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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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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范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G40-011文献标识码:A

Children 's Education Problem of Floating Population in Our Country

MIN Jianyun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Hubei 430074)

AbstractFloating population in children is a large and special social marginal groups. In high-speed urbanization brings large-scale population flow and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education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lagging education problem, floating population increasingly serious children.

Key wordsfloating population; children education; policy

1 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具体问题

1.1 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态度

对城市流动人口实行管理与教育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城市政府的政策取向、现实困难等无疑是影响和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的最主要因素。

(1)在一部分城市,一直把流动人口看作到城市来做几年就会回到乡下去的过渡人群,而绝不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状态就决定了这些城市在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态度消极被动。但实际上这种态度是有问题的,很多城市的流动人口调查显示,流动人口在城市长期生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有的流动人口在城市里生活时间是十几甚至二十多年了。“流动人口”的说法过于强调其不稳定性,本身容易给城市管理者一种误导。

(2)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缺失,《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义务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即当地政府所要解决的仅是向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以及按照户籍学生人口数量把教育经费预算由当地区下拨到学校。而流入人口没有当地户籍,所以当地政府也就没有用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教育专项资金。从法律上看,流入地政府也就不对流入人口子女入学担负主要责任。对那些举家迁移进城务工人口及子女,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相应的政策举措来应对,准备不充分,城镇学校数量优先,师资资源也不充足。

(3)我们国家所提供和普及的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生依据其户籍就近入学,不允许选择其他学校,而儿童的户籍一般都是以其父母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来进行登记,这样看来,流动人口子女既没有城市户口,也没有学区户口,并且大部分人员在流入地频繁更换居所,通常的做法是将流动人口子女全部认定为择校生。

1.2 “第二代移民”问题

所谓“第二代移民”,即打工者的“第二代”,是指出生在城市或者很小就在城市里成长起来的一代。他们没有经历父辈经历过的从农村到城市的过程,他们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基本完全按照迁入地的标准。与父辈的期望不同,他们强烈地要求自己的地位和权利。在这种心理的驱动下,第二代移民对于其面临的不平等缺乏忍耐性,这与目前流动人口犯罪频发的问题有着直接关系,如果不进行正规有效的教育,难免会使其进一步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这是非常危险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的“改善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研究中一项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对北京态度的调查,在回答“你羡慕北京的孩子吗?为什么?”这个问题时,有42.1%的流动人口子女回答“羡慕”,另57.9%回答“不羡慕”。“羡慕”的原因主要是羡慕北京孩子优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不羡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城里孩子优越感和歧视态度的一种抵触。

1.3 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问题

(1)智力发展。根据有关调查,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智力在一定程度上因为环境变更、家庭结构动荡、家庭教育缺乏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伤。家庭的流动、生活学习环境的变化对学习成绩的影响最为显著。根据许多报告中老师的反映,大部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在迁徙之后学习成绩急剧下降,相当一部分同学的成绩随着年级的上升而加速下降,从而难以转化。原因主要是其家乡教育条件相对落后,知识基础差,到城市后又不能顺利入学,对新的学习生活环境不适应。

(2)社会适应。流动儿童的父母往往工作繁忙,本身无暇过问孩子的成长,他们只是将子女交给学校,而与学校之间几乎没有任何沟通。这其中很多是子女跟随父母一方(主要是父亲)进城,他们不但缺少父母的引导和关爱,而且长年累月地处在家庭温暖的缺失状态,在陌生的环境中找不到人格的归属、心灵的依靠。学习上缺乏家长的指导,遇到难题自己解决;生活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独(下转第5页)(上接第3页)立自主性强。流动人口子女由于家长素质大部分较低,学前教育基本空白,所以行为习惯基础较差,学习习惯没有养成,出现不听讲、不完成作业等问题。

2 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研究的不足

第一,研究视角主要集中于公平性、参与者角色和政策等方面。第二,研究重心是教育公平,侧重于宏观层面的教育权利和机会均等,对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公平的研究较少;对制度的不公平分析多,对文化分隔和歧视的现实关注少。第三,关注焦点集中在城市,对农村的留守儿童关注不足。第四,研究对象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民工幼儿教育方面的关注很少。第五,研究的偏向性特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应该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看,将其以未来升学就业相结合研究,而不应仅仅只从其目前入学状况来研究,从而保证流动人口子女所受教育的实用性。第六,教育管理制度缺失。采用电子学籍管理制度,实现对流动人口子女学籍的动态管理,流入地政府也应将其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中。

