.3%、93.9%的人表示喜欢北京、关注北京的变化、愿意成为北京的一员。这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对于这三个问题,本文通过因子分析方法,将它们集合为一个综合性因子。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三者的关联度超过0.83,且潜在的线性因子可解释它们方差的73%。这说明将它们进行整合是合理的。整合后的综合因子为本文的因变量,得分介于0~100,取值越大,表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越强,反之表示认同意愿越弱。
与前述4个假设相对应,本文有5个关注点:年龄效应、户籍效应、地区效应、态度效应、网络效应。故此,本文有5个主要自变量。①年龄队列(1=青年流动人口,定义为29岁及以下)。②户籍身份(1=乡一城流动人口,定义为在调查时为农村户籍)。③流入地区(定义为9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江苏、浙江、广东、其他地区)。数据分析一方面单独使用这些变量,另一方面使用它们的合成变量,即三者的互动项。为了简洁且突出主题,这里仅展示一个含有八个分类的互动变量的模型分析结果:北京青年乡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年长乡一城流动人口,北京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外地青年乡一城流动人口、外地年长乡一城流动人口,外地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外地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④态度轻视(1=觉得受到过本地人的排斥,0=没有感到排斥)。⑤交往局限(1=流动人口主要与本地人交往,2=主要与老乡交往,3=主要与其他人交往,包括其他外地人、无人交往等)。
此外,本文控制一系列其他要素,以探讨上述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独立关系,包括流动特征、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流入区域等诸多要素。本文使用的所有变量都具有足够的变异。
2.研究方法与分析步骤
因变量“融入意愿”指数为线性测量,可采用线性回归模型。“监测调查”在全国1151个县(市、区)或样本点进行:一个样本点最多调查2000个样本,最少调查20个样本。北京的样本来自13个区县:其中,一个区县最少调查40个样本,最多调查1080个样本,平均调查约307个样本。这种情况就导致了数据的聚类特性,即在各样本点之间,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可能存在较大差别,而在同一个样本点之内,融入意愿可能更为接近。这使数据可能不符合常规线性回归模型的两个基本假定(一是样本之间的独立性,二是随机误差项相互独立),从而导致常规的线性模型难以得到有效的估计结果。换言之,常规模型的分析结果可能低估标准误、高估自变量的重要性,从而增加犯I类错误的概率。此外,除了独立性的假定难以满足外,它还放弃了对不同组群之间差异的考虑,使很多原本由分组带来的差异被解释为个体的差异,从而丢失大量的群体信息。所以,对于多层次结构数据,常规的线性回归有其自身的局限。使用多层模型处理具有层次结构的数据,能够纠正由于同一层次内样本的相似性而引起的参数估计误差,改善置信区间和显著性检验,降低犯I类错误的可能性。因此,本文使用多层线性模型分析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将县(市、区)作为高层单位,受访个体作为低层单位。
首先进行无条件平均模型(即不包含任何自变量的空模型)分析,了解在不同区县,因变量是否显著不同,从而决定是否必须使用多层模型。其方程式为:
γij=βoj+εij (1)
其中,γij为j区县流动人口样本i的结果;βoj为截距(即平均值),下标j为每个区县拥有各自的截距,是区分多层模型与普通模型的标志。将截距分解为固定成分和区县层次的随机成分,则方程(1)分解为:
γij=γoo+δoj+εij (2)
其中,γoo为总均值或总截距,是固定参数;δoj为区县层次的随机变量,是j区县的截距到总截距的距离;εij为流动人口个体层次的随机变量,即分布于j区县的样本i到该区县截距的偏离。正是由于随机变量δoj的存在,该方程式才成为多层模型。
然后,在模型中纳入自变量,探讨个体和群体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在常规模型中,一个模型只有一个截距,而在多层模型中,一个模型包含数个截距,即因变量的截距随群体而异。我们使用随机截距模型进行分析,其方程式为:
γij=(γoo+γ01G1j+γ10X1ij+(δoj+εij) (3)
式(3)与式(2)的不同之处,固定效果部分包含了个体和群体变量。Gij为区县(群体)特征;γ01为群体特征系数;X1ij为个体特征;γ10为个体特征系数,代表个体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该模型将因变量解释为个体特征和区县环境特征的函数。δoj为未被观察到或无法观察到的区县层次的随机变量,该变量为同一区县内所有流动人口个体所共有。无条件平均模型的分析结果(本文没有展示)表明,融入意愿的确因不同的样本点而异(系数的取值为8.64,标准误为0.22,高度显著)。说明高层次因素对因变量的解释能力不容忽视,使用多层模型技术分析数据是合适的。
三、单变量和相关分析结果
表1描述了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流动人口中雇员的基本特征。在全国和北京市样本中,青年流动人口的比重基本相同,均在46%上下;但乡-城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差别较大,北京市乡-城流动人口比重低于全国的相应比重,二者分别约为71%和83%。在全国流动人口雇员中,近三成的人感到受到过本地人歧视,而北京市的这个比例更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全部样本中近1/4的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主要交往对象为本地人,而该比例在北京市不足1/5;据此判断,北京市本地市民似乎对流动人口的接纳情况并不如意。在这个样本中,北京市的流动人口均为跨省流动人口;而在全国样本中,超过一半的流动人口为跨省流动,约30%的人为跨地区流动,其余约17%的人为地区内跨县流动。流动人口平均在北京市的居留年份超过5年,比全国样本长1年多;感到老家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在全国样本中的比例也高于北京市样本的比例。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样本的人口学特征差别不大,但人力资本特征和劳动就业特征却有较大差别: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北京市流动人口中仅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比例只有全国相应比例的一半,而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在就业行业方面,全国流动人口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的比例都超过北京市流动人口的相应比例,尤其是制造业的情况更加突出,在其他行业就业的比例则大大低于北京市的相应比例。此外,北京市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情况都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居住状况较差。近一半的流动人口流入到东部地区,也有三成的人进入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流动人口比例较少。就因变量而言,全部样本的认同意愿为79.5分,表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都较为向往。其中,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得分最高,为82.08分,其次为年长乡-城流动人口(为79.99分),再次为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为79.15分),最后是青年乡-城流动人口(为77.98分)。
