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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本质内涵;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4-0021-03
[作者简介] 陈冬林,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助理、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学和公共事业管理;
李燕凌,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公共事业管理。(湖南 长沙 410128)
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其评估体系,不仅要求企业投资者与供应商、债权人、消费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发展,最重要的还应当包括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与企业员工之间的和谐发展,利益共享、实现“多赢”。因此,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本质内涵,以及构建中国式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评估认证体系的基本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本质内涵
社会学家J・H・特纳认为,人类有三种交换活动,即“市场交换”、“互惠交换”和“再分配交换”。根据J・H・特纳教授的“交换理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民(消费者)、企业与员工、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互惠交换”,即企业为取得自己所希望得到的社会认同,进行的无法量化的“社会价值”交换。一切交换活动,从本质上讲都应以“等价交换”为基础。“互惠交换”也要遵循这一价值规律,只不过,这里所讲的“价值”是社会价值而已。在长期以互惠交换稀缺社会资源为目的的社会活动中,凝结在社会产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即表现为以社会成员长期努力逐渐形成的进步的、积极的、美善的共同社会意识或行为规范等,这就是社会互惠交换中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具有价值目标多元化的社会行为特征。那些在企业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的进步的、积极的、美善的共同社会意识或行为规范,构成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内涵。
首先,它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共同生存的企业社会行为规范。企业社会行为存在共同价值标准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保卫自身生存权。保卫自身生存权是保护企业共同生存权的基础。企业在社会行为活动中,立足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维生存空间”,在实现社会价值“互惠交换”的同时,必须追求合理的、有效率的经济利益,必须严格服从政治及法律规范。只有每个企业都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生存权,全社会企业的共同生存权才能得到有效保护。2005年发生的“苏丹红”事件,给人们以深刻教训。许多产品完全合格的食品生产厂家,因不法企业缺失社会责任诚信,致使全社会范围内消费者都不敢吃熟食产品,合法企业被“殃及池鱼”。究其终因,就在于合法企业缺乏“自身生存权”保卫意识,全社会也缺少以此行为规范为内涵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当然,我们说保护企业共同生存,并不否定企业“优胜劣汰”为原则。但是,它排斥无序竞争、禁止恶意竞争、反对非道德竞争。
其次,它是一种能够促进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企业社会行为规范。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讲过,“正义否认某个人失去自由会由于别人享有更大的利益而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它不承认强加给少数人的牺牲可以由于许多人享有更大利益而变得无足轻重”。罗尔斯提出的正义原则,类似于经济学上的“正义”帕累托最优,即“所有社会价值――自由与社会、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除非任何价值的不平等分配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景天魁借用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这本著作的名称,提出了“作为公正的发展”新概念。他认为,没有公正的发展,根本算不上发展,在某种状况下,它极可能是“反发展”、“负发展”。所以,“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最佳状态”,遵循促进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原则,当然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行为规范。不过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学意义上的“正义”帕累托最优也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从根本意义上讲,作为企业社会行为规范的社会责任标准,所要求的“公正”与“公平”,本质上是要求能够建立一种“促进”社会公正与公平实现的机制,而这种机制的根本前提则是维护一定社会条件下的“正常秩序(或称自然秩序)”。如果没有这种“正常秩序”,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将会乱套,会发生“企业战争”,有些企业会被无秩序的混乱所消灭,而这并不是“适者生存”进化论的应有结果,恰恰是因为违背进化论的一种无序状态所造成的悲哀。
第三,它是一种能够保持民族先进文化的企业社会行为规范。这种民族的先进文化,应当是在保持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基础上的多民族文化融合的过程。企业社会行为领域内所存在的一切共同价值标准,并不是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消灭”,相反,它是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新的存续,是在此基础之上的多民族优秀文化融合的过程。唯如此,人们才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形成共同的、科学的认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对人名的称呼上,中文称“张三”,英文却称“三张”,这已经形成了两种文化习惯。从中也可以体现两种不同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前者反映中华民族秉承父姓(姓氏、性格与性情)、长幼有序的特点,后者反映西方民族个性张扬、独立发展的开拓精神。你能说哪一种文化更优秀、更先进、更具有生命力呢?
