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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4-0048-02
一、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的数量
根据黑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黑龙江省流动人口为555.8万,其中,省内流动人口505.1万人,外省流入黑龙江人口50.6万,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数量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5%,相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比重增加了4.6个百分点。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入人口50.6万,省际流出人口255.4万,净流出人口达204.8万,净流出人口数量比2000年增加了2.6倍。
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的流动人口数量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流入的人口数量越大。2010年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的GDP为3 665.9亿元,居省内第一位,成为流动人口首选的流入地。2010年有37.1%的省内流动人口和38.5%的省际流动人口流入哈尔滨市。人口流入的第二大城市是大庆市,2010年大庆市GDP达到2 900亿元,人均GDP位列黑龙江省第一,因而也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有11.1%的流动人口进入大庆市。
二、黑龙江省人口流动的类型
黑龙江省人口流动的类型可分为省内人口流动、省际人口流动、国际人口流动,由于国际流动人口数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很低,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国内人口流动。
(一)省内人口流动
省内人口流动是指人口在黑龙江省内部各地区之间流动,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和不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
从迁移距离来看,2000年到2010年黑龙江省省内人口流动中,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比重从58%下降到26.6%,下降了31.4个百分点;不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的比重从42%上升到73.4%,上升了31.4个百分点。说明黑龙江省省内流动人口越来越倾向于远距离的转移流动。
从性别构成来看,2000年黑龙江省省内流动人口中男性比重超过女性比重6个百分点,而2010年普查中,女性流动人口比重达到50.6%,超过了男性。这说明,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不断增强,女性工作就业的机会大大增加,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离开家乡到外面寻求发展。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十年间黑龙江省省内流动人口中,高学历流动人口的比例增长较快,其中,大学本科流动人口的比例从2000年的6.6%上升到2010年的16.4%,上升了9.8个百分点;研究生比例上升了0.6个百分点。高学历人才的不断涌入,有利于提升我省人力资本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建设。
(二)省际人口流动
1.省际流入人口
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入人口为50.6万,相比2000年的38.7万人,上升了23.5%。从省际流入人口数量上来看,吉林省流入人数最多,占总流入人口的23.8%,随后是山东(12.3%)、辽宁(11.4%)、内蒙古(10.4%)。山东省虽然流入总量位列第二,但是与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相比较,山东省流入黑龙江省的流动人口呈现负增长,增长率为-18.9%。呈现负增长的还有江苏省,增长率为-25.6%。从性别构成来看,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入人口以男性为主,男性比女性多出12.6个百分点,这与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构成有所不同,省内流动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说明女性流动者更倾向于短距离的流动。从文化程度来看,省内流动人口中的高学历流动者比例略高于省际流入人口,前者大学本科所占比例高于后者1.5个百分点,研究生高0.1个百分点。
2.省际流出人口
2010年黑龙江省跨省流出的人口为255.4万,比2000年增长了2.2倍。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出人口最大的流向地是辽宁省,流向辽宁省的流动人口为56.9万,占总省际流出人口的22.3%;居第二位的是山东省,占15.9%;其他依次是北京(40.3万)、河北(19.6万)、天津(19.4万)。2000年人口普查时,黑龙江省省际流出人口流向地居前五位的分别是辽宁、山东、内蒙古、河北、吉林,相比之下,2010年北京和天津取代内蒙古和吉林,成为黑龙江省跨省流出人口的主要流向地。这说明,黑龙江省跨省流出人口逐渐放弃依据地缘优势而形成的传统流向地,越来越多地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经济需求成为人们外出流动的主要动力。
三、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口流动的影响
(一)经济承载力不足,导致人口流动以净流出为主
经济条件是人类生存的必要前提之一,衡量一个地区人口生存条件的首要因素就是经济承载力。用人口经济压力指数(e)①来反映经济承载力情况,若e大于1,说明经济承载力不足。2000年黑龙江省人口经济压力指数e为0.97,已经趋于1,说明当时的人口数量已经趋于超出经济承载力;而到了2010年,e值为1.1,e大于了1,说明黑龙江省人口数量已经超出经济承载力,所以人们为了生存和更好地发展,就会不断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
(二)社会文化生活、气候环境等因素共同形成人口外流的推力
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黑龙江省应该属于生活成本较高的省份。2010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 856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二十八位,倒数第四,仅高于青海、新疆和甘肃。而黑龙江省物价尤其房价却并不低,以哈尔滨市为例,2010年哈尔滨市新房均价7 939元/平方米,在全国100个城市中排名第22位。黑龙江省的高寒气候也是生活成本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之,低收入、高物价、高房价、严寒气候等因素也使得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加速外流。
(三)户籍制度等相关制度改革促进了人口流动
在户籍制度方面,2009年黑龙江省便开始了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以齐齐哈尔市作为试点,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打破户籍管理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模式;在引进人才方面,黑龙江省政府为了吸引资金和人才,出台了许多措施,提高引进人才的科研补贴、安置补贴以及各种生活补贴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黑龙江省的人口流动,使人口流动的规模逐渐扩大。
