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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微信;微信公众平台;课程教学;作用及应用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推出的可以使用手机、平板,通过网络发送语音短信、图片、文字、视频、可以多人群聊交流的比较流行的即时通讯软件。微信可以与好友进行短信、语音和视频等方式联系,也能实现在朋友圈共享信息的功能。微信公众平台是腾讯在2012年8月18日针对企业、媒体和明星等团体用户推出的一项微信用户订阅服务。通过微信公共平台,注册微信公众号的个人可以与关注该公众号的用户实现语音、文字和图片的交流和沟通,达到信息双向交流与互动的目的。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应用于商务英语函电课程教学中,会令教学效果倍增。
一、商务英语函电课程教学现状
商务英语函电课程是一门主要学习使用英语撰写与外贸业务各环节紧密结合的特殊文本。学生通过大量的信函写作,可以提高对外贸易的写作能力和应用能力。但是,目前有些学校在商务英语函电课程教学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教材内容比较陈旧
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商务英语函电方面的教材,教材的编排体系和内容有很多相似之处。许多商业套语的表达方式比较古板和陈旧,与目前真实的商务环境和商务函电实务的表达方式有脱节。使用这样教材的学生,即使在校成绩很优秀,进入职场后会发现不能立即将学校所学的商务函电知识和内容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书本所学的知识和对外贸易实际工作中所使用的知识不完全匹配。
2.教学方法比较落后,交流和互动比较少
由于受到学校客观条件的制约,有些学校的商务英语函电课程仍然采用比较传统的“老师教学生听”“老师示范学生练”的教学方法,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和示范的时间比较多,学生练习和交流的时间比较少。有时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似听非听,缺乏自主学习和探究的过程,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调动,课堂气氛不活跃,学习效率和效果不佳,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3.教学评价方法比较单一
教师往往通过课堂提问、课堂作业抽查、课后作业的布置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的回答或者作业用打分的方式给以评价。学生只能得到来自教师的评价,缺乏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和行业专家的评价。
二、微信及微信平台在商务英语函电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及应用
为了能够与每一位学生通过微信或微信平台交流和沟通,教师首先要与所授课程的学生建立微信群,并添加好友。除了与所授课程的学生建立微信群以外,教师也可以邀请企业中从事外贸业务的专家或者目前正在从事外贸业务的往届毕业生加入到该微信群,把他们作为学生的课外指导老师。教师也可以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请相关的学生或专家关注该微信公众号。这样,学生能够在微信和微信公众号中获得颇多的收获。在商务英语函电课程教学中,微信及微信平台的作用及应用如下:
1.微信及微信平台可以丰富教学资源
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并下载一些与外贸业务相关的较新的外贸业务信函写作方法和例文,通过微信群或者微信公众号相关的文本和图片资料,供学生共享。教师还可以请企业专家在微信群里目前在外贸业务信函中的常用和惯用的表达方式,使学生接受到来自企业一线专家的最贴近现实的外贸业务信函写作要求的指导。教师自己或者发动学生在网上搜索与外贸业务信函写作有关的视频,老师在微信群或者在微信公众号中这些视频供学生在课前或者课后学习。微信群或者微信公众号中与外贸业务有关的文本、语音、图片和视频很好地补充了商务英语函电教材中内容老旧的弊端,极大丰富了教学资源,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和更多层面接触外贸业务信函。
除了在微信和微信公众平台上传与商务英语函电相关的内容外,教师还可以通过这两种媒介向学生推荐英语新闻、英文小短剧和国外名人演讲等影音视频材料,供学生课后学习和模仿。还可以向学生一些具有哲理或者励志的英语名人名言供学生背诵和理解。这些做法,既训练了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也能陶冶学生的情操。
2.微信及微信平台可以改善教学方法,增加师生互动
微课是现阶段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以短小精悍、精辟和高效著称,教师可以通过微信和微信平台微课的内容。如教师在讲授“建立业务关系”这部分内容前,可以先录制好一个视频。视频中,教师可以针对“什么是业务关系”“为什么要建立业务关系”“如何建立和保持业务关系”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通过何种手段才能保持业务关系,还可以选取网络上有关建立和保持业务关系的视频,让学生谈看视频后的观后感等。教师可以将原来需要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用微课的形式放在微信群或者微信公众平台供学生自主学习。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学生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进度完成相关知识的学习,他们在课程微信群中与老师、同学交流讨论,还可以获得教师个性化的指导。
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几个学习小组,让各小组就微信群或者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微课内容在课堂上互相交流和讨论。每个小组推选一位代表,发表本组的观点和学习成果。在这个过程中,本组成员可以补充,其他组的成员可以进行发问或者点评,各组之间可以对学习内容形成共识,也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
课堂教学后,教师可以运用微信和微信公众号针对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讨论中还没有完全理解、掌握和运用的知识点进行课后辅导。教师可以补充一些教学资源和教学案例,让学生通过再次学习这些资源或者案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可以让学生在微信群中咨询老师、同学和课外的指导老师。教师还可以让学生完成某个任务,并将过程或者成果上传到微信群。这种过程或者结果不但教师能够及时看到,学生之间也能及时了解彼此的任务完成情况,能够鼓励学习认真刻苦的同学,争取将优秀的成果上传到微信群;激励学习不太用功的学生,尽早上传自己的成果。
通过课前微信和微信平台上的微课推送、课中就微课内容的交流和讨论、课后学生作业上传,改变了教师一言堂、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自学、课堂讨论和发表自己观点的活动中,课堂气氛更加活跃,学习效率得到提升。
3.微信和微信平台可以使教学评价方法多样化
