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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4)10-0063-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10.14
一、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银行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跨越式发展,与世界发达经济体同业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但不可否认,与世界一流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仍然较为单一,尤其是在盈利结构、盈利能力以及多元化盈利模式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的差距。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及特点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近年来,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正在发生显著变化的经营环境相比,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仍然是单一的利差型,主要依赖于存贷款业务发展,中间业务结构简单、品种较少。同时,受到市场准入、分业经营与存贷款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仍是利差主导型[1]。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自己的特征,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存在较大的差距,且受体制等限制和制约较多,导致整体经营效率相对低下,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自2003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股份制改革,促使商业银行向着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迈进。但要真正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等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还“任重道远”。
2.混业经营方面。大多数国外商业银行采取了混业经营的模式,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资源和市场可以共享,协调发展。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己经有了“新突破”,例如银行也可出资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等,但是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考虑,实行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
3.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虽然部分商业银行有所建树,出现了向着技术含量更高,产品特性更强,需求层次更多的发展趋势。但与国外同业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同业产品的复制性和对存贷业务的依赖性,缺少自主创新成分。
4.盈利模式方面。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迅速,但利差收入仍是收入的首要来源,利差收入中又以批发银行业务收入为主,非利息收入占比偏低。因此,利差盈利模式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中占据主导地位。
(二)我国商业银行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作为国家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货币中介机构,其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2]。中国银监会2013年度监管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151.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占比43.3%,远大于其他类型银行。截至2013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3%,与上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为19.2%,比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净利润1.4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5%。以五大国有银行为例,2013年实现净利润8627.23亿元,相当于平均每天赚23.6亿元。
数据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利润增长主要依靠三个方面:第一,信贷利差基本稳定,可以源源不断的获得较为稳定的利差收入;第二,货币供应和信贷投放大量增加,生息资产规模明显增长;第三,重视信贷风险防范,主要表现在拨备覆盖率下降、贷款损失准备减少和不良资产水平较低。为了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等非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上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效果还不够理想,2013年末,非利息收入占比仅为21.15%,占比仍然偏低。
二、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得益于中国改革发展、经济增长以及银行自身的努力,我国商业银行经历了持续多年的快速发展,远高于经济增速,但高速增长的盈利模式面临着诸多方面的挑战。
(一)利率市场化加速对现有盈利模式形成冲击
在2013年中国财富500强所创造的利润中,银行业利润总额占比达到50.2%,而美国这一比例仅为23.7%。2008年至2013年的五年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从63.15万亿元上升至151.35万亿元,增长了2.4倍;税后利润更是从0.58万亿元增加到1.74万亿元,上升了3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加速,这种利差主导型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进一步动摇了银行的定价地位。根据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存贷款利差的变化情况,估算出我国银行业利润将会少25%左右。
(二)经济增速放缓对经营效益形成压力
2014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仅为7.4%。虽然二季度在“微刺激”的带动下,内需各部分有所企稳。但是7月投资和消费均有不同程度的放缓,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为0.68%,是3月以来最低的环比增速,而房地产市场仍旧低迷,这些同时表明下半年经济再现下行压力。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中速”发展时代;从短期来看,中国经济下行风险犹在。这将不断减少了银行利润增长的机会,同时对银行资产质量带来较大压力。
(三)金融脱媒趋势不断侵蚀银行传统业务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金融脱媒”越来越突出,银行业面对着前所未有的竞争环境。在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上,虽然各类金融机构不尽相同,但在各方面与商业银行形成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创新更是不断蚕食银行传统。余额宝、财富通等货币基金的横空出世,侵蚀了银行的传统存款业务;阿里贷、人人贷等网络贷款的层出不穷,侵蚀了银行的传统贷款业务。支付结算领域的竞争更为激烈。截至2013年末,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机构已达250家,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更是异军突起,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2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07%。
(四)准入制度的放松倒逼银行增强自身竞争力
随着银行业准入制度的不断放松,加剧了我国银行间竞争的激烈程度。自2006年开始,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逐渐加大了国内银行业市场的竞争。但是为了履行当初的入世承诺,对外资银行及机构投资者的管制和限制逐步放松和减少,特别是近期新的QDII2和RQFII试点的推行。同时,2012年4月,前国务院总理明确提出“中央己统一思想要打破银行垄断,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就是要打破垄断”,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2014年7月,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和天津金城银行等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民营银行的开闸,大大加剧了我国商业银行竞争的激烈程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面临的机会
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机遇。面对新的变化和趋势,商业银行需要通过转型来不断确立新的盈利机会。
