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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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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中心

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第1篇

一、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残疾人就业

职业培训是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重要条件。近年来,黑龙江省的残疾人就业指导工作将重心放在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残疾人的特点,通过进行岗前定向培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多种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

黑龙江省经济较落后,残疾人就业工作起步较晚,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冲击下,残疾人劳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针对这样的现状,省就业中心决定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入手,2004年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了阳光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学校采用市场经济管理模式,实行全员聘用制,严格对教学质量进行把关。

盲人是残疾人中就业障碍最大、困难最多的群体,就业率一直很低。针对盲人触觉灵敏、注意力集中的特点,结合社会对保健按摩需求不断增长的实际,培训学校首先举办了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针对大部分学员文化程度低、基础差的情况,学校特聘请省中医药大学资深教师进行授课,在理论知识方面尽量做到通俗易懂,对每位学员耐心讲解;在按摩手法方面,做到手把手挨个指导,让学员充分领悟手法的操作要领,在实践中使每个学员都能得到实际操作锻炼的机会,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技能;在生活方面,由于盲人活动不便,学校实行全封闭教学,并配有专门人员负责对学员起居、饮食等方面的照顾;在经济方面,为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的问题,学校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所需培训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至今培训学校已举办8期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共培训盲人学员198人,受培训盲人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同时,省残疾人就业机构还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培训基地,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2002年至今,全省共有近3万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二、求真务实,确保残疾人就业

(一)依法行政,运用法律武器保障残疾人就业

黑龙江省的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于1997年起步。随着工作的开展以及宣传力度的提高,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方面采取了边审边收的形式,缩短了工作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少数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了主动宣传与走访的办法。在反复做工作后,仍有部分单位不予配合的情况下,省残疾人就业机构采取法律手段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4年追缴金额达1000多万元,为全省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

依法行政,促进了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同时通过各宣传媒体也直接影响和带动了其他不配合的单位,使其认识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能够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省累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万余人。

(二)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不断发挥残疾人就业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

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第2篇

此次招聘会吸引了约500名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残疾朋友前来参与,有包括台肥荣事达三洋电器、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沪谯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祥恒(莆田)包装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到场进行招聘,提供人事助理、文秘、会计、计算机、机械工程师、质检员等岗位达360个。招聘会现场,有230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

西安碑林区自主创业残疾人获奖励

日前,西安市碑林区残联对2010年度自主创业残疾人进行了表彰,有41名残疾人受到了奖励。

近年来,碑林区残联大力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和“残疾A就业在社区”活动,在全区倡导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教育引导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积极为残疾人就业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残疾人开办小商店、小按摩店,小饭店、小书店、小维修店、小复印部。小照相馆。小裁缝店等,2010年全区共扶持14名残疾人自主创业,27名残疾人在社区就业,共发放奖励盛3.05元。

据统计,碑林区残联自2004年开展残疾人创业行动和残疾人就业在社区活动以来,共计鼓励安排残疾人就业622人,发放奖励金37.9万元。(卢刚)

盲人就业问题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了切实做好盲人就业工作,推动盲人按摩事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4月1日,中国盲人协会、北京市盲人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盲人就业问题座谈会。中国残联副主席、中国盲协主席李志军,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常务副主席李伟洪,中国盲协副主席滕伟民,中国残联教就部、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残联、北京市按摩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出席座谈会,专门听取了盲人的意见。

来自北京从事盲人按摩,钢琴调律、电子商务等方面的20位自主创业和就业的盲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就当前盲人就业工作中,特别是盲人保健按摩在行业管理、市场经营、政策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程凯副理事长分析了当前残疾人就业的形势,提出了今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任务目标,对盲人按摩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希望各级残联要有更强的责任感和更大的工作力度,来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要摸清残疾人就业的实情,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行业管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宣传力度,缓解当前残疾人的就业压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发展。(中国盲人协会)

云南省举办设计培训班

为进一步改变云南省残痰人就业现状,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实现残疾人高薪、体面、稳定就业,云南省残痰人就业中心于2011年4月11日举办为期四个月的云南省第二期平面设计、室内装饰装潢设计培训班。

通过前期筛选,共有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24名残疾人参加培训,其中聋哑学员6人,肢残学员18人。

此次培训依托昆明市五华区航希职业技能培训站所提供的优质教师资源。培训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聘请云南省华夏中专具有特殊教育经验的老师为学员教授基础知识;第二阶段聘请云南大学及云南师范大学从事设计教学工作的讲师来为学员讲授提高部分的内容;第三阶段邀请具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设计师及企业家来为学员举办专题讲座。

此期培训是云南省探索外包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再次尝试,也承担着为下一步建立残痰人职训外包机制积累经验的任务。

据了解,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中心曾于2010年举办首期残疾人电脑平面设计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参训学员都通过实习推荐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就业率达到100%。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江西会昌县选聘残疾人为农家书屋管理员

