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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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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利与弊

计划经济的利与弊范文第1篇

关键词:BIM技术 工程造价 精细化管理

中D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1(b)-0033-02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下, BIM技术的发展恰巧为工程造价管理迎来了全新的转变,身为数字化与可视化技术,BIM可以显著引导并管理建设项目的信息,以此拉近目前工程造价管理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相互间的距离。把BIM技术使用在工程造价管理当中,可以显著加快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在信息化、标准化乃至国际化方面的速度。通过对BIM技术的分析,对其在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给予探讨。

1 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问题

1.1 造价管理模式落后

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中被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所影响,当前大多运用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投资额的确认大多将定额当作参考依据,材料单价依照先期标准进行额度的判断,在工程额定中只注重统一性、综合性以及指令性,并不能与市场经济、精细化管理的标准相一致。在工程造价管理中通常发生计算结论与实际状况不符的状况,从而对投资建设单位以及建筑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

1.2 造价管理与市场脱轨

当前时期,工程造价管理使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则是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再依照市场动态价进行核算。统一编制的预算定额指的是依照地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核算,并且额定指标在更新方面存在时间性以及阶段性,随着真实生产力的发展,每年均会出现较大的变化。所以定额指标存在较大的市场滞后性,会酿成定额指标与市场实际不符的状况,从而会对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造成影响,对建筑市场的发展十分不利[1]。

1.3 造价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

全过程造价管理需要对造价执行动态管理,工程基础数据能够及时更新动态,所有部门能够对数据进行及时共享。可是当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并未构成系统化,信息化的程度较低,造价信息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查阅及更新。我国当前时期的工程造价大多透过二维图纸对造价执行预算,不但需要造价人员具有较高的读图能力,并且较易造成工程量漏算等状况,在造价中耗费时间和精力,使造价信息的正确性需要核实。

2 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2.1 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力

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是为了改变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问题,也就是从确定工程造价和控制造价两方面着手,把管理流程细化分解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当中,透过追寻新技术乃至新方法,高效正确地分析工程造价,打造良好的管控程序,令造价管理流程符合精确化、流程化、标准化的需求,从而显著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力。

2.2 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方式则为数据化与信息化技术

源于工程造价的阶段性以及动态性的特征,工程造价管理所有阶段内衍生庞大的相关项目的数据与信息。而提高造价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主要则为确保正确创建造价相应的数据信息在项目所有方相互间的共享。而只有精细严谨的造价数据信息的造价管理流程,才可以令其更为高效地运行,管理人员才可以以此采取正确的决断。所以进行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方式则为运用先进的数据化乃至信息化技术。

2.3 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执行的思路

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执行的思路则以当前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中,完成工程造价管理价值的最大化,深层次开发工程造价管理当中的薄弱环节,与先进的信息化、数据化、系统化管理技术相融合,进行全面创新管理的方式,令工程造价管理由经验化管理变成标准化、精确化、流程化的管理。

BIM技术是近些年使用于工程范畴的重要技术,此技术将创建建筑信息模型作为根本,融合了建筑全生命周期内的信息,并将建设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整合。通过BIM技术打造的建筑信息模型成为了工程信息的载体,不但给予了工程需要的基础数据,还给予了相应的技术用在整合管理工程的数据及信息方面,BIM技术的产生则为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主要的技术支持[2]。

3 BIM的特点

BIM为建筑信息模型。其具备可视化、协调性、优化性、模拟性乃至可出图性的特征。BIM并非把数字信息进行简单汇总,而是把数字信息使用在整个项目的各个阶段当中,不论是项目规划还是项目维护,均可以将相应的数据模拟出来。及时找出建筑工程内的缺陷,对于具体问题使用相应的解决方式,则不会令日后在维护时加大难度,还能够显著提升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节省建筑工程在资金方面的投入,减少建筑商、承包商投入资金的风险。并且BIM的运用也有利于其对于模拟的问题快速进行项目规划方案的修改,以便达到效果最优化,令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4 BIM技术在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

BIM技术可以令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信息更为清晰,从而令管理工作更为高效。BIM技术的运用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通过创建3D效果模型,让这一方式可以令工程空间的设计工作更为精准、更为直接,并且也减少了对工程图纸审图人员的专业标准。因为建设单位可以透过BIM技术正确判断项目的周期,因此可以显著降低工程当中的设计变更问题,降低建筑单位的风险,所以BIM技术具备可视性,而且属于3D空间设计,从而能够在图形构件当中显而易见地发觉工程中的不合理性,能够避开项目的变更。并且,因为BIM技术具备的3D效果,一旦需要改变设计方案,则可以显著降低2D图纸的成本。

