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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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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

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区位商;甘肃

中图分类号:F12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3-0113-03

50多年来,甘肃省基于能源和矿产资源具有的相对优势,加强资源的开发,促进了后续原材料工业的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材料工业基地[1],矿产资源的开发有力地支持了甘肃省经济的发展,资源型产业因此也在甘肃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矿产资源及其产业的现状和特点

截止2005年底,甘肃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73种(含亚种,下同),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97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5种、非金属矿产53种、水气矿产2种。在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居全国第一位的有10种,为镍、钴、铂、钯、锇、铱、钌、铑、硒和铸型粘土;居全国第二位有3种,为铬、铍、普通萤石;居全国第三位有4种,为锌、金、碲、红柱石;居全国第四位有3种,为铅、冶金用石英岩、重晶石;居全国第五位有5种,为锑、钒、芒硝、稀土、水泥配料用砂。

甘肃省探明矿产资源在全国占有较重要地位,探获矿种多,主要矿产种类齐全,资源组合优势明显;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产具有比较优势,资源储量分布集中;多组分综合矿床多,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但综合利用程度较差;有些重要矿产如铁矿、磷、硫铁矿等贫矿多,难采、难冶的矿多,富矿少;探获资源储量的矿产以中小型为主,大型矿床少;一些常用大宗矿产如石油、天然气、铜、硫等的资源储量不足,又存在结构性缺陷。

2.矿产资源产业在甘肃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1949年以来,甘肃在全国的经济布局和地域分工上,被确立为国家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因此,甘肃的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程度尤为突出,矿业产业在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和贡献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

矿业在甘肃处于基础地位:一是矿业产值和矿业增加值在工业产值中和工业增加值中均占有较大的比重;二是矿业产业的延伸和与矿产资源为依托的相关产业从总体上推动着甘肃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在甘肃经济结构尤其是第二产业中居于主导地位,甘肃省第三产业相当大的部分是由矿业所产生的产业链效应形成的,比如,第三产业中的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等相关产业都离不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3.矿产资源产业结构分析与评价

偏离-份额分析法[2] (Shift-Share Method,缩写为SSM)基本原理是把区域经济的变化看作动态的过程,以其所在更大区域或国家的经济发展为参照系,将区域自身经济总量在某时期的变动分解为三个分量,即份额分量(Nj)、结构偏离分量(Pj)和竞争力偏离分量(Dj)。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甘肃省矿业产业相对增长率为0.8820,增长速度低于全国。2000~2005年甘肃省的矿业产业工业总产值增加890.2181亿元,这些增加值中有144.7702亿元来自全国平均增长。结构偏离分量为937.3407亿元,即结构性因素是甘肃省矿业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竞争力偏离-份额为191.892亿元,竞争效果指数为0.8791,说明矿业产业增长速度慢于全国,主要是由于竞争力因素的负面影响较大,矿业产业竞争力明显不足,导致甘肃省矿业产业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甘肃省Nj>0,Pj>0,Dj>0的产业部门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以及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说明仅有这两个部门工业产值增长速度超过全国矿业相应部门的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部门内部产业结构比较合理,在全国矿业产业发展中具有竞争优势。在甘肃省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其产业结构偏离分量为正值,竞争力偏离分量却为负,说明这些部门内部的结构还比较合理,但在在全国矿业经济发展中竞争能力较弱。尤其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总偏离分量为-13.6791亿元,开发应用研究不够,经济效益普偏低,资源优势未能形成经济优势。

4.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区位商分析

随着人口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甘肃省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更加强劲,矿产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可以预见,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甘肃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赖于矿产资源产业。

数据来源:《甘肃省统计年鉴》(2001-2006),《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6) 本文用区位商指标分析甘肃省矿产资源产业进行分析。某区域某部门的区位商大于1,说明该部门在该区域的相对集中度比较高,对于本区域的发展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是基础部门,区位商值越大,则研究区域在该产业部门的集中程度越高[3]。表3是2000~2005年甘肃省矿业产业增加值区位商。