第四,它必须是能够不断创造和谐社会建设新动力的企业社会行为规范。企业社会行为存在共同价值标准的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诚如我们前面所论及,不同企业在社会领域里的“互惠交换”虽以价值为基础,但极难找出它的价格或价格表现形式。这种社会交换活动虽以“互惠”为目标,但却很难真正衡量企业自身在交换活动中的“惠得惠失”。所以,社会领域内企业交换的效用,形式上大多体现为企业对其社会行为的“幸福感觉”。最明显的一个事例是,禁渔期的实施。当一个湖(或江河)里的渔资源一定的情况下,两个企业的社会行为可能存在“对抗性”,我捕的鱼多,意味着你捕的鱼必定会少,但我们还是能找到共同的行为价值目标取向,即共同保护好湖里的渔业资源,共同禁渔成为我们“互惠交换”的价值均衡点。这既是我们现实的共同福祉所在,也是我们未来幸福的共同愿景。所以,两个企业选择了共同社会行为,实施禁渔期禁渔。这种在长期社会劳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共同行为规范,成为推动和谐发展的新动力。
二、构建中国式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评估认证体系
进入21世纪之后,国际上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已不再只是一个动听的口号。一些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积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不少欧美国家甚至开始实行包括SA8000在内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标准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管理方法,是一种管理理念,是一场管理范式革命。我们并不主张不加“消化”地将国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标准(如SA8000)照搬照抄过来,而是主张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准则,将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精神,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特点,并遵循6项基本原则,尽快构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评估认证体系。
第一,承认差异原则(或称“差异客观性原则”)。受不同价值观念、不同民族文化或不同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目标价值取向,客观上存在差异性。保留企业价值目标的这种差异性,有时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加拿大朋友周英和(中译名)说过一件事,在他居住的蒙特利尔市某英语社区,2005年1月,有一家“沃尔玛超市”的员工以罢工形式争取成立企业工会,但结果是美国老板关闭了该超市,员工全部失业了。又如,日本实行典型的终身雇佣制。日本企业不靠“高薪”留人,甚至埋没员工“个性”,要求员工用一生的“灭私奉公”来培育共有的企业团队文化。当然,日本企业建立了丰厚的福利制度,甚至有企业承诺员工死后由公司提供一等土地建墓地,以此回报员工对企业的忠诚。这样,日本企业与员工间形成了一种超长期的“集体”命运共同体概念。而欧美等国企业则一般采取高工资和高保险基金等“即时”(或称“短期”)措施,来保护企业员工权益。在日本企业,“缺乏(东方人)伦理道德的、带有浓重市场万能主义色彩的美国式思考方式(即安哥拉・美国标准)”,显然是不能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
第二,协商性原则(或称“非强制性”原则)。与强制性执行的企业技术法规与产品标准不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一般不宜采用强制性。这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一项基本原则。桑德斯理论和松浦四郎理论,都高度重视标准化的社会活动属性。标准化作为一种社会活动过程,其本身具有复杂性,因此,难以大量使用带明显强制性的标准。桑德斯在1972年出版的《标准化的目的与原理》一书中就曾写道,“国家标准以法律形式实施,应根据标准的性质、社会工业化程度、现行法律情况等慎重考虑”。松浦四郎也在1972年出版的《工业标准化原理》一书中主张,“制定标准的方法应以全体一致同意为基础。对于有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标准,依法实施是必要的。其他以法律形式实施的标准要考虑标准的性质和社会工业化水平等”。
第三,通用性原则。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强调通用性原则,主要是因为社会责任范围广大,不同企业由于所处社会背景差异,无法在所有领域都达成共识。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该适应于不同层次、不同民族、不同所有制、不同国家政治制度、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与价值准则的责任主体的共同要求,所以该原则我们又称之为共同性原则。企业社会责任通用性原则要求,反映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行为价值目标多元化的认可,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与多元化的对立统一。只有那些在一定条件下,依据一定范围内企业对社会责任管理活动所形成的共同认识,才可以制定适应于该范围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超越此范围的企业,有权不适用该标准。不过,这种确定“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通用性原则的另一方面含义是,非此范围内的企业,可能因不实行该标准而失去标准调整范围内的“秩序效益”。例如,“北美自由经济区”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就属于一个暂时不开放的标准体系。非“北美”地区的企业不受该标准约束,但同时也不可享受“北美”地区企业的自由贸易待遇。不过,我们必须慎重对待企业社会责任通用性原则。最好的办法是加强各企业间的磋商,通过增进“沟通”和“协商”,收到企业社会责任“通用”范围越来越广的效果。
第四,适度让步原则。企业产品的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刚性,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执行过程中,则普遍强调“适度让步”。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作为一个“指针”,具有强约束功能,企业一旦承诺实施社会责任标准,就意味着企业自觉接受此标准约束或认证。另一方面,更应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体现“适度让步原则”的要求。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贸易伙伴企业之间,可以实施让步原则。有企业执行该标准,并有权要求关联企业亦实施该标准。也有企业申明保留权力,赞成贸易伙伴实施该标准,而自身则不执行该标准,或者有条件地执行该标准。贸易伙伴之间坚持通过谈判、沟通的方式,对标准实施采取“适度让步原则”。二是在贸易伙伴集团内部,对同一标准不同企业实施步骤、实施程度、实施效果等的规定或评价,实行“适度让步原则”。当某企业宣布或承诺实施某一标准时,允许企业分阶段实施,也允许企业逐项有选择性实施。遵循“适度让步原则”,并非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约束力弱化,而是强调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过程中,加强谈判和协商,使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社会行为的管理,不构成“强制”但集聚“压力”,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推广实施,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最大范围、最大规模、最大(数)量的交换秩序优化和最大程度的获取(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综合效益。
第五,开放性原则。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开放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是一个面向所有贸易伙伴的开放性标准,任何非缔约的第三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领域,要求加入标准化进程,都是受欢迎的;二是指任何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基本立场、精神和规定(条款),都是可以磋商、修正和调整的,这种标准本身的改变,只能通过合作各方或缔约各方,以谈判方式来形成共识,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倾向;三是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本身所坚持的“非贸易壁垒”精神,一般以“第三方认证”作为其保障措施。制定或推广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目的,在于企业交换活动的“扩大”、“统一”和“简化”。因此,不应当以主观“贸易壁垒”措施作为标准条款。考虑到同一标准的不同使用者,在理解、解释和采用标准方面的不同状况,所以我们强调“第三方认证”的重要意义。
