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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县文化馆围绕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利用晚上居民休闲时机,宣传相关安全稳定的知识;县电影公司充分利用数字电影巡回放映,在放映电影前宣传稳定安全知识。大造活动声势,宣传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利用各种形式宣传。
(二)从源头抓起,坚持预防为主。在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管理上,努力引导行业监管场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场所审批时,我们坚持将场所的安全隐患检查验收前置,才给予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在核准演出活动时,也以场所安全合格为前置。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县演出场所的核准,歌舞厅的申办、演出活动的核准,一律由我局审核无安全隐患后批准。
(三)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我局认真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加强实战演练,迅速安排部署,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都要严肃追查责任,特别是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二、主要工作
(一)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对我县人员密集的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公众聚集人员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我局分别对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影公司等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全县文化市场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县图书馆、文化馆重视安全生产,配置了消防器材等;博物馆认真检查,把文物的安全纳入第一“生产要素”对文物库房的监控、电源、周围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可移动文物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安全。
(二)在对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业场所的检查中,涉及网吧、歌舞演艺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由于我县在审批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之前,严格遵守消防部门消防前置许可审批政策、程序的落实到位。排查中,各文化经营单位基本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了应急预案和灭火疏散预案,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检查中,未发现各文化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行为和超员经营现象。同时,对各经营单位的法人重新签订了2015年娱乐场所安全责任书和网吧经营管理责任状。部分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堵塞、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县文化执法大队对无证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将移交公安处理。
(三)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考古项目、艺术中心、艺术剧院、电影院、各类艺术院团、学校、保育院以及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等文化单位,在春节期间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必须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切实抓好烟花爆竹运储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煤气中毒和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今后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意识,筑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各文物、纪念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省政府年度考核文物安全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府与文物所在地的镇、街、局等签定《文物安全责任书》、指定文物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协调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队伍管理,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3.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要认真履行会议会址、会议纪念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会议会址和会议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具有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可移动文物。
2.重点整治。杜绝在会议纪念馆内的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保障用电安全,加强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在各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节点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纪念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4.自查自改。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本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切实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尽快整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有关标准和防护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火灭火能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作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确保良好使用效能。
(四)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实施精准化管理。会议纪念馆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严格实施定期对馆内和会议会址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
3.健全消防队伍。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消防力量。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要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对野外的不可移动文物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会议纪念馆要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区文旅局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五)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认真组织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会议纪念馆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三年行动自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始终。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合理安排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时段与时限。开展部署动员,将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幻像馆单位,做到全行业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责任单位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区文旅局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导会议纪念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全面增强会议纪念馆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要充分认清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听取行动进展和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明确牵头领导,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法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2020年6月25日前将承办负责人和联系人报送至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
