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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将评介这份研究报告的全部,力求以美国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对重大会计问题的反思为契机,结合SEC研究报告各部分的研究思路与基本结论,对当前财务会计领域的若干难点、热点与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整理,以期推动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层面的不断发展。
一、研究报告“执行摘要”与问题的提出
SEC研究报告“引言”之前的“执行摘要”是对整份研究报告重点的概括。报告全文较长,内容甚为丰富,首先评介其“执行摘要”,已可窥其全貌。纵观这份报告,SEC带有自己的倾向――如支持FASB准则制定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反对否定SFAS 157的各种观点,但主张改进这份准则;有说服力地驳斥了强加在SFAS 157之上的罪名,即指责SFAS 157导致美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资产下滑与营业失败等――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不影响该研究报告的说服力与权威性。具体而言,“执行摘要”中所“披露”的以下几方面内容是研究报告的核心所在。
(一)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与公允价值会计之间的关系在金融危机发生与演进过程中,有人坚持认为,公允价值会计(fairvalue accounting)与按SFAS 157计量公允价值的相应指南导致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根据这一批评性观点,公允价值会计要求注减(write-down)金融机构所持投资的价值似乎是不恰当的,特别是此类注减发生于非活跃、非流动性或非理性市场之时,由此确认的账面价值将不能如实反映证券的经济内涵。这一观点强调,如果不能取得充足的额外资本以抵消前述投资注减,便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营业失败。筹集额外资本的需求、(金融机构)失败的影响以及报告巨额的资产减值将对市场与价格产生范围更广的负面影响,引起连续的减值与金融的不稳定。
在正面阐述金融危机尤其是金融机构营业失败中公允价值会计的实际影响之前,SEC对其所授权的民间准则制定机构FASB的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与当前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界定。SEC在“执行摘要”中认为,“SFAS 157本身并未要求采用调到市价或公允价值会计(mark-to-market or fair valueaccounting)。相反,其他会计准则以不同方式要求采用已广为人知的“公允价值”会计。其中,调到市价会计是公允价值会计的一项特定内容。SFAS 157只是定义了公允价值,确立了在美国GAAP范围内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仅要求拓展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而已。本研究报告作为政策争论的回应,SEC工作人员是在一个更广泛的内容范围内来讨论公允价值会计,包括调到市价会计和SFAS 157”。在此基础上,SEC继续强调,“清楚地划分那些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与只提供如何估计公允价值指南的SFAS 157之间的差异是重要的,在考虑本研究报告的重点与建议时,这一划分也是重要的”。
笔者认为,SFAS 157主要定义了公允价值,并重点研究了“用来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和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延伸披露”(见SFAS157摘要中关于本准则与当前实务的差异部分),从而为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了框架。但SFAS 157并非没有涉及到确认问题。如该准则第16~17段就规范了“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只要涉及到确认,就与财务报表的表内列示有关,就与“会计”发生了联系(此处“会计”意指会计处理,即英文fairvalueaccounting中的accounting,是与fair value measurement中的measurement相对应的概念)。因此,SFAS157不仅仅规范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框架与表外披露,也规范了表内确认(如何计量金额)。这才引起金融机构应用SFAS 157时对金融资产大幅度贬值甚至出现亏损的非议。此外,必须指出的是,SEC在研究报告中前后连续应用了三个相互关联却又明确有区别的概念:“公允价值计量(fairvaluemeasurement)”、“调到市价会计(mark-to-market accounting)”与“公允价值会计(fair valueaccounting)”。笔者总体上认同SEC对这一系列基本会计术语的界定及其意义,并将在后文的相关论述中再次将其作为“关键词”进行深入辨析与探讨,因为这对于全面理解并改进现行SFAS 157、合理评价公允价值会计的经济后果并最终为特定的交易或事项确定合适的计量属性与会计处理方法至关重要。
(二)公允价值会计对投资者可获取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根据SEC的广泛调查,与前述“公允价值会计促成金融危机”论者持相反观点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一般投资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有助于增进向公众提供的财务信息透明度。这一论断还认为,危机的根源在于糟糕的贷款决策、不充分的风险管理以及当前监管方式中的缺陷,而并非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只是通过财务信息向市场传递讯号,“中止采用公允价值会计无异于射杀报信人(shootingthe messenger),资本提供者将无法获知金融机构的真实经济状况”。
按照上述观点,SEC得出研究结论,“投资者广泛支持以下观点――公允价值信息是有用的。增进了其可获取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允价值会计较为透明地反映了当前经济条件下被投资公司资产与负债的价值。中止公允价值会计将导致信息与投资者信心的丧失”。
财务报告的首要目标是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即向投资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经济信息。为达到这一目标,遵循公认会计原则得到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一系列质量特征,其中最主要的是可靠性与相关性。依据SEC的逻辑,“公允价值信息是有用的,增进了(投资者)可获取财务信息的质量”,因为“公允价值会计较为透明地反映了当前经济条件下被投资公司资产与负债的价值”。显然,公允价值信息对投资者的有用性以及对财务信息质量的改进,均建立在公允价值会计反映资产与负债价值的透明度基础上。那么。何谓透明度?透明度在当前美国GAAP尤其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是如何界定的?透明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改进如何来体现?当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所谓为交易而持有的和可供出售的证券价值、并将这两类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部分,试问,这样处理下所提供的信息是否也是透明的信息?此类证券已实现收益(已出售部分)与未实现收益(继续持有部分)都列入当期收益或当期净资产,究竟是显示了企业真实的财务图像,还是歪曲了企业的真实财务图像?迄今为止,不论SEC或FASB都不曾对透明度给出明确的公认的权威性解释。透明度(transparency)最早由SEC前主席约瑟・利维特(ArthurLevia)在1997年5月29日的一次演讲中提出,用以反映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高质量的标准。该演讲后来以“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性”为题发表在美国会计学会(AAA)的刊物《Accounting Horizon》1998年3月号上。他认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导致可比性、透明度和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并反复强调,财务报表必须根据会计准则表现真实(真实的企业财务图像),要给予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因此,按照利维特的本意,如实反映是透明度的前提与灵魂。