BIM技术能够令工程相应的信息核算更为快捷精准。首先,获取信息。比如:工程需要的构件信息,工程材料当前时期的市场价格乃至建筑材料的规格等,则可以在BIM技术的使用初期整理并存储信息数据,对此后工程计价中的总体信息归纳十分有利。BIM技术可以把数据信息实时进行修改与覆盖,较好地完成了更新工程动态信息,这一数据信息的改变不会覆盖前期有效的数据,只有通过确认以后,才可以真正覆盖数据,因此,BIM技术创建的工程模型可以对决策阶段至竣工阶段的所有信息进行跟踪,不但令建筑工程施工数据及信息更为透明,还减轻了监督方的工作量。其次,BIM技术属于全新的计算机技术,能够执行高速数据核算,完成模型之前,则能够自行读取数据,将构件的核算与评估做完,令整个工程项目的估算更为简便。并且,BIM技术创建的模型在核算数据的正确率以及精细性方面均优于人工核算,因此,能够令建筑工程量的汇总更为简便、灵活,令工程项目的进度款在支付上更加具有保障[3]。

BIM信息共享有利于沟通。对于传统工程造价管理而言,设计的过程大多需要将建筑、结构、专业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汇总,透过科学的协调才可以获取有效的建筑信息。因为设计单位运用的应用设计软件有别,主要内容也采取了加密保护,所以在设计部门的相互沟通中,大多通过2D图纸进行,并不能达到信息的共享,2D图纸的不足之处使得信息在交流中速度较慢,信息通道繁琐,为项目的设计进程带来了阻碍。而BIM技术则通过设计部门在相同的平台中创建BIM模型,运用标准化的信息描绘项目体系与构成,完成信息共享的服务。在相同平台的BIM模型中能够协调所有参与方相互间的工作,加快相互之间的沟通,透过最具目的性的相互配合,降低各种无谓的冲突。BIM平台的创建,有利于设计单位远程监控项目的设计,有效进行协调,节省修改方案的成本,降低由于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BIM模型能够对项目的实施给予正确的评估,在项目施当中,及时依照施工现场的状况对记录进行更新,为建筑单位工程造价的精细化管理带来便利,有效掌控项目成本。透过监控施工现场,将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进一步完善,从而减少工程索赔带来的损失,建筑单位可以通过BIM模型调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问题[4]。

BIM技术可以让建筑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信息更为完整、真实。工程施工时间较长,而且所有施工时期的主体各有不同,主要运用的软件也并不相同,因此会令工程造价管理在信息的存储方面采取各自存储的状况,从而导致信息在传递当中产生信息流失的状况。BIM技术可以把所有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进行整合,因此由于数据转换不便乃至版本差异导致的数据丢失问题则会减少,信息的有效传递会令建筑工程的总体运营变得更为高效。

5 结语

总而言之,BIM技术的运用,则变成了建筑业新的转折点。由于其具有的协同化乃至参数化等特点,使得建筑的实体与模型之间具有了关联,为查找并核对工程信息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显著提高了建筑精细化的管理效率。在工程中使用BIM技术,可以令工程在所有管理之间能够更加精准、快速地获得需要的数据。工程透过BIM技术,可以更加精准地传达指令,减少了沟通的成本,不但可以精细化管理工程,还提高了参与者控制成本的能力,令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地体现出来。BIM技术摆脱掉传统工程造价管理与市场脱轨、信息流失较大、不具备精细化造价管理理念、不及时维护等问题,从而令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更加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张树捷.BIM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建筑经济,2012(2):20-24.

[2]杨宝明.基于BIM的造价全过程管理解决方案[J].城市住宅,2014(6):21-25.

计划经济的利与弊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会计基础;规范化;必要性;不规范因素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8. 005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8- 0008- 02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在现代会计工作体系中,会计基础工作不仅是会计处理的基本环节,同时也是经济管理体系中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于规范会计处理行为、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甚至是规范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等都有着相对重要的作用。结合现有的经济环境和会计处理要求,现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是维持财经纪律的基本需求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会计机构设置以及会计人员任命提出全新的要求,并使会计主管、会计人员及出纳等会计业务的分工和制约关系更加具体和明确,这从组织结构上对会计职能的发挥提供了保障,使会计监督可以得到有效落实,进而对各种违纪和违法的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而,要有效维持现有的财经纪律,就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1.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通过会计工作可以对企业各项费用进行及时、准确地反映与控制,通过会计部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对企业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的情况等进行集中体现,进而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可以使原始凭证的内容要素、报表的编制、审批的手续以及其他会计处理更加细致、更加规范,进而保证财务管理及自己使用效率的全面提升。所以在现代经济管理体系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也已经成为加强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3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是保证会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要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要针对不同部门会计基础工作当中相对薄弱的环节进行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如对会计凭证的填写、整理归档以及会计账簿登记等工作进行更细致的规范。如此以来则可以使会计处理的整体质量得到有效保证,会计工作的整体效率自然也将得到有效提高。因此,要保证企业会计工作的整体质量离不开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不难看出,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要维持企业内部的财经纪律,在加强财务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对其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进行进一步的加强,就必须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但结合我国多数企业及经济组织当中会计基础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各种不规范因素依然存在。

