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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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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今年

安全环保部今年范文第1篇

据悉,实现“珠三角逐步水清气净、东西北留住碧水蓝天”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广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成功落实的标志之一。为此,广东环保部门也“秣马厉兵”,推出实施差别化区域环保准入政策、服务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骨干企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多项改革措施。

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

“由于我省各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不一致,在环境容量、环境敏感程度等环境条件上也不一样,因此,我省将实行差别化的环保准入政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将根据各地的资源、发展需求、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等情况,制定差别化的环保引导发展政策。

据悉,在“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规划中,粤东西北地区在加快发展过程中要“留住碧水蓝天”,珠三角地区在优化发展过程中要“逐步水清气净”。

粤北山区位于饮用水源上游,是广东省的生态屏障,其环境质量对保障广东全省环境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粤北山区必须实行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选择废水产生量小、污染成分简单的产业类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

珠三角区域则环境污染相对严重,给排水格局缺乏合理统筹,区域内跨界水体污染问题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酸雨、灰霾出现频率高,应实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新的燃煤燃油电厂,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等制造企业,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石化、陶瓷等项目。

而粤东西沿海区域虽然具备较大的环境容量等有利条件,但也必须进行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要合理,工业企业必须进园入区,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好环境。

同时,“差别化”的行业发展环保准入政策也将会出炉。据透露,该政策将针对特定行业制定或完善差别化的指引政策,完善电镀、化工、涉重金属排放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政策,制定园区内外差别化的准入条件、管理政策、环境标准等,引导重污染行业进园入区。广东环保部门将发挥环保准入对转型升级的引导调控作用,运用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区域限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手段,把各项环保政策灵活运用到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

保“重点”扶“骨干”

今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加快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 “十二五”后三年,要加快推进以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航、城市、能源、水利、环保建设工程,涉及21大项共460个项目。

对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将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标,以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这些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和各项环保工作。此外,今年以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已分别联合广东省发改委、水利厅、交通厅等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完善了简化环评审批程序、科学确定环评类别、创新环评模式、加强督促和服务等多项管理工作。对于环保部审批项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环保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相关项目的环评审批。

据透露,广东省政府今年已多次召开积极扶持与保障骨干企业发展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扶持政策,预计近期将出台指导意见。对此,广东的环保部门也将会重点针对骨干企业改建、增资扩建等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总量指标、清洁生产、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创新举措与加强指导服务,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保障其健康发展。

严守底线做好“把关人”

“调结构、优布局、促升级、减污染、防风险”是环评的五大重要作用,而如何做好建设项目的“把关人”,又是对环境保护部门的一种考验。

据了解,今年广东将继续树立“通过环评严格把关,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促进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严守环境与生态保护底线。

首要是在审批内容上严格把关。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继续从严控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或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严控区、森林公园等“红线”范围的项目严格把关,不能批的项目坚决不批,进一步强化总量前置审核,没有总量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同时,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压小”、“增产减污”等环评措施,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

安全环保部今年范文第2篇

“连续8年环保责任考核获得优良以上等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国家一级标准,环境优良天数比率达100%,漠阳江水环境质量总体达国家Ⅱ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入海河口水质和近岸海域水质均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阳江市环保部门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青山碧水映漠阳”。天蓝、地绿、水清的优良环境,将为美丽阳江的打造和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一道坚实的“绿色保障”。

创新模式,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鸳鸯湖改造、公园改造、一河两岸整治……”,一批污染治理工程先后大刀阔斧地进行,为阳江还上了不少“环保债”。

过去,由于经济底子薄弱,环境治理经费不足,阳江市留下不少环保欠债。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12年阳江市创新管理模式,在财政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采用BT(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形式,投资逾3个亿,由阳江市环保部门牵头开展马南河综合整治和阳江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截至2012年底,该项工程已完成年度任务的114%(占总工程量的57%)。预计2013年底工程竣工后,将明显改善马南河生态环境和漠阳江水质,从根本上改善城区居民特别是旧城区居民人居环境。届时,马南河昔日“黑水横流”的局面将成为历史,阳江市民将拥有“水清如画”的宜居乐居环境。