事实上,笔者发现(包括SEC自身回顾这一领域学术研究文献所得到的结论),来自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表明,所谓“透明地”及时反映证券价值上升与下降的公允价值信息,其“价值相关性”(股票价格与已确认或已披露公允价值信息的相关性)要远远高于其目前已被验证的可靠性。那么,仅具有所谓的相关性而缺乏充分的可靠性,是利维特要求的透明度吗?因此,本文作者认为,在明确界定“透明度”及其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检验(结论很可能是需要改进)公允价值信息可靠性之前,SEC关于“公允价值信息是有用的,增进了投资者可获取财务信息质量”的结论值得怀疑。
(三)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在针对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中,美国有些人士坚称,要求采用公允价值会计的会计准则可能不恰当地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针对这种反对意见,SEC从市场中广泛基础上的金融机构总体抽取了50家作为样本,研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对每一金融机构的影响,具体考察其资产负债表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与负债比重以及这些项目采用调到市价会计的情况。同时,SEC研究报告对那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在SFAS 157公允价值层级中所处的层次进行了评估,并重点关注归入第三层次的项目。SEC发现,样本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只有少数资产(45%)和负债(15%)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
直观地看SEC所报告的数字,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包括SFAS157与SFAS 159《公允价值选择权》)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对资产负债表的考察)与报告收益(对收益表的考察)的影响似乎有限。这一经验数据对SEC的下一步研究(公允价值会计对2008年银行失败的影响)似有深意,即不难得出结论,公允价值会计并未在金融机构失败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全面、客观引介SEC对这一部分的研究方法之前,笔者对其结论暂且持保留意见。这里有两点值得重点关注。其一,SEC对公允价值层级中第三层次估计进行单独考察,包括研究期间内第三层次估计比重的变化情况、采用第三层次估计的金融机构特征与具体资产、负债类型以及第三层次估计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允价值第三层次的估计是在缺乏可观察的市场价格(输入变量)下企业的主观估计,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是难以审计的。不论企业吹嘘所使用的估计方法、技术及模型如何科学,相对于第一、第二层次以可观察输入变量为基础得到的公允价值信息,第三层次估计的信息质量更令人担忧。信息使用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信赖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及其选用的估值模型?并且,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公允价值估计值时,几乎不可能获取充分证据以有效地展开独立鉴证。那么,一旦缺乏充分可验证性的估计数字充斥于财务报告,财务会计反映已发生事实的本质特征将完全丧失。其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在实务中的应用情况也有疑点。如研究报告所揭示的,平均意义上样本公司中45%的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这一比例并非均匀地分布于各金融机构,有的机构比重低于10%,有的则高达75%。负债的情况也类似。样本机构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平均比重为15%,但有的机构比重低于5%,有的则将近50%。那么,上述分布情况是否真实反映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类型及其交易模式?在所研究的金融机构这一行业内部,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明显差异是否还能代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公允价值会计对2008年银行(营业)失败的影响针对有人指责“公允价值会计导致2008年间一家或更多家金融机构失败”的观点,SEC对失败银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情况(2006-2008年间)进行了评估,对直接导致银行破产的丧失充分资本化能力的关键影响因素作了分析,并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相对于其他因素对资本充足性的影响。其基本结论是,“公允价值会计并未表现出在2008年间发生的银行失败中扮演重要角色或者是银行失败的一个主要基本成因。相反,在美国。银行的失败表现为以下因素的结果:不断增长的很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投资者)对资产质量的担忧以及在某些例子中不断销蚀的贷款人与投资者的信心。对于确实确认大规模公允价值损失的失败银行而言,并未验证以下一点。即上述损失的报告是银行失败的原因”。
笔者认为,全面理解并客观地评价公允价值会计在近期美国及其他国家与地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营业失败中所扮演的角色,需要一系列基础背景知识,其中一项内容是会计研究工作者比较或缺、而对于制定并改进主要应用于金融机构这一特殊行业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又至关重要――治理银行的监管框架以及银行监管资本要求与以GAAP为基础编报的财务报告(主要为权益信息)之间的相互作用。用于评估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监管资本是否完全按GAAP报告的权益为基础确定?结合当前人们关于SFAS 157与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引起的影响权益金额确认的所有公允价值变动是否同时影响了相同期间的银行监管资本?基于向投资者与债权人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财务报告目标应如何与金融机构旨在促进金融安全与稳健的审慎监管目标相协
调?假设SEC的研究结论可以接受,即依据所作调查“并未表明公允价值报告是任何一家银行失败的主要成因”,“这些银行失败的最重要因素是银行的基础借贷活动”,那么,失败银行资本降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公允价值会计与SFAS 157和银行资本降低的关联度有多深?或许可以提出与SEC类似的疑问:“如果公允价值会计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将增加还是降低这些银行借贷活动与风险管理的透明度?将避免还是会扩大银行的营业失败?”
(五)FASB制定会计准则时采用的程序在研究报告中,SEC简略阐述了当前美国独立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虽然“法案”要求研究的关键问题是对那些要求采用公允价值会计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考虑,但SEC认为,“为恰当理解此类修订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完整地理解会计准则如何开发并是重要的”。SEC在分析FASB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后重申,“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开发中立且无偏向会计指南的最佳方式”。其评估FASB准则制定效果的基本结论是“运行良好,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改进当前的程序,包括可能增进程序及时性和透明度的措施”。笔者基本赞同SEC的观点,即捍卫民间机构(FASB)准则制定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但需改进准则制定的及时性与透明性。鉴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权最终保留于SEC自身这一事实,SEC的观察与建议未必是全面、公允的。美国现行会计准则制定程序还存在哪些瑕疵?准则制定程序在保障高质量会计准则方面发挥多大作用?此外,随着IASB及其所制定IFRS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日益加深,国际合作因素(如美国GAAP与IFRS合作与趋同的努力)应如何在准则制定程序的改进中予以考虑?
