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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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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第1篇

(1)整体租赁经营模式。是指在一个旅游度假景区内,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控制和管理,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旅游度假区,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政企共同受益的旅游度假区治理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经营公共度假旅游资源的模式,体现公共性资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特点。

(2)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为了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度假区,或者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这种模式构造了景区经营强大的市场融资能力,广泛吸纳了社会资本的注入,同时借助股份制企业的先进机制,依靠对旅游度假区的垄断经营,以投入高额资本、创造优质旅游产品、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为目标。

(3)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经营企业经过股份制上市以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包括景区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垄断性经营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经营的旅游度假区,其所有权归属于景区管理机构,其经营权由景区管理机构委托给了上市公司;景区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保护工作由景区管理机构承担。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四权”完全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4)整合开发经营模式。是指对于依托公共文物资源的旅游度假区,在保证国家完全拥有文物资源所有权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安排,对文物旅游度假区的文物类公共性资产和非文物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原则,将文物景区的文物事业发展职能和旅游市场经营职能分开,事业部分统一归文物部门,按照事业规律管理,企业部分组建经营开发实体,统一划归政府直属国有独资的旅游集团企业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市场化经营。

(5)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是指一个度假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管理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对旅游度假区实施一体化(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作为政府的景区管理机构,但景区经营由景区管理机构的独资企业采取部分直接经营,部分由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规范的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进行,景区的旅游业务开拓紧密依托旅游部门的市场网络开展,在这个模式中,旅游度假区的经营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景区所有者——景区管理机构手中,少部分控制在合资公司中;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权主要在景区管理机构手中,景区经营企业主要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但同时在开发过程中有保护资源的绝对责任,是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部分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治理模式。

2我国度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景区体制复杂、政出多门的宏观管理格局,加之普遍存在的区位制约、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匮乏,使得国内度假旅游景区在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目前,我国度假旅游景区的宏观管理格局是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现行的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多重目标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而随处可见的多重管理加剧了这种矛盾。

(2)秩序混乱,服务较差。度假旅游景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证。这几年发生的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就是因此引起的。急功近利,内部机制不合理,不科学,管理混乱。有的景区层层转包,各行其是,秩序混乱。

(3)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我国度假旅游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表现在景区破坏性建设严重,自然景区城市化突出。有些素质不高的企业胡乱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如酒店、别墅、停车场等,使景区建设庸俗化,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很大。许多度假旅游景区出现资源退化,不仅有客流量大造成的自然退化,更主要的是保护不力。景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严重,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环保技术不过关,造成景区卫生不好,由此而引起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4)条块分割,名实不符。在我国的度假旅游景区内,往往出现建设、文物、林业、水利、旅游等多个部门插手管理。在条块分割、各据一方的情况下,在地方、部门、单位、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貌似建设、实为破坏,名为保护、实为垄断的现象极为常见。

(5)财政困难,举步艰难。国家对风景文物资源保护的财政拨款十分有限,国际援助和社会赞助杯水车薪。管理经费和职工工薪部分靠财政拨款,部分靠自支,有的完全实行自筹自支。在此情况下,大多数地方只能勉强维持现状和职工生计,谈不上有效保护和积极建设。景区内居民和职工迫于生计,开山取石、毁林伐木、捕猎动物,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现象屡禁不止,这就等于是捧着金碗要饭吃,宝贵的资源成为财政的负担。

(6)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许多旅游度假区,由于条块分割和政、企、事不分,政府机关的衙门作风与旧国营企业的各种弊端兼而有之。在经营接待上,基本上是等客上门,很少主动宣传促销;在经济收支上,财政拨款加单位创收,有的稍有盈余,多数入不敷出;在劳动人事制度上,机构臃肿,冗员繁多;在分配制度上,死工资,“大锅饭”,平均主义盛行。这种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一方面导致了旅游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另一方面是度假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无序、低效以致破坏,严重困扰着资源环境的保护及度假旅游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博物馆;文化;藏品;管理

目前从文物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在全国2200多家博物馆中,共有馆藏文物1236万余件套。在这2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中小博物馆,有公立博物馆也有私立博物馆。那么,博物馆发挥社会功能的关键依托是藏品,它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它也是博物馆存在的价值所在,是博物馆的生命线。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型博物馆,藏品的保护管理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加强中小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作为一个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少者几千件,多者几万件、几十万件。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就不能便捷地提供研究、利用,也无法保证藏品的安全。博物馆保管藏品的目的,最基本的就是保护藏品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再者是方便研究、利用,使藏品的内涵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另外,也能提高博物馆的教育功能及知名度。然而在实际藏品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何科学的进行藏品管理是我们各方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下从藏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两个方面全面阐述中小型博物馆的藏品管理。特别指出了很多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而又常被忽视的一些问题,以供各位借鉴。