甘肃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未形成基础部门,但是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区位商却显著大于1,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由2000年的2.82上升到2005年的6.50,表明甘肃省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相对优势在迅速上升。甘肃省石油、天然气资源不丰富,人均石油占有量不足10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严重依赖外省供给。青海油田年原油产能222万吨、天然气17.8亿立方米(截至2004年),通过已经投入使用的涩北――敦煌、涩北――西宁――兰州天然气输气管道,部分资源已经输往甘肃。目前新疆境内的克拉玛依、塔里木、吐哈三大油田年产量已超过 2000 万吨,区域内的原油产能远远超过其加工消费能力,每年原油出疆量 1080 万吨,随着乌鲁木齐――兰州 1000 万吨成品油管道、鄯善――兰州 2000 万吨原油管道的生产运营,甘肃省加工所需油气资源即可得到满足。

甘肃省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的区位商明显小于1,未形成基础部门,这是因为甘肃省黑色金属矿产以小型为主,且矿石质量欠佳,贫矿、难选矿、复杂矿多,富矿很少。但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区位商大于1,在全国具有相对优势。甘肃省铁矿石消费单位主要是酒钢公司所属企业,其外购矿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现已占总消费量的50%左右。甘肃省富铁矿十分短缺,目前主要由酒钢开采黑鹰山铁矿和外购大量富矿予以解决。中、远期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投资开发新疆哈密地区富铁矿;二是向俄罗斯或哈萨克斯坦购进富矿石,或投资开发哈萨克斯坦铁矿。

甘肃省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区位商均显著大于1,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但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的区位商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由2000年的3.89下降到2005年的2.14。甘肃省有色金属资源储量十分丰富,铅锌、镍、锑等,按现有能力,一般均可保证30年或更长时期的需求。未来冶金工业的发展将是金属合金的冶炼技术的创新,提高材质性能的收益将远大于提高产品数量的收益[4]。目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金属材料的消费结构向高层次转化,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保持较强的增长趋势[5]。甘肃省有色金属产业应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优化延伸产品产业链,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新产品,使现有的粗放型的初级产品上升为市场需要的高附加值产品。

甘肃省非金属矿采选业的区位商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2000年的4.19下降到2005年的0.84,表明甘肃省非金属矿采选业的相对优势在急剧下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区位商小于1,未形成基础部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区位商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2000年的1.32下降到2005年的0.70,表明甘肃省非金属矿制品业的相对优势在下降。甘肃省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矿产种类多,非金属矿产矿山数量占总量的76.84%,但人均产值低,多以原矿或初级产品投放市场。随着世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高新技术的发展,非金属矿产在环保、节能、电子通讯、高档建材等领域显示出广阔应用前景,应对价格低廉的原矿和初加工产品进行超细、超纯、改性、合成等工艺处理,这样将形成极高的附加经济价值 [6],资源优势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5.对策和建议

5.1 全面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开发、综合利用

合理开发利用现有资源,进行科学管理,使其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7]。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工作,实行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使有限的矿产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和充分利用。实施资源增值战略,延长产业链,使资源加工增值,提高资源型产业的综合效益。

5.2 加大非金属矿产开发力度

甘肃省为非金属矿产资源大省,非金属矿产资源极为丰富。但是矿山采掘技术装备落后,开采规模小,不但环境污染严重,而且竞争力弱;加工落后,产品单一,大多数以原矿或初级产品出售;综合利用和应用研究差。甘肃省在巩固发展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应加快非金属矿物深加工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步伐,扩大非金属矿物制品的深加工和出口,提高甘肃非金属矿业的竞争力。

5.3 开辟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甘肃省矿产资源既有总量不足,又有结构性短缺,而临近省区及国外资源对甘肃资源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甘肃省在用好省内资源的基础上,应充分扩大矿产资源领域的省外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利用省内外、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条件,通过市场调节和优势互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采取多种方式以有效利用省外、国外矿产资源,并积极开拓省外、国外矿产品市场。

5.4 依靠科学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

科学技术是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矿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把科技创新与甘肃矿业发展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大矿业技术改进和科研投入,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创新,及时吸收、引进新的科学技术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扩大产业规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5.5 促进矿产资源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甘肃省自然生态环境本来就十分脆弱,长期以来粗放式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致使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矿产,生态环境的退化已成为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之间有机结合,协调发展[8]。

参考文献:

[1]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

[2]崔功豪, 魏清泉等. 区域分析与规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68-72.