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应当在加强用电,用火管理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消防设施层层布防,避免消防设施的安装及火灾扑救对文物及景观造成破坏,因此勿损文物、无碍观瞻、早灭自救、因地制宜是基本的保护原则。
2古建筑消防保护方案
1)鉴于古建筑保护的特殊性,一般不设室内消火栓,初起火灾的扑救靠超细干粉灭火器完成,且应充分利用现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基础条件,增设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可防止冻害,对景观影响也较小,旁置消防栓箱,箱内设有水枪,水龙带,可根据火情灵活选择使用功能,箱中设手动启泵按钮,可远程控制启动消防泵。
2)新建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并设于偏远处,减少对周围景观的影响,满足室外消防用水的需要。院外四周敷设环状消防管网,敷设于冻土以下,适当位置设消防接合器,以便消防车救援时接入,为院内消防管网加压。
3)古建筑内的香案、幛幔等易起火部位上方的半檩、脊檩等易集烟部位以及院内距古建筑较近的其他房间内安装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古建筑内并设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报警接口,值班室设系统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可对全院范围集中监控,并可手动应急启动消防泵,做到早发现,早扑救。
4)在古建筑门旁及其他要害部位设置足够的手提超细干粉灭火器,供扑救初起火灾使用,大殿内设推车式超细干粉灭火器,院内其他房间根据需要在适当位置也设置足够的手提干粉灭火器,在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安装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可实现自动灭火,对初期火灾进行早期扑救。
5)古建筑一般在供配电设施方面均有缺陷,可在现有电源的基础上增设柴油发电机作为第二电源,两电源互为备用,消防设备末端配电箱采用备用电源自投自复箱,二者可自动切换,以确保消防水泵可随时启动,同时可兼顾庙内其他工作、生活用电需求。
6)在消防值班配电室采用接地电阻小于1Ω的功用接地网,总配电箱装设浪涌保护器,消防水泵采用总等电位连接,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电缆金属外皮在进出建筑物处与接地网连接,以防雷电波入侵,保护系统安全。古建筑周围一般无高大建筑,存在雷击风险,为减少火灾隐患,避免雷击起火,建议要进行防雷专项设计,且防雷工程的实施宜与消防工程,修缮工程同步进行,以提高功效,节约投资。
3消防设施与古建筑的关系
作为古建筑的附属设施,在满足其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弱体量、高度及外观对古建筑的影响,不仅在造型、体量上能隐则隐,而且还应考虑设施的建设是否会对古建筑形成新的威胁或隐患,可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例如可采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联建,基本沉入地下,地面作美化处理,尽量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不能沉入地下的配电柴油发电机房则以最小体合适的造型尽量与环境融合。按照规范要求,院内消火栓均为地下式,布置于建筑群空地,距古建筑有适当的安全距离,便于使用。消火栓箱设于消火栓附近靠墙侧放,便于使用,不碍观瞻。为避免管道施工、渗漏对古建筑地基造成不利影响,消防管线的布置依现场条件尽量与古建筑拉开距离,消防干管敷设于庙院围墙外,仅少量支管入院,消火栓泄水可由排水管网排出院外,对古建筑的影响减少到最小。消防设施尽量布置于庙院,施工对现有树木的砍伐或移植较少,施工时人、材、机等的施工活动对古建筑的干扰、整体景观的影响较小。为避免管网过压造成泄漏而影响古建筑的地基,泵房内水泵出水管、消防水泵接合器均应设有安全阀,在出水管压力超过一定数值时,安全阀就会泄压,以确保管网不会因泄漏而影响古建筑安全。
4古建筑消防系统运行的工作过程
1)发生火情时,火灾探测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或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内有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动作),应立即赶到现场核实。确认火情的同时,当时在场人员可立即就地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消防队救援,同时立即使用移动式超细干粉灭火器迅速扑救。
2)若火势仍未得到控制时,就应立即按下手动启泵按钮,现场远程启动消防水泵或消防值班室强制手动启泵。
3)启泵信号发出后,若主供电源正常,消防水泵会在5s内启动,若主供电源故障,控制系统会及时自动切换至备供电源,保证在30s内达到设定流量、压力。
4)此时可使用消防水枪的喷雾水流进入室内近距离对着火点进行喷水灭火;同时消防车可能已抵达并可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为系统加压,可弥补系统水量的不足。5)若火势进一步扩大,无法进行近距离扑救时,可后退使用水枪的直流水柱控制火势,避免火灾蔓延,祸及其他古建筑。
6)特别强调,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扑救初起火灾时应优先使用超细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开启消火栓灭火时,应先使用水枪的喷雾功能,以减少对珍贵文物的冲击,尽量避免水渍损失。
5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要点
1)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文物工作者的责任感,充分认识违法后果,提高文物保护的自觉性。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消防“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逃生;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首先要严格把关,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出现火情时要力争将其扑灭在初期阶段,总之要做到以防为主,层层布防,做好消防设施的正常维护,保障消防设备完好可用,定期按照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国家文物的万无一失。
关键词加气站;消防隐患;安全管理
据我国城市环境状况公告显示,我国大气污染已由工业废物、煤烟气型向光化学烟雾型转变,大城市中汽车排放尾气成为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解决这一问题,自20世纪末,我国各大中城市相继建起了汽车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用液化石油气替代汽油作汽车燃料,这一燃料品种的改变,极大地净化了城市空气质量。但是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加气站消防的主要隐患和问题
1.1 选址不合理
我国尚未出台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设计规范,给各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不利,使其从设计、施工到营运都不规范,存在一些“先天性”的隐患,主要表现在:(1)离居民区和道路的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2)离电力线路的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3)未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4)个别站点还选择在小山坡上等。
1.2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工作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对石油气的性能、爆炸极限、火灾危险性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等应具备的常识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为了快捷和方便,违章操作成为“家常便饭”。
1.3 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由于人员混杂,往往不重视消防安全的管理,主要表现有:加气站门卫监管不严,对进入的人员放任自流,未要求交出火源及关闭手机;对进入的车辆没要求配载阻火器。瓶装加气站对运营瓶装液化气的车主未检验其有无准运证,擅自发货,四轮车、拖拉机均可随意进入个别加气站;缺乏对违章操作的监督等。
1.4 消防硬件设施不齐全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少配备甚至不配备消防设施。该设防火墙、防护堤的未设置或设置高度达不到要求;没有设置必要的接地装置;没有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应设泄漏报警器的未设置;在灌瓶间使用普通电器代替防爆电器;灭火器材不足或灭火级别达不到要求;消防水源达不到供水要求等。
1.5 设备管件达不到要求
部分加气站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成本,采用不合格的设备和管件。如管件采用铸铁件,阀门使用普通阀门等;部份储罐缺液位计、安全阀、水喷淋等安全装置;个别加气站甚至无气液分离器和稳压罐。
1.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
部分加气站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不健全,事故抢险工具严重不足,发生事故不知如何处理。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加气站因人员不到位没有定期演练,也只是摆设根本无法启动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2加气站防火要求
液化石油气是以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低碳氢化合物为主要成份的混合物,是闪点
2.1 站址选择
站址的选择和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安全、国土资源利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安全防火,环境保护、方便使用的要求。