四、人口流动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的构成及各产业之间的联系和比例关系。就黑龙江省劳动力在产业间的流动来看,流动人口主要由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吸纳,尤其第二产业特别是建筑业对流动人口的需求很大,反过来,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又促使建筑业迅速发展。2010年黑龙江省第二产业比重为50.2%,比2000年下降了7.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为37.2%,比2000年上升了5.6个百分点,可以看出,第二产业仍是黑龙江省比重最大的产业,与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第一产业比重10.1%、第二产业46.7%、第三产业43.2%)相比,黑龙江省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为滞后。
(二)对就业结构的影响
社会人口流动主要是由三大产业之间的比较收益差别引起的,其中经济性的物质利益起主导作用。就黑龙江省而言,2010年第一产业平均工资为12 916元,第二产业中建筑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2 904元,第三产业中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0 804元和25 702元。②经济利益的差别直接导致了人口在不同产业间流动,影响着一个地区的就业结构。从黑龙江省十年间的就业结构变化来看,2000年到2010年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从业人口比重分别下降了8.9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口上升了11.2个百分点。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流动规模的不断扩大,黑龙江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将不断减少,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口将不断增多。
(三)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
通常我们使用城市化水平或城市化率来衡量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程度,也就是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就黑龙江省来说,2010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5.7%,比2000年上升了3.8个百分点,相比当年全国的城镇化率(50.3%)高了5.4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城市化水平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低质量的城市化水平。流动人口多数仍旧生活在城市社会的底层,从生活方式、消费形式、社会交往方式等各个方面来看,他们并未融入城市生活。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黑龙江省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导致一些问题不断出现,迫切需要城市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五、促进人口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一般来说,经济越繁荣的地区人口流动的规模越大。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呈现净流出特征,说明经济发展不足。要想大力吸引人才加快全省建设,首要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经济来吸引有用的人口。经济发展好了,有了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自然会把高素质人口吸引进来。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要增强社会保障信息的共享性,建设全国性的保障信息网络,并实现数据的动态化,确保流入流出地能够即时共享流动人口的保障信息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统筹性、均等性的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我国地区梯度化、板块化特征,首先在经济发达并且发展水平相似的地域,实现在医疗保险制度上打破地方行政区划界限,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实行区域性的统筹,然后扩展到经济不发达地区。
(三)逐步取消限制人口流动的规章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要想使人才合理流动,就要“以人为本”,使人能够自由流动。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我国存在很多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要使人才流动趋于合理化,就要逐渐取消各种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使市场供求在人口流动中起主导作用。一些流入地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目的,常常对外来人口设置门槛,阻止人口流动,应该逐渐降低并取消这些门槛,促进人口流动的合理化。
【关键词】 外省籍 流动人口 案件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六安经济社会发展,该市的外省籍流动人口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也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39件66人,占该区办理案件总数的7.6%和9.1%。笔者现结合该院办理案件情况对三年来裕安区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2009年办理外省流动人口犯罪案件7件17人;2010年办理外省流动人口犯罪案件12件19人;2011年办理外省流动人口犯罪案件20件30人。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六安经济的发展和与外省市交流的增多,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数与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增长趋势不断加大。
(二)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特点
1、犯罪主体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且文化素质低
三年来,在我院办理的外省人口犯罪中,犯罪主体身份主要集中在农民和无业人员,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89%。并且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66名犯罪嫌疑人中,仅1人具有专科学历,4人高中文化,初中以下文化占该类犯罪主体总数的89%。
2、犯罪主体低龄化,并且男性居多
2009年至2011年,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主体平均年龄为29岁,其中40岁以下的犯罪主体54人,占总数的82%。该类犯罪中,男性犯罪嫌疑人51人,占该类犯罪主体总数的77%,这与流动人口基本是外出务工的男性青壮年有一定关系。
3、犯罪类型呈复杂化趋势,但仍集中于侵财性犯罪
随着科技水平和观念意识的转变,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涉及的罪名越来越多,犯罪类型越来越复杂。但近三年来,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侵财性犯罪发生率仍居流动人口犯罪首位,占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总数的62%。