(六)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备选方法SEC反对否定SFAS 157的各种观点。其在研究报告中驳斥了强加在SFAS 157上的各项罪名,但基于“法案”对“可以替代SFAS 157所涉及相关要求的会计准则”展开“研究”的指令,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潜在替代方法进行探讨。SEC通过两个渠道来捍卫其“不应中止SFAS 157"的前述结论。第一,探讨中止SFAS 157指南的具体后果,认为“中止该准则本身将不会改变公允价值会计要求,但可能删除当前运作的执行指南……”只会带来实务的倒退,导致公允价值计量指南的不一致以及某些场合的相互矛盾”。第二,评价可获取的替代方法(如历史成本基础的计量),认为“尽管存在此类替代性的计量基础,但每一替代属性均有其优缺点与实施问题。结合考虑公允价值信息对投资者有用性的证据,中止公允价值会计、回归历史成本基础的计量很可能增加投资者的不确定性”。当然,SEC重申“采取改进公允价值条款应用与理解的额外行动是明智的”,包括“非活跃市场中确定公允价值的补充指南(包括检验非流动性的影响)、评估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中计入信用风险是否向投资者提供了有用信息以及加强当前的列报与披露要求”。
笔者认为,SEC关于改进公允价值条款应用与理解的具体附加行动是对现时金融危机背景下,财务会计领域亟需处理的难题的积极回应。其中,在非活跃市场下如何确定公允价值事实上指出了SFAS 157中计量指南的不足,而截止当前SEC与FASB给出的解答(主要为2008年9月30日的联合声明)发挥多大程度的作用尚难评论。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则是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领域。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之间明显不对称的应用是不争的事实,当前的金融危机不过将这一问题更加突显出来罢了。在列报与披露方面,市场对表内列报金额与表外披露信息的反应明显不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应否进入财务报表,或在表外披露,或如何实现两种信息传递方式的有效结合,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此外,如何保证会计主体主动披露更多相对可靠的公允价值估计性的信息?回到财务会计基本理论层面,现行概念框架中的备选计量基础中,如何全面评估历史成本基础与公允价值属性各自的优缺点?换言之,归根结底,如何为适当的项目确定适当的计量属性?这些都是SEC和FASB今后应慎重考虑的会计基础问题。
二、SEC八项建议及其发现
笔者将研究报告中修订现行会计准则与相关财务报告要求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建议及其发现(即结论基础)提供给读者,旨在帮助阅读SEC的最终结论。
(一)应改进而非中ZSFAS 157首先,SFAS 157并未确定何时应该应用公允价值,仅仅提供公允价值的通用定义及其应用的通用框架;其次,中止SFAS 157本身将只会使实务面临公允价值计量指南的不一致以及某些场合的相互冲突;再次,其他建议已致力于对当前准则的必要改进。
(二)不应中止现行公允价值与调到市价要求一是公允价值与调到市价会计已存在多年,突然消除将削弱投资者对财务报表的信心;二是公允价值与调到市价会计并未表现为是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失败的“成因”;三是调到市价会计通常只限于应用在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资和某些衍生性投资。对许多金融机构,这仅代表其全部投资组合的一小部分;四是90%以上采用调到市价会计的投资是以可观察输入变量(如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为基础估价的;五是投资者总体上赞同,虽然改进是适当的,但公允价值会计提供了重要且透明的财务信息。
(三)采取额外措施改进与当前公允价值要求相关的应用与实务,尤其是当其与第二、第三层级的估计相关时其一,应通过开发非流动或非活跃市场中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与最佳实务指南来改进公允价值要求;其二,应改进现行与公允价值影响相关的披露与列报要求;其三,FASB应评估将信用风险变动计人负债计量是否向投资者提供有用信息,包括是否提供充分的透明度;其四,需加强在估计公允价值时应用管理层判断的教育方面的努力;其五,FASB应考虑对其估价智囊团(ValuationResourceGroup)实施变革。
(四)应重新考虑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美国GAAP并未提供评估减值的统一方式;披露某些减值事项时,可通过要求在收益表中列示其他全面收益(OCI)来改进其应用;对许多金融机构,采用调到市价会计的金融资产仅代表其投资组合中的少数;金融机构的投资组合中,较大比例由AFS证券或贷款构成,后者存在减值判断(损失应于何时在收益表中报告)的困难;当证券价格得以恢复时,现行减值准则通常不确认收益,除非该投资已被出售。
(五)实施进一步指南以促进合理判断的使用SFAS 157是一份以目标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其应用依赖于合理和理性的判断:合理的判断是达到投资者所希望的中立且无偏向公允价值计量的平台;已要求SEC~PCAOB强调对会计与审计准则应用中合理的判断予以支持。
(六)应持续制定会计准则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投资者及绝大部分其他人士认同,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是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大部分人认同,公允价值计量向投资者提供了有用信息,满足了其信息需求;除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外,通用目的财务报告还有次要作用,对其他方如审慎监管者可能具有额外的效用;如修订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是旨在满足其他方需求、却可能危及投资者的需求时,不应进行修订。
关键词:现时经济环境 公允价值审计 职业判断
一、引言
但凡涉及到管理人员判断和评估机构估计的会计项目就容易纵,比如公允价值会计和资产减值。由于主观判断和估值技术的引入,使得操纵的空间变大,因此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风险。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更是引起了人们对公允价值会计的广泛关注,显示了公允价值会计的棘手与复杂。据2011年12月28日华尔街日报报道,SEC 2010年对802家公司共发出874封信函,批评有关资产公允价值评价、估计及所使用的方法问题。2010年,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四大”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审计缺陷的比例是2009年的两倍。其中,由公允价值会计和减值所引起的审计缺陷的比例(53%)较2009年提高了两倍。公允价值已经成为监管机构所关注的首要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谨慎和职业判断显得尤为重要。2011年5月,IASB了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IFRS 13,在丰富了公允价值计量指南的同时,也给当前特殊经济背景下的公允价值会计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没有可观察的市场价格供参考时,公司如何评价资产、如何衡量公允价值、如何审计公允价值等问题非常棘手,因此,非常必要探讨一下现时经济环境下基于风险理念的公允价值审计。
二、现时经济环境下存在的公允价值审计缺陷
(一)审计缺陷的定义
根据PCAOB颁布的《审计准则第7号――业务质量符合准则》,审计缺陷是指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1)注册会计师审计时没有取得相关准则法规所要求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注册会计师对业务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结论;(3)审计报告在特定环境下不适合;(4)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保持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独立性。
(二)存在的公允价值审计缺陷
根据PCAOB对“四大”2008-2010年的年度调查总结得到,在现时经济环境下存在的公允价值审计缺陷如下:
1.关于公允价值估值的审计缺陷。不能理解估价机构和评估专家所使用的估价模型中的方法、模型和假设;用被审计单位所请用的同家评估机构去证实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导致无法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报风险;没有调查不同来源所导致的价格上的重大差异,没有调查内部审计是否影响到了估价的差异,没有调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有可能对评估机构所估计的价值进行了调整,而缺少这些调查增加了价值评估结果的不合理的错报风险;在没有评价两个资产组是否类似的情况下,用一个资产组的收益或者折现率来评估另一个资产组的价值,使得结果不公允。
2.检测方面的审计缺陷。仅依赖临时的检测,并没有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测试,使得无法证实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未对已识别的重大风险作进一步充分的实质性程序;过度依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而未进行实质性测试;未能有效评估企业合并中是否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已进行了识别和记录;未能有效测试由外部评估专家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和适当性。