[3]王铮,李刚强等.中国新经济产业区域专业化水平分析[J].地理学报,2007,(8):831-839.

[4]蒋毅.论甘肃矿产资源接替与有色金属工业可持续发展[J].甘肃冶金,2005,(9):16-19.

[5]王波.湖北省金属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3,(7):327-331.

[6]姚书振,胡立山.湖北省矿产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J].地球科学,1999,(7):344-350.

[7]张翔,牛洪斌,李海林.甘肃省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对策探讨[J].甘肃冶金,2005,(1):1-4.

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范文第2篇

一、我国开征资源税的历史演进

(一)1984年开征资源税

为了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企业(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改变国有自然资源无偿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自1984年10月1日起开始生效。从此,开始了运用税收手段,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采和节约使用的时期。

(二)1994年税制改革

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就此废止。此次调整,将盐税并到资源税中,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7大类税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改为从量定额征收,而且充分考虑资源的储藏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实施有差别的定额税率。这次调整进一步体现资源税对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资源级差收入的有效调节。

(三)2010年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

1994年出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运行了16年之后,终于有了“破冰”之举。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6月2日联合公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2010年12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随后进一步扩展至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为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改革奠定了基础。

(四)2011年资源税改革

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条例及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改变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征收办法,由从量定额征收统一调整为从价定率征收,税率为5%~10%;在煤炭税目下将焦煤单独列出,设置税额为8元~20元;在有色金属矿原矿税目下,将稀土矿单独列出,单位税额的征收标准从30元提高到60元;下放部分税权,规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进行修改,规定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该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由此,我国资源税纳税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对2011年资源税改革的评价

(一)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使得我国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非常有限。对于资源税,除了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均归地方政府所有。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使资源税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可以有效增加资源开采地的财政收入,尤其是对于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对集中的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来讲,有利于增强改善民生以及治理环境等方面的能力,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有利于各类资源开发企业的税负公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原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油价接轨,呈现出不断上涨的趋势,给原油开采企业带来巨大的超额利润。将资源税收入与原油、天然气的价格挂钩,可以使资源税收入随着产品价格和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加,加大资源税在产品价格中所占的比重,从而公平各类资源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焦煤是生产焦炭的原料,属于煤炭中的稀缺性资源,其价格和利润率也远远高于其他煤炭资源。因此,提高焦煤的单位税额标准,不仅表明国家保护焦煤等稀缺性资源的政策倾向,也有利于逐步实现煤炭企业资源成本负担的合理化。

三、关于资源税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一)从税制要素来看

1.扩大征税范围

根据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我国仅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个税目征收,课税对象仅限于矿产资源。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过窄。以我国的邻国俄罗斯为例,俄罗斯将土地、森林、草原、滩涂、海洋和淡水等自然资源都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为有效调控淡水、林业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俄政府开征了水资源税、林业税等自然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不但难以有效遏制对非税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使用上的浪费,而且还会给不同的资源类行业造成税负不公,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因此,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尽可能扩大到包括所有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资源,但应遵照“循序渐进、分类调整”的原则。可以考虑首先对利用价值比较高的水资源(如地热和矿泉水等)征收资源税。将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进行整合,征收土地资源税,然后逐步扩大到森林资源等其他非矿产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资源税征收范围体系。

2.改革计税依据

虽然目前对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但其他5个税目依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虽然从征管角度考虑,从量定额征收简便易行,税收成本相对较低,但从公平税负的角度来看,资源税的征收与资源性产品价格无关,使得资源税负与资源性产品价格脱节。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出生产成本和稀缺程度,从而造成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及使用效率低下。此外,从税收收入角度考虑,从量定额的计税方式缺乏弹性。建议对大部分价格波动较大或市场公开化的资源性产品改为从价定率方式征收,使税收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充分发挥“水涨船高”的自动调节机制。当前,可以考虑对煤炭资源税进行改革试点,将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对于价格波动不大或者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性产品,如水资源可以实行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在机会成熟,如对资源储量等技术指标管理完善后,可以考虑将税率与资源可采储量、回采率和环境保护等挂钩。

