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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问题又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因为其是国际会计准则中唯一一个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非金融资产项目。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则公允价值由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其公允价值参考自愿交易各方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第三,上述两个条件均不具备,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国际上对于第二个层次是否应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还存在较大分歧,而大多数投资性房地产恰好处在这个层次上,既没有成熟而活跃的市场,又时常会发生交易。
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必要性
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为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能够更好的反映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和市场价值,其工作中唯一的难点在于公允价值的确认上,实务操作中也有利用公允价值来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此处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入外部评估机制确保公允价值的客观性。
公允价值计量虽然给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但其本身在实际中的应用也受到可靠性的制约,从目前情况来看,企业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日仍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确定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才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不再对其账面计提折旧,而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来进行账面价值调整,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旦确定便不能随意变更,特别是不可以从公允价值模式转回历史成本模式。
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关键点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具有不确定性
近些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房地产市场价格震荡上行态势,传统按照账面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的方式不能客观反映地产的真实价值,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已成大势所趋,其虽然在短期内会放大地产业的利润,但从长期来看却能够真实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上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在资产负债表日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我国目前缺少与此政策配套的税收制度,企业处于多种因素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相当谨慎。此外,一些房地产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掩盖公司真实情况的现象客观存在,这也给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实际应用推广带来困难。
2.确定公允价值关键是具有客观的评估机构
新会计准则中提到了引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这种评估活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能够使资产的价值数据更真实,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也规定不认可企业自行完成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评估活动应由独立的评估机构完成。这种评估工作需要评估机构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及职业素养,评估机构的优劣成为影响公允价值推广的关键因素。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能力并缓解资金压力
房地产企业的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国家相关信贷政策的出台使得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受阻,地产企业压力巨大。新准则下企业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使得房地产估价更符合其市场价值,这从某种角度来说提高了企业向银行贷款的信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
2.在稳定中实现企业利润增长
根据规定,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在在每个会计期末调整其账面价值,并将资产账面原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科目。如果房地产市场仍持续升温,那么损益科目的贷方将存在余额,最终会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增长,特别是对一些拥有优质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来说,其利润增长幅度更大。长期来看,按新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在每个会计期末的价值调整都要以上期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价值调整幅度呈现递减状态,利润也可能出现更大幅度的波动。此外,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虽然无需再计提折旧,但对资产评估时已经考虑了折旧因素,所以不会对企业期末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新准则)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予以确认,并首次在非金融资产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单独列示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它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一般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以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应分别在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进行核算。
长期以来,我国并未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制定相关准则,而是将其分散在“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等其他相关的会计准则中加以处理。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 投资性房地产已成为一项经营性活动,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固定资产:一方面,投资性房地产经过数年以后,其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价值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很高,使得对房地产的投资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存货、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法在会计上真实反映其价值,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背离。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从一般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分离,更加清晰地反映了企业持有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和盈利能力,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
二、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具体运用
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即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在公平交易中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新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采用成本模式的,会计处理方法同原有的准则要求基本一致,即将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期末按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只需单账户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即可。