2 现行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因素分析

在我国,为了建立起规范的社会主义会计工作秩序,提升会计处理的整体水平,我国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约束,以期在实践中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但从我国各类经济组织中会计基础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因会计人员对基础工作在认识上的不足、监管部门对基础工作的重视与管理不到位以及财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影响,会计基础工作中依然存在各种不规范的行为。

结合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实践活动来看,所存在的不规范因素具体可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出纳人员要兼顾会计档案的管理以及费用、收入及债券账目的登记等工作;进行会计交接的过程中,接替人员并没有按照规定使用所移交的账簿,取而代之的则是自行建立的账簿;企业购买资产的原始凭证并没有得到及时的验收与证明;借款的凭据通常在借款收回的时候就进行撤回操作;会计几张凭证的内容不够完整;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进行更改以后,更改的地方并为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记账凭证当中空行或者是未画线注销的问题普遍存在;会计凭证在部门及岗位传递上并不及时等等。

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会计基础工作当中,严重影响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因而,要改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本现状,为满足新经济形势的发展需求,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本途径

结合以上对我国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因素的分析,要切实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应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调整与优化。

3.1 完善现有的会计管理体系

针对现代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现状及规范化管理的重点,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管理特点及所属行业的行业特性对其现有的会计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企业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的内容及相关的处理流程,结合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吻合的内部会计制度体系,以便于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有效的约束与规范,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供规范化的制度保障,使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始终处于会计准则与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之下,规范化进行。

3.2 建立动态的会计管理及绩效考核体系

要推动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以及企业所处行业的行业特性,企业应该建立起动态的会计管理及绩效考核体系,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进行准确的确认和划分,并据此对每一个岗位的会计人员的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评价,以此为基础发现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进而实现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3 优化会计的基础核算

要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会计基础工作的整体质量,现代企业就必须对其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加强。通过对基础核算工作的优化与加强,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保证会计核算的有效开展;同时,企业还必须对会计账簿处理进行相应的优化和改进,根据现行的会计法以及会计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基础工作中账簿的设置、登记与对账工作进行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并根据要求将此落到实处,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3.4 加强会计团队建设

当然,会计基础工作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落实依赖于不同的执行主体,也就是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所以要切实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会计基础工作中各种不规范因素的出现,企业就必须对其会计团队建设进行进一步的加强。这种团队建设的加强,首先体现在对岗位及部门人员的合理性设计,保证会计基础工作中每一名岗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都能够满足岗位需求,除此之外,企业还必须根据我国会计工作以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对其内部团队进行适时的培训与再教育,保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可以始终与现代化的会计基础处理手段紧密结合,进而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4 结 语

总之,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提升现代会计处理质量的关键。在会计处理实践中,如何有效推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与开展,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与完善性已经成为现代会计处理的重点。因此,会计人员必须结合法律规范的强制手段,明确每一名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依照相关制度规范的标准要求进行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操作,以便于将会计工作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上。

主要参考文献

[1]孙春红.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表现形式及对策[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2).

[2]王保华.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思考[J].财经界,2011(20).

[3]王琳.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因素的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8).

计划经济的利与弊范文第3篇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出口产业转型升级的多维低碳模式研究”(10YJA790025),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加快推进山东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型研究”(14CJJJ06);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从开放大市走向开放强市--青岛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研究”(QDSKL1401023)

当前,我国加工制造业在持续三十年的迅速发展后陷入了困境,加快产业的优化升级已成为重中之重。而作为生产业,不仅是制造业产业内和产品内分工的重要连接环节,也是加快提升制造业产业结构的重要环节。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都有大量的货物贸易和生产贸易,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如何增强生产贸易竞争力进行比较研究。

一、中国生产性贸易发展现状

要研究生产贸易,首先对生产贸易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定义为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向他国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或自然人的商业存在向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Machlup(1962)最早提出生产的概念,他认为生产业必须是能够产出知识的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开始重视对生产贸易的研究,Markusen(1989)最早提出了生产贸易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一种“具有规模报酬递增性质的特殊的中间投入品”。目前,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生产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中间需求业。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BOP统计,本文将所研究生产划分为:运输、通信、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专利与特许权和其他商业服务8类。

