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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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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必要性

粮食安全的必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现场管理;问题;质量;安全;进度;原则;对策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对于电力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对电力施工企业又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电力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要追求企业利润又要确保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的要求,只有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才能达到目标的实现。

1当前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人的因素难以实现全面有效控制

现场施工的操作型工序产品一般均具有劳动密集的特性,投入劳动力众多,故难以对每个操作人员实现有效控制。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引起的质量问题是屡见不鲜的。因此,怎样实现对操作人员全面有效控制对于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均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难题。

1.2质量控制过程中全过程的施工环节难以全面检查,部分质量隐患易遗漏

事实上,由于现场施工操作型工序面广量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检的方法,往往又导致了一些质量问题的遗漏。怎样实现对于操作型工序产品成果的全面控制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难点。

1.3安全意识不高,责任不明确

安全意识是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关键,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整个工程进程的工作。但是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电力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没有深入学习,而且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施工现场,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淡薄。

1.4对物料的因素较难实现全面控制

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过程中,投入工程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面广量大,对物料的因素较难实现全面控制。实践工作中,监理工程师经常感到工业化的设备及批量工程材料质量离散性小,往往通过产品书面检验及试验测试产品质量即可得到评判及控制。但多数操作型工序(电力电缆的敷设)所用地方材料,如砂、石、砖等的质量离散性较大,加之材料往往随时进场,如何实现对于材料的实时、全面、有效的控制也是一个困难的课题。

1.5对于现场电力施工过程中检测出现的偏差不可避免

由于工作量巨大,纠偏的难度及损失相当大,纠偏措施的决策也较为困难。在实践中,操作型工序出了偏差若不及时发现往往造成大面积返工。问题虽然得到解决,但对于工期造成的损失已较难弥补,同时承包商也易受到较大的损失。事实上,纠偏措施的难度及损失较大,解决问题的关键应放在事前控制上。

2加强电力施工企业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

2.1经济效益原则。

施工现场管理一定要克服只抓进度和质量而不计成本和市场,从而形成单纯的生产观和进度观。项目部应在精品奉献、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等方面下功夫,并同时在生产经营诸要素中,时时处处精打细算,力争少投入多产出,坚决杜绝浪费和不合理开支。

2.2科学合理原则。

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真正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还要做到操作方法和作业流程合理,现场资源利用有效,现场设置安全科学,员工的聪明才智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2.3标准化规范化原则。

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的最基本管理要求。事实上,

为了有效协调地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一个统一的意志,克服主观随意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

3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对策

3.1搞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是决定因素

人是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主人翁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为的失误,以人为本。在这方面主要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对人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参加施工管理的员工懂得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即管理产生精品,管理产生效益;其次,当前社会是人才竞争的社会,拥有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就能搞好施工管理,整个工程施工中公司集中主要技术骨干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专门的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并由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整体管理水平加强,从而保证各个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第三,根据各个工程的特点,在使用人方面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素质等方面考虑,实行全面控制,根据人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的心理行为控制人的使用,量人所用,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能力。

3.2规范生产施工,严格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项目质量控制好能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加强质量管理,就是要在符合项目功能、工期和费用要求的情况下,通过质量管理避免或减少损失和错误。加强质量管理必须明确该工程的质量要求,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使每项工序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从而有效的组织好质量管理,使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此外,必须向实施者落实质量责任,灌输质量意识,根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考核、奖惩,防止追求施工高速度和低成本而牺牲质量。

3.3保护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前提和保证。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对每个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使之对安全生产有个清楚的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中,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制定好安全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使工程项目达到达标工地、样板工地。

3.4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做好保护工作

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低材料储备。坚持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认真计量验收,同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此外,由于施工现场的劳动生产率在很大程度上受施工现场材料流动情况的影响,因此应将材料储存场地选在对施工现场影响最小并靠近安装地点的地方,选择好交货路线,以避免对施工作业造成影响。同样地,材料在安装前应进行适当保护。

在设备管理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进行内部合理调度,力求提高机械利用率在机械配套选型中,注意一机多用,减少设备维修养护人员的数量和设备零星配件的费用。