(一)公司业务的机会分析
1.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大型企业的规模和地位决定了仍是银行最大的客户群体,具有全面的金融需求。预计2015年,我国银行从大型企业客户中收益超过1万亿元。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向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服务转型,其重点是建立综合营销机制,加大作协力度和提高决策效率,加强个性化金融方案的定价能力。
2.对于中型企业而言。银行对其定价能力较具有相对优势,而中型企业本身也潜力巨大,是有待挖掘的宝藏,预计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从中型企业的收益规模将超过9000亿元。中型企业业务转型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因此,要针对中型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不同于大型企业的风险政策、方法和工具。
3.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有显著作用,也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点对象。小微企业业务转型的关键在于要向批量处理的零售模式转变,建立健全适合于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工具,避免小微企业升级为中型企业后的客户流失等。
(二)零售业务的机会分析
1.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服务渠道和模式的变革。2013年末,我国网民数量已达6.18亿人。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将是未来银行的必争之地,其转型的关键在于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来提高精准营销能力,以客户需求为驱动提高快速迭代创新能力,让客户在不同的渠道上享受一致的服务体验等。
2.私人银行客户以其高收入将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据2014年波士顿咨询公司财富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有百万富翁家庭237.8万个,较去年增加了82%。私人银行业务转型的根本在于建立健全高效的服务平台和运行机制,满足客户财富管理、隐私保护、投资理财等特殊金融需求等。
3.消费金融在中国经济转型中将越来越重要,其中,个人住房信贷仍占主导地位,信用卡分期等消费信贷也发展较快。但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应吸取以往部分产品资产质量不高的教训,找准细分市场,完善风险控制,熟悉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三)金融市场等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市场。2013年末,全国理财资金账面余额达到10.24万亿元,理财产品来源广泛;保险业资产总额、托管证券市值及信托资产规模分别为8.29万亿元、15.36万亿元、10.91万亿元,资产管理需求旺盛。因此,构建资产管理平台,有效衔接供给和需求,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尤其是发挥银行的专业优势,提高在资产托管和养老金等领域的资产管理能力。
2.金融机构业务包括为海外银行和小型银行提供拆借、清算、支付、现金管理等服务,预计到2015年,金融机构客户将带来超过800亿元的收入,贡献45%的金融市场和投资银行收入。应将金融机构客户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梳理和整合相应的管理流程和资源,研发和优化相关的服务和产品,适应高效运作和频繁交易等要求。
3.人民币国际化将为国内银行带来巨大商机。在支付结算市场,预计2015年人民币贸易及投资相关的结算量将达到9万亿元;在人民币清算服务上,未来海外人民币必然将在境内进行最终结算;在人民币交易上,资本项目的放开必将诞生人民币在案市场。对于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盈利机会,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研究分析,创新服务和产品,提前谋划布局,把握市场先机。
四、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建议
基于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和机会的分析,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和特点,本文认为推动盈利模式转型的措施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加快公司业务盈利模式的转型
1.针对大型企业客户。重点发展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牢牢把握债券发行、股票承销和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新机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提高综合定价能力,促进交叉销售;以大型企业为核心,同时拓展上下游客户,带动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发展。
2.针对中型企业客户。将其作为独立的客户群进行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银行对中型企业的定价优势,不断提高中型企业客户的贡献度;创新中型企业信贷和风险政策,完善风险工具和手段,抓住中型企业关键风险点;帮助中型企业转型,立足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及部分投行业务,为中型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解决方案。
3.针对小微企业客户。优化完善小微企业经营模式,坚持向零售化和批量营销转型,切实提高小微企业经营能力;充分借助政府、协会、产业群等优势,引入风险池等缓释手段,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风控能力;围绕小微企业发展周期,在发展初期协助引入风险基金、创业基金,在成熟期拓展其上市融资的机会,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二)加快零售业务盈利模式的转型
1.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将银行服务与互联网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信息和信用媒介的传统优势;把银行服务与智能手机的应用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在线金融服务。
2.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在服务理念上,从产品销售向财富规划转型,实现“融资”与“融智”并重,提高差异化服务能力;致力于私人银行客户的隐私保护和资产增值,建立面向客户的投行、信托等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增值服务领域;同时嫁接零售、对公和资产管理等渠道和业务,促进交叉销售。
3.把握消费金融发展机会。适应经济结构转型、收入分配改革和扩大内需等变化,充分把握消费金融需求,科学分析个人贷款及信用卡分期等产品的风险及机会,严格防范欺诈和违规支用风险。
(三)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树立正确的风险收益平衡的观念。站在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角度,处理好收益的当期性和风险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以我国整体风险水平为标准,各银行统一的风险偏好,清晰、一贯地加以传导,并维持和谐稳定局面。
2.研究制定面向不同客户和产品的风险策略。在统一风险偏好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客户和产品,明确相应的风险政策,制定相应的授信、审批标准。
3.研究制定科学的资产负债结构策略,优化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流动性缺口管理,提高全行整体流动性管理水平。
(四)加快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1.加快风险计量工具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决策的效率和效果。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和客户的不同生命周期建立相应的风险计量模型,并嵌入业务流程,形成体系化的运行模式。结合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建立相应的风险计量模型,适应新的市场发展需要。
2.积极打造资产管理平台,提高资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养老金、个人及私人银行等各类客户的理财需求。发挥集中运营的优势,充分调动保险、信托、基金等子公司的作用,并依托第三方,建立统一的资产配置及管理平台,拓展业务范围,丰富资产供给。
3.研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业务部门,整合本行及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及能力,不断优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风险体系,提高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适应监管要求的变化。
(五)加强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1.制定产品创新规划,明确产品创新战略。建立清晰的产品创新策略,坚持“自主创新、引领为主”,强化产品组合创新,充分体现差异化的要求,不断提升产品品牌价值。