对中国的生产贸易现状可以从贸易规模、贸易差额和贸易结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由图1可以看出,除2009年受经济危机影响外中国服务的进出口总体是不断上涨的趋势。自2000年到2013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由660亿美元增至5361亿美元,服务出口额由301亿美元增至2047亿美元,出口增加了5.8倍,年均增长15.9%。中国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1%提高到4.5%。同期货物进出口总额由4743亿美元增长至41603亿美元,货物出口额由2492亿美元增至22090亿美元,出口增加了7.9倍,年均增长18.3%。可见服务贸易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中国的服务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比重仍然远远低于货物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比重(11.8%)。从图中可以看出,2000-2013年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在2010年后贸易逆差的规模更是明显扩大。

从贸易结构上来看,通过对比2000与2013年我国服务出口结构(见图2、图3)可以看出,总体上生产贸易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所占比例是逐渐增大的,由2000年占商业服务出口的44%增长至2013年的77%。但通过进一步比较可以发现,我国生产贸易的出口结构还很不合理。从比例上看占比最大的一直是其他商业服务,其次是传统部门运输服务,且运输服务的占比是逐渐增大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发展极为迅速,由2000年的1%增长到2013年8%,成为生产类的第三大出口服务项,表明我国技术能力显著增强。但是2000-2013年金融、保险和专有权和特许费服务在出口结构中所占比重非常低。可以看出相对于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我国的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是较低,高技术服务行业竞争力相对更低。但是纵向来看我国的出口结构虽然存在不平衡但是正处在不断优化过程中。

本文选取中国、日本、亚洲四小龙(NIES,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东盟国家(ASEAN4,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作为研究对象。从生产进出口额来看,2013年东亚生产贸易出口额位于前三位的依次是中国、日本和新加坡;进口前三位的依次是中国、日本和新家坡。除韩国、新加坡是贸易顺差,其他均为逆差,而中国和东盟国家的进口额远大于出口额。从具体行业来看,各国服务贸易中除其他商业服务外运输服务均占据最大份额。中国的建筑、计算机和信息存在贸易顺差,运输、保险、专利权和特许存在逆差,而通讯、专利权和许可出口额占比不足1%,其中专利权和许可的进、出口额分别为210亿美元和9亿美元,进口额为出口额的23倍。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日本的专利权和许可,出口额达314.37亿美元,是日本贸易顺差最大的一项。韩国则建筑服务优势明显,新加坡的运输和金融服务存在显著顺差。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旅游等非生产贸易占比较高,东盟四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普遍较小。

二、生产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

货物贸易的历史由来已久,但对服务贸易开始研究不过是近十几年的事情,所以学术界还没有针对服务贸易设计出新的评价指标。Sapir和Lutz (1981)研究发现传统的贸易理论不仅适用于货物贸易,也同样适用于服务贸易领域,因此本文就选取货物贸易研究中经常使用的几个竞争力评价指标对东亚地区的生产贸易进行研究,便于从不同方面衡量中国与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生产贸易的竞争力水平。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MSI)指标

国际市场占有率(MSI)是指一个国家的某种服务的出口额占国际市场上该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用公式表示:

MSIij=Xij/XWj。式中MSIij表示i国家服务j的市场占有率指数;Xij 表示i国家服务j的出口额,Xwj表示世界服务j的出口总额。MSI指数值越高, 表示该国在该服务项目上的国际竞争力越强。

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来看,2013年东亚国家在国际市场占有率均较低,中国最高,MSI为4.48%。其次从具体部门来看,国家间部门差距很大,运输服务MSI最大的为新加坡(4.81%),其次为日本、中国和韩国且相差不大。建筑服务MSI最大的为韩国(18.32%),其次为中国(10.22)、日本(8.3%)。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均为最高且优势较为明显,通讯服务各国MSI均不足2%;金融服务除香港、新加坡超过5%其他东亚国家均不足2%,专利和许可权MSI最大的为日本(10.09%),远远超过第二位的韩国(1.32%)。东盟四国的服务各部门MSI均低于2%,可见其在生产贸易方面的相对劣势。中国的金融、专利权和许可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均不足1%,不仅落后于日本、韩国,甚至低于香港和新加坡,显示中国在高知识、技术方面与先进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贸易竞争力(TC)指数

贸易竞争力TC指数表示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该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反映相对于世界市场上由其他国家所供应的一种服务而言,本国提供的同种服务是否具有优势以及相对优劣程度。用公式表示:

。式中TCij表示i国j服务的贸易竞争力指数;Xij为i国j服务的出口额,Mij为i国j服务的进口额。TC取值范围为[-1,1],如果TC>0,表明该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则不具有竞争优势,且绝对值越大,优势或劣势就越明显。

