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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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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

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经济转轨 经济体制改革 宏观调控

一、引言

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尤其是在以1989年经济治理整顿为起点,经济从短缺经济向需求经济转轨开始,经济运行中一直存在着一个基本矛盾,即经济体制改革与宏观调控的矛盾。这个矛盾从改革开放开始,到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未来可预期的中国经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都将不可避免。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对于了解经济运行、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三者关系有深入的意义,从而增加掌控经济运行的能力与水平。

二、近年来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

经济转轨以来,中国已完成了六次大规模的宏观调控。前四次调控在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的过程中,紧缩性政策总体呈现出较为显著的调控效果;后两次调控在应对有效需求不足、通货紧缩与局部经济过热、投资膨胀的过程中,扩张性和“有保有压”的政策调控总体体现出密度大、组合性强、力度大等特点,但调控的效果却大大低于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政策失灵的现象(庞明川,2008)。在2003年以来以抑制固定资产过快增长和产能过剩等为目标的宏观调控过程中,又出现了三个现象:一是无论是针对经济过热、投资增长过快还是对房地产行业的治理,所出台的政策收效甚微,迫使政府不得不连续出台了被称为“政如急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二是宏观调控中已经较少使用的行政手段在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明显进展的背景下又重新得到使用,甚至是“重用”;三是在这轮调控中出现了罕见的“多次调控”现象(高辉清等,2006)。在2007年底以来以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和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过程中,还出现了短期内的多次连续调控现象。

这些现象引发了理论界的激烈争论,其焦点在于:中国宏观调控的效果究竟如何?为什么宏观调控的效果背离决策者的初衷和预期?为什么会出现一轮调控周期中的“多次调控”和短期内的多次连续调控现象?

三、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矛盾

本文尝试从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矛盾角度来回答上述问题。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矛盾很容易被归入是经济总量问题还是经济结构问题的矛盾。但本文并不认同这个观点。

从1989年的经济转轨开始到1994年、1998年的宏观经济调控,为了稳定经济总量发展,宏观调控中不可避免的采取了许多人为的、非市场化措施。这些措施每一次也不可避免的对于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或发展起到一定的限制,甚至是打压、破坏的作用。这在1989年的经济治理整顿中表现的最为明显。虽然理论上宏观经济调控与经济体制改革可以人为的统一起来,但在实际中却很难做到两方面都能有所收获,因此,把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人为的统一起来,是一种不尊重现实的、不切实际的说法。最有力的例证,就是为了应对1994年通货膨胀和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的宏观调控措施,几乎使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资本金融市场无法进行任何前进的改革措施,甚至是一种向计划指令下的经济体制的倒退。

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矛盾产生于我国破除旧体制、建立新体制的经济改革大背景下是一种必然的经济现象。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带来了经济总量发展的不平衡,对于经济总量发展不平衡采取的经济措施又限制了解决经济结构不合理、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前进。这就是这种矛盾关系的基本问题链条,表面上看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对立的恶性循环关系,实际上还存在着一种新的相互协调和统一的关系。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个综合、复杂、缓慢的过程。从市场因素的形成、市场关系的建立到市场规则的完善,市场力量是一个逐步从弱到强、从不稳定到趋于稳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困难就是时间。长期性的改革时间使得改革者要具备相当掌握经济发展的能力。只有经济运行在改革者可掌控的范围内发展,那么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才不会断链,经济体制改革的积累效益才能得以保证,经济才能得以发展。这里,经济运行的可掌控性不等同经济运行的确定性。

我国经济体制真正建设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从计划下的短缺经济结束开始算起,也就是二十年时间,中间经历过六次宏观经济调控过程。无论从经验还是理论上来说,我国的经济体制建设都处在一个初步建设的发展阶段,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发挥正是受到了经济体制改革阶段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宏观课题组(1999)认为,在市场化过程中,政策效应的发挥往往离不开体制上的相应变革,因为体制的不完善不仅会使任何一个政策操作产生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放大负效应而抑制正效应。