3.披露。未能识别和控制被审计单位关于公允价值计量层级披露的相关控制;未能有效验证所披露的公允价值计量二、三层级分类的合理性以及未能判断计量的输入值是否可观测。
4.风险评估。无法对公允价值计量输入值进行有效的控制测试;制定过高的风险可接受水平而使得无法发现一些重大错报;没有调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制定了应对估价差异相关的控制。
5.预期的金融信息假设。未能有效评价关于销售增长率、资本成本、永久增长率和折现率假设以及利润增长的合理性;没有考虑行业增长率;错误地使用未经修正的预期金融信息;未能评估风险溢价发行方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未能评估资产组合中单个资产价值权重的变化。
三、现时经济环境下公允价值审计面临的挑战
PCAOB的调查结果显示,近几年公允价值审计所引起的审计缺陷愈演愈烈。当前,随着经济形势的持续低迷、IFRS 13的出台,基于风险概念的公允价值审计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一)复杂、不确定的经济环境增加了审计风险
自金融危机爆发后,近几年全球经济恢复缓慢,世界经济形势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与危机之前的经济情况相比波动明显。2011年9月,国际货币组织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预测由6月的4.5%改到了9月份的4%。艰难的经济形势会影响到企业的运作和财务报告,进而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审计。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增加了审计风险中的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
一方面,复杂、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使得管理层财务报告的列报和披露可能未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的调整或者披露不够充分,使得财务报告本身的风险增加,增加了财务报告审计的难度。
另一方面,审计计划是个连续、重复的过程,审计活动的性质和范围会根据审计环境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变化着的经济环境可能会使注册会计师再评估审计计划、重要性水平、风险评估(包括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和其他重要性风险)以及计划的审计应对是否适当。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时较早地制定审计计划及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那么这种再评估就显得更为重要。而这种不间断的工作加大了公允价值审计的后续成本,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迫于外界的压力和审计费用的限制而审计不足的检查风险。
(二)复杂的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职业判断的难度
IFRS 13统一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级别。第一级别,判断是否存在同类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报价(第一级输入数据),如果存在,则使用第一级输入数据,作为第一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不存在第一级输入数据,那么则考虑第二、第三级别;第二级别考虑是否存在除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测输入数据,如果市场上不存在可观测的输入数据,那么则考虑第三级别,采用模型等估值方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除了第一级别规定用市场法外,其他级别估值方法不受限。IFRS 13虽然统一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对公允价值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但其复杂和实施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1.对三个级别分类的判断。第一级和第二级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级输入数据只是同类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报价,而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只能属于第二级公允价值计量。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市场上存在的究竟是该资产的“同类”还是“类似”。此外,第二级输入数据还包括收益曲线的利率、信用风险、以及市场佐证输入数据(通过对可观测市场数据运用相关分析或其他方法得到的输入数据)等。而第三级的不可观测输入数据与第二级的市场佐证输入数据有时具有模糊、难以界定的情况,注册会计师要关注市场数据是否可观测,而数据的可观测性又依赖市场的性质。
2.对数据是否可观测的判断。数据是否可观测尤为重要,管理者因自我偏见或自身利益,可能有意无意地忽视可观察的市场假设和数据,而使用内部建立的评估模型,使评估得到的结果更为“满意”。数据的可观测性依赖于市场的性质。首先,IFRS 13要求市场的选择是该项资产或负债的最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因此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判断,搜集审计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选择符合准则要求,当然,注册会计师不必验证每个市场的信息,但是,应考虑所有可获取的市场信息并考虑地理位置因素,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其次,市场情绪影响到可观测数据的提供。比如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活动明显减少,市场变得不活跃,这会引起可观测数据的减少。对被审计单位来说,当可观测数据不可得到时,就会用不可观测的数据作为第三级别的输入值,进行价值估计,又或者对估值技术的应用从一个估值模型转到另一个估值模型,这些结果都使得价值更容易受管理机构和评估者的主观判断影响,增加了错报的可能;对注册会计师来说,难度在于需要判断是否存在不活跃的市场使得相关数据变得不可观测,而且市场由活跃到不活跃的状态变化的临界点是不明显的,所以,评价一个市场是否活跃要求职业判断。
3.对估值模型的判断。一个完善的估值模型的建立和维护要求极高,给企业和各评估机构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比如金融工具的估价模型,很多都采用净现金流量现值估价模型。模型包括理论、假设和数据三个部分,理论部分描述了计量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假设使得模型中不确定变量的计量成为可能,数据可能是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假设或实际的信息,又或者是评估金融工具价值的输入值。三个部分是组成模型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在对此进行审计时要对这方面的合理性寻找证据并做出判断,但是这些审计证据可能很难取得。
(三)资产负债本身的性质难以理解
资产或负债本身可能隐含着风险。比如在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审计中,如果注册会计师不理解被审计单位金融工具的性质和持有目的,就不能很好地识别以下情况:(1)一项交易的重要方面是缺失还是未被准确记录;(2)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合理;(3)资产或负债的内在风险是否很好地被管理层理解和控制;(4)金融工具是否被合理分类。为了完全理解被审计单位持有的金融工具,注册会计师不仅要理解其性质和持有目的,而且要了解金融工具涉及的交易中的各项条款以及这些交易的影响,另外,还要了解这些金融工具如何融入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策略。这些都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建议与小结
长久以来,财务报告的公允价值部分存在着较高的风险,公允价值审计一直是审计的一个难点。为了降低日趋上升的公允价值审计缺陷,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2012年年12月6日专门《审计警示第9号――现时经济环境下风险的估计与报告》(Staff Audit Practice Alert 9),帮助注册会计师辨识当前经济环境下可能影响财务报告重大错报的项目,包括公允价值衡量与估计。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也于2012年年12月《审计警示第1 000号――金融工具审计中的特殊考虑》(International Audit Practice Note 1 000),对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报告内部评价及其他问题提供实务指导,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金融工具的风险以及不同的评价技术与相关控制。