3.5抓好进度计划的实施是施工现场管理的效益追求

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该保证项目及各个工程活动按计划及时开始,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督项目以及各个工程活动的进展状况,在工程过程中记录各工程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及完成进度。在各控制期末将活动的完成度与计划对比,确定各工程活动、里程碑计划以及整个项目的完成程度,并结合工期,生产结果的数量和产量,劳动效率,资源消耗,预算等指标,综合评价项目进度状况,并对重大偏差做出解释,分析其中的问题和原因,找出需要纠正措施的地方,评价偏差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同时,应结合后续工作,分析项目进度趋势,预测后期进度状况、风险及机会,提出调整进度措施。项目正式开始后,必须监控项目的进度,以确保每项活动按计划进行,掌握各工作包所达到的实际状态,即完成程度和已消耗的资源,在项目每个控制期末对各工作包的实施状况,完成程度,资源消耗量进行统计。

粮食安全的必要性范文第2篇

为加快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粮食仓储设施是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载体,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区大部分粮食仓储设施使用时间较长,仓房内外破损严重,储粮设施和技术比较落后,严重影响储粮安全和粮食流通功能的发挥,不利于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在当前粮食供求关系趋紧、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下,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对保障市场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抓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

二、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加大投入,逐步完善自治区本级储粮设施,建设市、县级中心粮库和基层收纳库,提升市、县级中心粮库储粮条件和粮库功能,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形成以自治区直属储备粮库为龙头、市级直属储备粮库为重点、县级中心储备粮库为支撑、基层收纳库为基础的粮食仓储体系,建成一批集粮食储备、加工、交易、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粮食产业园区,进一步增强我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区粮食安全。

三、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要担负起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保证本地区粮食供需平衡、保障市场供应的责任和任务,是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加快本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责任,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列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规划立项、项目用地、资金来源、优惠政策等问题,进一步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四、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筹集和落实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级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对于建设条件成熟且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性较高的地方,自治区将采取一定的形式予以适当支持。

(二)产粮(油)大县(市、区)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获得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中,按规定安排不低于15%的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三)各级人民政府处置已经完成人员分流安置任务的各级国有粮食企业旧仓库及其他划拨土地获得的收入,其中,各级人民政府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扣除相应的处置成本费用和按规定提取有关专项基(资)金后,全部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国有粮食企业取得的收益,除按规定优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外,应当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四)通过其他途径落实的资金。

五、加快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适当减免相关建设费用。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仓储企业招商引资,异地征地建设新粮库与旧粮库进行置换。

粮食安全的必要性范文第3篇

一、正确认识现阶段我国粮食安全形势

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2039亿斤,比2012年增产247亿斤,实现了粮食总产量的“十连增”。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粮食供需仍是一种紧平衡,粮食供需结构性紧缺矛盾越来越突出,粮食安全的基础相当脆弱。

(一)粮食生产“十连增”的同时,我国粮食供需结构性紧缺矛盾却越来越突出。2004年以来,在粮食连年增产的背景下,我国粮食进口量直线上升。1996年以前,我国为大豆净出口国,此后,大豆进口一路飙升,2013年大豆净进口达到6315万吨。近几年来,不仅大豆需要大量进口,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谷物进口量也在激增,2008年进口量为42万吨,2010年增至319万吨,2013年增至1105万吨。目前,三大谷物均为净进口。2013年我国粮食净进口规模达到8400万吨,粮食年度自给率已降至90%左右,其中大豆自给率下降到18%左右。我国是一个既缺食用油、又缺饲料蛋白的国家,随着人口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国民膳食结构变化,大豆国内供需缺口将不断扩大。

(二)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十分沉重。十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瞩目成就,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一是水资源的过度开采。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农业生产就占用了大约2/3的水资源,生活、工业和生态用水受到极大限制。特别是随着北方粮食生产基地的加强,地下水严重超采,华北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漏斗、东北地区湿地大面积减少和退化。二是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幅增加,造成大范围的农业污染。据统计,目前我国平均每公顷施肥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1倍,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4%、57%、67%,且呈加重趋势。三是土地的过度开垦和过度耕种,导致了水土流失,土壤板结、理化性状变劣,土壤有机质明显下降。据有关部门对10个省调查分析,土壤有机质含量比20世纪90年代初下降35个百分点,土壤有机质密度平均不足3%,明显低于欧洲同类土壤。

