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国际贸易的相关知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现将国土资源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通知》(国土资发〔1999〕3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两部、委通知的精神,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供地的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管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供地审查;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引导建设项目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要认真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供地审批程序,严禁违反“目录”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对列入《限制供地项目目录》,要求在批准供地前须经国土资源部许可和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项目,必须逐级上报许可后,方可申请建设用地。对列入《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在禁止期限内,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对应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单独选址限制供地项目,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将建设用地项目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及其它有关文件,报国土资源部申请用地许可,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批复后,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持批复文件及其它建设用地项目审查报批文件资料,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项目用地。
对应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限制供地项目,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将建设用地项目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同时,须将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供地方案及其它有关文件,经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土资源部,经审查同意后,由国土资源部批复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批复文件,市、县人民政府方可批准限制供地项目用地。
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属于限制供地项目的,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该项目即取得建设用地许可。
对列入《限制供地项目目录》,按规定应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督管理的建设用地项目,属单独选址的,在报请建设用地审批前,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许可。属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供地前,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持有关文件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许可。根据批准许可文件,市、县人民政府方可按规定申请或批准限制供地项目用地。
【关键词】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从金融危机到欧债危机,当前世界经济出现了新的形势与趋势。汇率波动、能源紧缺、黄金价格动荡;尤其是贸易摩擦加剧,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并且越来越借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籍口采取了新型隐蔽的手段;不仅如此,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双反调查也愈演愈烈。我们深切地感觉到,这一切都对国际贸易的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很多企业的国际贸易部门在应对贸易纠纷时非常被动;没有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实务规则,或者说严重缺乏能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人才;同时,社会上大量的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没有得到理想的就业。为什么这么多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未能顺利进入企业的国际部门?为什么进入企业国际部门的学生未能给企业带来很好的效益?显然,现行的国际贸易实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存在问题,同时输送人才的渠道也存在问题。因此,我们立足于当前的复杂形势,把当代国际贸易的热点与焦点问题讲解给学生,使他们掌握应对复杂形势的技能,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当前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当前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方面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内容陈旧,理论更新较慢,并且过多强调对国际贸易流程的学习
打开当前流行的《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等教程可以发现,除了传统的贸易理论之外,其他大部分内容都是在讲贸易流程,其中填写各种单据和文件(如合同)又是最多的内容。尽管很多学校对此都在实验室中给予了模拟,但由于毕竟不是实际工作且内容过于陈旧,很难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二) 落后于当前形势,缺乏贸易政策运用方面的学习
学习贸易流程并不是本项目的重点,我们认为掌握和运用贸易政策更有难度且更有意义。具体地讲,正确的运用各种贸易规则是应对复杂性形势的最优策略,将给企业在出口和进口中带来巨大利益。而当前的教材并不涉及当前形势与政策运用的内容,亟待补充新鲜的内容。
(三)缺乏实习、实训的机会,无法与国际贸易企业合作进行学生培养