传统方法评价学生主要从学生在课堂上回答问题、课后作业、平时和期末考试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缺少了学生的自评、同学的互评和专家的点评。通过微信和微信平台,学生可以为自己上传的内容或者回答的问题点赞或者点评,学生之间可以点赞或者点评,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也能及时给学生点赞点评。点赞点评可以是个表情符号,也可以是文字内容。既可以对学生的回答做评价,也可以对学生上传的自己制作或者自己查找到的学习材料评价,还可以对学生上传的模拟表演视频做评价,只要是微信或者微信公共平台上需要评价的内容都可以。
在教学中过程中,教师灵活使用微信和微信公众平台能如虎添翼,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教师的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增加了师生互动的机会,教学评价才会更加合理、及时和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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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红梅,江晓宇.基于微信平台的大学英语教学设计与实践[J].外国语文(双月刊),2015(04).
关键词:教育效率 教育公平 关系
一、概念界定
(一)教育效率的界定
效率原为经济学名词,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产品产出与资源投入之间的对比关系。相对于既定的产出,投入越少,效率越高;相对于既定的投入,产出越多,效率越高。教育效率概念是从经济效率概念引申而来的,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二是教育资源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2]也就是教育所实现的目的和教育投入之比,它所要说明的是在教育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如何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的问题,追求的是在总的教育资源固定的情形下,何种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与教育的实施能够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
由于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的投入和产出不能完全以数字衡量,所以它可以分为教育经济效率和教育精神效率。量化的经济效率是教育效率的一种形式,而教育对个体人格、认知、行为的影响乃至对整个社会精神价值的贡献是难以量化的。[3]
(二)教育公平的界定
公平从语义层面讲与“公正”相近,有公正合理的意思,但是公平不代表均等,它还有道德性与历史性。哈佛大学哲学大师罗尔斯(John Rawls)把公平分为两类,一类是“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平等地对待相同者”,如人生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类是“非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如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先富等。
教育公平不能脱离一般公平的范畴,它是社会公平的子系统,受外部条件以及内部条件的制约,外部条件包括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发展、人口发展等,内部因素包括教育资源有限和受教者自身差异等。教育公平指的是教育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念与准则,它与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尤其是教育制度相联,并以此为基准规定着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教育权利,规定着教育资源与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4]教育公平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从教育过程划分,教育公平包括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结果公平;从宏微观角度划分,教育公平在宏观上表现为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微观上表现为受教育者受到社会、学校和教师的同等对待等。
二、教育中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关系
(一)教育效率与公平本质上相互独立,而非对立关系。
从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内涵看,它们并非属于同一个逻辑维度,也不是处于对立矛盾的范畴。教育效率关心的是如何分配教育资源,使得教育的收益得到最大化,而教育公平是一种基本价值观念与准则,它关心的是包括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在内的教育效用价值如何分配才能保证公正,而不偏袒。它们有各自的目的和价值指向。从结果上看,两者在同一时间内也并不一定一致,如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并不一定出现教育资源的高效分配。
从范畴的意义上,教育公平是反映相对性而不是反映绝对性和确定性的范畴,教育效率则是反映教育质量的范畴。教育效率与之相对的是非教育效率,教育公平与之相对的是教育不公平,所以教育效率和教育公平本质上是相互独立而非对立的关系。
(二)具体而言,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虽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在某些具体的过程中,两者是互动的。比如教育的选拔性考试,这是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方法,这种公平竞争的方式既是机会公平的体现,也是提高效率的一种机制。当然,在这里的“公平”是指机会公平,而不是结果的公平。如果是以一种无序的不公平的竞争,那就既丧失了公平又降低了效率。在这种选拔性的考试中必须遵循的是优胜劣汰的原则,从结果上看,对起点或条件的不公平而处于不利地位的人而言是不公平,但是这在赋予参与考试的机会以及争取好的结果的机会上是公平的,也就是保证了有限的公平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
在教育中问题是应该把握好有限公平的限度,并随着条件的变化及时对公平的限度做出调整,使公平与不公平、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之间达到最佳平衡,以保持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之间的互动关系。
(三)在一定范围内,教育效率与公平相互矛盾。
1.资源分配方面,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之间存在的问题。