第六,时间表原则。当我们在全社会范围内基本建成了某种形式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则之后,有的体现为企业自律倡议,有的体现为企业社会责任可信任程度评估报告制度,更完善的则体现为标准,这就意味着企业必须承担这些规则所要求的“责任”。“责任是什么?责任是义务。而作为义务的责任,是需要努力去实践或实现的”。早在2000多年前,十分推崇社会责任自律的孔子,虽然视“克己复礼”为悠悠万事中“唯此为大”者,但他也不得不强调,“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就是说,如果“礼”实在行不通的时候,不用一定规矩制度加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规范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标准,远没有法律法规具有强硬约束力,“劣币驱逐良币”或“搭便车”的现象时有发生。对那些法律约束乏力的企业,社会可以孤立他,消费者可以抵制他,企业员工可以离开他,中小投资者可以不信任他,其他利益相关者可以抛弃他。正如孟子所说,“不仁者,可与言哉?”当然不可与言,直至这样的企业求善为仁时止。这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时间表原则”。
参考文献:
[1]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J・H・特纳,著.范伟达,译.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3]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中译本)[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第一,区域责任竞争力是浦东新区发展的新动力。
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为新的历史时期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和国际浦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1990年的时候,中央政府决定浦东改革开放,浦东那时候的生产总值才60亿元人民币。经过18年的努力,浦东经济保持持续发展和增长。2007年底浦东的生产总值已经达到4750亿元人民币,浦东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聚集地之一。目前,浦东新区有257家全球500强的企业,102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26家外资研发中心,503家中外资金融机构,100多家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的总部性机构。这为浦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基础。
当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浦东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目标和动力之一。浦东新区认为,区域责任竞争力的内涵是指区域内自然环境、人力资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而形成的综合竞争能力。浦东新区增强区域责任竞争力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加以引导的。在政策环境层面,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提供更好的政府服务,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贡献力量;在企业层面,推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让企业发展与区域发展相协调,提升企业的责任竞争力;在社会层面,营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氛围,帮助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浦东新区积极探索推进“四位一体”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并取得初步成效。
浦东新区开发开放至今,奠定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基础。“四位一体”就是政府引导、行业建立激励机制、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2007年7月24日,浦东新区召开了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推进大会,20家大型中外跨国公司向全区企业浦东新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联合宣言:“携手构建和谐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和谐社会”。会议了三个重要文件。
第一个文件是《浦东新区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导则”由新区经委、劳保局、环保局会同行业协会共同,共60项指标,具有较强的引导和示范性,主要分为两大层面即法律层面约束性指标和道义层面倡导性指标,贯穿于四个方面:权益责任、环境责任、诚信责任、和谐责任。
第二个文件是《浦东新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这是以新区政府的名义正式对外的综合配套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文件指出,对新区社会责任达标企业在政府采购、申请科技发展基金、贷款担保、技改贴息、检验检疫便捷通道、报关、企业年检、各类认定、补贴资助等便利措施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三个文件是《浦东新区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三年行动纲要》。纲要主要提出了三年目标:达到各类诚信标准的示范企业1000家、达到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企业超过200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300家。
关键词: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审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1-65 -03
近日,随着我国核电企业与英国的合作项目的签订,我国核电技术开始走出国门,核电企业的发展自福岛核事故以来,再度受到重视。我国核电企业承担着国家能源安全的重任,其社会责任愈发受到关注,针对通过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来推动我国核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显得越发重要。
一、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
(一)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可供选择的主体,有政府审计部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及社会审计机构等。而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有效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能独立执行审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二是具备核电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三是能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实施长期有效监督;四是审计服务在保证高质量的同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二)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
考虑到我国核电企业不同的组织属性,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也会有所不同。故而针对上文提出的必要条件,对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作出以下构想:
我国核电企业中的大型国有企业,可以以国家审计部门或者社会审计机构为主体。我国的政府审计机构承担着国有企业审计职责,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核电企业属于我国政府审计的范围。政府审计机构在对这些企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实施社会责任审计,这样避免了实施重复的审计工作,符合成本效益型原则。社会审计机构的灵活机动性,更能适应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特殊的专业要求。这两种审计机构都满足我国核电企业中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要求,能较好地承担审计工作。
我国核电企业中的非大型国有企业,则应选择社会审计机构作为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社会审计机构能够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相对独立,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社会审计机构能够通过聘请核电专业的相关专家来扶助其审计工作,满足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作为外部聘请的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能够对被审计的核电企业实施长期有效的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强,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在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的同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社会审计机构满足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要求,也是现阶段我国核电企业中非国有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最佳选择。