综上所述,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矛盾关系表明,中国的宏观调控不应沿用和照搬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而应该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相符合。

四、经济体制改革初步建设阶段的宏观调控政策思路

理论上,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从单纯的经济意义上说,这是没有任何错误的。但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改革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在与政治体制相互纠缠和对立统一的关系中,这是不能回避的。以前在政治意识形态下的计划与市场激烈之争,对于整个宏观调控措施的选择和经济运行都产生了直接重大的影响。政治意识控制经济运行是以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主要特色和矛盾。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影响还不可能消除。但是,减少政治意识对于整个经济运行的影响,逐步建立经济运行的独立性,是处理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关系中最基础的一步。同时,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还需要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共同发展。现在再来看中国宏观调控的目标,在经济、行政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制约之下,它只能是一个为维护经济短期效益而存在的一个经济手段短期行为。这样,维护经济稳定看来就成了宏观调控的惟一目的。

从1989年的经济转轨开始,无论从政治意义上还是经济意义上,维护经济稳定都一直是宏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目标之一。但是,这个目标本身和中国经济体制破除和建立的过程本身却是相互对立的。既要破除旧体制、建立新体制,又要保持经济稳定性,这对于本身没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经验的中国经济改革者来说,可以说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在一个失控的经济运行环境中前进。所以,适当降低保持经济稳定性的目标,改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可掌控性,允许经济在合理的范围内有序振幅,经济的动态平衡发展就是可能且可行的。这对宏观调控的理念和方法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宏观调控将从以前的直接堵、强力改,变为以疏导为主、以体制建立为先,改变以前宏观经济越想人为稳定却越不稳定的局面。同时,经济体制改革也会在更宽松的环境中前进。

参考文献:

[1]高辉清 胡少维 包 静:《目标方向逐步清晰 二次调控该如何出手》[N].《中国经营报》,2006年6月19日

[2]顾海波:《本次宏观调控成为“空调”》,省略 2006-05-11

[3]李义平:《宏观调控为何如此频繁》[J].《人民论坛》,2007年5月22日

[4]庞明川:《中国宏观调控的体制基础与政策绩效》[J].《世界经济》,2008年第7期

[5]张永生:《中国的高投资、消费率与宏观经济稳定》[R].国研报告,2007年1月24日

[6]朱方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范文第2篇

在党的十报告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战略制高点。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充分表明,市场经济体制是人类配置资源的一种有效方式。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政府有“三只手”,即无为之手、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发挥政府无为之手、扶持之手的作用,要限制政府的掠夺之手,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在调解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陷,促使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在8•19讲话中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党的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把人民生活搞上去。”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深化改革仍然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会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过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其作用还要受政府等其他方面的影响。现在改为“决定性的作用”,则排除了其他方面的作用,更多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一新提法,更加准确地反映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支配作用,反映了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

二、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政府和市场关系理论不断发展,我国在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政府逐渐放权,市场机制逐渐培育的过程。在这样一个转型阶段,定位政府角色,规范政府行为,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市场活力至关重要。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恰当运用“两只手”,关键就是“看不见的手”——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使经济活动应该更多地由市场来进行,充分发挥市场活力,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来推动资源配置,争取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实现资源最佳配置。而政府“有形之手”应该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立足社会及市场需要,以“放权”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平等竞争为原则,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定地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着手解决政府对资源配置干预过多的问题,完善市场体系,真正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与政府效能的提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改革;回顾;思考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金融业属于基础,在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金融体系改革的特殊性也是由于金融业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必须要立足于我国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实际的国情才能够顺利的进行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为此,本文对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并且回顾了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历程。