4、犯罪主体多来自六安周边省份及西部不发达地区
犯罪主体大都来自六安周边省份及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来自六安周边省份的犯罪主体最多,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35%,其次是西部不发达地区,占该类犯罪主体总数的33%。
5、团伙犯罪情况突出,成员结构呈现新形势
外省籍流动人口具有强烈的地域观念和抱团心理,利用亲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互相影响,极易形成盗窃团伙、诈骗团伙、抢劫团伙等,共同作案。近年来,随着信息交流的日益方便快捷,犯罪团伙呈现出不同省份犯罪主体之间,外省流动人口与本地不法分子之间相互勾结的新型成员结构模式。
二、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
1、文化素质低,生活状况差
一方面,六安属于中小型城市,本市大中型企业很少,随着近几年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大型工厂企业才逐渐增多,所能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而我市本身就有大批下岗职工,面对激烈竞争,流动人口能分得的工作机会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的制约,绝大多数外省籍流动人口从事的都是最苦最累的工作,而收入却很低并缺乏劳动保障,工作极不稳定,经常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生活十分窘迫。对金钱的强烈需求和物质生活的向往,使得一部分流动人口铤而走险,妄图寻找发财致富的捷径,从而滑向犯罪的深渊。
2、法制观念淡薄,易受不良思想影响
一方面,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是法盲,遇到矛盾时,冲动行事,用最原始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解决问题,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流动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和客观判断能力受一定的限制,容易受到不良思想影响和不良行为人的诱导与挑唆,产生贪图享乐、报复社会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3、流动人口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停留在进入本市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这一静态水平,对流动人口来六安以后的就业情况、生活情况等,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动态追踪,从而不能对流动人口犯罪提早预防、及时发现。这种静态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今人口流动的现实需求,未能充分发挥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作用,不能真正地把流动人口管牢、管住,使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三、降低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率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高外省籍流动人口生活水平
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机制,从就业、医疗、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保障。放宽最低生活保障申领范围,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流动人口也可和当地百姓一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其生活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从而有效降低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犯罪的发生率。另一方面,加强对当地居民的宣传教育,尊重外省籍流动人口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排斥、歧视。降低流动人口的落差感、边缘感,从而减少因报复社会而发生的危害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
2、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外省籍流动人口综合素质
提高流动人口综合素质,是从源头遏制流动人口犯罪的有效手段。流动人口的素质提高了,生活水平有了保障,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也自然会减少。具体可以从法律知识、业务技能、文化素养三方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建议以社区为单位,与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开办文化、技能培训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技术、基础文化等教育服务,提高其在求职中的竞争力。同时,运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使其清楚了解实施犯罪的后果严重性及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3、建立动态追踪机制,加强外省籍流动人口管理
在做好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登记、流入流出情况控制的基础上,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录入电子系统中。各社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后续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摸排、登记,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及时对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更新。针对信息系统中相关流动人口情况的变化,制定措施,提早预防,变被动为主动,减少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的发生。
4、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加大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震慑力
公安机关要加强综合治安管理,特别是对犯罪多发地带、地点的巡逻,在治安管理重点地区和犯罪多发、易发地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共同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减少犯罪可能性。针对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中侵财性犯罪频发的现象,公安机关可抓住这一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从而震摄意图犯罪的流动人口,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参考文献
[1]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 中国方正出版社
关键词:人口流失;老龄化;东北经济
中图分类号: F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063-02
(一)人口流失降低GDP增速