二、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再结合我国核电企业的特殊性,我国核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内容列示如表1:
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建设情况、员工权益保障情况、价值创造情况、环境保障情况及社区建设情况五个方面,全面审核我国核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程序和方法
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过程可分为一下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和后续阶段。
(一)审计准备阶段
第一,为了确定具体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审计人员首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背景情况及企业近期的重大经济活动;并了解被审计单位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群体等。
基于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是社会审计机,审计项目组可以适当利用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各项情况。可以先整理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各项信息,基本情况具体包括被审计单位业务类型、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及经营特点、影响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属行业的关于利益相关者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注册会计师针对这些信息进行可靠性测试,具体方法是检查记录或文件、观察法等。
第二,为了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注册会计师与各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交流。我国核电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可分为以下几类:员工、参建者、合作方、社区、政府、同行等。由于这一步骤在准备阶段中,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本文认为在审计方法上,选用调查法最合适。注册会计师针对上述几类利益相关者,可以采用面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本文以走访员工为例,来说明使用问卷调查法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方法,参考格式见表2:
注册会计师在针对具体利益相关者,使用调查表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由于我国核电企业对每类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同,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应设计不同的调查表,来实现调查目的;关注调查表的回收情况,来保证调查的效果;调查表法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与面谈法相结合,用以提高调查的准确性。
第三,根据调查了解的信息,对该企业实施安全评估程序。针对以下表格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安全情况做出评估,见表3:
综合评估结果为各项评估结果相加再除以六的结果,70~77分为中,78~84分为良,85~90分为优。
审计项目组依据被审计单位生产安全评估结果,作为该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评估的参考依据之一。
最后,根据之前了解到的信息,确定具体的审计计划方案及预算,并安排审计人员的具体工作。由于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过程中,将会涉及较多地与核电相关的专业知识,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审计方案的时候,应该考虑聘请外部专家来协助审计工作,保障审计服务质量。
(二)审计实施阶段
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具体实施阶段,是审计程序的主要阶段。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具体应用为:
第一,依据安全评估结果,对企业相关管理系统和程序实施测试。本程序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参照前期的安全评估结果,确定需要进行测试方法。若评估结果为优,只需要采取观察法,来验证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管理系统和程序的设计和实施是否与了解到的相符。若评估结果为良,注册会计师在采用观察法的基础上,应该增加询问法,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员工询问,测试其在安全上的保障情况。若评估结果为中,则注册会计师则应着重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第二,依据企业生产流程,确定社会责任因素。本步骤要求注册会计师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核电生产流程,画出企业的整个生产运作流程图,依据每个流程确定与哪些利益相关者产生哪些社会责任,并找出可能的社会责任薄弱环节,作出分析,拟定重点审计部分。此过程采取的审计方法是审阅法,即注册会计师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的生产流程设计文件,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生产运作流程。
第三,对照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作出评价。由于这个过程对于得出审计结论具有重要意义,是主要的依据,审计人员应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针对定性资料,如安全管理措施建设情况、员工福利保障情况、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等审计内容,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检查记录或文件的方法,核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在这些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保障制度,并有文件证明。针对定量资料,如经济绩效、环境绩效、社区绩效等审计内容,注册会计师则应采取函证和重新计算等方法来验证。
以社区绩效中的社会捐赠总额的审计为例,说明函证的具体方法:首先,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了解其社会捐赠总额。查阅相关的文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捐赠具体情况,包括捐赠时间、接受捐赠单位、捐赠金额和资金用途等。再挑选出捐赠金额大、资金用途不明确的捐赠活动,向接受捐赠单位发出询证函。一般采用积极的函证。最后回收函证,汇总函证结果,对被审计单位社会捐赠总额作出评价。
(三)审计报告阶段
在此阶段,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出具的具体过程为:注册会计师依据前面的工作起草审计报告,并在初稿完成后交给审计项目组进行讨论,并作出补充或修改;在正式的审计报告出来之前,把初稿发给被审单位,寻求他们对此报告的看法;审计项目组综合前面工作的成果,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后续阶段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而是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并不以提交审计报告为履行社会责任的终结点。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具体工作结束后,注册会计师应针对具体审计建议,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采纳了审计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改进。后期注册会计师可以依据被审计单位的改进情况,再次发表后续审计意见,以此来督促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意见并实际作出改进工作。
