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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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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苏格兰启蒙运动;古典政治经济学;财富;自由;美德

中图分类号:F09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7-0046-05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正全面、加速推进,形成了有关转型的诸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不断推进的同时,建立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益、自由与秩序、财富与道德等成为经济学界热议的问题。事实上,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及其在经济学理论体系建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欧洲一些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转型中便有体现,其取得的重大突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卫·休谟、亚当·斯密、詹姆斯·斯图亚特、亚当·弗格森等苏格兰启蒙学者的思想启蒙,尤其是他们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塑,被《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的编撰者们视为“最重要的贡献”与“最不朽的遗产”。因此,重温苏格兰启蒙时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建及特质,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现代经济学形成与发展的认识,而且能够为在深刻领悟当前我国转型时期经济、政治、社会、伦理问题的复杂性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提供参考。

一、苏格兰启蒙运动推动政治经济学摆脱了“政治计算”

卢梭在对“政治经济学”一词进行词源学考察时指出,“经济学(Economy)这个名词起源于希腊文oikos(家)和nomos(法),本来的意思是贤明合法地管理家政,为全家谋幸福。后来这个词义扩大到大家庭——国家——的治理上。为了区分这一名词的两种意义,就把前者叫做特殊的经济学或家庭经济学,把后者一般称为一般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历史地看,从家庭经济学向政治经济学的转型过程,也是伦理学、政治学与经济学不断融合与分离的过程。正如皮埃尔-罗桑瓦隆所言,“经济的诞生体现为一种分化与混合的双重运动。”

经济学的源头可追溯至古希腊时代,历史学家色诺芬就曾提出重视农业和分工的思想。柏拉图进一步指出,分工、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必须依托于货币,但货币只是交换的媒介和价值尺度,而不应作为贮藏的手段。柏拉图对商业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柏拉图认为商业具有一定的作用,应当允许其存在;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商业是不道德的,应当加以限制,尤其应当禁止雅典公民从事商业。亚里士多德对一些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财富二分的思想,即以有限性或无限性为标准,把财富区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有用物(即使用价值)的总体财富,它是有限的;另一种是作为货币积累的财富,它是无限的。与此相对应,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两种科学,即经济学和货殖术。经济学研究如何取得对于生活必需、对于家庭或国家有用的东西;货殖术研究如何取得货币形态的财富,即用货币来赚取更多的货币。然而,与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也贬低货殖术,认为追求货币财富是违反自然的,是可恨的。可见,古希腊时期的经济学只是家庭经济学或家政管理。

近代经济学的产生是从否认亚里士多德的经济学与货殖术的区分开始的。1615年,法国重商主义者孟奇里梯安的《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概念,经济与政治从此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学家们逐渐认识到,以获取物品为目的的经济学对于家庭和国家来说都是有益的,经济的政治性、公共性开始为人们所认同。然而,正如皮埃尔·罗桑瓦隆所洞察的,政治与经济的过度结合使诸如威廉·配第等后继者们“都是从权力的观点来思考经济”,“实际上从未真正关心过经济理论本身。他们未曾寻求对整个经济过程做一个总体的解释。……他们的大部分著作只是人口统计和农业统计汇编”,只是“政治计算”,而非“财富的科学”。因此,在皮埃尔·罗桑瓦隆看来,“直到18世纪至少在亚当·斯密之前几乎不存在经济学。人们只知道一方面是贸易,另一方面是政治”;然而“政治计算的主体是君主,贸易的主体是商人,那么,没有真正的市民社会,经济就没有主体”。因此,“英国政治经济学之所以比法国政治经济学‘先进’,也仅仅在于英国的市民社会领先于法国的市民社会。”

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解更为宽容。他并没有像罗桑瓦隆那样将威廉·配第的经济学也列入政治计算的行列,而是认为他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马克思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古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已经开始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而“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研究转向生产领域意味着经济学的一场革命,使经济日益挣脱了重商主义而成为新的自主活动。

但是,不论把现代意义的经济学定格在哪个具体时段,18世纪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对于政治经济学体系建立的意义都是无可争议的。相对于重商主义甚至重农主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经济学的最卓越贡献在于,他们推动了经济的“非政治化”,从而与政治非伦理化、伦理非宗教化结成一体,形塑了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对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贡献描述为:“苏格兰人建立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在于,经济生活是自我调节的,经济成长是一个能动的、自我持续的过程。正是休谟以其刺激性的,但却是零碎的经济学论文发动了这场辩论。詹姆斯-斯图亚特在其《政治经济原理》(1767年)一书中,试图既回答休谟的论点,又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总体的论述。不幸的是,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出版明显使斯图亚特的著作黯然失色。……斯密认为,政治经济学可能仍然只是‘一位政治家或立法者的科学的一个分支’;然而《国富论》可以单独地理解。它比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原理》——或欧洲的其他著作:魁奈的《经济表》(1758—1759年)和杰诺韦西的《商业演说》(1765年)结构更严密,更通俗易读,更令人信服,而且坦率地说,也更加智慧——它以自己的立论创立了政治经济学。”

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确立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市场的地位

尽管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仍然将政治经济学视为“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甚至在学科门类上还归属于政治学,但是正如很多学者所分析的,这一提法的主要用意是对政治家或立法家的政治权力与政治行为进行划界,使他们从其热衷的政治计算中走出来,从而将政治经济学带进其所认为的科学发展的轨道。在古典经济学家看来,政治经济学之所以长期无法摆脱干涉主义,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其无法科学解答这样一个理论难题:如果没有政府这只强有力的手,社会经济秩序如何保证?社会公益是否可以实现?对于这个问题,无论是霍布斯及其之后的重商主义者还是法国的重农主义者都没能给出科学的解答。前者认为,只有在君主掌控的国家下,私利才能形成公益。重农主义者虽然心仪自然秩序与自由放任主义,然而他们又依托政府来维护和实现这种自然秩序,因而不仅赞成政府干涉市场,而且试图在制度化的设计中将君主的利益与经济体制捆绑在一起,甚至提出将国民财产的一个固定份额给予君主。