可见,在现时经济背景下,国际各方正在努力完善公允价值审计。而对于引入我国较晚、发展较慢的公允价值审计,我们应当积极研究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理论问题,积极普及估值理论、估值模型、估值方法、预测技术等知识,为公允价值计量奠定基础。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比较成熟,应当允许它们完全采纳IFRS的相关规定,鼓励它们在公允价值计量上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在先发展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再来带动公允价值审计的发展。同时,我国要时刻关注国际公允价值审计的研究成果,并加以学习和借鉴。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允价值 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计量
一、 公允价值概要
IFRS No.13规定了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各方之间交换一项资产或结算一项负债时所采用的金额。而FAS No.157则规定为在计量日,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基本接近即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从中不难发现公允价值的几个特性:以交易主体所在市场为基础。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根据所在市场其他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进行确认,市场越活跃,交易量越大,样本越大,交易主体在虚拟交易中所确认的价值就越准确。脱手价格为价值基础。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对资产和负债未来现金流变化的预期。有效市场。是指这个市场中所发生的交易是完全按照市场参与者的意愿进行的,是他们通过理性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决定,不存在盲目和强制的因素。公平交易。指参与者都是独立的主题,关联方交易的双方也处于相对平等和独立的地位。
二、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所扮演的角色
2007年末爆发的金融危机使会计界,金融界和政界开始了重新一轮的对公允价值的大讨论。金融界作为受害者认为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性使金融机构不得不计提大量的资产减值损失,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进行恐慌性的抛售,引发价格的进一步下跌并恶性循环。而会计界则认为公允价值根本不具有顺周期性,出现顺周期性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对于这种市场现象的不理性。在危机的市场中,市场已经不满足有效,公平和理性的特点,由于交易量的萎缩没有其他合理的价格可以依据,人们只能错把减值资产当作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只是这种现象的“替罪羊”。
三、 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修改
美国方面,2008年9月30日,SEC和FASB针对在不活跃市场下如何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了指导意见,允许在某类资产缺乏活跃的公开市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主观判断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国际方面,2008年10月13日,IASB公布了IFRS No.39,对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做出了调整。而欧盟则在当年废除了金融机构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使用。
四、公允价值出路何在
公允价值是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去体现数据的相关性,以促进信息使用者进行更有效的决策。所以,公允价值本身并不应该成为人们声讨的对象。而我们应该把是否坚持公允价值的问题落实到如何准确获得和如何正确对待上。
就前者,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营造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良环境。当市场的确处于萎缩状态,“看不见的手”已经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必要和适当的调节和干预。二是改进估值技术建立合理,统一,全面的估值模型。内部定价,第三方估价,预期损失模型,对于预设参数等都可以为改进估值技术提供思路。三是相关会计及管理人员的培养。首先,他们必须是技能上的达标者,没有扎实的基础和应用知识绝对无法提供准确的数据。再者,他们必须是职业道德的遵守者。只有这样他们的披露才会被广大信息使用者接受和认可。
就后者,也有两个建议:一是用合适的方法对公允价值进行充分披露。不管是表内披露还是表外披露都要让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公允价值在公司财务状况上所发挥的作用。还可以采用公允价值的可视化披露,动态呈现公允价值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二是监管体系与会计准则的协调。一方面,金融监管切实要防止金融机构忽视高风险而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在会计上建立及时反馈和警示机制。另一方面,在特殊时期,监管部分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配合宏观政策,适当降低资本充足率,以缓解危机。
五、 结语
自20世纪80年代美国严重的储蓄贷款危机以来,公允价值之间代替历史成本成为了计量的主流。而21世纪初的这场金融危机,又把公允价值推上了风口浪尖,一度面临是否应该被废止的考验。但事实和理性分析证明,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仍存在于实体经济,公允价值只是风险积累的表现,也是识别危机,打破泡沫的信号和警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允价值必将是大势所趋,而且会计师们将孜孜以求的在追寻公允价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1]王仲兵.《公允价值解析与应用》[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刘忠,徐琛.《金融危机背景下公允价值的反思与变革》[J], 《财会通讯》2012
[3]钟扬廉.《开辟公允价值论战的第二战场——基于金融危机背景下对公允价值的辩证思考》[J]《西南金融》,2012
现就职于财政部科研所财务会计室。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财政部科研所会计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特聘会计顾问),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先后出版个人著作10余部,公开40多篇,为国内新会计准则应用的知名专家。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方面的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引入有利于反映我国企业房地产的实际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贡献情况。投资性房地产如何界定、后续计量模式如何确定是当前企业在应用该准则时普遍关注的两个重要问题。
1.如何准确界定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从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年报和2008年半年报的情况来看,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绝大多数属于出租建筑物。企业在将出租的建筑物确定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重点关注一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出租房屋的产权问题。企业将出租的房屋确定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必须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且出租采用的只能是经营性租赁方式。企业应注意以下两个特殊情形:①对于哪些房屋已抵押等产权模糊或不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则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②对于拥有独立的房产证但没有土地证(集体产权)的房屋出租则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闲置厂房、仓库的出租问题。企业将闲置的厂房、仓库出租,由于闲置的厂房、仓库通常不属于有活跃市场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一般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外,如果仓库提供的是专业的仓储服务,则收取的是保管费和服务费,这和仓库出租是有本质区别的,不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3)房屋的部分楼层或部分房间的出租问题。房屋的部分楼层或部分房间对外出租,如果出租的这些楼层或部分房间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则应当确认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则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开发产品)”进行会计处理。