在资源分配方面,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之间的主要的矛盾体现在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的资源分配上。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现实中的资源分配往往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国家政府对重点院校的扶持政策远远优于一般学校,将大量的资源投入重点学校。针对既定的投入,这种分配方式确实能在重点学校产生更高的效率。重点院校与一般学校的资源分配保持一定的差距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资源过于集中在重点院校,从整个国家的效率来说也不见得就一定高,整个国家的教育结构失调了,效率也就降低了,而且牺牲了一定的公平提高效率,甚至导致重点院校与一般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出现了所谓的马太效应,也就是好的更好,差的更差。
其实这也就是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的问题,一般来说,精英教育的教育效率高于大众教育的教育效率,而大众教育的教育公平又高于精英教育。由于教育资源的有限性,所以教育投入往往在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之间不能兼顾,而使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发生矛盾。
2.高考制度下,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之间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高考作为一种选拔性的考试,为高等教育选送了各种标准的人才,高考三天,录取工作十几天就将全国上千万的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决定了,近几年不断地创新考试制度,改变考试的方式亦是为了更高效地鉴别和选拔人才,这诚然是高效的。有人认为高考确实是无偏袒的,从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与考试结果都保证了公平,成功与否只与个人的才智高低有关,这也就保证了一种机会的公平。就像上文所说的,高考这种选拔性的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有限的公平与效率,但是高考制度下的效率与公平也存在矛盾:
第一,分数面前并非人人平等。当然公平与平等不是相同的,但是公平包含了机会的平等。在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下,各省的录取分数线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国家重点院校对所在省的招考分数线远远低于其他省份,这种现象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是分数差距过大也就体现不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也就丧失了一定的机会公平。当然,我们并不提倡以全国统一高考分数线来体现教育公平,目前全国的统一高考只是统一了考试科目和相应的考卷,阅卷则是分省组织进行,各省市具体掌握阅卷标准难以做到全部统一,要求统一划定分数线难以操作,但不应该使省与省之间的录取分线差异过大。
第二,高考的录取方式单一。高等教育的录取基本上以高考成绩为准,分数高者有机会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分数低者则丧失了这个机会,也就是所谓的“分数至上”、“一卷定终身”。高校基本上是以高考成绩作为评价考生的依据,不考虑学生的平时表现以及各项综合素质,这对在考试中失手的学生就有点不公平。所以应该提倡录取标准综合化以及录取方式多元化,录取时增加相应的复试,多方面地对考生进行有效的鉴定。
三、教育效率与公平之间如何保持平衡
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不是处于一种对立的关系,逻辑上也不属于一对矛盾,但是两个概念在一起往往就产生矛盾。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都是教育发展的追求,两者之间不能相互替代,我们应该辩证统一地看待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关系。从长远意义上说,教育效率的提高会加速教育公平的实现,而教育公平的普及也反过来促进教育效率的提高,从而提升教育效率的基点,形成良性循环。与此同时我们不应该忽视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暂时、局部存在的矛盾。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教育公平与效率提供经济基础。
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办学的形式、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等都直接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甚至有些是直接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的。
作为配置教育资源原则的教育公平是生产关系在教育实践中的表现,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受到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仅制约着教育公平,同样也制约着教育效率。教育资源的分配和其它社会资源的分配一样涉及公平合理的问题,同时,对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分配有先后顺序的问题,按怎样的原则分配教育资源最有效的问题也出现了。教育公平观和教育效率观都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约。
在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上,生产力水平起着决定的作用。不管是教育公平还是教育效率的实施均与所处社会的生产力有紧密联系,生产力的发展是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协调发展的基础。
(二)树立正确的观念,坚持差异、补偿原则。
在认识教育公平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认为公平就是平等,公平就是平均主义。教育公平承认并允许合理差异、合理差距的存在。教育公平是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平等原则、差异原则、补偿原则的统一。追求平等、尊重差异、补偿差距,都是教育公平的体现。罗尔斯在论述正义(公平)原则时也说,没有物质福利的不平等分配,社会就不能存在。可见,符合公平原则的利益分配虽然会造成不平等,但应被认为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有差别不等于不公平,平均主义也不等于公平。
差异原则是根据受教育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即不是平均或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而是提供多样的教育资源以便受教育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提供多样不同的教育资源意味着差异,也意味着公平。主体受到适当的教育,其个性得到发展,这对个人来说是最大的公平。