图1和图2描述了主要自变量与认同意愿的相关关系。所有变量两两之间的关系都高度相关(p
就地区、户籍、年龄复合变量而言,北京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最强,外地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最弱。在这些主要自变量中,差别较大的是本地人对外来人口的态度:若流动人口感到本地人轻视他们,则认同意愿将会比没有受轻视感的人低近10个百分点;此外,若流动人口主要与本地人交往,则其认同意愿也显著提高(见图2)。
我们也分析了认同意愿与控制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都高度显著。限于篇幅,这里未予介绍。这种关联性表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的确是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进行模型分析,以考察代际差别、朋辈效应、制度排斥、区域分割、态度轻视、交往局限及其他因素对因变量的独立作用。
四、模型分析结果
表2展示了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样本的认同意愿的多层线性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2为全部样本分析结果,但模型1使用独立的户籍、年龄和地区变量,而模型2则突出北京市不同户籍、年龄流动人口与外地相关人群的比较。模型3是北京市样本的分析结果。
模型1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超过城-城流动人口,而青年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与流入北京市的人口相比,除重庆市以外,其余地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都较低,尤其是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的流动人口。若流动人口感到本地人对他们怀有偏见,则其认同意愿大大降低;若他们主要的交往对象为本地人,则认同意愿显著提高。这表明,对于两个其他条件相同的人,农村人对流人地具有更强的认同意愿。显然,该发现了前面提出的有关制度排斥的理论假设(即假设2)。这可能与城-城流动人口和乡-城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预期和参照对象有关。而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意愿亦显著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也不支持有关代际差别的理论假设(即假设1),这与现存其他研究得出的结论相悖。地区差别的结果支持理论假设3。同样,理论假设4也得到模型结果的检验。若在流入地受到歧视,则其认同意愿显著且大大地降低;而与本地人较多的交往则会提高其认同意愿。
若同时考虑地区、户籍、年龄的互动对认同意愿的影响,则可以发现北京市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低于年长乡-城流动人口,但超过其他六类人群,尤其是显著超过外地青年城-城流动人口。这表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的确与地区、户籍、年龄之间存在互动。
就控制变量而言,尽管系数的大小略有差别,模型1和模型2展示的结果模式几乎完全一致。就流动跨越的区域而言,跨越的行政区域愈大,其认同意愿越低;就流动时间而言,在流人地居留的时间越长,其认同意愿越强;若在流动期间,老家遇到困难,其认同意愿会显著降低。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
从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来看,模型结果并未显出显著的性别、民族差异,但在婚的人的认同意愿强于不在婚的人。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越低。该发现与我们对行为参与和经济融入的分析结果(受教育程度与行为参与、职业地位、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总体经济融入水平等有很强的正向关系)完全相反。不同因变量有差别的分析结果表明,心理上的融入的确具有不同于客观融入的特点。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特征与其认同意愿密切相关:在制造业就业的人的认同意愿显著低于在其他行业就业的人,虽然与在建筑业就业者之间的差别不显著。随着经济地位的提升、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也相应提高,即认同意愿可视为对流动人口整体的社会融入程度具有明显指向作用的经济社会地位、行为适应的深层体现。此外,流人到不同的经济带也带来不同的认同后果:流入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人比流人东部地区的人拥有更强的认同意愿。
如模型3所示,尽管具体的系数取值大小有别,显著性水平也有差异,北京市样本的分析结果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十分一致。比如,北京的青年流动人口的融人意愿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动人口,尽管组与组之间的差别没有统计意义。同样,若北京市流动人口感到受到本地人的歧视,则他们的融人意愿会显著降低;若他们的主要交往对象为本地人,他们的融入意愿就会显著提高;在流人地的居留时间提升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老家有困难之人的融入意愿显著降低。在人口学特征中,只有在婚与因变量的关系是显著的。同样,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力资本与因变量呈不显著的负关联。这表明北京流动人口中的雇员与全国的同类人群一样,并不是受教育程度越高,认同意愿就越高。此外,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提高,保障水平和居住状况都不与因变量有显著关联。
五、总结与讨论
尽管从现实的角度看,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不如就业、居住、社会保障等重要和急迫,但认同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较强的认同度将促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留,这是不以流入地社会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流入地相应的工资待遇和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以及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公共资源的配置等一系列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本文通过对具有时效性的、大规模的调查数据的分析,运用多层模型技术,对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意愿的现状、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并将他们的认同意愿与全国同类人群的平均水平进行了对照。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和政策启示。