马南河综合整治,是阳江市环保部门创新管理模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一个缩影。事实上,2010年以来,阳江市通过BOT(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方式,建成了阳江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2012年,阳江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从2010年的10.5万吨/日上升到20.5万吨/日,实现了两年翻一番!下一步,阳江市还将继续通过BOT形式加快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阳春春湾、合水,阳东东平、合山,阳西沙扒和海陵白蒲等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

今年,阳江市将继续采用BT方式融资推进阳江市第一中学片区和白沙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片区污水收集及输送管网设施建设,消除石河水库的污染隐患。与此同时,阳江市环保部门积极推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阳春、阳东县城垃圾填埋场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等一批项目也正抓紧建设。通过管理模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一批环保工程先后竣工并发挥效益,阳江市的环境综合治理将有望得到全面推进。

加大力度,污染减排取得可喜成效

“2012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优的天数为299天,比2011年增加14天,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国家一级标准,是全省四个达国家一级标准的地级市之一。”这些数据足以说明,2012年,阳江市污染减排工作打了漂亮的一仗。

2012年,阳江市环保部门抓准污染减排着力点,大力推进结构、工程和监管减排,加快污染减排统计、监测、监察和考核“四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项目上马,严格控制污染新增量。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加强农业源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着力加大对钢铁、水泥、电镀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年来,共关停了包括金同水泥厂在内的4家立窑水泥企业共9条立窑水泥生产线(设备),淘汰落后水泥产能90万吨。阳春市还关停工艺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纸厂7家。

阳江市环保部门还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对阳江市第一净水厂、广东华厦阳西火力发电厂等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自动监控。此外,阳江市区实施在用汽车环保分类标志、限制通行管理等工作,也都在积极推行中,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开始实施。

“空气清新、饮水干净、绿满鼍(音tuo)城……”这些都是生长在漠江大地的广大人民群众可知可感的实实在在的幸福!相比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的大中城市,环境优良,已日益成为阳江的一张响亮名片。

两个“统一”,重污染行业得到严格管理

“统一规划、统一定点”,这是2012年以来,阳江市环保部门为规范重污染行业管理,严格实施的“两个统一”。

一年来,阳江市环保部门认真把好环境规划关、建设项目审批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发证关、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关,加强电镀、皮革、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引导工业进园,产业进区;严格环保准入,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防止产业转移造成污染转移;限制或禁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等“两高一资”项目落户。对没有按要求建设治污设施、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不准投入生产。据统计,2012年,阳江市环保局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有242宗,其中因环保问题而被拒批的项目有13宗。

通过这种规范化的环境管理,阳江市确保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坚决不走“重经济、轻民生,重经济、轻社会”的弯路。

练好内功,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打铁还要自身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还需要环保部门自身拥有过硬本领。

安全环保部今年范文第3篇

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其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被视为环保执法新利器。然而,记者连日走访广东省内各市环保部门发现,这些环保执法新利器在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不少地市环境执法人员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具体操作细则,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

按日计罚实施难

“新《环境保护法》对按日计罚作了严格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以下简称《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也给出了5种具体的适用情形,但近9个月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条例中的某些适用问题和具体操作仍然不是很清晰,需进一步规范。”江门市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道。

比如根据《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时发现排污者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可以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在这条款中,怎样的行为才算是“拒不改正”,困扰着不少基层执法人员。

“举例来说,第一次发现排放的水污染物中氨氮超标,复查时发现氨氮达标排放,而其他水污染物因子(如化学需氧量等)或者大气污染物因子却超标排放,是否也可以认定为‘拒不改正’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广州市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向记者提到。

目前很多排污企业都涉及水、气、渣这三种污染物的排放。记者比对了多家企业历年来的监测数据记录,发现企业同一时间存在两种不同污染物超标的机率非常高,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所担忧的情况并非罕见。

在一些环保法学专家看来,《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出台,只是明确了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为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正确实施处罚明确了目标方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但在具体实践实施过程中,具体条文适用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对于‘拒不改正’,我认为是针对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例如前后都是水污染物超标或者是大气污染物超标的行为,如果是污染物跨界超标,也要面临被按日连续处罚,这有失公平性。”一位多年从事环保法研究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如果复查时只发现其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即可启动按日连续处罚,这对于企业来说过于苛刻,也难让企业心服口服。“如果同是水污染物,不同因子超标,此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则无可厚非。”