补偿原则关注受教育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距,并对社会经济地位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予以补偿。[6]这样配置教育资源是不平等的,但却是公平的。该原则与罗尔斯的差别补偿原则是一致的,他认为,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不平等的利益分配都要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农村义务教育中的“两免一补”政策对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作了不平等的对待,但没有人认为它不公平。这个政策主要体现了补偿原则。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原则对于我国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根据补偿原则,分配教育资源时应当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倾斜,保障弱势地区、弱势学校、弱势群体具有享受符合基本标准的充分教育。
在教育上追求结果相同、平等是不现实的,差异、差距将永远存在。教育公平承认并允许合理差异、合理差距的存在。教育公平是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平等原则、差异原则、补偿原则的统一。追求平等、尊重差异、补偿差距,都是教育公平的体现。
(三)辩证地看待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
教育的效率与公平不是处于“不可兼得”和“天平式”的关系,增重公平的砝码并非必定引起效率的降低,也就是一方的正面发展并不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教育的公平与教育不公平属于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是由于社会出现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才会产生教育公平的问题,教育不公平一旦消失了,也就没有了所谓的教育公平。所以我们所追求的是教育公平是相对意义上的公平,而非绝对的公平。
在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关系的处理中,我们也不能全盘照搬经济发展上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毕竟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教育现实中只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处理教育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两者就会向着互相协调的方向发展,教育公平能促进教育效率的增长,教育效率的提高也会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设与完善,从而达到教育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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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冷余生.公平与效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J].交通高教研究,2004,(1).
[关键词]教育阶段 教育公平 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9-0176-02
下面我主要从受教育的不同阶段来谈谈教育公平的现状:
一、学前教育
起点公平,指的是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即竞赛的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着许多严重的公平问题,这些不公平是使学前儿童个体之间身心发展不平衡,影响儿童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质量,制约着全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国民教育质量的提高。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少数地区的一些托幼机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与发展,使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以“权力”和“金钱”衡量尺度,即以幼儿家长拥有的社会资源、职业以及经济状况为标准。同样的教育机会与资源的享用却要用不同的代价来换取,这对幼儿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按家长的经济状况选择收费标准不同、档次各异的幼儿园,也使幼儿幼小的心灵过早地感触到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人与人之间关系与交往的不平等。
二、义务教育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
农村学生比起城市学生受教育机会少,享受的教育资源也非常有限,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二)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主要是东西部资源分配不均。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来说不论是师资、设施、培训机构,还是信息来源都优越于西部地区,对于处在偏远农村或西部的学生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三)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资源配置的失衡
由于重点学校占有的教育资源远远比普通学校多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所谓的“起跑线”上,择校费就是再昂贵,也因为自己的孩子在分数上达不到所谓“择优”的那个标杆,不得不争着将孩子送往重点学校。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已经被教育部明令废止,但实际上取而代之的“实验中学”仍然被各种光环所笼罩,在投资、贷款、师资、基建、招生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令广大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择校热演变成教育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之一,于是巨额的“择校费”应运而生且水涨船高,让众多家庭苦不堪言。
(四)女童与男童在受教育时的期望不同
女性教育参与机会的不平等是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个持久而衡新的话题。女性教育问题集中在西部的边远贫困地区,主要表现为入学接受教育的女生数量不多。在初中阶段中途辍学和义务教育后没有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中,女生的比例明显要高于男生。这也是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意识而导致的对女童的不公平,这主要是针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城乡或者东西部地区的教育不公平还体现在课程的设置上。大家都知道新课改教科书的编写者几乎都是北师大、南京师大、华东师大的专家编写。尽管在调研时也去了一些农村学校了解情况,但是内容大部分是面向的城市文化。这对于具有农村文化的学生来说是很难与课本文化相融合的,从而导致考试的失利,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三、高中教育