(三)未来国内粮食供需结构性缺口将进一步扩大。从国内粮食生产来看,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后,继续扩大粮食生产的水、土地等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剧,即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保护制度,用于粮食生产的土地、水资源也只会减少不会增加。再者,目前我国粮食单产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没有革命性的种植技术进步,难以大幅提高。从国内需求来看,受人口增长、人均收入提高、人口城乡结构变化以及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粮食消费总量将持续刚性增长。据有关部门预测,2020年,按照人口14.1亿人(这是我国人口增长率最低估值)测算,我国粮食消费需求量约14000亿斤,粮食产需缺口(主要是大豆供需缺口)近2000亿斤。若按2020年人口15亿测算,我国粮食供需结构性缺口将更大。综合来看,虽然口粮消费实现国内自给自足没有任何问题,但是饲料和植物油等消费进口依存度将进一步上升。

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方略:既要把握住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又要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

粮食问题不仅是吃饭问题、经济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国际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解决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

(一)大国的粮食安全保障决不能寄托于国际资源,必须立足于国内基本自给。这是因为,第一,我国每年粮食消费量占世界粮食消费总量的25%,为世界粮食贸易量的两倍多。世界粮食市场供应能力十分有限,如果我国粮食进口过多,不仅国际市场难以承受,也会给低收入国家的粮食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一旦出现严重的粮食供需缺口,国际市场也满足不了我国的需求。第二,粮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仅具有食物属性,也具有能源属性、金融属性和政治属性。近些年,部分国家贸易出口禁令、国际资本投机炒作以及地缘政治干预已成为国际粮食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更是一些国家政局动荡甚至政府的直接导火索。我国历史上的“种桑误国”的故事,应该是当代中国人避免陷入“受制于人”困境必须牢记的教训。

此外,即使城镇化能顺利吸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国仍将有上亿农民(有人估计2020年约2.1亿农民)依靠种粮谋生。由于耕地、水资源短缺,我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加之国际资本趋利性以及国际政治复杂性,完全自由开放我国粮食市场,无疑对我国粮食生产会带来极大冲击,造成大量农民失业,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即使从维持数亿农民就业目标出发,我国必须调控好国内粮食市场、维持必要规模的土地和水资源,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有选择地适当增加一些我国短缺的或生产成本高的粮食品种进口,是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对于耕地和水资源日趋短缺、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的我国来说,过分强调粮食自给自足,势必造成土地和资本要素的机会成本大幅上升,不仅会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也会损害非农产业的发展。这是因为,不断提高的农产品价格,不仅会成为导致国内通货膨胀的潜在因素,而且会推动工业劳动成本的提高,影响整个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

“用世界近7%的耕地、6.5%的水资源解决了世界20%的人口吃饭问题”,一方面标志着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利用国际资源解决我国吃饭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此,有选择地适当增加一些粮食品种进口,有助于把国内农业资源的利用、保护结合起来,减轻我国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压力。粗略估算,以2012年为例,我国进口粮食8025万吨,等于减少国内粮食播种面积约5.5亿亩,相当于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33%左右,按照现行复种指数折算需要新开垦国内耕地约4.1亿亩;减少耗水量约1100亿立方米,相当于粮食用水量的20%左右;少施用化肥约550万吨,相当于粮食化肥施用量的15%左右。

与此同时,也有利于刺激全球农业资源潜力的释放,保障全球粮食供应的稳定增长。事实上,从全球土地资源来看,尚未开发的耕地总量超过14亿公顷,其中适合种植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面积超过10亿公顷。开发利用好这些土地资源,全球粮食供应总量可增加8%―10%。如果考虑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粮食单产水平较低,可以提高的幅度较大,全球粮食供应增加的潜力将更大。以稻谷主产区――东南亚为例,据国务院发展中心调查,仅老挝、柬埔寨和缅甸三国就有2.7亿亩未开垦的耕地,如果这些农业资源得到较好的开发利用,这些国家未来在全球大米出口市场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三、保护和稳定提高国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

