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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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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办法

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范文第1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劳社厅发〔1998〕7号)及《关于劳动监察决定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劳社法司发〔199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实施行政执法中,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机构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和能否及时改正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口头责令其改正,或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改正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机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答复》(法办〔1998〕69号)有关规定,按相应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用人单位违法侵害劳动者经济权益的行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监察执法机构应依照《劳动法》、《劳动监察规定》等规定,做出有关用人单位须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拒不履行的用人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并按相应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有关《关于劳动监察决定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中涉及的《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关于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式样的通知》(京劳法发〔1997〕119号)文件中统一的有关文书式样执行,仍使用现行格式。《关于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式样制作,并应分填写式和制作式两种格式,一般程序应采用制作式。

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范文第2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7月24日在《关于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中指出的我局在落实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措施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集局务会议认真研究,逐一对照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强化领导,着力进行整改。现将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于年初就研究制定了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九条措施。服务措施出台后,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一点,我局领导7月24日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已经作了具体汇报。但是,宣传力度确实不够大,社会知晓率不是很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根据审议要求,经过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今后除了要继续运用以往好的做法诸如在仙游人力资源网、LED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宣传外,还将在全县327个村居分别设立的固定用工公告栏上公布宣传,并争取加大投入,在县电视台播报宣传(过去我局曾与县电视系过,拟在该台播报宣传九条服务措施及企业招工信息等,但由于收费较贵,且今年工作经费又十分紧张,所以没办法落实),以扩大宣传效果,努力使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措施和劳动法律法规及就业政策的社会知晓率更高。

二、积极搭建平台,帮助企业招工

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和责任感,继续做好促进就业和帮助企业招工的牵头工作。要继续促进部分乡镇挂钩帮助企业招工制度的落实,拟建议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帮助企业招工的责任,并拟在仙游经济开发区和鲤南工业园区设立劳务工作站,按照市场运作模式,为企业招工包括引进外来农民工搭建平台,提供方便,构建起多家共同帮助企业招工的格局。要根据新形势下的新任务,重新界定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功能,使之在促进就业和帮助企业招工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继续落实每半年定期组织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对农业劳动力和每月定期对规模企业用缺工情况进行调查的制度,并加强研判,为县委、县政府促进就业和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提供参谋,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要根据目前我县有就业愿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数量不是很多的情况下,进一步密切与外省劳务合作基地联系,根据缺工企业需求,及时协助做好外引劳动力工作,缓解企业缺工难题。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劳动力技能素质

要利用已获得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支持批准在我县职业中专学校建立古典家具工艺培训基地的优势,加强跟踪督导,要求按规定办班培训,扩大生源,并加强与企业对接,努力把培训做大,为我县古典工艺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逐渐旺盛的势头提供支撑。要继续争取开设更多、需求旺盛的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要继续采取由县政府给乡镇(街道)下达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指标的做法,并把它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的奖分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劳动保障部门要率先做好农民工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培训鉴定工作,今年拟完成免费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包括农民工岗位提升技能)4500人、免费组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850人,免费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800人、免费为高级工发证280人、免费为技师发证56人。

四、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要本着扶持企业发展与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的指导思想,加强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以减少用工成本。拟于9月上、中旬分别在仙游经济开发区和鲤南工业园区举办劳动用工管理和涉及劳动争议有关法律法规及调解处理做法的专题讲座,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由我局领导和业务人员授课,讲座将通过剖析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举一反三。今后还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我县为企业主举办讲座,以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要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建立主办监察员制度,结合平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5年多来没有对企业处罚过一起),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时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要落实劳动用工报备制度,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各管辖区,并把它列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内容,建立监督机制,使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针对审议指出的我局下属保险中心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8月初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再次组织学习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措施,并就服务问题进行再强调。分工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态度不好问题的限期整改工作。该中心已成立行风监督小组,印发纸质办事满意度测评表,不定期组织测评、汇总公布,并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依据。同时要求下属各窗口单位以此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月初,我局成立了机关作风效能督察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仙游县劳动保障系统机关作风效能督察办法》(试行),加强明察暗访和定时不定时督察工作,发现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效能不高问题,及时严肃查处。要通过加强管理,切实改变机关作风面貌,让群众满意。