与干涉主义不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指出了市场本身的独立性与自组织性,以及私利与公益之间的通融性。对于市场不依赖于国家的独立性,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主要是在国家与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相区分的思路框架下,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于市场自身的协调机制与自组织性,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从多个层次予以解答。如,在人性伦理层次,休谟认为,每一个人既有利己的一面,又有有限慷慨的一面;斯密认为,人既有利己之心,也有同情之心;弗格森认为,人既有自我保存的天性,也有联盟的天性;因而人与人的关系不会陷入自相残杀的境地。在社会观上,苏格兰启蒙思想家认为,社会的生成与有序化是自发的,不是契约论者所主张的需要人为的理性建构,经济运行能够实现自我调节,这是由分工、交换、自由竞争等作用的结果。其中,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论述对于市场自身的协调机制与自组织性的论述最具形象和说服力。

在18世纪的苏格兰启蒙时代,私利与公益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伦理问题,也是当时重要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关系到财富分配的社会后果以及对社会秩序的认识与评价。对于私利与公益问题,曼德维尔率先通过蜜蜂的寓言,诠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私恶即公益的思想,但其寓言式分析和悖论式逻辑使其理论说服力大打折扣。后继者休谟、斯密、弗格森在对曼德维尔“低调的人性”改造的基础上,从情感主义的维度对私利与公益的相通性进行了深入阐述。按照他们的看法,人是情感的动物,任何人都有同情心,能够通过情感的相互认同而协调各自的行动与利益,从而形成公序良俗。

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非常重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伦理问题

由于理顺了政治学领域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以及伦理学中私利与公益的关系问题,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使经济学日益摆脱了干涉主义和僧侣式德性的束缚,并成为“财富的科学”。然而,这并不是说作为“财富的科学”的经济学从此远离乃至排斥政治学与伦理学;恰恰相反,正如阿马蒂亚·森所指出的,在任何时候,“经济学研究最终必须与伦理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因为,经济学中一些根本问题的解答依赖于伦理学:一是人类行为的动机问题,即“伦理相关的动机观”。二是社会成就的判断问题,即“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也是基于这一认识,阿马蒂亚·森严肃批评了现代经济学的“无伦理”特征。限于篇幅,这里简单阐释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经济学中两个根本问题的分析。

(一)经济行为的“伦理动机”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一种经济人的解释模式,甚至认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首先提出了这一人性假设。诚然,无论是休谟还是斯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都承认自私是人性中最为基本的方面。即使有着社群主义倾向的弗格森,也认为人最倾向于“只关心自己的”,并极力强调人的社会性也是为了消解这种自利的取向。然而,同样毋庸置疑的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都反对对人性自私的过分渲染,而且在人性论上秉承着一种辩证的态度。因此,在经济生活中,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人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但是不能据此对其进行极端化与庸俗化理解,将人的自利与利己的一面推向唯利与利己主义。对此,莱昂内尔·罗宾斯曾对斯密的人性论做了非常精辟的辩护:“在《国富论》的全书中,自利并不意味着自私。它的意思只是说个人的利益是一个人最密切关心的事。它们当然可能只是他个人的幸福;但也同样可能包含了家庭情爱、社会义务、朋友情谊,甚至还包含在他看来具有中心意义的更为广泛的活动。将自利解释为一定是‘物质的’,也同样是一种曲解。随着购买力的提高,‘仅仅出于物质性’的关心——不管物质性一词作何解释——的吸引力不是更多而是更少了。”

(二)对于“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卓越性在于,他们既充分肯定了财富的积极效应,也客观评价了财富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即对财富及其增长采取了科学和辩证的态度。对于商业文明的积极影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充分肯定了商业文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上,财富的增长能带来日益精致和舒适的物质生活。在政治上,工商业与技艺的进步改变了传统社会的阶层结构,催生与壮大了中产阶级,从而形塑了不同于前商业社会的政治形态。在精神生活领域,商业文明能够敦风化俗,有助于重诺言、守时间、爱秩序、节约、谨慎等商业精神的成长与发育。对于商业文明的消极影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在现代市民社会发生之初就敏锐地意识到其潜在的问题与危机:一是社会分工容易导致人的片面化与单向度发展,使得每个人“就像是一台发动机上的零件”。二是追求财富的欲望具有腐蚀道德的倾向,会使人们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私利而非道德上,而没有德性支撑的财富崇拜容易将人引向感官享乐主义、物欲主义的深渊。三是在过分商业化的社会中,私人化特征极其明显,人们容易蜷缩在狭小的自我圈子中患得患失。四是公共精神的缺失、政治冷漠的蔓延会增加极权主义、政治奴役的风险。

四、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特质的诠释及启示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所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既不同于古希腊的家庭经济学和15~16世纪的重商主义,也又有别于19世纪末之后在西方流行的一般经济学。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具有三个重要特质或维度:一是人本维度。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并不是后世所谓的自私自利的经济人与理性人假设的信奉者;相反,他们从情感主义的立场出发,充分肯定了人的情感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客观公允地评判人的自利情感与社会性情感,以及两者互动共融的心理基础与协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有力地论辩了私利与公益的问题,从而为经济活动提供了一种人本主义的心理学基础。二是政府维度。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并不是后世所谓的自由放任主义、“最小国家”理念的笃信者。尽管在他们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架构中,一方面着力强调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极力排斥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行政干预;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走向极端,而是有着浓郁的制度主义特色。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强调政府作为“竞赛规则”制定者与裁判者的对于“看不见的手”的制度保障作用,而且敏锐地意识到市场机制的缺陷,提出“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因为“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常能补偿所费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甚至提出政府应当承担社会建设与社会保障的职能。如,弗格森认为,政府应当“保证家庭的维生之计和住所;保护勤劳的人从事自己的职业;调和公共秩序的限制条件、人类的社会公德心和他们各自为个人打算的追求间的矛盾。”三是伦理维度。与阿马蒂亚·森所批判的现代经济学的“无伦理”特征不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既重视分析“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又注意探究“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把财富与德性共同置于研究的重心。

然而,在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实质基本被抽空了,只剩下对于某些局部经济行为或经济领域“精细”的技巧性分析,丢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多重的分析维度。尤其是新古典经济学无视经济分析的道德伦理维度,仅仅围绕经济人的自利假设展开研究,反而为现实社会中的不道德经济行为提供了依据。我国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认知经历了一个由“马克思”到“斯密”的转变过程。但是毋庸讳言,我们对斯密以及其他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市场原则与市场精神也存在很多误解与偏差,也存在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政治经济思想简单化、庸俗化为以经济人、自由放任、“守夜人”国家、价值中立等为特质的“斯密主义”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过度市场化、诚信缺失、道德滑坡、收入差距扩大、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凸显。面临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中国经济学界需要根据我国实际,以经济学为指导,创建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总结几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和规律,还要反思问题和教训,突破对市场运行机制的偏狭化理解,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理论基础。因此,在这一背景下,重温和思考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过程,有助于我们突破形形的“斯密主义”,理顺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益、自由与秩序、财富与德性等相互关系,真正理解与践行市场经济既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的理念,从而推进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7]米勒,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739,739.