3 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策略

第一,国家教育政策必须纠正“城市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优先改善农村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统筹规划,优化学校城乡布局,鼓励农村投资兴建学校,引进师资力量,使农村子女能就近上学。第二,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地位,研究提出义务教育体制革新,出台与实际相结合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政策法规。第三,更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明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费用的拨付权责。第四,政府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专项资金要落实到位,同时鼓励并接受社会的赞助和捐赠。第五,各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规范公办学校收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公办学校的闲置教育资源,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从多方面拓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渠道,发展寄宿学校,提高教师师资力量建设,重培养,重发展,重鼓励,尽可能让农村儿童本地就学。第六,邀请教育和儿童心理方面的专家适时举办各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相关讲座、现场咨询和调查,帮助流动人口家庭子女解决实际困难和障碍。第七,多方面深层次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进行报道和宣传,让城市人口深入了解这个群体。

4 总结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是一个关系重大、十分急迫的问题,能否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将对我国持续发展、长治久安产生重大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给流动人口子女一个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保证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陈玉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综述.教育探索,2004(2).

[2]张斌贤.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4).

[3]吴绮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综述[J].华东经济管理,2007(6).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现状成因

流动人口是现代城市的建设者,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关系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关系社会公平与法治原则的实现,关系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发展后劲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准,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本文就当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的现状与成因进行浅显的探讨。

一、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

1、受教育机会不平等

受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是否平等的重要指标,就是让每个人不受性别、种族、出身、经济地位、居住环境的条件的影响,均有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1998年3月,公安部和原国家教委联合颁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只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流动儿童少年,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接受义务教育。 这个规定解决了流动儿童的入学问题,使其有了就学的场所,但在规定中表述的是“借读”、“附属教学班”等却表现了一种教育的不平等现象,让流动人口子女只是有学可上,无法上好学校。一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即使有机会享受到流入地公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条件,因为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而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成了绝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拦路虎。

2、就学过程不平等

虽然流入地政府部门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开始关注,但明显地保障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就是在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就学的途径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在公立中小学借读。流入地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应相对较好。但在入学这一环节上,各地的公立学校都不同程度地设立相关规定,来提高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门槛,而且因为教育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学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二是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打工子弟学校大都位于城乡结合部;条件简陋,大多租借废弃厂房作为校舍,缺乏必要的设施和安全保障;师资匮乏,且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校际间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水平差异很大,有些学校甚至未取得相应的办学资格,大多数打工子弟学校在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和教师水平上和公办学校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

3、失学辍学情况严重

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使流动人口子女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主要原因是由于流动人口自身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管理。有些流动人口本身的文化素质不高,认为读书无用,对子女的教育不抱希望。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1、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曾以“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形式把中国公民分成身份不同的两大类别,蜂拥入城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城市,户籍却仍是在农村。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应由户籍所在地负责。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动的同时,教育资金并没有随之流转,从而致使处于流入地的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不了流出地政府的教育财政补贴,也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在流入地城市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比城市孩子多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果。

2、义务教育制度的过度分权

《义务教育法 》第八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第十二条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教育法则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学龄儿童的入学并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作为城市边缘人口,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流出地政府带给他们的教育补助。因此,义务教育的过度分权也是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3、流动人口经济收入低

在我国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运输业以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流动人口占到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人数超过一亿。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经济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理应得到公平、公正待遇,但流动人口却经常遭遇工资偏低或拖欠的不公正待遇,收入普遍微薄。他们大部分居住在城市郊区,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使他们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额外的赞助费和借读费,他们只能“望学兴叹”,这是导致他们子女上学难的直接动因。

4、流动人口家庭社会交往面窄

流动人口居住空间狭窄,条件较差,孩子没有安静的学习空间;流动人口子女尽管生活在广阔的城市空间,他们实际却只拥有狭隘的生活空间,这与乡村社会中频繁的互动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经常随同父母一起流动使适龄儿童的正常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甚至造成了阶段性辍学,影响教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在客观层面上拉大了与其他儿童的教育差距,进一步加剧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弱势地位。