其一,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其他地区流动人口。这表明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被流动人口寄予了更多的向往。但同时,现实情况是,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认同结果之间依旧存在很大差距,这就对北京社会发展和北京精神的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实际出发,打造融入的平台,组织合适的活动,增进人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实实在在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所需服务,扎扎实实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其二,年长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青年流动人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和外地都是如此。本文的研究结果与现存的其他研究得出的一些关键性结论有别,也不支持本文的理论假设。年长流动人口阅历相对丰富,更愿意在一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同时,他们的参照对象是流出地人群,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生存,但凡只要流人地生存状况好于流出地,就可能对流人地有较强的认同意愿。城一城流动人口多以本地市民为参照对象,他们在流出地并非找不到工作,只是找不到更理想的非农工作,他们来到流入地是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而不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在北京的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中,近2/3的人受过大学及以上教育。外地的户籍使他们无法享受与北京人同等的待遇,故他们失落感严重,难以产生认同感。然而,从长远来看,未来城市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与青年流动人口的贡献密不可分。他们对流入地不高的认同度,无疑会制约其在该地作出的贡献。因此,各级部门应该适当地通过各种反馈渠道,关注青年流动人口对城市的态度,努力增进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和感情。
其三,本地市民的态度和两个人群的互动交往对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至关重要。融合是双向的、互动的,也是漫长的、艰巨的,需要逐步推进。身份认同属于主观意念,但这种意愿能否实现,流动人口能否真正成为流入地的一员,不仅需要流动人口本身的努力,还需要本地人的接纳。但是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流动人口认为受到本地市民轻视的比例高达46%,远远超过全部数据的平均水平(26%);而访谈资料也表明,除经济贡献外,在诸如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利用、社区卫生等方面,北京市民对流动人口的看法都比较负面。这显然与北京市倡导的包容接纳精神相违背。一方面,户籍居民要尊重外来人口,使他们感受到当地政府、市民的亲近与友善;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也应主动与本地市民交往和交流,使户籍居民感受到流动人口的尊重与感激。双向的交流与互动将提高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从而促进其实现身份认同。若本地市民对流动人口的刻板印象和排斥行为不变,政府的公共政策不能一视同仁,流动人口就很难成功地融人流人地社会中。社区是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的落脚点,也是他们必然接触到的小社会,故我们可从社区人手,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使社区成为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交流沟通的平台,从而达到增进双方理解与包容的目的。
其四,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别。本文从两个地区视角考察区域分割:一是流动跨越的行政区划,二是流入区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跨越的行政区划越大,认同意愿越低;就区域而言,融入意愿由强到弱依次是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地区。可见,认同意愿较强的流入地几乎都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进入发达地区之人的认同意愿较弱。作为衡量融入水平和流入地制度性、结构性、观念性等要素的一项综合研究,这样的结果或许暗示,意愿与物质财富的多寡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关系不大。尽管从理论上看,作为主观认知的认同意愿需要劳动保障和收入保障等物质条件为其提供基础(经济不发达、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等难以让流人人口产生认同),但主客观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东部地区的流人人口之所以认同意愿低,一是这些地方劳动就业机会多,许多流动人口来到这里主要是为了赚钱;二是地区越发达,制度性、结构性、观念性要素的排斥就越强,而这些都在时刻提醒流动人口作为“外来人”的身份。这表明,认同意愿不是仅仅由流入地的经济发展、文明程度、行政级别、规模与名气能够完全决定的,一些“软”的要素也至关重要。因此,各地需要在改善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地增进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结果。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应加大宣传力度,从文化上、心理上、感情上采取措施,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关键词:社区化多元共治 流动人口 模式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群体的出现成为我国社会的必然。中国未来城市化水平要达到70%,就会有11-12亿人居住在城市。未来中国流动人口会长期存在,且不断增加。这一群体的出现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的同时也给所到城市带来了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那么,如何适应新形势需要,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十报告指出:我们必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社会的发展动力呼唤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也必然使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发生新的变革。流动人口的问题是中国在本世纪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中国的现代化和社会转型都有赖于这一群体的发展。因此,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必须摆在更加突出而重要的位置。