[2]卢梭.政治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1.

[3][4]皮埃尔·罗桑瓦隆.乌托邦资本主义——市场观念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50.150-16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41.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76.

[8][1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1,253.

[9]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8-10.

[10]罗宾斯.过去和现在的政治经济学——对经济政策中主要理论的考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7-38.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结构图 学生 建构体系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1-0061-01

高三政治复习中似乎一讲就懂、一看就会,却一做就错,这样的顽疾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理解不深,分析不透,简单重复,不重视思考,别人指出关键才豁然开朗;二是知识不成系统,胡乱堆砌,用时找不着,不重视联系,别人建起联系才理清思路。这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发现联系、建构知识体系。

心理学研究表明,要想长久地保持信息,最有效的策略就是对信息进行合理组织,根据知识的内在联系将分散的、孤立的知识建构成一个整体,这一思维的过程可以通过绘制知识结构图的方式呈现出来,这也是再次理解、加工所学知识的过程。学生在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分析、归纳、概括、联想,从而同化、吸收,形成自己的认知结构,这符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多元智能学习理论的要求,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求学生主动建构知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还激发了学生的兴趣。

一、简单的图,丰富的阐述

图一是一位同学在复习完“影响价格的因素”后所画的“价格形成原理”的结构图,这张图非常简单,只有三个概念(价格、供、求)四个字,却概述了一框题的内容,也是《经济生活》的第一个重要原理。这个结构图在黑板上一画出来,就有同学质疑:决定商品价格的是价值,图中漏了商品价格形成的一个原因,而这位学生的解释是: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供给方即生产者生产的效率直接决定了商品的价格,效率越高自然价格越低,反之亦然,当然这也受到需求方即消费者的影响,供求双方的博弈影响商品价格,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反之亦然。这位同学的图极其简单,但其阐述却是极其丰富的;有些同学在这张图中只看到供求对价格的影响,而没有看到价值对价格的决定作用,因为他们的结构图是这样的:

图二似乎完善了,但却是真正简单机械,缺少思考体现的,只是把书上的内容简单地罗列出来。而图一乍看是简单地甚至有遗漏,但实际上却暗合政治经济学的精髓,西方经济学只承认供求关系变化是商品价格变化的原因,而马克思却看到了生产的效率或者说生产的成本在这其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也许画出图一的同学并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是西方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区别,但其思考已经触及到了这一点。更值得提的是他下面的解释:从哲学上看,供求双方作为矛盾的双方,生产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其决定了价格的高低;在第四课中我们知道生产决定消费,所以价格由生产者决定,当然这不是生产者主观决定,而是由生产的效率或者说生产的成本决定的。一个简单的图,把哲学的方法论运用到经济学的分析过程中,把其他单元框题的知识联系运用到本框中来,简单的图显得格外丰满。我又提示同学们,图一改个箭头方向将又是一个新的原理的结构图(价格对供求双方、即生产与需求的影响,也就是下一框的内容)。我又继续提示在投资理财中,哪些价格变动我们也很关注(汇价――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利息、股息是货币的价格)。这张图还在第四单元复习市场配置资源时再次被运用。一张简单的图,可以在多个单元、框题中运用,这取于你对知识的理解与把握,从而去阐述。

二、复杂的图,清晰的把握

一个原理、一框一课、一个单元的结构图相对简单,但跨单元、整本书、跨模块的知识结构图就会比较复杂,牵涉到的概念原理多、内在关系复杂,绘制结构图难度也比较大,尤其是要能清晰显示知识的整体和内在的联系。图三是一位同学在《政治生活》复习完后绘制的结构图,非常清晰的呈现了政治生活中公民与国家这两大主体,国家又细化为政党、人大、政府,并从地位、行为、要求这三个方面对每个主体进行归纳总结,揭示了政治生活主体的行为准则是宪法和法律,三个单元的主要内容清晰完整地呈现出来,而围绕国家利益这个关键词建构了第四单元的知识,并且很好地前三个单元进行了衔接。复杂的结构图因为对知识的清晰准确把握也就显得不复杂了,甚至变得简单明了。

三、唯美的图,深刻的理解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第3篇

奥地利学派奠基人

在经济思想史上,门格尔1871年的著作与杰文斯(Jevons)1871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瓦尔拉(Walras)1874年发表的《纯政治经济学要义》,都被认为是“边际主义革命”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多数情况下,思想史学家所强调的,是门格尔著作中与杰文斯和瓦尔拉相同的一些特征。近年来,特别是W·贾菲(W.Jaffé,1976年)的后,学术界的注意力开始转向门格尔思想中与他同代人不同之处。一系列最新的研究,如W·格拉斯尔(W.Grassl)和B·史密斯(B.Smith),(1986年),则将门格尔及早期奥地利经济学家的独特思想与19世纪后期奥地利更为广阔的思潮和哲学思想联系起来了。

门格尔著作的锋芒所向毫不含糊。他的《原理》着力于重建经济科学的基础,即在保留经济学抽象与理论特色的同时,对价值与价格提出一种与古典派学说截然相反的理解。古典派经济学家们认为,价值受以往资源成本的支配;门格尔则认为,价值是对今后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实用性的判断。门格尔的著作虽是奉献给德国和奥地利说德语的学术界的,但它在方法、风格乃至本质上,都与当时德国各大学的研究大相径庭。后者的研究虽也尖锐批评古典经济学,但它抨击的是其理论特征,其主张主要是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在门格尔著作发表时,以古斯塔夫·施穆勒(GustavSchmoller)为首的新历史学派正开始取代以罗雪尔(Rosoher)、克尼斯(Knies)和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为首的旧历史学派。年方31岁的奥地利公务员门格尔显得小心翼翼,尽量不与德国经济学界冲撞。事实上,他以“恭敬之心”将《原理》一书题献给罗雪尔,并“作为一个奥地利伙伴的友好问候以及作为对德国慷慨恩赐我们奥地利人以科学启迪的菲薄报答……”(门格尔,1871年,前言)。门格尔显然希望人们会认为他的理论创新证实了德国学者从历史研究中得出的结论,献出一种新的经济学以取代备受怀疑的英国正统古典学说。