5、教育经费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区偏见和观念上的障碍等原因,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时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费问题也成为公立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打工子弟学校是体制外的产物,但其在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却是相当大的。由于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这些只能是半地下地进行办学。资金来源匮乏,校舍设备简陋,师

资力量较弱,教学质量不高这些都限制了打工子弟学校发展。打工子弟学校急需解决正规化的问题,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6、父母文化素质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家庭是儿童基础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直接决定了儿童的教育水平。流动人口家庭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应负有很大责任。许多流动人口的教育意识落后,注重眼前利益,认为读书无用。迫于经济压力,微薄的收入仅仅能满足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对于那些高额的借读费等却只能望而止步,从而这些流动人口子女丧失了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

三、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对策及建议

1、从体制上进行革新。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户籍制度,逐步削弱户籍制的身份定位功能,解除教育体制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传统模式,在政策上保障流动人口与城市市民在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性,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门槛,淡化包括劳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规定中对户口的特殊要求,逐步实现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主体平等。

2、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各地政府要转变观念,提高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认识。要认识到进城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子女的义务教育,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

3、调配好教育公共资源。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合理配置国有公共教育资源,完善社会捐赠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解决的渠道应该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教育为辅,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的分布,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建立健全捐赠机制,完善捐赠立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还可以通过适当的

方式,让用工企业分担流动人口子女的部分教育费用,并安排一部分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4、协调疏导流动人口的流动。流动人口的流动总的来说有一定的规律性,但对个体来说更多的是盲目性。任何城市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所以政府还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适当措施适度控制流动人口的规模,如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以实现发达地区的企业、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民工家庭三方共赢,这也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根本途径之一。

5、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教育。流动人口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这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这时需要老师、家长等积极地给予他们心理辅导,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跟那些城市里的孩子们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范文第3篇

90年代以来,上海的流动人口增长很快,据最新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流动人口总数已经达到349万左右,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形式在增加,外来人口中的少年儿童人数也越来越多。与城市本地儿童一样,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应该得到关怀、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培养,但是他们作为流动人口中的脆弱人群,权益容易被忽视。再过十多年甚至更短的时间,这些外来人口中的少年儿童都将逐渐长大成人,因此,关注流动人口中少年儿童的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在知识经济成为经济增长主要方式的今天,教育直接关系到一个人能否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中国的教育法规之一,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同样应受到重视。本文主要探讨上海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受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思路。

二、现状与问题

根据上海市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全市237万外来流入入口中,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9万多人,流入人口中少年儿童和在校生约有34万人(这里的两个数字均包括15岁以上的在校生)。从表l可见,15岁及以下的流入人口中,在沪读中学(12一15岁)和小学(7—11岁)的人数仅占适龄儿童样本总数的38%和72%,有近四成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少年儿童不在学校学习,这不仅不符合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也为新一代文盲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表1上海市1997年15岁及以下外来人口少年儿童的在学状态

总样本数 其中:在沪读书(人) 在沪读书比例(%) 0—6岁 1877 397 21.15 7—11岁 701 506 72.18 12—15岁 354 135 38.14 合计 2932 1038

资料来源:上海市1997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造成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很多,除了与他们经常流动的生活方式有关外[有些流动人口居无定所(如船民),或者居住地和工作地变动频繁(如建筑工人和装潢人员),缺乏相对固定的落脚点,使得其子女难以获得必要的上学条件],主要的是以下三方面:

1、家庭收入水平低,制约了对子女的教育投入。

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主要依靠父母或监护人提供教育费用,1995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的流动人口调查显示,家庭对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最高,为2.39,比处于第二位的交通和通讯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高0.74,反映了流动人口对其子女教育消费需求有比较强烈的倾向。但上海的流入人口以体力劳动者居多,他们来沪后从事建筑施工和加工工业以及商业服务业等,收入大多比较低。根据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上海市经济型流入人口的月平均收入为680元,其中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占56.5%(见表2),仅相当于同期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根据劳动工资年报统计,1997年上海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952元)。较低的收入水平制约了他们对子女的实际教育投入。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家长不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特别是不重视女童的教育。

表2 1997 年上海市经济型流入人口的收入情况 (单位:%)

月收入 所占比重 合计 100 300元及以下 12.2 301--600元 44.3 601--900元 27.2 901元以上 16.3

资料来源:1997年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2、借读本地正规学校的收费水平高制约了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