1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金融部门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所以在经济体系改革中金融体系的改革也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由于受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因此需要完成两个基本任务,首先是要将宏观层面的与财政体系相互独立的金融体系建立起来,其次要立足于微观层面,采用企业化的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改造。但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本身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在我国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不仅属于对货币经营的企业,同时也属于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的相关机构。国家在经济过热时期会选择紧缩的货币政策,然而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其很难对贷款的冲动进行遏制,会最大限度的采用各种方式进行放贷。这时候企业化的金融机构目标就会与国家政策制定的目标之间产生利益冲突,而宏观经济会由于这种冲突变得不稳定,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银行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主要功能就是核算和结算,由于企业融资的需要,因此出现了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

我国在1978年以来采用的是双重转轨下的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一方面是从农业经济转向工业经济,而另一方面则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机地联系了两个转向,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将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建立起来,随后采用企业化的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改造,这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最为主要的两个步骤。所谓的激进式改革就是将两个步骤并为一步,所谓的渐进式改革就是分别采用两个步骤进行改革。必须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历史和特殊的国情进行充分的考虑,才能确定到底选择渐进式的金融体系改革路径,还是激进式的金融体制改革。由于我国本身经济的落后性,因此不可能选择和苏联相同的激进式改革,而如果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则必须要具备一种搭配方式,也就是先将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建立起来,然后再采用企业化的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改造。在我国国家干预的工业化过程中充分的体现了这种先后顺序。国家在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中将金融看作是实现我国工业化目标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政府面对这种情况有控制金融的需要。在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变得越来越快,这时候在金融体系的约束条件方面就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开始逐步的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金融体系改革明显的滞后。也正是因为如此,先进行公司制等非主流的东西就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顺序,这样资本市场作为融资渠道之一就具备了发展的必要,在完成非主流领域的改革之后,再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2]。

2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历程

我国的金融体系改革主要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重心就是要将与财政相互独立的市场取向的金融体系建立起来,金融体系改革的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将适应企业改革的外部环境创造出来。上世纪90年代是这个阶段的一个分界线,中国银行在之前的金融体系中属于监管系统,我国的银行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也就是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非银行金融中介主要包括担保公司、信托投资、保险公司以及各大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有机构无市场是我国90年代金融体系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在完成第一个金融体系改革的基本任务之后,我国的金融体系在90年代以后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在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明确下来之后,我国的金融监管系统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除了原先的中国人民银行之外,同时又出现了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除了传统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在银行系统中又出现了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并且纷纷的建立了一系列的区域性城市银行,在21世纪之后我国还出现了很多外资银行[3]。

以金融结构市场化为取向的企业化改造是第二阶段金融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这一阶段改革的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除了使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需要得以满足之外,同时还要强化资源配置的效率。金融体系改革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就是完成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从而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企业机制形成。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的总体目标一共包括3个方面的小目标:首先,使财政与银行的关系实现有限责任机制;其次,对银行的内在运行机制进行完善;最后,对外部监督进行强化,将与政府相互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监管建立起来。采用这种渐进式的金融体系改革除了使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实现了平稳的经济发展之外,同时也保证了自身改革目标的实现,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并未出现诸如其他国家一样的大起大落,这也是我国采用金融体系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合的非常成功的地方。

3 结语

目前,在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之后,我国的金融体系开始变得越来越完善。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要想能够充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要以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根据,进行不断的变革和创新。然而我国的金融体系目前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为此,必须要以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为根据对金融体系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从而最终能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何风隽,仇娟东.金融发展理论研究――基于中国视角的实证分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1(04).