但门格尔注定要大失所望。德国经济学家对他的著作不屑一顾。即便一些德语学术刊物注意到它,也是或被完全曲解,或被一笔带过。在《原理》出版后整整10年中,门格尔完全是孤立的;当时不存在什么奥地利“学派”。19世纪80年代,当庞巴维克和维塞尔热情洋溢的著作开始问世时,这一新学说虽被冠以“奥地利学派”的称号,但与其说是一种尊称,倒不如说是傲慢的德国经济学家对它的蔑视(L·密塞斯(L.Mises),1969年,第40页)。在门格尔发表了有关方法论的著作(门格尔,1883年),向历史分析研究法提出挑战后,奥、德学者间的裂痕大大加深了。门格尔1871年的著作在德国受到冷遇,这使他确信只有正面抨击历史学派才能拯救德国经济学,他显然是为此而撰写此书的。此书引起的激烈的方法论之争,通常(但不总是,参见博斯塔夫(Bostaph,1978年)被经济史学家们认为是学术精力的可悲浪费。然而,这次恶言相交的学术论战肯定有助于国际经济学界注意到奥地利学派的存在,并把他们视为一伙赤诚的经济学家,他们提出了大量令人振奋的理论观点,补充和加强了新生的边际主义文献,深刻地修正了当时仍占统治地位的古典价值理论。庞巴维克、维塞尔、J·科摩琴斯基(J.Komorzynski)和R·朱克坎德(R.Zuckerkand)等人的著作,详尽阐述或探讨了门格尔在价值、成本与价格方面的核心思想和主观主义观点。V·马塔亚(V.Mataja)、格罗斯(Gross)、萨克斯(Sax)以及R·迈耶(R.Meyer)等人,则提供了有关纯利润理论及其在财政理论上应用的著作。维也纳大学教授E·菲利波维奇(E.Philippovich)虽然较为赞赏德国学派的贡献,但他广为使用的教科书在讲德语的学生中起到了传播奥地利学派边际效用理论的重要作用。

与杰文斯及瓦尔拉的研究方法一样,早期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对价值和价格理论的贡献,既强调边际主义,又强调效用。但一些重大的差别使奥地利学派的理论与其他早期边际主义理论分道扬镳。奥地利学派没有试图用数学方法表达他们的学说,因此,他们的边际概念与杰文斯和瓦尔拉的多少有点差别。对后者和后来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家来说,一个变量的边际价值是指“整个”变量的瞬间变化率。但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却故意采用了离散变量(K·门格尔(K.Menger),1973年)。更重要的是,边际效用概念及其递减的观念对奥地利学者来说并不是指心理满足本身,而是这类满足依次的边际“评定”(麦克库洛赫(McCulloch,1977年)。总之,正如E·施特赖斯勒(E.Streissler,1972年)所极力主张的,对奥地利学派来说,“边际效用”中重要的不是前面的形容词(边际的),而是后面的名词(效用)。门格尔认为,他的理论显示了主观的“效用”考虑,在决定经济价值时,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价值并非如马歇尔经济学所说由主观的(效用)和客观的(有形成本)考虑“共同”决定的,而是由消费者行为(在既定的现有商品和(或)生产可能性的框架内起作用)“单独”决定的。对于门格尔,尤其是对于维塞尔(他的名字常与这方面的观点紧密联系在一起),成本只是一种为了获得更高的偏好效用而被有意牺牲的预期效用。在其他边际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人们几乎化了整整20年才认清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直接表明了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而门格尔至少能立即觉察这一本质。他的“订货率较高”(higher-order)商品理论强调了生产要素部门的经济特征和价值是如何完全地从消费者对消费品的评价中得出的,而订货率较高的商品最终将促使消费品的出现。庞巴维克的贡献不仅阐发和传播了门格尔的基本主观价值论,最杰出的还是他的资本与利息的理论。在学术生涯早期,他发表了一部学术史上的巨著(庞巴维克,1884年),对以前所有的利息(或“剩余价值”或“正常利润”)理论作了包罗万象的评论。数年之后,他又发表了另一著作(庞巴维克,1889年),阐述了他自己的学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奥地利学派的声望至少部分来自这些著作。我们下面将会看到,一些后来的和当代的作者(如希克斯(Hicks),1973年;费伯(Faber),1979年;和豪斯曼(Hausman),1981年)都确信,庞巴维克的这些观点构成了奥地利学派的不朽贡献。另一些学者从门格尔反复受到的批评(熊彼特(Schumpeter),1954年,第847页注8)中得到提示,认为庞巴维克的资本与利息理论偏离了门格尔滥觞的奥地利学派传统内核,甚至与之有些矛盾(拉赫曼(Lachmann),1977年,第27章)。不过.庞巴维克本人认为,他的资本与利息理论是基本主观价值论无懈可击的延伸。在消费者和生产者决策的分析中引进了时间因素后,庞巴维克发现有可能对利息现象作出解释。由于生产要耗费时间,由于精于计算的人总是有序地选择较早的收益而不是(本质相同的)较晚的收益,因此耗费资本的生产过程(即便将竞争的销蚀力量考虑在内)总是会将一部分现行产出让与先期就对耗时与迂回的生产过程作出投入的那些人。

在一次世界大战前,庞巴维克已是奥地利学派的杰出代表,而且主要是因为他的著作,者把奥地利学派看成典型的资产阶级分子和经济学的思想敌人(N·布哈林(N.Bukharin),1914年)。庞巴维克不仅提出自己的理论来解释利息“剩余”,使资本家的这一收入失去了任何剥削性,而且还有力地和无情地驳斥了的剩余理论。在1884年著作中,他系统地应用了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对剥削理论基础的劳动学说进行了致命的批判。10年后,他耐心地但又无情地和毫不妥协地详细阐述了这一批判,剖析了那个断言,即马克思逝世后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与构成第1卷基础的简单劳动学说是一致的。和奥地利学派之间的这种紧张关系一直持续到1920—1940年的大战间年代,当时,奥地利学派的第三、四代传人密塞斯和哈耶克(Hayek)还与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就中央计划经济中的经济计算问题进行争论。