上海市政府为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了两条制度化的就学途径,一是取得蓝印户口或上海户口在本地学校正式入学,二是在本地学校借读。由于上海历来执行严格的户籍管理政策,只有买房、投资和紧缺人才引进等少数几条渠道才能获得蓝印户口或城市户口,因此对解决数量庞大的外来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来说,其作用甚微,借读为主要形式。以上海市徐汇区为例,1996年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为9550人,借读生总数为7950人,占适龄人口的80.3%。2001年初上海社会科学院在上海全市的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在96个在沪的7—15岁外来人口子女中,有33个在上海本地学校借读,45个在民工学校就读,18个未上学,比例分别为34%、47%和19%。在上海本地学校借读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1)上海本地小学容纳能力有限,尤其在同时作为本市动迁人口和外来人口导入区的城乡结合部;

(2)在上海市教委关于借读的规定及其执行中,对借读条件从严掌握,致使大量民工子女无法利用这一形式;

(3)尽管名义上借读费用不高,约为每学期400元,但借读生家庭往往要缴纳数目不小的赞助费(每年1000—2000元)或给学校提供其它资源才能入学,许多处于低收入的民工家庭难以承受,表3反映的是流动人口子女在不同地方和不同类型学校就读的每学期费用支出情况,显然,在家乡就读的费用低于在上海民工学校的费用,在上海民工学校就读的费用又远远低于在上海正规学校借读的费用;

(4)借读中突出的不同地区在教材、教学等方面的差异,也是一个因素。

表3 流动人口子女在不同地方和不同类型学校上学的费用支出比较(2000年)

样本数 平均每学期费用 最低 最高 在上海正规学校借读 38 1830 250 6160 在上海民工子女学校就读 41 842 100 2200 在家乡学校就读 103 652 50 6000

资料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2001年初的上海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每学期的费用中包括借读费、学费、书杂费、生活费、暂住费等。共调查了615个经济型流动人口家庭,共有544个孩子,其中192个孩子在上海,327个在家乡。在有孩子的家庭中,42%至少有1个孩子在上海生活。

3、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发展中缺乏规划和有效管理。

为适应大量外来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需要,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不少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上海便应运而生了。上海市最早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出现在1992年,后来发展很快,到1997年已经发展到100多所,据估计,目前有500所以上,主要分布在徐汇、长宁、闵行、浦东、闸北、嘉定等区和一些郊县。以城乡结合部的宝山区为例,1995年开始出现民工子弟小学,当年有8所,1996年发展到18所,1997年36所, 1998年72所,至2000年9月有105所小学,27所中学,学生近2万人,其中有个较早开办的学校,分校也已经发展到了十几所。闵行区外来人口学校在最多时有108所,后来经过合并认证留下54所,目前在校学生有2万多人。

这类学校的创办者大多来自安徽省,安徽人在沪办学校的较多,这与流入上海的安徽人较多有关,也与安徽当地政府支持办学分不开。开办这类学校在满足外来人口子女上学需要的同时,一个很重要的动力就是可以通过办教育来获得收益。一般一个学生一学期学费300多元,所以开办者积极性很高。

根据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性质,这些学校大致可归为三类:第一类是流动人口流出地教委或学校的跟踪办学点。此类学校主要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目的,在管理上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与家乡教委或学校关系比较密切。第二类是企业为解决本单位内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而创办。第三类是其它社会力量(多为个人)办学点。

这些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三种途径:学费、社会赞助及上级拨款。学费是民I子弟学校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许多外来人口子女学校都获得过社会赞助物品,一般为课桌椅、作业本等实物,如卉园教学点获友谊汽车服务公司捐赠的课桌椅80余套,广丰小学曾获旅游中专捐赠的课桌椅20套,拥有500多名学生的皖浦希望小学的校舍和课桌都是当地政府提供的;还有些得到流出地有关上级部门提供的拨款资助或实物支持。