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在表示不知如何运用一些贸易优惠政策,同时表达了对员工进行相关内容进行培训的愿望。这反过来说明,当前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培养模式中缺乏与企业沟通或合作的内容。而从学生培养的角度讲,通过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让学生进入企业参与实际贸易活动对提高学习兴趣和熟练掌握国际贸易知识都有很大好处。
(四)争取与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学生培养,运用最新研究成果进行学生培养
基于当前的外贸形势,实际中的国际贸易实务是个动态的过程。只有随时把握这些动态因素,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减少损失和取得最大的利润,而准确把握这些动态因素的最好途径之一是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贸易对象的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是这些动态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它关系到贸易活动的利润多少与成败。而与科研机构合作就可以将最新的研究成果传达给学生,从而大大提高学生在国际贸易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很显然,当前的培养模式则让学生缺乏这些能力,因而他们即使进入企业的国际贸易部门也很难为企业争取到应有的利益。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在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下,现行的国际贸易实务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缺乏政策运用等与企业国际贸易效益密切相关的知识,因而缺乏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且现有模式也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最终就业受到限制。概括地讲,现行国际贸易实务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内容、学习方式、授课方式、效果评价等方面存在缺陷,无法应对当前的形势,需要在上述诸方面进行创新研究和实践探索。
二、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具体改革方法
(一)删除授课内容中过于陈旧的内容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实务》等教程中,理论内容更新较慢,而且介绍各种单据与文件填写的内容占据了很大篇幅,不同的教材之间还有很大的重叠(如《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等都有相关内容)。客观上讲,这些纯理论内容和概念、程式化的内容不利于掌握和记忆,很多学生在学习不久就会遗忘。而事实上,同学们只要从事国际贸易实务,只需稍加提示就完全可以胜任这些程式化工作。
(二)增加政策运用方面的内容
贸易规则、贸易政策和相关的双边、多边协议、外汇业务,包括原产地的认证规则,美国301条款的实施细则、我国双反调查的实施规则等等,这些都是非常核心的业务知识。这些知识的灵活运用在国际贸易中将直接带来企业利润的增加。在当前,世界各国之间贸易优惠政策很多,而各类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上对此并不涉及,亟待进行补充。所以,拟改变和创新当前国际贸易实务相关教材的内容,增加国际贸易政策及其运用方面的知识,并加强任课教师在此方面知识结构的完善,以保证在课堂上准确而全面地讲授给学生真正的生存与竞争的本领。
(三)组织学生到企业中去实训实习
这不同于一般的毕业实习,而是作为学习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只有给学生提供参与实际贸易工作的机会,增长其见识,才能培养其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兴趣和从事国际贸易实务工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有利于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同时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员工。
(四)请企业国际贸易部门的业务人员走进课堂
实际工作的案例最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激发学生对一般知识和实际差距的思考。所以,请从事实际国际贸易工作的人员走进课堂也是我们倡导的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他们与学生的交流与互动,让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的认识产生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变,从而加深对相关知识的掌握并提高对实际贸易工作的处理能力。
(五)请国际贸易方向科研人员走进课堂
为了弥补任课教师的知识局限性,可以邀请国际贸易方向的科研工作者走进课堂。事实上,由于一些任课教师较少从事科研活动,教学工作趋于程式化,对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缺乏动态把握,因而使很多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也相对静态化。为了弥补上述不足,就是要让一些从事国际贸易状况和政策研究的人员走进课堂,增加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的动态了解。
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向社会输送合格的毕业生。从而使学生能找到理想的工作,企业能找到高技能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周家伦.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08(5)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反思
一、充分的教前准备
优质的课堂教学应该是一种艺术探索,课堂教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系密不可分。一名优秀的教师,应该尽可能多的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践工作和各项相关培训、交流,这样才能持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更加自信。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实务老师,如果自己从未做过国际贸易实践,很可能遇到以下情况:懂理论而不懂实践,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如果学生问到贸易实践中的某些具体问题时而无法作答。要解决此类问题,教师除了要日常对理论和各种案例要做深入研究外,还应该在实践方面寻找机会进行提高,来丰富教学,提升个人科研及教学能力。