1903年,门格尔从维也纳大学的教授职位上退了下来,由维塞尔继承。人们公正地称:

“(维塞尔是)奥地利学派的中间人物:时间上处于中间,他所阐发的观点处于中间,他的才力也处于中间。换句话说,他既不是最杰出的天才,也不是要提到才能想起的人。……他有着最长的教学经历……”(见施特赖斯勒,1986年)。

维塞尔是门格尔价值理论的早期和多产的阐述者。他有关经济学的综合性论著总结了他毕生的贡献。(维塞尔:1914年)。该著作被一些人(但肯定不是所有人)赞誉为重要的成就。哈耶克(1968年)把这篇论著看成是个人成就,不是奥地利学派代表作。在第一次大战前的10年里,庞巴维克的学术讨论会(他当了几年奥地利财政部长后重新投入学术生涯时开始主持的)才是奥地利学派著名的学术中心。参加这个讨论会,此后成为著名经济学家的有约瑟夫·A·熊彼特和路德维希·冯·密塞斯,这两位在战前就发表了著作(熊彼特,1908年、密塞斯,1912年)。

第一次大战后的奥地利学派

第一次大战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处境与以前大不相同了。1914年,庞巴维克与世长辞。门格尔在退休后的长期隐居中,曾不时在校接待青年经济学家的来访,但他也于1921年逝世了。虽然维塞尔一直从事教学工作,至1926年去世,但学术中心已转向年轻一辈经济学家。其中突出的有庞巴维克的学生密塞斯和维塞尔的学生及教授职位继承人汉斯·迈耶(HansMayer)。密塞斯只是维也纳大学(不领薪俸的)“特约”教师,从未真正取得过教授职位。他的学术影响主要在大学圈外(密塞斯,1978年,第9章)。在20年代,其他(在战前受教育)著名学者包括理查德·施特里格尔(RichardStrigl)、埃瓦尔德·沙梅斯(EwaldSchams)和莱奥·舍恩菲尔德(LeoSchonfeld)(以后还有伊利(Illy))。面对这些变化,奥地利学派传统得到了发扬光大。新的著作发表了,一大批年轻学者走在了前列,其中许多人在以后的数十年中成为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F·A·哈耶克、戈特弗里德·哈伯勒(GottfriedHaberler)、弗里茨·马克卢普(FritzMachlup)、奥斯卡·莫根施特恩(OskarMorgenstern)和保罗·N·罗森斯坦-罗丹(PaulN.RosensteinRodan)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在整个20年代和30年代早期,奥地利学派在两个相互交叉的团体里展开了热烈的经济学讨论。一个在维也纳大学以汉斯·迈耶为首,另一个聚集在密塞斯周围,在他的商会办公室举行著名的“私人讨论会”。密塞斯的讨论会不仅吸引了一批才华横溢的年轻经济学家,也吸引了诸如费利克斯·考夫曼(FelixKaufman)、艾尔弗雷德·舒茨(AlfredSchutz)和埃里克·沃格林(ErikVoegelin)等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就是在这一时期,维也纳的学术热情对英国经济学家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Robbins)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这种接触的极为重要的结果是罗宾斯1932年发表的一部影响深远的著作(罗宾斯,1932年)。主要是通过这部著作,奥地利学派的好些基本观点被汇入了20世纪英美经济学的主流。1931年,罗宾斯邀请哈耶克去伦敦经济学院讲课,此后即受命主持该学院的图克讲座。

哈耶克来到伦敦促进了“奥地利学派”周期理论的发展,并使它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早在1912年,密塞斯就对该理论作过概述(密塞斯:1912年,第396—404页)。该理论认为,经济周期的高涨阶段是因利率过低引起暂时性资源错置而造成的。而形成资源错置的,是生产者预期一部分公众愿意将消费推迟到与时间偏好的真实格局实际上相违背的程度,于是便发起新的生产过程。而继后放弃难以维持的生产项目就构成了周期的下降阶段。密塞斯强调,该理论来源于威克塞尔(Wicksell)和更早的英国货币学派。事实上,密塞斯很难为这一理论被贴上奥地利学派标签提出申辩(密塞斯,1943年)。但正如他所看到的,这个理论已经牢牢地贴上了奥地利标签了。哈耶克热情阐述并广泛发展了这一理论(哈耶克:1931年、1933年及1939年),他还(通过这一理论)向英国公众介绍了庞巴维克资本学说的远见卓识,这无疑使这一发展完善的学说中留下了哈耶克自己的印记,并使经济学界认识到该理论是奥地利学派的重要贡献。鉴于所有这些发展,我们显然必须认定:从许多方面讲,30年代初期是奥地利学派对整个经济学界影响最大的时期,然而,这种辉煌的业绩却是短暂的。

事后作些思考不无裨益。这可能会帮助我们理解,同一个30年代初期,为什么和怎样成为决定奥地利学派命运的几乎是致命的转折点。在短短数年中,除了作为经济学派史上重要但已过去的一页,独树一帜的奥地利学派学说竟从经济学界销声匿迹了。虽然汉斯·迈耶在维也纳大学担任教授直至二次大战后,但那些曾聚集在密塞斯身边的杰出青年经济学家们不久便散伙了(出于政治或其他原因),其中好些去了美国大学。1934年,密塞斯移居日内瓦,以后到了纽约。由于哈耶克去了伦敦,维也纳再也不是生机勃勃继承奥地利学派传统的中心。而且,该学派中的许多学者确信,奥地利学派的主要观点已被经济学主流成功地吸收。理论经济学优势地位的出现,以及历史学派和反理论学派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失势,无疑使奥地利学者相信他们已取得了最后胜利,因此没有必要再发展独立的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了。密塞斯在1932年说过的话道出了这层意思。在谈到通常把经济学理论分为三派,即:奥地利学派、英美学派和洛桑(Lausanne)学派时,密塞斯引用莫根施特恩的话强调说,这些学派的“不同在于他们表达相同观点的方法,他们的分野更多在于使用的术语和特殊的描述,而不在于学说的本质”(密塞斯,1933年,第214页)。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以后,奥地利学派传统得到保存并发展,是值得和需要注意的,而这主要是通过密塞斯本人和哈耶克的工作。