从长期来看,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就是要保护和稳定提高国内粮食生产能力。这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真正落实地方政府保护耕地、水等农业资源的责任。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的耕地红线,加快改革土地征占制度,完善“占补平衡”政策,加大基本粮田保护力度。将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产区明确划为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其基本农田永久固定,严禁征占或改变用途。在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域内,严禁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和耕地、大气的工业项目和矿产开采项目上马,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继续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增加粮食主产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建立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和区域利益调节机制。建立和健全粮食主产区党政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强化主体功能区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各级政府不仅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而且应该也可能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探索大型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体制和经营模式,增强水利投资的效益性,调动社会资本对大型水利设施投资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粮食生产的有效灌溉面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以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模化投资和经营管理,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按照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并结合国土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诸如高标准农田、大型商品粮基地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巩固和提升农业基础设施,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当务之急是,东北、华北等粮食主产区要尽快建设一批蓄水工程和灌溉工程,充分利用现有地表水资源,尽可能减少地下水资源的开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三)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农业技术的公共产品属性较强,需要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大力投入。当前,不仅各级政府农业科技投入不足,而且企业特别是种粮农民农业科技投入更是严重不足,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粮食生产技术总体水平还是相当落后的。因此,要提高技术进步对我国粮食安全的贡献率,就必须加大农业科研投入,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首先,要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合理地划分不同级次政府、企业和种粮农民的科技投资重点,优化农业科技资金配置,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投资效率。其次,要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引导种粮农民积极推广使用绿色、低碳、节水的先进种植技术。第三,要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壮大种业龙头企业,提升良种供应保障能力。要运用财政政策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加大种子产业投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四)积极推动土地经营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培育和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在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抗旱专业服务队、农民用水户协会等,提高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努力培养有知识、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

(五)全面实施“耕海牧渔”,打造我国未来食品供应基地。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渔场是世界最重要的渔场之一,可供捕捞生产的渔场面积高达281万平方公里。目前,全世界海洋所提供的植物性食物占食物能量总供给的20%,占食物蛋白总供给的40%,而我们国民膳食结构中来自海洋的植物性食品和蛋白食品的比重远未达到这一数额。对我国来说,随着人口增长、陆地资源减少和环境恶化等影响加剧,作为能够大量提供植物性食品和蛋白食品的新型粮食生产基地――海洋渔场,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海域产权制度,既积极开发又严格保护好海洋渔业资源,防止海洋资源过度开发的“公有地悲剧”发生。其次,加大海洋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浅海养殖条件,发展深海养殖,扩大海洋养殖面积。第三,加大科技投入,选择和培育优质品种,创新养殖技术,扩大养殖规模,降低海洋养殖成本,促进海水健康养殖产业发展。第四,多层面、多环节发展我国海洋食品加工产业,延长海洋食品生产加工产业链,提高海洋食品附加值。

四、构建基于供求决定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制度保障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托市收购价格(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大豆、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价)的不断提高,我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油菜籽等粮油品种价格已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最低收购价格实际上成为粮食市场的最高价格,国家托市收购政策陷入“两难”境地,难以为继:如果不继续提高托市收购价格,粮食价格跟不上生产成本的上涨,将降低农民种粮效益,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如果继续提高托市收购价格,不仅将加大粮食进口压力,冲击国内市场,而且会影响到国内流通、加工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入市积极性,形成“中储粮包购包销”格局,影响粮食市场的效率,加大中央财政负担。事实上,自2010年我国粮食价格全面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以来,托市收购已成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经常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市场价格,中储粮公司成为粮食市场唯一的收购主体,国家政策性收购数量十分庞大,库存压力日益加剧,中央财政支出负担急剧增加。在主产区,2012年小麦和玉米托市收购量占本地区商品量的比例高达86%和61%。目前托市收购粮油相当一部分只能露天储存,安全隐患极大。

因此,从根本上讲,必须改革现行托市收购政策,构建决定于供求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发挥粮食价格对生产者、消费者的调节作用。国内外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市场供求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作用,才能激励农业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才能更好地调动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也才能使政府宏观调控更加有效。

(一)放开粮食市场,构建起粮食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粮食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取消粮食最低收购价机制和临时收储价机制,减少政府对粮食价格的直接干预和对粮食市场不必要的管制,由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根据供求关系形成相互之间的比价关系,并由这些价格关系来调节粮食的生产、经营和消费。当前,首先要按照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价格原则,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政策,尽可能降低对市场价格的扭曲。其次,要按照“积极稳妥、先试后推”的原则,结合财政补贴政策改革和调整,在东北地区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制度试点,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机制,实现“价补分离”,为全面实施粮食价格市场化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加强粮食市场的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健全多层次的、多功能的、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体系,重点建设和发展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成品粮油批发市场;稳定发展粮食期货市场,逐步增加粮食期货交易品种,完善期货交易制度,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作用。规划和布局一批粮食流通关键节点的仓储、运输、集散中心等物流设施等,着力完善粮食市场的基础设施。构建以粮食市场为中心、以粮食产业集聚园区为平台、以交通枢纽为依托、以大型粮食购销企业集团为中心的粮食流通网络体系,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粮食物流成本。大力培育以仓储为基础、加工为支柱、贸易为龙头、物流为延伸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优化粮食企业结构,提高粮食经营的集中度,防止粮食市场的过度竞争。改进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有效防止和坚决打击粮食市场的垄断行为和囤积居奇的炒作行为。