2.确定产品创新的重点。牢牢把握国家经济转型主脉,充分发挥整合与联动的优势,全力抢占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链式金融等创新领域。尤其是要加大小微企业、财富管理、投资银行等战略新兴业务的创新力度,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3.建立有利于产品创新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相关职能机构的组织、推动和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级行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产品研发和需求驱动相结合的创新责任体系。对于重大产品研发,组建银行跨部门的任务型团队,加强协作,提高效率。加大产品创新激励力度,加强产品创新队伍建设,培育以鼓励创新为核心要素的产品创新文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资本回报利润生成途径
一、中小银行研究的意义
中小银行是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重要来源,其发展的地方性特色,使得银行的资金运用集中在本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金外流的现象;同时,中小银行业务开展往往建立在对本地人文风俗和经济信息的深入了解基础上,存在大银行难以获取的地缘优势。从金融行业的发展来看,中小银行的发展可以丰富一个国家的金融结构,破除金融行业的垄断,有利于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培育和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因此,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是金融改革和金融深化的重要方面。
二、目前主要的银行盈利模式
(一)创新盈利模式:瞄准当代国外先进银行盈利结构,追求业务结构的优化与均衡发展;在传统业务受影响时,大力发展风险小,以提供专业金融服务为方式的业务品种。招商银行的盈利模式就属于这种。
(二)优势盈利模式:以专业服务为出发点,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特别是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小、风险承受能力强的业务。有时依靠产品规模获取利润,不一定是盈利模式的持续创新。这种盈利模式需要凭借一定外部资源,往往需要一定前提条件才能够推广。短期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就是一例。
(三)传统盈利模式:传统的代销手续费佣金作为收入的重点;这类理财产品已经处在扩散的中后期,产品设计方案成型,利润透明;需要拓展相关联的其他收入才能找到利润增长点,以便长期赢得营销推广的主动权。
三、招商、兴业和浦发银行盈利模式的分析比较
2009年,从整体上看,各行盈利能力普遍出现提升,其中招商银行盈利能力居于上市股份制银行首位。但各上市股份制银行具有不同的盈利优势。招商银行盈利优势在于其偏向零售业务的经营模式带来的高比例中间业务收入;浦发银行的盈利优势在于单位资产生成净利息收入能力较高,单位资产生成拨备前利润能力较高;兴业银行更多地依靠资金业务和投资业务创造利润,并形成了相对低投入、高产出、人均效益较高的运营特点。
表1招商、浦发、民生、兴业各项指标数据数据来源:各银行年报(一)资本回报的比较
2009年,这4家银行均取得了较好的利润回报,平均总资产回报率达到0.90%以上,大部分上市银行总资产回报率均比08年出现明显提升。其中,兴业银行资产规模和资产利润率均排名首位,盈利能力明显高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的总资产回报率也较高。浦发银行的总资产回报率低于这3家银行的平均值。
(二)利润生成途径的比较
招商银行盈利能力较高主要来源于其单位资产创造的业务净收入较高,而单位资产耗用的费用成本较低。由此形成其单位资产生成拨备前利润能力明显高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招商银行单位资产创造净利息收入能力仅居于股份制银行中等水平,为2.23%,但其单位资产生成非利息收入能力高于其它上市股份制银行约1倍以上。这与招商银行零售业务发展较好、银行卡使用较广密切相关。
浦发银行单位资产生成净收入能力也较高,为2.19%,且其成本收入比略低于招商银行,为35.99%。盈利能力处于中等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浦发银行拨备计提力度较大,其2006年当年提取的呆坏账准备金占营业利润的比例达到17.77%,但其不良贷款率并不高,仅为0.80%左右,在上市股份制银行中也属于较低水平。其拨备覆盖率已经达到200%以上,处于上市股份制银行的较高水平。因此,浦发银行资产利润率略低主要源于其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而不是业务收入生成能力低于其他股份制银行。
兴业银行单位资产生成业务收入能力并不高,在上市股份制银行中处于较低水平,但由于兴业银行投入产出效率较高、费用成本耗费明显低于其他上市股份制银行,故其单位资产生成拨备前利润能力居于股份制银行中上等水平,成本收入比仅36.69%。同时,由于兴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较好,2009年不良贷款率仅为0.54%左右,远远低于其他几家银行,故其准备金计提压力较小,再加上税务成本较低等因素,使得兴业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达到最高水平24.54%,位居于这4家上市股份制银行第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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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平,李世银.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理财业务盈利模式分析[J].财经视线.2008年第9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盈利模式 风险因素
一、引言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五次信息革命的进行,高科技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为居民、企业、政府等部门都提供了便利。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年增长率为19.1%。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也成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催化剂,加速了在传统商业银行基础上移动金融的发展。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传统的商业银行迟早会成为社会的恐龙”,在中国2013年6月份随着“余额宝”的产生,大批互联网理财产品也应运产生,传统金融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相结合,走上“方便、快捷、靠谱”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对这个词的概念却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马云(2013)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这两个概念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社会发展必然的结果,它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充分结合,通过投资者和以理财产品为依托基金公司挂钩,基金公司再将资金投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便利、增加收益多赢的目的。
(二)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区别
1.成本不同。传统金融行业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信息传递方面具有较高的成本,相比来看,互联网金融具有完全信息化的特点,在资本运营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只需投资者在客户端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完成资金的配置,在金融部门方面也无需大量人力资源盯岗,在金融产品研发、发行、管理、回购等阶段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所以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成本优势的特点。
2.效率不同。以前常见的金融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管是信息传递还是业务运行,都有较长的时滞性,完成一个客户的投资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电脑、电话、手机等手段,投资者和理财产品直接挂钩,省去了中间不必要的繁琐中介过程,因此具有高效率的特点。
3.风险不同。传统商业银行自身具有较高信用,附属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向一般都是国有控股部门的股权、债券等,风险系数较小。自余额宝出现以后,大量互联网金融产品也陆续登上了舞台,这些依附的基金公司和投资方向有太多不确定性,互联网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也赋予了它们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三、以“余额宝”为例金融理财产品盈利模式分析
2013年6月余额宝产生以来,众多类似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也陆续产生,京东的“小金库”、网易的“现金宝”、苏宁的“零钱包”在市场上迅速发展起来,改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格局。