弗里茨·马克卢普曾几次(马克卢普,1981年)列举二次大战前奥地利学派的6个主要观点。有充分的理由使人同意,这些观点确实表达了1932年时人们所理解的奥地利学派研究方法。这些观点是:(1)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请不要与政治上或思想意识上的个人主义混淆,而是指它主张经济现象的解释应该回到个人行为中去探寻);(2)方法论上的主观主义(承认只有参考有关个人的知识、信念、知觉和期望,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3)边际主义(强调决策者所面临的数量的预期“变化”的重要性);(4)效用(和边际效用递减)对需求和进而对市场价格的影响;(5)机会成本(承认影响决策的成本是指,为某一目的而使用生产要素时所放弃的最为重要的选择机会,而不是指已被放弃去选择其他目的之机会);(6)消费和生产的时间结构(表明时间偏好和生产率的“迂回性”)。

不过,对上述观点作进一步评论似乎是适宜的。(1)大多数现代微观经济学都吸收了这6个观点,只是侧重程度各有不同,因此,(2)这6个观点证实了前面引证的莫根施特恩—密塞斯和哈耶克论断,即“所有”的经济学流派有共同基础。然而,(3)密塞斯和哈耶克后来的研究却暗示,这6个观点并没有“真正”全面概括奥地利学派。虽然,在当时(20世纪30年代早期)奥地利派学者中很少能证明奥地利学派还有其他观点,但在该学派的传统学说中事实上已隐含着这些看法,留待后人著作加以明确阐述。由此来看,(4)一些重要的“差别”使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有别于微观经济学的主流,特别是因为后者是在30年代之前发展起来的。说明这些区别有待密塞斯和哈耶克来阐述,这就使奥地利学派在经济学界仍保留其与众不同的“风貌”。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后期发展

汉斯·迈耶1932年撰文批评“功能价格理论”,并提倡使用“遗传因果”方法。这篇文章早就表明了在怎样理解经济学理论方面,奥地利学派与其他学派之间的差别。在此文中,迈耶批评价格均衡理论没有解释导致市场价格的行为“顺序”。要理解这一顺序,就必须理解构成这一顺序的行为的最初原因。根据密塞斯和哈耶克后来撰写的论著,有理由认为迈耶当时是一言中的,道出了奥地利学派思想中重要和与众不同的含义。但是,在本世纪20年代,奥地利学者本身(和研究他们著作的人,如L·罗宾斯)似乎都忽略了这一点。看来,发生在两次大战间隔时期的那次著名论战,即关于中央计划经济中经济计算可能性的争论,帮助哈耶克和密塞斯阐发了这一当时被忽略了的含义。仔细阅读一下这次论战的文献就会发现,密塞斯和哈耶克是在回击他们的论敌——“主流”均衡派的论点时,阐明了奥地利学派在理解市场时强调过程、学习和发现(拉维(Lavie),1985年)。

密塞斯曾说过,经济计算需要有价格提供指导;由于中央计划经济没有生产要素市场,所以不可能利用要素价格来指导。奥斯卡·兰格(OskarLange)和另一些学者反驳说,价格不一定仅指市场价格;由中央政府公布的被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经营者作为“参数”的非市场价格(就和企业理论中生产者在完全竞争的要素和产品市场上把价格作为参数一样),也可以指导经济计算。在驳斥这种说法时,哈耶克阐发了他对竞争性市场过程的解释,提出竞争性市场过程是利用分散信息的发现过程(见哈耶克,1949年,第2、4、5、7、8、9章)。在同一时期,密塞斯提出了基本相同的市场过程特征(他没有像哈耶克那样强调知识的作用,而是强调了在开放的不稳定的世界中企业家的行为(参见密塞斯,1940年和1949年)。根据密塞斯—哈耶克对市场过程理论的发展(并且承认这些发展揭示了早期奥地利学派传统理论中隐含的思想。见:柯兹纳(Kirzner),1985年,及贾菲,1976年),我们有理由在马克卢普提出的奥地利学派传统观点后面再加上下述几条:(7)市场(和竞争)是学习和发现过程;(8)个人决策是在不稳定环境中的一种选择行为(此处认定有关选择机会也是决策的一部分)。上述两个观点在奥地利学派的传统中得到了发展,并成为由密塞斯和哈耶克的著述而引起的对奥地利学派传统学说再度重视的中心问题。在最近几十年中,美国学者再度重视该学派的传统学说。

今日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由于1930年以后奥地利学派历史上这些多变的发展,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一词在当代经济学讨论中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含义。其中一些含义至少是部分重选的,另一些则至少是部分矛盾的。为了理清楚这些不同的理解,列举80年代赋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一些不同含义,不无裨益。因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目前的地位,不论是好是坏,完全是由时下这些理解体现的。

(1)对许多经济学家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严格地讲,只是个历史名称。按此理解,奥地利学派只存在至30年代早期,以后,部分被微观经济学主流所吸收,部分为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所取代。在很大程度上,今日的奥地利经济学家也持有这种观点。当今的奥地利经济学家(和其他学者)完全了解早期奥地利学派,并引以自豪。晚近在奥地利举行的几次纪念大会和一些论著(希克斯和韦伯(Weber),1973年;莱塞(Leser),1986年)都证明了这一点。但他们都把自己看成是整个专业经济学家群体的一份子。曾由门格尔、维塞尔和迈耶担任过的教授职位,现由埃里克·施特赖斯勒继承,他著作等身,学识渊博,深受奥地利学派传统的影响,其论著涉及了奥地利学派的众多方面及其代表人物(施特赖斯勒,1969年、1972年、1973年、1986年)。

(2)对有些经济学家来说,“奥地利学派”是个定语,用来表达再度出现的对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学说的兴趣。这种复兴特别强调生产的时间尺度和生产率的迂回性。曾为此著书立说的学者有希克斯(1973年)伯恩霍尔茨(Bernholz,1971年、1973年)、费伯(Faber,1979年〕和奥洛塞尔(Orosel,1981年)。这一派观点认为,“奥地利学派”一词与一般的门格尔主观主义传统不相干(如前述,该传统对庞巴维克的理论有所保留)。