从贸易竞争力(TC)指数来看,东亚地区生产贸易竞争力差距很大,中国的生产贸易TC指数整体处于竞争劣势。分部门来看,运输、保险以及专利和许可中国的TC指数显著为负,在东亚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通讯、金融服务TC指数接近0,其国际竞争力水平也相对较低。建筑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TC指数显著大于0,显示这两个部门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这与上面MSI分析结论相符。注意到保险服务东亚国家整体不具有竞争力,TC指数均小于0,日本的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尤其弱,TC指数接近-1,与印尼相当。专利权和许可东亚除日本具有竞争优势(0.28),其他国家地区均处于明显劣势。

(三)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由美国经济学家Balassa于1965年提出,它剔除了世界和国家总量波动的影响,能够较好地反映出一国某一产业出口相对于世界平均出口的优劣势。RCA指数是指一国某服务出口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份额与世界出口总额中该服务出口额所占份额的比率,用公式表示:

。式中RCAij表示第i国j服务的贸易竞争力指数;Xij为i国j服务的出口额,Xit为i国服务的进口总额;Xwj为世界服务j的出口额,Xwt为世界所有服务的出口总额。一般认为RCA<0.8为不具有竞争优势,0.8≤RCA<1.25为有优势,1.25≤RCA<2.5为很有优势,RCA≥2.5表示极有优势。

从东亚国家的数据来看,各项服务中 RCA>2.5的共四项,为日本的建筑服务(2.67)、韩国的建筑服务(7.58)、日本的专利权和许可(3.24)以及菲律宾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3.14)。从具体行业来看,建筑服务中国的RCA指数最大(2.28),仅次于韩国和日本位于东亚第三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中国RCA指数(1.2)仅次于菲律宾,但竞争优势明显高于日韩等其他东亚国家。运输服务中国虽有优势但优势很小,仅强于东盟四国,显示我国虽然运输服务数量大但质量不高。保险服务虽RCA值不高,但在东亚地区普遍竞争力弱的情况下竞争力仅次于新加坡位于东亚第2位。但通讯(0.33)、和金融(0.19)服务RCA值都低于0.5,在东亚竞争力也相对很弱。

三、提升中国生产贸易竞争力的主要途径

通过上文的比较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生产贸易发展速度很快,国际竞争力也得到显著提升,但是服务贸易逆差很大且逆差额呈扩大趋势,严重制约了中国的贸易竞争力,也与我国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身份不相匹配。因此,正如当前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生产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战略。要快速提升中国的生产贸易竞争力主要有以下途径。

第一,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在政策上对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增加税收优惠和补贴扶持力度,帮助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专利权和许可、金融和通讯等行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中国驻外使馆经商参处的资源优势,与国内的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相互沟通、密切联系,为国内的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国外市场信息及准入指导,协助国内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同时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

第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国外许多服务业发达的国家如美国等非常注重行业协会对本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这点值得我们进行借鉴。可以交由企业组建服务贸易行业协会,协会自行制定行业标准和制度章程,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打破行业垄断和低水平竞争,组织服务外包企业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进行参观交流,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服务贸易合作提供机会。面对服务出口面临的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争端,可由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应对。

计划经济的利与弊范文第4篇

1.融资结构

无论就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而言,企业的正常运营都与企业的融资结构直接相关。企业融资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否能够正常进行,财务目标是否能够按期达到,企业的价值是否能够实现最大化。企业进行资本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合理规划融资,得到运营资金的最大值,同时将企业经营成本降低在允许范围的最小值,获得盈利的最大化。

2.融资模式

融资模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类,是指企业获得长期支持资金的渠道和方式。其中外源融资又可以分为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企业为了吸引民资而对外债券,或是分散股权进而进行股权买卖的都可以称为直接融资;企业从银行贷款得到的资金称为间接融资。近年来逐渐出现了引进战略融资和租赁式融资两种方式。

3.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国民经济由国家进行分配,国有企业的融资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当时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国有企业,运营资金充足,负债率低,基本不会出现负债,企业的所有资产,无论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几乎都来源于国库。

(2)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在改革开放后各方面政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不再仅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更多的是转向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单是依赖国家主导带动发展,而是实行了国内多种形式企业共同发展的模式,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国有企业也不再享有无偿的资金支持,而是转向实行有偿向银行贷款的政策。有偿向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提高了国有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水平,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部分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上逐渐进行股权融资。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开始多元化,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并行,与此同时也采取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融资渠道的拓宽极大的促进了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