高中教育主要就是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于学习成绩不好不能进重点只能进普通高中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进了重点的学生也有不公平现象,重点高中实行的是分数档次与学费档次匹配。而且即使进了重点学校后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实验班与普通班教师配备不一样,各种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也不同,学校领导对实验班同学的期望高关注也多,而普通班同学就享受不到那种待遇了。
四、高考
高考考试就是平等的分配不平等权利的过程,是调节社会分工的“天平”,不论是科举制,还是今天的高考制,实质上是脑体分工的手段,也是社会各层上下流动的通道,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平衡器,公平则是判定考试结果是否有意义的准心。计划录取体制人为地制造了地位、成分、阶层之间的差距,以省为单元组织录取,不同省份录取标准差别较大,尤其是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录取标准倒挂,形成教育不公平的“马太效应”,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价值基点是教育均等。在制定招生政策中,存在城市价值取向,没有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差异,没有拉开档次,区别对待,便形成了较大的不公平性。比如说陕西省城乡存在不平等,不论是教育机会还是教育过程中资源都是分配不均的,但是高考录取分数线是统一的,这样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其次,在入学机会的分配上,国家不是依各省实际参考人数分配录取名额,而是依据高校向其所在地录取较多名额和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原则,使高校较多、高教资源丰富地区的入学机会多、入学率高。
五、本科教育
首先体现在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对于发达地区的学生来讲,配备的师资力量雄厚,国家投资多,课题也多。本科生跟着老师做课题研究,参与程度高,这样对学生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不管是考研还是找工作都是很容易的。因此北师大与华东师大毕业生很少听说找不着工作的。而对于西部地区或相对落后的地区情况来说是不容乐观的。
另外城乡之间的差异可通过班干部的选拔与担任体现出来。城市学生外向,善于表达与管理,和教师能更好地交流与沟通,因此他们与教师建立了一种很近的关系。据我调查,大学的班长、学委、团支书大部分是城市学生,我们不能不承认大学的考试机制有问题。平时分30分,对于班干部熟悉的面孔老师会有意识打高分,即使是比较客观的试卷老师也会加入些许的感情分。因此班上的一二名永远是班长与学委,其他人很少能考到前一二名,试问做班干部每天那么忙学习成绩还那么好,真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前一二名国家奖学金是属于他们的,保研、出国的机会都是属于他们的。这对于农村学生是不公平的,同时对于群众学生也是不公平的。
六、研究生教育
一方面体现在东西方地区差异上。比如北京、南京、上海研究生导师有名望,国家建设基金多,国家课题多,论文好发表,出国机会多,发展前景好。北大、清华培养的毕业生大都出国了,对个人对国家都是有益的。而相对落后的地区就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了。
另一方面城乡不公平由课程所反映的同质文化来表现出来,学历越高同质文化的筛选功能越明显,城市学生数量明显高于农村学生。性别歧视贯穿教育的始终。对于女研究生社会是一种消极排斥的态度。女博士已是个贬义词了,一提起女博士人们会说“灭绝师太”又老又丑、呆板木讷、嫁不出去、不会做家务等等。和女强人一样被视为社会上的怪物。这样公平吗?而有些用人单位会因女研究生毕业工作后会马上考虑婚育问题而以种种理由拒绝女研究生的就业。
总之,纵观学生从幼儿园上学开始到研究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评职称始终存在地区差异与性别歧视和同质文化。这三个方面贯穿教育始终,而教育公平的三个层次同样贯穿教育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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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政策学 高等教育公平 内涵 考察 对策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基本上是从社会关系范畴探讨公平的含义。公平(equality)是一种社会规范,它主要包括公正和平等。公平是人类一直追求的一大目标,它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一切价值取向,因而在社会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什么是公平的问题。
什么是教育公平呢?它是公平问题在教育领域内的反映。从教育政策学的角度出发,要做到“教育公平”,国家教育政策就要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教育利益,这种利益分配体现为三个阶段:发展权利与发展机会的分配、教育资源配置、发展水平和资格的认定。教育政策只有在上述三个阶段都体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性,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也就是实现教育活动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二、关于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考察
在高等教育领域中,追求高等教育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一直是高等教育永恒的追求,但是客观而言,不公平的现象在高等教育中是普遍存在的,本文仅从教育政策学的视角谈几个高等教育公平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高等教育起点是否公平的考察
高等教育起点公平是高等教育公平的最基本、最明显的标志,高等教育起点公平主要是指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是否公平。入学机会是否公平主要通过两个指标来衡量:一是高等教育入学制度是否公平;二是经济因素,在高收费的体制下是否会有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去入学机会。
1.高等教育入学制度――高考。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推行高等教育入学选拔制――高考,高考在一定时期内也的确以其公正性和客观性保证了个人凭借高考的分数而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但是高考实施多年以后,其利弊得失已充分显露,近几年来,已受到越来越多的指责,日益暴露出其选拔人才方面的不公平性。我国高考录取制度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录取的名额分配上的严重不公平。