一、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的构建
结合时代的特点、人的需要的多层次性以及我国出现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依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从“善治”理念出发,笔者认为构建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是改进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最佳选择。在这一模式中,所谓多元指的是参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主体的多元,他们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体,具体而言包括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流动人口自组织、企业组织、志愿者、社区各类相关利益的主体如业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及流动人口个体等,这些主体以不同的形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行使主体性权力。因此,多元共治模式,简言之就是整合社会多元力量促进流动人口群体的社会协同管理和自主治理的模式。其本质是流动人口群体服务和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目前,从流动人口群体在城市的暂住地在城市中的空间分布来看,以城郊结合部为最多,向两侧逐渐减少,且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城郊结合部积聚强度有所增强。如此的分布格局,与城郊结合地生存资料廉价、生存手段相对较多、对外交通便捷、管理疏松有密切关系,尤其是这些地区“丰富”的房屋资源和低廉的房价使外来流动人口获得最基本的居所成为可能。[1]因此,本文所提出的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是兼顾城市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对于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北京郊县的经验,对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群体进行社区化服务管理就是将城乡结合部的自然村模仿城市小区的形式封闭村落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建起必要的栏杆和围墙,安街门、设门卫和岗亭,将流动人口聚集的村落首先在形式上规范在一个固定的有着有形界限的区域内,使之“社区化”,进而通过政府主导整合“社区”中的多元主体对流动人口群体进行服务和管理的模式。构建这一模式的目的在于通过多元协同共治、通过让流动人口尽可能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流动人口平等地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等使得流动人口社区化,进而使其由陌生的“过客”逐步转化为社区人、城市居民的身份认同,从而产生对于社区及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宿感。如图1所示:
图1 流动人口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型
构建本模式的指导思想在于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载体、以公民参与为手段、以为流动人口服务为目的、以流动人口融入社区为目标。综合考虑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现状及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特点,这一模式的基本运行方式如下:
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积极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协调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登记了解流动人口群体基本情况及需求并积极加以解决;
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其服务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流动人口自组织实行流动人口自我管理;
政府部门要求企事业组织积极参与自己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协同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及企事业组织举办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管理活动;
社区居民、社区自愿者及流动人口个体自发或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的倡导下加入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积极应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租房、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
二、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具体实践路径
1.政府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积极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门机构
依照国情,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自下而上对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政府的掌舵、导向功能显得尤为重要。而政策、法规无疑正是政府导向的体现,因而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公安、计生、劳动和人事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等)能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流动人口群体需求、符合其实际的政策至关重要,它将直接关系到流动人口群体的生存发展。当然,政策的执行离不开相应的机构,所以在一定的工作理念的指导下应该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设定专门机构。