(一)现有互联网理财产品对应的基金产品
(二)余额宝自身的特点分析
1.收益率高。余额宝在2013年6月份成立时,七日年化收益率从4%上涨到春节期间最高6.7630%,明显要高于银行存款五年定期的存款利率,虽然现在七日年化收益率只有4.63%,但也仍旧高于普通银行存款利率。高收益率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尤其是一些中小投资者,截止到2014年2月份,已经有超过8100万的开户数和5000亿元的筹资规模,因此,高收益率使投资者如此青睐于余额宝这个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
2.流动性强。余额宝只需从淘宝网站使命认证注册就可以投资,只需要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轻松将资金转到余额宝账户,投资过程简单方便,投资和赎回规模也没有下限,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理财平台。另外是一种T+0的货币型基金,当投资者赎回时并不需要像股票一样遵循T+1政策,具有即时到账的特点,因此,资金流动性较强,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3.技术创新。自从20世纪末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出要以“创新”两字贯穿金融市场中以来,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草根时代引领了一阵狂潮,开创性将互联网应用到金融市场中去,余额宝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端随时随地在网上购物并轻松付款。另外,余额宝操作简单灵活,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账户余额、每日收益总额、每日年化收益率等各项指标的数值,技术创新是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最突出的特点。
(三)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分析
余额宝通过与天弘货币基金公司合作,将货币基金主要投资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低风险证券品种,分享货币市场的投资收益。据天弘基金披露的数据,2500亿规模的余额宝,超过80%投资的是银行的协议存款,因协议存款收益较好,并且可以提前支取,无论是从流动性和收益,都是面向千元投资额的互联网金融T+0货币基金最好的投资选择。
余额宝现在有大量融资规模,当与银行进行协议存款谈判时有更大的筹码,就能获得更高额的利息差,在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经营冲击的同时,获取了较大规模的净利润。
四、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目前,我国国内的监管体制主要是“一行三会”模式,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影子银行的性质,在创新和盈利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行为不规范、销售行为不正当,所授权的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到的现象出现,因此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周小川曾在2014年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提到,并不会取缔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相反应加强监管。监管层“鼓励支持”的态度已然明确,随之而来的还有监管之手,风险提示不充分和部分领域的监管空白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最大的两个监管问题,现在的党务之急就是把握重点,加快监管步伐。
(二)经营风险
余额宝这类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产物,虚拟性、不可控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特点,对于投资者来说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汇添富的“现金宝”曾因为自身体制不完善,出现盗用投资者信息以非法手段获取本金的案例,另外,今年6月份深圳一家名为“科讯网”的P2P网贷平台超过2700万元的“跑路”事件,青岛港金属贸易融资公司在18家银行的贷款超过160亿元,涉贷的一些核心人员已经外逃,成为近期内最大一起“骗贷”案例。
2014年上半年央行曾对支付宝每日投资限额进行了规定,旨在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风行,另外还需要对领导者和管理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我们还需要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风险因素的产生。
(三)利率风险
周小川说,“市场上肯定有一种力量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各种新兴的业务方式也都是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的”。有些学者认为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推高资金利率,转嫁给实体经济,当这类新兴产品出现以后,大量的银行协议存款将传统商业银行置于不利的位置,更多的谈判筹码降低了银行净利润,增加了市场利率风险。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成为解决这一风险因素的关键性措施,在市场一体化的今天,应该放开银行的利率管制,更多的交给市场这张无形的手去解决,余额宝的这类新型理财产品市场将随之萎缩,余额宝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利率风险因素也随之降低。
五、结语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领军者,将科学技术和金融市场结合到一起,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创新步伐,不仅给融资部门带来了方便,同样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但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因此,这类互联网金融所产生的理财产品未来的发展模式还有待我们去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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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容提要:作为国际银行业发展主流模式的综合化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实现经营模式战略转型的关键路径。根据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环境,以及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目前较为可取的模式。综合经营可以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协同效应、多元化优势等战略优势。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拓宽业务范围,加快向综合经营的转变,提高核心竞争力。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业的全面开放, “金融脱媒”现象日益严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资商业银行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实现经营模式战略转型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重点是向资本节约型经营、收入多元化和差异化竞争等模式转变,其中的关键是综合化经营。作为国际银行业发展主流模式的综合化经营,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还能有效地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最终增加盈利。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的模式选择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综合化经营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德国、瑞士、英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该模式下,银行可以全面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保险销售等业务。二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该模式下,由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并购或投资控股独立的子公司分别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为了谋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近年来国内一些商业银行开始突破分业经营的界限,通过战略联盟、金融控股公司等模式开展综合化经营的探索与实践。从国内实践看,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综合化经营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浅层次的业务合作,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共同开发综合性产品并销售;二是大型企业集团组建控股公司,集团本身不经营金融业务,而由其控股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多个金融子公司分别经营多种金融业务,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集团模式;三是合资模式,如建行与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投资银行——中金公司;四是境外机构并购,如工商银行通过控股工银亚洲(香港),并通过工银亚洲控制太平保险,渗入投行和保险业,开展综合化经营;五是设立专业性公司如基金公司,进入其他金融领域。这些做法对于推动综合化经营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环境,以及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目前较为可取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子公司事实上仍实施专业化经营,而在集团层面是“全能”的,这既没有打破分业经营的大原则,又可以达到综合化经营的实际效果,较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我国当前法律环境及监管体制的冲击。