二、浅谈国企融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并逐步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国家政府主导分配国有经济,并通过各种手段控制着资金的走向与配置,否定市场的作用,至此,市场完全成为了计划经济体制的附庸。企业根本不能自主的选择融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深入进行,国民经济的运营结构也发生了巨变。国家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大幅下降,企业融资方式由国家财政主导逐渐转变为银行贷款,政府调节社会资金配置的手段转变为通过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利率来调节。1985年以后,国有企业融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全面推行后,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几乎全靠信贷资金。这样,银行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在经济运行中悄然形成。

但是,银行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也衍生出了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70%,几乎将成为全负债高风险运营企业。第二,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的原因,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无须负经济责任,而且银行必须保证重点资金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部分国有企业只向银行借款却不还款,负盈不负亏,结果银行信贷约束力逐渐降低,国有企业运营效益低和高额负债带来严重的亏损,最终造成银行的呆账坏账。其实质是经济形式之间的深层矛盾,唯一出路只能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经济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国企融资方式转变与路径

1.加大国企的资本金

为了促使我国的国有企业健康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必须积极的拓展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完善其自身的负债结构,实行多种多样的投资模式,以此扩大融资规模。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严重紧缺资本资金,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而且还妨碍了金融系统的运行。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国企的改革进程,采取多种形式弥补企业资本资金的匮乏,更加有效的推动国企的经济发展。

2.不断完善国企的股权结构

首先,股权结构与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直接相关,积极合理的股权结构直接影响了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优胜,因此,积极落实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打破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其次,由于国有股在企业中占有比例较大,必须合理解决国有股有效监控企业管理问题。再次,有步骤的培训企业法人投资主体,扩大法人股东的股东比例,最有效的发挥法人自身的权利。努力提高投资者和实力较强企业的积极性与监控能力。最后,要保证法人股和国有股的顺畅流通,积极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3.构建完善的财务机制

我国国企应分析各种融资带来的风险,做好投资的财务决策,明确切实可行的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务必规范、财务信息务必安全。同时,定期将财务报表提供给审计部门以便审计,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努力与银行建立良好的的关系,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外,还还应加强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交流机制,适时公开企业内部消息,有利于银行的科学考察,提高企业自身的资信等级。

4.认真对待多重融资模式利弊

多重融资模式当然有利也有弊。近些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积累成本少且周转速度很慢,这样的状况就难以满足国企的快速发展需要。国企虽然向银行贷款限制少,利率也很低,但是贷出的资金用途限制过多,约束过大,以至于企业不能及时到期还款。企业债券的用途限制较少,但是企业与此同时要接受严格的审查,审查结果是大部分企业债券不合格,而且银行债券费用高,不能延期,企业没有能力偿还。股票资金虽平稳,但长期使用会分散控股权,增加国有企业的成本。所以,国有企业要正确认识各种融资模式的利与弊,将利弊互补,寻找出最佳融资模式。

5.着力找寻最优资金结构

国有企业应找寻出最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资本结构。其操作步骤为:当企业为了融资而选择方案时,首先计算融资成本率,选择融资成本率最低的方案。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然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努力寻找发展机会,根据不同融资方案的利弊,计算加权平均融资成本,然后根据企业现行的状况,比如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选择最佳融资方案解决融资问题。

结语

计划经济的利与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模式;城市化进程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4-0087-03

目前,城中村已经成为各大城市的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难题,有的人甚至称其为“毒瘤”。本文通过对城中村问题及改造模式进行分析与对比,希望能够为城中村的改造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一、城中村的含义及其特征

历年来,社会各界对城中村的界定都有不同的看法,网络上流行广义和狭义的说法,狭义的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广义上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总的来说,广义的城中村太过笼统,那么,学术界对城中村更为专业的界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城中村的含义

在学术界,对城中村的界定其实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郭松海等学者认为,城中村是指城乡接合部,处于城市规划区或者是建成区内,或因村庄征地拆迁难度大而游离于土地产权变动之外,成为城市中的“孤岛”[1]。谢志岿先生对城中村的定义是,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由于新的分工与产业布局等原因,导致就地保留农村村民居住地、人口、社会关系等,以地缘、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区,而不是像城市一样以业缘、契约关系等为基础[2]。何必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城中村”就是在农村向城市转变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转变时进行得不完全,从而成为一种亦城亦村的聚居场所[3]。翁志超先生对城中村的界定与谢志奎先生大同小异,他认为,城中村的经济形态由原来的农业变成第二、三产业,村民对土地的利用不再是耕种作物,而是以收取房屋租金作为收入来源,从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社区[4]。

城中村是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从简单一点的角度来看,城中村其实就是被城市包围的农村,既然是农村,那么它的行政管理、经济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就都不属于城市,或者说与城市不相符,只是受到了城市生活方式的影响,城中村保留了很多农村特征,最为明显的就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其次是城中村村民文化素质、思维方式仍与城市居民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城中村的特征

