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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得不使笔者产生这样的疑惑:是什么使日本律师最小限度地受经济人角色定位的限制,转而将目光投向公益事业?相对于日本的辩护士协会,中国同样存在律师协会,每一位律师同样被强制要求加入律师协会。中国也早已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许多律师在实践中正在提供无偿服务。但是,在中国,律师提供这样的服务更多的是因为强制性的规定,而非源于自发的对公益事业的关注。
看似相同的制度设计,为何会产生不同的局面?
笔者就这个问题进一步咨询了坂元和夫律师。坂元和夫律师认为这种差异可能更多地产生于文化上的积习。在日本,每一位律师在进入律师行业时都会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为了贯彻法的支配,律师究竟应该做些什么?”也就是说,在日本律师是把自己的执业与法治的推行、正义的实现紧密相联的,他们从来不否认自己作为正义的化身在法治进程中应该扮演的重要角色。而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是缺乏这样的理念支撑的。中国的律师行业是否需要进一步强调正义观念?在笔者看来,这并非是疑问句,而是一个反问句,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中国律师目前并没有象西方国家律师那样在人们心目中具有神圣的地位,除了与执业技术水平有关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部分律师违背职业道德,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所致。但是,在法治建设刚刚起步,律师行业内部缺乏为公益事业服务理念的背景下,如何重塑律师的权威?正如苏力先生所言,笔者也深深知道,“中国现代法治的建立和形成最需要的也许是时间,因为任何制度、规则、习惯在社会生活中的形成和确立都需要时间。…… 而时间是超出任何个人或一些人的能力的,是‘上帝’的事业。”但是,笔者相信理性的制度架构可以缩短时间,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这种外在因素的切入口便是法学院制度功能的设计。
随着我国司法统一考试的实施与改进,越来越多的学院生将加入到律师行业之中。因此,法学院的培养目标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律师队伍的素质。在以往法学院的制度设计中,我们往往会对将来选择律师职业的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作区别对待。而现在,从日本的成功经验看来,律师作为职业法律家的组成人员,同样可以成为正义的代言人。因此,笔者以为,我们没有必要过分强调律师执业过程中经济因素对律师职业道德的影响。统一化的培养目标更有利于形成以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为主体的职业共同体,更有利于律师自发地投身于公益事业,也更有利于社会正义的最终实现。
一、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
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先进的执业理念是取得成功的前提。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秉承“大度、诚信、细心、沉稳、积极、担当”的执业理念,坚持“高端、专业、精深”的法律服务理念,以企业商事、投融资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重点为客户提供商事运营、上市、投融资、高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方面的各类法律服务。该所始终执着于专业化分工,坚持各专业的纵深发展,立志将各专业团队的律师打造为该方面的专家,成为该方面的行家里手。
人才是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基石,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广纳有识之士,不断吸引海内外专业法律人才的团队建设理念,现有执业律师26人,其中有商事法律知识背景的博士3人,硕士5人,全部律师均具备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其中多位律师长期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及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务部门工作,在相关方面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高素质、高效率、勤奋踏实、充满活力是这支律师团队的最大特点。
在律师团队建设方面,该所恪守专注企业投融资及技术创新法律服务的建所理念,精心打造了金融证券、公司企业、建筑地产及知识产权与涉外四个律师团队。
第一,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与公司上市法律服务的金融证券团队。
该团队在银行信贷、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及境内外企业投资并购等方面积累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上市和证券法律服务。先后编写了国内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与操作流程、新类型银行业务与担保类书籍数十册。已与香港薛冯邝岑律师行、香港南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正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美国Crowe Horwath(国富浩华)等多家境外投资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投融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第二,从事企业投资、并购、股权与企业清算法律服务的公司企业团队。
该团队己成功处理了中国化工集团第六设计院的股份制改造,西安交大产业集团重组,西安交大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投资并购,明大企业集团投资并购及内部整合等一系列企业投资并购法律事务,前述工作均取得圆满效果,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部分案例已汇编成册,成为投融资律师实务规程和模版。
第三,从事土地流转、房产开发、规划设计与建筑施工等建筑地产团队。
该团队长期从事土地流转、规划设计、融资开发、建筑施工、金融按揭等法律事务,擅长房地产开发的全程法律服务。先后为北京万通股份、香港和记黄埔、明大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和西部投资集团等海内外大中型房地产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其中,对和记黄埔的专项服务,开创了西部地区商品房开发律师全程服务的先河。
第四,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与涉外的知识产权与涉外团队。
该团队已成功处理了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事务。以上成功案例在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的同时,也使本所成为西部地区在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是业务发展的保障,该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推进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以主任为领导核心,建立了三个职能机构:法律业务部、事业拓展部及行政事务部。事业拓展部负责业务开拓、企业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等事务;行政事务部负责全所日常后勤管理、财务账目及预决算、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等事务。法律业务部为本所核心业务机构,设有金融证券部、公司企业部、建筑地产部、知识产权涉外部等四个业务团队。
在业务团队的管理与建设方面,该所突破本地律师事务所的传统运作模式,创建了一整套新型团队管理模式,即全所律师为一个整体,四个专业团队分工不分家,按照既有分工又有组合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四个专业律师团队在主任统一领导下,即可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独立运行,又可根据客户需求或具体法律事务的特殊要求,由不同团队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小组,这种创新的团队管理模式优势明显,已经取得了客户及市场的高度好评。
二、专业精准的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准确的市场定位,先进的执业理念,优秀的律师团队,给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带来了丰硕的职业成果与众多优质的客户,本所全体成员也用不长的时间向广大客户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先后成功处理了数十件社会影响或诉讼标的巨大的诉讼与非诉商事案件,并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第一,以金融证券保险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与恒通集团借款担保纠纷案、建行陕西省分行与海南证券公司巨额资金拆借纠纷、交大产业集团与西安银行存款侵权纠纷等:
第二,以公司企业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例有西安华陆集团(化工六院)股份制改造,交大药业集团重组,浙江慈源市、延安市、西安市等数家BOT投资项目的法律运作,陕西太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出资纠纷等;
第三,以建筑地产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件有北京万通实业公司房地产开发纠纷、陕西省五建与富平电力局建筑施工纠纷、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建设纠纷等:
第四,以知识产权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轰动全国的贾平凹著作权纠纷、陕西电视台“开坛栏目”著作权纠纷、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等;
第五,以涉外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案,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交大产业集团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并购案等。
融德律师并没有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他们已将目光盯紧了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及科技自主创新方面的法律服务。经过与有关客户的充分沟通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大量前期知识储备工作已经完成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团队已经为省内大中型项目的开发建设,各类型新区、开发区的运行,光伏发电、航空制造等特殊制造业建设生产拟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服务方案。以光伏发电行业为例,律师团队已为其制定了包括国家行业政策指引,政府优惠措施的申请及享受,金融资金的获取,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专利申报,产品销售等在内一整套详细而完备的法律服务方案,前述方案已经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现正在逐步推进实施。可以预见,上述法律方案的实施一定会为相关产业及客户的发展代来巨大的支持与帮助。
三、贴心服务,赢得高端客户
一、进一步树立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新理念。积极贯彻“立足、依托、服务长三角、对接海内外”的开放思路,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理解“对外开放始终是发展的重大法宝,要大力推进企业、产业、园区、城市和人才等方面国际化”的内涵,增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添砖加瓦,提升我市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二、进一步适应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新要求。切实转变法律服务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服务由传统的个体服务向行业间协作服务的转变,由单打独斗式服务向专业化、团队化服务的转变。在服务观念的转变中,积极整合我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法律事务,积极推广武进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以法律服务中心的团队形式服务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形成我市法律服务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整体功能,切实提高我市整体法律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新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典型示范,引导、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介入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合同履行等相关经济活动,及时跟进对新能源、物联网、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制法律服务业务,努力为我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与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对接,共享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信息资源,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专题研究。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作用,依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特别是依托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实际出发,开展对外贸易、科技创新的法律服务专题研究,找准法律服务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为吸引外资、对外投资、WTO框架下企业依法维权、贸易救济措施和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法律服务专题研究与咨询服务,为我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五、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在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法律顾问团(组)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选拔精通涉外经济和涉外法律的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政府法律顾问团(组)中,为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法律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助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鼓励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帮助政府、企业开展工作,提供全日制法律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加强调解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全市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调解服务中心、专业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围绕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开展一站式法律服务,及时排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在发展与推进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帮助提出解决法律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协助政府、企业有效化解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建设过程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减少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讼累,及时调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纠纷,积极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
七、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本,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监督,严肃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在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查处情况及时予以公示或通报。
八、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契机,通过实施人才战略和争取政府资金支持,采用国内和境外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开拓高端法律服务,规范对接资本市场,规范现代公司制度,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并积极培育我市承办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等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提升我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法律服务综合实力。