关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途径问题,可以在坚持市场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多样化的探索。就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状而言,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进行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应当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或现实选择。也就是说,建立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以商业银行为母体或核心,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应以辅助角色进入金融控股集团。因为中国的金融企业,以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信誉、稳健性、品牌、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都较其他金融企业更为显著。这一点,从国外金融控股集团的案例也可以看出,国外金融集团大都是以银行为核心来组建的,如花旗集团、瑞穗金融集团、瑞士银行集团、汇丰集团、荷兰银行集团、德意志银行集团等国际有影响力的综合性金融集团,都是以商业银行为核心进行运转的。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多元化经营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基础,而且由于金融业本身的一些特性,比如各种业务、资源之间强烈的相关性,从而使得金融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协同效应,获得比一般企业多元化经营更多的收益。而且金融业自古以来就有混业经营的内在冲动。金融控股公司在销售渠道、信息资源共享,分散并降低风险,节约管理成本,更充分地发挥品牌效应,增强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综合产品定价等多个方面潜力巨大。
二、商业银行实现综合经营的近期策略
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拓宽自身的业务范围,加快向综合经营的转变,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一)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随着资本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大中型客户为贷款导向的信贷盈利模式受到直接冲击,以承分销为代表的投资银行业务和资金投资业务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还能改善当前商业银行以贷款利息收入为主的单一收入结构,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商业银行应当改变观念,积极拓展资本市场业务,主动出击投行业务。当前可以开拓的业务领域包括:(1)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依托银团贷款等结构化项目融资业务,发展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通过参与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积极介入到政府财务顾问和大型国企财务顾问市场,利用银团贷款与证券承销操作程序的相近特性,积累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体制下的承销经验。(2)业务。利用资金汇划和清算系统券商结算是商业银行依托健全网络的优势业务。同时,还可利用机构网络优势开展销售证券、基金和保险产品与服务。(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历来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表现竞争与合作关系的主要业务领域,商业银行利用掌握着不良资产和优质住房按揭贷款资源的优势。通过不良资产和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实现处置不良资产、盘活长期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等经营目标,同时积累投行业务经验。(4)创业板市场业务。主要是针对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较好管理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期进行扶持、包装、推介等一系列融资顾问服务。
(二)积极推进产品创新
综合化经营的着力点,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商业银行不仅要在传统银行业务领域如票据业务、消费信贷等方面不断推出新的创新产品,而且要积极探索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非银行金融产品,为综合化经营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在这方面,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跨市场性产品的研发和交叉销售。
(三)提高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比例
近期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的综合经营将面临较大的体制风险。但当前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违反现有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客户的需要,选择重点发展中间业务品种,加强相互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加大业务创新的力度,提高非利息收入的比例,推进综合化经营。重点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业务:一是由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等所组成的政府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商业银行运用巨额资金的重要渠道;二是商业银行有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网点优势,是品种日益繁多的基金、政府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的重要代销渠道;三是证券市场机构投资数量的增加、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和商业保险的发展将会使银行在证券投资基金、QFII投资、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金融资产的托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进,防范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用利率、汇率波动进行投资的衍生业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五是企业资金管理、投融资需求的高涨和购并活动的增加将推动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现金管理、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业务的发展。
(四)拓展个人银行业务
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个人银行业务是在80年代前后逐步兴起的,短短十几年间,个人银行业务得到迅猛发展。目前国际上许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利润已占利润总额的30%~70%,成为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如汇丰控股的个人金融服务、消费金融和私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占到60%以上。