一、中小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因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中小博物馆馆藏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管理,许多情况令人深思和担忧。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藏品保护基础设施差。文物的保护受环境影响很大,而大部分中小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管理条件较差。很多中小博物馆没有像样的库房,仓库潮湿漏雨,面积缺少,藏品拥挤等,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藏品保护的的环境要求。另外,保护藏品的设备设施老化。库房建设或改造未考虑文物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干、防光和防尘等方面的因素,导致文物自然损坏严重,在藏品的保护设施方面也缺乏条件,有些藏品简单的用包装纸包裹;库藏品或陈列品仅有几个框子,几个柜子,再加点防虫、防潮剂等。此外,在防火、防盗方面也欠缺必要的考虑。问题二:目前自然环境的劣化对藏品造成严重的损坏。如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增加,藏品的光照等。问题三:藏品保护投入资金严重缺少。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导致馆藏文物的保护保管问题无法解决,更谈不上花更多的资金来投入文物的征集。问题四:藏品保护技术手段落后。由诸多因素导致的馆藏文物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严重,加之博物馆的现代化保护技术水平差,对馆藏文物的保护仅停留在查查数量、看看温度等肤浅层面,对馆藏文物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没有设备和技术来解决。问题五:藏品保护意识淡薄。有些部门、单位,领导分工不明确,缺乏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意识,过分的关注其经济价值,而忽略文物本身的价值,导致人为损坏现象严重,也有一些职工,对藏品的保护更是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只要“守好房子、收好票子、管好章子”,就可以了,不能正确认识藏品的存在价值及意义。问题六:藏品保护缺乏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的藏品保护管理制度是博物馆藏品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准则。

二、面对中小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如前所述,藏品是博物馆发挥社会功能的关键依托,是博物馆存在的价值所在,是博物馆的生命线。加强中小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深远。面对中小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措施一: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硬件保护水平。博物馆最首要和最根本的功能就是对文物的保护与保管,《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要有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及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因此博物馆藏品库房是关系到藏品是否安全和有效保护的重要条件。其选址、结构、布局、设施等是否考虑了地方的一些不可抗拒因素,是否合理妥当等,将直接影响到藏品的寿命和安全。同时,要严格按照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一些新的文物库房的建设要特别考虑到这些方面的因素,严格按照“十防(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干、防光、防尘、防火、防盗和防污染)”的要求进行设计。此外,在设备方面,要加快对文物保护设备设施的更新或添置,有条件的博物馆,要在现代化保护设备,例如恒温恒湿机等加大投入。措施二:对抗自然环境的劣化。在空气质量的控制方面也要有所考虑,对藏品的保护和管理要对库房的空气进行粗过滤。同时,对藏品照明设施的使用和控制方面也不可忽视,特别是陈列室内的藏品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潜在的危害。其次,要提供文物修复的基本设备和物资,有条件的博物馆可以经批准自行进行一般文物的简单修复。措施三:各方争取,缓解资金压力。怎样解决资金缺少的重大压力?博物馆事业作为公益事业,目前实现“以文养文”的博物馆并不多。首先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另外,要保证专款专用。目前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的现象很多,资金都用于提高职工待遇等方面。此外要借各方力量,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国家要制定优惠的政策予以支持社会各界对文物事业的扶持,可以收取资源税,适当减免相关税种。要广泛争取国际组织、友好国家政府及团体,特别是海外华人、港澳台同胞对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设立“保护基金”。同时,中小博物馆也要积极利用自身的优势,努力把博物馆推向市场,吸引观众,或多方面的加大产业的开发,获取经济收入,缓解资金压力。措施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高藏品保护科学技术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可以借现代科学和传统工艺来解决。新时期,我们要积极的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展开技术性保护,以不断的实践促进技术的提高。但如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关键在于人,因为技术和设备都需要人这个主体来进行使用和操作。首先要善于开发现有的人才资源。要提高保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树立热爱博物馆的职业道德情感,对现有岗位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各项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岗位的继续教育。其次,要留住现有的人才。博物馆的成长离不开专业人才,我们要尽可能的创造条件,留住一些热爱博物馆工作,致力于博物馆事业的从业人员。要为藏品保护专业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其在学习教育、工资福利等方面要创造便利,改革其工资制度,可以建立博物馆专项津贴。再次是,要吸引外来的技术和人才。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技术是一个区域化、国际化的技术,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内、国外的许多同行的技术。可以考虑从外单位聘用一些专家、学者担任顾问,走出去学,请进来学,借他人之学,为我所用。措施五:明确责任,提高保护意识。首先,保护第一,领导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对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建立文物保护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藏品的保护保管情况,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到自身担负的历史责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文物保护工作。其次,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身积极参与到文物的保护队伍中来,要积极宣传藏品保护的意义,鼓励和培养一批热爱文博事业的从业人员。其三,转变传统观念,提升思路,要利用文物的本身价值,提高博物馆门票的附加价值,发挥藏品的社会功能,让博物馆走向学校、走向社区、走向社会。其四,要积极检查督促藏品保护保管工作,赏罚分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措施六: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要实现藏品的科学化管理,就必须要加强藏品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首先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学管理步骤。藏品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接收、鉴定、登帐、分类、编目、定级、建档、入库、排架、提用、注销和统计,每一个藏品管理工作者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藏品的科学管理。那么,藏品的科学管理其实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科学管理的步骤和方法,主要是:编目(鉴定、定级、分类)、登记、入库、排架、建档统计、检查和清点,以保护藏品安全,防止丢失损坏。第二个层次是健全的规章制度,以保证藏品的研究利用。藏品管理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二是要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只有制度健全,程序合理、才有可能有条不紊的开展藏品保护工作。这些制度应包括基本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和每项具体保护保管的操作规程,例如藏品征集、鉴定、分类、消毒、修复、复制制度和出入库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守则、设备设施的检修制度等。同时保管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责任落实,分工明确,要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完善保管制度的建设,不断整改提高。三是要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业务工作,对文物、博物馆的法律法规要熟悉掌握和运用,例如《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四是要积极借鉴现代化的管理经验,例如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将藏品保护管理作为一种“产品”进行严格的监控,逐渐形成文件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其五,要充分发挥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利用电脑科学的管理藏品,通过普查来摸清自己“家底”,利用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来建立健全馆藏文物台帐。