四、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社会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视加深,社会责任审计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在针对核电行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相对苍白,本文便对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进行初步探讨。对于我国核电企业而言,进行社会责任审计不仅仅是获得社会的认可,提升产品知名度,获得竞争优势,更多地是承担了国家能源的重任,需要更为严格的社会责任审计,来保障我国的核电安全生产、安全利用。
(一)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我国并没有针对核电行业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其披露的社会责任审计报告并未经过第三方机构的鉴证,可信度有待提高。核电行业的特殊性,使其承担着国家能源安全的重任,且其在履行责任时较多地涉及核电安全方面的责任。从而了解到我国需要针对核电行业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来规范其社会责任审计行为。
2.我国核电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更多地是披露利好消息,而对于核安全事故等消极信息披露较少。我国核电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即使有披露发生的安全事故,多是简单带过,较少披露事故详情。
3.我国理论界在针对我国核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上不明确,较难推动审计实践工作的发展。我国理论界对在审计主体上的研究,观点不一,在选择合适的审计主体上将出现分歧,不利于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实践。
(二)推动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建议
1.我国核电行业能够出台社会责任审计标准,以此来督促和规范我国核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行为。
2.企业内部构建一套完善的社会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社会责任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以此来保障企业能够长期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专家学者,可以通过学术会议等方式,探讨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问题,以此来明确审计主体,推动我国核电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实践。
参考文献:
[1]方.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2009,(03):38-40.
[2]叶睿.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现状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2):104.
[3]叶陈刚,武剑锋,卢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机制研究[J].财会学习,2013,(09):36-41.
作者简介: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内部控制 互动关系 优化路径
一、引言
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该指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提出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2010年的《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即为社会责任,明确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等。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的出台,不仅要求企业提升社会责任并规范社会责任管理,而且也表明了企业社会责任已被提升到空前高度。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Jamali(2007)在Carroll的金字塔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3+2”模型,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的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自愿性的社会责任(自由决定的策略性责任、自由决定的慈善性责任)。COSO《内部控制―综合框架》(1992)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旨在为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李正、向锐(2007)探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以及披露现状,并提出指数法是评价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最佳方法。王清刚(2011)建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引入增值表。许家林、刘海英(2010)研究发现较少的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经第三方验证,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多用定性语言,热衷宣传企业的功绩,可读性和可比性都较差。李伟阳、肖(2010)提出了全面社会责任管理,并认为相比于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全面社会责任管理具有管理性质定位的全局性、管理责任内容的全面性、管理实施范围的全覆盖、管理体系建设的全融合以及管理预期目标的综合性等特征。高志永等(2008)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的互动机制。总体上,直接从内部控制的视角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果还较少,但这些研究为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研究提供了思路与启示。从内部控制的视角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和从社会责任的视角来研究内部控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的互动关系分析
( 一 )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的作用 (1)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保证。首先,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合理保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要素。企业内部控制从总体上透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其有效实施将促使企业经营管理流程的合理化和正规化。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正是将企业内部控制机制运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使企业能够结合自身实力、生产经营特点和经营环境状态,识别企业内外部环境中存在的社会责任因素,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执行的决策机制和处理流程,建立相应信息传导、反馈渠道和定期评估制度,充分利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影响,规避或减少企业社会责任的消极影响,从而使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实现合理化和规范化。其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有助于识别、评估与应对企业社会责任风险。随着社会进步、社会公众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对公众利益的侵害,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低于公众预期的表现,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阻碍因素,更有甚者成为企业衰败的决定性因素。企业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有三种观点:一是内部控制包含风险管理,如内部控制模型COSO五要素中有一要素是风险管理;二是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如全面风险管理模型ERM模型中的要素包括内部控制;三是风险管理就是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控制系统,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应对风险的。因此,笔者赞同内部控制包含风险管理的观点。企业如果不能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潜在风险,且没有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势必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恶果。