为推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工作,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利用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县残联与县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选聘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对选聘工作的7项要求。在对象的选聘上,要求选聘的对象既是村残协专职委员,能从事村残协工作,又是农家书屋管理员,能从事村图书管理工作。

经村、乡(镇)推荐,县残联、县新闻出版局层层筛选,目前已选聘45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他们经过培训后将走上岗位。此举不仅解决了农家书屋管理员队伍建设问题,而且开辟了一条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新渠道。(徐明)

哈尔滨市开展残疾人高层次培训

哈尔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黑龙江省动漫产业发展基地的骨干企业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开办了首期残疾人动漫专业培训班,培养残疾人掌握动漫技能,实现高层次就业。

中心免费提供教学场地、电脑及师资培训,动漫基地派遣专业人员授课。经过3个月的理论学习,6个月的实习培训。20名学员中的15名顺利毕业,其中7名学员(3名聋哑人、4名肢体残疾人)经考核,到盛源文化传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生产实习,符合上岗条件后将正式签订用工协议。

(哈尔滨市残疾人就业中心)

大连中山区召开残疾人创业项目推介会

日前大连市中山区残联举办了残疾人创业项目推介说明会,邀请了大连融丰营养配餐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的负责人向残疾人介绍助残项目――好乐食营养早、午餐项目,有近90名残疾人参加了项目推介会。

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第3篇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残疾人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系指持有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残疾人证》,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劳动就业的本市城镇居民。

第三条 提倡、支持和鼓励残疾人就业。各部门、各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四条 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划、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市和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劳动、人事部门指导。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上述比例计算,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人数在0.5至0.9之间的,按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1名视力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报《单位职工情况表》,如实填写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情况。

第七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差额人数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单位填写的《单位职工情况表》,确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名单及其应缴纳的数额,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逾期缴纳的部分,按每日5计收滞纳金。

第八条 因亏损等原因需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须凭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年度财务结处或决算报表,报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补贴残疾人待业期间基本生活费用;

(二)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三)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部门、单位;

(四)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者个体经营;

(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第十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所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部上缴财政,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收支情况由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和检查。保障金的具体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制定。

第十一条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解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北京市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区县到残联指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1、朝阳审核中心 高碑店兴隆家园5号楼102底座

2、酒仙桥税务所审核点

3、呼家楼税务所审核点 团结湖东里甲10号

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第4篇

面对困难,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气馁,在工作实践中,他们认识到分散按比例就业就是当今形势下实现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工作中出现困难,不是目标不对,而是实现目标的方法不对。

建设制度着眼长效

为了打破困境,实现突破,西安市就业中心对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的兄弟城市进行调研,然后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确定财政代扣、地税代征、残联年审的模式。经过大量的协调工作,市残联于2000年底向市政府建议以政府令的形式实施这一模式。2000年12月,《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颁布,确定了该模式。

此后,西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从社会化工作方法入手,取得了显著发展。一是制定政策措施,出台配套文件。与财政、地税、劳动、统计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措施,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机制。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年审手段。首先,切实做好财政拨款单位年审工作,对省、市级财政拨款单位的年审,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在全市起到了表率作用,促进了企业年审工作的开展。其次,重点做好企业单位年审工作。在地税年审工作期间,在各地税征收大厅、科所设立“年审咨询处”进行现场办公,集中年审。报税期结束后在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年审。对尚未参加年审的单位通过地税稽查、下发信函、电话联系、下发“行政决定书”等多种形式清查追缴。三是广泛宣传与动员,形成良好氛围。结合年审工作,印制了《年审手册》、《文件汇编》、《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年审须知》向各单位发放。在报纸上开设了“助残热线”,就残疾人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在西安主流报刊上年审公告;利用网络残疾人就业信息及工作动态;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10余个栏目,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竞相报道,产生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通过上述措施,近几年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已取得了质的飞跃。全市参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单位由2000年前的每年1000家,猛增至5万余家;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97年至2000年的4年总和仅为540万元,2001年就达到1790万元,2002年达到2690万元,2003年突破了3800万元,2008年达1.4亿,每年都以千万以上的数字在递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累计数由2000年前的6800余人,增至目前的2万余人,年均新增1000余人就业。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工作方法实施以前残疾人就业状况表现为残疾人求职数量大,单位用人需求少;残疾人就业市场只有供应方,没有需求方。通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经济手段的强化,促进用人单位残疾人用工需求不断增长,为残疾人就业市场创造了需求方,拓展了残疾人就业市场,残疾人就业状况显著改善。

依托项目推进就业

事例一

27岁的齐小琴家在农村,小时候患小儿麻痹后遗症致残。家里上有两位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自己和丈夫又都是残疾人,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为了生计,她走出农村在城里租房寻找工作,但房租和吃喝等生活开支又成了他们新的负担。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成为他们家最急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齐小琴得知西安市开展的《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免费为残疾人进行高科技技能培训,喜出望外,立即报名参加。经过筛选她被确定为受益残疾人,参加了为期10个月的“数字影视设计师专业”培训,取得了“Adobe视频设计师”证书,被西安某科技公司聘用,从事网站管理和网络维护方面的工作,月收入1000余元,有了相对正式、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家里的生活。