五、完善粮食市场的调控体系,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是我国粮食安全的政策保障

粮食是一种特殊商品,关乎国计民生。从短期来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是要最大限度稳定粮食市场,切实解决好农民“卖粮难”和城乡居民“买粮难”问题。这是政府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职责。

(一)建立和健全目标价格补贴制度,保证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内粮食有效供应。由于耕地、水资源短缺以及农业生产规模偏小等现实情况,我国粮食生产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因此,当全面放开国内粮食市场,取消粮食托市收购政策后,建立我国粮食生产的保护和支持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从国际经验来看,对种粮农户实施目标价格补贴,是美国、韩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粮食主产国普遍采用的做法。借鉴国际经验,国家按照农民种粮的“生产成本+基本收益”原则,综合考虑粮食品种的国内外价格、相关农产品之间比价以及财政承受能力、WTO规则要求等因素,制定一个全国粮食生产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两者之间差额启动对种粮农民的收入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启动补贴。这样,就实现“价补分离”,既能够有效保护农民种粮利益,又避免政府直接干预市场价格的问题。

(二)加强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储备调控机制,维持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的稳定。当全面取消托市收购政策,放开粮食市场以后,不能忽视粮食价格剧烈波动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既不能出现因“供过于求”导致农民“卖粮难”问题,也不能出现因“供不应求”导致食品价格上涨过多,成品粮市场出现“抢购”问题。

1.建立托底收储机制,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现阶段我国粮食市场尚不成熟,粮食生产者、收购主体规模小数量多,市场从众心理比较强,一旦出现粮食供过于求时,收购主体将因“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更加入市谨慎,农民则因“抛跌惜涨”的心理出现“集中抛售”现象,从而导致市场的“卖粮难”问题。因此,在取消现行政策性收购、放开粮食市场后,应建立起政府灵活的、随行就市的“托底收储”机制。当粮食市场价格比上年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比如20%或者30%)时,根据国家储备粮食状况,政府或者通过中储粮公司按照托底收购价格直接收购进入国家储备,或者按照托底收购价格委托或补助方式鼓励社会收购主体进行收购。建立“托底收储”机制,既可以避免粮食市场价格过度下跌,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又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目标价格财政补贴支出的风险。

2.构建完备的储备体系,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能力。完善现行多级粮食储备制度,合理确定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规模。中央粮食储备是一种战略性储备,主要用于应对全国性供不应求、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地方粮食储备主要用于解决地区性市场供求失衡、应对地区性突发性事件、满足居民口粮等应急需求,今后要提高地方特别是主销区储备规模,强化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与此同时,要运用财政政策手段比如贷款贴息、储备费用补贴、销售补贴等,引导粮食经营企业合理地安排商业周转储备。

3.建立粮食国内生产、国内储备与进口的协同机制,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效率。首先,要建立起“储备调节市场、进口充实储备”的运行机制,搞好粮食国内生产、国内储备与进口之间的协调。粮食主要品种的进口规模,主要考虑我国粮食供求的中长期趋势以及保护国内粮食生产能力的需要。水稻、小麦和玉米的进口,原则上充实国内粮食储备。国内粮食市场及其价格的稳定,主要通过粮食国内储备的吞吐进行调节。其次,按照WTO规则要求,加强粮食进口的管理。水稻、小麦和玉米的进口,要运用关税配额管理,通过进口转储或鼓励国内大型粮食企业商业储备等途径,把握好粮食进口的时间、节奏与规模,避免出现粮食进口的“大国效应”,冲击国际粮食市场。大豆及其他重要农产品的进口,要尽快建立大宗农产品进口监测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应对国外农业高额补贴的应急机制,减缓进口对国内生产和市场的过度冲击。

(三)建立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和加工领域的外资准入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建立报告和安全审查机制,防止国际资本对国内粮食市场的控制。

(四)加快我国粮食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分析监测我国以及全球粮食供需状况包括粮食生产、消费、库存、进出口贸易、价格、质量安全情况,为粮食宏观调控决策以及企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公共信息服务。