拓展个人银行业务关键是要求商业银行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服务客户为出发点,使其渗透到银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树立起市场观念、客户观念和营销观念,增强“市场和客户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理念,加强产品创新,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留住客户,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五)构建金融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盟
战略联盟是指企业之间为实现战略目的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安排。战略联盟有合资企业式、功能协议式、股权参与式和宽框架协议等具体形式。通过战略联盟,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可以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获得综合经营功能。此外,通过合作,还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减低成本和分享客户基础,从而扩大各类金融机构本身的地理、产品服务及客户范围。目前,中国人寿、平安、新华、太平人寿在内的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已和十几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与境内外保险、证券公司战略联盟的实质性启动,开创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新模式。
(六)加快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的组建进程
所谓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优点是:控股母公司能运用组合理论、协同理论和能力理论对子公司进行战略协调和管理;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从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为综合性银行,又能适应分业管理的要求。
(七)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人才是竞争的关键。国际上实行综合化经营较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拥有一批适应综合化经营的跨领域、复合型人才队伍。与之相比,国内商业银行还存在很大差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国内商业银行将因人才不足在综合化经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也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危险。 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快着手,按照综合化经营的需要,超前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一方面,选拔一批优秀员工到国外综合型商业银行培训学习,培养一批既精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项金融业务又拥有法律、管理等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应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在国际金融人才市场上,引进一些优秀的复合型金融骨干。
(八)建立综合化经营的信息技术平台
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是实施综合化经营的技术保障。目前,商业银行现有的信息系统都是在分业经营框架下建立起来的,综合化经营后,原有的业务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的要求。
因此,要实现综合化经营,必须尽快着手更新或升级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建立起多元化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系统、复合型产品创新和销售的信息技术平台以及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这一点对今后实行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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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移动支付;盈利模式;产业链
JEL分类号:D4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9-0015-07
移动支付是指用户使用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资金转移服务。从本质上来讲,移动支付是通信业务与金融服务的相互延伸和融合。
虽然移动支付无疑是近两年最热门的行业热点之一,但它其实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和新产品。早在2000年,中国移动就与中国工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手机支付业务。随后伴随短信业务的爆发式增长,通过手机短信将手机号与和后台中用户的支付账号进行关联来完成支付过程的短信支付方式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得益于网络购物增长,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也蓬勃发展起来。2006年后,支付方式进一步多元化,WAP、JAVA、客户端、非接触方式相继出现,应用内容也从远程支付展到近程(非接触方式)支付。新的技术、新的支付方式、新的应用、新的参与者,打破了传统以银行为主导的产业链格局。2009年起,电信运营商、中国银联、银行及第三方支付企业围绕着近程(非接触)支付产品开始了新一轮的角逐,在新一轮产业链的重新构建中张自己的地盘。2010年3月10日,中移动收购浦发银行20%股份,被视为电信运营商绕开政策监管壁垒,进军支付和金融领域的里程碑事件。5月,中国银联宣布联合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及部分手机制造商共同成立了“移动支付产业联盟”。第三方支付企业支付宝在陆续基于各主流手机操作系统的远程支付客户端后,于10月19日也联合手机芯片公司、手机系统及硬件商、主流手机应用提供商等60多家厂商成立“无线安全支付产业联盟”,并基于支付宝的“手机安全支付”方案,为手机应用开发者提供开放式隐形平台。
产业繁荣的背后,是金融机构、运营商、第三方支付等力量的互相博弈,各方都期望能在市场发展初期确立自己的主导权地位,从而占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作为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和金融企业增值业务的交叉领域,究竟谁能成为主导力量?移动支付能成为盈利增长的新蓝海吗?本文将在分析借鉴国外发展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不同产业链主导模式下的移动支付收入测算,探讨移动支付的盈利前景。
一、国外运营商移动支付发展模式一览
纵观国外,移动支付的发展模式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以日韩为代表的手机近程支付发展模式。日韩通信行业特点是移动增值业务发展氛围成熟,运营商地位强势,用户有良好的终端定制消费习惯,便于近程支付业务的开展。运营商或通过入股方式,或通过政府主导模式,取得和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手机近程支付也获得了相当成功的发展。同时还需要看到,近程支付发展成功与否在于是否有丰富的应用作为支撑,以日本NTT DoCoMo为例,其发展过程中非常专注于提升产品力,围绕电子支付,不断丰富手机支付业务的功能。NTT DoCoMo的手机支付不仅仅是一项电子货币服务,其应用还延伸到了信用卡(即手机支付金额在一定额度下,可以通过后付方式偿还)、电子票据(登机或者进入影院的电影票)、合作商家的会员折扣卡、电子钥匙等功能(拥有该SIM卡的手机可以作为车辆、住所、指定门禁等电子钥匙)。
第二种是以非洲、东南亚等为代表的金融欠发达地区的手机金融发展模式。由于经济相对较为落后,金融业务欠发达,因此移动支付的出现部分取代了银行卡和银行的功能,实现了资金的收储、支付、转移和兑现,成为真正意义的手机银行;例如由肯尼亚Safaricom公司在2007年推出的M-Pesa业务。M-Pesa在各地的小店或小商店都接受用户的现金,以发送一种特殊短信的方式计入用户的手机账户,还允许客户同样通过文本信息将现金转给其他用户。一言概之,就是用户随时随地都可以向运营商存入、消费或提取资金。这个业务发展初期的重点目标群体放在到城市打工的年轻男性,帮助他们通过手机方便地向农村的家里汇钱(这个模式对中国的规模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族也不乏借鉴意义),并逐步展到用来支付从学费到出租车费等在内的各种费用。通过和Equity银行的合作。M-Pesa用户还能够直接通过全国的自动取款机取钱,甚至可以申请储蓄帐户M-Kesho服务,获取利息,并能得到信贷和保险产品,实现了从单纯转账到虚拟银行转变。短短两年,这一业务已拥有700万的活跃用户。
第三种是以欧洲、美国等为代表的金融发达地区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由于信用卡业务发展成熟,所以用手机替代信用卡的直接刷卡支付的方式发展较慢,多为一些局部试点。主流的移动支付业务模式往往以远程为主、是通过WAP(无线应用协议)、SMS(短消息业务)、IVR(交互语音应答)等方式接入来验证身份等,操作较为繁琐,不适于时间性要求很高的支付行为,所以多用于WAP业务、电子票务等。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自2009年以来,围绕和信用卡的直接或间接的合作,欧美等地的移动支付出现不少创新发展的趋势。例如,Twitter联合创始人Jack Dorsey在2009年最新创办Square公司,为商家和个人提供小额现场支付的一款手机刷卡产品。通过插入一个外接读卡器(Square Dangle),使用Square软件可以将手机变成一个POS机,接受任何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进行小额支付。同时,Square可为商家提供数据分析工具,商家可通过软件查看对方是否是自己的老客户,这些信息将会在每次刷卡时显示在屏幕上,以便商家给出相应的优惠。与此同时,风靡全球的苹果手机也宣布移动支付将很可能成为下一代iPhone的集成方向之一,为此已申请了一种名为“点对点财务转账设备和方法”的专利,即一种P2P移动支付服务,支持通过NFC或手机摄像头和一些智能影像识别技术进行支付,iPhone用户可在手机上储存他们的信用卡、银行账户以及其他信息,从而通过几下点击就可快速进行个人或商业交易。而Google则宣布与万事达和花旗合作,推出其基于NFC的移动支付系统Google Wallet,并且将和优惠券下载、点对点数据应用等结合,创新NFC应用模式。