教学是个细节工程,教师在教学前的教学准备质量,是保证教学效果的第一环节。一堂精彩课程的课前准备要做到:自身要热爱教学,热爱自己所教授的课程,日常要注意不断更新自己知识的深度、广度,多参加课程相关的只是学习和工作实践,在实践过程中自我将理论应用于实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和不足。根据不同时期贸易惯例、规则、法规的变更对实际国际贸易的影响,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其次就是教学设计上要做到充分体现创造性,艺术性,科学性。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学的地位首当其中成为第一要务。只有每一个老师都明确了这一点,我们的民族才会因为我们培养的人才而强大。
教学内容的设计上要树立用最美最漂亮的内容呈现的想法。实际上,激发自己的过程中也会激发学生,教学是一个前、中、后都很重要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影响教学的质量。
二、有效的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教学中案例的恰当运用,将有助于教学效果的提升。课堂教学过程中如何通过引入生动、有趣的合适案例来吸引学生,实现学生分析、教师评讲,使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相关贸易惯例和法规政策,是评价案例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在案例的选择上要做到即对应相关知识点,又体现实际交易、磋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案例的难易程度和完成案例分析所占用的时间。毕竟在教学的过程中,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中对教学内容进行最合理的安排,有所侧重,让学生有所收获将至关重要。
摘要:国际贸易类课程主要是研究世界各国之间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包含了很深的经济学知识,理论性较强。传统教学方式互动性差,教学手段单一,因此如果采用传统教学法讲授国际贸易类课程则容易导致学生的厌烦情绪,难以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采用案例教学法,把国际贸易类的相关知识与当前的贸易实践结合起来,可以强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启发学生的思维,最终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国际贸易课程;传统教学法
1 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及特征
提到案例教学法,教育界的人士马上会想到世界上最好的商学院之一——美国哈佛商学院,因为案例教学在哈佛大学,尤其是在哈佛商学院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令世人所瞩目的成功。那么案例教学法的提出到底与哈佛大学有没有关系呢?笔者通过查询资料发现,“案例教学法”,英文为 Case-study teaching method,确实是来源于美国哈佛商学院。这种教学方式最早是在20世纪20年代在哈佛商学院应用的,其后便引起了世界各国教育界人士的热烈讨论。当时教授们给MBA专业的学生上课,但是却没有合适的教材供学生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授课教师为了获取上课所需的资料,便直接到企业的第一线采访企业经理人并记录他们的商务管理案例,然后仔细整理,最后把材料打印好分给学生在课堂上使用。这种教学法不再是传统的那种灌输式的授课方式,所有案例均来自于实际生活,激发了同学的兴趣,而在课堂上也是以讨论和互动式提问为主,使同学们在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中掌握了管理理念和相关知识。由于案例教学法授课效果极佳,后来这种教学法便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在于课堂上学生是主体,教师只起导向的作用,教学的主要内容便是案例本身。教师的主要作用在于课前认真准备好合适的案例,这些案例一定和教学目的有很强的联系,选择的案例必须能很好地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将要学习的理论知识。通过课堂上的讨论、分析,甚至是争论,最终达到掌握专业知识的目的。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教育方式变革缓慢,课堂教学方式死板。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引进了案例教学法,不过引进案例教学法后,在很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比如说国际商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学科领域。
2 国际贸易类课程的特点
国际贸易类课程主要是研究世界各国之间商品和劳务的交换,理论性比较强,是国际经济类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愈发深化,中国的经济也已经溶入了世界,这已经是非常客观的事实。在这种背景下,教授国际贸易课程就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贸易类课程包含了很深的经济学知识,很多学生对学习这些理论知识觉得困难,而且内容枯燥,因此缺乏兴趣。可是如果把国际贸易类的相关知识与当前动态的世界贸易实际联系起来,就会强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当前的事实案例,启发学生的思维,然后联系到相关的理论知识,这些都为应用案例教学法讲授国际贸易提供了支持。
3 传统教学方式在国际贸易类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3.1 教学方式过于单调
中国的传统教学的方法是填鸭式的,这种教学方法强调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上课以教师为主导,教学手段单调呆板。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被忽略,所以很多人都没有积极性参与课堂互动。由于缺乏学习热情,课堂教学就显得非常沉闷,教师在课堂上单方面灌输知识,学生成了被动接受知识的机器。由于国际贸易知识含有较多的经常学理论知识,以传统的教学手段讲授国际贸易类的课程,很容易导致学生的对这类课程的厌烦情绪。因此,如果利用案例教学法灵活多变且紧密联系实际的优点,那么就能刺激学生对国际贸易类课程的兴趣,克服传统教学手段的单调乏味。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注重与实际结合,学生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会更加关注当前世界经济动态的变化,培养他们分析国际经济的能力,使学生不再“读死书”,提升了学生的学习素养。
3.2理论教学内容与实际脱离
国际贸易类的课程由于理论知识点较多,所以学习起来需要认真思考,因为这些知识点有相当的理论深度。而传统的教学手段把实践教学放在了次要地位,只是一味地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习,所以造成了理论与现实的脱离。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由于传统的教学方式只是枯燥地重复那些深奥的理论,反而不能让学生静下心来思索这些理论的深刻的思想内涵及意义,所以最终导致了国际贸易课程的形而上学的授课及学习方式。大学生正处在青春年少时期,对世界有着强烈的求知欲,而传统的教学方式却无法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国际贸易课程的这些理论知识。相反,案例教学法却能抛却传统教学手段中理论与现实脱节的缺点,可以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学生传达相关的理论知识,使学生在分析和思考今天的国际经济问题时掌握那些经典的经济理论知识。