近日报载今年1至7月,环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共28203.42万元。而这项被誉为对违法排污企业最具杀伤力的经济处罚杀手锏,在广东的运用却是临深履薄。资料显示,今年1至6月期间,广东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仅为6件,处罚金额也是少之又少。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里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广州市某律师所律师向记者介绍到,因按日计罚在法律上可能只是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一种推定,在证据中并无企业每一天的监测报告作为超标证据,这种推定或不符合行政处罚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立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如果确定的行政处罚内容达到‘显失公正’程度,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就会被撤销或者变更”。如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有证据证明在按日连续处罚期间内某一天确实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日连续处罚可能被。“珠三角地区毗邻港澳,人们的法制意识普遍较强,企业也不例外,和环保部门对薄公堂的情况并不鲜见,由于按日连续处罚并无先例,对我们的执法取证是很大的考验。”佛山市环保局一位执法人员对记者说。

查封扣押执行难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办法》)界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适用情形及具体对象,全面规定了调查取证、审批、决定、执行、送达、实施期限、保管、解除、移送以及检查监督等实施程序。

记者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期间,广东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的案件有288件,占全省上半年总案件的60%,其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揭阳有52件,广州有19 件,东莞有16件。

不少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反映,以前环境执法时,由于环境执法人员没有现场执法权,违法排污的“三无”小作坊经常跟执法人员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查时停产整治、走时开工生产。“有了查封、扣押权后,有利于保存现场证据,能追究环境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更有效地防治污染。”

“从其他部门的执法经验来看,查封、扣押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东莞市环境监察局郑伟达向记者坦言,“目前,在实践过程中,我们环境执法的查封扣押力度还是相对较弱。”

“发现违法排污企业后,我们环保部门立刻贴了封条,现场制止了企业违法排污。但我们执法人员走后,有些企业就会将封条撕毁,或者熟视无睹照常生产。”郑伟达告诉记者,虽然有明确的条文说明擅自撕毁封条等会遭受严厉处罚,但由于此项工作需要协同公安部门共同处理,且要证明到底是谁撕毁了封条,太难了。

目前,由于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淡薄,环境、法治观念缺乏,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无知或者不重视,这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进行跟进处理,会助长了违法单位的气焰,削弱了查封的震慑力。建议环保部或省环保厅与公安机关专门就查封后擅自撕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等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跟进处理。”中山市环保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虽然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强硬执法手段,但是环保部门由于执法编制的限制,一般都是两名执法人员到场检查,在执法过程中面临违法者暴力抗法、危及执法者人身安全等的风险。“查封时,不少涉案企业抵触情绪非常强烈,有时甚至会出现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

“目前我市查封扣押的案件主要还是以查封为主,扣押成本太高了。” 郑伟达说。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由于涉嫌企业的生产设备往往过于庞大,难以搬运,且扣押后保存地点的堆放也是一道难题。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往往不知道下一家待检查企业会出现什么样的违法行为,数月的实践,我们学会了预先办理查封扣押的文件,现场对涉事企业进行简单填写就可实行相关查封、扣押。”江门市环境监察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现场查封、扣押后,24小时内再补办相关手续,这样更能有效地控制排污总量、控制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据了解,《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实施后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记者了解到,该项工作中,除上述这些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外,还存着一些区域性的问题。如深圳罗湖区就存在着由于涉事企业是汽修、餐饮等规模较小的服务行业,污染扰民问题频发,但却难以根治,并不适用对其进行查封、扣押。“这些污染小、却影响不断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改用其他方式进行有效监管?”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相关人员表示。

未批先建认定难

据了解,新《环境保护法》堵住了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中“限期补办”的漏洞,加大了环评违法项目的处罚力度,对环评违法项目直接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终结了以往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允许“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

“新环保法里,并没对‘未批先建’作出明确定义,建议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就此问题进行明晰。”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李科长说,例如目前,东莞市很多企业都是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但在现有厂房装修或安装生产设备是否属于“开工建设”?这些问题的存在,让该项处罚工作举步维艰。