以北京为例,城市人口规模调控一直是北京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北京市政府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制度作了重大改革。2004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多份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同时提高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如通过统一印制发放各种证照,规范了流动人口的证照管理。透过不同阶段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变迁与政策调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北京市政府在国家宏观政策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北京市政府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管理与时俱进,实现了由被动改革逐渐走向主动创新的转换,尽可能地保护流动人口群体的合法权益。
2.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在对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应尽之责,是当仁不让的主体。但是,如果一切依赖政府,让其承担了太多不应承担的事务则不仅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而且会弱化社会的功能,整个社会生活将变得没有活力。因此,在一些领域应该实行“政社分开”,应该明确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界限,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属于社会领域的事务交由社会管理,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的崭新模式。
由于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灵活性、便捷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点,能够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并及时作出回应,可以发挥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起的作用,与政府之间能够形成一种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因此,政府可以积极引导、培育以关注流动人口群体需求、发展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实践证明,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按照政府意愿、社会需求开展活动的重要手段。
3.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流动人口自组织实行流动人口自我管理
目前,客观存在的流动人口自组织存在着无合法地位、组织化程度低、功能较原始、无经济来源等诸多不足,其能够发挥的正态效应无法凸现,迫切需要政府对其加以引导。在政府引导下,构建流动人口自主管理网络体系。一方面,利用流动人口自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有效弥补政府管理的不足,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这种管理模式对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大量“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事实上,流动人口自组织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比如自组织的负责人,往往都是在流动人口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人,他们与流动人口的交流和互动,更容易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促进流动人口心态的转变,更容易让流动人口树立起主体意识和心灵上的归属感。因此,在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过程中,自组织既是流动人口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平台,同时也能够成为连接流动人口与政府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因此,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者在对流动人口自组织的正向功能取得共识后,应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其组织行为,同时抑制自组织的负面效应,为自组织的成长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资源。
4.政府部门要求企事业组织积极主动地参与自己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企事业组织可以立足于既有资源,充分依靠企业组织,广泛吸收优秀流动人口参与,建立以企自主服务管理为导向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工作力量社会化。在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规模企业,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经理为组员的流动人口“企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和协调、指导建设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企业人事、工会等部门人员,大力发展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负责本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另外还可以依据单位自身情况建设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公安、劳动、计生、司法、民政、工会等部门,整合企业工会、文化俱乐部、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等既有资源,拓展服务内涵,为流动人口提供登记办证、就业培训、维权保障、矛盾调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帮扶救困等综合服务,切实使“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成为温馨的“流动人口之家”。