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范文第4篇

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证明: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同其他方面的改革相比,国有企业改革更艰巨,也更复杂。这是不难理解的。其他方面的改革,例如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只要给予适当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就发展起来了,中国过去有经验,外国的经验也不少;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也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许多经验可供借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在很大程度上是胆略和决心的问题,因为在农业集体化之后遇到困难时曾几度在一定范围内实行过,成效显著而深入人心。国有企业改革不同,是要寻找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相融合的具体形式,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的事业。诚然,人类社会自从有国家以来就有国有经济,在某些西方国家的某些时期,国有经济也曾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但这同我国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在80年代中期农村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之后,即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那个时候以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在一些方面也有明显的进步,但从总体上说,国有企业改革至今仍是经济体制改革链条上的薄弱环节,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由于农村改革的突破,由于宏观调控方面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和计划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由于长期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已经转变或者正在转变为供求平衡甚至过剩,由于对外开放的扩大和中国经济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国有企业的状况同改革与发展进程不相适应的问题愈益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深化改革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今年年初成立了由陈清泰同志和吴敬琏同志负责的重点课题组。《国有企业改革攻坚15题》就是课题组几个月来精心研究的成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五大报告都明确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1997年也作过关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问题的研究。因此,这次研究,不是一般地阐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而是侧重于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指导下,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方针政策,力求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国有企业改革所涉及的重要方面,诸如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问题,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以及企业改革的外部环境问题等,这些研究报告都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了颇具新意的深入探讨。

本书所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估计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有些是能够立即付诸实施的;有些或许一时还实行不了,但日后将会实行;有些还需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或者根据实践经验加以补充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正在进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也需要继续深入。见仁见智,对某些问题有不同见解是正常的,不同意见的争鸣将有助于认识的深化。但无论如何,我认为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理解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都是有帮助的。

这些研究成果,最初曾以内部报告的形式送中央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参阅,并提供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参考。其后陆续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得到读者积极的评价。现在由中国经济出版社结集出版,我相信会受到读者的欢迎。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国有企业改革攻坚15题》

陈清泰、吴敬琏、谢伏瞻主编

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9月第一版

《经济学》(第16版)

第16版是这本名著的历次版本中改动最大、最富新意的一版。全书削减了四分之一,增加了有关信息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医疗保健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开放宏观经济学和“真实商业周期理论”等方面的内容。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 著

萧琛 等 译

华夏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重思未来》

此书汇集了全球顶尖级的管理学家对于未来如何竞争的思考,仅仅列举以下这些名字就足够了: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和约翰・科特、麻省斯隆管理学院院长莱斯特・瑟罗、《第五项修炼》作者彼得・圣吉,还有迈克尔・哈默、约翰・奈斯比特和托夫勒。

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范文第5篇

一、市场经济改革及其理论创新

市场经济,是一种按照价值规律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成果,从理论层面看,形成了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论;从实践层面看,构建了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指令性传统计划经济逐步过渡到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是改革开放实践发展和理论认识深化的必然抉择。

市场导向的改革,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模式的建立,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及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与高度概括,也是对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标志着人们不仅在认识上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飞跃,而且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升华。

正是市场导向的改革与理论创新,使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经济成就主要表现在:中国的GDP从1978年的2683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8.3万亿美元;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从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的206亿美元上升到2012年的38667.6亿美元,在世界贸易排名中,从1978年的第32位上升到2012年的世界第二;中国外汇储备从1978年的1.67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末的3.31万亿美元。

虽然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成功的改革不代表没有失误,更不能因为成功而忽视失误,恰恰相反,我们应该系统地总结和反思这些失误的理论与政策,为以后更好地推进国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经验和教训。

二、市场导向改革的理论与问题

市场导向的改革当中,针对价格改革、住房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等理论发生过很多的争论,由于受到各种错误理论的影响或指导,使得政府采取的政策并不能够真正很好地解决问题,甚至有些政策还带来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现简要总结和回顾有关的几种错误理论导致的问题。

1、“价格双轨”与“双轨合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是改革过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指令性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即实行主要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经济形式,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同时依靠经济参数、经济杠杆、经济法规的粗线条、大弹性计划管控经济。市场导向的价格改革有多种选择,例如:有控制的价格改革、渐进式的价格改革、完全自由的价格改革等,“价格双轨”只是其中一种选择。价格改革,是实现从行政管制为主到市场调节为主的宏观调控本质性转换的基础环节。可见,价格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居于重要地位,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回顾30多年的历史,“价格双轨制”就是在市场导向改革过程中因错误理论指导而走过的一段弯路。