(3)对于其他经济学家(和非经济学家)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与其说是一种独特的方法论或特殊的经济学,倒不如说是政治和社会学说中的自由思想。这类观察者认为,20世纪80年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意味着崇尚自由市场。马克卢普(1982年)注意到(并部分赞同)对“奥地利学派”作如是观。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密塞斯论著的影响。密塞斯以鼓吹市场起因说而出名,同时他是无可争辩的奥地利学派学者。因此,他支持不受干预的市场经济的强硬政策主张,很自然地被认为是现代奥地利学派的核心思想。密塞斯在美国的主要追随者默里·N·罗思巴德(MurrayN.Rothbard)的论著加强了这一看法,他也竭力主张和鼓吹自由主义。但是,另一些观察者会对如此定性奥地利学派提出疑问。虽然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奥地利学派的早期论著被认为是与马克思学派思想尖锐对立的,但总的来说该学派保持一种超政治的姿态。在该学派的奠基人中,维塞尔事实上明确赞同德国历史学派提出的干预主义的结论(维塞尔,1914年,第490页)。虽然密塞斯和哈耶克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效率公然提出怀疑,他们也强调他们经济学的无价值(Wertfrei)特点。他们都认为,他们在政策方面的自由市场主张与信奉奥地利学派有联系,但并不是该学派的核心思想。

(4)对于经济学界的许多人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自1970年前后起,指的是对卡尔·门格尔以及早期奥地利学派思想,尤其是经米塞斯和哈耶克发展的那些思想再度出现的兴趣。这种兴趣主要出现在美国,一些美国经济学家发表了数量可观的论著,主要包括默里·N·罗思巴德(1962年)、伊斯雷尔·何兹纳(IsraelKirzner,1973年)、杰拉尔德·P·奥德里斯科尔(GeraldP.O''''Driscoll,1977年、1985年)、马里奥·J·里佐(MarioJ.Rizzo,1985年)以及罗杰·W·加里森(RogerW.Garrison,1978年、1982年、1985年)的著作。这一派的目标是突出奥地利学派关于市场是一种过程的解释与主导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的不同之处。其结果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一词常常被理解为只有部分是准确的(见怀特(White),1979年,第9页),拒不采用现代数学和经济计量技术。而规范经济学则主要因均衡为方向而广泛采用这些技术。现代奥地利学派中的这批经济学家(有时被称为新奥地利学派),确自认为早期传统的继承者。他们和主流新古典经济学一样赞赏市场有秩序的结果,但在理解这种结果实际是怎样取得时,又与新古典主义有分歧。正是由于这批学者的努力,早期奥地利学派的许多著作的原文和译文得到再版,在经济学界内外吸引了大批读者。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第4篇

中图分类号:17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1-0071-04

财政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社会发生深层次变革的制度性前提。覆及大范围或整体是为宏观,因时因势而动是为调控。出口退税作为财政政策手段之一被政府频繁用于宏观调控。政策传动必然对国民福祉产生影响,由于个人福利或幸福缺少一个统一度量指标,无法进行实证分析,本文仅就出口退税的政策调控对国民福祉的影响做规范性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1998年亚太金融危机到2008年的世界性金融危机,这是一个十年祭。出口退税政策对缓冲、化解危机在一定意义上会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而中国第一次使用出口退税政策则始于1950年。1956―1965年停止,1966―1973年恢复实行,1973年再次停止,直至1985年再次恢复。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货物退税政策。1994年税制改革,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1996年,由于财政原因,中国政府将退税率分别降为3%、5%和9%。1997年由于中国出口大幅度下降,政府从1998年开始逐渐将出口退税率调高,出口货物的综合退税率由原来的6%提高到15%。2002年,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出口退税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企业可以直接得到出口退税带来的实惠。2003年则由于经济局部过热,出口欠税严重,政府将综合退税率由15.51%调整到12.51%。自2004年1月1日起,政府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等。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多项皮革类原材料的出口退税政策,并下调了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货物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政府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了涉及2 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税率。2008年7月30日,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主要是纺织品、服装、玩具以及抗艾滋病药物等货物。到2009年5月,其间共5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为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外贸行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调高部分传统劳动密集型货物和机电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经此次调整后,综合退税率由12.4%上升至13.5%。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控轨迹的简要回顾表明,退税政策因时因势而动,其对进出口贸易和经济增长的推动举足轻重,但对国民福祉的关注却难觅其踪。

尽管政策传导效果显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仅有限度地在市场环境的修缮、价格水平和消费档次三个层面提升了部分国民福利。但综观出口退税政策意图,迄今为止尚无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增进国民福祉为考量的具有确切指向的政策出台,而这恰恰应该是被政策或制度予以充分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出口退税与国民福祉是否有关联?如果有,是降低了国民福祉还是提高了国民福祉?鉴于研究者对出口退税政策与国民福祉的关系尚未有研讨和分析,我们的分析从此切入。

二、退税规模与程度的爬升降低国民福祉

大卫・李嘉图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出了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在绝对优势理论框架下进一步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而非绝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货物,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货物。基于重商主义思想、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等理论指导下,大部分国家为鼓励出口,相应建立了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是政府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对本国生产且已被课征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离境货物所含税收予以退与不退或退多退少的法律规定。与筹集收入的目的相反,是税式支出方式的一种。

国内部分学者、财政税务专家及企业界人士关于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观点:一是出口退税本身应该保持其自身的中性原则,做到100%退税,不应该承担过多的功能,其频繁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很大;二是应该提高出口退税率,这样做有利于国家的出口战略导向;三是应该降低出口退税率,这样做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缩减贸易顺差;四是应该取消出口退税,同时采用其他方式扶助出口企业。第一、四种观点过于极端,第二、三种观点相对柔和却易导致出口企业对政策无法预期进而破坏远景规划。我们倾向于第四种观点,虽极端却简约。但政策目标取向需要相对修正为,应该取消出口退税,以期增进国民福祉。

有两组数据可以说明中国退税规模和幅度过大,将影响到国民福祉的提高。

第一组:1985年恢复出口退税时,退税总额只有19.7亿元。而表1却揭示出,中国出口退税额2001年开始超过千亿元,2003年达到2 039.0亿元,2005-2007年,以每年都超过上年千亿元的速度推进。2009年财政预算出口退税6 708亿元。中国出口退税增长率只有在1997、1998、2004、2007和2008年低于税收收入增长率,其他年份均高于税收收入增长率。

第二组:如果以出口退税/GDP=出口退税水平来衡量我国退税情况的话,时间跨度选择1994年税制改革为起始年度,见表1所示。纵向来看可以分为两个爬升阶段:第一轮爬升阶段是1994-1996年,尽管1996年调低出口退税率,但当年的退税水平仍然很高,主要由于政策时滞,调低出口退税率并未在当年产生影响;1997、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波及1996年的政策发挥作用,退税水平一度降低,但1999年开始进入第二轮爬升阶段,尽管在2004年小幅收窄,原因在于2004年调低出口退税率,但2005年重回升势。这种不断爬升的退税水平,