从学校内部管理的情况来看,外来人口子女学校中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已有一定的管理规范化趋势,市场竞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的要求是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加强师资管理、教学管理的动力,并有可能促进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在财务管理方面,各校维持了收支平衡,并有节余,这无疑是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存在的动力之一,也是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外来人口于女学校的师资来源是流出地的教师,教师工作量大,任务重,与此相比,教师的待遇偏低。月收入在500至1200元左右,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较差。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创办者都是从流出地获得办学许可证,然后到上海办学,上海本地教育部门会同上海市公安局在1998年颁发了《沪教委基(1998)59号》文件,提出了《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由于种种原因,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直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外来人口学校的主要问题是:1、办学资质问题。有些校长不具备办学资质,教师无教师证书。有个小学校长本人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教小学一年级。这些学生长大后就是“新上海人”,如此下去岂不误人子弟。2、办学条件不合格。教室采光、通风不好,有些是仓库、公房等,因陋就简。教室面积、课桌椅等不合要求,厕所、饮用水、饮食卫生存在隐患,不少学校操场、体育设施都缺乏,影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3、教材采用流出地,各省的不统一,缺乏统一的教材管理和统一的考核标准,教育质量参差不齐。4、经费短缺,常见病防治、体检等都跟不上,对儿童的头、齿、眼、耳等常规检查项目无法开展,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这类学校本来收费就低廉,办学者就尽力压低成本支出,一些最基本的教学器材都不舍得买,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学质量较难保证。

从总体上讲,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应该得到肯定。对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中央虽然有规定要当地政府大力协助,就近入学,但并未形成法律法规条文,特别是经费问题无从着落。许多基层政府部门对于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预防保健和食堂卫生等问题普遍进行了监督检查,有些地方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如江桥镇政府在近年来筹措了大量资金,加快校舍建设,使得所有居住在当地的外来学龄儿童都能享有求学的权利,考虑到外来入学儿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收取借读费,甚至免费入学,确保儿童入学的权利。机场镇道兴村对皖浦希望学校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校舍,捐献书籍,与当地学校进行教学交流,当地还与学校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开办家长学校,既提高了教学质量,也提高了家长的素质,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改进对策探讨

上海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发展形势非常快,1998年本市颁布的《暂行办法》中原则性的东西多,而可操作性较差,缺乏量化指标,加强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规范管理迫在眉捷。

首先,需要提高对儿童受教育权利的认识。流动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也是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如果不重视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工作,不但会耽误一代人,也对城市未来的发展不利。因此,要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一些措施开展对外来人口中少年儿童的保护工作。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已在“九五”期间把外来儿童的有关教育保健的状况,列入统计分析的范围,进行一些跟踪研究,在“十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其次,要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

1、放宽借读条件,降低赞助费用。

本地正规学校应放宽借读条件,适当降低赞助费用,吸收外来人口儿童入学,为在上海市打工的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口的子女提供义务教育的机会,这与国与民都有好处。

2、把闲置的学校资源用于外来人口的教育事业。

自60年代末以来,上海的生育水平持续下降,到1998年总和生育率已降到0.87,远远低于2.1左右的更替水平。随之而来的是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例逐年减少,这部分人口的教育需求萎缩,造成了部分教学资源的闲置。从统计数据来看,1999年上海市共有小学1208所,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一半多,招生人数也下降了7.65万人;同期幼儿园的数量减少了2/3,在园人数减少了42%。也就是说,随着生育水平的降低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上海市户籍人口中的少年儿童的实际教育需求有所减少。而以往教育投资形成的教育资源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场地、设备、师资都闲置出来,这些资源可以用于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教育。

3、广开筹资渠道,解决办学的资金短缺问题。

在经费的筹集上,可以参考民办学校的办法,同时注意办学对象的特殊性(即生源主要是经济并不富裕的流入人口家庭的子女),本着“政府拨一点、社会助一点、学校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原则进行解决。

这里所说的“政府拨一点”是建议政府从外地劳动力管理基金和每年外来流动人口缴纳的各种收费中抽取部分用以发展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另外, “政府拨一点”也包括流出地的政府补贴一点。因为这些流出人口虽然人在上海,但他们的户口却在流出地,他们在流出地缴纳的各项税费中包含了其子女的教育经费,既然他们的子女不在原地就读,理应把他们的教育经费转出来。

“社会助一点”是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为贫困的外来人口家庭的子女受教育提供援助。

“学校让一点”,就是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提供适合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需要的同时,通过内部挖潜,降低收费标准,使更多的外来人口子女能够接受基本的教育。

“个人出一点”。按照我国的法律,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让子女上学就是违法。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宣传和监督力度,强制某些不愿尽义务的父母送其子女去上学,或可采取不尽义务的父母取消其务工证等措施,避免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的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