“价格双轨制”,是将生产资料的价格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计划内”由国家控制,“计划外”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因而出现同一地区、同种商品同时存在“计划内”、“计划外”两种价格状态,国家计划内的实行国家牌价,“超计划”部分或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允许企业自销部分可以实行市场价格,包括: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主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某些紧缺商品价格等。由于当时许多生产资料短缺,出现卖方市场,协议价格一般高于计划价格;因而,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存在两种价格的所谓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称之为“价格双轨”。

实践证明,实行“价格双轨制”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双失误”,它是在旧体制还没有完全被新体制取代之前,为了搞活企业、调动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加短缺产品的供应而在错误理论指导下进入了改革误区,提供了腐败的温床,反映了双重经济运行机制和双重经济管理体制的交错并行。改革为“价格双轨制”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一方面,市场价格的利润空间刺激企业的“虚假需求”,制造“虚假繁荣”;另一方面,巨大的价格差吸引着各路“能人”,寻租现象与行为普遍发生。

为了解决“双轨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中央采取了变“双轨”为“单轨”即“双轨合一”,确立了市场导向的新的价格改革思路。“双轨合一”使得价格改革重新走向正轨。一方面,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的物资种类和比重逐年减小,最终实现“双轨”变“单轨”,由市场决定价格;另一方面,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的价格分期、分批、分步向市场价格靠拢,逐步缩小计划内与计划外两种价格之间的差距与比重,最终实现市场价格的单轨性。“双轨合一”基本消除“价格双轨”带来的各种弊端,还原市场的本来面貌,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资源配置机制,形成统一的出清价格。

2、“价改中心论”与“企改中心论”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战略选择上,究竟是价格改革优先,还是企业改革优先?从1985年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中就存在着“价改中心论”与“企改中心论”。

“价改中心论”者认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走向市场经济,市场的导向作用是通过价格的导向作用来实现的。价格改革是最基本的,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如果价格不合理,价高利大的产品就会盲目发展,低价利小特别是亏损的产品就更有可能产生萎缩,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只有调整价格体系,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做到活而不乱。只有以价格改革为重点和中心,生产要素才能合理流动,资源配置才能优化,从而企业才能活起来。他们还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只能通过利润来衡量。但如果价格不合理,许多企业盈利多是由于产品价格过高,或者所用原材料价格过低;许多企业盈利少是由于产品价格过低,或者用高价的原材料。用不合理的价格是无法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的。因此,调整价格是衡量企业经济效益,从而督促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通过价格改革,实现通过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定价、自负盈亏,使企业按市场价格不断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和规模,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机制的转换,推进企业改革,逐步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企改中心论”者认为,没有完善的市场主体,放开价格只能引起价格的轮番上涨,而不可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价格的全部放开应当是经济改革的最终成果,而决不是经济改革的出发点和突破口。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必须取决于所有制改革的成功,也就是企业改革的成功。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活则全局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活了,中国经济从基础层面和总体状态就活了。

经济体制改革在实践中的结果是“价改中心论”占了上风,价格改革过程中又是“价格双轨制”占了上风。于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严重失误就在这里发生了:1988年夏天的价格改革闯关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众性挤提存款和抢购商品即“抢购风”和1989年的“”,也就是“88、89双风波”先后证明了“价改中心论”的失败和“价格双轨制”的破产。

事实上,国有企业改革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中心,企业既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又是社会生产的基础,离开了企业改革及其活力的激发,价格改革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当然,企业改革又不能没有价格改革的配套,价格改革与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中主要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住房私有”与“保障民生”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一些错误理论的影响,一些脱离中国国情与国力的认识满天飞,包括鼓吹“住房完全私有化、商品化”。