三、结语

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谨的、科学的工作,其水映出对藏品认知层次的深浅,是博物馆发展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博物馆藏品具有厚重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是一切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藏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博物馆的地位,如果不加强对中小博物馆藏品的保护管理,我想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文物,更多的是缺失了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文化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2]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1993-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消防安全;博物馆;问题;措施

博物馆收藏着大量历史文物,很多文物都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可以说,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意义。同时博物馆在传承我国优秀文化和民族传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教育和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博物馆,接受优秀历史文化的熏陶。因此,这就要求博物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博物馆藏品安全和人员安全。然而,目前博物馆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存在较多的安全漏洞,亟需采取消防安全措施,降低博物馆安全风险。

一、博物馆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

1.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

我国博物馆自设计建设之初,就要求做好消防安全方面的措施,然而,由于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技术方面的缺陷,都导致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从当前我国博物馆安全管理问题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博物馆工作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总是认为不会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第二,消防设备陈旧落后,很多博物馆内的消防设施都已经不能使用,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更换,一旦出现火灾必然导致重大损失。第三,电气设备安装没有严格按照博物馆消防安全标准执行,温度过高引燃易燃物品。可见,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是博物馆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2.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关于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较为缺乏,到目前为止,只有1991 年的《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在这一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博物馆建筑设计相关条款,但相关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这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不利于认定相关责任人。同时到目前为止,这部规范没有进行修订,已经不适应当前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另外,对博物馆消防漏洞执法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只有下达整改通知,惩罚力度远远不够。

二、博物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博物馆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需要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保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工作内容的领导组织、确立相关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人员、实行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度。对博物馆内的重要场所要及时张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对馆内工作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2.增强工作人员安全防火意识

在展放文物的建筑物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对于特殊工作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警惕、保持工作场所的空气流通,有效保证易燃易爆气体及时排出。在进行各种仪器装置操作时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认真检查各种电源线、仪器零部件是否异常。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操作过程结束后,同样需要具有安全意识,确保各种电源装备安全关闭,清理各种杂物、垃圾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减少火灾发生率。