对城中村的含义论述了这么多,下面我们通过这些界定再来看看它的特征是什么。

一是空间形态上,它具有处于城市之中或周边的特征;二是经济形态上,城中村不再以农业为主,而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三是文化形态上,城中村村民的素质具有比城市居民低比农村人高的特征;四是人口形态上,城中村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员混杂;五是建筑形态上,城中村多以家庭住宅楼为主,具有密度大,容积率高的特征;六是管理形态上,城中村农村管理与城市管理相互制约影响,管理难度大。

二、城中村形成的原因

在学术界,对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多从国家政策和国家与地方的管理以及城乡二元体制等方面展开,代表人物是王福定,他认为,“城乡二元体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而社会调节系统的局限则成为城中村形成的社会原因:第一是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第二是城乡土地所有制矛盾;第三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制度真空以及法制法规滞后和不健全;第四是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顽强存续;第五是城市管理的疏漏。”[5]

城中村的产生和存在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具体表现如下:

1.城乡二元管理制度。这是城中村形成的较为核心的因素,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留下的后遗症,它严格区分农业与非农业人口,实行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如: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以及福利保障等方面,结果也就导致城中村的逐渐成形。

2.统一死板的城市化模式。在城市化过程中,政府为了降低成本,避免处理复杂的社会管理等问题,故意地避开城中村,使得其成为孤岛。另一方面,城市往周边地区进行扩张时,通常“只占地,不管人”,使得原来的乡村土地在变为城区之后,村落的人口等各方面仍然停滞在一种涣散的“农村状态”,没有将村民一起实现现代化、城市化。

3.村民趋利的心理。城中村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村集体分红和出租自家房屋收入,他们在时代的发展中累积了大量的集体财富,村民都能从中获得丰厚的年终分红,再加上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就业能力较差,而出租房屋又能使他们获得不菲的收益,因此他们不想也不愿进行改造。

4.社会心理方面。在城中村这个共同体中,中国传统文化遗留下来的心理认同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宗族观念、地缘观念、安土重迁观念、对土地的依赖和依恋等中国农民传统的思想观念,形成了城中村继续存在的社会心理条件。

三、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主要表现在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日渐严重的消极影响上,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城市管理体制的影响。城中村由原来的村落演变而来,从而保存了大量的农村建制,实行的仍然是农村管理体制,成为一个相对闭塞的小社会。在我国当下实行的立法中,村委会与城市居委会所使用的是不同的两种法律,一个是有社会和经济两种职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个是只有社会职能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因此,它们在管理上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也就造成了它们在行政管理制度上的分割模糊以及某些职权与义务游弋在法律法规外,使得城中村的建设、规划以及管理长久地处于芜杂的状态,卫生环境不好,房屋的构造不合理,这不仅损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也减弱了城市的竞争力,同时也降低了城市的整体格调,影响城市发展。

2.对城市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由于历史与现实等原因的影响,城中村的人们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因此素质也较低,就业能力差,在正式的工作上几乎没有收入来源,但是,他们拥有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他们通过修建房屋,再将其出租出去,获得不菲的租金,再加上村集体的年终分红,因此,他们几乎可以不用工作就可以做到衣食无忧甚至是富余,而这样的素质低下与无所事事造就了他们打架斗殴、吸毒赌博等恶劣习性,成为城市文化的主要污点、死角,阻碍了城市文化和谐健康发展。

3.对城市建筑的影响。由于城中村村民主要收入来源是租金,因此建造更多的房屋是增加收入的最好的途径,而他们由于城市的包围,土地资源也是十分有限,只能通过增加房屋密度或私自违章建筑,这样以“脏乱差”而闻名的建筑对城市建设只会带来更多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的美观,甚至阻碍城市的发展。

4.对城市土地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农村房屋以单家独户为主上,造成占地面积大而使用率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的粗放利用,这是对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本就稀缺的土地的奢侈浪费。

5.对城市治安的影响。城中村由于租金低廉,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这一人群人员结构复杂,普遍收入较低,素质较差,这些人与本地村民一起,形成了城市“黄赌毒”等现象与犯罪分子的滋生地,对城市治安造成巨大危害。

从上面几点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不利影响来看,对城中村的改造是势在必行,那么,又如何使得这种势在必行变成势在必得呢?这就需要我们根据理论知识和经验教训对城中村采用不同的改造模式。

四、城中村改造的几种模式及其利与弊

在探讨了上述问题之后,明白了城中村的含义、特征、形成原因以及改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接下来也就是讨论如何进行改造,即改造模式。这些改造模式一般从之前改造成功的城中村经验中进行总结提取,后来的城中村改造也就可以从中吸取宝贵的经验教训,从而探索出更好更高效的改造道路,少走弯路,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一)较传统的三种模式