此前,有业内专家建议,国家环保部门对“未批先建”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定义,例如对水利、城市交通设施(如:公路、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如: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评违法行为以实际工程开工建设为标准;对于工业类建设项目,综合考虑厂房产权归属和设备是否进场以判断,若企业为租赁厂房建设的,“未批先建”的环评违法行为以生产设备进场为标准,若企业为自建厂房建设的,“未批先建”的环评违法行为以厂房的建设工程开工为标准。

此外,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问题上,记者调查发现,根据新环保法中第六十一条指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也就是说,对于此类情况,环保部门可以直接罚款,然而规定却没有明确具体罚款数额。如果结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处理措施,未验先投的经济处罚额度为10万元以上。

“对于规模小的项目或者加工店处罚10万元以上,会导致群众意见很大的。”李科长指出,此外,未投产(未批先建)的比已经投产(未验先投)的处罚还重,这让群众也无法理解。

安全环保部今年范文第4篇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县县委、县政府欢迎各位领导光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及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安排和部署,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在治理污染、净化空气,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等环保工作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在向各位作一简略的汇报,诚恳地希望各位领导对我县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一是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全县列入市政府要求限期治理的恒达陶瓷厂、利达玻璃厂、麻纺厂已关闭,进入破产程序;*县金矿、化肥厂、大塘铝矾土已停产治理,金城橡胶有限公司正着手搬迁,同朔水泥厂、昌盛糠醛厂正在积极治理中,其余19家企业已安装排污设施,目前运行良好。今年11家集中连片污染陶瓷企业15条生产线全部采用了二次助氧燃烧加窑尾水膜脱硫除尘的方法,共投资380万元进行了治理,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县陶瓷企业的烟尘、水质已进行了监测,等待达标验收。全县化工、造纸、酿酒企业也进行了污染治理,准备接受市环保局组织的全面达标验收;同时今年重点检查了城乡居民集中饮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的较大规模养殖场13户,已完成整改10户,检查临街饮食摊点、洗浴场所30家,责令整改和取缔10家。

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对新建设的项目实行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严把审批关,控制增加新污染源。同时对2004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企业,限期补办手续,目前宏达陶瓷、腾达洗煤厂等5家企业正在补办期间。对21家排污不达标的企业一律要求限期治理,截止目前已全部进行了污染治理。

三是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土小企业。

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我县对王宏亮纸厂、康辛庄和北丰町小炼油厂三家土小企业采取强制关闭,取缔措施,销毁了全部的生产设备,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

四是建设雁门关外人居环境最优城镇。

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行了旧城改造一期工程拆迁,拆除住户1090户,房屋5459间,规划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新建上下水,集中供热,天然气配套的商住小区楼房42幢,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投资4000多万元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基本结束,设备正进行安装调试,管网配套正在进行,预计年内可投入运行;集中供热工程总投资3800万元,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供热面积20万m2,安装10吨水压锅炉3台,预计近日即可点火运行。

五是贯彻落实朔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定,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县政府于每年都要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在今年6月2日召开有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县委副书记贺诚主持了会议,全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周世龙作了工作报告,县长王守林作了重要讲话,同时邀请市环保局武局长就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现状和环保知识进行了讲座,增强了各级干部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今年“6•5”环境日期间,县环保局举行了一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型环保宣传演出。在“6•5”世界环保日宣传活动中,还设立了咨询点2处,展出宣传版面30块,悬挂环保横幅10条,环保局30名职工上街宣传,散发宣传资料1.5万份,使环保宣传工作紧贴群众生活,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取得以上成绩,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作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

今年,县委、县政府站在树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出发,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尤其是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资源开发和确定建设项目时;既重视经济社会效益,又重视生态环境效益,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是全面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签订《环保目标责任制》,定期对企业进行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和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纪委、政府办、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领导组副组长和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同时在环保局设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四是加大环境设施投入力度,今年全县共投入环境设施改造资金3000多万元,不断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

二、强化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的力度

今年,县委和县政府把宣传发动全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作为一项保障措施,把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理解环保法律法规,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执行环保相关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手段,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县信息》报专门印发了环保专刊,电视台定期播放环保动态和政策法规,并设立曝光台,形成了人人关注环保工作,全社会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今年的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环保局会同文化局,文明办自编自演了一场环保宣传晚会,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为了推动执法公开公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县环保局利用县电视台,把环保工作制度、程序、执法标准和依据等内容全部公开,按时向社会城市空气质量周报,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举报电话、环保设诉热线,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给企业留下了一批长期检查团,形成环境违法,人人喊打的局面。环保部门真正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切实保护群众环境权益,让群众满意。