4、把现有的“民工子弟学校”列入上海教育管理体系中,使其规范有序地发展。

许多社会现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为有需求才会存在,关键是如何正确引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审查这些学校校长有无资质,教师合不合标准,收费是否合理,教学的硬件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教学质量能否保证,等等。各级政府允许办学的,要提供合适的场所,因为不是什幺地方、什幺人都适宜办学校,要把管理好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工作列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范畴。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范文第4篇

材料1,引述20*年*满分高考作文《他们》,作为入题,引出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问题。本条材料隐含全部给定资料和本次申论考试的主题——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材料2,含有事实材料和对事实的理论分析,主要分析了农民子女接受教育难问题的两点成因:一是户籍制度的限制,二是相关政策没有充分落实。

最后进一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深层根源——我国属于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是作答第二大题第1小题分析教育不平等原因的依据。

材料3,介绍了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趋势、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庞大,说明了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产生的背景,指出了这类学校“屡禁不止”、“越禁越多”的根源在于“市场需求”,在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公办学校出于自身难处和地方保护考虑,设立一系列限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门槛。为事实性材料,是作答第二题教育权利不平等原因分析和撰写文章的依据性资料。

材料4,广州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情况,包括数据和分析。说明尽管国家政策鼓励将外来人员子女逐步纳入公办学校,但政策落实不能一步到位,是一项需要逐步推进的工程。对确定文章立意有一定启发作用,属于事实性参考资料。

材料5,包括事实与理论两类资料。介绍了流动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在公办中小学借读,二是在民办私立学校就学,三是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从理论上阐述了教育平等的内涵、意义,暗含着教育不平等的原因、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则思路和方向、目标。是理论与事实混合型材料,是作答第一题辨析C选项的依据,也是撰写文章的参考。

材料6,集中说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存在的问题,包括师资、管理、设施、安全方面,指出问题危害在于教育质量难保证。在问题说明中夹杂着收费低廉、降低办学标准等原因成分。对应第二大题第2小题。

材料7,介绍美国保护迁移居民受教育的情况,指出美国做法的特点是通过保护迁移权来保护迁移和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权。是作答资料辨析题的依据。作为一个例证,与中国的情况相参照,可作为一条论据,来证明对于本地居民教育权利实行地方保护具有狭隘性,需要国家层面法律手段的调整,政府和法院发挥作用,对地方政府的狭隘保护、居民争夺教育利益的行为进行双向规范,以维护教育公平。关于居民为获取教育利益而进行不合理迁移,可提出国内的高考移民作为论据。对启发文章写作的思路具有参考作用,但与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联系不是太紧密。

材料8,指出国务院文件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在流动儿童教育中的责任,解决了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谁负责的问题。揭示了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原因,即与户籍挂钩的教育制度,以及狭隘的地方利益考虑。启示了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途径:改革财政拨款与户籍挂钩的教育经费支出模式,进而改革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由于这种制度层面的改革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很难实现,只可作为对策思路的参考。

材料9,介绍了两种建立健全财政拨款制度、合理分担公共教育经费的建议,但不具备很强的可行性。提出了一种有针对性且可行的意见:在目前教育制度尚无法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对于打工子弟学校不能简单采取取缔的态度,指导、监督、提供业务帮助才是上策。最后,对问题进行了延伸分析,指出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高中教育、高考和就业问题,避免农民工子女“边缘化”,需要社会参与,进行系统性和制度性的规划、建设。可作为文章写作的参考材料。延伸性论题具有深化主题的作用,可在文章结尾提出。

材料10,实际包含了四条材料:中央部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十七大报告有关内容,*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武汉市对流动人口子女实行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的政策。实质性启示在于武汉市的做法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说明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中政府的作为重在落实、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流动人口子女纳入公办学校就读。可作为拟定文章对策的参考,提出以武汉为典范,强化政府责任感和执行力,使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子女融入城市主流,平等接受教育。

总体分析

201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以“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为主题,涉及宪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规定、十七大“努力实现教育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属于社会事业——教育事业建设与社会公平两大主题的交叉。材料指出国家的法律、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暗示政府应端正认识、强化责任和执行力,保证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平等,维护社会公平”的要求。