六、其他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关于南林玩具有限公司请求为其引进外来农民工搭建平台的问题。我局已指派工作人员专程前往该企业,共商帮助搭建引进外来农民工平台的事宜。据我局领导向该企业了解,该企业目前只缺7名木工。经过我局联系,温泉移民已有2名工人到该公司上班了。若该企业需要,我局还将协助从外地引进。

以上报告,若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范文第3篇

劳动者创业意识不强,创业经验缺乏,创业资金不足,创业政策了解不够等。

行动目标:

使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员数有一个大的增加,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且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序不断提高。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扶持4500人创业,带动就业18000人。

行动内容:

(一)推进三千创业培训计划

依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开展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圆梦行动;依托三峡大学等在宜高校高职开展千名大学生青春创业行动;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千名小老板创业富民培训工程。

(二)实施千名创业者资金扶贷计划

完善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快贷款发放。扶持千名小老板做大做强,实现市场主体由个体向微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向中型企业转变。

(三)开展百名创业典型宣传引导工作

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展示百名创业者的创业风采,在全市弘扬创业精神,积极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走自主创业的道路,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

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展创业培训对象,面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免费举办“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简称siyb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手段,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三峡大学等院校,注重困难群体、青年、妇女和大学生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培训。

2、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免费给予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后续服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办理程序。2009年,市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新增1500万元,县、市、区担保基金新增100万元。全面开展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200万元,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突破1亿元。

3、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依据国家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协调工商、税务、城建、卫生、文化、公安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以及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建立覆盖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一切便利。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增设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向社会积极推介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认定30个创业孵化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创业孵化基地”匾牌;建立创业专家指导组,为创业者提供持续有效的专业化、针对。

5、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创业政策、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行动之二: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行动

针对问题:

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放缓,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沿海等一些出口外向型企业停产或倒闭,导致我市部分农民工返乡。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共有15.55万农民工返乡,其中受经济因素影响而失去工作岗位的近7万人,目前仍有2万返乡农民工尚未就业。

行动目标:

为返乡农民工提供3万个用工岗位;帮助2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对1万名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储备式培训;扶持1000名返乡农民工创业。健全农村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无缝隙创业就业服务,确保每一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或成功创业。

行动内容:

1、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主动上门开展返乡农民工登记,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着重引导他们进入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2、开展“为返乡农民工送岗位”专项活动。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送岗位到集镇、到村头、到农户。

3、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每月采取集中送岗位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4、开展促进创业活动。每月开展一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积极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完善创业服务,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5、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活动。各县市区选择50-100名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6、开展送信息活动。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扶持政策、培训就业信息,编印“春风卡”等宣传册,通过新闻媒体、通讯、广播和现场咨询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送信息上门。

7、开展送信心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工作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举措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激发返乡农民工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热情。

具体措施:

1、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统计机制。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台账,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统计分析。

2、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开展本市城镇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我市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鼓励本地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开展劳务协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

3、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市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5、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企业用工监控,落实企业裁员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裁员。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行动之三:扶企稳岗促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部分行业企业在招聘用工方面,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现象突出。

行动目标:

建立企业用工快速通道,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使我市企业用人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保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到影响,同时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行动内容:

通过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企业用工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及时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具体措施: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推出为企业招用工搭建立体服务平台,提供无缝隙服务的措施:

一是完善客户经理服务。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实行一企一策的有针对性的人性化服务,对企业招聘用人、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职工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响应,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期回访,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直至满意为止。

二是开展个性化职介服务。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多样化的职介方式。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现场招聘、委托招聘、专场招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试行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形式,为企业招聘用人提供方便。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主题招聘会,如二季度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度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近期(4月中旬),拟组织一批用人单位在部分乡镇开展与农民工面对面招聘洽谈活动。

三是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结合企业对员工的技能需要,组织部分职业培训学校为企业提供定点、定向培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实习见习基地。采取合作培训、定向分配的方式,使企业得到合适的技术劳动力。