三、加大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安排,今年5月下旬以来,由分管副县长挂帅,组织纪委、政府办、经贸局、发展计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司法局、供电支公司、电视台、报社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行动,对*县金矿、化肥厂、恒达瓷厂等11家没有环评手续安全不达标的企业进行了强行取缔和关闭,查封和拆除了主要生产设施,消除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此外,我县还不断建立和强化以“污染者负担”为基础的环保投入机制,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使经济建设领域“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逐步向“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过渡和回归,从机制上保证,源头上治理,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环保投入的积极性。

四、严格执法,加大环境工作的统一监管

维护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抓好环境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一点全县上下已形成共识,今年,县环保局对近年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对没有履行“环评”手续的星光、腾达洗煤厂、县城集中供热公司、宏达陶瓷厂、亨利卫生纸厂等5家企业和在建项目,责令停产停建,限11月30日前补办“环评”手续,目前这5家企业环评手续还在办理当中。

安全环保部今年范文第5篇

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在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和省“两会”精神,紧密联系我省环境保护实际,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2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努力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2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20*年,是全省环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齐心协力,团结奋斗,以迎接党的*胜利召开为动力,认真贯彻国家和吉林省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以污染减排、松花江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切实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扎实推进环保各项基础建设,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规划项目进展顺利,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不断落实,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环境执法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排污费征收创历史新高,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强化监管,真抓实干,污染物减排按计划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成立了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层层签订了年度减排责任书。从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个方面,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7户大型企业通过结构调整,有效削减了SO2排放量;8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3户大型造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实现了正常运行,大幅度削减了COD排放量。淘汰关闭了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草浆生产线,关停了洮南、榆树等一批造纸企业,拆除了浑江发电厂、大唐珲春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长山热电厂共67.5万千瓦发电能力的9台小火电机组,淘汰了延边和龙西城水泥厂落后生产线。通化二道江电厂、四平热电厂、吉林热电厂、吉林化纤集团、中石油前郭石化分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都采取了脱硫措施。与此同时,暂停审批了新建糠醛项目。经国家环保总局初步核定,20*年我省削减COD和SO2分别为4.47万吨和2.758万吨,超额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二)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取得成效。

加快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我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86个,其中47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中有14个竣工,25个在建,其余8个项目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30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中有18个开工建设,12个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9个重点区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批复和论证,涉及水源地保护工程17个子项目中有6个开工建设。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管理。在各级政府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督促推动下,一批多年未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一批建成几年但始终未稳定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启动并实现稳定运行,长春北郊、吉林、松原、四平、公主岭、延吉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去年相继通过了环保验收,有效地削减了沿江、沿河城市生活污染负荷。

重点行业、污染大户得到有效整治。对造纸、玉米深加工、糠醛等重点行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对重点污染大户进行了督查督办。吉林晨鸣、延边晨鸣、白城华金纸业公司、梅河口阜康酒精有限公司等一批造纸、玉米深加工和糠醛企业建设或完善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稳定运行。5户国家和4户省级挂牌督办企业,除1户停产外,都完成了污染治理任务。国家重点督办的34户企业中有26户通过验收,6户正在治理,2户关闭。

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全省取缔了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全部排污口,取缔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27个,整治排污企业22个。实现了全省一级水源保护区无排污口的目标。

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局部区域水质有所好转。全年监测的64个河流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有28个,占43.75%;Ⅳ类水质有15个,占23.44%;Ⅴ类水质有5个,占7.81%;劣Ⅴ类水质16个,占25%。与上年同期相比,有13个监测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全省9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有6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长春市城区空气优良级天数达到340天,占全年的93.2%。

(三)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管住新的,管好老的”,“不欠新帐,多还旧帐”,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入口关,并积极推进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为从源头上优化经济增长做了积极的探索。与此同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主动支持经济的快速发展,超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了通钢集团吉林建龙有限公司百万吨钢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力度,全省验收项目4471个。