给定资料虽然只有10条,但复合式材料居多,一条材料往往包括三条以上不同角度的次级材料,且字数偏多,因此材料的实际容量偏大,约7100字。与试题相联系,四道大题包括了五道小题、十个以上设问点,如第一题有A、B、C、D、E五问,第二大题第2小题有问题、成因、对策三问,题目表述很细,字数偏多,约1480字,合计试题总容量达到8600字,阅读量是很大的。

题型方面,2014—2014*申论连续三年使用“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题型,表明这已成为*申论考试的一种常态和固定题型,对此应加以重视,并研究总结其规律性。大体来看,应牢牢把握“依据材料、准确理解题目表述、分析辨别材料与题目表述的差异”这一原则,仔细比较材料与题目备选项的异同,重点是“求异”,即找出题目备选项与材料所表达意义的不同之处。

第二大题,第1小题要求分析“我国受教育权利不平等”的原因,可从宏观与具体两个层次来分析,宏观即城乡居民、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之间教育权利的不平等,具体即聚焦城市流动人口受教育权的不平等,集中分析导致这一不平等的原因。从材料反映的主要信息来看,应以分析城市流动人口相对于当地人口受教育权的不平等原因为主,在字数限制较严的条件下,更应集中分析这一问题的原因。

第2小题属于常规分析和对策拟制的“三段论”问题,有关信息集中于第6条材料,对策需要针对问题来提出,如强调政府作用,扶持和督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可参照第9条材料“不宜简单取缔,指导、监督、提供业务帮助才是上策”的对策提示,进行扩展和延伸。

第三题,为公文指误并改错,应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来对照检查和修改,难点在于需要一定的公文写作经验。

第四题,为常规作文题,可从不同角度提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看法,以提出解决的对策为主,但文章主题必须唯一、单纯,要提出户籍、教育、财政支持教育等制度层面改革作为根本的改革措施,就不宜与具体层面的把流动人口子女纳入公办学校、扶持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发展等措施混合;反之,选择了后者为对策切入点,就不宜再说制度的改革。全文不仅要以对策压轴,还要做好问题解决的必要性、现实性等分析论述,为此文章必须恰当布局,合理安排各部分的结构、比例;同时对策阐述又要充分,内容充实,这就决定了对策论点不能过多、层次过于复杂。

材料9提出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两种专家建议,均属未经实践检验的理论性设想,只是参考性材料,不必纳入文章中的对策。如果准备提炼这两条建议作为对策,两相比较,“中央统一划拨专项补助经费”明显要比发放“教育券”更现实、更具有可行性,应优先选择“中央给予补贴”这条对策。

第一题参考答案:A、√B、√C、×D、×E、×

第四题范文:(1181字)

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

教育公平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焦点问题,其中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利的不平等问题,尤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必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政府是实施义务教育、提供教育公共产品的责任主体,要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必须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党和国家“努力实现教育平等,维护社会公平”的有关方针政策,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

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是我国社会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不断膨胀,并呈现出“家庭化”的趋势。有了家、有了孩子就有教育需求,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却遭遇种种障碍:首先是户籍制度的壁垒。由于我国居民的户籍与教育等社会福利相联系,流动人口子女没有户籍就难以在当地入学,这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碍。其次是教育资源的“瓶颈”。城市人口密集,教育资源有限,难以承受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压力。最后是地方利益的门槛。出于地方利益考虑,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往往优先保证本地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设置门槛,将无力负担高昂学费的农民工子弟拒之门外,使国家的有关政策很难得到真正落实。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教育公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教育平等,进而推动社会在和谐氛围中持续进步,就必须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现状;对策

有数据显示,我国的流动人口规模从90年代开始快速增长,1990年至2000年流动人口从2135万增加到1.02亿;2000年到2010年增长到2.21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规模将会不断扩大,其子女的数量也会不断上升。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合法权益的实现。

一 、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现状

(一)流动人口子女中仍旧存在失学现象

根据2003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通过北京、武汉、程度等几个城市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流动儿童失学率达到了9.3%,接近半数的流动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父母文化素质不高,家庭收入水平低,而上学支出大,所以有些适龄儿童被迫放弃就学机会去参加一些艰苦的劳动,失学情况堪忧。