经济发展的速度与人口流动的变化互为作用。经济发展速度越快,就业岗位越多,便越会吸引大量的人口流入,从而扩大需求,促进消费,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当地GDP的收入。而经济发展缓慢,则导致大量的企业倒闭,工人失业,人口外流,流出地劳动力短缺,需求减少,进而拖累经济的发展,GDP增长速度下降。流出的人口中,往往都是头脑灵活、素质相对较高的年轻人,这部分人会给流入地的GDP贡献力量,却不利于流出地GDP的增长。
(二)人口流失加速流出地人口老龄化
在国际上,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的占比超过该地区总人口的 7%,则说明该国或地区的社会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青壮年占绝大多数,成为流动人口的主力军,剩下老年人还留在原地,必然导致该地区人口的老龄化。
(三)人口流失增加社会保障压力
人口外流,为流入地的经济增长作出贡献而减少了流出地税收,使政府收入减少。而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就要求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也要随之增加。因此,老年人口抚养比重的增加直接增加社会抚养金,增加了社会的负担。由于政府收入的减少,使得社会保障体系的财力支撑将面临较大风险,财政负担不断加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立面临较大的挑战。
(一)东北地区人口流失现状
根据2005―2011年东北三省人口流动的数据看出,辽宁省保持人口净迁入发展态势,并略有增长,而吉林、黑龙江两省人口呈净迁出态势,且规模扩大明显。从表1可看出,2005―2011年,辽宁省始终处于正的净迁移率,并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吉林省从2005年的净迁出率达到了1.37‰,2006―2008年净迁出率有所减少但平均水平依然保持在0.48‰的增长趋势,截至2011年净迁出率已经是2007年的近3倍。表1可以看出,东北地区人口净迁出规模呈现大幅增加的趋势。
(二)东北地区人口流失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人口流失使得东北地区GDP增长缓慢
目前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形势严峻。2014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GDP增速分别为5.8%、6.5%、5.6%,位列全国后5位,其中辽宁增速为近22年来最低,全国倒数第3。在2015年前3个季度中,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GDP增速分别下降至2.7%、6.3%、5.5%,在全国排在后5名的位置,辽宁省垫底。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再一次的高度重视,提出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
2.东北地区人口流失加速该地区人口老龄化
目前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流失已经成为东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现象和人口环境。以黑龙江省为例,对比2002年与2012年人口老龄化情况,我们可以看到,2002年,65岁及以上人口的数量为240万人,到2012年年底,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已经增加到340.9万人,占黑龙江省总人口的8.8%。10年中,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由6.2%增加至 8.8%。从这10年变化的数据中看出,2002―2012年,黑龙江省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均增长了7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0年,黑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765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9%; 2045年黑龙江省老龄化水平将可能达33%以上。
3.东北地区人口流失导致社保体系失衡
从东北三省来看,近年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虽然存在累计结余,但是黑龙江省在2012年已出现3亿元的当期赤字,2013年进一步扩大到40.4 亿元。东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老工业基地,年龄偏大的工人占多数的现象较为明显。近年来,劳动力人口大量外流,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使得东北地区养老缴费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比例失衡问题依然存在。根据统计年鉴数据,2013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养老缴费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比分别为2.10、1.64和1.52,相比全国3.01的平均水平具有较大差距。这说明未来东北地区养老保险收支平衡问题将可能更为突出,随着人口问题的日益严峻,社会保障基金体系运行也面临更加巨大的财力支撑风险。
(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振兴东北经济
解决人口流失问题的关键在于经济的发展。首先,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产业结构的调整是重新振兴东北地区经济的重要措施。东北地区作为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较为单一,多为高能耗、高污染的工业企业,因此,为振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成为重要举措。其次,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是实现东北地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就业机会
东北地区农村人口流失的最重要原因是存在剩余劳动力。在众多的流动人口中,就其中部分中年人而言,从根本上并不愿意去外地谋生。因此,乡镇企业应为这部分劳动力提供机会。而大多数的乡镇企业规模较小,对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有限,因此为了能解决更多劳动力就业问题,就需不断扩大乡镇企业规模,提高乡镇企业竞争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乡镇企业会形成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减少农村人口的流出。
(三)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均等化
加快公共财政均等化是减少人口流出的又一重要措施。以黑龙江省为例,由于当地财政紧张问题,出现拖欠教师工资和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等现象。为此,国家出台很多振兴东北的政策,从现实来看,这些政策很难扭转东北地区经济衰落的态势,短期内也难以解决经济下滑和经济地位下降的局面。东北各省份中,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地区财政负担相对过重以及公共服务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较为明显,因此,国家和政府应从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政府转移支付的制度改革,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段成荣,吕利丹,秦敏.东北振兴与破解人口困局[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7):64-67.