在生态环境监管上,突出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去年,全省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已达到34个,总面积222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12.6%。8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全省共有生态示范区23个,面积11.71万平方公里,占省域国土面积的62.49%。

在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上,去年共检查涉源单位200多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8项,收贮废放射源55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增加到14类,新增综合利用能力15.5万吨。

在环境应急管理上,争取国家和省资金5700万元,启动了吉林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开展了松花江流域跨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及时、妥善处置了两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全年没有出现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

在环境执法上,继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470人次,检查造纸企业213户,取缔关闭124户,停产和限期治理54户。全年检查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内企业1922户,对未执行环评的229个项目限期补办了环评手续,查处了四平市辽河垦区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征收排污费近2.8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增幅为23%。省局全年共稽查追缴排污费1200多万元。全省环保系统共受理群众1.8万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批次,接到群众举报电话4.6万余个,基本做到了及时答复,妥善处理。

(四)各项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明显加强,全系统共争取资金1.485亿元用于各级环保部门监察、监测等自身能力建设,其中,国家资金8155.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15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41.9万元。一批重点污染源实现了在线监测。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展开,制定了《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开展了污染源普查试点。完成了第一批辐射环境国控点位监测工作,开展了伴生放射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普查工作。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人心,围绕污染减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和纪念“6.5”世界环境日,在全省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绿色创建活动。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不断拓宽,与日本宫城县环境生活部签订了《关于吉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调查与研究》三年交往计划,并完成了第一年技术交流、人员培训任务。环境科研作用进一步发挥,开展了35项环保课题的研究,完成了32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水专项”的申报与前期准备工作。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管服务的作用进一步体现,配合环境执法、监管、应急和污染源普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测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环保产业不断发展,开展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认定省级环保产品39个,评定省级以上重点环保实用技术7项。

(五)环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去年,结合政行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普遍开展了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间活动,公开承诺解决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长春、松原两市环保局在政行风建设上取得良好成效。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全系统普遍强化了政务公开,省局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优秀窗口单位,网络公开被评为先进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广泛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和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了对干部基本素质的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增强了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团结、奋进、求实的精神风貌,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良好氛围。

在回顾和总结20*年环保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不容乐观,重点流域的支流严重污染对干流的水质影响较大;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和工业结构性污染依然比较突出。二是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这其中既有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的问题,也有地方保护和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各地环保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省和市、州环保局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环保投入还不够,自身能力建设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环保任务的需要。

新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内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环境保护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重视,环保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高。特别是党的*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环境保护与经济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赋予了环境保护工作更深更广的内涵,已经成为经济宏观调控、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有效措施。三是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和谐吉林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环保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省委九次党代会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突出抓好污染减排、松花江水污染防治、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年,要全力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省152户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实现100%;松花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干流消灭劣Ⅴ类水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80%主要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松花江治理规划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全省排污费征收突破3亿元;政行风测评位次前移。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污染物减排仍是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要在巩固去年减排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减排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管,抓紧制定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把减排目标落实到结构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上、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落实到环境工程上、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上、落实到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减排任务。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督查、指导和服务力度,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进“三大体系”建设,保证减排项目有效实施。做好减排指标、监察系数的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考评机制,对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并采取区域、行业建设项目限批措施。要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列入省级计划的必须按时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同时制定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二)深入开展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进一步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突出抓好治理项目建设,对开工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治理项目按时完成,发挥作用。对沿江新建设的项目要严格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同时抓紧出台《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使松花江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对松花江和辽河两个流域已经建成的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在抓好干流水污染防治的同时,要抓好支流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今年6月底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环境隐患坚决予以取缔,保障饮用水安全。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基础数据,建立流域污染源动态信息档案和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污染现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

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全省环保系统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根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不同要求,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技术先进水平、资源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全面评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严把建设项目入口关,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继续加强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抓好建设项目现场执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环评队伍建设,规范技术咨询和评估程序,提高技术评估水平,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治理市区和周边地区大气、污水、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继续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全省节能减排的标兵。要以生产、使用、排放和转移有毒有害物质单位为重点,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提高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化水平。加强辐射环境管理,重点抓好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的监管,做好吉林省放射性废物库改建及旧库退役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继续加大对造纸、糠醛等重点行业的集中整治力度,坚决关停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二是加大对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推进区域主要污染物集中处理。三是加大对企业的监察力度,解决污染物偷排问题。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地处环境敏感区域、屡查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要采取限期整治、挂牌督办、后督查、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会同行政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依法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促进依法、全面、足额征收。认真做好环境工作,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处理好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保护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见》。以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生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抓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要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遏制不合理的矿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活动,努力遏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的趋势。要有效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和落后地区转移。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搞好土壤污染调查,为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奠定基础。