3.逐步提高税率水平

除了原油和天然气,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率皆为单位税额。应税资源产品中,最低的单位税额只有0.3元/吨,最高的单位税额为60元/吨,只限于稀土矿和固体盐,其他资源产品的最高税额一般在20元、30元。资源税负整体偏低,造成我国资源税收入增长缓慢,占国家税收收入比重非常低。我国资源税收入的增长在大多数年份均低于国家税收收入总额的增长,而且资源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总额一直徘徊在0.6%附近。这样的税收负担,对于资源开采企业而言微乎其微,和不断上升的资源开采利润不能同日而语。因此造成的后果就是资源开采企业大肆开采,但资源的利用率却极其低。在税率改革方面,应考虑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短期内,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提高部分资源产品的税率,如在下一步的改革中可以考虑提高煤炭的税率,但不宜过高。从中长期来看,应该与国有资产补偿制度相结合,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充分发挥资源税对资源价格进行调控的功能。

(二)整合资源税费

除了《资源税暂行条例》,根据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的规定,我国于1986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补偿费。此后,相继颁布了多项与矿产资源开采收费相关的规定和办法,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及石油特别收益金等。除此以外,还存在大量种类繁多、规模庞大的收费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煤炭企业经过批准的合法收费就达92项,其中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40项,属于经营性收费的6项,铁路运输杂费等46项。再加上其他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实际收费项目在100项以上。这些与资源开发及利用有关的各种收费项目,造成税、费并行,“费挤税”现象严重。为了保证缴纳各项费用后的利润水平,企业更倾向于在资源开采过程中“采富弃贫”,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的加剧,使当地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于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应将其整合,重新构建资源税制体系,如下一步可以考虑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石油特别收益金并入资源税,然后将现行收费体系中的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逐渐并入资源税。建议保留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建立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制度,可以有效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应该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如考虑在全国范围推行采矿权的拍卖制度,合理确定采矿权的真实市场价值。对于其他各种名目的行业性建设基金,应该逐步取消。因为收取行业性建设基金会引起资源开发利润在行业间的转移,不利于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逐步构建合理的资源税体系,从而有效实现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范文第3篇

近些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增长持续加速影响,尽管存在一些变动,但总体来看,中国矿石、原油、煤炭,水泥、橡胶等原材料消费增长水平是不断提高的。如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为17.4%,到2006年提高到24%。一些主要物资产品的年增长幅度也有很大提高:钢材由2002年的18.9%提高到2006年的24.5%;成品油(原油加工量)由3.2%提高到6.3%;铝材由15.7%提高到36.9%;水泥由13.7%提高到19.1%;轮胎由14.3%提高到2005年的29%。通过上述原材料主要消耗行业或工业产品的年增长水平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近年来中国原材料消费呈现加速增长局面。

由于消费水平的持续提高,中国铁矿石、煤炭、铜、铝、橡胶等重要原材料的消费量迅速扩大,相继成为全球头号消费大国。其他如石油、废金属等,亦进入世界主要消费国家行列。由于世界范围内缺乏相应准备,上述“中国因素”在为国际原材料市场提供巨大的成长空间、推动全球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近些年来世界原材料供应偏紧局面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此基础上,国际基金顺势而为,推波助澜,不断将原材料的市场行情推向历史新高。受其影响,国内外的重要原材料生产企业和贸易商们,都获得了“超级红利”。世界经济应当感谢中国!