3.重视电气安装安全措施

在博物馆内进行电气安装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对线路进行敷设时应避开易燃物质,防止留下火灾隐患。在电线必须穿过木质等易燃物质时,应采用绝缘套管等绝缘材料进行处理。同时馆内应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对一些电气的使用,应做好通风防火处理,及时进行散热。此外,所使用的电线直径、熔点等各个方面都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完成之后应进行检测,确保达到安全要求。

4.及时更新消防设备

由于博物馆的特殊性,馆内藏品的珍贵性,博物馆应及时淘汰陈旧的消防设备,应用科技含量高、对藏品损害小的消防设施。例如,在一些博物馆内收藏着珍贵的纸质书画、纺织品等遇水即损藏品,这样的馆区应设置先进的气体灭火装置。

5.做好修缮安全工作

随着文物的增添和废弃设置的更换,博物馆要进行不断的修缮和装修,在修缮时要使用大量的材料,其中包括大量可燃性材料和一些明火工具,在修缮的过程中要提高安全意识,一些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博物馆的消防安全条例进行作业,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实施到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予以解决,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语

总之,应认真对待博物馆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从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意识以及消防设备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博物馆藏品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为观众提供一个安全的欣赏环境。(作者单位:廊坊博物馆)

参考文献:

[1] 许丹.公众聚集场所防火[M].北京: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版.

[2] 简恩彬.浅议博物馆的火灾隐患及防火要求[J].中国防火安全信息.2008.01.

[3] 张国俊,张米丁.浅谈博物馆火险隐患与防范措施[J]. 安防科技.2006.07.

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曲阜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TU-092.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3)09-0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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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前行中,由于观念、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对文物古迹及其周围环境所造成的一系列不同程度的破坏,文物古迹的保护及其价值取向都面临新的课题与挑战,触发了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近些年来所出现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与《关于中国特色的文物古建筑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的共识——曲阜宣言》是两部颇具代表性的文件,本文旨在通过对两者比较阅读与分析的基础上,谈谈自己的浅见与思考。

2 概述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订,于2000年10月在承德通过,经中国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准则》是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参照以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威尼斯》)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文件为主要原则依据,并以《巴拉》作为参照范本而最终制定的。《准则》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准则》正文含有38条,共包括5章,分为总则、保护程序、保护原则、保护工程、附则。第二部分是《关于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对《准则》中涉及的16项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解释与论述。第三部分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实例》,选择文物保护的成功实例,未进一步说明应该怎样理解和执行《准则》的条款规定。《准则》的制定标志着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向标准化、科学化的方向更迈进了一步,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我国文物保护的行业规范。

《关于中国特色的文物古建筑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的共识——曲阜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发表于2005年10月,恰逢在曲阜举办的当代古建学人第八届兰亭叙谈会和《古建园林技术》杂志第五届二次会议期间,与会的有罗哲文、马炳坚等当代古建学人、艺匠工师,就我国以木构建筑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宣言》。《宣言》共计十二条组成,内容不求大而全,却体现着术业专攻的从业态度,凝聚着文物保护工作者丰富的经验总结与深切的亲身感悟。

3

《准则》与《宣言》之同

3.1关于制定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和相关法规明确了我国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但针对文物古迹保护的具体论述相对较为简单,导致在实践工作中对基本原则的不同理解产生了多种解释,因此保护的结果也不尽相同。鉴于此,《准则》与《宣言》的出现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做了一定的专业阐释。

事实上,《准则》并不是一部法规性文件,而是“在中国文物保护法规体系的框架下,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的行业规则和评价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也是对保护法规相关条款的专业性阐释,同时可以作为处理有关文物古迹事务时的专业依据”,这是在《准则》的序言中对自身明确的定位。同样的,《宣言》在第一条中便着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去制定文物古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方法的。”两者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作为制定的基础,充分体现了对于文物保护法的尊重、继承与延续,同时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了有效的行业规范。

3.2关于文物古迹的价值

《准则》与《宣言》中对于文物古迹的三大价值均予以了肯定。《准则》第一章总则第3条中指出了:“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在《宣言》的第二条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以木结构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是……具有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的”这样的字眼。

当然,《准则》在第二部分《阐述》2-3中又补充道:“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面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此句似乎在暗示,除了三大价值,对文物古迹的自身价值的理解存在着可拓展性,联系第二部分《阐述》中着重列出的“关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条,《准则》审慎的表明既要展示文物古迹的全部价值,发挥其社会效益,又要正确引导其所创造的经济效益,避免对文物古迹任何形式的损害。因此,《准则》在肯定了文物古迹的三大价值的同时,实则还涉及到文物古迹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3.3关于日常保养