2.如何理解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符合新准则规定的条件下,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从上市公司披露的2007年年报来看,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采用了成本计量模式,仅18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业务公司数的2.86%)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08年金融街(000402)和昆百大A(000560)变更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所在地”一般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大中型城市的城区。(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尚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主要原因就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前提条件很难同时满足。企业要找到所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活跃市场,确实很难。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在极少的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有证据表明,当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或某项现有房地产在完成建造或开发活动或改变用途后首次成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时,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并且假设无残值。但是,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即使有证据表明,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时,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企业仍应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也进行了规定:“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房地产交换的价格。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市场公开报价);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现行市场价格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也可以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
3.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如何处理?
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一并结转。
企业需注意的是,原转换日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出时不得调整“其他业务收入”,而是调整“其他业务成本”。
【例析】某公司与英达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英达公司使用,租期为1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6月10日。2008年6月10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原价为20000万元,已计提折旧6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4000万元。2008年6月10日租赁期届满,公司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248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假设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
①2007年6月10日,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20 000 000
累计折旧60 000 000
贷:固定资产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 000 000
②200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000 000
③2008年6月10日,收回并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248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 000 000
其他业务成本 140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2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 000 000
关键词:公允价值;FAC No.7;FAS 157;问题与突破;未来方向
一、前言
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公允价值会计是一大考验。发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这场金融海啸,使大批银行和金融机构损失惨重,国际著名投资银行雷曼兄弟、高尔斯登等相继倒闭,各大企业在金融衍生品投资中也损失惨重。在这一背景下,美国金融界出现了指责公允价值的声音,认为公允价值恶化了金融危机,是在危机中“落井下石”、加剧危机的“帮凶”,美国、欧盟、日本等都相继要求暂停公允价值使用。2008年10月3日美国众院通过的救助法案最终稿(“2008紧急经济稳定法案”)中,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下同)在法案生效后的90日内(即2009年1月2日前)向国会提交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危机影响的调查报告。10月7日,SEC任命副首席会计师詹姆士·克劳克(James Kroeker)为项目负责人,开始根据救助法案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进行调查。
随着这些争论,公允价值计量面临何去何从甚至生死攸关的艰难选择。SEC和负责制定会计准则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下同)都表达了对现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支持态度,外界则将金融危机中要求修改公允价值计量讥讽为“体温不正常却要求修改温度计”的荒唐行为。同时,迫于各方压力,FASB也迅速妥协性地采取行动,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修改,主要针对不活跃市场中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2008年12月30日,SEC首席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办公室向美国国会递交了长达211页的调查报告。报告声明,公允价值在金融危机中并没有对金融企业的倒闭推波助澜,在2008年的多家银行倒闭案中,公允价值的负面作用并不明显,因此反对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建议改进现存的会计实务,包括重新考虑会计损失计算,改进附加指引以确定非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
SEC提交的报告使这场公允价值计量之争基本上尘埃落定,公允价值会计有趟过荆棘、“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感觉,未来的公允价值使用已是大势所趋。而在这场关系公允价值前途和命运的大争论之后,进一步反思公允价值会计,以保证公允价值会计的正常、健康发展,比任何时候都显得必要。
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以2000年2月的第七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FAC No.7,下同)和2006年9月的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FAS 157,下同)为典型代表。从这一个概念公告一个准则公告看,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仍然存在诸多缺陷、痼疾甚至错误,而不仅仅是这次金融危机中提及的非活跃市场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问题(后者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问题)。正确认识美国公允价值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保证公允价值会计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必由之路。
二、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现状与进展
在FASB关于公允价值的研究中,FAC No.7和FAS 157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的分析主要围绕这两个公告展开。