[2] 侯力,于潇.东北地区突出性人口问题及其经济社会影响[J].东北亚论坛,2015,(5):118-128.
[3] 郭亮.流动人口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J].中国统计,2013,(7):16-18.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
截止2009年3月底,我市共有流动育龄人口44175人。其中:市区共有育龄流动人口4173人。流入育龄人口2766人,已婚育龄妇女1249人(其中外省流入779人,本区外县流入470人),重点管理对象934人;流出人口1407人;已婚育龄妇女571人(其中流到外省205人,流到本区外县366人),重点管理对象518
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形成部门职能联动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工商、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合力。虽然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明确了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和考核。有的部门基本没有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当成自己的份内的事,而是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对计生部门来讲,与有关部门是平级,督查力度不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明显,齐抓共管的环节相当薄弱。
2、对房屋出租户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措施不得力。其原因:多年来,市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求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出租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租房屋;有些承租人与出租业主私下商定,不进行申报。即便出现了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缺乏。其原因: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4、管理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其原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量大,分布广泛,管理成本高。根据宁人口组发[2008]2号《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但每个乡镇仍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管理的人多了,范围加大了,如金星镇、胜利镇和金积镇加上流动人口,人口总数均在4到6万人之间,社区又未配备专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5、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提交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核查难度大。其原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要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或者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将避孕节育情况寄给户籍地”。我市虽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不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三无”人员,不愿意说详细地址、编造假地址,是造成流出、流入两地普遍存在着信息通报不及时、不连续,信息反馈率低,查无此人率高的主要问题之一,导致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难掌握,节育措施难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1、必须加快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总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工商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训工作的必备内容等。二是开展重点问题联手整治活动。计生部门每年利用公安部门整治租赁房屋、工商部门办(换)营业执照的有利机会,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进一步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政府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里,首先要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最先得知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最容易掌握其基本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出租房主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增加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确保计生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3、将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要求、自治区《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常住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以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关键词:流动人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0.070
1A社区流动人口现状及特征
乌鲁木齐市A社区于2012年7月拆分成立,位于赛马场路,北起赛马场路,南至榆园路北社区,西起东七巷,东至迎宾馆西围墙。辖区总面积0.38平方公里,总户数1405户3797人,有自建房164栋,其中115栋用于出租,登记在册有623间出租房,辖区驻地单位有两个。通过工作人员了解到A社区具有七站一室,工作人员49人。该社区总户数1522户4661人;其中常住户532户1653人,流动户990户3008人,七个巷道171个院子、一个小区556户1668人(由于流动人口的特殊性质,具体数字不稳定,存在变动)。
1.1流动人口结构
1.1.1民族及性别结构
A社区的民族成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民族:汉族、维吾尔族、回族、哈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截止到2015年5月,所有流动人口中,汉族占7%;少数民族则占93%,其中维吾尔族居多,占流动人口总数的86%(如表1所示);且流动人口中男性大于女性,其中男性1365名,占51%;女性1313名,占49%(如表2所示)。