无论是《准则》还是《宣言》,对于日常保养都给予了重视与强调。在《准则》第四章第29条中便提出:“日常保养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适用于任何保护对象。必须制订相应的保养制度,主要工作是对有隐患的部分实行连续监测,记录存档,并按照有关的规范实施保养工程。”而在《宣言》第四条中强调“对柱根、屋面经常观测进行保养性维修是十分必要的”。其保养的重点是灾害和损伤的多发、易发部位,将保养和监测相结合起来。对于以木结构建筑为主的中国古建筑而言日常保养尤为重要,易损毁、易虫蛀、易腐蚀是木结构古建筑面临的普遍问题,而“中国古建筑快速残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自然因素,而是缺少维修。”可见,日常保养工作被视为必要的环节,其目的是及时排除隐患,避免以后更多干预。

3.4关于落架大修

对于“落架大修”这一修复方法,《准则》与《宣言》都秉持了极为慎重的态度。《准则》第四章第32条有明确的示意:“要慎重使用全部解体修复的方法,经过解体后修复的结构,应当全面减除隐患,保证较长时间不再修缮。”此处所说的“全部解体修复”即意指落架大修。《宣言》中的第六条,虽指出落架大修是使得古建筑祛病延年的彻底有效的传统修缮方法,但又强调落架大修要慎重,能用其它方法解决问题的,应尽量采用其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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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与《宣言》之异

4.1关于适用范围

《准则》在第一章总则第1条中首先开宗明义,指出其“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文物古迹的涵盖面非常广泛,“它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应予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也就是说,《准则》的保护对象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其基本原则和保护程序适用的范围较广。

与之对比,《宣言》的适用对象则限定在以木结构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专业针对性极强。如果说《准则》努力打造成内容丰富、涵盖广泛、提纲挈领的百科全书的话,而《宣言》所涉及的对象仅仅是《准则》当中的一部分,其旨在成为专业领域的实用手册。

4.2关于理论与实践

倘若说《准则》属于纲领性文件的范畴,那么《宣言》则更侧重于从工程实践的角度进行总结,这与两者的编纂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准则》的编制集中了建筑、考古、规划、文物保护科技、法律、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资深专家,汇聚了最有代表性的共识与经验,是对建国后几十年来的保护工作长期实践积累的总结,是对以往的工作经验、理论脉络的系统梳理;在法规体系的指导下将国际的内容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体现了现阶段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对国际原则的理解,协调了宏观法规与文物古迹保护具体操作之间的关系,一系列保护界长期存在的有争议的问题在《准则》中得以规范;同时,这也是我国保护界一次国际合作的大胆尝试,通过这个国际合作项目,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者得以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同行进行深入的交流,获得了不少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与方法。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作为一份官方推荐的文件,《准则》具有指导性和权威性。可以说,《准则》在体现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的同时,也成为反映我国文化特征的标准性文件。

《宣言》的制订,其发起源于实践界的老前辈,针对的是实践界在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和遇到的问题,所探讨的内容往往涉及十分细节、具体的现象和做法,比如《宣言》第四条中列举由木构架腐朽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再比如油饰彩画的修复方法在《宣言》当中以第七条独立成一条的形式加以强调。《宣言》的提出具有以下的贡献:强调了木构建筑有着自己特殊的损毁规律;充分反映了北京地区从清末至今的修缮经验,成为非常有益的经验总结;强调“四原”,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强调国情,强调我国特有的修缮方法,如更换构件、可以重建。

经验总结固然弥足珍贵,而将实践中得来的经验经过提炼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才能更好地为今后的实践活动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宣言》所解决的问题似乎更多停留在实践的层面,一旦触及到问题更深的理论层面则难免有这样或那样尚待推敲之处,关键在于不是用损毁规律一词便能涵盖方方面面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宣言》的作用和价值正是延续了中国古代建筑维修观,而《准则》的制订则是反思和批评这种建筑维修观的思考。