而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在后续支出的确认与计量上,如果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日常核算过程中对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资产负债表日也不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其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举例说明:某企业于20x7年5月1日起将新开发完成的一栋写字楼租赁给甲公司使用,租赁期为五年。写字楼造价3000万元,20x7年5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则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应确定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3200万元(其中成本3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假如当期期末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为3500万元,则应补调其账面价值300万元,并将该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后续计量模式变更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由于两种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不同,因而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产生了差额,这个差额不直接计入损益,而是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而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3.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的转换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并且满足条件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在成本模式下,应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三、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十分谨慎。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对企业资产结构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使原先分别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核算和列报的投资性房地产,统一列入“投资性房地产”中核算,这一变化将影响企业的资产结构,尤其是有大量投资性房地产在存货中核算的企业,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全部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中核算,将使企业的流动资产(存货)减少,流动比率降低。
2.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企业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计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年,将采取追溯调整的方式调整年初所有者权益。而在目前房地产价格普遍高于历史成本的情况下,这会导致企业上年度的资本公积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所有者权益大大增加。
而且,企业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如果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也将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3.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价值进行重估,如果投资性房地产升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当年的利润就会增加;又由于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计提折旧和摊销,从而可以减少费用的支出,也会增加当年的利润。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价格刚好处于持续上涨阶段,因此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以提高这些房地产企业的盈利水平,使企业净利润有所提升。
(一)预付帐款是不是非货币性资产?根据准则指南关于定义的说明,非货币性资产的“最基本特征是,其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对照定义,预付帐款首先必须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次这种利益表现为货币在金额上是不固定的。那么,预付帐款能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对企业来说可以是收益,也即在耗费成本基础上的增值额。之所以能产生经济利益,原因之一在于该要素的稀有性;其二是它的有用性,即可以提供经济利益。预付帐款从根本上说属于往来款的性质,它在未来能国企业带来是的等价交换产生的其他资产,并不会直接产生收益。另外,预付帐款也不具备产生经济利益的本质原因。所以,笔者认为不应将预付帐款划为非货币性资产。
(二)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的区别。准则将待售资产定义为“为出售而持有的非货性资产”;非待售资产“是指待售资产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准则指南指出,“二者区分的主要依据是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不同”。笔者认为,以企业持有非货币性资产的目的作为区分标准似是而非乎有些主观,比如,非货币性资产中的半成品,企业既可以自用,也可以销售,实际工作中怎样判断?准则应该对该类介于销售和自用的资产予以进一步说明。
二、关于损益的确认
准则依据稳健的会计原则,将非货币易划分为同类和非同类交易,同类交易中以低价确认资产,尽量不确认收益;非同类交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市价与帐面价值间差额确认损益。这样处理对于限制非货币易的发生、防止人为地虚增资产与收益有一定的作用,但其中有些问题:其一同类交易与非同类交易间区分标准容易被人为操纵,使得利润不实失去可比性;其二,如果同类交易不确认收益,那企业应不应该为此交纳所得税?准则中对于税的问题一采取满足纳税的要求,比如增值税,无论企业非货币易属于哪种类型,涉及的增值税都需按照交易的公允价值计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中货物”等行为片收的税金,对非货币易征收增值税显然是将其视为销售活动,既然如此,就应按昭交易的公允价值与交换资产的帐面价值差额视同为销售利润征收所得税,那么,准则实际上把交换损益看作“永久性差异”。诚然,会计与税法间允许存在这类差异,然而,笔者倾向于尽量减少该种差异,因为这显然会使实际工作变得复杂化。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所有非货币易都可视同销售确认损益,在住处披露中把这部分损益予以单独列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使实际操作工作变得简洁,同时损益的计算也有一个统一标准,增强可比性。
三、关于资产价值确认
准则关于资产诗人划分两种标准,如果为同类非货币易,当没有补价时,以换出方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当换出资产的公允价低于帐面价时,以公允价为入路价值;有补价时,支付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低于帐面价时,以公允价加上补价作为入帐价值,收到补价方的换入资产帐面价值=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x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如果为不同类非货币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入帐。这样,不同的交换方式有不同的诗人标准,即使同一种资产也会因为交换方式不同而有几种价格。如:甲公司用帐价值为10000元、市价为15000元的固定资产交换乙公司市价为15000元的A种原材料,固定资产和原材料为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甲公司A材料入贱价为10000元。与此同时,甲公司还以市价为15000元的待售产品同丙公司交换市价为15000元的同样A材料,这时,A材料入账价值为15000元。显然,一种存货出现几种计价基础,使得存货价值失真。笔者以为既然非货币易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的,那么不妨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帐价值。这样不但统一了计价基础,简化了核算,同时也并不会虚增资产。既然非货币易有其存在的客观要求,而且已经得到法规认可(出台了交易规则而不是取缔),那么,为什么不可以视同购销活动以市价确认其价值呢?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计量属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5-0169-02
长期以来,历史成本一直是我国会计中的主要计量模式,但随着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涌现,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会计主体相关利益各方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显得更能迎合市场的需要。
一、公允价值的会计理论基础
(一)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
历史成本的做法是建立在币值稳定假设基础之上的。如果发生物价变动,资产的市价低于原账面价值,则期末需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则;若市价高于原账面价值,则不需做任何会计处理。当市价远远高于原账面价值时,资产的账面价值根本就不能反映其在市场上的真正价值。而公允价值计量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公允价值计量最大的优势在于能紧密结合其实际市场价值,它要求以当期的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出相关资产的价值,其带来的影响尤其表现在金融、投资性房地产等新兴行业。这些行业取得初始资产的成本通常非常低,后来由于土地、资源的局限性,经济发展等原因,造成资产价格大幅度上涨。这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能比较合理地反映资产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特点
相比历史成本强调的是某一时点状态,公允价值更加注重动态过程。随着时间流动,市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公允价值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所以每个时点上的公允价值都不同。
相对于历史成本而言,公允价值具有以下两大特点:
第一,历史成本注重已经发生的事项,一旦入账一般情况不做调整,只有在对取得成本和收入进行跨期配比时才进行估计。而公允价值能及时反映企业的价值变化,即使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只要有证据表明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值或预期价值发生了变化,就必须对账面价值调整并在表内反映、表外披露。