在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农村的贫困与落后是制度与政策的因素共同造成的,农村教育问题也由此而生发。城乡的教育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教育资源的分配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农村学生在教学设施、课程、教师、家庭文化熏陶等方面远远不如城市学生,可以说城市与农村的教育其实远远不在同一起跑线上,但是农村的学生却不得不在不同的平台上和城市的学生进行竞争争夺那少数的升学名额。而且由于我国高考长期实行配额制,如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是高校集中地带,当地高校在分配名额时对本城市实行政策倾斜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因此,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生源进入大城市里的重点大学的比重在逐年下降。所以,同样的试卷、同样的考试,但是在录取分数上却越是优越的大城市,越是有优越的录取条件。甚至在大城市以外的区域里可能连专科都难以录取的分数,在一些大城市里却可以被全国重点大学录取。
(2)高考命题的“城市价值”取向。
高考科目和试题内容的价值取向也是考察高考公平的重要因素。目前,随着高考3+X方案的实施,高考越来越注重对于学生能力和知识面的综合考查,这客观上虽然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但是却并不利于农村学生应考,他们将在与城市学生的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正如厦门大学刘海锋教授所认为的:“在过去考查知识面和记忆力的情况下,刻苦攻读也能取得高分,而在高考日益侧重于考查能力的时候,应该承认勤奋刻苦的因素在高考成绩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下降,而受教育和环境所起的作用在有所上升。”
2.经济因素对高考公平性的影响。
近几年,高校学费不断攀升,如果没有配以相应的救济措施,就会不可避免地造成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不得不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或者不得不选择低收费的冷门专业,从而导致高等教育机会越来越向高收入家庭倾斜,降低了高等教育机会公平化的程度。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个人分担一定比例的教育成本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但是高额学费会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尽管他们也非常想接受高等教育,借此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但还是有少部分学生因为经济原因而放弃入学。相反,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却可以通过用金钱弥补考试成绩较差的缺陷,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现在,我国有些高校在录取新生时采取两种不同的标准,即对一部分考生入学分数要求不变,学费亦不高;而对一部分考生入学分数要求略低,但学费按远远高于国家统一确定的标准收取。比如,公办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的学生缴费要比同一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多得多,通常是2―3倍,但在分数上实行降等录取的办法,即重点大学按一般本科院校分数标准录取,本科院校按专科院校分数的标准录取。
(二)关于高等教育过程是否公平的考察
1.学生享受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建设“211工程”,重点建设100所大学,其中包括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高等教育经费大部分流向这些重点大学。毋庸置疑,那些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重点大学的学生在享受高等教育资源时占有明显优势。重点大学的教育经费、师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资源都是全国一流的,因而重点大学的学生比一般院校的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享受更多的教育资源,接受更高质量的高等教育。这对于一般院校的学生来说,这是不公平的。
2.课堂教学的公平问题。
首先,由于高等教育扩招,教师总量的增长远远滞后于学生总量的增长,造成了严重的师生比失调,这已经成为了制约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由于师生比过高,高校授课的课程的规模越来越大,由原来的“小班制”逐渐改成了“大班制”,师生之间的交流很少,绝大部分教师只是“填鸭式”教学,一灌到底,一个学期下来班内学生认识的寥寥无几,更别谈个别辅导了。高校教师也由于工作量加大,而无暇精心备课、给予学生指导及自我充电提高。其次,高校教师多是重科研轻教学,因为科研的成果对于高校教师的职位晋升和福利分配至关重要,很多教师为了搞科研,根本无暇给学生精心备课、上课。同时有不少教师在校外还有第二职业,为了做第二职业,拼命压缩课时或者请人代课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在此过程中,受害最大的当然是学生,他们付出了金钱,却并没有能够得到与之相称的教育服务,因此对于学生来说,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三)关于高等教育结果是否公平的考察
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指学生学业完成并被社会所接纳的机会公平。目前从学生的就业情况看,学生不同的学历层次、所在的学校和所学的专业、不同地域和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性别和年龄等因素都会在学生的就业过程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比如如果不是“211工程”、“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很可能连最起码的与人同等竞争的机会都没有。再比如同年龄的女研究生在就业市场上明显不如男研究生受用人单位欢迎,女研究生即使能力远远强于男研究生,也很有可能落选。诚然,大学生就业受到我国人事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但是,高校自身的部分专业的盲目设置、高校大力扩招合并、高校的地区分布、国家的就业政策导向等都会影响到高等教育结果的公平。
三、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政策方面的对策
(一)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是导致我国高等教育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因。更为严重的是,在改革过程中,城乡教育之间、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教育之间的差距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因此,应该建立全国性的、区域性的乃至校际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并且对于偏远贫困地区还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财政拨款,并在师资配备上给予更多的倾斜。这样可以逐步缩小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的教育水平差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高等教育逐步走向公平。