最后,企业内部控制有助于促进企业履行清洁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社区贡献等方面的责任。在清洁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将积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内部控制的规制不仅集中在生产领域,而且也包含了生产过程中污染的防治,还要求对使用后的产品和包装的回收利用及处置责任进行干涉,在产品生产前期以及产品消费后期,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保证将其对产品的责任贯穿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通过内部控制可以将企业追求利润的动机与社会绩效进行整合,减少对资源的浪费,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全面社会责任。(2)企业社会责任是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完善的动力。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关注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专注于企业树立“责任”、“诚信”、“道德”等理念与利益相关者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等价值观,提升了企业文化水准,改善了企业内部环境,为企业内部控制完善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企业社会责任强调经济责任的履行,通过对经济责任的分析,理解经济责任的内涵、结构以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使企业经营目标更加明确,愿景更加美好。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关注企业的社会风险,注重战略性与策略性社会责任的运用,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广与履行能够降低企业的社会风险,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实惠,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为企业内部控制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动力。
( 二 )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关系 (图1)所示,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管等要素。(1)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公司治理结构旨在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应明确各自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决策中的权限,并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企业对于不同社会责任,应根据其内容、类型、产生环节及影响范围,确定内部职能部门的处理权限。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报告。在人力资源政策方面,企业要选择和培养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修养高和专业胜任能力强的员工,并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在企业文化建设上,企业及个人应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强化社会责任风险意识。(2)企业社会责任的风险评估。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企业识别社会责任的内部风险,应关注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是否出现不利状况。企业识别社会责任的外部风险,应关注经济因素、法律因素、社会因素、科学技术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等是否对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现实和潜在的要求与挑战。(3)企业社会责任的控制活动。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活动应建立在对社会责任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是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常规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内部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等手段,确保此类社会责任的切实履行。对于突发性企业社会责任,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目标及其资源的配置方式以预算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企业内部控制活动或过程的总称。企业社会责任预算是保证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结构运行质量的监督手段。企业应科学制定常规性社会责任预算与突发性社会责任的预算,使企业社会责任项目能够在预算激励与约束下有效地执行。(4)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与沟通。企业应当建立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企业应当将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5)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内部控制监控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内部控制监控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持续监控活动和个别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监控除通过组织设计、制度创新、监督检查、会议讨论等持续监控活动外,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审核,以便及时调整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和方法。
( 三 )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实施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导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发动机,不仅支撑着整个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框架,而且是企业管理风格与企业文化的基础。因此,通过培育与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可以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1)明晰法律责任,提升合规性控制效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包括法律风险,而其他风险最终也可能转化为法律风险,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在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责任是企业最基础的责任,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底线(Carroll,1999)。企业要增强其社会责任,首先应该履行好法律责任,定期、全面地开展合规性评价,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企业行为与法律法规的差异。合规性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性控制是指企业通过设置相应的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对企业各类经营行为、管理制度进行审查,有助于风险的预防和评估。同时,还应当识别和分析执行哪些法律法规的有利性,如环境保护、新产品、科研一些优惠规定等,争取企业权益最大化。(2)积极履行经济责任,提高内部控制经营效果与效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指出,“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的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只要它存在一天它就如此,也就是说,在一个公开自由的环境中竞争,没有阴谋和欺骗。”表明了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性。经济责任是公司股东要求投资的合理收益;员工要求稳定且收入相当的工作;客户要求产品质量好且价格公道等。经济责任是企业作为经济单位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理由与原因,也是履行其他责任的基础。