3.3 课堂互动性差
由于教师在传统教学法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所以中国学生基本上接受的就是“填鸭式”的知识,学生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国际贸易类的课程含有很多理论知识点,比如说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优势理论等传统贸易理论知识,还包括以不完全竞争为基础的新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点。总之,无论是传统的古典经济学理论,还是后来的新经济学理论,在经济学上都有非常深刻的思想内涵。所以,很多学生觉得国际贸易类课程是理论性太强了,而实践性却比较弱。当前教育界的思想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如果没有实务性的知识点或者该类的知识点过少,则无法“学以致用”,在就业时也比较麻烦。因此,当前学生的这种认识就为国际贸易类课程的教学带来了很多的难题,如果仍然沿袭传统的教学方式,学生必定会非常的反感,在课堂上没有兴趣与教师进行互动性的配合,有的学生甚至故意抵至这种教学方式,给教师的教学带来很大的阻碍。
4 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类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与传统的教学手段不同,应用案例教学法讲授国际贸易类的课程,可以更快地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4.1案例教学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选取当前生活中的案例讲授国际贸易类的经济学知识,为学生创造了广阔的思维空间。通过案例的铺垫,学生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是被动地学习知识,在分析案例时会激发每个人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学生成为了课堂教学的主角,通过教师对案例的辅助点评和剖析,学生的视野将会更加开阔,对知识的思考也必然更加深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都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案例教学法由于具备的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不但体现了教师与学生的平等性,更重要的是因此增加了课堂上知识探讨的互动性,确保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Abstract: Delivery is a means ofdelivery against actual delivery,which is usually use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sellers deliver goods and the buyers make payment both only by documents. At the beginning students feel i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This is mainly because oflack of perceptual knowledge,bad understanding of risk transfer limits, lack of relevant knowledge and no overall grasp of foreign trade contracts.Therefore teachers should address solu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to enhance students’ comprehension to symbolic delivery and apply their knowledge in practice.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象征货;单据买卖;贸易术语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symbolic delivery;documents transaction;trade terms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9-0038-02
0引言
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多数教材都以贸易术语为第一章,大多数教师也从贸易术语入手讲授这门课程。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贸易术语不仅是重点,而且是难点。学生普遍反映这部分内容零碎、繁琐,有一些问题不易理解、掌握,象征货便是其中之一。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介绍了13种贸易术语,其中常用的有6种,即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free on board)、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FR(cost and freight)和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FCA(free carrier)、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CPT(carriage paid to)。本质上这6种贸易术语都是象征货,而以CIF和CIP最为典型。所谓象征货是指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许多学生初学时感到困惑不解:买方没有收到货物就付款,风险太大。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或者收到货物后发现与合同不符,货款已付,买方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为了消除学生的疑问,我们必须找到产生疑问的原因加以分析,教学时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方法,引导学生理解,为以后章节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1学生对象征货方式理解不透的原因
1.1 缺乏感性认识学生们日常生活中的购物,对卖方而言是实际交货,而且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买卖,买方收到实实在在的货物后才付款。而在象征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买方付款时收到的是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而不是实实在在的货物。由于大多数学生没有经历过外贸实践,而象征货又与他们日常生活中亲身经历的交货方式大相径庭,所以缺乏感性认识,初学时要有一个理解的过程。
1.2 缺乏相关知识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课程,涉及到国际结算、国际金融、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等门课程的相关原理和知识的运用,只有将各门课程融会贯通才能学好这门课。对于初学者,由于缺乏相关知识,难免有不解之处,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象征货即属于这种情况。学生在学习贸易术语时还没有学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缺乏保险的有关知识,影响了对象征货的理解。