2000年初,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终止,货币化分房方案全面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这也直接刺激了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之后,中国房价进入井喷时代。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住房改革不能完全市场化和私有化,中国虽然地域辽阔,但仍然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特别是人均土地占有量是世界人均土地资源量的1/3,因此,要做到完全住房私有简直是“天方夜谭”,正是因为这一特殊国情,决定了必须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民以食为天,以住为地。住有所居是民生大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进入商品交易,一些住房实现私有,乃是改革过程的实际,不值得大呼小叫,但要完全“商品化、私有化”,恐怕就有问题。现在看来,确实也出现了问题,百姓对房价暴涨的反感以及政府对房价的“屡调不降”就是明证,所以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同时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就是对住房改革的一次调整。

4、“两极分化”与“共同富裕”

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受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西方经济学库兹涅茨倒U曲线的影响,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他们认为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的关系是基于从传统的农业产业向现代工业产业转变过程进行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分配差距会发生趋势性的变化。在经济未充分发展的阶段,收入分配将随同经济发展而趋于不平等。其后,经历收入分配暂时无大变化的时期,到达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收入分配将趋于平等。但是,并没有一个能够准确衡量多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是合理的核算体系,导致了实践与理论出现了偏差,直到现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根本扭转。

合理、科学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的实现形式。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了社会财富的迅速积累,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但收入分配的失范和不公现象却明显地凸显了出来。近几年来,基尼系数屡创“新高”,甚至跨越了国际警戒线。在一个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下,不只是对穷人不公平,实际上富人也是不可能享有公平的。况且,一些人个人财富的急剧增长,甚至比起人们当年所说的“暴发户”还要来得“痛苦”,他们奢侈的消费令世界瞩目。进而,整个社会的诚信与公德急转直下,人们越来越关注的是金钱和财富,而不是诚实与守法。

不仅要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更重要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在确保社会公平与分配正义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诚实合法的手段和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安排走向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如此,和谐社会断无成功之可能。需要说明的是,新阶段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绝不是新形势下改换了面孔的平均主义,也不是套用新模式的大锅饭。“差距”还要有,“共享”要强调。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民生的要求。要真正、切实、迅速、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在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民众的财产性收入。通过改革成果共享走向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

三、严重失误的理论分析与启示

回顾这些理论,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对于我国在新时期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上理论导致的种种问题,给我们以启示,在改革实践中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纠正改革中的错误,实现科学发展。

1、理论到实践的传导不能失误

时代在前进,实践在发展,我们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变农业基础薄弱的状况,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如何抓住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时机,使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加快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如何顺利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把中国工业化果断地从“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按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转移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实现信息化”的轨道上来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运用经济学理论作为指导去解决,因此,正确的理论至关重要。但是,正确的理论并不能保证就能够指导好实践,就一定有理想的实践效果,这其中,理论到实践的传导至关重要,不能发生偏差,否则就会出问题。例如,前面讲到的住房改革,政府出台的政策并没有明确提出将中国房地产完全市场化,但在实际操作中,严重存在着把房地产市场向完全市场化推进的趋向。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在创新实践中发展理论,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是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传家宝。理论与实践能否结合,结合的质量高不高,直接关系到科学理论能否产生实践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要避免发生偏差,坚持做到理论对则思路清,思路清则行动明,行动明则效果佳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发展理论。

2、理论是实践的函数

从新时期市场导向的改革过程中的曲折来看,有两个严重的教训:一是教条主义;一是主观主义。教条主义表现为若干重要理论问题上的从“本本”出发,而不是根据从中国的实际和国情出发的具有惯性的倾向,顽固地排他性的倾向。主观主义则表现为经济浪漫主义与经济空想主义,当然包括不从实际出发只凭感情或想当然而臆定出来的某种经济目标、经济方针和经济政策等。正是主观与教条在经济理论界的存在,才导致“价格双轨制”、“价改中心论”等理论,实践已经充分证明,至少是脱离了中国的实际。

理论是实践的函数,用理论指导实践,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中国的实际。因此,理论必然随着国情的变化而改变,不能完全照搬书本的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的指导下更大胆地冲破旧框框、旧习惯势力、旧体制及旧理念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中国的各项经济改革更加符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顺利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