2007年中国原材料消费需求可能出现“拐点”

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价格行情与供求关系总是彼此影响,相互作用。不断创下历史新高的价格行情在吸引投资、刺激资源供应增加的同时,亦在抑制消费,从而打造否定自身的基础。因此商品供求关系不可能永远紧张,价格行情也不可能永远涨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原材料消费增长水平的持续加速已难以维持,将陆续由峰值回落,出现由持续加速转为减速的所谓“拐点”。换言之,2007年,或者是2008年,中国原材料需求的增长速度将要慢下来,不会再加快了。

导致中国原材料需求“拐点”局面出现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中国国内需求增长速度放缓。宏观经济,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明显回落。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国经济(GDP)增长速度逐年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最高时超过了30%,已经出现了局部过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实现更为环保、更为清洁的经济增长,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抑制措施。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发挥效应,中国宏观经济将会有所降温。预计2007年经济增速有可能回落到10%以内,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回落到20%左右。中国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水平的回落,势必引发相关原材料需求增速的放缓。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减缓迹象在2006年已显端倪。如固定资产增幅已经由峰值26.1%(2005年)回落到24%(2006年),钢材产量由25.8%回落到24.5%,成品油加工量由7.3%回落到6.3%,铜材产量由11.3%回落到7.2%,轮胎产量由29%回落到15%。预计一些重要工业品产量增幅,如部分有色金属等,在2007年内还有可能继续回落。

二是出口需求增长速度放缓。尽管存在不同的观点,但2007年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增速减慢,已经成为一致的看法。还有观点认为,2007年底美国经济将陷入衰退。所有这些,都将对中国出口产品空间的继续扩大产生负面影响,引发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据有关资料,2006年共有11个国家对我国钢铁企业采取了27项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同时也为了中国经济更环保、更清洁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亦有意识地抑制出口,尤其是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过快出口。以钢铁产品出口为例,预计2007年已经不仅是增长速度减缓,而是较大幅度的数量下降。受其影响,矿石、煤炭,燃料油等重要原材料消费水平相应回落。

从中国需求结构进行分析,出口需求增幅的回落更快一些。这是因为:受到中国劳动力成本增加,外企税收优惠的取消、人民币升值、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中国扩大境外投资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需求的增长份额将部分由中国制造向其他国家制造转移,如向越南制造转移等,从而对中国境内的原材料消费增长产生负面作用。

由于上述几个方面的影响,尤其是拉动中国原材料消费增长的两大发动机一国内需求和出口需求的同步放缓,这就使得新一年内中国原材料的消费需求尽管依然旺盛,但却会出现“拐点”:增长水平由加速转向减速。

中国重要原材料消费形势“拐点”的出现,将使得相关产品面临很大的行情逆转风险

必须指出,经过连续数年的大幅度上涨,目前全球石油、矿石、钢铁、铜、铝、橡胶等初级产品价格,普遍进入了高风险价位,全球超级商品牛市已经结束,将面临很大的行情逆转风险。这不仅是由于这些商品行情周期本身运行的结果,更在于中国原材料消费“拐点”的出现。由于中国原材料的消费增长不再提速,在高价位和超级利润刺激下迅速膨胀起来的原材料的新增产能,将缺乏相应的吸纳空间。供求关系偏紧的局面不可避免地让位于较为宽松的格局,从而大大增加其行情压力。

中国原材料消费需求“拐点”的出现,导致相关产品价格行情的盛极而衰。市场行情的深幅跳水,又会引发投机性库存需求的急剧萎缩,同时“买涨不买落”的市场行为,也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造成很大压力。需求结构中,库存需求的大量减少,必将对整体需求形势产生沉重拖累。

原材料需求形势“拐点”的出现,将引发股市格局利益调整

中国重要原材料需求增幅回落,市场行情盛极而衰,超级价格大幅度回落,必然要导致相关行业超级利润向合理利润回归,从而引发经济收益在不同行业间的重大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财富效应”所引发的股市市值的结构变化也就不可避免了。一般而言,下游行业,主要是原材料的消耗行业可以获得更大利益;上游行业,即原材料的产出行业会有所损失。