(二)改革高等教育收费制度
高收费导致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越来越严重,日益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因此,为了保障高等教育公平,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高校收费中的制约机制。
国家应制定收费上线,不能使高校收费无限上涨。高校应制定严格的学校会计准则,加强监督审计工作。为了使办学的各种收入能用于教育的发展,有效地防止挪用、挤占、滥用教育经费现象,引导教育经费的正确使用,发挥最大效益,教育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要严格学校会计制度,经常检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对学校收费、财产和财务的监督、审计,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那些巧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进行惩罚。
2.采取差别学费制度。
由于各高校和专业的实际培养成本差异很大,学生就业后的回报率、收益率悬殊很大,但我国目前各高校和专业的收费标准却没能体现这一差别。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最高收费额度内,根据高校的类型、层次和专业类别来拉开收费水平,重点院校、热门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收益率较高,可以多收些学费,而一般院校、冷门专业的学生可以缴纳较少学费,以作为对其日后较低收益率的补偿。其次,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的制定除符合我国居民的平均承受能力外,还可考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学费,家庭贫困的学生可少交学费甚至不交学费。
3.完善高等教育资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奖学金,广泛开展勤工助学。
关键词:少数民族教育 教育公平 普及教育 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2-0068-02
一、教育公平的相关概念和教育公平理念
西方国家对于教育公平的理论来源可谓是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到了18世纪的思想启蒙阶段,对平等教育有了明确的表述,认为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卢梭也对于教育公平也提出了相应概念——自然教育。20世纪民主思潮对于教育机会均等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到了50年代,对于教育公平思想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大的发展。
少数民族的教育公平包含的内容,对于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概念分析和界定,从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政治法律等方面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
一般认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了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瑞典的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应该有下列的三种含义:第一,起点均等。即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第二,过程均等。即享受的教学条件均等。第三,结果均等。即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因此可以概括为,教育公平是全体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验[1]。
二、影响少数民族教育公平的几点主要因素
对于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来说,是不能简单概括为单纯的几点的,而是多种因素的相互交叉和相互影响的。
1.政府的影响
政府的相关政策是各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进行教育公平的理论依据。政府颁布的法律和制度,是实行教育公平的基础,教育法有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来保护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各个地方各级政府都极力的保护少数民族教育,使教育公平得以实现。
2.社会的影响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处于特殊的地理环境,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化水平远远的低于其他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水平,在经济欠发达的前提之下,对于教育的实施造成很大的限制。而总体的经济水平也决定了家庭收入、人均收入、和教育投入,这种情况之下对于少数民族的教育公平实施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3.学校的影响
学校教育是一种制度化的教育,是一个国家对受教育者在文化、技术上施加影响,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教育公平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下层向上层流动机会的重要机制。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教育手段、社会选拔评价标准作为教育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学生学业获取的重要因素,也是教育过程公平应该有的。
4.家庭的影响
家庭中父母、经济、文化的多种影响都对教育公平的实现具有很重要的影响。首先,父母受教育程度的影响。父母受教育程度高,对孩子的教育往往投入更大的人力和资源,这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而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父母的教育程度往往低于汉族地区的家庭,这在文化差异方面就造成了教育的不平等。其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少数民族家长文化程度低,使他们对于本民族文化、社会状况以及教育认识有限,无法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阻碍了教育平等。
三、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1.确定教育工作重点
我国教育进入新阶段后,应当以新的指导思想指导教育。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优先普及和发展教育,不仅仅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更加的符合我国的教育公平原则。在不同的教育阶段,我们要明确不同的教育重点[2]。