综合上述国外移动支付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各国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不尽相同,但是相同点都在于,结合了当地的金融和产业链发展环境,形成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参见附图1)。而目前来看比较成功的模式如日韩模式和非洲模式,都是从满足某一用户群体的特定需求人手,找准有自己特色的方向,形成基础稳固的产业链合作模式,并以点带面,逐步实现产品的规模突破。
二、国内移动支付产业链模式分析
与日韩行业环境不同,国内的电信运营商、银行和中国银联分属两大阵营,在各自行业内占强势地位,而在对方行业的话语权不大。左手运营商,右手中国银联(银行),这是国内移动支付行业的最大特点。双方谁都希望能借助在自己行业内的强势资源向对方行业进行延伸和渗透,建立在移动支付跨领域产业链上的主导地位;但同时双方或多或少都离不开对对方行业资源的依赖;竞合关系复杂。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借助其在远程支付上的优势,也不遗余力地向近程支付拓展。2010年,银行、中国银联、电信运营商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围绕着移动支付的技术标准、账户、产业链构建、商业模式等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与合作。而不管是技术标准之争还是账户之争,本质上都在于产业链上各个相关参与方的利益之争,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模式的竞争。目前国内主流的移动支付产业链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1、运营商主导的产业链模式(以中国移动为例)。
中国移动的移动支付产业链构建并非一帆风顺。2003年,中移动和银联合资成立联动优势公司,由联动优势负责短信、WAP代收费等移动支付业务运营。但由于双方利益不一致,最终渐行渐远;中国移动于是在2006年成立湖南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基地,以近程支付作为新的拓展领域,开拓以中移动为主导的产业链模式。2009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移动基于前期在湖南基地的测试结果以及全国集中清结算平台的建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主推由其主导的基于2.4GHz的RFID-SIM卡方式手机支付。这种模式的优势是更容易让运营商控制产业链,账户和资金全部掌握在运营商手上,用户只要更换手机就可以,使用门槛低。缺点在于和目前金融消费领域通行的13.56M的POS机具标准不兼容,运营商必须以一己之力完成对POS的改造,初期投入巨大,推广难度也很高,并且受到银联等机构的强烈排斥。在投入数亿进行2.4G模式POS的改造和部署之后。目前中移动已经放慢了脚步,暂停新的试点,转而重新考虑和银联标准兼容的13.56M发展模式。
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中国移动借鉴日本NTTDocomo移动支付发展模式、主导产业链的决心始终未变。2010年3月,中国移动认购浦发银行20%的股份。开创国内首家运营商与商业银行资本性合作模式;与浦发银行发行联名卡,卡内内置中移动手机钱包账户和浦发信用卡账户:用户可以使用手机钱包账户进行公交、餐饮等小额支付;也可以使用浦发信用卡账户进行透支消费。由此,中移动摆脱了小额支付的枷锁,间接取得金融资质,下阶段可以向收入空间更大的大额支付领域、移动金融和安全服务等领域延伸发展。在这一产业链模式中,中移动既作为移动支付业务数据传输网络提供者,又是移动支付账户的管理者,中移动直接向用户提供移动支付服务。但是,仅仅同浦发银行合作造成金融支持平台的接口单一,无法实现跨行移动支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银联账户的互联互通。因此,在现阶段,运营商如何依托自身的通信账户的高活跃度,大量发展话费支付及一些虚拟产品的购买,并逐步打通支付账户和通信账户,提升支付账户活跃度,进而带动现场支付发展,是运营商保持在移动支付产业链主导权的关键。
2、金融机构主导的产业链模式(以中国银联为例)。
在这一模式下,由中国银联整合芯片、终端、通信等环节,向用户提供移动支付业务,电信运营商只作为管道存在,或者银联绕过电信运营商,直接向最终客户提供移动支付业务。这种模式借助银联强大的整合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银联内部与银行之间账户的互联互通,提高移动支付的金融支持效率;并能在机制上尽量保证各参与者的既得利益。
目前,银联正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与全国性商业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包括快钱、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企业一起制定新一代手机支付的标准,并已完成商业测试。按既定时间表,年内将在上海、四川成都等城市全面启动应用。银联手机支付标准主要有SD-NFC、SIM-NFC以及全手机NFC三种模式,都可各自实现近距离支付和远程网上支付功能。其中,SD-NFC模式作为过渡模式,可能是一定时期内比较主流的移动支付方式,而全手机NFC模式将是一个发展趋势和长期目标。不过,SD卡模式由于终端兼容性、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业内普遍不看好;全手机NFC模式则涉及到需要更换手机终端,推广难度更大。因此,银联标准尚有待市场检验。此外,银联作为金融行业组织,并不掌握账户、资金、通信网络等核心资源,整个产业链还是要依靠银行和运营商来运作。但如何调动银行和运营商积极性,如何平衡各参与者现在以及将来的利益分配仍然是对银联产业联盟的一大考验。
3、第三方支付企业主导的产业链模式(以支付宝为例)。
独立于银行和电信运营商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和金融组织的各种支付卡,进行支付的身份认证和支付确认,向用户直接提供移动支付服务。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2011年上半年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份额中,支付宝仍占据近半壁江山,市场占有率为47.2%;位居第二位的是腾讯公司的财付通,市场份额为20.3%;第三为银联在线(包含银联商务、北京银联、广州银联及数字王府井等)占据9%;而快钱、汇付天下、环迅支付、易宝支付、首信易支付、网银在线等紧随其后。央行已于2011年5月26日公布了第一批获得支付牌照的企业。而按照规定,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必须在9月1日前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内人士预计,很多中小型第三方支付企业可能因为不具备申领牌照的条件而面临退出市场或被兼并的命运,支付行业不可避免地迎来一股兼并收购浪潮。而在整个行业格局变化的浪潮下,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纷纷将移动支付作为自己的战略重点,力求通过支付能力开放、商业模式创新等手段,将自己的优势从互联网延伸到移动互联网。其中,尤以支付宝最受关注。
2010年10月,支付宝联合手机芯片公司、手机系统及硬件商、主流手机应用提供商等60多家厂商成立“无线安全支付产业联盟”。并基于支付宝的“手机安全支付”方案,为手机应用开发者提供开放式隐形平台。这种产业链模式将手机支付平台作为网络电子商务的延伸和补充,借助网络电子商务“一点接入,多点服务”的优势,允许用户使用不同金融机构的银行卡、行业卡进行支付;商户也只需要与一个接口连接就可以支持不同类型的支付账户。而且相对于实体交易,这种基于虚拟产品的应用内嵌入的交易手续费分成比例要高出不少。支付宝对标苹果的APP Sure等移动互联网应用销售平台(目前一般采用的“三七”或“二八”分成比例,即代收费平台获得20%-30%的交易额,应用开发者获得70%-80%的交易额),宣传自己采用一九分成,即开放者可
以获得应用销售90%的交易收入,支付宝获得10%的交易收入。即便是10%的交易分成,也已经意味着10倍于目前普通实体交易的费率。由于支付宝这种模式完全旁落了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银联。电信运营商只作为管道存在因而不为运营商和银联所支持。
支付宝的野心还远远不止远程支付,2011年7月1日,支付宝正式了手机条码支付产品,进入线下支付市场,为小卖店、便利店等微型商户提供低价的收银服务。使用流程上采用商家登陆网站输入收银金额,用户打开支付宝客户端选择条码支付,由商家扫描手机条码并确认支付。手机条码支付方式实现了支付宝账户线上线下的统一,竞争目标直指银联。支付宝宣称其条码支付费率被设定为每月2万元以内免费,超出部分收取千分之五的服务费,远远低于银联费率,而且支付过程即时完成元账期、不压款。同时,其支付宝账户在线下的使用也完全绕开了银行卡,因此,可以预见这种方式将会引起银联和银行的强烈抵触。
三、移动支付盈利模式测算
1、移动支付直接收入总体规模估算。
从国外多家市场分析公司的最新报告看,全球移动支付市场已经进入井喷期。Juniper Research报告显示,2012年全球通过手机购买数字商品及实物的总值将达2000亿美元。国内市场的预估也同样乐观。艾瑞咨询《2009年中国手机支付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国内手机支付增势同样迅猛,2009年全国手机支付交易额规模达到24.0亿元,同比2008年的7.9亿元增长202.6%;而预计后3年间的手机支付交易额将从2010年的98.2亿元增长为2012年的1159.6亿元,平均年复合增长率243.6%,呈现爆发态势。