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回落,原材料行业超额利润的减少甚至消失的另一个后果,就是相关行业投资增长水平的迅速回落。据有关资料,上游原材料行业的投资高峰基本上都出现在2004年初,钢铁产业在投资高峰曾出现过173%的高增长率,而2006年已经转为下降2.5%;电力投资高峰最高达62.7%,到2006年已经回落到11.1%;煤炭投资高峰最高曾达148.7%,2006年已回落到27.2%。这些行业投资增长水平的放缓,伴随着整体投资新开工项目增长率迅猛回落,将进一步削弱中国原材料的需求力度,加快“拐点”的到来。

“拐点”局面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原材料行业漫漫熊市的到来

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

每个税种都有其固有的税制要素。环境税的税制要素涉及的内容很多,本文拟从环境税立法的主要税制要素进行探讨。

1 税目

税目就是征税范围。税目的确定,与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从环境税的角度来看,税目越广,征收的力度就更大,纳税人的负担也会更重,同时,相应的对环境的整治力度会更大。但是,从当前的大经济环境来看,也不能一味地追求税目扩大化,这样会让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实体经济雪上加霜。因此,对税目的选择应该适中,在前期选择非征不可项目的基础上,再循序渐进地推进其他税目纳入征税范围。具体来说,可以这样设计:一是排污行为。主要包括:①污水。污水排放对土地、水循环等的影响是最大的。在污水税目设置上,可以通过“污水收费改税”,按污水排放数量进行征税。②废气。目前,废气是对我国环境污染影响最大的因素。为体现国家对废气排放的重视,可以对废气排放设置更加宽泛的税目,主要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③固体废弃物。目前,固体废弃物侵占农田、土地,对土地、水流污染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在,环保部门也已经对固体废物进行收费,在固体废弃物税款的征收上,主要是进行“费改税”,设置固体废气物税。④噪音。汽车、飞机降落、工业以及建筑噪音等在日常生活中日渐多发,对居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噪音税目设计上,要体现噪音量的大小。

二是污染产品。为了与消费税相协调,中国污染产品税的具体品目可包括含磷洗涤剂物品、臭氧损耗物质、化肥、农药、一次性塑料制品、电池和不可降解的包装材料等。

三是自然资源开采利用。具体税目中应包括七大类:①矿产资源,下面设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品目;②水资源,下设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等三个子品目;③土地资源;④森林资源;⑤草原资源;⑥海洋资源;⑦湿地资源。

2 纳税人认定

环境税的纳税人,即对谁征收环境税。一般来说,各税种的纳税人很明确,便于认定。但是,环境税的纳税人有其特殊性,有时候是多事件造成一个环境污染事故,这时候认定纳税人就比较困难。环境税纳税人的认定,总体上来说,应该按照“谁污染谁纳税、谁受益谁纳税”的原则,凡在我国制造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是环境税的理论纳税人。同时,在具体纳税人的认定上,可以引入损害结果与加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法。

3 税基

基于环境税的实际情况,对税基的设定,应以污染物的排放数量为原则,辅之以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具体来说,根据环境税的不同税目,可以分别设定以下税基:水污染税可以先确定纳税人废水的排放量,然后根据其污染浓度换算成标准单位后再计算缴税,即以污染量为单位计税。大气污染税根据对固定的大气排放源等进行定期监测,以监测到的烟尘和有害气体排放量及浓度的数据为依据,对小排放源则直接根据其所消耗燃料的含硫量、含碳量计征。固体废气物可根据废弃物的体积和类型征税,有毒化学品可依据含毒量计征。对开采的自然资源,以吨位等开采量为税基,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4 税率

税率对纳税人的负担成正比例关系,税率越高,征税的程度越重。基于我国环境税还处在起步阶段,对税率的设计更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具体来说,应实行差别化的税率,对环境污染程度大,对资源的破坏程度深,对资源的掠夺程度大的,应设置较高的税率,反之,则应设置低税率,以唤醒纳税人的环保意识。

5 纳税环节

即在什么时候征收环境税。按照税法的普遍规定,既有在生产环节征税的,又有在零售、消费环节征税的。考虑到环境税的特殊性,应在产生环境污染的环节对纳税人进行征税。

6 纳税期限

从税法原理上来看,纳税期限共有按期纳税、按次纳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三种类型,从环境税的实际来看,对长期排放的固定企业,可以采取按期缴纳的方式,而对个别的一次性污染源,则应实施按次征税。