这三种模式主要是按照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主体来分:

1.政府主导模式

顾名思义,政府主导模式就是政府在城中村的改造中担任主体,从改造所需的资金;改造的立项;房屋的拆迁;村民的安置;新房的建造、监督以及各部门的协调等等都由政府来管。以这种模式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代表城市有杭州、武汉、深圳等。这种模式既有优势也有缺点:

(1)优势:政府作为改造的主体,能够从全局出发,协调各方面地利益,避免;能综合环境、社会与经济等因素,使改造工作更高效,更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执政理念,使其能够让村民的经济等方面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更好地做好村民的安置和补偿问题;

(2)缺点:除了少数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有着雄厚的资金外,大部分的市政府都没有这种经济能力来支撑完全改造的全部工作;政府的直接干预和主导,使得村民形成一种“等靠要”的惰性心理,同时,政府的行政强拆也让部分村民产生抵触的心理;在整个改造的资金链中,某些政府官员由于抵制不了金钱诱惑,贪污受贿,损害村民的利益。

2.开发商主导模式

开发商主导模式也被称为市场化改造模式,这种模式是指,政府只负责城中村的改造方案,然后由资金雄厚的开发商独自完成改造剩下的工作,如拆迁、安置、补偿、房屋买卖以及后期维护等等。以开发商为主导的改造模式的代表城市有珠海、郑州、昆明等。

(1)优势:开发商一般都具有雄厚的资金,有效地解决了改造资金的难题;开发商介入城中村的改造,本来就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力,加快经济的发展;政府引入开发商进行城中村改造,节约了政府的有限资金,使其投入到更有意义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有利于政府服务的提高;开发商开发经验一般都比较丰富,能够使改造工作高效率地进行。

(2)缺点:开发商以自身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因此在改造中,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较少考虑村民的利益;相对与其他类型的土地资源进行开发相比,对城中村的改造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开发商为趋更多利而盲目增加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减少公共设施的配备等,影响城市的整体规划;开发商的信誉往往决定了改造的成败,而“无商不奸”的特性常常会出现开发商半路撤资或卷款而逃的现象,使得改造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村集体主导模式

在村集体主导这种模式中,政府只在其中担当了引导的角色,或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予以一定的支持,改造资金在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之上由村委会引资进行开发,以及拆迁、补偿、安置、剩余房屋的销售等等问题都由村集体自行完成。这种模式的代表城市有广州、深圳等。

(1)优势:政府在改造中引导者角色而不直接介入符合政府运作规律,有利于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能够比较充分地按照村民意志进行改造,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村民的利益。

(2)缺点:村集体临时组建的改造公司文化素质较低,且缺乏相关的开发经验与知识;村民之间补偿标准的不同容易引起各方矛盾,阻碍改造的进行;大部分村集体的资金还是比较短缺,只有少部分的具有雄厚资金的村集体或规模较小的村集体能够完全独自承担改造工作。

以上三种模式各有优点也有各自难以克服的缺点,那么,如何寻求一种更为合理有效,各方互利双赢的模式呢?

(二)新模式

综合上述三种较为传统的改造模式的利与弊:政府主导虽能协调各方利益,但是缺乏资金,且属于“越权”行为;开发商主导虽然有资金,能加快经济发展,但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又损害了村民利益;村集体主导虽保障了村民利益,但是难以建成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房屋,且资金短缺。以上,这三种模式都会在改造过程中遇到各式各样的难题,鉴于它们各自的优势与缺点,我们可以取精华去糟粕,构建一种新的模式,即“政府引导+开发商出资+村民参与”的新模式。这种模式能够取长补短,三方一起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更好地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在这种新模式中,政府在改造过程中只担任引导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以及相关政策的优待或放宽,公开改造方案,并听取村民以及开发商的意见进行修改,而不是直接参与改造工作,这样就避免了政府的“越权”,防止部分官员的腐败。另外,在这个模式中,政府还应投入一小部分资金用以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保障改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开发商在新模式中是改造资金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改造工作的主力,负责改造的大部分工作,由于开发商是在政府与村民的协商之后确定下来的,所以该开发商能够在保证政府和保证村民的利益的前提下,争取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盲目加大房屋密度和容积率,有效实现三方共赢。

村民在新模式中担任的是参与者的角色,在确定改造方案之前,村委会会听取由村民选出来的村民代表的意见,这样不仅能够调动村民进行改造的积极性,保障村民自身的利益,使得改造工作的阻力减少,而且能弥补村集体资金、知识和经验的不足,保障改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城中村改造本身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它的改造模式是一条不断探索的道路,新模式不是最完美的,我们只要坚持总结坚持实践坚持创新,改造模式会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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