站址要设置在工厂企业和居民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以上风侧,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地区,工厂机关学校,繁华闹市地区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地区。不要建在窝风地带,应选择有良好通风的地段,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车辆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郊区宜靠近公路或设在建成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同时要考虑站址前有一定的开阔地,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
2.2 加气站建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气态的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易在低洼处或通风不良处窝存,极易酿成爆炸事故,液化石油气泄漏时不易被人发现,只有当大量气体急骤散发时,才可以见到白雾或听到喷射声,遇明火发生爆炸时已经扩散了相当大一片的面积。因此,加气站设计中要保证液化石油气不停滞在站内,这要求加气站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并要有适当坡度,雨水可散流出站外,站内地坪应铺设不发火水泥,不设阴井和下水道。采用自然通风,进行全面换气,建筑材料要符合耐火要求。
2.3 消防设施的设置
加气站内消防设施的具体设置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局部修订条文)的有关规定。在加气站内设置消火栓、消防水池、地上卧式贮罐设置水消防,地下贮罐不设水消防。地上贮罐四周设非燃烧实体的防护墙。在贮罐、卸车点、加气岛、泵房处设置干粉灭火器。
2.4 贮罐设置
加气站内贮罐宜采用卧式贮罐。贮罐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钢制卧式容器》JB4731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设计和加工制造。贮罐内允许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执行。在液化石油气贮罐及管道上都应设置安全阀;还应在加气岛等危险场所和泄漏点设置探头,及时将信息传输到报警仪上。
根据《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84-2000的有关规定设置液化石油气贮罐与站内,外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防火间距。在液化石油气贮罐安全防火间距之内,应设置很醒目的禁火标志和安全宣传标志,严禁火种进入,并严禁随意搭建建构筑物和乱堆乱放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地上贮罐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地下贮罐消防水量,一级站不应小于20L/S,二级站不应小于15L/S,三级站不应小于10L/S。
2.5 设备及管线布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所有设备均选用防爆型,储罐液相出口管上应装置紧急切断阀,储罐、泵、压缩机、加气机、卸车柱等附近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汽车加气站的管线宜直埋地敷设,其外表面不得低于加强级防腐,每台加气机应单独设置进液管,设备、管线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站内应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消防水量应满足消防要求。
3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由于其特殊性,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硬件与软件同时抓,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重点与细节不放松”的方针,把握加气站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工作。消除加气站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础条件和触发条件,切实有效地做好消防工作。
3.1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首先要提高加气站经营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考核,使其了解石油气燃烧、流动、挥发、爆炸等基本理化性质和火灾产生的基本条件,熟练掌握各种抢险堵漏工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灭火技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加强资质管理
加气站竣工后应经建设、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消防、技监、工商等部门联合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企业资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广东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方可经营,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定期对加气站进行执法检查。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防雷、消防设施定期检测。
3.3加强设备和日常安全管理
一、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24小时实时监控情况;冬季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烟花爆竹方面:对照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核查内外部安全距离、可视监控或远红外监控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混存、堆垛码放是否符合规范、内外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量超等级储存、温湿度记录是否登记、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并组织对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期间的连续安全检查。严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按方案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施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落实工序管理监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及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长途客运行业落实特殊天气驾驶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情况;车站变电室、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冶金和制造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考核情况;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为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情况;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性能可靠适用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情况。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全面检查使用炉火取暖的工厂、工地、园林、学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委会牵头,按照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1、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和督查工作。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由区公安局负责。
2、区安监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冶金、商贸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3、区建管委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4、区交警*支队负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5、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6、区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11月)
区安委会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并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和相关单位检查督查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3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1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区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列出明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目标。在3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后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