然而,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实现的交易额并不是移动支付产品的市场价值,更不是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的收入额。我们可以基于艾瑞预测数据,参照现行银行卡佣金费率进行移动支付市场价值的粗略估算。按照目前银联刷卡手续费率在0.5%-2%之间(餐饮、房地产等行业的刷卡手续费率为2%,网上支付一般为1%,一般商户则只有0.5%),假设移动支付的手续费率为1%,则2010年移动支付刷卡佣金收入仅为9820万元,而到2012年也不过11.6亿元。而即便如此,这点佣金收入还需要按照现行商业模式在发卡银行(70%)、银联(10%)、POS机服务公司(15%)和收单行(5%)之间进行二次分配。巨大的交易规模掩盖了移动支付产品本身并不大的市场价值。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方式,近期的直接经济价值并不大。要想获得长期发展空间,必须寻找交易手续费之外的新的盈利模式。
2、“运营商主导模式”下的移动支付盈利模式测算。
运营商参与佣金收入的分成比例视运营商在产业链上参与的角色而定。假如运营商只参与收单(即纯通道模式),则只能获得5%的佣金收入;假如运营商除了收单外还部署自有POS机,则可获得20%的佣金收入;而假如运营商除了POS机部署和收单之外还进行独立发卡,则可以获得90%的佣金收入。如下表所示,如果运营商只做纯通道,则运营商2010年移动支付产品直接收入仅为491万元;2012年直接收入也仅为5798万元。对于日均收入上亿元的电信运营商来说,这点收入可忽略不计。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移动初期坚持采用自有账户、自布POS、推广私有标准2.4GRF-SIM移动支付产品的主要原因。但即便运营商参与更多产业角色,2010年全国移动支付对电信运营商产生的直接收入也仅为1964-8838万元;2012年运营商移动支付产品直接收入也不过2.3-10.4亿元。鉴于我国三家运营商都涉足移动支付领域,以上收入还要在三家运营商间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分配。
再从运营商的投入来看,假设采用和金融领域不兼容的自主标准,就需要重新布放POS,那么首先面临的就是POS布放成本。目前全国范围内的联网POS数量超过200万台,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中。以一台POS设备平均2000元计算,要达到目前金融POS的覆盖水平,仅POS成本一项就需要花费40亿元。同时,建立全国级支付平台也需要花费数十亿元(中国移动湖南支付中心一期投入就达10亿元)。此外,对运营商来说,移动支付还涉及到需要换卡或换终端,因此需要提供一定的终端补贴。即便以相对便宜的更换SIM卡模式,由于RF SIM卡目前尚未量产,成本较高(约100元一张),假设量产后的成本降低一半至50元/张,发展1亿用户,就意味着50亿的投入。基于上述假设,运营商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匹敌金融机构的实体支付交易网络,意味着百亿级的投入规模。
综合投入和产出测算,假设运营商主导产业链,能获取平均0.5%的交易佣金,则只有当移动支付交易额超过万亿规模时,佣金收入达到50亿元,才有可能使三家运营商实现单业务的盈亏平衡。而目前经过整整6年发展的网上支付2009年全年交易总规模也不过5766亿元。
因此对运营商来说,未来2-3年内,指望移动支付产品本身带来利润是不现实的。以移动支付发展最成功的日本为例,移动支付产品带来的交易手续费分成、平台管理费、授权费等直接收入仅占移动增值业务收入的0.6%。NTF Doeomo从2001年策划手机钱包产品开始,2004年正式推出,直到2008年底历经将近5年时间才开始出现正的现金流。
但是从国外运营商移动支付运营的经验来看,移动支付产品可以为运营商创造可观的间接收入――捆绑用户和提升ARPU值。NTT Doeomo把移动支付看作拉动移动通信增长的第三波主要力量。首先,因为不断推出支持移动支付功能的手机,用户离网率仅为其他移动用户的1/3,从而保留了大量的话务量和业务收入。其次,用户在移动支付使用过程中的浏览、查询、下载等操作将产生新的数据流量,提升数据业务ARPU值。最后,移动支付还可以促进其他内容和应用的发展。由于支付便利性的提升和购买习惯的形成,用户购买和使用其他相关应用的积极性有所提升,为运营商带来新的流量和收入。
3、“金融机构主导模式”下的移动支付盈利模式测算。
我们仍以银联主导模式进行分析。如大家所知。银联是提供跨行信息传递和交易清结算的服务机构,其收入主要是作为清结算服务方,获得交易手续费中的10%,即如果手续费是交易额的1%,则银联可以获得交易额的1‰。同时,银联旗下子公司也承担了POS布放的职责,这几年银联也逐步加大了POS布放的力度,改变了以往以商业银行自主发展商户接人的模式。在银联自主布放的POS上,还可以再以POS服务和收单名义,获得交易手续费的20%,因此银联最多可获得交易手续费的30%。如下表所示,根据银联承担角色的不同。2010年银联可以获得的收入在982-2946万元之间,2012年银联可以获得的收
入在1.16-3.48亿元之间。
尽管从绝对收入规模来看,这个数额不算太大。但是我们需要看到的是,首先,银联是唯一一个拥有全国跨行清结算资质的机构,这个收入可以全部独得(无需象运营商那样三家之间还要竞争)。其次,银联本身已经拥有完善的全国统一平台,同时也已经布放了大量的POS,发展和银联目前标准兼容的移动支付业务,几乎不需要多少新增的投入,边际成本极低,因此这个收入基本可以被看作是新增利润。最后,由于目前商户接网POS,除了每笔1%左右的手续费之外,还需要交纳2000至3000元不等的保障金,银联标准手机现场支付的推广,也能带动银联实体POS的展,从而带来更多的潜在收益。
据公开报道,中国银联2009年营业收入已超过30亿元,较2002年成立之时增加12.5倍,即便如此,其2009年的净利润也不过刚刚超过4亿元。因此,发展移动支付业务,意味着以极小的代价拓展新的业务空间,获得亿元级的新增利润,潜在利润增长空间20%以上,对银联的吸引力不可谓不大。而假如移动支付采用的是运营商自主标准,不但挑战银联的标准和平台地位,使银联无法获得新增市场收益,更关键的是,用户手机消费习惯一旦养成之后。可能就会大幅减少银行卡消费,还会侵蚀到银联目前在实体交易里面的收益。无怪乎银联在移动支付产业链争夺中一直保持高调,确保自己在这个新兴领域的标准主导地位。
4、“第三方支付主导模式”下的移动支付盈利模式测算。
沉淀资金曾经是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主要盈利点之一。沉淀资金的收益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利息收入。如果沉淀资金规模过百亿,即便只是托管在银行,1天的利息收入也超过十万元。二是免息贷款;以2011年7月的1年期商业贷款利率6.56%为例,每千万的沉淀资金将为每年省下65.6万元的贷款利息。三是使用沉淀资金进行投资所得的收益。但在2010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式颁布之后,央行明确将沉淀资金纳入政策监管范畴,规定“客户备付金(即支付机构持有的客户预存或留存的货币资金,以及由支付机构代收或代付的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虽然《办法》中没有明确沉淀资金利息收入的归属问题,但参照央行对证券公司沉淀资金的管理条例。沉淀资金的利息收入终将归用户所有;而免息贷款和投资收益显然已经不被政策监管所允许(通过其他迂回或非规范的方式规避政策监管以获得沉淀资金收益的情况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因此,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靠收取支付手续费获利: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向商户收取费用。目前商户费率一般在1%左右,以支付宝为例,采用阶梯费率,根据签约商户交易额大小,收取0.70%-1.20%的手续费(参见下表)。
第三方支付近年来发展迅猛,以支付宝为例。目前注册用户已近4亿,截至2009年12月,支付宝日交易额超过12亿元,日交易笔数达到500万笔。对银行来讲,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吸存的很好渠道,其庞大的过夜利息可以让银行做同业拆借或者再贴现,从而获得巨额利润。同时,第三方支付还可以为银行带来信用卡、中小企业贷款等潜在业务。因此,第三方支付在不断大接人银行数量的同时,也逐渐增加了银行间交易费率分成的谈判筹码,有的银行目前甚至以接近零费率接人支付宝。再参考目前支付宝在线下条码支付的商户费率0.5%,由于其线下支付方式不需要使用银行账户以及银联结算通道。因此,这个0.5%可以全部由支付宝获得。综合线上线下情况,我们统一以0.5%的交易分成后净费率对第三方支付收入进行测算。除了普通实体交易手续费之外,如前文所述,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是以支付宝无线开发联盟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在移动互联网增值应用内嵌入的分成收费。尽管应用内嵌入的交易规模在初期可能比较有限,但是由于分成比例较高(10%),因此带来的收入潜力不可小觑。综合上述两方面收入,我们以艾瑞预测数据进行测算,其中,应用内计费模式在2010年不计收入,2011年预计达到3亿元(约占移动支付总交易额的0.7%),2012年预计达到10亿元(约占移动支付总交易额的0.86%),则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应用内收费方面的手续费收益在2011年可以达到3000万元,2012年可以达到1亿元。加上普通交易手续费收益。第三方支付主导模式下的移动支付手续费总收益在2010年预计达到近5000万元,2012年可达到6.75亿元。
除此之外,依托手机可视化的平台展示界面,第三方支付还可以拓展更多的增值应用,例如面向商户的交易数据统计分析服务、会员积分管理等,从而获得后向收费可能,这里不再详细测算。不同于运营商需要投入大量成本进行实体POS改造或者终端补贴,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模式可以说是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例如,应用内嵌入模式只是基于本身支付能力的开发和调用,除了软件和平台外不需要新的投入,而支付宝条码支付等线下支付方案也不涉及布放POS或者终端补贴等成本,因此第三方支付在移动支付的发展更多的是基于自身在网上支付优势的展可延伸,投入产出比极高。预计未来第三方支付还会进一步加大在移动支付上的投入力度,不断创新支付方式和商业模式。从这一点分析,第三方支付模式最被业界看好并非虚话。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