四是企业推介服务。市场信息区设立专门的宣传展示栏,以《企业园地》、重点企业展示等形式,免费对企业进行推介;

五是强化用工指导。针对目前部分企业“招不到人”和“留不住人”等问题,结合就业形势和工资指导价位的宣传,帮助企业进行分析,做好用人策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的信息收集渠道,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每季度一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预测报告。在电台、电视台、市内各大报纸等媒体上开辟固定栏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多种渠道职业需求信息;

七是实行会员制服务。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联合会的作用,定期开展企业座谈、联谊或评选诚信用人单位等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如对××全通涂镀板厂等我市2009年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一揽子服务。

八是拓展劳动保障服务服务。丰富和完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的内容,在搞好档案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聘用人、工资、社保代缴等全方位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行动之四: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受自身条件和岗位供给的限制,较多地在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和岗位从事体力劳动,特别是建筑行业,工伤事故易发,农民工遇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医疗待遇难以得到落实,身体和心理受到双重创伤,同时也对工伤后的就业造成严重影响。

行动目标:

8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有保障,伤残有补助。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局势。

行动内容:

1、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推动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2、确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医疗期内医疗有保障,医疗期终结后伤残有补助,解决农民工工伤的后顾之忧。

3、为参加工伤保险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流程,规范服务,设置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窗口,专门配置农民工工伤保险咨询及报案电话,简化业务流程。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市医保处三天内送问候到医院、送关心到床头、送政策到手上。

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齐抓共管,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参保。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统一印制《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指南》及《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服务卡》等,深入到农民工密集的项目工地上,深入到建筑企业单位上门宣传。与建委部门联合举办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促使建筑单位和农民工积极主动参保。

3、严格把关,强制参保。争取建委部门的支持,对于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建委部门不得允许其参加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对于中标的建筑总承包单位不缴纳项目工伤保险费的,不办理工程合同备案,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4、部门联动,督促参保。与市建委、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纳入施工企业专项检查考核内容,督促各建筑企业参保。与劳动监察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建筑用人单位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

行动之五:社保窗口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排队时间长,缴纳社保费往往要跑几个部门和窗口,浪费过多的时间,以致用于就业创业方面的时间不够。

2、广大群众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就业创业信息的方式较少,获知信息的渠道较窄。

3、基层社区在为辖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就业创业信息方面还有很多空白,其贴近基层群众的服务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行动目标:

逐步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前移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区,简化参保人员的办事程序,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就业创业;将社保政策、就业信息、创业宣传等资料放在社区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和区级劳动保障部门,使广大的群众更迅速更方便掌握就业服务信息,增加创业就业机会。从而使政策宣传更到位,参保缴费更便捷,工作流程更高效,人民群众更满意。

行动内容:

1、“送政策”:编印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和银行网点向市民发放,把政策送到老百姓身边。

2、“送服务”:开通三峡农行各网点代征代核社会保险费业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家门口参保缴费。

3、“送信息”:将就业创业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等媒体,传递到千家万户。

采取措施:

1、加大对基层社区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投入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强信息系统的研发,提高基层社区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传递畅通。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让广大群众了解行动的内容和意义。

行动之六:减负解困保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对技术含量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私营企业受到很大冲击,企业生存面临较大问题。同时,随着社平工资基数的逐年上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压力增大。

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五缓四降一不变”措施,帮助创业就业群体顺利渡过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稳定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支撑水平不降低。

行动内容:

1、在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限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2009年度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四项险种中企业承担的缴费费率作相应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医疗保险费率由7%下调为6%,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5%,生育保险费率由0.8%下调为0.6%,工伤保险中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分别由1%下调为0.8%、2%下调为1.8%(一类行业费率0.5%暂时不变)。

3、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9年允许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100%,作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

具体措施:

1、摸清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2、做好缓缴社保费的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查后,报市政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缓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与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明确还款期限,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如逾期则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经核准的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继续划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发生人员转移、退休等业务时,按照“减一补一”的原则缴纳社会保险费。