六、提升统筹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能力,是我国粮食安全的战略保障

(一)稳定和扩大我国粮食进口的贸易渠道。要通过政府间外交协调、经济援助、关税谈判等途径,与上述主要产粮国家建立长期稳定的粮油贸易合作关系。当前,要重视发展与我国周边国家、非洲等农业资源丰富国家的经贸和农业援助,开辟新的粮食进口来源。鼓励国内大型粮食企业与国内金融企业、建筑工程企业、机械制造企业以及远洋运输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境外投资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港口建设以及国际运输,建设持续、稳定、安全的粮食进口供应链,增强对国际粮源及其物流通道的控制能力。

(二)鼓励和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在国外购买和租赁土地,建立海外粮食生产基地。比如,在巴西、阿根廷等国建设大豆生产基地;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建设棕榈油生产基地;在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建设小麦、玉米生产基地;在柬埔寨、泰国、越南、巴基斯坦等国建设水稻生产基地。与此同时,支持一些具有国际化管理经验、适应国际化运作的国内粮食企业比如中粮集团、中纺集团、吉粮集团通过合资、合作、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跨国公司全球粮食供应链、产业链和服务链,增强我国粮食企业在国际粮食产业中的影响力。

粮食安全的必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粮食增产;粮农收益;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1-0020-02

粮食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由于人口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的态势不可逆转,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作为人口大国,促进粮食持续稳定增长,立足自身解决粮食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保护粮农利益、提高粮农收益是最关键的环节。

一、粮农增收与粮食增产的关系

1.粮农增收是保护耕地和集约用地的重要条件。目前中国粮食安全所面临的最主要的两大问题:一是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粮食需求量继续增长,二是工业化和环境不断恶化等因素导致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耕地保有量是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我国耕地面积2010年约为18亿亩,人均0.097公顷,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8%[2]。耕地资源不足是实现粮食增产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在现代社会,耕地的用途更加多样化。应该看到,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建设用地的占用具有不可避免性,或者说,在某个时期,耕地减少是发展经济的必要代价;但也必须看到,在城乡建设中,一是存在对耕地乱占乱用现象,二是在农业生产中,存在撂荒和粗放经营现象。耕地被浪费的关键在于耕地价格和耕地用于农业生产的相对收益较低。首先,耕地是稀缺的资源,稀缺性需要通过价格加以体现,如果价格不能反映其价值,即使再宝贵,也很难珍惜。其次,耕地作为生产要素,在用途上具有流动性,耕地资源在农业用途和非农业用途之间的配置与两种用途的边际净收益有关,如果耕地用于农业的相对收益过低,土地就容易流向非农用途。其三,耕地的价值主要反映在产出物上,耕地资源在粮食生产和非粮作物生产之间的配置、耕地的利用程度也服从收益规律,如果耕地用于粮食生产比较收益不高,就不能稳定粮田面积和有效利用。现实也表明了耕地保护和利用程度与收益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在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政策的条件下,依然存在土地浪费。为实现耕地资源社会配置状态的帕累托最优,政府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具有合理性也有必要性,但要达到预期政策目标,必须充分考虑耕地资源使用者和决策主体的私人决策函数。也就是说,只有提高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才能较好地实现保护耕地和稳定粮田面积的目标。

2.粮农增收是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关键环节。提高单产是增产的根本途径,而农业技术进步对提高粮食单产具有显著和持久作用。农业技术进步不仅反映在研发水平上,而且反映在对现有技术的利用程度上。中国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48%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更低,很多新技术不能很好地得到推广和应用,由此导致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粮食实际产出远低于生产能力。如中国虽然培育出了多个粮食高产新品种,但农户在种子选用、施肥、灌溉和种植等方面的技术知识相对薄弱,利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也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也浪费了稀缺的资源。农业技术的进步不仅需要研发力量、研发投入等供给条件,而且要靠市场需求的拉动。需求是研发的目的,需要是研发的方向,需求是研发的动力。农户是农业技术需求的主体,也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主体,但他们对技术的需求强度取决于自身的素质和物质条件,更取决于应用新技术的收益率。应用新技术不仅有成本而且存在风险:新技术的应用需要增加物质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新技术的应用需要专门知识从而产生学习成本;应用新技术也会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在运用新技术成本一定条件下,能否有效运用新技术取决于使用者的预期收益。如果预期收益较低,农户在人力资本积累方面的激励和运用新技术的动力必然不足。虽然可以通过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动技术创新,虽然可以调动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以及龙头企业的技术力量,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但技术创新和推广效果最终依赖于应用主体的积极性。只有当技术被农户应用从而产生更多收益时,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技术研发和推广。