5.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尽可能提供舒适人居环境
鉴于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职责,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延伸服务触角,把人口的“频繁流动”和房屋的“相对静止”有效结合起来,采取“以静制动、动静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新型流动人口服务制度,为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社保医保、居住证办理、文化体育、政治生活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另外,社区居委会还可以指导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建立业主与流动人口档案,共同研究制定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共同开展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解决流动人口登记难、婚育信息掌握难、服务管理落实难等一系列难点问题,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全面,服务管理自然、亲近、便捷,形成社区居委会指导督促、房主业主各司其责、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型工作格局。
6.多元互动,构建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协商机制
多元之间的“主体间性”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之间互为主体,各部门之间可以形成良性反馈互动关系,可以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在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思路等。比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之间,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流动人口自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上述这些机构和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之间都可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互动,共商关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和管理的事宜。二是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志愿者,及流动人口自身之间互为主体,在互动过程中社区居民、志愿者可以探求流动人口的需求和意见,同样流动人口也可以向为其提供服务和管理的社区居民、志愿者提出建议和要求。三是流动人口群体与服务管理部门之间互为主体,作为服务管理部门有职责和权利了解流动人口的情况及需求,同时流动人口也有义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需求。
三、结语
流动人口自由迁徙已经是中国大规模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那么如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才能够使流动人口群体真正融入到社区、融入城市是我们时代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期盼通过社区多元共治模式的建构能够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使得政府、社会更多地关注流动人口群体的需求、更加注重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了解、更加注重公民社会的培育、更注重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社区服务的提供、更加注重流动人口相关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的服务管理举措,从而提升流动人口的社区、城市认同感和凝聚力,实现群体间的积极良性互动,消除人际区隔,尽可能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达至“邻里守望相助”的社区和谐状态,真正体现“社区”的现实意蕴。
基金项目:北京市中青年骨干人才项目(2013)
参考文献:
[1]卢霞.浅谈对流动人口的社区化管理[J].新西部, 2007(12)
1.从外观上规划欠缺,布局凌乱,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走进郑州的城中村,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由于城中村土地资源珍贵,加个房租收益可观,村民自己建的到处是握手楼、接吻楼,并且在走访中了解到城中村房屋出现过坍塌的事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道路方面,村中除了几条主干道,其他的根本称不上道路,最多可称为“小巷”,拥堵严重;城中村没有什么配套的设施,环境脏乱,随处可见的垃圾且可用的垃圾桶很少;消防安全方面,城中村房屋居住人口多且缺少逃生通道,每家也没有配备消防栓等应急设备,况且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
2.城中村流动人口远远超过本村村民
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十三万多人,但本村村民仅一千八百余口,外来租户却有十几万人。这十几万外来人口人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口。
3.城中村租金相对便宜,但“见风长”现象严重
廉价的租金是流动人口集聚城中村的主要原因,他们租不起小区房,只有在城中村居住。但是城中村房租“见风长”现象严重。随着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不断进行,流动人口向没有拆迁的城中村集中,城中村房租也在疯长。在沙门村调查中,一位被调查的外来人口说:“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两个月前的租金是350元左右,现在涨到每月600多”,村民的房租收益非常可观,每户每年房租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些村民大多没有工作,坐等收租,他们的后代也大多没有稳定的工作。
4.城中村街道小商铺林立,小商贩集中
通过调查发现,他们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靠城中村摆摊收入维持生计,但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导致这部分人大量失业。
二、郑州市城中村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分析
(一)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及作用
1.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