(六)防范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要建立健全全省环境应急系统,今年完成吉林省环境应急中心建设,各市州要加快环境应急分中心建设,建立吉林省环境应急信息系统,实现与市州环保部门联网,基本形成统一协调的全省环境应急系统。要建立环境应急动态响应机制,落实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实现信息及时准确、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管理体系。继续加大对“双超、双有”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排查力度,确保防范环境风险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七)创新实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多年的实践证明,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全面加强环境管理的有效措施。要认真总结经验,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根据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要求,突出重点,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为主要内容,以项目为载体,以考核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为宗旨,建立科学合理、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同时把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环保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这方面,各级环保部门要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抓紧制定本届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使其真正起到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作用。

(八)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做到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统一时间安排、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普查表式,认真完成本地区普查任务。二是力量投入到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参加普查工作,并切实抓好业务培训。三是经费到位。省里的经费已经到位,各地也要尽快落实普查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四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五是核查到位。要深入普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排除各种人为干扰,严格进行数据审核,严把质量关。今年1月~3月要完成组织填报普查表工作;3月~12月要建立污染源数据库;省普查办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在年底前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

(九)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新时期环境宣传工作要以跟上形势、贴紧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效果为重点,实现形式和内容相统一、宣传宗旨和实际效果相统一、宣传方法与时代特征相统一。要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环保历史性转变、节能减排、松花江休养生息、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要抓实抓好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使生态文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学校、深入人心,促进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形成热爱环境、爱护家园的社会氛围,使环境保护融入到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之中。

(十)推进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已实施两年,今年上半年要对吉林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松花江和东辽河两个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行检查,进一步核查规划中项目的执行情况。下半年围绕谋划“十二五”规划,开展吉林省环境保护战略性研究。把握环境保护发展趋势,确定吉林省下一个五年环境保护总体发展思路,提早做好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准备工作。

要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把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环保科研、环保产业等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已定,任务已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全省环保系统要树立争先进位的意识,要有勇担重任,开拓进取的精神,要振奋精神,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思维创新和工作创新。

创新是中华民族的灵魂,也是推动环保工作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以新的工作思路和新的工作作风适应新的形势,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在这方面,总体要求是强基础、上台阶、创一流、争先进位。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省环保系统上下共同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破除自我满足、不求进取的惰性,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以勇于创新和求真务实的工作,力争在环境管理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以优异的工作政绩实现位次前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创新,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和宗旨,把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些具有时代特征的战略思想和重大部署,具体落实到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力争在环境规划、环境执法、环境标准、环境政策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形成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吉林省特色的环境管理模式,推动全省环保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今后评价一个地方的环保工作水平,要放在全省、全国范围内进行评价,省环保局要在全国环保系统工作中位次前移,在省政府各部门工作中位次前移;基层环保部门要在上级环保部门工作中位次前移,在所在地政府工作中位次前移。

(二)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是我们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也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应该说,近几年来,全省环保系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水平确实提高了,但前进的步伐不大、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和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不能尽职尽责地做好环保工作。所以我们强调强化环境管理,就是要解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强调严格环境执法,就是要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敢于管理和执法,又要善于管理和执法,不要遇到问题绕着走,把棘手问题矛盾上交,无所作为,这样工作就会陷于被动局面。因此,要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今后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下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纠正环境管理不到位、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对少数环保部门工作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主动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

环保部门是各级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在政府各部门中要实现既有为又有位,单纯的就环保抓环保和被动的执法和管理显然是不行的,尤其是在环境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的今天,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通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解决环境与发展矛盾的基本途径。如果我们不能抓住机遇,主动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我们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中就不能得到应有的地位,就不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因此,必须自觉地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介绍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在环境和资源保护上为政府出主意,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为政府当好参谋,用我们积极主动的工作赢得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保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和政行风建设,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提供组织和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