事例二

24岁的陈磊下肢致残,但聪明的他凭着顽强的毅力,考入西京学院计算机网络专业。在大专的最后一学期,他报名并被确定为西安市《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受益残疾人,参加了“JAVA软件设计师”专业,学习了10个月,顺利取得“JAVA软件工程师技术资格证书”。谈到在校学习和项目培训学习的区别时,陈磊说:“在学校理论性多一些和实际联系不太紧密,而项目培训学习和实际紧密联系,应用性强。”

现在,他在西安一家公司从事网络维护工作,月收入1000余元,并且有“三金”保障。这已经超出了他原来的就业预期。

有了这次培训和在单位的工作实践,陈磊的就业设想更加具体,人生方向和目标也更加明确。他有一个心愿:如果《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能有适合在职人员的半脱产学习,他很愿意参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他还希望该项目能开设英语翻译等专业课程,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多元化的培训需求。与此同时,陈磊想通过自学考试拿到本科学历,提高自己,把工作当作一个平台,使自己迈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齐小琴和陈磊,是西安市实施《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受益残疾人中的两个。

2007年6月底,西安市就业中心前往太原参加了《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专项会议,被确定为全国首批30个执行试点单位。市就业中心为圆满完成该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力量,加班加点起草实施方案、筛选办法,设计残疾人摸底筛选表、用人单位调查表等相关资料,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将所有材料上报市残联理事会。启动的第一个月(即2007年7月份),共召开有关《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大小专题会议18次。《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迅速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现已列入陕西省“民生工程”实施项目之一。

在工作实践中,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认识到,高科技助残就业培训,是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体面就业的正确思路。而短短两三个月的培训,要想让残疾人掌握某项高科技技能和实现高科技岗位就业比较困难。因此,他们紧跟就业市场需求和残疾人培训需求,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不断对培训层次、培训专业、培训内容进行调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国残联《长江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是高端10人、中端10人、低端200人。西安市2008年完成的情况是高端17人、中端108人、低端95人。为了实施好《长江项目》,他们多方筹措,2008年共投入培训资金140余万元,超过中国残联的84万元项目资金的要求。

西安市的“长江项目”工作,受到中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的充分肯定。李嘉诚基金会执行董事李玉光先生同高级项目主任陈瑜、助理项目主任鲁航一行到西安检查指导时,李玉光先生听完汇报、看完资料后表示:“很受启发和鼓舞,感受很好,很系统,工作做得很细致,可作为一个标兵在全国推广。”

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第5篇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从一定层面上讲,残疾人的付出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国家和社会应对残疾人给予保护和扶助。给残疾人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的扶持和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同志指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进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的迈进了教育、科技、卫生等机构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与健全人一起工作,共同为社会做出贡献。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实践,提高了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改变了残疾人不能就业或只能在福利企业就业的观念,增强了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各社会责任,残疾人择业的范围日益扩大,就业层次逐步提高。按比例就业工作不仅直接安置并稳定了大量的残疾人就业,而且为整个残疾人就业工作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都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XX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XX市按比例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我市残疾人就业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基础工作,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

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条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工作,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纳入整体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特殊的培训和条件,为在普通培训机构中难以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培训;其它培训机构也应接收残疾人参加培训。

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农村残疾人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适合农村残疾人就业的职业培训活动。

(二)千方百计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XX市按比例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的规定:XX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外地驻攀机构、企业(含外商、港澳台商的合资、合作、独资、私营企业)以及城乡集体、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都要按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单位应优先安置本单位残疾人就业。对有一定特长的残疾人,每年毕业回XX市的大、中专学生,要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安置,并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残疾人被录用后,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不得虐待和岐视残疾人。

(三)依法收取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收取保障金为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一方面用来调整社会各单位的吸收残疾人就业的行为,同时,也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物质条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金。未达到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必须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要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省、市所属单位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收取,县(区)所属单位由县(区)残疾人服务机构收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办法是:财政拨款单位的残疾就业保障金由财政部门代扣。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局代收。

收到保障金后,一定要按照国家、省上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用这些钱多为残疾人办实事,要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要对社会、对残疾人有一个负责的、明白的交待。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单位,对按比例就业工作一时难以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部门或领导,多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相信,我们各单位的领导都会大力支持的。

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我市残疾人现状,困难和问题,把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疾苦向全社会讲明白,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方针、政策、目的、意义公诸于众,让大家都来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形成一个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单位,对按比例就业工作一时难以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部门或领导,多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相信,我们各单位的领导都会大力支持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硬件依托。

各级残联要学习先进地方的经验,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做得更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是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门,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按照残疾人就业“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开展提供必要物质条件。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劳动就业纳入政府计划,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