流动人口是指来自非郑州地区的、非郑州户籍的、在郑州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他们主要由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构成,这些人员几乎都是青年人和中年人。目前,郑州市流动人口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第一,人数多,增长速度快。截至2013年9月,郑州市区流动人口达340万,且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城区人口密度仅次于广州,居全国第二位。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中村,生活压力大。流动人口工资相对较低,他们买不起房,只有在城中村租房居住,很多拖家带口,精神和物质上承受较大的压力。并且随着城中村的拆迁改造而不断搬迁,越来越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城中村里。
2.流动人口对郑州城市发展的作用
流动人口提供了城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资源。城市建筑方面最为明显,城市建筑行业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用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流动人口拉动了城市消费,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需求动力。流动人口带来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与当地人口相互交流和沟通,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有助于建立开放的城市文化。流动人口中有着许多高技能或一技之长的人才,比如每年都有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创业或就业,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为城市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活力。
(二)城中村满足流动人口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现在,城中村成为郑州市流动人口的集聚地,城中村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居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1.城中村暂时解决了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
以高皇寨为例,我们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13万多。其中,本村村民1800余口,外来租户十几万,这些租户主要是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一些低收入人群,他们在此居住的原因主要是城中村租金相对较低。如柳林村不远的二十一世纪社区居易国际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1800元。而在柳林村同样面积的房子每月房租仅为560元,低廉的房租解决了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
2.城中村解决了一部分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城中村的个体户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他们以在城中村摆摊为生,因城中村人流量大,这些外来人口年收入颇丰。当问及对是否赞同城中村拆迁改造时,他们明显反对,因为对他们来说拆迁就等于失业。
3.城中村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郑漂族”中的多数青年人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往往具有一定学历或较高的文化素养、知识技能,他们主要寻求在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一展抱负,为了能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很多人选择暂时在城中村中立足。城中村也为农民提供了逐渐适应城市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场所,为进城农民融入城市起着桥梁纽带作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城中村也为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起着“中转站”的作用。四、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中流动人口面临的窘境流动人口本身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无法享有和城市同等的待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郑州市的城中村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改造城中村就必然涉及在此生活的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现实情况是现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忽略了在此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利益,甚至把城中村存在的矛盾全部归结为外来流动人口,简单地采取一律轰走的粗暴方式,这是没有道理的。政府和社会各界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对村民的拆迁补偿安置上,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使生活在城中村的流动人口面临窘境。第一,住房难问题将更加突出,生活成本将大幅度的提高。城中村的改造使在此居住的大量流动人口不得不另找住所,住房难问题将更加突出。一方面,在城市闲置房有限,供给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大批流动人口租房带来的需求增加必然会导致房屋租金上涨;另一方面,在流动人口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投入过高的租金来租小区房,生活成本必然增加,这将导致一部分流动人口将难以在城市立足,不得不“用脚投票”,选择离开。第二,大量流动人口将面临失业。城中村人流量大,在城中村做小生意的流动人口较多,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使这些商贩无法继续其生意,相当一部分的人口将面临失业的困境。第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将面临失业的恐慌。城中村中不免有外来的大学生,这些群体工资有限,如果城中村被拆迁,他们难以找到住所,公司如果无法解决其住宿,他们则可能陷入失业的恐慌。第四,社会保障可望而不可即,一部分人可能会流落街头。目前,政府住房保障政策还不能照顾到所有需要的人群。由于流动人口过多,而优惠政策只有一部分人可以享受到,大部分人难以“排上号”。一些以打零工为生的人群可能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