必然会降低实质意义上的国民福祉。因为,从总量角度来看,增加出口退税,政府收入减少,其所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至少在理论上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国民福利的降低。资料说明,如果取消出口退税,那么,这部分退税额可以叠加到税收收入中,则会相应增加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数量与质量。

三、取消出口退税、增进国民福祉的合意性判断

《新大英百科全书》认为,“……税收总是为了全体纳税人的福利而征收,每一个纳税人在不受任何利益支配的情况下承担了纳税义务。”福利是指个人生活的幸福度或满意度。“我们可以把个人福利(welfare)看做是一种个人的幸福(well-being),或更准确地说,是他的快乐。快乐的有无可以归结为肉体上的愉快和痛苦,及精神上的愉快和痛苦。”(黄有光,1991)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一种判断社会福利好坏的标准是由本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的。“帕累托法则认为:如果一种变化使某(些)人状况改善,而无使其他任何人的福利状况恶化,则此种变化是可取的。”(黄有光,1991)税收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其衡量标准有绝对均等牺牲、比例均等牺牲和边际均等牺牲,其中边际均等牺牲言之成理却缺乏技术上的可操作性。但税收导致纳税人的福利牺牲却是不争的事实,而需要考虑的只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是否能足额弥补纳税损失或牺牲。取消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而言与原来的境况相比是一种增税措施,使出口企业损失部分福利。但对全社会而言可能是福利增加。①因此,政府征税与退税对福利状况的改善或恶化应一分为二具体分析。

国民福祉是判断一国国民幸福与否的重要维度,增加其幸福感或快乐的方式方法②可谓林林总总。站在经济学的视角,竞争的市场、降低的价格和增加的消费不失为一个三位一体的研判标度。退税规模与程度的不断爬升降低了一国国民福祉,而取消出口退税至少在理论上可以从这三个方面使国民福祉获得稳定性的提高。

1 竞争的市场可以提高国民福祉

一个统一的、竞争的市场才是对国民或消费者负责的市场,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出口退税政策上的博弈不仅造成资源与智力的浪费,而且政策分割市场降低了国民福祉。

退税是一件不给财政带来任何收益反而会加大管理成本的工作,如果出现骗税还将导致税收收入的进一步损失。2004年退税机制改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目的之一,就是避免骗税行为的重要举措。同时,25%的出口退税款由地方政府承担后,产生了新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人为分割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局面。因为,出口企业所在地不可能收取出口货物上游所有的增值税等间接税,但却要承担出口退税。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或者限制出口,或者拖欠出口退税,其结果都将沉重打击企业出口的积极性。2005年出台了按92.5:7.5比例分担的机制,这一机制的改变又是一次博弈的结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出口退税政策上的博弈造成资源与智力的浪费。政府的政策重点应该是如何促成全国统一大市场而不是导致市场分割,同类货物相同质量统一价格就是国民福利的增加。①这里需要进一步思考但不作为本文分析内容的是,为何出口所在地政府没有考虑到由此而衍生的其他税费收益以及作为口岸城市的税费以外的受益?

取消出口退税,使拟出口的货物与国内的同类货物之间形成竞争关系,对质次价高的企业构成致命打击,更让假冒伪劣货物无所遁形,其被淘汰出局的同时又可以净化国内市场。而且,被淘汰的企业可能是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或者是受地方政府保护的企业,而这些企业的存在本身就是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所以说,一个统一的、竞争的市场才是对消费者负责的市场,对消费者负责的市场才是增进消费者福利的市场。

2 降低的价格可以提高国民福祉

取消出口退税,不可避免会导致行业洗牌,将给企业带来刻骨铭心的痛楚,部分外向型行业的景气度可能因此雪上加霜。但是,在出口利润下降的背景下,部分企业会选择在国内市场释放其产能,从而压低国内同类或相关货物的价格。对消费者而言,价格的降低意味着收入的相对增加或消费数量的增多,无疑会拉升国民幸福指数。同时,取消出口退税所形成的外部压力,将倒逼出口企业重新调整货物结构、提升货物的附加值,有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出口货物的结构优化,并改变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命运。

3 增加的消费可以提高国民福祉

将出口货物转化为国内消费,可以增加消费数量提高消费质量。如前所述,体现国民福利增加有多种形式,但消费数量的增加与质量的提高仍然不失为一种最直接的脚注,或者可以这样说,一个尽管缺乏数理方面的证明但却现实的价值判断是,对于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而言,消费数量的增加或质量的提高即是福利的增加,因为消费的增加改善了其福利状况,个体就会感觉更快乐一些或幸福一些。既然出口企业的货物能进军国际市场,说明货物质量精良,在国内同类货物中居于优势地位,就应该让自己的国民享受物美价廉的货物。日本企业界出口的一个约定俗成的导向是,好的货物自己国民首先享用,用不了之后才选择出口。目前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消费者最为需要的仍然是与生命、生存、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而我国的出口战略导向②恰恰将与国民关系最密切的货物廉价向国外贡献。部分消费者在贫困线以下挣扎,而出口企业却向国外大量地输送廉价货物。这种发展模式久而久之必然埋下通货膨胀的祸根,因为,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在争夺原材料的过程中会推升原材料的价格,进而引发通货膨胀。不排除某些年份的通货膨胀是出口战略导向多年累积的严重后果之一。所以,将出口货物转化为国内消费,可以提高消费质量,增进国民福祉。

四、结语

如果上述市场、价格、消费三位一体的判断标准是正确的话,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也是本文的核心观点:实行出口退税,降低国民福利;取消出口退税,增进国民福祉。

诚然,任何政策或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体两面性,或者被我们称之为“双刃剑”的东西。毫无疑问,出口退税也是一把“双刃剑”。取消出口退税的可预见的缺陷是,一方面,在不断下调退税率或取消的直接刺激下,将诱使部分企业偏离正规的出口方式而选择委托公司以规避政府税收,使正规出口企业陷入劣势;另一方面,可能意味着部分中小企业倒闭,特别是传统制造业,相伴随的阵痛是从事这一行业的工作人员将面临失业风险。其中孰重孰轻将是另外一个可待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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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