5、对缓缴期满后,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无力补缴其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或企业仍不能正常缴费及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转入正常欠费单位管理。同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动之七:和谐用工示范街创建行动

针对问题:

超市、餐馆、歌厅、茶楼等第三产业员工流动性大,劳动用工管理难度大,有的用人单位不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有的甚至没有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导致这些企业中劳资纠纷频发,员工不稳定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行动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新型用工管理机制和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鼓励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应对困境,共渡难关。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参保覆盖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单位参保覆盖面达98%以上,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规范用人行为,全面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行动内容:

根据市政府“三产兴城”发展战略,选择就业岗位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乱、投诉概率高的餐饮娱乐行业以及小商铺小公司密集的街道(路段)为创建对象。一是有针对性宣传法律法规,为创业、就业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支撑,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帮助规范用工行为,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不减薪,签订《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履责承诺》,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三是为创业就业者免费发放和提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劳动合同等文书范本、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具体措施:

一是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认真贯彻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把努力为创业、就业者服务放在首位,实现企业、劳动者、政府三赢;二是做到四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推行网格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对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创建活动与年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年检单位的覆盖范围。创建活动与开展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创建活动与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劳动监察的效率;三是举办1-2期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培训班,帮助企业建立法律监督和协调劳资纠纷基层组织。

行动之八: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东部沿海等企业停产、限产、裁员、减薪,导致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失去工作,造成生活困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不利于顺利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行动目标: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提升技能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组织全市各技校及相关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对70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3个月以上培训,努力促进95%以上的受训返乡农民工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掌握一定技能,促进技能就业,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社会的发展储备大量的技能人才。

行动内容:

省、市、学校及培训机构三级协调统一,配合联动,共同搞好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项目。

在××市工业技校、市第一技校、市第二技校、市第三技校、市商业学校、市机电技校、市纺织技校、秭归技校及市劳动培训教育中心等9家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

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为顺利完成省厅下达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任务,市局召开“××市技工学校特别职业培训管理工作会”。各技校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先后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对整个培训工作的管理,使培训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及县市区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特别职业培训,营造“人人了解培训、个个参加培训”的社会氛围。主动承办夷陵广场举行的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信心的“四送”活动。在三峡日报劳动保障专栏整版刊登各技校特别职业培训的招生简章。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特别职业培训政策。

三是规范管理。出台实施细则,详细规定特别职业培训的对象与时间、开班申请、系统录入、开班检查、日常抽查、结业考核以及补贴审核等内容。组建专班,不定期分批对培训机构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模式。开展“送教上门,驻地培训”活动,对长期学习班学生和短训班返乡农民工实施昼夜和周末交替培训,减少学生教学和农民工培训的冲突,确保学生教学和培训农民工学员两不误。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企业的实践操作设备,学校、企业合作采取由学校派老师教授理论知识、企业出专家传授技术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

行动之九: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街道、社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农民工享受到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不充分,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不高,影响他们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行动目标:

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用好2009年度政府安排的3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为2000名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行动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能鉴定强培训、素质就业促民生”为主题,认真贯彻省政府创业促就业文件精神,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依托街道、社区为2000名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提升他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行动措施:

一是深入摸底调查。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分辖区对进城农民工人数、就业状况、从业工种、技能培训情况、鉴定取证意愿等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会同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直播××等主要媒体和栏目,采取新闻、公告等形式将行动内容、步骤、免费鉴定对象条件等公之于众,同时适时在城区主要街道社区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现场咨询报名活动,免费发放《政策宣传单》、《办事指南》等资料,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活动造势,营造氛围。

三是免费开展技能鉴定。选择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就近就地分片分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让技能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农民工顺利取得就业的绿色通行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典型宣传扩大影响。努力培养、挖掘、发现一批在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农民工典型,通过媒体对个案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巩固活动效果。

行动之十:农民工维权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劳动保障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行动目标: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和有效解决全面促进我市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和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促进他们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行动内容:

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发挥源头治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保障作用;强力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应急资金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力;完善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引导机制,落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大力推广农民工维权夜校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完善劳动监察与法律援助合作机制,开辟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