1.3 缺乏对外贸易合同的总体把握一个对外贸易合同由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包装、运输、保险、价格、货款收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组成。各条款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有些学生学习象征货时提出疑问,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却通过其它手段取得了合同要求的单据,买方凭单付款,遭受的损失怎样得到补偿?产生这样的疑问是由于孤立地看待贸易术语而没有结合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2提高学生理解象征货方式的方法
南宋大诗人陆游有句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语道破了实践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我们分析原因的目的就是在教学中对症下药,帮助学生消除困惑。
2.1 加强案例分析在教学时教师应将实际和象征两种交货方式加以对比,突出强调象征货的特点,帮助他们摆脱实际交货方式的影响,树立起象征货的意识。在具体讲解时引入实际例子加以分析,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学生理解得更加透彻。比如有这样一个例子:“某外贸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我们可以让学生讨论这个合同的性质是否还属于CIF合同。在分析时,教师应首先阐明象征货的含义,即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和付款。然后指出此例中合同规定“如运货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它实际上是目的港船上交货合同。由此看来,该合同在一些主要条款上已与CIF术语本意相抵触,所以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不是CIF合同。通过实际例子,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形象生动,能加深学生的理解。
2.2 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教师在讲解象征货之前应补充货运保险的有关知识。保险的原则之一是利益转让,指将保险标的的利益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可通过转让保险单来实现。所以在CIF和CIP这两种典型的象征货贸易术语中,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属代办性质,卖方实际上是为买方办理保险。买方付款时,卖方将保险单交给买方。如果在运输途中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由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支付货款买入了保险单,就买入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将自己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所以,象征货不会置买方于巨大的风险之中,损害买方的利益。在以后讲到国际货物保险这一章时应温习象征货,两者紧密结合,相互支持,这样能够加深学生对象征货的理解。
2.3 加强对外贸合同的总体把握教师在授课时应总揽合同全局,引导学生发掘合同各条款的内在联系。在此不妨先将合同中涉及到象征货的条款作一简单介绍,让学生形成初步印象,待以后章节具体讲解这些条款时再与贸易术语结合。买方收货后可依商检条款的规定验证货物的品质和数量等。如发现与合同不符,可启动索赔条款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再者,商品的品质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明确规定“卖方所交货物品质如果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买方有权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解除合同”。此公约的第37条和第52条对商品数量也有类似的规定。这说明卖方的责任受合同中许多条款约束,并不是交单后就万事大吉。在象征货方式下,虽然卖方交单就是交货,买方在付款时没有亲眼所见货物的品质、数量,但卖方的责任没有因取得货款而完结,买方的权益在合同的其它条款中得到保护。当然,买方收货后发现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再向卖方索赔,是必费时费力,甚至有可能追不回货款,得不到赔偿,遭受的损失无法补偿,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象征货是对卖方信用的一个考验。教师可就此再次强调对交易对手资信调查的重要性并引导学生在外贸工作中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
2.4 加强对风险转移界限的理解《2000年通则》中规定FOB、CIF、CFR三种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界限是装运港船舷,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FCA、CIP、CPT三种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界限是承运人,卖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的风险。既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或交给承运人处置后,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那么在运输途中货物的延期、损坏和灭失就不是卖方的责任,保证到货不能成为卖方取得货款的前提条件。如果要卖方保证按时、完好无损到货,实际上是让卖方承担了运输途中的风险,与《2000年通则》中的规定相悖,改变了这几个贸易术语的性质。因此,从风险划分的角度剖析,也是帮助学生理解象征货的一条途径。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课程,学生在学习时经常会遇到诸如象征货这样与实际密切相联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寻找、分析、总结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原因找对策,相应调整课时计划,改进教学方法,补充相关知识,使学生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岩.国际贸易术语与案例分析[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2]陈岩,于永达.解析贸易术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王洋.谈内陆货物出口象征货术语应用缺陷[J].商业时代,2009,(4):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