(一)对FAC No.7的分析
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前,FASB曾在多个准则中定义公允价值。鉴于分散在各个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定义在表述上各不相同,缺乏概念上的统一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造成了公允价值理解上的困难和混乱,公允价值计量也不统一,因此,制定一个统一的、逻辑一致的公允价值概念和计量理论体系势在必行;同时,由于自1988年以来FASB一直致力于从现值计价角度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因此,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应运而生。
FAC No.7有两个中心:一是对公允价值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并强调会计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二是规范现值计价技术,尤其是寻找以现值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方法。FAC No.7在形式上主要是现值计量技术的总体规范,但其实质则是通过市场(以现值)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规范。其中对现值计量技术的各种讨论和规范,都从属于如何通过现值“捕捉”和确定公允价值,而FASB一再强调公允价值就是现行市场价格。
FAC No.7以后,对涉及公允价值的旧准则的澄清、新准则的制定,以及公允价值在实务中的运用,并无大的改善。笔者以为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1)从现值计量角度规范公允价值计量,着眼点值得探讨;(2)在理论上,可以把现值计量技术设计得很完美,但在实际运用中要用它去估计公允价值则困难重重——未来现金流量能准确估计吗?如何选择合适的贴现率?未来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决定了这两个问题永远无解;(3)公允价值的定义虽然统一了,但并不明确:公允价值和价格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自愿而非强迫或非清算基础上交易双方在市场中的交易价格,究竟哪一个(买入价?卖出价?脱手价?中间价?等等)是公允价值?难道历史成本就不是自愿交易形成的价格?为什么某种情况下历史成本就是公允价值?这些问题在FAC No.7中都不能找到答案,容易引起混淆。以我国的情况为例,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后,对公允价值的讨论就一片混乱:说它是单独的、新的计量属性者有之;说它是组合或复合计量属性者有之;说它绝不是计量属性者有之;说它是评判标准者有之。真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基础性概念的模糊,必然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运用推广,这是不言而喻的。
显然,FASB对FAC No.7的缺陷是清楚的。经过此后两年多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反复讨论,2003年6月,FASB启动“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并于2006年9月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FAS 157)。
(二)从FAS 157看FASB公允价值的研究现状与进展
FASB公允价值研究的最新进展,集中体现在2006年9月的FAS 157中。新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不同项目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和公允价值级次以及公允价值披露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和规范,它是第一个完全从公允价值本身(而不是从某种特定计价方法如现值的角度)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全面规范的专门准则。
FAS 157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为方便对概念的理解,FASB专门对概念中涉及的专用术语——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主市场和最有利市场、计量日的虚拟交易等——做了针对性解释;在该准则中,FASB第一次明确将公允价值确定为脱手价;同时,将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划分为三类: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并根据估价所使用参数的不同,将公允价值划分为不同的级次,并规定不同级次的公允价值,披露要求不同。
研究者认为,FAS 157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有三大创新:一是提出脱手价计量目标,使公允价值的定义更加明确,解决了“公允价值是什么”的问题;二是坚持市场参与者观,强调公允价值就是主体以市场参与者身份估计的、资产或负债在有序的虚拟交易中的价格;三是提出公允价值级次概念,根据估价参数的可靠性程度将公允价值分级,并规定不同的披露要求,从而有效限制了主体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的操纵行为。因此,FAS 157的是一大进步,它使公允价值概念和计量变得具体、明确、统一,并具有可操作性。
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有意思的是,2008年5月,FASB主席罗伯特.H.赫兹(Robert H.Herz)和财务会计基金会董事琳达.A.麦克唐纳(Linda A.MacDonald)特地了一个针对FAS 157的解释,该解释专门说明现行财务报告中什么地方使用公允价值、什么是公允价值。这说明,虽然FAS 157对公允价值定义、计量、披露进行了详细规范,但即使在两年后、甚至在美国,对公允价值概念的理解和公允价值的使用,仍然存在困惑,FAS 157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的确,从本质上看,FAS 157只不过是对原来分散在不同准则(或概念公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梳理,把一些术语进一步澄清而已。即使在最基本的公允价值概念上,也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我们可以对FAS 157和FAC No.7的公允价值定义做一比较(见表1):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两个公允价值概念,在时间、交易性质、市场参与者方面,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变化。因此,FASB只不过在一次次想尽办法以各种表达方式把同样的内容力图说得更清楚明白——在2008年5月罗伯特.H.赫兹和琳达.A.麦克唐纳针对FAS 157的解释中说得很明白:公允价值估价是寻求资产或负债的现行价值,而资产的公允价值估计就是计量日有序交易中(资产出售)收到的价格(现行交换价格观念)。熟悉公允价值的人一定知道,FASB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坚持计量时点现行价值的观点是一贯的,并且始终认为该现行价值就是计量当时的现行市价。
同样地,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计价方法,也只不过是参考资产评估方法将确定现行价值的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归类而已。
笔者以为,FAS 157的真正突破有两点:一是把现行交换价格(即公允价值)明确确定为脱手价(正确与否另当别论),而不是再笼统地表述为“金额”,从而确定了公允价值的价格标准;二是对可靠性的认识发生了悄然转变,承认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是可靠的,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依据不断变化的市场价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格进行调整是可靠的。这一转变突破了历史成本原则下对可靠性的机械认识,在可靠性的三特征(反映真实性、中立性、可验证性)中,对可验证性有了全新的、科学的理解,从而真正做到了反映真实。
那么,FAS 157是否如其所愿让公允价值定义和计量变得更明确清楚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前述,即使到了2008年5月,FASB仍在对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概念和使用进行解释,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对公允价值的理解仍然存在困难。从我国的情况看,某种程度上FAS 157反而更加模糊或误导了对公允价值的理解。比如在我国,已有学者通过对FAS 157的研究认为,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而原来的历史成本等其他计量,都是特定主体的计量;公允价值是假想的交易(虚拟交易)中的价格,似乎可以与实际交易价格脱节;其他计量都是实际交易价格或以实际交易价格为依据,而公允价值则是以市场交易价格参数为依据的估计价格,需要使用估价技术估计得到。从这些研究中我们发现,某种程度上FAS 157使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更加扑朔迷离;同时,不断推出的新概念(如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虚拟交易等),导致了更多理解上的分歧,加大了公允价值的理解难度。这种现象的出现,与FAS 157自身的缺陷和FASB在公允价值理解上的误区(或对公允价值的认识存在偏差)是密不可分的。