九、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实施对创业大学生的法律援助,对科技工作者提供法律帮助。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受理点,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中的法律援助。同时,加强对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中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监管,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中发挥出更大的效能。
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建立完善敏感性案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承办备案通报制度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无讼”社区、园区、基地等创建工程。全面推行特殊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对特殊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提升社会稳定的管控水平。同时,认真开展涉法涉诉等重大案件评查活动,增强法律服务执业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
从领导干部抓起,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定期研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继续将效能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年度考核、部门职能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内容,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综合考评体系。通过提高领导干部的效能意识,带动单位整体对效能建设的认识进步,做到工作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效能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政风水平,以廉洁促高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
三、严肃考勤纪律,改善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指纹签到等电子签到手段,各部门、各科室必须严格考勤,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脱岗,不准上班时间聚集喝茶、聊天;坚决杜绝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炒股或逛购物网站、利用电子设备进行游戏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禁止在单位收发个人快递邮件。认真执行请假、公出制度、完善请假、公出手续,临时外出要审批,并登记返回时间,去向牌标识清楚。
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公信力。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按照“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优则优”的原则,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做到真减、真放。
一是各科室、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能办就办、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服务理念,形成优良工作作风,做到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
二是法律服务工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为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律师事务所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活动,引导当事人采取正当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公证处等窗口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做到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对于群众的咨询、疑问要耐心热情接待。提高软件服务的同时也要注意硬件服务质量的提升,设置、提供方便群众的座椅、等待区、休息区等硬件设施。
五、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规范权力、服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机关内部财务收支、重大政务决策等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增强局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涉及评先评优、人事调整等热点问题,实行会议研究、政务公示栏公示,防止暗箱操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兑现法律服务承诺,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政务公开,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创新速度最快、通用性最广、渗透力最强的高新技术之一。“大智移云”(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云计算)的时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对检察工作带来深刻影响。检察工作如何与信息化建设对接、怎么体现、达到什么效果?这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去探索、去实践。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可喜变化,也给我们带来几点启示。
“互联网+”理念带动信息化全面应用。加快推进检察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真正应用到打击犯罪、检察管理等主要业务领域,是对检察干部的重大现实考验。黄梅县检察院树立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信息化在检察工作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案件评查系统实现案件的自动抽取、分配、反馈和评查,数据中心实时提供案件流程及行政管理的动态分析,接待受理中心及时跟踪涉法涉检动态……该院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检察管理现代化,降低司法成本以及为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实践。
“互联网+”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利用互联网立体化传播,提升公开效能。坚持全媒体“发声”、多媒体,运用动漫视频、图解新闻、H5网页、话题专栏等方式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同时,运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依托门户网站设置的权威、鄂检直播、公示公告等检务公开栏目,及时权威职务犯罪案件信息1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00余条、法律文书30余份,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黄梅县检察院借助流程系统、多媒体电子卷宗、短信平台、12309热线、内外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等,实现信息化与检务公开的深度融合,使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体现了司法自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互联网+”创新便民司法服务。当前,当事人渴望及时获知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人民群众期待全面了解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检察权的运行内容。黄梅县检察院借鉴O2O运行模式,使互联网成为检察服务的渠道和平台。先后开通了网上受理中心、约见检察官等十多个服务平台,推出了17项检察业务查询与办事功能,将微信“黄梅检察”和门户网站打造成通达社情民意、提供便民服务的新平台。在网上开辟了“网上受理”“辩护与网上预约”等检民互动栏目,广泛收集和听取民意。将检察机关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各项窗口服务功能整合到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中,集中了检务公开、在线申诉、网上举报、律师接待预约等服务功能,努力提供“掌上一站式”情景服务。(文/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