第二,公允价值站在市场角度用公平成交价进行计量,其形成并不一定要通过真实交易,也可以是虚拟出来的。只要存在公平交易的客观市场环境,公允价值就是“最可能”达成交易的价格。历史成本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前提的,必须存在确实的交易才能凭有关证据进行会计记录。
(三)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
公允价值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广泛使用的有三种形式:
(1)某项交易存在的活跃市场时,由于市场价格是所有市场参与者根据所有掌握的信息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收益和风险进行权衡之后所达成的共识,因此市场价格能够代表公允价值;
(2)在市场上不存在该项交易但存在类似交易的活跃市场时,公允价值可参照类似交易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3)在市场上既不存在该项交易的活跃市场,也不存在类似交易的活跃市场时,公允价值可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予以估计确定。
二、公允价值会计的优缺点
(一)公允价值会计的优点
1.符合会计的相关性、配比性、稳健性和一致性等会计原则要求,能直接客观地反映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并保持“随行随市”,保证企业会计信息有用性。能合理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
2.有利于企业资本的保全。在现行物价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那么对于企业回购是十分不利的。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管何时耗费,均按现行市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核算,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下也可以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成能力,企业实物资本得到维护。
3.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与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公允价值对资产的计量是站在现在的时间角度上,通过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上寻找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价格来确定现有资产的价值。这样做的好处是资产的价值可以随时反映出资产的价格,可以提供给决策者更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管理者据此来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4.公允价值具有国际通用性。近年来,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在加速,一国的经济要发展,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这将促使我国的会计标准在主要方面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便于外国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国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潜力。由此可见,公允价值的运用恰能顺应国际经济一体化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这一潮流。
(二)公允价值会计的弊端
1.可操作性差,缺乏完善的技术支持。公允价值的使用是建立在市场上存在同类资产或者类似资产而且该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基础上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对所有资产和负债的活跃市场并不处处可见。所以,公允价值在真实的会计操作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障碍。
2.人为因素易导致信息可靠性差。与历史成本的客观性相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着很多人为因素,特别是当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通常采用将来现金流折现的方法来估计其价值,而折现率的选择及未来现金流的预测都需要主观的判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允价值的准确性,因此,用公允价值确定出来的信息不一定可靠。
3.公允价值成为了资本市场助涨杀跌的工具。由于公允价值在反映企业金融资产的价格时过于敏感,很多时候成为了资本市场助涨工具,在市场过热的情况下,加剧了市场的恐慌。此时,如果投资者过于信赖公允价值,则往往会因为盲目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了长期收益,有时候会得不偿失,使之成为了资本市场助涨杀跌的工具。
三、公允价值会计的现实运用
(一)公允价值的运用应该具备的条件
1.资产或负债要存在活跃市场或相似市场,这是公允价值运用的外部条件。这里活跃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场: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
2.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相脱离,即公允价值计量所产生的未实现收益(损失)的大小从根本上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只要存在未实现收益(损失)就有应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这是公允价值自身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广泛运用公允价值,以充分体现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国准则强调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主要是考虑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许多资产还没有形成活跃市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固然重要,但应当以可靠性为前提,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就有可能会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准则规定,只有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获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三)公允价值运用的趋势展望
1.期权会计的发展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只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才能全面反映期权价值的动态信息来与未来经济利益相联系。在期权会计核算中采用公允价值具有显著的相关性,提高了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预测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实物资本维护的理论
在物价上涨的经济条件下,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耗费的生产能力,在价值补偿中收回的金额将不足以维持企业的再生产。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则耗费的生产能力是按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价,即使此时物价上涨,生产能力的耗费也会在销售中得到补偿,企业得以维持正常生产,实物资本从而得到维护。
3.为使会计核算符合配比原则,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中,收入是按现行市价进行计量的,即判断一项销售是否计入收入,首先要看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是否转移,是否保留对商品的继续管理权或控制权,经济利益是否能可靠计量。但成本费用的发生则是按历史成本来计量的。二者计量属性不一致,使得会计的相关性、一致性等原则被削弱了,因此,为了能使会计核算符合配比原则,应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状况
在现代财务报表中,重点已由利润表转向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已经成为第一报表。因为资产反映的是企业控制未来的经济利益,负债是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所以资产负债表实际上反映的是企业的现在和未来,它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预测企业的未来提供依据。长期资产计量引入减值损失、划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都是说明“资产至上”即“未来至人”的原理。只有采用公允价值方式进行计量,才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现实状况。
5.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满足不同利益团体的财务需求
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在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交易日益全球化的形势下,为满足会计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期权交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全面反映期权价值的动态信息和未来经济损失。
6.企业特殊业务核算为体现其客观、公正的需求也要求采用
如《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规定,非货币易有时也能涉及到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另外,随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增大,智力资本、高科技含量在新高科技产业开发中应用越广,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由于无形资产具有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因此,只有采用公允价值才能反映其现有价值。
参考文献:
[1] 包于宁.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的比较[J].财会学习,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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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会计计量发展史,尽管历史成本有着先天缺陷,但其他的计量属性仍无法取而代之,可见,历史成本并不仅仅属于计量属性的范畴。更确切地讲,它代表了一种计量观念,这种观念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正如美国会计学家所指出的:“会计从本质上讲不是一个计价过程,而是历史成本和收入在当期和以后的会计期间进行分配的过程”。
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是由财务会计的目的决定的。按照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提法,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有用的信息”。而“会计信息要于决策有用,要具备两种主要的质量,即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因此,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将其作为会计计量的重要基础。
我国在新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后,立刻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讨论,其中较为典型的观点有两种:一种是认为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并不完善,公允价值不易取得,难以操作;另一种是认为公允价值虽好,但公允价值的信息量不足,估计公允价值时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成本,容易纵,导致会计计量不真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业务模式不断趋向于多样化、复杂化,同时政府行为也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内在需求日益增长。实际上,有些企业已经在会计处理中变相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一概念。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对于公允价值,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出:“在公允价值定义中隐含着一项假定,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条件进行交易。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易、非自愿清算或亏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这个定义充分考虑了基本国情,符合我国的市场需要。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交易双方必须是在公平交易环境中,并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而且熟悉交易的情况,这三个条件构成了公允价值形成的前提;二是在运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要素计量时,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能可靠计量;三是公允价值立足于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资产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形成的价格,也不是资产在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现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确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采用了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当存在活跃市场时,交换价格即为公允价值;二是当市场不够活跃时,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以类似交易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三是如果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或不存在类似的市场,就应当使用该资产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确定,也可以采用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实际中的运用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对金融工具交易有了更多参与,这给现行会计计量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为现行会计计量模式不能充分反映经济现实。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者开始倾向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1999年IASC(2001年4月被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取代)了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9)。该准则规定,特定的金融工具特别是为交易而持有或可供出售的衍生工具、负债及权益性证券,必须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该准则后,遭到了质疑甚至抨击。2001年8月,IASB宣布将着手对IAS39进行修订。2002年修订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建议,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发生时,给予企业对金融工具应用公允价值会计的不可撤销的选择权。2003年12月,IASB了修订后的IAS32和IAS39,经过广泛咨询后,修订后的准则改进不少。
(一)推广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好处。一是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工具将使其可以在表内反映,这让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有更好的理解,也容易评价企业通过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二是削弱了“摘樱桃”的动机。根据现行会计计量模式,金融工具价值的变动仅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这样,企业可能仅仅为了增加会计利润而进行某项交易,以此掩盖核心业务的不良业绩。三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可以使金融工具计价模式更加一致,金融工具将在相同的时点、根据相同的原则进行计量。
(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弊端。由于公允价值具有计量属性上的不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因而其所形成的会计计量模式在理论上是令人困惑的,FASB亦未就公允价值计量提出一个完善的理论框架。这必然带来新的问题和在实际应用上的困难,主要体现为:
1、信息质量的可靠性难以保证。相对于具有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的以实际交易为基础的历史成本计量,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在财务报表中能提供更为相关的信息,但因其具有不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因此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
2、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有不少财务报表项目,如一些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不容易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现值计量常常就是估计其公允价值的最好技术。但是,因为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时间价值等都是不确定的,在计量的操作上往往面临着很大困难,因而现值计量的复杂性亦是公允价值计量不易推广应用的难点。
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增加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经济环境和风险状况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信用的变化,都会引起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也许有人认为,如果波动性存在,那么财务报表就应反映这种波动,这样报表使用者才能获得更相关的财务信息。但是,反映外部环境等变化所引起的损益的变动,可能并不能提供非常相关的信息,甚至可能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
总之,虽然公允价值会计能更好地反映当前经济环境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更符合实物资本保全的要求,更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但是,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极可能取代历史成本会计成为21世纪最主要的计量模式,尚言之过早。今后发展的趋势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历史成本会计和公允价值会计可能同时并存。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应用展望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很广,如“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租赁”、“收入”、“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等若干方面。与此同时,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和应用范围时,充分考虑了我国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发展特点,并做了审慎的改进。新会计准则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这就要求公允价值要“持续可靠取得”而不是“估估而已”。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公允价值不允许被滥用。同时,在应用范围方面,此次准则体系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