4.3关于原状

不改变文物原状是保护文物古迹的法律规定,《准则》延续并扩展了这一理解。《准则》在《阐述》部分3—1中对于原状的描述为以下四种状态:“实施保护工程以前的状态;历史上经过修缮、改建、重建后留存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局部坍塌、掩埋、变形、错置、支撑,但仍保留原构件和原有结构形制,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状态。”此处所言原状包含了多重信息,或是初建之面目,或是历史上某次有意义的大修后状况,亦或就是现状。同时《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于《阐述》3-3进一步详细规定:“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可以包括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两方面内容。”其中,对于必须保存现状的对象和可以恢复原状的对象又各有明确的界定,必须保存现状的对象包含有经过重大自然灾害后遗留下有研究价值的残损状态,在重大历史事件中被损坏后有纪念价值的残损状态等。

《宣言》中对于原状的理解也是基于文物法中明确规定的“不改变原状”这一古建筑修缮的根本原则展开的,“‘原状’应是文物建筑健康的状况,而不是被破坏、被歪曲和破旧衰败的状况。衰败破旧不是原状,是现状。现状不等于原状。”《宣言》将现状排斥在原状之外,自始至终将文物健康的状况等同于原状。

可见,两者对于“原状”的解读显然有明显差异。诚然,对于文物古迹而言,健康、安全和长久是至关重要的,将其完好地保存下来,它才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可言。但现状即便是残破不堪的,依然携带有丰富的历史信息,不同时代的历史信息都是有价值的,或是重大自然灾害后遗留下来的有研究价值的状态,或是作为某一历史事件的见证,或是其残损的本身已经构成了特有的历史价值,仍具有保护的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判世界遗产的重要依据之一正是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强调岁月在建筑遗产中留下的痕迹。比如,在2008年5月12日的强震中被摧毁的北川县城,其残损破败的状态即是对那次触目惊心的灾难的最好记录,值得人们小心翼翼地去保护、去纪念,而不是将其原址重建,抹去其历史的印记。又比如,1924年倒掉的杭州雷峰塔在历史上以其完整的宋塔形象持续了近600年。“自明代以后,雷峰塔外部木檐被毁,仅存残损的砖砌塔身,然而雷峰塔这样一种残缺美在以后的400年间被人们广为欣赏和称道,却没有被重修重建”,雷峰塔自身随着时代而呈现出不断变化和改动的面貌。“因此残缺是雷峰塔的原真性,而不是完整性构成了它的主要历史价值。雷峰塔遗址残损的真实遗存本身已经完成了表现形式与历史价值的内在统一,体现了它的原真性。”

同时,《宣言》中仅是将现状脱离于“原状”之外,而究竟原状是初建时之状态,还是历史上某次有意义的大修后状况,文中未置可否。《宣言》中反复提到保护维修古建筑的四保存原则:一是保存原来形制(包括造型、平面布局等),二是保存原结构,三是保存原材料,四是保存原工艺技术。那么,这“四原”中的“原”到底是指代的哪个时期的状态?如果进行科学的修复,又该将其恢复到哪个阶段的原真状态?假如原状意为初建时之状态,那么我们在故宫世纪大修之时完全没有理由将其从整体上恢复到“康乾盛世”年间金碧辉煌的全盛模样,而应将其恢复至1407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皇帝始建之初的风貌。

再者,《宣言》针对的主要是北京地区的木构古建筑,作为皇家建筑其自身安全系数高,保存状况较好,且相关可考数据充足,完全可以遵照《宣言》中所言“四原”的原则进行修缮,而若应用到南方,则《宣言》所述未必奏效。以无锡阿炳故居的修缮为例,风雨飘摇、残破不堪的阿炳故居已不得不改变其原形制,无法做到《宣言》中所谓的“四原”。又如,苏州师俭堂的修缮,其内部门窗除楼厅采用了大量的进口玻璃窗外,其他是明瓦镶嵌的长、槛窗。但是在江浙地区,明瓦加工的传统工艺已经失传,只能对现有的几扇明瓦窗进行整修,其余门窗采用玻璃进行替代。因此,师俭堂的修缮也无法实现“四原”中“原工艺技术”的要求。

另外,《宣言》中并未对文物古迹所谓的“健康”做进一步的阐述说明,导致“健康”一词所指含糊不清,也是值得商榷的。如若以现代的安全标准规范去校验文物古迹,则多数皆不符合当今的防火、抗震等规范要求,可以称之为“危房”,我们又是否要将这些文物古迹均推倒重来,复原成如今所谓的“健康”的状况。

由此可见,有关“原状”之意的理解,《准则》的表述更为全面、科学与准确,实际操作的灵活性更强。

文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第5篇

本文分析了防灾科技学院自2006年升本以来在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了这些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达到辅助实践教学,增强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