三、美国公允价值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评析
FASB的公允价值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公允价值理论与已的概念公告的冲突(外部冲突);一个方面是公允价值理论本身存在认识偏差(内部缺陷)。这种冲突和偏差,直接导致了FASB整个公允价值理论体系的混乱,以及公允价值研究的困难,使公允价值研究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公允价值与概念公告的冲突
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目的,是要以概念公告为基础,建立一个连贯、协调、逻辑上内在一致的会计理论体系,并为会计准则制定提供理论支持。从1973年FASB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这一目标。但是,FASB的公允价值研究,恰恰存在对概念公告的背离,这种背离的一个表现是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定义与概念公告中资产和负债定义的冲突。
FAC No.6将资产定义为“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将负债定义为“特定主体因承担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而导致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的牺牲,这种经济利益牺牲表现为未来向别的主体转让资产或提供服务”。这两个定义的显著特征,是强调“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资产)或流出(负债)。研究者认为,FASB的资产和负债定义,是面向未来的,因此,按定义进行资产、负债的计量,必须考虑未来可能的现金流量(这正是FAC No.7中FASB力图从现值角度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个重要原因)。FASB也强调,资产(负债)本质上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牺牲)。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此前的多个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却一再声明是计量时点(即当前、计量日)的现行价值,这个现行价值就是计量时点的现行交换价格;即使在收益法估价技术中使用到未来现金流量时,也反复强调这是在无现行市价的前提下,迫不得已用于估计现行市价的一种手段。可以说,公允价值定义是立足现在;而资产、负债定义,则是立足未来。虽然FASB在随后的“157号准则公告总结”别说明,公允价值计量反映了现行市场参与者假设下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价值定义与FAC No.6中的资产、负债定义的冲突,仍是很明显的(孰对孰错此处不予讨论)。
(二)公允价值研究中存在的不当与错误
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从公允价值理论体系内部来说,存在着如下一些明显的不当与错误:
1.混淆价值(计量属性)和价格(计量单位)的界限。价值和价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而价格则是商品价值的外在表现。将价值和价格混淆,直接导致两个严重后果:一是混淆计量属性与计价的关系,使“计量价值”(计量属性问题)和“价值是多少”(定量化确定计量属性的量,即单价、金额)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界限彻底模糊。其结果,所有具体价格都被当作会计计量的不同计量属性,对会计计价(具体价格)的讨论,都成了计量属性的讨论;二是由于对计量属性与计价的混淆,使会计在货币计量的背景下究竟应该选择哪一个价格,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反倒变得模糊起来。
2.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认识不准确。公允价值计量是针对历史成本的缺陷而采用的新计量,其核心是在每个计量时点上(FAC No.7中的“当前”;FAS 157中的“计量日”)以现行市场价格对资产(负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计量。因为资产(负债)的价值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化的,因此,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不断地在各个计量时点上将变化后的现行价值(表现形式是现行市场价格)反映出来,这才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真实反映。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是将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化,不断地进行动态反映。
3.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重点把握不当。由于对公允价值计量中反映出来的动态反映观没有清醒认识,导致对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关系分辨不清,仍将计量研究重点放在初始计量上。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是动态反映,关键和核心是将资产(负债)在每个计量时点的现行价值(表现为现行市场价格)反映出来。因此,基于动态反映观,公允价值计量的重点,当然地是后续计量。对公允价值计量而言,从动态反映的角度看,初始计量中历史成本就是交易发生时的现行市价(这就是FAC No.7中提到的历史成本有时候——初始计量时——就是公允价值的根本原因)。而后续计量,仅仅是将资产(负债)在计量日的现行市场价格(即现行价值)反映出来,并不要求以所持有的资产(负债)进行真实交易,这就是FAS 157中提出“虚拟的交易”、“市场参与者观”这些新名词的由来和根源。由于FASB对公允价值计量重点把握不当,使FASB自身以及相当多的研究者将这些新名词使用到初始计量的研究中,这是一种彻底的误导。
4.公允价值理论体系混乱、复杂。30多年来,FASB制定的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和涉及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复杂、混乱、前后不一致,造成了理解和操作上的困难。FASB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某种意义上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就是针对这一背景而制定的。但是,从FAS 157的内容体系以及准则两年来的实施效果和反应看,FASB的初衷并未能很好地得到实现。
四、从美国公允价值研究看其未来研究方向
虽然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作为迄今为止最接近科学计量的一种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的大趋势却是不能改变的。从美国的公允价值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探索、寻找公允价值的未来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
1、从FAS 157看,FASB对于可靠性的态度已发生悄然转变。在第二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FACNo.2)《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FASB认为,会计信息有两个首要的质量特征:相关性和可靠性。在FASB的观念中,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矛盾的:相关的信息不一定可靠,而可靠的信息则不一定相关。会计需要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FASB的这种认识,是基于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以及建立在历史成本会计基础之上的机械的“可验证”观念和畸形的“真实反映”观念。而在FAS 157中,FASB认为,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是真实可靠的,依据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对账面价格进行后续调整——也就是进行后续计量——是真实可靠的,从而突破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可靠性观念。FASB对可靠性认识态度的悄然转变,有可能导致对相关性和可靠性关系的重新认识;同时,随着对可靠性认识态度的悄然转变,可能进一步导致对会计本质、会计目标、甚至对现行会计理论体系的认识发生彻底改变。
2、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出现,使会计计量明确定位到价值属性上来。目前,虽然美国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尚处于价值(计量属性)和价格(计量单位)混淆的阶段,但是,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概念的提出,却给重新澄清会计计量带了一线曙光,表明了会计计量原本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第一层次是计量属性问题,明确计量什么——在货币计量条件下是价值;第二层次是对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的结果问题(是多少)——在货币计量下,价格和金额是多少。这一变化的出现,为科学的会计计量研究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