3.粮农增收是提高粮食生产要素质量和利用率的核心。粮食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交织的过程,粮食的产出水平是在一定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本、劳动,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综合投入的结果,但劳动要素或生产者的积极性无疑起关键性作用。其一,各种生产要素的存量与质量提升都与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密切相关。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保护性耕作,改造盐碱地、渍涝地、风蚀沙化地和旱地等,不仅依赖于农业科技的进步和资本的投入,而且依赖于生产者积极参与;物质技术装备、人力资本是粮食生产率和粮食产出的重要条件,而装备水平提高和人力资本积累更要依赖于生产者对收益预期。其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和粮食增产的重要条件,但只有在服务对象(生产者)获得更多收益的条件下,才能为专业服务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持久和内在需求。其三,粮食生产的当期投入与存量要素的利用率决定粮食的实际产出,投入的多少和能否有效地利用存量要素直接取决于生产者当期收益。归根结底,粮食产出的根本问题是解决粮农的激励问题,而激励强度主要取决于投入粮食生产的资本收益和劳动收益的多寡。从长期看,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积累与粮农的收益高度相关;从当期看,收益决定了农户的投入决策,即农户愿不愿意进行充分投入和有效管理。当种粮不赚钱或种粮收益与社会平均收益过于悬殊时,物质技术装备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资本及劳动要素的外流或闲置也是难以避免的[3]。总之,保证种粮收益是提升粮食生产要素质量和有效利用的核心因素或前提条件。

二、粮农增收的实现路径

1.完善粮食生产补贴稳定增长的制度,提高粮农的收益。粮食增产满足了社会全体对粮食增长的需求,但由于粮食需求弹性较小而供给弹性较大,粮食价格提高空间有限。如果市场不能完全解决粮农的平均收入问题,由政府进行直接补贴是合理政策选择。2004年以来,中国已先后出台了综合性收入补贴、专项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同时也提高了粮农的收入。但目前的补贴额度还不足于补偿要素成本的上升,难以解决粮食生产者比较收益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农相对收益过低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突出。因此,应根据财力和居民收入水平变动的情况,逐步增加补贴规模,提高对粮农收入的保障力度。

通过公共财政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和推动科技进步不仅具有现实性,也具有合理性。不断加大国家公共财政投入比重改造粮食生产的要素条件,不仅可以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加快粮食生产现代化的速度,而且可以降低粮食生产的长期成本,从而提高粮农的间接收益。

2.改善宏观调控的方式,防止粮农的收益波动。产量波动是粮食生产发展中循环出现的一种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4]。中国粮食生产和消费长期中可能是一种紧平衡状态,但不排除现阶段性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供给过剩不仅导致“谷贱伤农”,而且导致粮食生产波动,破坏已形成的生产能力。因此,在关注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下措施解决粮农收益波动甚至下降问题:(1)建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粮食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状况,增强政策调整的及时性、弹性和有效性,这包括充分利用国际市场,通过粮食国际贸易调节供求,在取得贸易利益的同时保护生产者利益。(2)充分认识粮食生产与农业生产乃至非农产业发展之间存在复杂的制约和促进关系,充分认识实现粮食安全目标与促进经济发展目标的一致性。这就要求在关注粮食增产的同时,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内部种植结构动态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最大限度提高农民收入。(3)粮食生产面临着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为防止粮食生产和粮农收益的大起大落,应积极探索农业灾害保险的路径,实施大宗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提高粮农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总之,稳定和提高粮农收益是防止粮食生产波动最重要的一环。

3.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农的规模收益。在现有的经营规模条件下,通过多种措施,可以实现中国粮食增长目标;但在农户目前经营规模的条件下,无论是通过财政的补贴还是保护性的价格政策,都无法从根本解决粮农的收入过低的问题。以粮食主产省河南省为例,每个劳动力经营不足0.33hm2地,过小的土地经营规模,制约了种粮效益的提高,也造成粮食产业与其他产业在利益上的极大差别,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5]。粮食生产与其他行业一样,农户的生产资料占有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收益的多寡;与其他行业不同,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耕地总量难以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流动来解决。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提高适度规模经营的内部条件;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寻找出路、减少农业人口是推动土地流转、扩大农户经营规模的外部条件和前提条件。而解决后一问题的必有之路是在不断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基础上,消除要素流动壁垒,给进城农民同等的城市居民待遇,从而加快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步伐。

参考文献:

[1] 钱万强,钱小勇,刘燕美.促进农业基础研究,保障中国粮食安全——973计划对中国粮食安全的贡献及其发展建议[J].中国软

科学,2010,(3):9-13.