(二)入学难

1.入公办学校难。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城市地区公办中小学学校的入学名额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尤其是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地区,入学名额明显供不应求,许多公办学校已经在超负荷运行,无法再容纳更多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学校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先满足当地适龄儿童,再考虑流动人口子女,能不收就不收”的招生原则,或者直接拒收,或者组织难度较高的入学考试,或者向流动人口子女征收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或者要求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这些都使得流动人口子女与公办学校失之交臂。

2.入好学校难。据调查,考虑到个人收入、生活习惯等因素,进城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城乡结合部,而这些区域由于受到传统的教育资源配置的制约,好学校基本是缺失的。如果想要进入好学校,流动人口子女首先要有一个不错的学习成绩,其次要缴纳高额的赞助费、借读费和择校费,最后还有经历繁杂的审批程序,这些都是流动人口很难提供或者负担的,所以,目前有相当大一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民工子弟学校。

(三)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性

1.收费高。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机会对于有当地户籍的儿童和没有当地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来说是有差异的。虽然相关部门规定了各个公立学校要降低学费以支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但实际上公立学校在征收学费时,除了缴纳正常的费用以外,流动人口子女还需缴纳借读费与赞助费,这对于收入菲薄的流动人口来讲,是一份沉重的负担,他们不得不放弃让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想法。

2.受歧视。流动人口子女因其社会背景和社会地位,会被城市孩子习惯性地贴上“乡下人”、“农村人”的标签,被他们所排斥。这使得很多流动人口子女有很大的心理压力,从而表现出心理上的自我封闭和行为上的自我孤立,成为不同于当地学生的一个特殊群体,游离于城市孩子群体之外。这对于他们的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四)民办学校合格率低且教育环境差

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在2000年主持的北京市114所流动人口自己举办的学校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学校大部分位于城乡结合部,条件简陋且教室拥挤,除了上课,其他需要花钱的活动基本不举行,65%的教师没有教学经验且大部分为大专学历或中专学历 。此外,民办学校审批困难,“黑”学校多,非法办学成为许多民办学校的心病,也成为许多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梦魇。民办学校由于自身条件限制,部分硬件不达标,教学设备不足,很多学校连操场都没有。这样的教学环境必将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二、实现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的对策

(一)改革城乡户籍制度

时至今日,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的生力军,他们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付出劳动,缴纳税收,为流入地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他们有理由要求获得与流入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只有对现行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使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儿童站在同一个起点上去公平竞争城市学校的入学机会,从而保证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在改革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统一立法,规范户口管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取消地域、身份、户籍等限制性制度,把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承认为城市居民,使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与城市儿童享有同等的权利。改革户籍制度及其相关制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二)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上支持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的实现

当前国家已经出台多项规定来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的实现,但由于这些规定并没有上升到教育基本法的层面,权威性和强制性不足,使得流入地多以经费不足为由而不予执行。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严肃对待。要在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的层面上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做出详细的规定。通过立法,明确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方式、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人等内容,从而提高各方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

(三)统筹协调,改善经费保障机制,多途径解决教育费用问题

要改革当前义务教育管理和拨款制度,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建立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这直接导致了各地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为改变这样的状况,要强化中央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实行“中央与城市两为主”的方针。中央和省级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于一些经济发展较慢的城市,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设立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王春光认为,在教育经费问题上,应该改革投资和管理方式,向地方政府实行委托制,做到放权和保证教育经费同行。可以实行“教育券”制度,改变教育资源的分配途径,让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地方学校凭借教育券到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相应的资金,解决因流动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而导致无法准确分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投入的问题。

(四)采用多种渠道,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学校环境,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

首先,应合理调配生源。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尤其是低龄人口减员较快,有些学校已经出现新生生源不足的现象。流入地政府应密切留意并收集相关数据,并将它及时公布,鼓励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到这些学校去。其次,进行教育布局调整。政府应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或者流动人口子女集中地采取新开公办学校,或者对现有学校加大投入,扩大招生规模等方式来缓解适龄儿童入学压力。再次,为了缓解公办学校的压力,还应积极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尽可能地发掘多种教育资源。如可利用部分闲置的公办教育设施,举办民工子弟学校,并且按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标准收费,采用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最后,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的教育投入,改善其教育状况。在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审批时,政府不应该一刀切,对不合要求的学校简单粗暴的一关了之。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一些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对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流入地政府不应仅限于“有学上就可以”,应设立专项资金对有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予以补贴支持,帮助他们优化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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