1.1.2年龄结构
相关统计信息显示,该社区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趋于年轻,16-59岁的流动人口,占总流动人口的68%,而0-15岁及60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年龄分布则分别为29%和3%。究其原因,大部分外来人员都是来务工的,所以年龄的构成较为年轻。
1.1.3碓唇峁
该社区流动人口的来源主要分为疆内、疆外,从疆内看,大多集中于南疆地区,例如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区。其中,疆外人口占总流动人口的9%,疆内人口占91%。
1.1.4文化结构
该社区流动人口的文化结构偏低,大专以上人口仅有132人,占总流动人口的5%;大专以下有1985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4%;无受过文化教育的有561,占流动人口总数的21%(如表3所示)。
1.2流动人口特征
为了更好的掌握该社区流动人口的特点,除了上述分析,我们还进行了抽样调查,针对该社区居民发放了200份问卷,有效问卷共计198份(其中流动人口156份),可以概括出乌鲁木齐市A社区流动人口群体具有以下特征。
1.2.1文化素质偏低,且青年居多
从来源结构看,该社区大多数流动人口是来自南疆的一些贫困区域。他们在这种生活条件下,大部分都没接受过良好教育,致使他们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年龄构成也是青年居多,在20岁以下的居民占6%,21-35岁的居民占55%,35-50岁的居民占30%,50岁以上的居民占9%。其中还包括许多“重点人员”,致使社区管理人员压力不小。
1.2.2就业层次低,收入低
调查对象中84%以打零工,做小生意为生,例如以小推车为载体的流动水果食品摊位,虽成本较低,但稳定性较差,常因各种原因被勒令撤回。其次较多提到的做打馕生意,出租车及公交车司机。由于文化素质偏低,外加掌握技术较少,导致家庭月收入也普遍低(如图1所示)。月收入偏低继而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水平,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我们发现,居民生活状况并不好,被调查对象家庭人口数3-5人的占48%,家庭人口数5人以上的占34%,家庭人口多,由于家庭收入低,为节省开支,大部分流动人口都是租住自建房,且房间狭小,再加上生活设施极其简陋,条件十分艰苦。当问及流动人口选择A社区的原因时,大部分流动人口回答是因为该社区房租便宜。在此前提下,调查对象中只有36%的人月收入可以满足一个月的生活需求(如图2所示)。
1.2.3居住期短,流动性大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流动人口来本市发展的原因主要是原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不能满足其生存发展需求、农村地少人多、本地区好赚钱发展机会多、照顾亲人孩子上学等几个方面。且他们中大部分所从事的都是非正式工作,因此会出现居住期短,流动性大的特点。此次调查的对象中,流动人口在A社区暂住时间一年以下的占44%,1-5年的占37%,5-10年的占14%,10年以上的占5%(如图3所示);近半数的人在该社区居住不到一年,流动较为频繁。
2乌鲁木齐市A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
2.1管理的难点
相比其他省区的流动人口管理而言,新疆对流动人口管理要复杂得多,在于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很大比例,民族文化的差异,难免会给社区的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2.1.1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偏低导致管理困难
从A社区流动人口的特点我们知道,该社区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偏低,掌握技能欠佳、法律意识不高,导致就业层次低,收入少且不稳定,因此生活无保障。例如其中一些流动人口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通过合法的渠道保护自己,有的会选择忍气吞声,有的则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此环境下,会引发计划生育、民族心理等一系列问题。
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语言不通,在对A社区流动人口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也与社区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多次交流,通过了解,发现流动人口管理最大的难点就是语言障碍,因为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到了93%,其中很大一部分不懂汉语,再加上社区工作人员也是由各个民族构成,虽然社区工作人员也在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但是想要无障碍交流还是有些困难。
2.1.2流动人口对社区管理工作不配合导致管理困难
通过社区人员,我们了解到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是按照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方法来执行的,但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反映,流动人口对于他们的管理工作是少部分人配合,大部分人不领情、不愿配合,他们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了解方式间接了解多于直接了解。例如社区工作人员每两天要对社区流动人口做一次清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清查,面对社区工作人员每周2-3次的二维码扫描任务,一些住户会有不满,产生抵触情绪,影响了后期的入户工作;再如有些住户家里来客人,如果入住,需要办理复杂的登记手续;因此出现了有些流动人口不主动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的情况。究其原因还是流动人口对社区现行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了解得不够透彻(如图4所示),且社区工作者对于现行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也是信心不足,认为管理方式比较被动,取决于居民个人认知程度。通过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调查对象中对该社区管理方式了解的占60%,了解一点的占33%,完全不了解的占7%。
2.2存在的问题
2.2.1管理工作“重管理轻服务”
由于新疆维稳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中,要以维稳为主,然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除了治安方面的职能,还应该涉及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职能,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我们发现,该社区的管理工作呈现“重管理轻服务”的特点,对流动人口的服务重视程度不高,必然会降低流动人口在该市发展的归属感,过度的重视管理,忽视流动人口合理的公共服务需求,也会对社区的治安管理产生影响,因此管理工作应与时俱进,且必须增强服务意识。