关键词:固定资产;实践教学;仪器设备

1.学院简介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大陆地震频发,灾害损失严重,为减轻地震灾害,培养防震减灾的专业人才,国家于1975年组建了国家地震局天水地震学校。随着我国经济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正在逐年增长。随着生源的增加,学校各项设施的优化,教学质量的提高,天水地震学校于2006年正式更名为防灾科技学院,并开始举办本科教育,面向全国招生。

至今,学院已经形成理学、工学为主的五大学科门类。在一级学科的专业群中,形成各类学科专有实验室118个,由于教学实验室的增多,实验器材的购置频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54亿元,其中超过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共有222个。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善与优化,为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多优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知识掌握水平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由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过快增长,使得资产管理人员在管理方面并没有足够的配套管理办法与管理手段,进而暴露出一些实验室仪器设备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2.实践教学中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开放实验内容单一。

在学院所拥有的一级学科中,共有实验室118个,在日常的实践教学中,实验课多以操作实验和验证实验为准,这是由于老师上课大多按照课程设置依附于课堂教学,以至于所布置的实验任务也大多是课堂的验证实验。此外,一些老师惰性严重,科研水平差,更倾向于按本宣科的进行教学讲解。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的提高与研究水平。

2.2忽略对校史文物的保护。

学院成立的前身是天水地震学校,校址在甘肃天水,于1983迁至北京东燕郊,搬迁过后,很多建校伊始的文物都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很多岩石标本在途中丢失,还有很多岩石标本以及地震监测资料只是简单的堆放在系部的实验室,并没有作为校史馆的一部分,供学生参观。在地震科学系学生考研以及毕业设计的过程中,这些本来可以起到辅作用的资料却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多学生只得自己掏钱去地震科学馆参观。

2.3仪器维护低效率。

实验室的管理缺乏制度化,实验室人手有限;同时,学生数量逐年增多,实验室经费困难,以至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往往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加速损耗。很多系部反映,在室外实验的过程中,只有一名任课教师作为实验课指导,并没有专门的实验管理员辅助管理,很多学生在实验课上拿到有问题的仪器设备,需自行回仪器管理室更换,浪费了很多课堂时间。

2.4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自建校以来,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一直处于发展阶段。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一直没有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任课老师只能口头约束学生合理使用教学仪器。

3.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的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在课余时间开放实验室。

合理规划实验室的房间安排。在达到实验室完全配合教学的同时,也要实现实验室满足学生课余时间研究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对于长期闲置和较少使用的固定资产,可进行学院内部系部之间的整合与调拨,实现物尽其用。

3.2修补历史标本,并移送到开放校史馆,随时供学生参观与使用。

校史文物是学院发展过程中留下的珍贵的资料,承载着学院几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发展各阶段的重大事件记录。并且,其中包括地质考察队地质工程队在考察过程中留下的各种实物标本及文字资料。这些宝贵的资料对于地质学科的老师和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可以作为实验课的重要课堂辅助材料。应该召集相关系部的专业教师,并投入相当的财力,将天水地震学校留下的文物分类整理,陆续陈列在校史馆中,供学生随时学习、参观。

3.3配备实验室设备维护人员。

每次上课之前要做设备维护。有必要的实验室,要随堂进行设备维护,机器调试。对于学科内部的实验室要设定相应的实验室分类,并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实验人员的培养计划,不仅要求实验员熟悉实验室安全和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且要求实验员掌握基本实验技能,能够随时进行课前与课后的设备调试工作。大型的仪器设备配备专业的实验员,并且将各种维护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设定相应的岗位津贴,通过学生与任课教师的民意打分,对其进行相应的监督式的薪酬制度,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做好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3.4建立健全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学院的资产部门成立较早,但由于学校较小,各项基础设施并不健全,以至于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不完善。随着学院的发展与壮大,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急需完善,尤其要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完善。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实现账面、固定资产专用卡片、实有物资一一对应。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回收、转让、变卖、抵押、有偿调拨等程序的设定。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让各个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能够更加高效、合理、节约的使用。

[参考文献]

[1]王素云.高校固定资产初探[J].管理视野,2013(2):138.

[2]乔晋忠,张丽萍.高等院校实验室管理的研究[J].中北大学学报,2006(22):93.

[3]辛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创新协同对策研究[J].财税审计,2013(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