1.1未普及义务教育的地方应继续普及义务教育,坚定的实施《义务教育法》,提高基础教育程度,实现教育机会均等。
1.2普及义务教育的地方要通过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建立更高层次的义务教育,从而深层次的推进义务教育。
1.3高中阶段教育要大力推行高中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1.4高等教育方面要培养的高等技术人才。
2.明确政府重点
现代教育遵循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战略,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教育发展的公平。而教育发展也通过市场作用来调节,但对于公平来说不能单单依靠市场,而更加要依靠政府[3]。
2.1增大投入水平。加大经费筹措力度,提高发展效率进而维护公平,增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和水平。建立专门机构,保证其顺利实施。
2.2各级政府加大普及义务教育的力度。在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要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重视学校的质量。但是普及义务教育的人物任然繁重
2.3政府大力实施“均衡化”政策。中国的重点学校制度和应试教育模式,使学校的差距增大,义务教育的不均衡是其首因,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我们要通过对小学教育的均衡来促进教育公平[4]。
2.4发挥政府调控,设立奖学金,建立“希望工程”。政府应当引导社会资源流向,鼓励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民族接受均等的教育[3]。建立助学机制,发挥积极性,营造利于全民的教育环境。
2.5加大经济资助。经济落后是少数民族教育最大的阻碍,我们必须要加强经济发展,政府应该加强资助力度。
3. 制定和完善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政策
大多教育不公平的诱因是教育政策的不合理,我们必须建立公平的教育制度、规则和政策,不断创新。首先促进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均衡化,确立新的资源配置,缩小差距,增加公平。第二,确立优惠政策和相应机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支持,做到基础教育普及化,缩小义务教育上的差距,提高少数民族的义务教育的力度,鼓励全国高校加大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招生力度。
4.推进民族地区的高考改革
高考代表地区高等教育的前期水平,能够反映一个地方的教育成就。在高等教育方面更加的显示出东西部地区的差距。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特点,实行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生倾斜、照顾的策略,创办民族预科班,严格审查民族学生,打破“贵族化”倾向。严格审查学生民族身份,实现“平民化”公平发展,充分体现出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公平性,来推进高考改革的进程。
四、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少数民族入学优惠政策
我国各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各族的学生长期在不同的文化背景环境中生活,社会影响和家庭影响都必然有自己本民族文化的烙印,这种差距在民族聚居的地方更加的明显。统一的全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内容一般难以照顾到各个民族的特点,考试成绩有差距也是一定的,因此,我们要制定一定的政策,对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有一定的优惠,这是教育公平的表现。
1.政策内容以及发展过程
在1951年高等学校招考新生是酒有规定“兄弟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1953年到1961年改为“同等成绩、优先录取”。教育部又发出了《关于高等教育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提出了对报考同一招生的全国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照顾[5]。
2.理论上提高招生政策的理解程度
第一,从学业成就归因理论进行分析,从社会背景、文化差异、社会阶层来解释少数民族的学习学业成绩。第二,从高等教育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功能来理解。一般而言,少数民族个体接受高等教育,不仅能帮助其获得决定社会流动的重要因素,同时,高等教育的文化功能表明高等教育有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创新,而且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3.关于民族高等教育
第一,民族院校应该实现由单一层次向多层次的转变。设立有本科、专科、民族预科和干部培训,而且有博士、硕士、高职、留学生和承认教育等多层次办学。第二,民族自治地方高等教育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第三,对于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要实行多种特殊方式的积极探索。通过举办民族班、加强民族预科教育、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等方式共同来实行[6]。第四改革创新方面要增强民族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民族高等教育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中心,抓住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地区独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炎,任兆昌,张玉华,李耀萍.影响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公平因素分析[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4):13-17.
[2] 刘丽平. 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公平的对策[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599-162.
[3] 别敦荣,朱晓刚.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公平问题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3):54一59.
[4] 张杰.对我国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理性思考[S].高等教育研究,2006(3):13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