7 减免税

减免税设立的目的主要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对环境税的减免税,这个方面体现得更加明显。不管对污染环境严重的行为征收环境税还是对减少排污行为的减免税,都是为了体现国家抑制环境污染的政策导向。

8 环境税征收管理的保障措施

8.1 环境税征管权限及税收收入划分问题

环境税一方面要考虑中央对整体环境保护的财力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地方财政的资金需求和治理环境的积极主动性。因此,按照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力已经较为集中,地方财力相对不足的现状,以及小税种一般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惯例,环境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更为合理。在环境税的级次划分上,可根据各级政府对社会治理污染的资金返还比例进行适度安排。

8.2 与环保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

环境税有着浓厚复杂的科技背景,排污行为等许多税收的征管往往都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力量。针对这一问题,建议由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具体来说,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数据的监测,从而确定排污行为的计税依据,并根据排污主体的有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具备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的条件。而税务部门则主要根据有关监测数据以及是否应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等情况,来确定排污主体最终应当缴纳的税额,同时还对整个征管过程进行合法性和程序性监督。这一做法既充分利用了环保部门在环境监测等技术上的强大力量,也有效发挥了税务部门在税务管理上的特长,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原油和有色金属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价值链;成本控制;电信

        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升级,国内运营商加大资本投入和价格竞争力度,可在成本预算几近难以控制的同时业务增长举步维艰。首先,运营商普遍采取价格竞争,部分企业在信产部管制下变相降价,对用户进行优惠赠送和折扣抵减,加大了企业的成本支出。其次,原油、有色金属和劳动力价格飞涨,导致设备供应商普遍提高供货价格,导致资产支出预算增高。而本文则从成本控制的角度出发,结合电信行业价值链特点,寻找成本居高不下的实质所在,确定最佳成本控制策略,从而实现成本控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一、成本控制的内容

        主流教科书对成本控制一般定义为:成本控制是保证企业完成既定成本目标的重要手段,目的是降低产品成本、增加盈利、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但实际企业运营中,成本控制不应该是单一的降低成本,更应该是利润的规划和运营目标的具体化.考虑收入和成本的形成过程,按照成本对收益的不同贡献,可以将成本简单分类:

        (一)经常性成本。这类成本,是那些用以维持公司存在但是极少创造未来价值的部分,如办公场所的租金和淘汰产品维持费用。这些资产在过去投入过资金,在今天也有其价值(账面),但是他们很少甚至已经不能创造价值,或者准确地说是有着递增机会成本的沉没成本。这样的成本是对企业利润的无效消耗应当努力减少,甚至于果断地削减和消除。

        (二)开创性成本。这类成本,是需要企业不断追加投入从而创造更大价值的部分,如某种适销产品的研发费用和对员工的薪酬激励。这部分投入为企业的现在和明天创造价值,应当是企业利润的最佳流向,如何合理分配这部分成本是企业获得最大收益的关键。

        随着管理的范围从单一企业内部到供应链再到整个行业,成本控制也相应扩大到整个行业价值链。如何有效的控制制电信行业价值链成本,已成为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进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二、电信价值链成本分布

        会计基础建设、价值链管理和财务控制,是财务工作者的三个主要管理职能,深入挖掘价值链成本,不仅仅是如实的反应行业价值现状.同时能够为决策者提供必要的支持。控制成本的关键是先识别成本来源,并进行结构化的分析,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展示一个透明的成本体系和关键成本控制点给决策者。

        (一)上游供应商成本。上游供应商主要职能是通信设备制造、网络集成与软件开发,为运营商的网络建设与运营提供支撑,他们关注自己产品能否为运营商带来价值,能否最快地满足运营商的要求。随着电信设备中大规模集成电路的使用,原材料耗费日趋下降,而研发费用却急剧上升,主流提供商研发投入占销售额15%-20%,在成本中占比高达30%-40%。由此可见研发成本的高涨是提供商成本的关键。