Philip L. Cochran和Robert A. Wood研究也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效率之间的为正向关系。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相关的实证研究结论并不一致,研究结论有正向的影响、负向的影响和中性的影响。Michael L. Barnett(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两者关系是不同的。企业经济责任的加强,有利于受托责任的加强,从而增加企业的治理效率;企业经济责任的加强,有利于企业经营目标的明确化,有助于企业提高经营的效率与效果。(3)提高管理者与员工的素质与品行,提升企业内部环境。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素质和品行不仅仅是指知识与技能,还包括操守、诚信、道德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各个方面。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对管理者及员工的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不仅关心员工的物质生活,也关爱他们的精神生活;不仅培训其专业技术,还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不仅关心人,而且发展人。《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指出应该关注人力资源风险: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人才流失;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等风险。由此可见,企业对管理者及员工的责任能够降低企业人力资源风险。有时内控制度再好,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因为工作人员的专业不胜任或者败德行为,必然会导致控制程序失效。企业很好地履行了对员工的责任,不仅可以提高人员专业胜任力,而且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道德与诚信水平,从而改善或者提升企业内部环境。(4)通过社会责任理念与社会责任行为,增强企业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现代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是全面的,如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自然风险等直接的或间接的等。社会责任风险是指企业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可能损失,或者是由于企业没有或不当承担社会责任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社会责任风险因素包括生态环境、人力资源、产品、技术、贸易等。企业也受到来自社会各利益相关方越来越重的压力,企业若处理不当自己与环境、员工、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则有可能招致企业声誉和价值受损等一系列风险。通过社会责任理念与社会责任行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弥补内部控制制度的不足,不仅可以避免或者降低社会责任风险,也增强了企业风险意识,提升内部控制系统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互动优化路径
( 一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人员”要求:全员参与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要求企业各部门所有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最广泛的全员参与:(1)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转变思维模式和改变行为方式。企业要帮助员工树立利益相关方视野、系统思考观、长远利益观、合作共赢发展观、节约环保意识和守法合规意识等;(2)履责胜任能力是全员将履责意愿转化为履责行为的基本条件,企业要积极推进全员社会责任培训、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建设、开展重大社会责任活动、研发应用社会责任管理工具等,提升全员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能力;(3)企业要为员工培养责任理念、提高履责能力和促进履责行动提供财务支持,为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提供人员保障,通过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全员参与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制度和文化支持。
( 二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边界”要求:全面覆盖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要求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全面融入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从思想、战略、组织、制度和考核上形成全面覆盖:(1)通过深入理解综合价值最大化的社会责任理念,提出融入社会责任理念的企业使命和愿景,优化甚至再造企业的核心价值观;(2)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政府和社会的期望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目标,培育动态的企业能力优势,对企业发展战略进行重塑;(3)要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融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科技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风险控制体系等企业职能管理支持体系,形成完整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支持体系;(4)利益相关方参与不仅可以保证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而且可以促进企业信息沟通、相互印证与补充,提高信息质量,建立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系统。
( 三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流程”要求:全程融合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要求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与企业日常运行机制全程融合:(1)企业应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要求融入采购、生产和运营等价值链管理的全过程,优化企业生产运营流程,形成融合社会责任理念的生产经营体系;(2)企业应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融入资产购置、资产运行和资产处置等资产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形成融合社会责任理念的资产生命周期管理体系;(3)企业应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全面融入企业日常运行机制,实现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对价值观确定、战略制定、全面预算编制、绩效考核和全员绩效管理等日常管理过程的全覆盖,形成全过程的履责控制机制,为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奠定机制基础。
*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投资者保护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0YBB042)、湖南省高等学校研究项目“新时期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表现、影响因素及管理对策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0C0076)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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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乔治・斯蒂纳、 约翰・斯蒂纳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企业、政府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3]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会计研究》200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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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家林、刘海英:《我国央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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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加灿:《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企业经济》2006年第5期。