2.2.2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体系不完善
由于社区工作与其他管理部门相互间的协调较少,且各部门之间职能划分不清晰,使得很多问题都无法定位具体由哪个部门解决,再加上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楚,信息交流不顺畅,就容易造成工作的疏忽,从而使管理的效率降低,因此应该完善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可以协调各部门职能的机构,制定具体的管理职责和任务,而不是任由他缺少工作力度和制度保障。
2.2.3社区工作“事多人少”
通^调查我们知道该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流动人口管理,但由于社区与其他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不明确,现在该社区工作呈现“事多人少”的特点,导致该社区工作向“多功能”的方向发展。因此难免就会造成该社区工作人员出现流失现象,人才流失对在岗人员带来更大的压力,例如节假日值班、休息问题,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该社区工作人员在节假日经常加班工作,但从未领取过节假日三倍工资,即便休息,工作人员也不能离开乌市,且工作环境本来就含有不安全因素,但上级部门也从未发放过维稳费。种种原因导致人才流失,使的该社区“事多人少”的工作模式越发严重。
3完善A社区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建议
3.1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意识
众所周知,社会稳定是社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因此在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同时,也要提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意识,这样不仅有利于流动人口合法利益的切实保障,还能提高社会稳定性。大多数流动人口都存在生存压力大的问题,因此为了避免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社区工作人员一定要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上的扶持和制度上的帮助,对流动人口提供“同城化”待遇,对流动人口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捐资、帮扶等。因为流动人口到了市区后会面临住房、就业、医疗保障等各方面的问题,就拿居住条件说,该社区很多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差,社区可以与政府沟通,提议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强化公共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整治等。即社区需要了解他们需要哪些帮助,主动为他们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化解生活中的难题。总之社区工作需要兼顾管理与服务,确立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意识。
3.2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乌鲁木齐市A社区的人口流动性大,成分繁多,这对社区的管理工作也是一个挑战。首先,应明确划分管理主体部门之间的职能,各个管理部门之间做到相互协调、共同参与。因为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大,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本来就比较被动,所以为了强化社区的管理地位,就更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这样才能避免流动人口管理中漏洞的产生。其次,社区也可以通过多举办一些丰富的活动,来增进居民与社区之间的沟通,加强流动人口对本市的归属感,从而激发居民的主动性,配合社区工作顺利进行。与此同时,A社区也应向其他优秀社区吸取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加强专业化队伍的建设。最后,就是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及待遇,例如尽力改善办公条件,多配备一些办公的基础设施,还有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节假日加班费、维稳费等福利待遇问题,以此来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保证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3.3提高流动人口整体素质
若想提高流动人口的整体素质,首先,要重视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在提高他们法律意识的同时,也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例如A社区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多数,为了更好的与他们沟通,社区工作人员除了进行双语学习外,也可以为他们提供汉语集中学习活动。其次,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例如社区可以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公德教育和法制宣传,这样不仅可以使流动人口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可以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最后,要完善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尽可能提供就业信息,社区应努力想尽一切可行性措施,采用多种形式提供就业机会,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难问题,促进流动人口就业。
4总结
随着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的流动的速度也随之增加,从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也显得愈发重要,因为它关系着社会稳定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继续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许宏程,杨俊孝,刘凯辉.昌吉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视角(下),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