        (二)下游分销商成本。份销商的拥有点多面广的营销渠道、直接接触用户,主要职能是电信服务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关注及时将用户信息反馈给运营商,同时是现金流、息流和物流的载体。

由于分销商规模小、资金少加之人员有限,难以进行自身业务流程优化,造成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浪费,并且无法承担巨额宣传和推广费用。这些成本投入的欠缺,都造成分销商很难实现自身职能,也制约了电信市场的开拓。

        三、服务提供商成本

      

;  服务提供商是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的简称,即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接口为用户提供服务,然后由运营商在用户的手机费和宽带费中扣除相关服务费。sp作为电信运营企业的合作伙伴,面临着业务推广成本和克服成本高的问题,

        识别出成本来源后,企业可着手进行成本结构化的工作。所谓成本结构化即是要求企业基于流程将总成本与子项成本的隶属关系、子项间的关联关系界定清楚。这样做的主要目的:避免成本重复计量、找到流程中成本控制的关键点、识别成本间“此消彼涨”的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成本与服务水平之间存在明显的悖反关系,因此企业在识别浪费和控制成本的同时,需要考虑在保证一定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展开工作,否则成本控制的工作将“得不偿失”。

        (一)面向设备供应商成本控制。随着电信业务推陈出新,设备供应商研发成本急剧上升,有效获取和理解用户需求无疑是降低研发成本的关键。而这一点,也涵盖在电信运营商职能之内,即收集用户需求同时将其转化为技术需求,进一步反馈给设备提供商。准确、及时的技术需求反馈,一方面避免供应商闭门造车,从而降低其研发成本,另一方面缩短供货时间,确保掌握市场先机。所以作为电信运营商,应当加大对市场信息收集和有效分析的投入,特别是面向供应商的业务分析和信息反馈,从而良性互动形成双赢局面,而不是一味的削减订单或是硬性压低价格。

        (二)面向分销商成本控制。电信分销商星罗棋布,各自效率和效能不一而足,如何提高分销商绩效是电信运营商考虑的重点。麦当劳之所以能风靡全球,这得益于开发一套设计科学、流程合理、高效运转的、标准化的、可以复制的系统,而没有早期对规范的研究和标准化的巨大投入就没有麦当劳的今天。所以运营商,而致力于分销商运营机制的开发和推广,帮助分销商切实有效的改善自身绩效。在成本控制上,应努力避免现在的高佣金政策,而是借助高效运营机制的推广提高每个分销商的营销效率。

        (三)服务提供商成本控制。语音业务市场趋于饱和,运营商对增值业务寄予厚望,但难以确定目标客户和不规范运营招致投诉,让增值业务的推广裹步不前。运营商在追求客户满意度上的巨额投入,却难以应对与日俱增的sp相关投诉,在阻碍业务增长的同时也损害了企业形象。从战略合作的角度来看,运营商应凭借自己的先天优势,一方面帮sp准确定位目标客户,另一方面指导其规范客户服务。运营商和sp战略伙伴关系,决定电信运营商应帮助sp寻找目标客户,从而使其专注于增值业务开发,同时规范sp服务标准避免客户投诉。

        (四)电信价值链成本控制。电信业务流程日趋复杂、服务种类增多,导致了供应链的升级和延伸,迫切需要多个企业的参与,在用户需求的驱动下进行职能分工与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在合作与利益共享的联盟关系中的每个企业都能获得利润,最终实现整个行业价值链的不断增值。电信运营商就是行业不同供应链的交叉点,即核心节点企业,如何有效的控制成本,不仅要考虑企业内部,还应面向整个行业。

        总之,如德鲁克在《21世纪管理挑战》一书中所说,单个企业的竞争正在转化为价值链上企业联合的竞争,最后胜出的肯定是善于控制整个价值链的人。电信行业的价值链不断延伸,随着服务提供商的加入日趋复杂,但是简单的原则没有改变,那就是合作。作为电信运营商,在价值链成本控制上,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如何降低价值链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