[8]Jamali D. The Case For 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Business and Society Review,2007.
截至2015年10月31日,通过企业主动寄送、企业官方网站下载及网络查询等方式,我们共收集到外资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98份,同比增长104.2%。依据“金蜜蜂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2015”,我们对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估,并结合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咨询方面的经验,对报告的整体质量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尝试总结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概况:数量增长,但比重下降
外资企业报告的数量近年明显增长,但占中国报告比率整体呈下降趋势,部分原因在于中国企业日渐注重通过报告进行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同时外资企业、特别是欧洲企业已开始探索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相融合的综合报告。
32 评估样本中全球总部位于日本的企业最多,有32家,占比约为1/3。
56.6% 评估样本中56.6%的报告为环境报告,比全部报告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比重高,表明外资企业对环境尤为注重。
34.3% 评估样本中超过1/3的企业已报告5次甚至以上,且多为连续年度报告,报告的定期机制逐渐形成。
47.5% 将近半数报告的篇幅为11-30页,51页及以上的报告约占29.3%,披露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57.6% 近6成的报告是中国区报告,外资企业与中国利益相关方的沟通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85.9% 评估样本中高达85.9%的企业来自于制造业。制造业企业报告的积极性较高,尤其注重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GRI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是被参考最多的依据,为27.3% 的报告所采用。同时,有近1/3的企业依据多个标准编写报告。
19.2% 评估样本中有近20份报告接受了第三方机构的审验,占比约为20%,接受审验的报告比重较可观。
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处于发展阶段
外资企业报告的平均得分为45.71,整体处于发展阶段。卓越水平的报告不足1/10,优秀和追赶阶段的报告约占到1/4,发展阶段的报告相对较多,起步阶段的报告最多,超过四成。
从整体来看,外资企业报告质量整体高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平均水平,在可比性、可读性、创新性、可信性和创新性方面优势显著,其中在可比性方面表现得极为突出,注重跨年和行业内的绩效比较。
我们的发现
发现一:以地区总部为主体报告的质量高于单个企业
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往往根据业务属性建立一家或多家企业,之后随着在华经营实体的扩大,通过建立中国地区总部对多家企业进行管理。由于地区总部一方面在沟通传播的职能上得以强化,另一方面在战略和管理层面与集团总部保持更为统一的步伐,以地区总部为主体报告的质量总体较高。评估样本中单个企业平均分为35.3,地区总部的平均分为67.9。如三星中国区报告的得分在所有外资企业报告中名列前茅,而另外三家三星在中国的下属企业报告平均得分不到中国区报告的一半。
发现二:积极应用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最新标准
外资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注重对国际最新趋势和标准的参考和应用。评估样本中18.9%的外资企业参考GRI最新的报告编制标准G4,而地区总部企业的这一比例达到50%。例如,伊顿中国等一系列企业都根据议题对外部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性和对企业商业运营成功的重要性进行排序,确定报告披露的核心内容。
发现三:开始搭建本土化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基本上报告的外资企业总部都有明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和管理策略,外资企业大多在总部的管理框架开展一些本土化的项目。随着在华业务开展的深入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体系化,一些在社会责任领域比较领先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已经开始将总部的社会责任框架与中国本土的特点相结合,制定出符合企业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或管理策略。比如佳能(中国)制定了2020可持续发展规划,索尼(中国)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
发现四:重视环境管理和供应商社会责任管理相关议题的披露
外资企业往往依托母公司系统的环境管理和供应商管理体系,结合中国实际,建立系统化的环境管理和供应商管理体系。本次评估样本企业的80%以上为制造业企业,对于环境影响的管理和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格外重视,因此环境管理和供应商管理议题指标覆盖率均为所有企业报告该指标覆盖率的2倍以上。但同时,外资企业在员工和政府议题上的覆盖率不及所有企业的平均值,这一方面是因为外资企业认为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依法参与社会保障等议题是企业最为基本的职责,无需在报告中披露,另一方面对于中国商业环境有的员工诉求,如工会、帮助困难员工等还尚未形成议题进行管理。
发现五:通过内容和形式创新不断提升阅读体验
一些连续多年报告的外资企业不仅紧跟国际国内最新标准的步伐,同时为了实现更好的沟通效果,持续锐意创新,特别是善于利用讲故事的形式,能够给读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如富士施乐中国在专题部分利用拟人化的手法将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故事娓娓道来,生动地体现了富士施乐中国融入价值链的社会责任经营管理;玫琳凯中国在报告的前半部分通过 “百变美人季”大中国区选手、首席经销商代表、感恩公益基金管委会成员、EHS经理等利益相关方的切身体验和故事,展现玫琳凯各利益相关方创造的价值,后半部分对标G4,披露社会责任理念、措施和绩效,体现报告的专业性。
我们的建议
建议一:主动应用中国社会责任系列国家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报告水平
随着GB/T 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GB/T 36001-2015《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和GB/T 36002-2015《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三项国家标准的出台,外资企业在进行本土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需要主动对要求进行回应,更加注重内容在中国环境下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如更加关注和贴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在信息披露时遵循完整全面、客观准确、明确回应、及时可比、易读易懂、获取方便等原则,进一步增进中国利益相关方的理解与支持。
建议二:适当披露本土化社会责任管理的方法与路径
相当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总部具有较为完整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推进方法,然而在中国的报告中往往缺乏对本土具体落地和执行的描述,让对此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雾里看花,难以全面、深入了解和学习到有效可行的措施。随着GRI最新的报告编制标准G4对管理方法披露的关注,外资企业可以在介绍总部整体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对中国的相关机制、流程进行细化呈现,展现过程管理的逻辑思路。
建议三:运用多样化的载体和渠道进行传播
外资企业在报告的创新方面已经做出了积极的尝试。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大众传播方式的无纸化、读图化、碎片化特征日趋显著,外资企业也需要通过更为创新性的、符合时代的方式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基于微信平台的H5微报告、企业社会责任小视频等。另外,员工作为最重要的内部利益相关方,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策略能否渗透和落地的关键,基于报告内容的培训或者社会责任月刊/季刊均可作为在员工中进行传播的方法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