[2] 王卿,陈绍充.基于粮食安全视角的“18亿亩耕地红线”的战略意义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0,(3):75-78.

[3] 魏剑锋.中国粮食产量增长的潜力及实现机制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4):168-174.

粮食安全的必要性范文第5篇

一、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中央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加强了对“三农”的支持,特别是2004年以来,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支出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大大增加,增长幅度屡创新高,更重要的是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特点:一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由于体制和财力状况,1998年以前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规模比较小,自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高速增长。二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主要用于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1998年以后,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力,国家加大了对主要江河堤防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加大了对长江中上游和黄河上游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水利和林业的支出比重大幅度上升。2000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逐步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比重迅速提高。三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变了过去政府与农民之间“取多、予少”的传统利益分配格局。四是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过去对“三农”的支持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五是财政支农支出方式发生重要转变,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比重大幅度提高。长期以来,财政支农方式主要是以间接为主,或者是项目投资、项目补助,或者是对流通领域的间接补贴,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支农支出的方式开始发生转变。六是财政支农指导思想从以农业生产为本向以人(农民)为本转变。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实现了从支持农业生产,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再到支持农民增收的转变,在“多予”、“少取”、“放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包括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清理欠发农民工工资等。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不断加大支持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

二、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以2004年作为重要分水岭,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以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这种新的政策框架体系尽管延续了过去一些政策的内容,但其包涵的理念、主要政策内容和政策作用方式,与以前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使得财政支出潜在压力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供需关系曾经历几次大的波动,经历了粮食大幅度增产、库存过大、财政负担过重,到粮食连续减产、库存持续下降的过程,短时间内出现如此大幅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政策在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的不断变化,没有形成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二是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对“三农”的支持,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杠杆,引导、鼓励社会其他方面进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从目前看,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社会其他方面对农业农村的投资比重下降。事实上,如果仅仅依靠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将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而且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符合。三是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不对称,农村公共品供给投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多,市(地)、县、乡(镇)级财政投入少;对水利投资偏重大江大河治理、城市防洪和调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来源渠道少,投入不足。四是农村税费改革成本越来越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越来越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为弥补县乡财政出现的短收,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巨额转移支付。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中增加最多、增幅最大的项目。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和免征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本越来越大,还可能产生一些新的“改革成本”,如:农林场的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业税;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等成本。

总之,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直接补贴规模的增加,国家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由过去“索取”机制向“给予”机制转换,这种转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基本一致,面临的问题也是随着政策转型而生,需要客观地对待,积极地寻求不断解决的措施和途径。

三、完善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一是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这客观上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财政支持“三农”支出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幅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保持财政投入的较高增长幅度,不仅必要,而且完全有可能。关键是要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建立多元化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是要根据“三农”发展态势和公共财政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有效配置。随着国债规模的缩小和大江大河治理任务的逐步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将会逐步减少,这就有可能调整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方面,重点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的投入可能是今后几年增长较快的一项,但在完成农业税减免后将会保持稳定;林业生态支出继续增加;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一定时期内农产品政策补贴的总量有可能增加,但比重会有所下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事业支出将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将把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农村扶贫和救济等方面的支出也应有较大增长。

三是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促进建立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总的原则是“财政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市场为主发展多种经营”。在品种上,财政主要支持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水旱灾害救济、粮食安全储备等。在区域上,中央财政主要支持粮食商品率高、外调粮食多的13个粮食主产区,其中重点是黑、吉、辽、湘、鄂、皖、赣等7省。在环节上,重点促进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主要做到:坚持粮食直补政策;相应增加主要粮食品种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和储备的科技含量;实行最低收购价要限制品种、政策量化和坚持走粮食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规模化道路。

四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机制。要在压缩国债项目规模和巩固大江大河治理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调整一部分水利投资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灌区、中小型水利设施、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治理等。还要及时总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的经验,改进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工程到期后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防止出现过度依赖财政投入,逐步形成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是要区分东、中、西部地区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向和分类指导、支持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制度,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从中央财政来讲,要把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点放在中西部,增加对“六小工程”的财政投资;对“非典”和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实行城乡统一防疫免费治疗,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给予平等待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着力解决2900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扶持。

六是要着力建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有效引导机制。(1)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

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2)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做大地方经济、财政“蛋糕”并举,在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同时增强地方政府支持“三农”的财力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